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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扬子江环境集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产业基金”)、南京江宁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宁经开投资”)、江苏国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集团”),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货币出资9,800万元,持有49%的股权;南京产业基金货币出资3,000万元,持有15%的股权;江宁经开投资货币出资6,000万元,持有30%的股权;国科研究院货币出资1,200万元,持有6%的股权。

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上述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投资设立“扬子江环境集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张维先生签署扬子江环境集团投资协议。根据

投资协议约定,南京产业基金、江宁经开投资的出资满五年或发生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并提出要求出让其相应股权时,张维需购买其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投资设立“扬子江环境集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维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为截至2020年12月1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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