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展新材”)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天桂”)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6)。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天铝有限增资人民币49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天铝有限使用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靖西天桂增资,以实施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建设;天铝有限使用2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天展新材缴付原认缴的出资款,以实施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董事会授权天铝有限、天展新材、靖西天桂管理层负责办理与上述增资事项相关的变更手续。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