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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0-045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发生较稳定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1年度上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1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2020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实际发生总额为12,099万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成都市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日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控加工、航空钣金件等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18,00011,90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控加工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2000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控加工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5000
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复材加工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1000
小计18,80011,9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成都成飞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市场原则250145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保障市场原则5054
小计300199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截至2020年12月3日已发生金额年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控加工、航空钣金件等11,90015,00016.20%-2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控加工08000-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控加工05000-
小计11,90016,30016.20%-2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成都成飞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1452500.52%-42%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保障54500.19%8%
小计1993000.71%-34%
合计12,09916,60011.94%-27%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截至2020年12月3日,公司向成飞集团销售产品已发生额为11,900万元,部分项目剩余款项将于12月陆续确认收入,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3,120万元,占年初预计金额的比例为87.47%;预计向洪都集团销售产品800万,本年度仅承接到两百余万订单,预计在2021年形成销售收入,故本年度未与洪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预计向西飞集团销售产品500万,由于没有中标订单,故本年未与西飞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截止2020年12月3日,公司接受成飞发展提供劳务金额为145万元,部分项目剩余款项将于12月陆续结算费用,预计全年发生额为230万元,占年初预计金额的比例为92%。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飞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承志注册资本:72,915.400,133万元经营范围:(一)机械、电气、电子、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船舶及相关装置、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工夹量具、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非金属制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材料及其制品等的设计、制造加工(含加改装)、检验检测、销售;(二)航空产品的维护及修理;(三)通用航空机场服务;(四)进出口业务;(五)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六)物资储运;(七)经济、科技、信息、技术、管理等的咨询、服务;(八)二类(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维修救援,小修));(九)职业技能鉴定;(十)设备租赁、工装租赁、场地租赁、房屋租赁;(十一)建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飞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飞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成飞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成飞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飞发展”)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贾全龙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加工(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航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纺织品、服装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汽车清洗;花卉苗木租售;家政服务,洗染服务,家用电器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市场调查;票务代理;装卸搬运服务;清洁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茶座;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限分支机构);养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复印、打印;木制品加工(加工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餐饮管理;仓储服务;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成飞”生活区附124号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9,932万元,净资产:1,391万元;202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3,096万元,净利润:14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飞发展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飞发展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反映其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交付能力,履约能力良好。成飞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洪都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纪瑞东

注册资本:144,544.44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飞行器、智能装备、摩托车及发动机、教练机、无人机、航空零部件及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通用航空服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试验、设计、生产、加工、维修、安装、装卸、运输、服务、工程设计、施工、装饰,氧气、氮气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场地租赁、动产租赁,工刀量具、模夹具、型架设备、工装设计、木模(各类木制品)、模线样板设计与加工承揽,机械加工、量刃具、磨料磨具、五金工具、通用零部件、仪器仪表,计量服务,汽车配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洪都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洪都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西飞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飞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胜强注册资本:9,360.7699万元经营范围:飞机、航空零部件设计、试验、生产;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三来一补”,民用产品、机械产品、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航空器材、建筑材料、工具量具的批发零售; 交通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煤气安装工程,铝型材及制品、房地产、劳务、仓储服务、实物租赁;第三产业、文化娱乐(限分支机构经营)、国产民用改装车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城市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飞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西飞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西飞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简称“制造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志强

注册资本:31,529万元

宗旨和经营范围:开展航空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和工艺装备的研发, 促进航空事业发展。航空制造、航空材料、工艺装备及相关标准、检测技术研究;机电产品及生产系统设计制造;光电技术研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与应用技术开发;相关技术产品研制与服务;相关研究生培养与专业技术培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桥北东军庄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制造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制造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制造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包括成飞集团、洪都集团、西飞集团、制造院等)下属企业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分次签订销售合同和劳务合同。交易价格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双方在公允的基础上协商后在具体的实施合同中约定,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2021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发展较为平稳,与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有利于促进公司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后,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情况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2020年度公司部分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产品销售关联交易相应减少,公司对差异原因的分析与业务实际相符。

2.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无相关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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