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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盈峰环境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6,189,6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7,336,18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9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盈峰城服196,683.6413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17,618.9617,618.96
-合计-214,302.60147,618.96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

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菁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盈峰环境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 郑灶顺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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