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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4

股票简称:利亚德 股票代码:300296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万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6、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774.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显示研发项目50,000.0050,000.00
2利亚德音视频会议专业化服务项目30,000.0030,000.00
3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67,000.0017,000.00
4利亚德全国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274.009,274.00
5补充流动资金45,500.0045,500.00
合计201,774.00151,774.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公司章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预案已在“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中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释 义 ......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9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2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1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6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6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6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7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1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3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3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3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32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2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8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8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39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39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44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44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 44

释 义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利亚德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
利亚德电视利亚德电视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利亚德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利亚德欧洲利亚德(欧洲)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LED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的简称,是一种由固态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制成的发光器件,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光能而发光
LED 应用产品应用LED光源生产制造的用于各类电子产品、电器设备、运输工具中以及用于家居、公共交通、建筑外观、演出展会等室内外场所的LED显示产品、照明产品和背光产品
LED小间距电视像素间距小于等于2.5mm的LED显示产品
像素间距相邻两个LED灯珠的中心距(单位为毫米)
Mini LEDMini LED即尺寸为100-300μm的正装或倒装LED,由该LED作为基本发光像素构成的显示屏称为Mini LED显示屏
Micro LEDMicro LED即尺寸<100μm的倒装LED,由该LED作为基本发光像素构成的显示屏称为Micro LED显示屏
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的简称,又称为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简称,即液晶显示器
VR虚拟现实
AR增强现实

注:本预案中所引用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yard Optoelectronic Co.,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股票简称利亚德
股票代码30029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2,542,901,335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39822G
邮政编码100091
公司网址https://www.leyard.com
电子信箱leyard2010@leyard.com
联系电话010-62864532
联系传真010-62877624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显示设备、集成电路产品; 普通货运; 工程设计; 开发、生产信息显示管理系统、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 自产产品的工程安装、调试、维护、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 销售电子显示产品、照明产品、电子标识产品、舞台影视设备、舞台机械设备、音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计算机系统服务;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子显示产品、照明产品技术检验、测试; 规划管理; 文艺创作; 动漫设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 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 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LED显示产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国家政策支持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新型显示面板(器件)、新型显示材料、新型显示设备等新型显示器件列为战

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2019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超过4万亿元,并在文教娱乐、安防监控、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领域实现超高清视频的规模化应用。2020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考虑到新基建各领域对数据可视化、信息化的强烈需求,以及抗疫进程中亟需提升的数字化、智能化部分,作为信息智能交互的显示终端,LED显示产品将在新基建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家也将持续给予支持和关注。

2、Micro LED有望引领显示技术新时代,应用前景广阔

Micro LED集LCD和OLED所长,拥有高画质、高续航、广色域、定点驱动、高反应速度、绝佳的稳定性等特性,有望引领显示技术新时代,因此近年来成为显示领域的研究热点,引起全球各大公司及科研院所重视。2012年,索尼公司在CES上推出“Crystal LED Display”电视产品,标志着Micro LED技术开始在消费电子领域应用。2014年,苹果收购Micro LED初创公司LUXVUE,有望在穿戴产品中应用Micro LED显示屏。此外,Facebook、三星、LG等公司各自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孵化出一批Micro LED相关的初创公司如LuxVue、PlayNitride、Mikro Mesa等企业。Micro LED应用前景广阔。从市场渗透情况看,Micro LED目前已应用于小间距(<2mm)的大屏幕显示;2021年有望在高净值的小像素间距电视墙领域(即豪华电视墙)开始渗透;2020-2021年将在智能手表和可穿戴智能设备领域开始商用;2023年以后将开始渗透高端电视市场,主要为超过75英寸、面向4K/8K的高端大型面板。此外,Micro LED还有望快速扩展到可植入器件、AR/VR/MR、光通讯/光互联、医疗探测、智能车灯、空间成像等多个领域;随着LED显示屏在各行各业的应用普及,Micro LED将逐渐从高端商用走向民用市场,未来应用前景广阔。

3、多样化的LED显示应用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多样化的LED显示应用在会议一体机、LED影院屏、LED创意显示等市场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内会议室数量在2,000万间左右,虽然会议平板已逐步形成对传统投影仪、电子白板的替代,但渗透率较低。近两年随着移动办公等场

景兴起,市场逐渐打开;而疫情期间远程办公的大规模推广,也给会议一体机市场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和现有的放映设备比较,LED电影屏亮度高、色域宽、颜色重现准确、灰度细节丰富且画面对比度高,提升了观影的视觉效果;实现了无机房管理,有利于增加观众数量,提高影厅产出;寿命长,有效降低影院后期维护成本,市场潜力巨大。

城市创意显示是现代化大都市的需求,而超高亮度低功耗LED制作的创意显示正得到逐步推广和使用,如灵活拼装成任意文字、图形、LOGO,应用于大楼楼顶、知名企业、银行证券、市政建设、地标建筑等,提升企业商业价值;创意LED显示屏可以作出灵活弯曲、折叠旋转、悬挂、壁挂、错位等形状,带给观众新颖奇特的视觉感受。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及竞争力

公司是专业从事视听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LED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LED产品整体解决方案,系全球LED行业领先企业。根据国际权威调查研究机构Futuresource Consulting于2020年8月发布全球LED显示市场调查报告《GLOBALLED DISPLAY MARKET REPORT》,公司连续4年蝉联全球LED显示产品市占率第一,小间距产品市占率第一,户内LED产品市占率第一;子公司美国平达连续3年蝉联美洲地区LCD拼接产品控制室应用市占率第一。

目前,全球显示领域常用的产品包括LCD、OLED、LED(分为传统LED、Mini LED、Micro LED),其中Micro LED在发光源、反应时间、寿命、可视角度、亮度等显示技术指标优于其他显示产品,仅在成本方面存在劣势。本次募投项目致力于Micro LED显示产品、LED智能应用显示产品、LED创意显示产品开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市场影响力及竞争力。

2、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加快研究成果产业化应用进程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长期致力于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LED显示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包括像素共享技术、非线性校正技术、单点亮度和色度校正技术、高等级防护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同时,公司在Micro LED领域目前处于全球

领先地位,并在巨量转移技术、全彩化技术、玻璃基板工艺等方面均有所突破。本次募投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在LED显示共性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以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同时为公司在Micro LED显示技术以及LED显示应用技术水平的创新、产品显示效果的不断优化,以及产品成本控制等方面提供保证,进而加快研究成果产业化应用进程。

3、拓展公司会议一体机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近年来推出的会议系统产品获得了业界广泛关注及好评,但公司品牌知名度较MAXHUB、夏普、鸿合等头部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采用会议一体机租赁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音视频会议服务,以及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搭建、保障、运维等服务,会议一体机租赁模式有利于客户减轻预算压力、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迅速将会议一体机产品和服务推广落地,进而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4、完善营销服务网络,构建全方位营销网络体系

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公司打造出规模百余人的精英销售团队,并在全国30多个主要城市建立了营销服务网点,能够有效获取行业及项目信息。由于简单、传统的产品营销已经愈发不能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在上海、深圳、成都、武汉、济南、杭州等国内核心城市建设规模适中、功能齐全的高品质综合展示中心,从而更加直观、高效地向客户与合作伙伴展示公司产品性能和不同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服务。

5、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仅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缓解公司因持续较快发展所可能面临的资金缺口,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整体资本实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司以更低成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加强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进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注册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万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

=Q

×(1+n)

其中:Q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774.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显示研发项目50,000.0050,000.00
2利亚德音视频会议专业化服务项目30,000.0030,000.00
3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67,000.0017,000.00
4利亚德全国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274.009,274.00
5补充流动资金45,500.0045,500.00
合计201,774.00151,774.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八)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十)议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

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3,745.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0%。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40,000万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5.0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77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显示研发项目50,000.0050,000.00
2利亚德音视频会议专业化服务项目30,000.0030,000.00
3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67,000.0017,000.00
4利亚德全国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274.009,274.00
5补充流动资金45,500.0045,500.00
合计201,774.00151,774.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智能显示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本项目是在既有研发中心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投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培养和壮大技术人才队伍,加快研究成果产业化应用进程。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研发内容包括:LED创意显示产品开发、Micro LED显示技术开发、LED智能应用显示产品开发、LED共性技术开发——ASIC及宽色域。

(1)实施主体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利亚德。

(2)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50,00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及软件设施投资15,368万元,实验样品投资34,63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
硬件设备及软件设施投资15,368
1硬件设备9,565
2软件设施2,207
3实验设备3,596
实验样品投资34,632
1LED创意显示1,966
2Micro LED显示3,170
3LED智能应用6,236
4LED共性技术开发23,260
合计50,000

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4)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0个月,自2021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

2、项目必要性

(1)巩固公司的行业技术优势,持续引领显示技术进步

近年来,LED显示技术快速发展,多家国际巨头布局Micro LED行业。2014年,苹果收购Micro LED初创公司LUXVUE,该公司一直致力研究并布局MicroLED技术;2016年6月,Sony在美国Infocommn展发布了将Micro LED元件作为像素使用的CLEDIS显示屏,其高对比度及均匀一致的显示效果得到了业界高度褒奖。有研究机构认为,Micro LED的应用有可能会对显示屏产业带来又一次创新,并称其为继OLED后的下一代显示技术。

作为全球领先的LED小间距企业,利亚德深耕LED显示行业25年,最早提出并实现小间距LED显示产品,在驱动技术和方案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是全球小间距LED显示的龙头企业。利亚德从2010年起,便积极研发布局Mini LED显示。2019年,利亚德和LED芯片龙头台湾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全球第一家Micro LED量产基地,引领显示行业发展。

然而,因为Micro LED尺寸很小,传统LED制程效率和精度不再适用,亟

需开发诸如巨量转移技术、检测技术、修复技术等以适应Micro LED应用需求,需要投入充足的资金、人力与时间。本项目为公司在Micro LED显示技术以及LED显示应用技术水平的创新、产品显示效果的不断优化,以及产品成本控制等方面提供了保障;可以进一步优化产品成本结构、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LED显示领域的技术优势。

(2)解决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Micro LED显示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研究机构LEDinside预计2020年后Micro LED将引入到AR/VR和大尺寸显示器应用中,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29 亿美元,其中大尺寸显示器产值接近20亿美元,占全部应用的60%。随着生产成本的不断下降,Micro LED还有望扩展到可穿戴/可植入器件、光通讯/光互联、医疗探测、智能车灯、空间成像等多个领域,逐渐从高端商用走向民用市场。因此,发展共性技术、攻克Micro LED显示屏的核心技术问题,是推动国内Micro LED显示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的基础。

(3)有利于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提升产品竞争力

随着公司现有产品在各领域应用的日益普及,公司发现针对LED会议一体机、透明屏、影院屏等创意显示产品,从上游资源入手,对LED显示产品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在技术进步逐渐加速的当下,LED显示产品的技术开发难度越来越高,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开发和整合LED显示产品的上下游资源,结合客户需求研发定制化产品,将极大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4)加强行业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掌握行业话语权

多年来,公司一直主持或参与LED应用领域国家标准及行业执行标准的制定工作。当前Micro LED概念兴起,但行业并无明确标准。作为LED显示的领创者及全球最早量产Micro LED显示屏的企业,为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有必要在标准研究与制定方面加大投入,从而掌握行业话语权。而标准体系的制定与强大的技术支持及反复严谨的实验密不可分,因此需要进一步升级研发中心作为技术平台保障。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实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与持续的创新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长期致力于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公司在LED显示领域取得了一

系列重大技术突破,包括像素共享技术、非线性校正技术、单点亮度和色度校正技术、高等级防护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同时,公司LED小间距产品特别是MicroLED产品为公司原创技术,目前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最近三年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7,541.16万元、31,670.07万元和37,016.34万元,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740人、743人和873人。公司在持续创新中保持核心竞争力,在显示领域已拥有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05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386项,国内外观专利177项,海外已经授予专利124项,软件著作权174项。

(2)公司在LED显示多个领域早有布局并初见成效

公司在LED显示多个领域持续投入,已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及经验积累。在Micro LED显示技术领域,公司在巨量转移技术、全彩化技术、玻璃基板工艺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在LED创意显示产品技术领域,公司在研模块式LED透明屏、点阵式小间距LED共形屏、LED户外透明柔性屏等多款产品,可以显著提升显示屏性能和用户体验;在LED智能应用产品技术领域,公司已研发并推出LED会议一体机、消费电视、LED影院屏等样品或产品,并不断进行升级优化;在LED显示共性技术领域,公司大力投入ASIC集成驱动芯片、宽色域多基色LED显示等技术开发工作以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显示产品的技术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对以LED高清显示屏为核心的多领域各种实际应用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保持及业务拓展。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立项和环评。

(二)利亚德音视频会议专业化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公司推出的会议系统产品获得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及好评。为迎接音视频会议服务市场爆发性增长,公司拟创新性地采用定制会议服务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搭建、保障、运维的一条龙专业化服务,用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会议一体机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

(1)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利亚德电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将项目资金注入利亚德电视。

(2)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
130m2以内小型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65/75寸液晶一体机)2,000
230-60m2中型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86/100寸液晶一体机)8,000
360m2以上中大型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135/162/216 2K-4K LED一体机)20,000
合计30,000

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2、项目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是快速打破行业竞争格局的有效手段

根据奥维云网研究报告,2020年上半年中国大陆商用平板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9%。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场份额逐渐向MAXHUB、夏普、鸿合、皓丽、海信等头部企业集中,五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已达66.2%。利亚德作为全球视听行业的领创者,多年来在小间距LED显示屏领域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会议一体机行业领域,目前公司急需拓展品牌知名度,将会议一体机产品推广落地,迅速抢占市场份额。

如采用降价促销的模式,将不利于业务的良性推广和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而采用会议一体机租赁服务模式,以年期为单位,将设备成本分摊到两年或三年,对于广大用户来说,前期投入较小,大大减轻了预算压力,且可迅速实现企业高效会议应用,满足会议需求,到期后还可选择续租或更新产品,用户接受度更好,项目推进阻力更小。另外,采用分期租赁服务模式后,一些原本需要立项采购的项目可以无需走招投标流程,项目流程简化,决策效率更快,项目更容易落地。

(2)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先进技术落地会议行业应用的催化剂

随着Micro LED商用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全球LED显示行业的引领者,利亚德在Micro LED领域的技术优势再次凸显,而将该技术应用在会议一体机上,

公司可凭借技术优势,继续推动会议行业应用技术进步。公司配合创新的租赁营销模式,可将原本价格较高的新技术产品,以更优的价格模式提供给用户,使利亚德的先进技术能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推广,从而可以迅速占领行业高端市场,抢占高端用户群体。

3、项目可行性

(1)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是项目实施的实力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全国各地承建数千个项目,安装了数十万个显示产品,已经发展成为全球视听科技产品及其应用平台的领军企业。公司凭借高品质的产品、领先的技术水平和一流的服务能力在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声誉,在政府部门、铁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民航交通、体育场馆、公共传媒、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细分市场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作为中国重大政治文化活动视效服务商,利亚德曾先后为国庆50周年、60周年、70周年庆典提供技术产品支持和视效服务保障,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9年武汉军运会带来惊艳的舞台视效呈现。

公司在业务发展中注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和诸多业内客户的高度认同,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北京信息产业十强等多项荣誉。近年来,利亚德不断强化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创新探索,品牌价值与市场影响力持续攀升,“利亚德中国屏”的民族品牌形象,“利亚德,让世界看见”的品牌理念深入人心。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有助于公司会议一体机产品在行业的迅速推广。

(2)丰富的销售经验和广泛的销售网络是拓展市场的可靠保证

公司多年形成的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为公司的产品推广提供了可靠保证。遍布全国的销售体系在向客户广泛发布利亚德产品和工程信息的同时,也在广泛收集市场需求的第一手资料和行业最新动态,这些信息通过销售网络反馈回公司,为公司制订和调整未来短期经营策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广泛的销售网络还使公司更加接近用户,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保障,使用户可以安心选用利亚德的产品。随着国际市场对公司及产品的认可,公司还通过与国际大型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逐步建设国际市场组织架构,并完成了全球性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和业务布局。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52%,投资回收期为4.70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立项和环评。

(三)LED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深圳建设利亚德南方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和利亚德LED应用产业园生产基地,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提高利亚德在南方地区的研发、销售、产业化方面的实力,实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该项目未来将在深圳市产业园区中具有核心竞争力,是能够充分体现高科技、智能化、节能环保等特点并符合研发、生产及现代化办公要求的高科技产业园区。利亚德已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费,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投资。

(1)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将项目资金注入深圳利亚德。

(2)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7,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土地费用5,343.00--
建筑安装费42,657.0038,000.00-
1土石方751.70751.70-
2建安成本34,688.6330,031.63-
3室外配套工程4,961.574,961.57-
4其他工程建设费用2,255.102,255.10-
设备投资17,000.00-17,000.00
其他费用(预备费、流动资金)2,000.00--
合计67,000.0038,000.0017,000.00

(3)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九龙山高新产业园区,项目用地面积18,791.44平

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5,170平方米。

(4)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1个月,自2019年7月起至2022年1月止。

2、项目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突破产能制约、提高产品质量

公司布局的新型显示技术、公共信息服务、虚拟现实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公司已经拥有了25年的稳健发展经验和行业技术积累,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大背景下,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辅助自身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平台。南方总部的建设使公司能够抓住“文化+科技”产业飞速发展的机遇,进入一个全速发展的新时代。

目前公司在小间距LED显示业务、夜游经济景观照明业务、新型文化旅游业务及AR/VR领域占据龙头地位。从公司目前业务布局及市场总体增长来看,未来成长空间仍然较大,尤其是2019年以来,公司提出加快推进智能显示的全面增长,通过技术创新及四个全覆盖(区域全覆盖、行业全覆盖、产品全覆盖、方案全覆盖)以扩大产能、完善质量。近年来,随着渠道业务的大力发展,公司销售订单稳步增长,深圳区域的生产产能利用率已接近饱和。建设南方总部将新增公司LED应用产品产能及销售,有效提升公司在南方地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实力,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

(2)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现区域全覆盖战略的重要举措

根据五年发展规划,公司将利用政策和市场“双利好”的局面,布局四大业务板块,实现五年发展目标亟需解决发展空间和产能规模的限制,在南方市场的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和销售网络综合实力的整合提升成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同时,销售全覆盖的战略布局对公司在南方区域的全面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设立南方总部,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南方地区的产能规模,同时充分利用深圳的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对南方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利用。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依托深圳完善的产业结构,改善升级自身产业结构,吸引优秀人才,加大对外技术合作和技术引进,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通过深度开发南方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加强在区域上的均衡发展,同时进一步扩大出口,加大力度开发国际市场,将深圳作为公司开发国际市场的桥头

堡,真正推进区域全覆盖的发展战略。

(3)项目的实施是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司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LED应用领域及规模的扩张,给公司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也带来了诸如产品质量控制、企业管理等问题。当四大业务板块同时发展,公司在丰富产品线的同时,必须面对各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仓储、运输、组织、安装、售后服务等很多需要高度集中管理和调度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环节产品品质保障、工艺技术保障、人员素质保障、客服体系响应保障等一系列保障体系的建设问题。通过南方总部项目的成功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南方的生产及市场资源,统一管理运营,提升生产环节的工艺及质量控制水平,升级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人员管理素养,实现产品品质与市场份额同步提升。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LED应用领域发展势头良好,市场空间广阔

LED应用领域尽管已发展多年,但依托于商用显示领域的不断拓展、海外市场的打开,下游行业仍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自公司2016年实施战略升级以来,已逐渐形成智能显示、夜游经济、文旅及VR体验四大板块。作为智能显示全球龙头,公司通过收购并逐步实现产品替代拓展海外市场、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开展渠道业务及全产业链产品等多种方式,有望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受城镇化建设、夜游经济、城市周年庆、消费驱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城市景观亮化等照明业务结合文旅新业态将实现稳步发展;VR体验随着国内市场的拓展及产能投产,将保持高速发展。本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原有主营产品的产能扩大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

(2)公司在南方地区具备运营经验及市场基础

公司于2008年即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注册资本4.8亿元,2019年,深圳利亚德实现营业收入16.71亿元、净利润2.65亿元,为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同时,本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在深圳地区先后收购了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智能(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充分布局南方市场LED照明及智能显示应用及产业链业务。公司自2013年5月起,持续推进并逐步落地了南方总部基地项目整体规划及投资合作,结合在南方地区多年的产品开发及渠道业务推广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和可靠的市场保障。

(3)公司的综合发展实力是项目可行性的根本保障

公司是全球视听科技产品及其应用平台的领军企业,业务布局覆盖智能显示、景观亮化、文旅新业态及虚拟现实四大领域,先后被授予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北京信息产业十强等多项荣誉。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及外延并购实现了成倍增长,销售收入由2015年的20.23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90.47亿元,公司持续、稳定的业务发展及市场地位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68%,投资回收期为6.82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龙华发改备案〔2019〕000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告知性备案回执》(深龙华环水备〔2019〕0218001号)。

(四)利亚德全国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全国6处不同地区的展示中心建设,分别为上海、深圳、成都、武汉、杭州、济南。

(1)实施主体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利亚德。

(2)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9,274万元,其中共用的数字管理平台投资150万元,分地区的展示中心建设投资9,12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
共用数字管理平台150
展示中心建设9,124
1上海华东展示中心3,000
2深圳华南展示中心2,000
3成都西南展示中心1,031
4武汉华中展示中心1,031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
5济南华北展示中心1,031
6杭州展示中心1,031
合计9,274

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3)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自2021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止。

2、项目必要性

(1)展示中心可以更有效的向客户与合作伙伴展示公司的品牌实力和产品性能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的企业,经过25年的发展壮大,已经形成了完整的LED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体系。随着LED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应用场景不断拓宽,为客户及合作伙伴创造更好的交流体验已经变得越发重要。公司现有境内办公场地主要完成信息收集、当地合作商开拓、客户关系维护、订单签订、收款等业务,办公场地也基本只能满足日常办公、维修备件及资料文件存放功能。而在国内核心城市建设高品质的展示中心,一方面可以更直观、高效地向客户与合作伙伴展示公司的产品性能,展现解决方案的应用场景;另一方面也可以辐射周边大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以六大展示中心为基础、数字化为平台,打造集团综合性展示中心

简单、传统的产品营销已经越发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完整解决方案和深度场景化应用的高效展示,以及数字化的客户旅程管理是公司当下提升营销效果的突破方向。建立规模适中、功能齐全的集团综合展示中心,可以将公司的产品解决方案与场景应用以直观的形式呈现出来,再配合数字化的数据管理平台,可以打破空间与时间的局限,以六家展示中心为联动平台,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打造一个高品质、高效率的营销阵地。

3、项目可行性

(1)现有营销网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公司打造出规模百余人的精英销售团队,能够对中高端客户进行一对一营销服务,并通过定制化生产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目前,公司营销服务网点分布在全国30多个主要城市,能够有效获取行业及项目信息。

展示中心作为营销信息收集和服务平台,是公司形成全国性业务布局和积累客户资源的重要保证。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升级完善公司国内营销服务网络。

(2)公司的数字化进程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

公司近年来已在数字化进程方面取得一系列进展。通过数字营销积累了大量客户数据信息,营销云的上线将原有的零散客户数据、沉睡客户数据重新唤醒、整合,将潜在客户数据通过数字技术不断运营培育;通过数字技术为老客户提供精准、持续、贴身的信息服务,有效提升了企业营销的效率,提升了客户的体验。公司成功的数字化经验将保障本次数字化联结展示中心的顺利实施,未来公司将把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展示中心打造成平台统一、数据同一、商机联动的高效商机平台。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大幅增强公司营销网络的广度及深度,依靠在各个主要区域建立的展示中心,能够提高对当地市场的开发力度,辐射周边大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行业领军者地位。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立项和环评。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45,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2、项目必要性

(1)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业务以工程项目为主,客户以政府部门、大型企业为主,工程建设及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保持较高的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也不断增长,且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迅速扩大规模,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由2015年底的22.88亿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的69.03亿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为了保障满足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需要,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0.88%,合并报表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5.6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负债占比较大。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相对长期的资金来源。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提高,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降低,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3、项目可行性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限制,具备可行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即时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有助于提升公司长期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公司章程需要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等进行相应的修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结构、注册资本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含),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相应降低。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保持稳健财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降低。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逐步实现,公司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预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进一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同时提升。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管理人之间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国家大力倡导LED行业发展、加大行业投入、出台鼓励政策,LED应用产业面临良好发展机遇,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LED行业,使得市场内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国际知名厂商在广阔的市场前景下也纷纷进入该领域,抢占市场份额,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若公司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品牌以及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改进等方面保持优势,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限制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速度,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和行业地位。

2、新冠病毒疫情风险

新冠疫情会对公司市场业务开拓、经营生产产生干扰,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对国内显示业务订单影响不大,但运输、实施限制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存在不利影响,由于公司显示产品主要应用于to G和to B业务,国内业务影响有限。海外疫情尚未完全控制,对公司进出口影响较大;此外,若疫情造成全球经济回落,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情况。

3、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出口部分LED显示产品,但公司境内出口美国并最终实现销售收入的金额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如果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则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美国客户可能会采取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导致公司来自美国地区的外销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1、业务拓展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以LED产品为基础,公司主营业务已拓展到智能显示、夜游经济、文旅新业态及VR体验等多个视听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领域,已成为全球视听科技产品及其应用平台的领军企业。公司以产品、技术、设计方案、实施为主营业务,目前文旅新业态及VR体验收入占比相对较低;虽然公司已从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维度着手,对文旅新业态及VR产业化项目开展了全方位布局,但在业务拓展时仍存在政策、市场或运营经验不足的风险。

2、Mini/Micro LED量产风险

2020年3月,公司与台湾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合资公司正式成立,主要业务内容是Mini/Micro LED显示的研发和量产,Mini/Micro LED属于新技术、新产品,成熟尚需要一段时间,存在一定技术和量产风险;且合资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文化、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双方均需要在日常经营中不断磨合;公司和台湾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管理较为健全,双方将依照合同约定及公司章程实施管理权限,风险可控。

3、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重较大,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LED灯、LED模组、控制件、PCB板、结构件、电源线材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等。若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将提高公司产品成本,降低公司毛利率水平,影响公司经营效益。公司经过多年经营,与众多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加强对市场和客户的研究,尽量缩短产品生产和交货周期,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降至最小。同时,国内整体人工成本上升也对产品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将提高人员效率、加强员工管控、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降低成本变动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公司一直谋求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同步发展,并已经初步构建了涵盖欧洲、美洲、东南亚等地的国际营销网络,2015-2016年,公司先后并购了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美国平达及NP公司,建立了北美市场营销及供应链平台,境外资产和销售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要作用。同时,公司以美元结算的境外采购占比较高,目前公司每季度或每月对采购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存在一定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此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规模将逐年扩大,并随着汇率波动形成汇兑收益或损失,进而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因此,未来外汇市场的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利润波动风险。

(三)管理风险

1、规模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收购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实现了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组织管理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设计和规划,但大规模的项目实施仍然对公司组织管理水平

提出了较高要求;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设和投产,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内部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2、内部控制不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但是内部控制具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此外,公司经营情况或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公司存在一定内部控制不当风险。

(四)财务风险

1、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71亿元、77.01亿元、90.47亿元和44.87亿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8.94%;净利润分别为12.11亿元、12.64亿元、7.08亿元和3.19亿元,2020年1-9月净利润同比下滑60.19%,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对公司承接订单和确认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政府“去杠杆”政策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夜游经济和文化旅游板块的需求有所减弱;如果未来夜游经济和文化旅游的市场需求持续疲弱,且公司LED小间距电视等智能显示产品增速未达预期,公司业绩可能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应收款项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31亿元、25.35亿元、30.92亿元和27.72亿元。公司客户主要以政府部门、大型企业为主,支付款项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且公司业务涵盖工程类项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期限相对较长。虽然公司坚持以严格标准选择客户,一直以来呆坏账率较低,且公司渠道销售模式增加后对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付款周期较长带来的资金成本压力及少量应收款项坏账损失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未包含已重分类为“合同资产”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17亿元、29.06亿元、29.90亿元及23.27亿元;公司存货规模较大,2020年9月末规模下降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对公司

2020年上半年承接订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公司主要存货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出现存货跌价风险较小,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可能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从而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自2012年实现首发上市以来,一直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业务内容和经营模式进行整体布局;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23.50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收购的境内子公司基本已完成对赌业绩,且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预计对境内公司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收购的美国平达处于产品更新换代过程中,且国际新冠疫情尚未得到控制。如果被并购企业未来经营情况恶化,或存在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被并购企业无法持续经营,则公司商誉存在较大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若国家未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公司或主要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复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自2000年12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根据2011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家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201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批[2011]8120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若国家取消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或对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风险因素

1、发行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2、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一定建设期,项目达产、产生经济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风险,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经过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规划,具备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前景。由于可行性分析是根据当前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产业政策变化、行业发展走向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4、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变化除受公司经营状况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因此即使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股价波动风险。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第158条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将在定期报告中按照有关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披露。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0,271.5833,178.1818,64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95.41126,452.76120,978.15
现金分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0%26.24%15.4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8.05%

注:2018年度、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分别包含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金额12,994.07万元、5,161.11万元。

(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向股东分配后结转至下一年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保证利润分配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以此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基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配的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此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及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2、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并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如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3、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六)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4、假设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1,774.00万元(含),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元/股,发行数量为252,956,667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批、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假设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9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0%、持平和增长10%。上述利润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一、假设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下降10%
普通股总股本(股)2,542,876,576.002,542,876,576.002,795,833,243.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703,954,054.77633,558,649.29633,558,64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730,714,105.61657,642,695.05657,642,695.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25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60.24
二、假设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持平
普通股总股本(股)2,542,876,576.002,542,876,576.002,795,833,243.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703,954,054.77703,954,054.77703,954,05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730,714,105.61730,714,105.61730,714,105.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28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90.26
三、假设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上升10%
普通股总股本(股)2,542,876,576.002,542,876,576.002,795,833,243.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703,954,054.77774,349,460.25774,349,46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730,714,105.61803,785,516.17803,785,516.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30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320.29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尽管本次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回报,但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可能,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组织管理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设计和规划,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情况良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自上市以来,各项业务实现快速发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并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与成本监控;加强对库存的有效管理,加大销售回款催收力度,通过规模化效应增强对供应商的谈判优势,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努力发掘和引进优秀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编制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

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盖章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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