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54号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12月4日前完成《关注函》有关说明材料的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年报审计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落实及回复。由于《关注函》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年审会计师正在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相关回复意见尚需报总所审核。公司无法在2020年12月4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关注函》。公司将争取在2020年12月11日前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