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 《关于更正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综上,公司对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半年度财务信息进行核查并更正,
公告编号:2020-096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更正2017年、2018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石柱、王传顺
2020 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