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为充分协调利用控股股东在影视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及优质产业资源,发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在影视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管理层决定将公司的注册地址从江苏省张家港市迁址到浙江省杭州市,公司影视业务核心管理团队迁往浙江省杭州市办公,原有纺织业务、酒店、污水处理业务仍由现有团队管理,保留在目前所在地区,不予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做好迁址前的资产划转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讨论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将公司纺织业务板块相关人员及资源业务下沉,上市公司作为纺织业务、影视业务的管控平台,各业务板块均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独立运营,以推进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公司整理运营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9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孙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拟将纺织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不涉及股权资产)、负债以2020年11月30为基准日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孙公司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进行的划转,资产划转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100)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1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