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53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中反复出现描述错误、计算与统计差错,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说明其内部控制机制未有效防范上述错误发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境内企业销售却收到其委托的境外第三方回款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销售回款
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子公司中山邦塑有两栋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尚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房屋建设手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情形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捷豹路虎有限公司针对发行人部分商标向商标注册主管部门提交了异议、无效申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申请结果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2020年1-9月的相关财务数据显示,新冠疫情未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将新冠疫情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作为“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进行披露的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17年12月发行人与安泰科技合资成立扬动安来,2020年2月安泰科技退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安泰科技退出扬动安来的原因及对发行人技术、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财务不规范、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强化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请保
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四)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股权分布较为集中,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担任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治理存在的风险;(2)为保障公司治理有效性采取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2015年7月,发行人发生两次出资额转让,隆基伟业转让予韩润泽的价格低于韩志刚转让予淄博隆兴、淄博隆华、淄博隆盛的价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隆基伟业转让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中反复出现描述错误、计算与统计差错,请发行人、保荐人分别说明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进一步披露子公司中山邦塑两栋房屋未依法办理相关房屋建设手续产生的法律风险及相应后果。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客观披露新冠疫情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三)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四)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担任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公司治理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