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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章程修订案

(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 邮政编码:536000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北海市四川路356号北海软件园3幢 邮政编码:536000
2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420,315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7,747,642元。
3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80,420,315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07,747,642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4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5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6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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