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还原控股子公司股权
代持事项并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董事、副总经理蔡丽珍、朱云国、监事会主席杨树伟、自然人常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62.5万元,占注册资本52.5%;蔡丽珍出资68.75万元,通过徐孝刚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13.75%;朱云国出资人民币25万元,通过潘兆海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5%;杨树伟出资人民币75万元,通过杨树山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15%;常伟出资人民币68.75万元,通过吴洪岩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13.75%。现拟将上述股权代持进行还原,并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还原控股子公司股权代持事项并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36
1. 自然人
姓名:蔡丽珍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四眼碶街关联关系:董事、副总经理
2. 自然人
姓名:朱云国住所: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关联关系:董事、副总经理
3. 自然人
姓名:杨树伟住所: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书香景苑关联关系:监事会主席
4. 自然人
姓名:常伟住所:吉林省梨树县万发镇关联关系:无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董事、副总经理蔡丽珍、朱云国、监事会主席杨树伟、自然人常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62.5万元,占注册资本52.5%;蔡丽珍出资68.75万元,通过徐孝刚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13.75%;朱云国出资人民币25万元,通过潘兆海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5%;杨树伟出资人民币75万元,通过杨树山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15%;常伟出资人民币68.75万元,通过吴洪岩持有股份,占注册资本13.75%。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36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蔡丽珍、朱云国、杨树伟、常伟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芝生物拥有新芝冻干52.5%股份,蔡丽珍通过徐孝刚持有新芝冻干13.75%股份,常伟通过吴洪岩持有新芝冻干13.75%股份,杨树伟通过杨树山持有新芝冻干15%股份,朱云国通过潘兆海持有新芝冻干5%股份。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拓展产品线,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结构,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设立时对相关规则不熟悉相关自然人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现拟将代持股份进行还原。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