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13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Livzon Biologics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开曼”)及其下属企业的股权架构、便于该等公司的境内境外融资,2020年12月4日,本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国际”)、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健康元的全资子公司Joincare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以下简称“健康元药业”)、YF PharmabLimited(以下简称“YF”)与丽珠开曼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生物香港”)、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生物”)、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迪生物”),该等公司合称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共同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各方商定拟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股权架构重组,实现以丽珠生物作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境内外的控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重组协议》,本次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多个部分:
1、丽珠生物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丽珠集团以2,431.62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丽珠生物香港受让丽珠生物的5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75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2,431.629万元人民币)并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健康元以2,336.27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丽珠生物香港受让丽珠生物的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25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2,336.271万元人民币)并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
同时,丽珠生物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部分由丽珠集团与健康元按照持股比例以每1注册资本对应每1元认购并实缴。
2、员工持股安排:丽珠生物指定员工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以每1注册资本对应每1元的认购价格向丽珠生物增资6,666.6667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丽珠生物10%的股权。
3、境外A轮融资平移境内:丽珠集团与YF分别对丽珠生物进行投资,即丽珠集团以9,829.9320万美元认购丽珠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14,740.1875万元人民币,YF以5,000万美元认购丽珠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7,495.4742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丽珠集团、健康元、YF与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丽珠生物51.00%、
33.07%、8.43%与7.50%的股权。
4、丽珠单抗股权转让:丽珠单抗的100%股权作价为148,000万元人民币,丽珠生物按照该价格以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收购丽珠单抗100%股权。
5、卡迪生物股权转让:基于卡迪生物协议控制架构,丽珠生物收购卡迪生物的100%股权,并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拆除卡迪生物的协议控制架构,解除相应的控制协议。该次股权转让按照届时卡迪生物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体现的账面价值为准。
6、丽珠生物香港减资及股权转让:
(1)减资:丽珠生物香港收到前述第1和4项的股权转让对价并扣除相应的税费后,以丽珠开曼从丽珠生物香港部分减资的方式,以使丽珠开曼收回对丽珠生物香港的部分投资金额,该等收回的部分投资金额,加上下述第(2)项约610万美元的股权转让对价以及丽珠开曼届时的账上现金,应当等于丽珠开曼在实施第7项的减资时支付给丽珠国际、健康元药业与YF的减资款总额;
(2)股权转让:丽珠生物收购丽珠开曼所持有的丽珠生物香港100%股权,预计股权转让对价约为610万美元。
7、境外架构清理:前述1-6项交易完成后,对境外架构实施进一步清理,具体包括:
(1)向丽珠国际与YF减资:丽珠开曼分别向丽珠国际与YF进行减资,丽珠开曼应向丽珠国际支付的减资款相当于丽珠集团在境内A轮融资时实际向
丽珠生物支付的增资款,即9,829.9320万美元,支付货币可为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丽珠开曼应向YF支付的减资款相当于YF在境内A轮融资时实际向丽珠生物支付的增资款,即5,000万美元,支付货币为美元。该等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分别由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持有51%与49%的股份;
(2)向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减资:前述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分别向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进行减资,丽珠开曼应向丽珠国际支付的减资款为30,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丽珠开曼应向健康元药业或其指定主体支付的减资款为29,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3)丽珠开曼注销:前述减资后,将注销丽珠开曼。
综合以上各项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前,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发行前:
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发行后:
上图中ESOP指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
本次交易实施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健康元系丽珠集团的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为健康元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健康元和健康元药业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关联
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经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2020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交易生效所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丽珠集团受让丽珠生物51%股权的出资额即12,750万元人民币,丽珠集团(与健康元共同增资交易中)对丽珠生物的增资金额即17,850万元人民币,丽珠集团(与YF对丽珠生物进行投资交易中)对丽珠生物的增资金额即9,829.9320万美元(按照本公告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5507元,换算为64,392.9356万元人民币),丽珠国际从丽珠开曼收回的减资款即9,829.9320万美元(按照本公告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5507元,换算为64,392.9356万元人民币)和30,600万元人民币,综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9,985.8712万元人民币,该金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1,116,675.25万元人民币)的17.01%,根据《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例低于25%)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692.052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74367T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的研发(不含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和销售。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8日实际控制人:朱保国
2、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
关联方名称: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Islands
授权股本:50,000美元
公司编号:570662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4日
(二)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YF Pharmab Limited
名称:YF Pharmab Limited
住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BVI) Limited, Kingston Chambers, POBox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黄鑫
已授权并发行股本:1美元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人:虞锋
YF Pharmab Limited 与丽珠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丽珠生物
1、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名称: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行政大楼405室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行政大楼405室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3MU1K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及持股情况:丽珠生物香港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科目 | 2020年9月30日 (审阅数)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8,566,869.52 | 47,721,868.93 |
负债总额 | 31,215.25 | 1,000.00 |
净资产总额 | 48,535,654.27 | 47,720,868.93 |
科目 | 2020年1-9月 (审阅数) | 2019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814,785.34 | 41,868.93 |
3、资产评估状况
结合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收购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1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丽珠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535,654.27元人民币。
(二)丽珠单抗
1、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名称: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注册资本:人民币145,333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573482907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及持股情况:丽珠生物香港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科目 | 2020年9月30日 (审阅数)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57,575,404.16 | 548,138,607.70 |
负债总额 | 46,734,507.23 | 51,898,341.62 |
净资产总额 | 610,840,896.93 | 496,240,266.08 |
科目 | 2020年1-9月 (审阅数) | 2019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50,880.5 | 630,287.14 |
净利润 | -163,210,435.14 | -210,335,770.43 |
3、资产评估状况
结合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2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丽珠单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78,187,798.78元人民币。
(三)卡迪生物
1、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名称: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业北路38号B02栋4楼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业北路38号B02栋4楼法定代表人:张经纬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4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4XDDXY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制品的研发,企业管理咨询,实验设备及耗材、非临床诊断用生物试剂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张经纬持有70%股权,杨嘉明持有30%股权,丽珠生物通过协议控制卡迪生物。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科目 | 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9,866,290.31 | 48,100,553.68 |
负债总额 | 61,092,998.50 | 49,281,686.37 |
净资产总额 | -11,226,708.19 | -1,181,132.69 |
科目 |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10,045,575.50 | -1,181,132.69 |
(四)丽珠开曼
1、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名称:Livzon Biologics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Cayman Corporate Centre, 27 Hospital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Cayman Islands
授权股本:50,000美元公司编号:327930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主营业务:投资控股股东及持股情况(假设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发行后):丽珠国际持有75,574,830股,占51.00%股权;健康元药业持有49,000,000股,占33.07%股权;YF持有12,500,000股,占8.43%股权;11,111,111股期权股份,占7.5%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科目 | 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17,076,053.71 | 1,518,107,175.5 |
负债总额 | 7,577.37 | 7,759.4 |
净资产总额 | 1,517,068,476.34 | 1,518,099,416.1 |
科目 |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169,446.38 | 6,487,108.21 |
(五)丽珠生物香港
1、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名称: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Livzon Biologics HongKong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Room 1301,13/F., China Evergrande Center,38 Gloucester Road,Wanchai, Hong Kong
股数:4,001股
公司编号:2589063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9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情况:丽珠开曼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科目 | 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33,944,502.51 | 1,063,558,612.51 |
负债总额 | 169,903.98 | 227,997.54 |
净资产总额 | 1,233,774,598.52 | 1,063,330,614.97 |
科目 |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2,258,794.54 | -6,464,592.27 |
上述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现有股东各方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的股权架构重组,交易前后股东各方在丽珠开曼下属企业中的持股权益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根据本次交易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中丽珠生物的股权转让、丽珠单抗的股权转让的价格均系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进行确定,能够公允地反映评估基准日该等公司的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丽珠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535,654.27元人民币,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丽珠集团与健康元收购丽珠生物100%股权的价格为4,767.9万元人民币;丽珠单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78,187,798.78元人民币,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丽珠生物收购丽珠单抗100%股权的价格为14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中丽珠集团与健康元共同对丽珠生物的增资系属于现有股东等比例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丽珠集团与YF对丽珠生物的增资系反映本次交易中对丽珠单抗的历史融资的复原;丽珠生物对卡迪生物股权的收购以其账面资产为基础作价,预计为0元;丽珠生物对丽珠生物香港股权的收购以丽珠生物香港届时对外投资账面值为准。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不存在潜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签署的《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1、丽珠集团
2、丽珠国际
3、健康元
4、健康元药业
5、YF
6、丽珠开曼
7、丽珠生物香港
8、丽珠生物
9、丽珠单抗
10、卡迪生物
(二)本次交易
1、丽珠生物股权转让与增资
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1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收购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丽珠生物的100%股权作价为4,767.9万元人民币,丽珠集团以2,431.62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丽珠生物香港受让丽珠生物的5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750万元,实缴出资额2431.629万元)并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健康元以2,336.27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丽珠生物香港受让丽珠生物的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25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2,336.271万元人民币)并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
同时,丽珠生物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增加部分由丽珠集团与健康元按照持股比例以每1注册资本对应每1元认购。
增资并实缴全部认缴注册资本完成后,丽珠生物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丽珠集团 | 30,600 | 30,600 | 51% |
2 | 健康元 | 29,400 | 29,400 | 49% |
合计 | 60,000 | 60,000 | 100% |
2、员工持股安排
为将ESOP落实至丽珠生物,员工持股平台以每1注册资本对应每1元的认购价格向丽珠生物增资6,666.6667万元,增资完成后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丽珠生物10%的股权(假设A轮融资平移前),完成后丽珠生物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丽珠集团 | 30,600 | 30,600 | 45.90% |
2 | 健康元 | 29,400 | 29,400 | 44.10% |
3 | 员工持股平台 | 6,666.6667 | 0 | 10.00% |
合计 | 66,666.6667 | 60,000 | 100% |
具体的员工持股方案由丽珠生物的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实施,并相应取消丽珠开曼层面的期权计划。
3、A轮融资平移
为将丽珠开曼层面的境外A轮融资平移至丽珠生物,由丽珠集团与YF分别对丽珠生物进行投资,即丽珠集团以9,829.9320万美元认购丽珠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14,740.1875万元人民币,YF以5,000万美元认购丽珠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7,495.4742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境内A轮融资”)。丽珠集团与YF支付的认购价款中超过其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丽珠生物的资本公积。
境内A轮融资完成后,丽珠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丽珠集团 | 45,340.1875 | 45,340.1875 | 51.00% |
2 | 健康元 | 29,400 | 29,400 | 33.07% |
3 | YF | 7,495.4742 | 7,495.4742 | 8.43% |
4 | 员工持股平台 | 6,666.6667 | 0 | 7.50% |
合计 | 88,902.3284 | 82,235.6617 | 100% |
4、丽珠单抗股权转让
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2号《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丽珠单抗的100%股权作价为148,000万元,丽珠生物按照该价格收购丽珠单抗100%股权。
5、卡迪生物股权转让
基于卡迪生物协议控制架构,丽珠生物收购卡迪生物的100%股权,并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拆除卡迪生物的协议控制架构,解除相应的协议控制协议。该次股权转让按照届时卡迪生物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体现的账面价值为准。
6、丽珠生物香港减资及股权转让
丽珠生物香港收到前述第1和4项的股权转让对价并扣除相应的税费后,以丽珠开曼从丽珠生物香港部分减资的方式,以使丽珠开曼收回对丽珠生物香港的部分投资金额,该等收回的部分投资金额,加上下述约610万美元的股权转让对价以及丽珠开曼届时的账上现金,应当等于丽珠开曼在实施第7项的减资时支付给丽珠国际、健康元药业与YF的减资款总额。
此后,丽珠生物办理境外投资手续,并在取得相应的境外投资手续后,收购丽珠开曼所持有的丽珠生物香港100%股权,预计股权转让对价约为610万美元。
7、境外架构的清理
前述1-6项交易完成后,对境外架构实施进一步清理,具体包括:
(1)向丽珠国际与YF减资:丽珠开曼分别向丽珠国际与YF进行减资,丽珠开曼应向丽珠国际支付的减资款相当于丽珠集团在境内A轮融资时实际向丽珠生物支付的增资款,即9,829.9320万美元,支付货币可为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丽珠开曼应向YF支付的减资款相当于YF在境内A轮融资时实际向丽珠生物支付的增资款,即5,000万美元,支付货币为美元。该等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分别由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持有51%与49%的股份;
(2)向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减资:前述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分别向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进行减资,丽珠开曼应向丽珠国际支付的减资款为30,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丽珠开曼应向健康元药业或其指定主体支付的减资款为29,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该等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仅保留发行1股普通股,并由丽珠国际持有;
(3)丽珠开曼注销:前述减资后,将注销丽珠开曼。
(三)先决条件
1、本次交易须待下列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视情况而定)获豁免后,方告完成:
(1)各方取得其内部所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如需股东大会批准);
(2)各方于《重组协议》作出之承诺、保证及陈述于任何重大方面概无遭违反,亦无误导成分或不准确;及
(3)其他需履行的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批或前置备案等程序(如需)。
2、本条所指的最后截止日期为《重组协议》签订日后的一年,或各方可能书面协议达成先决条件之任何其他日期。
(四)变更、修改与终止
1、《重组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重组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重组协议》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重组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
1、因《重组协议》引起或与《重组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丽珠集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协商、诉讼期间,各方应本着诚信原则继续履行《重组协议》不涉及争议的部分。
(六)税费
各方同意,其履行《重组协议》项下约定的各项交易产生的任何费用、税费,由协议各方各自按照中国法律或其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但是《重组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生效
《重组协议》经各公司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丽珠集团和健康元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较晚之日)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经本公司与协议各方协商后,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便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融资而进行的交易,交易后本公司与健康元对
丽珠单抗的实际持股权益并没有发生实质变更,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等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2020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健康元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994.5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系经本公司与协议各方协商后,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便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融资而进行的交易,交易后本公司与健康元对丽珠单抗的实际持股权益并没有发生实质变更,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0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九、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交易价格等;
2、与各交易对方商谈、确定、起草、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协议;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包括办理股权变更、资产过户等事宜);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或终止之日。
十、风险提示
《重组协议》仅为框架性约定,本次交易的实施还需根据各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逐步落实和推进,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1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收购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2号《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重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