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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1-1-1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4,102.2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12月1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16,408.7736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12月4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正文内容。

一、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承诺事项”。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制造成本、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竞争,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无法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及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主要体现如下:

(1)双面电池组件已成为光伏组件重要发展方向。双面电池组件主要有两种封装结构,双玻结构和玻璃+透明背板结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2019年双玻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3.5%,玻璃+透明背板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0.5%,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一定增长趋势。双面组件的出现和发展将导致玻璃背板、透明背板、POE胶膜等产品市场份额出现增长,从而对公司现有主要背板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挤压,导致对公司传统背板产品发生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2)随着组件适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光伏组件对背板性能的要求也日趋多样。如果未来下游组件厂商继续对背板产品类型提出新的需求,而公司又未能及时研发出相应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

(二)下游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受国内行业政策的影响

1-1-4

较大。2018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不断对光伏发电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由于现阶段光伏产业依旧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及补贴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逐步减弱,部分下游光伏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及投资意愿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导致短期内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有所下降,对公司背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补贴的逐步下降,光伏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的降价压力增加,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或及时调整自身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协鑫集团的诉讼及回款风险

截至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相关案件的金额及目前进展如下: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涉诉金额目前进展
1与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买卖合同纠纷1,397.91万元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504.49万元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3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306.26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10月16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4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307.39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3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已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协鑫集团支付的汇票票款3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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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内部分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海润光伏、昱辉阳光等业内公司均发生过严重的经营危机。随着“531光伏新政”、补贴退坡、平价上网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近几年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行业在短期内出现了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4,645.78万元、35,022.66万元、35,480.18万元和30,428.94万元。如果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恶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对处于财务状况不良或财务状况困难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应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747.79万元。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仍需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政策压力的影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致使背板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面氟膜背板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4.37元/平方米、13.95元/平方米、12.86元/平方米和12.91元/平方米,呈下降趋势。随着背板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下游光伏组件价格不断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势,进而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六)新产品的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现有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上述新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0.80%、5.89%和9.06%。

在铝塑膜领域,由于铝塑膜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大部分国产铝塑膜在耐电解液腐蚀性、冲深性能等方面不过关,因此目前全球及国内铝塑膜市场主要被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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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P印刷、日本昭和电工等少数日本企业所垄断。根据国金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铝塑膜行业市场需求量达到1.8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1.11%,主要由日本企业所垄断。其中,热法工艺龙头企业日本DNP的市场份额最高,占比为49%,干法工艺龙头企业昭和电工位居其次,市场份额为20%,日本DNP和昭和电工在我国合计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9%,市场优势地位明显。整体而言,铝塑膜市场由日本企业垄断,国内厂家市场占有率不到10%。在特种防护膜领域,由于其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市场较为分散,目前尚无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在POE胶膜产品市场,根据《2019-2020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POE胶膜作为双玻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近年来随着双面双玻组件市场的兴起引发其市场需求也快速增长,国内企业开始陆续研发投产POE胶膜。POE胶膜市场处于从起步到快速增长过渡阶段,各家公司均在积极拓展,意图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占得先机。由于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产品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市场拓展经验相对欠缺,能否建立规范、高效且具有竞争力的销售体系,并顺利打开市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新产品存在市场拓展风险。

(七)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政策压力的影响,行业整体提质增效效果逐步显现,低效产能逐步退出行业,下游组件行业集中度仍在逐步提升,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截至2019年底,我国组件产量超2GW的企业有13家,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65.6%。从组件的全球出货量来看,2019年前10家企业组件出货79.6GW,同比2018年提升了20GW,占比上升了5.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6%、61.86%、56.08%和66.30%,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32%、25.48%、24.16%和32.94%,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势,下游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可能会导致公司选择客户的范围缩小,议价能力下降,将有可能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亦或公司主要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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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接近90%,占比较大。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氟膜、PET基膜、胶粘剂和聚烯烃粒子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供需及其初级原料(如聚酯切片、LLDPE等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商品)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氟膜、PET材料和聚烯烃粒子的价格变动对毛利额及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平米、万元、元/平米

情景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基准数据背板毛利额6,892.7320,692.7617,905.4112,822.96
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当氟膜价格上涨10%毛利额6,045.7018,366.4115,213.8211,253.66
毛利变动额-847.03-2,326.35-2,691.59-1,569.30
毛利率19.71%20.79%17.75%19.01%
毛利率变动额-2.76%-2.62%-3.14%-2.65%
当PET材料上涨10%毛利额6,058.7418,090.0615,641.4111,220.73
毛利变动额-833.99-2,602.70-2,264.00-1,602.23
毛利率19.76%20.47%18.25%18.95%
毛利率变动额-2.72%-2.94%-2.64%-2.71%
当聚烯烃粒子上涨10%毛利额6,675.4920,099.9917,367.8112,425.78
毛利变动额-217.24-592.77-537.60-397.18
毛利率21.77%22.75%20.26%20.99%
毛利率变动额-0.71%-0.66%-0.6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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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供应商依赖风险

公司T系列背板产品生产所需的PVF氟膜全部由美国杜邦供应。报告期内,公司从美国杜邦采购的PVF氟膜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42%、

22.12%、22.74%和17.27%,美国杜邦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由于国内外尚无其他供应商生产同类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与美国杜邦在商业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或因为发生自然灾害、国际贸易争端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美国杜邦不再能够向公司提供PVF氟膜产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目前收入贡献较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现有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目前而言,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产品尚处于业务发展初期,新产品的导入需要经过严苛的测试,以及市场的接受也需要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场开拓成果在报告期内尚未得以显现,报告期内上述新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0.80%、5.89%和9.06%,现阶段对公司收入以及经营成果的贡献尚较低。

四、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纷纷发布政策延后开工、暂停聚集性活动。面对疫情,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应对,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于2020年2月中旬逐步复工。

复工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但公司2020年上半年背板的产量、销量仍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1.79%、30.45%,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二季度国外疫情比较严重,公司二季度外销数量同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虽然国内疫情已逐步好转,但公司境内组件厂商客户也有较多终端用户位于国外,间接导致二季度内销业务量同比有所下降。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159.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95.62万元,同比下降29.2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下降所致。公司2020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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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8.76万元,同比下降9.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小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原因是2019年同期公司对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2020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公司客户在有明确采购需求时与公司签订单次的销售订单,且订单执行周期相对较短,所以疫情未导致订单大规模取消或推迟的情况,但使2020年上半年新签订销售订单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库存状况及时调整向供应商的采购量,主要供应商未出现因疫情原因延迟交货的情况。新型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0年1-9月审阅情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3-548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9.302019.12.31变化率
资产总额102,218.57105,556.48-3.16%
负债总额29,572.3440,832.58-27.58%
所有者权益72,646.2364,723.9012.24%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化率
营业收入61,116.3368,696.82-11.03%
营业利润9,079.708,659.904.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1.797,509.33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6.635,590.64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8.843,290.3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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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9月末资产总额为102,218.57万元,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公司2020年9月末负债总额为29,572.34万元,较2019年末下降27.58%,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归还借款及减少通过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公司2020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为72,646.23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了12.24%,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1.79万元所致。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11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580.49万元,同比下降11.03%,主要系受上半年疫情影响,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下降所致。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22.46万元,同比增涨5.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同期公司对客户昱辉阳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随着公司对应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公司2020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96,771.9394,574.522.32%
净利润12,015.5910,490.5114.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5.5910,490.5114.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0.428,109.018.53%

1-1-11

公司上述2020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六、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25.26%21.81%24.45%30.33%
乐凯胶片-5.67%6.79%13.14%
回天新材16.32%12.69%13.98%18.91%
福斯特21.34%18.16%21.46%24.38%
赛伍技术-19.36%19.61%25.51%
平均值20.97%15.54%17.26%22.45%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赛伍技术-19.36%19.61%25.51%
中来股份25.26%21.81%24.45%30.33%
福斯特21.34%18.16%21.46%24.38%
平均值23.30%19.78%21.84%26.74%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其中: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20.95%20.31%20.45%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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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毛利率
BO背板毛利率31.84%38.49%25.2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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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率高于本公司。2019年福斯特背板产品销售收入增长3.04%,销售量增长15.57%,销售单价下降较多,因此毛利空间有所下降。乐凯胶片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低于本公司,主要是由于乐凯胶片产品结构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品以高端双面氟膜背板TPT为主,产品价格虽较其他复合型背板高,但同时其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空间相对较低。

回天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各类胶粘剂,其背板业务收入占比较低,2016年起回天新材年报改变业务种类披露口径,不再单独披露背板业务,与汽车制动液等汽车保养类化学产品合并在非胶类产品项目披露,因此数据可比性较差。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差异情况主要是由于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原材料构成和产品定价等方面的原因所致。

七、公司毛利率较高BO背板无境内外类似可比产品

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深耕多年,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聚烯烃粒子进行选型、配方优化以及制膜工艺的改进等方式,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通过持续不断的配方优化、工艺改进,开发出一系列性能成熟的M膜产品。

通过对M膜产品的持续运用,公司开发出TPM/KPM结构背板产品;同时,基于成熟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以M膜产品并作为背板内层材料,采用耐候性PET膜替代TPM/KPM中的TP/KP结构,经涂布复合后,成功开发出BO产品系列产品,降低了产品成本。

公司BO背板产品性能指标均完全满足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以及应用于组件的IEC61215/61730标准认证的所有要求,同时取得了TUV-SUD,T?V Rheinland,UL,CQC等相关国内外第三方产品认证。

对比中来股份、赛伍技术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主要背板产品的内层主要是基于涂覆技术。背板内层由氟树脂等材料涂覆形成,其主打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涂覆技术。而公司背板产品是基于M膜的复合背板产品系列,其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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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在于M膜制膜技术。因此,公司不同的产品技术路线形成了独特的BO系列背板产品。综上所述,基于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以及M膜开发方面深耕多年经验,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的BO背板产品具有其独特性,同行业公司无类似产品。

1-1-15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 ......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 3

三、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目前收入贡献较低 ...... 8

四、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 ...... 8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9

六、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情况 ...... 11

七、公司毛利率较高BO背板无境内外类似可比产品 ...... 13

目 录 ...... 15

第一节 释义 ...... 20

一、一般释义 ...... 20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2

第二节 概览 ...... 2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7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8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相关情况 ...... 31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2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2

九、募集资金用途 ......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4

1-1-16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 36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6

五、战略配售情况 ......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0

一、技术风险 ...... 40

二、经营风险 ...... 41

三、内控风险 ...... 46

四、财务风险 ...... 46

五、发行失败风险 ...... 48

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风险 ...... 49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5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52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4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 54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55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 55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9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6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69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8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9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 9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13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51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 154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65

1-1-17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7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177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93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4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94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196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196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96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 196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 196

七、发行人的独立性 ...... 197

八、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 198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02

十、关联交易 ...... 207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10

十二、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11

十三、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 ...... 21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6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216

二、财务报表 ...... 218

三、审计意见类型及关键审计事项 ...... 22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5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226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51

七、税项 ...... 252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53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56

十、资产质量分析 ...... 293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30

1-1-18十二、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 336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337

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 34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51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57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 36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73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73

二、股利分配政策 ...... 375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79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79

五、承诺事项 ...... 38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8

一、重大合同 ...... 398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03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03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0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0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0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12

五、审计机构声明 ...... 41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14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15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16

第十三节 附件 ...... 417

一、备查文件 ...... 417

1-1-19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417

1-1-20

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本次发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明冠新材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明冠有限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的前身
明冠集团明冠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已解散
博强投资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洪嘉投资上海洪嘉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的曾用名
中泰创投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泰创投控股股东
鲁证创投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4日起更名为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
中泰资本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
久丰投资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发行人股东
博汇银投资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甘肃金城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青岛静远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中投建华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辽宁联盟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曲水汇鑫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西藏汇鑫西藏山南汇鑫茂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曾用名
萍钢实业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原股东
苏州明冠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明冠锂膜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明冠国际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明冠江苏明冠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越南明冠CROWN ADVANCED MATERIAL VIETNAM CO., LTD,为明冠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
城邦达益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

1-1-21

苏州久聚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
维嘉集成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
昱辉阳光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隆基股份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Longi (Kuching) Sdn Bhd等
晶澳科技、晶澳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环晟光伏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Vina SolarVin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中文名为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2020年6月30日,隆基股份已完成了对Vina Solar母公司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Vina Solar变更为隆基股份子公司。
REC、REC SolarREC Solar Pte.Ltd. ,为发行人客户
阿特斯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客户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泰国)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Vietnam Co., Ltd.、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Canadian Solar Solutions Inc.等
协鑫集团、协鑫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协鑫半导体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徐州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利协鑫硅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光伏系统集成(中国)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
韩华新能源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LG、LG ElectronicsLG Electronics Inc. ,为发行人客户
正信光电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客户
锦州阳光为发行人集团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主要包括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锦州阳光锦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锦州创惠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鑫华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锦州阳光茂迪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美国杜邦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杜邦中国有限公司的统称,为发行人供应商

1-1-22

日本电化Denka电化株式会社,为发行人供应商
福膜科技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航天彩虹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常州百佳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佛山多能佛山多能薄膜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四川东材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双星新材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广州兴楠广州市兴楠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商
中来股份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福斯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天新材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乐凯胶片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赛伍技术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认监委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晶硅晶体硅材料,包括多晶硅和单晶硅等多种形式
单晶硅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不同的方向具有不同的性质,是一种良好的半导材料。用于制造半导体器件、太阳能电池等
多晶硅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原子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成许多晶核,如这些晶核长成晶面取向不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起来,就结晶成多晶硅
晶硅电池片/晶硅片将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成的薄片

1-1-23

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是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直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
背板、太阳能背板、太阳能电池背板、光伏背板、电池背板背板也称背膜,是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具有耐高低温、耐紫外线辐照、耐环境老化和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独特性能,能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响因素对EVA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
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组件若干个太阳能电池片通过串并联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电池片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受光照射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输出的最大功率与入射到该太阳能电池/组件上全部辐射功率的百分比
铝塑膜、锂电池铝塑膜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是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对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起着保护作用
特种防护膜、防护膜是一种由耐候PET膜和离型膜或氟膜、PET膜和高分子胶膜,通过胶粘剂复合而成的新型膜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光伏、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及空间膜等领域
PET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醇酯,由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加热缩聚而成的一种结晶性高聚物,长期使用可耐高温达120℃,短期使用可耐150℃高温、-70℃低温,且高低温时对其机械性能影响很小
PET基膜生产背板所需的一种PET膜,要求其具备突出的电气绝缘性,优良的阻汽阻水性、抗蠕变性、耐疲劳性和尺寸稳定性等性能
EVA胶膜聚烯烃薄膜,Ethylene(乙烯)Vinyl(乙烯基)Acetate(醋酸盐)的简称,一种热固性有粘性的胶膜
PVDF聚偏氟乙烯
PVF聚氟乙烯
氟膜以含氟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制成的薄膜,具有耐候性、耐热性、耐低温性、耐化学药品性等优异性能,而且具有独特的不粘性和低摩擦性
聚烯烃类薄膜由乙烯、丙烯等α-烯烃共聚合而成
KPK/KPM结构采用PVDF薄膜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中间层为PET基膜,通过胶粘剂与PVDF薄膜复合在一起。其中内外两侧均采用PVDF薄膜的为KPK结构,仅外侧采用PVDF薄膜的为KPM结构
TPT/TPM结构采用杜邦PVF薄膜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中间层为PET基膜,通过胶粘剂与杜邦PVF薄膜复合在一起。其中内外两侧均采用杜邦PVF薄膜的为TPT结构,仅外侧采用杜邦PVF薄膜的为TPM结构
BO结构结构为耐候型PET/聚烯烃类薄膜,通常外层耐候PET膜需要进行抗紫外耐候的强化处理
POE、POE膜、POE胶膜是一种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属于聚烯烃类薄膜,是乙烯与其他短链烯烃共聚物,主要用于薄膜电池和双玻组件的封装;与传统EVA胶膜相比,具有优异的水汽阻隔性,可以增强组件的抗PID性能,提高组件的可靠性,是目前N型电池组件、双面双玻组件及薄膜组件的主要封装胶膜
逆变器把直流电转变成交流电的装置
W、KW、MW、GW功率的单位,1KW=1000W;1MW=1000KW;1GW=1000MW
UL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保险商实验所)的简称,UL为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权威机构,经其所做的产品认证简称为“UL产品安全认证”,该认证为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公认的产品安全认证

1-1-24

标准
TUV德语Technischer & Uuml;berwachungs Verein(技术监督协会)的缩写,德国官方授权的政府监督组织,经由政府授权和委托进行工业设备和技术产品的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的评估审核
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原名为Europe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EPIA,2015年5月28日正式改名为SolarPower Europe,中文名为欧洲光伏产业协会
JET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Japan Electr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Technology Laboratories)认证
CQC国家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RoHS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REACH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关于企业质量管理系列化标准之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旨在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光生伏特效应半导体在受到光照射时产生电压的情况,根据这一效应,将硅晶片做成硅晶电池,并用电线联通,可以产生直流电电流
涂布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溶液涂布于纸、布、塑料薄膜上制得复合材料(膜)的方法
熟化亦称固化,即将已复合好的膜放进烘房(熟化室),使聚氨酯粘合剂的主剂、固化剂反应交联并与复合基材表面相互作用的过程
531光伏新政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1-1-25

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30日
英文名称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123,065,736元法定代表人闫洪嘉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控股股东闫洪嘉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
行业分类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4,102.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4,102.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16,408.773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6元/股(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前每股收益0.66元/股(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26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计算)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与承销费用:5,10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30.00万元 3、律师费用:877.36万元 4、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471.00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7,778.36万元 注:1、本次发行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2、以上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均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0年12月9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申购日期2020年12月14日
缴款日期2020年12月16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1-27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0. 6.30/ 2020年1-6月2019. 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2017.12.31/ 2017年
资产总额(万元)98,104.48105,556.4898,577.7282,64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69,634.4764,723.9054,218.3945,369.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8.1837.6744.8244.81
营业收入(万元)34,159.1394,574.5286,678.9659,461.88
净利润(万元)4,905.1710,490.518,849.513,72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905.1710,490.518,849.513,72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705.068,109.017,852.563,225.99
基本每股收益(元)0.400.850.72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0.400.850.72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017.6417.77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252.4113,960.824,897.469,911.12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23.953.873.49

1-1-28

点。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适应光伏发电与锂电池应用等新能源行业发展方向

(1)光伏领域

进入21世纪以来,在有限资源和环保要求日渐严格的双重制约下,日益增大的能源需求与环境保护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太阳能因其具有清洁性和可再生性,成为了替代传统能源的最佳方案之一。随着多年来的研究和技术开发,目前太阳能光伏组件价格已大幅下降,且太阳能转化效率也得以提高,使得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商业化开发与应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具有环境耐候性能好、可靠性强、反射性高,能增加组件功率和延长组件使用寿命等优点,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自身技术积累开发出独有的M膜产品,并基于该产品开发出了TPM/KPM系列背板及BO系列背板,其中TPM/KPM系列背板在粘结强度、耐候性、可靠性等指标上表现优异,已被大型主流组件客户验证并使用;BO系列背板成功通过了TUV等第三方认证机构苛刻环境可靠性测试,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和安全可靠性,受到REC、LG、Vina Solar等国外大型组件企业的青睐。

同时,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降本增效,高功率组件的发展成为行业的关注点。公司把握住行业发展方向,采用多种功能性填料与聚烯烃粒子复配共混方式,成功开发出了具有高反射性能M膜产品,并经过涂布复合后形成高反光率背板,其反射率可超过90%(目前市场上常规背板的反射率为70%-80%),尤其是黑色高反射背板可显著提升光伏组件1%左右的转换效率,高反射性能背板产品已经客户验证使用获得广泛好评。

(2)锂电池领域

软包锂离子电池已经广泛应用于3C智能数码产品中,其市场渗透率超过70%。近年以来,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最为关键的核心部件而备受关注。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

1-1-29

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软包锂离子电池因其具有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循环寿命长等优点,预计未来软包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锂离子电池需求的增长。同时储能行业的发展,也为软包锂离子电池提供了进一步的市场空间。

软包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铝塑膜目前主要依赖进口。经过十多年的研发,公司已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干热复合制备技术,成功实现了铝塑膜产品的批量生产,尤其在动力电池领域的产品应用方面取得了突破。公司所生产的铝塑膜产品,具备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好,同时兼顾冲深性能和裁切性能的特点,在动力电池用铝塑膜产品领域内探索出了国产化替代的现实路径。

2、公司具有突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团队

公司研发人员素质较高,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硬件设施齐备,研发力量雄厚,独立自主创新能力强,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产品技术开发团队。在硬件设施方面,公司拥有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配套国内一流实验设备的综合实验室。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目前公司共拥有专利权108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获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江西省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多项荣誉。

(1)基础技术

基础技术作为企业在竞争中核心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行业基础技术的研发创新。公司凭借高水平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研发创新中形成了以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等为主的基础技术。基础技术的研发具有开发投入大、周期长、成本高等特点,因此公司具有的技术优势在短期内难以被其他企业所掌握。

(2)工艺技术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中形成了独特的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功能材料分散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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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结合生产实践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使得新产品开发更加容易实现产业化,对已经实现产业化的产品则进一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良品率。公司独特的涂布复合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的性能一致性。

3、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一贯专注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技术和工艺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等方面形成了核心能力,在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使研发的新技术能高效率的转化为产业化成果。同时,对于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也保证了产业化过程中产品的生产效率、良品率和一致性。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受邀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的起草与制定。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GB/T 31034-2014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的国家标准;在铝塑膜领域,公司作为副组长单位参与起草了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所制定的《T/CIAPS0005-2018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涉及太阳能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十多年的研发及产业化,已经推出一系列太阳板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产品,在多个产品领域内率先实现了规模化量产,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现有太阳能组件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基础上,经过不断研发及工艺攻关,成功开发出了特种防护膜、POE膜等新产品,并实现了批量出货,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良好的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将不断拓展和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经过在新型复合膜材料领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结合丰富的产业化经验,使得公司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快速响应客户及市场的新兴需求,积极拓展复合膜材料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及方向。

未来,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和优化现有产品结构的基础上,顺应市场需求,发

1-1-31

挥研发及产业化优势,不断开拓新的产品和应用领域。公司将依托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为电子电器、交通运输、建筑节能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新型复合膜材料需求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关于科创板定位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分类,公司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和POE膜产品属于“6.3太阳能产业中”中的“6.3.2太阳能材料制造”中的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属于“1.2电子核心产业”中的“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的铝塑膜。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分别应用于光伏发电和锂电池等新能源领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能源领域高效光电光热行业。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是 □否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金额9,158.33万元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是 □否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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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5项明专利26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是 □否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6.1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9.46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20,000.0020,000.00
2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8,000.008,000.00
3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3,000.003,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1,000.00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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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4,102.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4,102.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16,408.773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4,102,200股,同时拟认购规模不超过7,485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051,100股,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最终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2020年12月10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市盈率【】倍(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6元/股(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市净率【】(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的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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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与承销费用:5,10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30.00万元 3、律师费用:877.36万元 4、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471.00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7,778.36万元 注:1、本次发行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2、以上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均不含增值税。
名称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洪嘉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95-3666265
传真0795-7205383
联系人叶勇、邹明斌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保荐代表人贺骞、王琨
项目协办人赵鸣晓
项目经办人郭鑫、霍亮亮、洪志谦、董伟丽、马宁、姚羽凡、熊子浩、李斌、田开元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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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方啸中、黄晓静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希文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邓华明、晋永杰
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11楼A室
联系电话020-83637841
传真020-83637840
经办注册评估师汤锦东、黄元助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68670204
传真021-58899400
名称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
户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1200100100055103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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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0年12月9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申购日期2020年12月14日
缴款日期2020年12月16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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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初始跟投比例为5%,即2,051,100股,具体跟投金额将在2020年12月10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3、限售期限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2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

1、投资主体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规模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的10%,即4,102,200股,同时认购规模不超过7,485.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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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称: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2020年11月23日募集资金规模:7,485.00万元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人员姓名、职务、认购金额:

序号姓名职务认购金额 (万元)持有份额比例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
1闫洪嘉董事长、总经理200026.72%
2张磊董事、副总经理6008.02%
3李成利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6008.02%
4叶勇董事会秘书5006.68%
5刘丹监事、海外销售总监4556.08%
6肖群玉行政人事副总监4105.48%
7廖易荣商务代表副总监4005.34%
8赖锡安财务负责人3404.54%
9张曙光子公司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3204.28%
10张霞供应链副总监3004.01%
11肖胜军工会主席3004.01%
12赵鑫子公司明冠锂膜市场总监3004.01%
13赖祥生子公司明冠锂膜常务副总经理2202.94%
14陈文龙董事长助理2002.67%
15邹明斌证券事务代表1902.54%
16宋良平工艺技术总监助理1502.00%
17吴逸卓总经理秘书1001.34%
18郑叶丹商务代表1001.34%
合计7,4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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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期限

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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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相关资料连同本招股意向书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制造成本、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竞争,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无法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及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主要体现如下:

(1)双面电池组件已成为光伏组件重要发展方向。双面电池组件主要有两种封装结构,双玻结构和玻璃+透明背板结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2019年双玻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3.5%,玻璃+透明背板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0.5%,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一定增长趋势。双面组件的出现和发展将导致玻璃背板、透明背板、POE胶膜等产品市场份额出现增长,从而对公司现有主要背板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挤压,导致对公司传统背板产品发生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2)随着组件适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光伏组件对背板性能的要求也日趋多样。如果未来下游组件厂商继续对背板产品类型提出新的需求,而公司又未能及时研发出相应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

(二)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形成了公司的核心能力。相关核心技术作为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如果公司发生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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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三)下游行业技术路线变化风险

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质、高效、低成本是光伏组件行业发展的核心主题,是影响度电成本的核心指标。在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和平价上网的倒逼下,各种新产品、新技术在不断的加速推出。组件行业技术路线的切换,随时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被取代。如,采用玻璃+透明背板的组件,将要求公司提供具有透光属性的背板产品;双玻电池组件不需要使用背板产品,将导致背板产品的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被挤压。由于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较快,下游行业技术路线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展造成潜在不利影响,也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下游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受国内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2018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不断对光伏发电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由于现阶段光伏产业依旧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及补贴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逐步减弱,部分下游光伏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及投资意愿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导致短期内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有所下降,对公司背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补贴的逐步下降,光伏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的降价压力增加,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或及时调整自身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光伏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与全球及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发展情况及未来预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若未来全球或我国的宏观经济发生调整或出现波动,将可能影响光伏行业整体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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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政策压力的影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致使背板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面氟膜背板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4.37元/平方米、13.95元/平方米、12.86元/平方米和12.91元/平方米,呈下降趋势。随着背板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下游光伏组件价格不断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势,进而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政策压力的影响,行业整体提质增效效果逐步显现,低效产能逐步退出行业,下游组件行业集中度仍在逐步提升,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截至2019年底,我国组件产量超2GW的企业有13家,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65.6%。从组件的全球出货量来看,2019年前10家企业组件出货79.6GW,同比2018年提升了20GW,占比上升了5.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46%、61.86%、56.08%和66.30%,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32%、25.48%、24.16%和32.94%,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和强化自身竞争优势,下游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可能会导致公司选择客户的范围缩小,议价能力下降,将有可能使得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亦或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动,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国际贸易保护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欧洲、美国、印度、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对我国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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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美国继2014年12月认定从中国大陆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后,于2018年1月确认通过“201法案”,对进口光伏产品征收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关税,2018年-2021年税率分别为30%、25%、20%、15%;印度于2018年7月决定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土耳其于2017年4月对华光伏组件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认为中国进口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对中国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欧盟委员会决定在2018年9月结束对中国太阳能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双反措施,但并不确定是否会重启“双反”调查。

国际贸易保护政策不利于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给我国光伏企业的经营环境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若光伏产品进口国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或已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的光伏产品进口国不改善其贸易保护政策,将降低我国光伏产业链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对公司光伏产品的销售构成不利影响。

(六)新产品的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现有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上述新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0.80%、5.89%和9.06%。

在铝塑膜领域,由于铝塑膜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大部分国产铝塑膜在耐电解液腐蚀性、冲深性能等方面不过关,因此目前全球及国内铝塑膜市场主要被日本DNP印刷、日本昭和电工等少数日本企业所垄断。根据国金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铝塑膜行业市场需求量达到1.8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1.11%,主要由日本企业所垄断。其中,热法工艺龙头企业日本DNP的市场份额最高,占比为49%,干法工艺龙头企业昭和电工位居其次,市场份额为20%,日本DNP和昭和电工在我国合计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9%,市场优势地位明显。整体而言,铝塑膜市场由日本企业垄断,国内厂家市场占有率不到10%。在特种防护膜领域,由于其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市场较为分散,目前尚无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在POE胶膜产品市场,根据《2019-2020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POE胶膜作为双玻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近年来随着双面双玻组件市场的兴起引发其市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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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也快速增长,国内企业开始陆续研发投产POE胶膜。POE胶膜市场处于从起步到快速增长过渡阶段,各家公司均在积极拓展,意图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占得先机。

由于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产品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市场拓展经验相对欠缺,能否建立规范、高效且具有竞争力的销售体系,并顺利打开市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新产品存在市场拓展风险。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接近90%,占比较大。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氟膜、PET基膜、胶粘剂和聚烯烃粒子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供需及其初级原料(如聚酯切片、LLDPE等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商品)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氟膜、PET材料和聚烯烃粒子的价格变动对毛利额及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平米、万元、元/平米

情景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基准数据背板毛利额6,892.7320,692.7617,905.4112,822.96
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当氟膜价格上涨10%毛利额6,045.7018,366.4115,213.8211,253.66
毛利变动额-847.03-2,326.35-2,691.59-1,569.30
毛利率19.71%20.79%17.75%19.01%
毛利率变动额-2.76%-2.62%-3.14%-2.65%
当PET材料上涨10%毛利额6,058.7418,090.0615,641.4111,220.73
毛利变动额-833.99-2,602.70-2,264.00-1,602.23
毛利率19.76%20.47%18.25%18.95%
毛利率变动额-2.72%-2.94%-2.64%-2.71%
当聚烯烃粒子上涨10%毛利额6,675.4920,099.9917,367.8112,425.78
毛利变动额-217.24-592.77-537.60-397.18
毛利率21.77%22.75%20.26%20.99%
毛利率变动-0.71%-0.66%-0.6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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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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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尚无其他供应商生产同类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与美国杜邦在商业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或因为发生自然灾害、国际贸易争端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美国杜邦不再能够向公司提供PVF氟膜产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及闫勇合计能够控制公司

59.95%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闫洪嘉及闫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决策进行不当控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则公司仍存在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二)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将大幅提高,人员规模也会相应增长,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如果管理层未能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或者管理层决策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内部分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海润光伏、昱辉阳光等业内公司均发生过严重的经营危机。随着“531光伏新政”、补贴退坡、平价上网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近几年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行业在短期内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4,645.78万元、35,022.66万元、35,480.18万元和30,428.94万元。如果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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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营状况恶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对处于财务状况不良或财务状况困难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应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747.79万元。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仍需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协鑫集团的诉讼及回款风险

截至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相关案件的金额及目前进展如下: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涉诉金额目前进展
1与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买卖合同纠纷1,397.91万元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504.49万元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3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306.26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10月16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4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307.39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3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已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协鑫集团支付的汇票票款3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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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到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毛利率持续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出口退税风险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内销产品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缴;出口产品享受国家“免、抵、退”的退税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8.24%、22.88%、27.55%和30.97%。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的产品成本,在出口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减少销售毛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25%、

11.56%、14.76%和13.41%,占比较低。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现有证书到期后未能及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的相关税费用将会上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进口采购以及产品出口销售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另外在越南设有二级子公司越南明冠。报告期内,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603.37万元、563.82万元、313.50万元和172.4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75%、5.44%、2.61%和3.05%。如果未来人民币兑美元等主要外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出口销售产生的收入、原材料进口采购成本将出现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五、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根据科创板发行规则进行发行。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达到预计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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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风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账面价值为11,038.32万元,因银行借款等因公司经营所需抵押的金额为5,740.86万元,占比为52.01%。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而无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况,上述资产将有可能因抵押权行使而被处置,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41,000万元,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41,000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行业经营环境、市场供求关系、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状况、行业技术水平、公司管理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投产后市场情况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二)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可能受到市场变化、工程进度、工程管理、安装调试、试生产、设备供应及设备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期竣工投产、无法在预期的时间内实现盈利的风险。

(三)新增产能难以及时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将新增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以及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用铝塑膜的生产能力,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的营销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将可能使公司

1-1-50

面临新增产能难以及时消化的风险。

(四)每股收益被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在投资当年发挥的效益有限,建设期内股东回报将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上述情形将可能给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带来不利影响,使得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1-1-5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123,065,736元
法定代表人闫洪嘉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3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22日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邮政编码336000
电话号码0795-3666265
传真号码0795-7205383
互联网网址www.mg-crown.com
电子信箱ir@mg-crow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办
信息披露负责人叶勇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号码0795-3666265

1-1-52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万港元)实缴出资额 (万港元)认缴出资 比例
1明冠集团货币4,000.000.00100.00%
合计4,000.000.00100.00%
序号发起人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闫洪嘉5,100.0051.00%
2博强投资2,125.0021.25%
3萍钢实业1,000.0010.00%
4鲁证创投850.008.50%
5久丰投资500.005.00%
6徐沙425.004.25%
合计10,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闫洪嘉5,100.0041.44%

1-1-53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2博强投资2,125.0017.27%
3鲁证创投850.006.91%
4文菁华606.664.93%
5周悦500.004.06%
6久丰投资500.004.06%
7林文伟500.004.06%
8吴昊天433.333.52%
9徐沙425.003.45%
10刁春兰313.982.55%
11甘肃金城268.002.18%
12青岛静远268.002.18%
13博汇银投资152.001.24%
14中投建华148.201.20%
15辽宁联盟105.820.86%
16西藏汇鑫10.580.09%
合计12,306.57100.00%

1-1-54

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闫洪嘉5,100.0041.44%
2博强投资2,125.0017.27%
3中泰创投850.006.91%
4文菁华606.664.93%
5周悦500.004.06%
6久丰投资500.004.06%
7林文伟500.004.06%
8吴昊天433.333.52%
9徐沙425.003.45%
10刁春兰313.982.55%
11甘肃金城268.002.18%
12青岛静远268.002.18%
13博汇银投资152.001.24%
14中投建华148.201.20%
15辽宁联盟105.820.86%
16曲水汇鑫10.580.09%
合计12,306.57100.00%

1-1-55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曲水汇鑫

甘肃金城

林文伟

中泰创投

文菁华博强投资

吴昊天

青岛静远中投建华

徐沙

周悦

闫洪嘉

久丰投资博汇银投资

刁春兰

辽宁联盟

0.09%

1.20%

2.18%

3.45%

4.06%

4.06%

6.91%

41.44%

17.27%1.24%

4.93%

4.06%

3.52%

2.55%

2.18%

0.86%

21.05%

闫勇90%实际控制人

明冠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100%100%100%

CROWN

ADVANCEDMATERIAL VIET

NAM CO.,LTD100%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苏州明冠、明冠锂膜、明冠国际以及1家全资孙公司越南明冠,无参股公司。除苏州明冠、明冠锂膜、明冠国际和越南明冠外,报告期内,公司曾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江苏明冠,已于2017年9月7日注销。

(一)苏州明冠

公司名称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6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成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1-56

注册地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漕湖产业园中市路2号黄桥产业园内5号标准厂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9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批发;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开展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销售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2,807.981,850.94
净资产342.63-737.4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220.19786.92
净利润-119.88-160.56
公司名称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闫洪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经营范围铝塑膜、锂电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1-1-57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8,476.496,270.20
净资产2,771.662,684.1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1,962.671,949.75
净利润87.51-301.30
中文名称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ing Gu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18年2月9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港元
董事闫洪嘉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Flat 9C, Wing Cheong Commercial Building, 19-25 Jervois Street, Central, HK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研发、销售与国际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海外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623.65700.56
净资产400.02557.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17.01-
净利润-163.00-143.68
中文名称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ROWN ADVANCED MATERIAL VIETNAM CO., LTD
成立时间2019年4月4日
注册资本23,000,000,000越南盾(折合1,000,000美元)
法定代表人刘丹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CN-07地块CN 07-03厂房

1-1-58

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CN-07地块CN 07-03厂房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在越南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明冠国际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623.64700.43
净资产400.22557.4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17.01-
净利润-162.67-143.83
公司名称江苏明冠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金坛市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东路1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金坛市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东路16号
经营范围软性铜箔基材(fccl)、导电材料、导热材料、保护胶片、高分子薄膜材料及涂布复合材料的研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注销情况2014年,为在江苏省金坛市开展业务,发行人在当地设立了江苏明冠。后因当地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江苏明冠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2017年9月7日,江苏明冠在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

1-1-59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1.44%的股份;闫勇系闫洪嘉之兄长,通过博强投资控制公司17.27%的股份,通过博汇银投资控制公司1.24%的股份。闫洪嘉及闫勇合计控制公司59.9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42223198001******,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闫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42223197607******,现任公司董事。闫洪嘉、闫勇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1、博强投资

公司名称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155弄16号728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155弄16号72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闫勇900.0090.00%
王培业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2,224.762,267.51
净资产401.26426.01

1-1-6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
净利润-24.75-36.24
公司名称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4日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88,992.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八01B.03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八01B.03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100.00%
合计150,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94,821.3331,495.58
净资产77,904.0918,055.4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426.54347.72
净利润-50.63-3,393.41

1-1-61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闫勇直接持有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博强投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2、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闫勇通过博强投资间接控制博汇银投资。博汇银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十)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3、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市巴城镇正仪农场路19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昆山市巴城镇正仪农场路190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闫勇1,900.0095.00%
闫平平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6,476.226,454.06
净资产1,885.771,903.8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1-1-62

营业收入-
净利润-18.07-28.13
公司名称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2月2日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
实收资本7,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巴城镇东平路39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巴城镇东平路399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电子专用材料(挠性线路板基材)、生产光学膜、电子胶带,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6,450.0086.00%
深圳市沧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00.65%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001.0013.35%
合计7,5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9,033.319,967.54
净资产3,223.463,164.0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1,324.794,076.64
净利润56.22-517.78
公司名称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10.00万元

1-1-63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经营范围电子材料、屏蔽膜技术研发,印制线路板、导电胶、银纳米线导电膜、补强板、双极板生产、销售及提供技术服务,以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3,212.253,248.62
净资产3,105.933,110.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
净利润-4.69-
公司名称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市巴城镇东平路399号2号厂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昆山市巴城镇东平路399号2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1-1-64

7、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研发生产及软件开发、系统开发;工控设计及开发、集成系统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闫洪嘉495.0099.00%
闫水娥5.001.00%
合计500.00100.00%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数量(万股)比例数量(万股)比例
闫洪嘉5,100.0041.44%5,100.0031.08%

1-1-65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数量(万股)比例数量(万股)比例
博强投资2,125.0017.27%2,125.0012.95%
中泰创投(SS)850.006.91%850.005.18%
文菁华606.664.93%606.663.70%
周悦500.004.06%500.003.05%
久丰投资500.004.06%500.003.05%
林文伟500.004.06%500.003.05%
吴昊天433.333.52%433.332.64%
徐沙425.003.45%425.002.59%
刁春兰313.982.55%313.981.91%
甘肃金城268.002.18%268.001.63%
青岛静远268.002.18%268.001.63%
博汇银投资152.001.24%152.000.93%
中投建华148.201.20%148.200.90%
辽宁联盟105.820.86%105.820.64%
曲水汇鑫10.580.09%10.580.06%
社会公众股东--4,102.2025.00%
合计12,306.57100.00%16,408.77100.0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闫洪嘉5,100.0041.44%
2博强投资2,125.0017.27%
3中泰创投(SS)850.006.91%
4文菁华606.664.93%
5周悦500.004.06%
6久丰投资500.004.06%
7林文伟500.004.06%
8吴昊天433.333.52%
9徐沙425.003.45%
10刁春兰313.982.55%

1-1-66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合计11,353.9792.25%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1闫洪嘉5,100.0041.44%董事长兼总经理
2文菁华606.664.93%
3周悦500.004.06%
4林文伟500.004.06%
5吴昊天433.333.52%
6徐沙425.003.45%
7刁春兰313.982.55%
合计7,878.9764.01%

1-1-67

转让补充协议》,以本次转让前明冠新材最近一期(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依据定价,将本次股权转让价调整为44,704,007元,即5.26元/股,其他条款不变。中泰创投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之“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闫洪嘉、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的关联关系

闫洪嘉、闫勇为兄弟关系,且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闫洪嘉直接持有公司41.44%的股份;博强投资为闫勇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公司17.27%的股份;博汇银投资为博强投资出资21.05%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博汇银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24%的股份。因此,闫洪嘉、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闫洪嘉、闫勇于2018年3月1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一致行动”的内容

①闫洪嘉和闫勇在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时保持意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在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权,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方面保持一致。

②闫洪嘉和闫勇作为董事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出提案(包括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前应事先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双方不致提出相反提案。在发行人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议案时,闫洪嘉和闫勇应于表决前事先协商一致,投出相同意向的表决票。

③闫洪嘉和闫勇控制企业作为股东提出发行人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应事先沟通,确保双方不致提出相反提名意见。

④闫洪嘉和闫勇控制企业作为股东向发行人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包括提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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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应事先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双方不致提出相反提案;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审议议案时,闫洪嘉和闫勇应于表决前事先协商一致,确保闫洪嘉、闫勇控制企业投出相同意向的表决票。

⑤闫洪嘉和闫勇保持一致行动所涉的事项包括不限于对以下事项作出决策:

发行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董事、监事的报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发行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发行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修改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股权激励计划;按照《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发行人未来上市后适用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其它权利。

(2)“一致行动”的延伸

①当闫洪嘉和闫勇依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董事、股东权利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先协商时,若出现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应以闫洪嘉意见为准,即闫勇及其控制企业保证跟随闫洪嘉的意向行使提名权、提案权、决策权等权利。

②除上文所述保持一致行动所涉事项外,如遇其他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管理有关的需闫洪嘉、闫勇及/或其控制企业共同表态的事宜,双方均需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确立之原则保持一致行动,确保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出现分歧。

③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闫洪嘉、闫勇控制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安排;若闫洪嘉和闫勇控制的其他主体成为发行人股东的,该等其他主体亦应遵守前述一致行动安排。

④闫洪嘉和闫勇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期间,不与其他主体签署任何与《一致行动协议》所确立的原则相冲突的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不会做出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3)“一致行动”的期限

①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闫洪嘉和闫勇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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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本协议关于双方在行使董事职权时的一致行动安排有效。

②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闫洪嘉和闫勇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期间,关于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的一致行动安排有效。闫洪嘉、闫勇及其分别或共同控制企业中的任何一方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不影响其他仍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主体之间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2、中投建华、辽宁联盟、青岛静远的关联关系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投建华(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投建华(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投建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中投建华1.00%的出资额。同时,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的股权,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辽宁联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辽宁联盟0.99%的出资额。

此外,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的股份,青岛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静远2%的股份,即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青岛静远0.50%的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起止日期提名人
1闫洪嘉董事长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2闫勇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3李涛勇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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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起止日期提名人
4路宝鹏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5李安民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6张磊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7彭辅顺独立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8罗书章独立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9郭华军独立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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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安徽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为130302195502******,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第三届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南昌市标准化专家。2001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为自由职业者;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组件事业部总工程师及技术研究院组件与系统研发中心总监;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任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为自由职业者;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广东华南太阳能光伏技术研究院院长;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为自由职业者。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路宝鹏,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72501198201******,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2007年7月至2010年4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0年4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中泰资本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3月至今,任中泰创投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5)李安民,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身份证号为440105196511******,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2004年1月至2006年9月,任兴业国际信托公司总裁特别助理;2006年9月至2010年5月,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5月至今,任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5月,任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湖南省中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6)张磊,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41127198206******,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2013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裕坤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任江西普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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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辅顺,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430403196701******,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1999年7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2012年5月至今,任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罗书章,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130403197003******,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任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1996年6月至2004年8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07年6月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郭华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身份证号为432625197211******,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14年1月至今,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起止日期提名人
1李成利监事会主席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监事会
2刘丹监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监事会
3谭志刚职工监事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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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至今,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明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刘丹,女,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62201198404******,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南昌理工学院经贸系教师;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南昌翠林高尔夫度假酒店总经办主任;2013年1月至今,历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销售总监等职务;2018年7月至今,任明冠锂膜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越南明冠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3)谭志刚,男,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身份证号为362201197905******,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7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江西方圆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4月至今,历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设备部、研发部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5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1闫洪嘉总经理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2李涛勇副总经理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3张磊副总经理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4赖锡安财务负责人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6月26日
5叶勇董事会秘书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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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磊,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4)赖锡安,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360735198404******,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2008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任江苏丰润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5)叶勇,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362201197310******,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2005年9月至2012年5月,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事业区财务处处长;2012年6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闫洪嘉、李涛勇、李成利、张曙光、纪孝熹、徐海燕。

(1)闫洪嘉,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2)李涛勇,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李成利,简历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2、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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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海燕,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20924198602******,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背板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聚烯烃合金材料及应用其的光伏背板和光伏组件”等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荣获了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荣誉。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昆山威胜干燥剂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未参加具体工作;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昆山永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4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研发部研发主管,主要负责公司背板及POE胶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5)纪孝熹,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50427198611******,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透明背板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等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任苏州吉人漆业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任大金氟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背板及特种防护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6)张曙光,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320382198910******,住所为江苏省邳州市碾庄镇,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造工艺”、“一种表层做疏油处理的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备工艺”等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任因迪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助理研发工程师、研发工程师;2014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现任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铝塑膜产品的研发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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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与公司关联关系
闫洪嘉董事长、总经理明冠锂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明冠国际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闫勇董事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股东
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路宝鹏董事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股东
李安民董事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汉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南京市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珠海久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西藏久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北京久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北京极星涌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江西富银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北京久银湘商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市久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东莞市久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新疆久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新疆久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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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股东
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西藏久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福建久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市久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北京久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梅州市久富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梧桐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珠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湖南省中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久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广东久富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北京久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深圳匀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彭辅顺独立 董事湖南大学副教授-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罗书章独立 董事广东金融学院教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华军独立 董事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
湖南海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成利监事会主席苏州明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丹监事明冠锂膜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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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与公司关联关系
越南明冠总经理公司全资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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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主席。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谭志刚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彭友华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谭志刚为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成利、刘丹为公司监事,与谭志刚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成利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8年1月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闫洪嘉为公司总经理,肖胜军、李涛勇、张磊为公司副总经理,叶勇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20年1月9日,叶勇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2020年1月17日,肖胜军因年龄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赖锡安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2018年1月1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李涛勇、李成利。

2020年3月18日,为适应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及持续研发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新增闫洪嘉、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闫洪嘉、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最近两年内均为公司正式员工,由公司内部培养产生,对公司研发业务贡献较为突出。

上述变动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闫洪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博汇银投资合伙份额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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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单位认缴出资金额/份额(万元)占比
闫洪嘉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495.0099.00%
闫勇董事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900.0090.00%
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1,900.0095.00%
路宝鹏董事深圳市沧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35.71%
李安民董事北京汉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5.0051.00%
梅州市久富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32.9774.95%
珠海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51.0026.23%
珠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6,000.0092.31%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80.000.74%
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040.00%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形式持股比例
1闫洪嘉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41.44%
2闫勇董事通过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15.77%
3李安民董事通过久丰投资间接持股0.04%
4叶勇董事会秘书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0.08%
5李成利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0.16%
6刘丹监事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0.04%
7谭志刚职工监事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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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持股形式持股比例
8张曙光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0.02%
9徐海燕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博汇银投资间接持股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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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从公司(含子公司)领取薪酬情况(万元)是否从关联方领取薪酬
闫洪嘉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38.32
闫勇董事3.00
李涛勇董事兼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8.92
路宝鹏董事3.00
李安民董事3.00
张磊董事兼副总经理34.75
张国利原独立董事2.50
王铁林原独立董事2.50
郭华军独立董事5.00
罗书章独立董事2.50
彭辅顺独立董事2.50
李成利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57.11
刘丹监事62.11
谭志刚职工监事16.42
叶勇董事会秘书34.57
肖胜军原副总经理26.58
公司名称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培业)
实缴出资额45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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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4号楼3701A-3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4号楼3701A-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与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出资结构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博强投资普通合伙人96.0021.05%公司股东
张鹏有限合伙人60.0013.16%研发总监
李成利有限合伙人60.0013.16%监事、技术总监、苏州明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肖胜军有限合伙人30.006.58%工会主席
叶勇有限合伙人30.006.58%董事会秘书
陈四方有限合伙人30.006.58%销售总监
刘丹有限合伙人15.003.29%监事、海外销售总监、明冠锂膜监事、越南明冠总经理
彭友华有限合伙人15.003.29%品质部工程师
陈耀仓有限合伙人15.003.29%明冠锂膜研发部经理
张霞有限合伙人15.003.29%采购部副总监
廖易荣有限合伙人12.002.63%商务代表副总监
宋良平有限合伙人12.002.63%研发部技术总监助理
李萍有限合伙人9.001.97%总经办副主任
张耀斌有限合伙人6.001.32%仓管员
刘礼有限合伙人6.001.32%明冠锂膜研发部主管
杨其耀有限合伙人6.001.32%背板二车间车间主任
张曙光有限合伙人6.001.32%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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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帆有限合伙人3.000.66%审计主管
唐建国有限合伙人3.000.66%原行政部员工,现已退休
徐海燕有限合伙人3.000.66%研发部研发主管
谭志刚有限合伙人3.000.66%监事、研发部工程师
陈绍江有限合伙人3.000.66%研发部工程师
郭海玲有限合伙人3.000.66%财务部会计
方艳有限合伙人3.000.66%测试中心主任
卢强有限合伙人3.000.66%车间主任助理
徐康有限合伙人3.000.66%PC专员
袁修文有限合伙人3.000.66%研发部工程师
聂旭峰有限合伙人3.000.66%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
合计456.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6.302019.12.31
总资产458.88459.45
净资产450.88452.4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营业收入--
净利润-1.61-0.47

1-1-85

式对外募集资金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企业资产的情形,相关投资决策均由其内部决策机构作出,且不存在受托管理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不属于《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相关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人数365378342340
专业结构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6116.71%
生产人员23464.11%
销售人员277.40%
研发人员4311.78%
合计365100.00%
受教育程度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174.66%
本科7721.10%
大专5515.07%
大专以下21659.18%
合计365100.00%

1-1-86

年龄分布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岁及以下11130.41%
31-40岁18450.41%
41-50岁6216.99%
51岁及以上82.19%
合计365100.00%
2020.6.30
项目员工人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未缴纳原因
养老保险36533992.88%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7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3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5、3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26人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33692.05%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7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8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4、9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3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29人
失业保险35396.71%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7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2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12人
工伤保险35396.71%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7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2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12人
住房 公积金35597.26%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2人为原单位缴纳;3、7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总计10人
2019.12.31
项目员工人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未缴纳原因
养老保险37835593.92%1、3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3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3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5、2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1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23

1-1-87

医疗保险24765.34%1、3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2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13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4、111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2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131人
失业保险37198.15%1、3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7人
工伤保险37198.15%1、3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7人
生育保险36997.62%1、3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3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9人
住房 公积金36496.30%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6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7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总计14人
2018.12.31
项目员工人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未缴纳原因
养老保险34229586.26%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6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5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6、5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2人为原单位缴纳;8、2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47人
医疗保险22666.08%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24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6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4、5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5、76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2人为原单位缴纳;7、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116人
失业保险30689.47%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人为原单位缴纳;6、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36人
工伤保险30689.47%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人

1-1-88

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人为原单位缴纳;6、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36人
生育保险30388.60%1、2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24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人为原单位缴纳;6、4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39人
住房 公积金33698.25%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3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1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4、1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6人
2017.12.31
项目员工人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未缴纳原因
养老保险34031692.94%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11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2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2人为原单位缴纳。总计24人
医疗保险21262.35%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1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 4、104人为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3人为原单位缴纳;6、2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128人
失业保险32194.41%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8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人为原单位缴纳;6、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19人
工伤保险31893.53%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11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人为原单位缴纳;6、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22人
生育保险31893.53%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1人为退伍军人,无需缴纳;3、11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5、1人为原单位缴纳;6、1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22人
住房 公积金31993.82%1、1人为退休返聘,无需缴纳;2、9人为试用期,暂未办理缴纳手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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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为申请离职,自愿放弃缴纳;4、2人为原单位缴纳;5、2人为系统原因未缴纳成功。总计21人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4号)及《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19〕6号)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缴纳相关保险。

注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的要求,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2020年3月起,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免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2、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明冠新材、苏州明冠、明冠锂膜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依法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主要原因为员工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该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存在因部分员工存在未缴纳社保、公积金而被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补缴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但发行人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补缴或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实风险较小,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影响。

1-1-90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

太阳能电池背板,是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封装材料,凭借其优异的耐高低温、耐紫外线辐照、耐环境老化和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独特性能,用于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因素对EVA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起耐候绝缘保护作用。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由氟膜或耐候PET膜、聚烯烃类薄膜与PET基膜通过胶粘剂复合形成。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合膜材料类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并以此为依托陆续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产品,将相关技术拓展至多个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产品已实现了批量生产及销售,并随着对上述新产品研发及生产的持续投入,上述新产品及其业务将有望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为公司新开发的产品类型,报告期内已实现了对外销售,但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较小。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是光伏发电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光伏发电产业链中处于中游。

光伏发电产业链如下:上游原材料行业,包括生产电池片的硅料、硅棒等,生产背板用的氟膜、PET基膜和聚烯烃类薄膜等;中游包括玻璃、电池片、边框、背板、焊带、EVA胶膜、接线盒以及由其组合而成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安装系统支架、逆变器等;下游为应用系统环节。其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1-1-91

由上图可见,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为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是光伏发电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光伏发电产业链中处于中游,其上游为氟膜、PET基膜和聚烯烃类薄膜等原材料供应产业,下游为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的发展依赖于光伏发电产业整体的发展状况。

1、太阳能电池背板

(1)产品构成

太阳能电池背板的原材料主要有PET基膜、氟膜、胶粘剂和聚烯烃类薄膜,其中PET基膜主要提供绝缘性能和力学性能,氟膜提供耐候性和阻隔性,同时氟膜也具有优良的绝缘性,胶粘剂的主要作用是让PET基膜与氟膜、聚烯烃类薄膜粘结复合。

(2)公司产品

公司生产的背板以T系列产品(TPM结构和TPT结构)和K系列产品(KPM结构和KPK结构)为主,并有一定数量BO系列产品。公司各主要背板产品的产品结构及主要特点如下:

1-1-92

序号结构图示主要产品 类型产品特点
T系列产品TPT结构TPT结构 (PVF/PET基膜/ PVF)TPT结构背板使用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的Tedlar?牌PVF氟膜,其耐候性、机械强度与粘结力性能良好,该结构及相关材料的可靠性能已获得实践检验,该产品主要面向各大国有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商。
TPM结构TPM结构 (PVF/PET基膜/聚烯烃类薄膜)TPM结构背板外层使用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的Tedlar?牌PVF氟膜,内层采用自主研发的聚烯烃类薄膜。产品综合性能良好,能够满足高性能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要求,相对TPT结构背板,具有成本优势,产品面向绝大多数性能要求较高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厂商。
K系列产品KPM结构KPM结构 (PVDF/PET基膜/聚烯烃类薄膜)背板面向电池内侧的聚烯烃类薄膜具有优异的可靠性,同时与组件中EVA胶膜的粘结性能较氟膜更为优异。该产品综合性能优异,能够满足业内绝大部分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要求,成本优势明显,占据了大部分的背板市场份额。产品面向绝大多数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厂商。
KPK结构KPK结构(PVDF/PET基膜/ PVDF)KPK结构产品内外侧均使用PVDF膜。KPK结构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使用寿命长,可靠性高。产品主要面向国有及部分民营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商。
BO系列产品BO结构BO结构 (耐候PET/聚烯烃类薄膜)BO结构背板具有较传统背板更优异的耐低温、水汽阻隔、高反射率等性能,辅以经耐老化改性的PET为背板的空气面支撑材料,环境友好,能够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

1-1-93

项目单面氟膜背板双面氟膜背板BO背板
KPM(K系列)TPM(T系列)TPT(T系列)KPK(K系列)BO
耐候性/可靠性IEC标准(2000H DH)IEC标准(2000H DH)IEC标准(2000H DH)IEC标准(2000H DH)IEC标准(2000H DH)
落砂测试大于100L大于150L大于150L大于100L大于150L
成本较高较高
粘结强度≥60N/cm≥60N/cm≥40N/cm≥40N/cm≥60N/cm
组件功率影响有提升有提升无影响无影响显著提升
应用领域大中型电站/分布式沙漠化大型电站沙漠化大型电站大中型电站/分布式大中型电站/分布式
主要客户产品面向绝大多数主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厂商产品面向绝大多数性能要求较高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商产品主要面向各大国有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商产品主要面向国有及部分民营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商产品主要面向海外太阳能组件厂商以及对环保要求的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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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片经过串联后通过太阳能电池背板、边框等封装保护形成太阳能电池组件,再配以控制器、安装系统支架等部件,形成光伏发电装置。太阳能电池组件结构如下图所示:

太阳能电池组件各主要部件的功能及其特点如下:

部件名称功能及特点
光伏玻璃保护晶硅电池片,一般要求较高透光率,且经过特殊强化处理
EVA胶膜太阳能电池封装胶,为太阳能电池线路装备提供结构支撑、为电池片与太阳能辐射提供最大光耦合、物理隔离电池片及线路、传导电池片产生的热量等
晶硅电池片将光能转换为电能
背板密封、绝缘、防水、防腐蚀
边框起一定的密封、支撑作用
接线盒保护整个发电系统,起到电流中转站的作用

1-1-95

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膜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及销售,且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提升以及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铝塑膜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也将加速我国铝塑膜市场进口替代进程。

3、特种防护膜

除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外,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产品还包括电器防护膜及建筑材料防护膜等特种防护膜产品。

公司开发的特种防护膜是一种由耐候PET膜和离型膜或氟膜、PET膜和高分子胶膜,通过胶粘剂复合而成的新型膜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光伏、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及空间膜等领域。2018年以来,公司的特种防护膜产品已实现批量出货。

特种防护膜应用样品 特种防护膜结构图

4、POE胶膜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处于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中间位置,包裹住电池片并与玻璃及背板相互粘结,需要具有高水汽阻隔率、高可见光透过率、高体积电阻率、耐候性能和抗PID性能等特性。EVA胶膜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材料,具体介绍请参见上述太阳能组件部件介绍相关内容。EVA胶膜以其优异的封装性能、良好的耐老化性能和低廉的价格,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近几年逐步发展起来的共聚烯烃POE胶膜,由于其出众的阻隔性能、优异的

1-1-96

耐候性,得到高端光伏市场的青睐,市场份额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POE胶膜已实现批量出货,随着双玻组件市场占有率的提升,POE胶膜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

(三)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30,667.5690.94%88,358.0994.11%85,717.3899.20%59,204.8399.99%
铝塑膜1,936.845.73%1,880.782.00%199.990.23%6.840.01%
防护膜869.872.58%3,213.413.42%488.990.57%--
POE膜249.200.75%436.690.47%----
合计33,723.47100.00%93,888.97100.00%86,406.35100.00%59,211.68100.00%

1-1-97

司每月根据市场通用规格及历史客户通用规格需求预备一定的库存,以便在接到通用规格订单后,可以迅速的组织发货,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迅速地占领主动权。对通用规格之外的产品,公司会根据订单要求再组织生产。公司自主生产产品流程及其主要环节如下:

(1)订单接收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收集客户需求计划,并根据客户端的市场需求,制定出货计划,明确阶段性出货时间、规格要求和数量,并将此计划提交厂内进行评审。

(2)订单评审

订单评审由PMC部门、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总经办法务及财务部共同评审。其中PMC部门、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及品质部主要对公司是否能够在技术上及生产计划安排上满足客户订单产品做出评审意见。相应评审通过后再由总经办法务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最后由财务部对客户付款方式及账期进行评估。

1-1-98

PMC部门根据订单要求的交期、规格,确定是否属于常规规格备货库存的部分,可用库存直接发货的,则通知销售部开具发货通知单给仓库进行备货。

如果需要组织生产的订单,需要编制生产计划。

(3)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

订单经评审后,交付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部根据客户要求的产成品规格型号和交期,编写生产指令单,生产指令单是生产制造环节组织生产实施的唯一指令,该指令包含了产品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投产产线、产成品规格型号、各主材型号和管理批号、主辅材用量、生产各个工序的时间安排以及包装要求等。

生产指令单开具后,生产部需根据生产指令单召开生产计划会议,各部门需要对该生产计划进行评审。生产部根据现场实际生产状况,评估本次生产计划如何达成;技术工艺部评估生产工艺、并编制生产工艺、制定过程质量管控计划;品质部根据客户质量要求和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方法。

(4)生产实施和质量控制

生产部根据生产指令单,开具领料单给仓库,仓库根据领料单对应的规格、数量,按时将材料发放到生产部。

生产部将材料签收后,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品质部负责对制造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包括人员操作与工艺要求的符合性、原材料的规格准确性、半成品和成品各个阶段的性能满足等。

生产完成后,产品进入后段工序进行外观性检查,此阶段中,生产部按照品质部制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品质部对产品性能进行抽检。符合客户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工艺包装标准的要求在车间进行初包装。

初步包装完成的产品,生产部需要开具入库单,品质部在入库单加盖质量合格确认章,之后将产品移交给仓库,进入仓库储存。仓库对入库单所载产品的规格、数量进行点收,并完成最终包装后入库。PMC部门在产品入库完成后通知营销中心。

公司产品自接收订单至最终产成入库,一般需要花费一周左右,并根据客户

1-1-99

订单的紧急程度、公司可利用产能、原材料供给情况等因素而进行适当的调整。

(5)产品的运输和发货

产品入库后,仓库根据销售部开具的发货通知单备货;PMC部门接到发货通知单后,联系相关承运公司组织运输,并为货物购买相应保险。为确保运输过程中产品的安全性和准时性,PMC部门需要对承运单位的资质、营运信息等进行审核和登记,并签订承运合同。承运车辆装车完成后,仓库出具送货单,品质部要根据产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检查产品防雨或放倒等防护的实施情况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上确认完成后,整个生产过程完成,产品发往客户端。货物运输过程中,业务跟单部门将持续追踪货物状态,并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客户收到产品后,客服部会及时向客户了解产品后续使用等信息,以便持续改进,不断满足客户新的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市场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其中市场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与市场推广和公司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包括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环境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参与战略研讨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公司长短期的营销发展规划制定等;销售部主要负责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包括销售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产品销售全流程管理、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分析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客服部主要负责向客户了解产品后续使用等信息,以便持续改进,不断满足客户新的要求。

销售业务流程一般如下:

1-1-100

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其市场开拓方式包括新客户开拓和存量客户维护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新客户开拓的主要方式包括:(1)参加国内外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展会和论坛,对公司产品及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寻求潜在业务机会;(2)树立良好的市场口碑,通过现有客户、供应商引荐,吸引新客户主动联系;(3)公司销售团队主动拜访潜在客户,推荐公司产品等。

存量客户维护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司指派专门的销售人员对存量客户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并满足存量客户需求,维持与存量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

4、公司目前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工艺流程

太阳能电池背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1-101

(1)经过严格检验的涂布基材(PET基膜,或者已经复合了第一面贴合膜的PET基膜)被准确地安装在固定位置,通过传动设备的展开、对齐;

(2)胶粘剂调配:将胶粘剂的各类树脂、助剂按特定的配方及操作规范进行配置以备涂布使用;

(3)涂布及干燥:涂布基材发送至涂布单元后,通过定量涂布的方式将胶粘剂均匀的涂抹在涂布基材表面,材料进入烘箱后,在特定的温度、风速等条件下对液态胶粘剂进行干燥,使胶粘剂中的溶剂被完全地蒸发,产生的废气并通过回收装置回收并焚烧,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对废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进行有效的利用;

(4)压合:涂布基材表面的胶粘剂在干燥后与贴合基材经过复合单元进行复合成型。

(5)熟化:复合后的成品,依胶粘剂自身特性的需求,采用可编程温度控制的环保循环型热风干燥设备进行熟化作业,并通过多点温度检测仪对整个熟化过程中的温度进行监测,以保证最终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1-1-102

(6)分切及表面处理:依客户端需求将材料两侧多余的废边进行切边加工,同时在分切工序中对材料表面进行处理,以提高背板内表面层同其他材料的粘接力。

2、铝塑膜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产线、产能、产量

铝塑膜产品由于其生产工艺流程的独特性,公司设立独立生产线进行生产。

铝塑膜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铝箔或已经复合了第一面贴合基材的铝箔,在双工位放料单元进行恒张力发送;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3

(2)对铝箔进行表面处理后的基材会被传送到涂胶工序,通过定量挤出涂布或定量微凹涂布方式将胶粘剂均匀的涂抹在涂布基材上;

(3)完成胶粘剂涂布的基材通过悬浮式烘箱进行充分干燥,完成胶粘剂的流平、干燥、初步胶粘等工艺需求;

(4)出烘箱后的干法胶粘剂虽进行了改性,但相对热法的热熔胶在流动性仍有一定的差异性,故要保证胶粘剂本身的流动性及成品的特性,需在复合前对胶粘剂进行保温热处理,使其具备热法树脂的特性;

(5)热处理后的涂布胶粘剂和贴合基材在低温下进行热复合,有效的避免了热法高温冷热挤压贴合所带来的应力集中、树脂结晶麻点等机械性能缺陷和外观缺陷;

(6)采用双工位在线收卷单元,将复合后的半成品或成品收成卷状以备下一工序使用;

(7)复合后的成品,依胶黏剂自身特性的需求,采用可编程温度控制的环保循环型热风干燥设备进行熟化作业,并通过多点温度检测仪对整个熟化过程中的温度进行监测。以保证最终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8)依客户需求将卷状材料裁切成客户指定幅宽。

铝塑膜相关产能、产量如下:

2018年,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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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铝塑膜生产 车间涂布1号生产线成品1铝塑膜双面涂布1,702.970.12228869.1235.76
2号生产线成品1铝塑膜双面涂布1,154.480.121242.88
干燥烘箱成品16烘干1,326.930.542288311.04
品检检查设备成品2检测133.33
分切分切设备成品1分切44.27
合计4,361.9872.0035.76
生产线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铝塑膜生产 车间涂布1号生产线成品1铝塑膜双面涂布1,702.970.372288213.12134.28
2号生产线成品1铝塑膜双面涂布1,154.48
干燥烘箱成品16烘干1,326.930.542288311.04
品检检查设备成品2检测133.33
分切分切设备成品1分切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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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

生产线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合计4,388.53213.12134.28
生产线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铝塑膜生产 车间涂布1号生产线成品1铝塑膜双面涂布1,702.970.662139183.48129.69
2号生产线成品1铝塑膜双面涂布1,154.48
干燥烘箱成品16烘干1,326.930.802144230.40
品检检查设备成品2检测133.33
分切分切设备成品2分切70.82
合计4,388.53183.481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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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

3、特种防护膜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产线、产能、产量

由于特种防护膜的生产工艺流程与背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具有共通性,公司通过对一车间进行一定程度的技术改造即可同时生产背板及特种防护膜产品。公司根据实际排单计划,在特种防护膜与背板之间进行调配。因此,特种防护膜产品存在与背板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况。

特种防护膜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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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

(1)将耐候性薄膜作为涂布基材,在双工位放料单元进行恒张力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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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

(2)对基材进行表面处理后传送到涂布工序,通过定量涂布方式将胶粘剂均匀的涂抹在基材上;

(3)完成胶粘剂涂布的基材通过热风烘箱进行充分干燥,完成胶粘剂的流平、干燥、初步胶粘等工艺需求;

(4)热处理后的涂布胶粘剂和贴合基材在室温下进行复合;

(5)复合后的成品收卷,并转移至下一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

(6)测试通过的薄膜成品进入分切单元切除边缘无胶部分,并裁切成指定的幅宽,同时进行表面处理以增加表面张力;

(7)依客户需求将卷状材料裁切成客户指定的长度包装入库。

特种防护膜相关产能、产量如下:

2018年,特种防护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 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一号生产线一车间1号涂布成品1涂布复合1,301.340.3322013.2011.71
2号涂布成品1涂布复合1,417.09
恒温房成品1烘干31.07
分切设备成品2分切118.80
检查设备成品3检测2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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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

生产线 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 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裁片设备成品1裁片13.16
小计3,087.450.3322013.2011.71
生产线 名称所处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 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一号生产线一车间1号涂布成品1涂布复合1,301.340.33212079.2071.90
2号涂布成品1涂布复合1,417.09
恒温房成品1烘干69.72
一、二号生产线后段分切设备成品3分切42.742.521890.00
检查设备成品3检测200.00
裁片设备成品3裁片35.98
小计3,066.8779.20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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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 名称所处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 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一号生产线一车间1号涂布成品1涂布复合1,301.340.3327247.5223.12
2号涂布成品1涂布复合1,417.09
恒温房成品1烘干69.72
一、二号生产线后段分切设备成品3分切42.742.521260.00
检查设备成品3检测200.00
裁片设备成品3裁片35.98
小计3,066.8747.5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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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

(1)依据配方将交联剂等多种功能性助剂进行配制混合;

(2)依据配方将指定牌号的POE粒子按比例进行预混合,同时加入复配的功能性助剂进行分散搅拌混合;

(3)将混合均匀的POE混合料经螺杆挤出加热,形成POE熔体,经模头挤出流延成膜,再经冷却及压花表面处理,依据不同客户的产品胶膜厚度克重要求,生产出相应的POE胶膜;

(4)经在线外观检查后,依客户需求将卷状材料裁切成客户指定幅宽,收卷打包入库。

POE胶膜相关产能、产量如下:

2019年,公司POE胶膜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生产线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班数实际生产天数年度理论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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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

POE车间流延1号流延机成品1流延成膜237.270.5522426.408.42
生产线名称所处 位置设备名称产成 类型设备 数量单位生产流程固定资产 原值每班预计 产量每天生产 班数实际生产天数年度理论 产能实际生产入库量
POE 车间流延1号流延机成品1流延成膜237.270.55296105.60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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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主要污染物具体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分类污染物 种类标准值排放值处理设施处理措施处理 能力
废气颗粒物120 mg/m33.6 mg/m3RTO焚烧炉采用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充足
二氧化硫550 mg/m3<3mg/m3
氮氧化物240 mg/m311 mg/m3
噪声噪声昼: <65db 夜:<55db昼: <63db 夜:<54db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集中设置噪声设备于隔音间充足
固废生活垃圾//环卫设备由市政部门收集处理充足
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送往生产厂家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乙酸乙酯冷凝液)//回收冷凝装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水pH6-9 mg/L8.96 mg/L隔油池、化粪池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后进入污水站生化系统充足
悬浮物400 mg/L6mg/L
化学需氧量500 mg/L114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300 mg/L34.8 mg/L
氨氮/0.430 mg/L
动植物油100 mg/L<0.06 mg/L

1-1-114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分类,公司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和POE膜产品属于“6.3太阳能产业中”中的“6.3.2太阳能材料制造”中的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公司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属于“1.2电子核心产业”中的“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的铝塑膜。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分别应用于光伏发电和锂电池等新能源领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能源领域高效光电光热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行业监管采取政府职能部门宏观调控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协会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同时,各种不同功能的材料因其应用领域的不同而相应受到下游相关行业对口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管理。就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所应用的光伏行业而言,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全国及地方的光伏行业协会;铝塑膜行业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本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的总体规模及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塑料加工业的行业组织,其基本职能是:反映行业愿望,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代表会员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产业安全。

1-1-115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成立于2014年,是由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此外,江西、江苏、浙江等地区也建立了地方性光伏行业协会,上述地方性协会致力于对地方性光伏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指导,对产品质量及市场营销进行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地方光伏产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包括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新型复合膜材料产业政策
12019.8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继续将“功能性膜材料”列入鼓励类。
22018.5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关键基础材料方面重点支持高效电池组用高分子薄膜等材料的发展。
32017.12国家发改委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用软包装膜等功能性膜材料。
42017.12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52016.12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要研究耐老化、耐紫外的功能聚酯切片合成配方及工艺,研究模块化功能(抗老化、抗紫外、导热、阻燃等)薄膜相关配方与工艺,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光伏用高分子材料制造技术,实现项目产品在光伏发电上大规模应用。
62015.5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文件提出要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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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
72013.2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目录将“功能性膜材料”列入鼓励类。
光伏产业政策
12020.7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保障拨付至项目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22020.7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结算涉及中央财政补贴时,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 2020 )5号)等补贴管理规定执行。多台发电机组共用计量点且无法拆分,各发电机组需分别结算时,按照每台机组的实际发电量等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量。对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处于相同运行状态的不同项目批次共用计量点的机组,可按照额定容量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量。
32020.4国家发改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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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0.05元。 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42020.3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合理确定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52019.10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统筹谋划,有效衔接。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环节电价之间的关系,统筹谋划好核电、水电、燃气发电、新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以及不同类型用户销售电价形成机制,确保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措施有效衔接。配套改革包括:1、健全销售电价形成机制;2、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补机制和核电、燃气发电、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形成机制;3、相应明确环保电价政策;4、规范交叉补贴调整机制;5、完善辅助服务电价形成机制。
62019.9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相关规范:1、规范制定市场交易规则;2、规范组织市场交易;3、规范参与交易行为;4、做好市场交易服务;5、促进售电企业公平参与市场交易;6、加强市场成员行为自律监督;7、加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8、规范市场干预行为;9、加强市场交易事中事后监督;10、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送监管;11、加强市场信用监督;12、建立政府监管与外部专业化监督密切配合的监管体系。
72019.5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加强监管。
82019.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本批次项目共涉及16个省市,总装机规模20.76GW,其中光伏项目168个,规模14.78GW,风电项目56个,规模4.51GW;分布式交易试点项目26个,规模1.47GW。同时,从单个项目的规模来看,各省市平均项目规模多在100-200MW左右,项目体量相对较大,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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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来现金流水相对较高。
92019.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确定各省级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在电力消费的占比目标,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是促使各省级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同时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
102019.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112019.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 2、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 3、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4、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5、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 6、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等。
122018.5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1、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2、2018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3、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4、光伏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0.05元/千瓦时,将标杆电价从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降至每千瓦时0.50元、0.60元、0.70元(含税),分布式项目补贴水平从每千瓦时0.37元下调至每千瓦时0.32元。
132017.12国家发改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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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142017.7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152017.3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文件初步明确了分布式发电的类型和规模、市场交易模式、市场交易主体(组织)、“过网费”标准等问题。同时对电网调度、补贴政策等问题也有了初步的描绘,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碳减排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162017.2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降;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0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1800万千瓦;年内计划安排光伏扶贫规模800万千瓦。
172017.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包括水电、核电、风电以及太阳能等,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光伏发电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182016.12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192016.12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基本任务是产业升级、降低成本、扩大应用、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持续发展,成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到20%的重要力量。
202016.12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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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展“十三五”规划用工程。继续支持在已组建成且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用电集中区域规模化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积极鼓励在电力负荷大、工商业基础好的中东部城市和工业区周边,按照就近利用原则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212016.1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2020年,太阳能装机发电量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222016.6国家能源局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大于1100小时)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2020年,实现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
232016.5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的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超出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
242016.5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查落实光伏发电相关建设条件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研究本地区光伏发电市场消纳能力,已发生弃光限电或存在风险的地区向能源局报告所采取的解决弃光限电的措施,作出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后不会发生弃光限电(弃光率不超过5%)的承诺,并附上省级电网企业关于全额消纳光伏发电(弃光率不超过5%)的意见。
252016.3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
262015.12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确定了2016年光伏发电的标杆电价,即I类资源区0.80元/千瓦时,II类资源区0.88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0.98元/千瓦时;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72015.6工信部、认监委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通过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支持先进光伏技术产品扩大应用市场,深入加强光伏行业管理,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82015.6国家能源局、工信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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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部、认监委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
292014.12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
锂电池产业
12020.4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履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22019.6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 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金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量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子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32019.3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1、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2、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3、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4、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5、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42019.1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管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52018.2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划分了新能源乘用车里程补贴标准,以及电池质量密度和能耗水平系数的补贴标准;其中续航里程150km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再享受补贴,续航里程300km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相应增加补贴标准,以及降低插电式混合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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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单位法律法规及 政策主要相关内容
力车型的补贴金额。
62017.3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1、产品性能大幅提升;2、产品安全性满足大规模使用需求;3、产业规模合理有序发展;4、关键材料及零部件取得重大突破;5、高端装备支撑产业发展。
72016.11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
82016.10工信部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材料与部件、设计与制程、制造与检测设备、电池产品等5大类、18个小类,涵盖的标准项目共231项。《技术体系》设定了未来目标:到2020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准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制修订标准80项,其中新制定70项(强制性标准3项、推荐性标准67项),修订推荐性标准10项,总体上满足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需求。
92015.8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性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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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进入21世纪以来,在有限资源和环保要求日渐严格的双重制约下,日益增大的能源需求与环境保护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太阳能因其具有清洁性和可再生性,成为了替代传统能源的最佳方案之一。随着多年来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太阳能光伏组件价格已大幅下降,且太阳能转化效率也得以提高使得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商业化开发与应用成为可能。21世纪初以来,在德国、西班牙开展上网电价补贴(Feed-in Tariff)政策的带动下,欧洲太阳能光伏应用得到快速发展。2011年以后,中国、日本、美国在太阳能光伏应用领域开始发力,成为了驱动全球光伏应用增长的主要动力。2017年,全球光伏市场强劲增长,全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98GW,同比增长

28.95%,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402.5GW,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传统市场,如美国、日本新增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0.6GW和7GW,依然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同时,新兴市场也在不断涌现,光伏应用在亚洲、拉丁美洲进一步扩大,如印度和巴西2017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约为9.1GW和0.9GW

2018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再次达到100GW左右的水平。由于中国光伏市场出现了一定下降,由2017年的53GW左右下降到2018年的45GW左右,但中国之外的其他市场由2017年的48.6GW增长到2018年的54.9GW,增长幅度超过17%,高于2017年的15%。2018年全球光伏市场由2017年的

98.9GW增长到100GW左右,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500GW,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经过一年的巩固,2019年度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14.9GW,累计装机容量到达627GW。中国光伏市场连续两年收缩,由2017年的53GW左右下降到2018年的43.4GW,再到2019年的30.1GW。然而,中国的累计装机容量204.7GW依旧领先全球,占据全球总装机容量约1/3。中国之外,全球总装机容量由2018年的58.8GW,增长到2019年的84.9GW,接近44%的年增长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18 Snapshot of Global Photovoltaic Markets》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19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20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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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19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单位:GW)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20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2001年-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单位:GW)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IEA)《2020 Snapshot of Global PV Markets》

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1,721GW,到2050年将进一步增加至4,670GW,光伏行业发展潜力较大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于2020年3月发布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预测情况如下: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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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达到120GW,创历史新高。乐观情形下,预计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5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140GW、155GW、165GW、175GW和200GW。2011年-2019年全球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2020-2025年新增装机规模预测如下图所示(单位:GW):

按照每GW安装量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530万平方米进行估算同时考虑双面组件对市场影响,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5年对应的太阳能电池背板需求量分别为5.72亿平方米、5.85亿平方米、5.89亿平方米、6.19亿平方米和7.01亿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整体前景良好。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光伏产业起步较晚但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2002年,我国光伏行业开始起步。在“十五”期间,我国在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工作上先后通过“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安排,开展了晶体硅高效电池、非晶硅薄膜电池、碲化镉和铜铟硒薄膜电池、晶硅薄膜电池以及应用系统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大幅度提高了光伏发电技术和产业的水平,缩短了光伏发电制造业与国际水平的差距。2010年后,在欧洲经历光伏产业需求放缓的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迅速崛起,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2017年,我国光伏新增并网装机量达到53GW,同比增长超过50%,累计并网装机量高达130.25GW,位居全球首位。2019年,受政策影响,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下滑至30.10GW,同比下降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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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光伏装机并网容量超过204.30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

2011年-2019年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及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2017年7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在《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21省2017年到2020年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目标。根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目标,我国21省2020年光伏累计新增建设规模将达86.50GW(不含分布式),其中包括:普通光伏电站54.50GW,领跑者项目32.00GW。同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建设光伏电站的同时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拓展“光伏+”综合利用工程和发展创新分布式光伏应用模式。未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大力推进以及智慧输电网的不断完善,太阳能光伏行业提质增效趋势的深入发展,太阳能光伏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这将给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2020年3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对我国未来新增光伏装机量重新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2019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下滑至30.10GW,同比下降32%。2019 年对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采取竞争配置方式确定市场规模,因政策出台时间较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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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不足半年,很多项目年底前无法并网,再加上补贴拖欠导致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下降等原因,截止2019 年底竞价项目实际并网量只有目标规模的三分之一。2020 年,在未建成的2019 年竞价项目、特高压项目,加上新增竞价项目、平价项目等拉动下,预计国内新增光伏市场将恢复性增长。“十四五”期间,随着应用市场多样化以及电力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的开展,新增光伏装机将稳步上升。

2011年-2019年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2020年-2025年新增规模预测如下图所示(单位:GW):

3、锂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市场供求状况与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情况紧密相关。近年来,随着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3C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设备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锂离子电池一直存在路线之争,从正极材料分类来看,目前三元趋势已较为明确,从外形分类来看,方形、圆柱和软包并存。根据国盛证券证券研究所于2019年1月发布的《软包电池崛起,设备引领行业发展》,2018年方形、圆柱和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分别为42.24GWh、7.11GWh和7.62GWh,占比分别为74.14%、

12.48%和13.38%。目前,软包电池在3C智能数码产品领域已获得成功,渗透率

资料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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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达到70%。随着3C智能数码产品锂离子电池市场日趋成熟,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已经成为了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增长的最大引擎。

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这说明补贴政策开始向着质量更轻、续航里程更高的软包电池转变,预计未来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锂离子电池需求的增长。2010年-2019年,全球主要市场新能源乘用电动汽车累计保有量情况如下:

在可持续发展情形

下,全球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将在2025年超过8,000万辆,到2030年达到约2.45亿辆。

可持续发展情形是基于2070年实现零排放,温度上升有66%的概率限制在1.7-1.8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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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据源:IEA 《GLOBAL EV OUTLOOK 2020》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世界主要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产销量均制定了相应的目标。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在现有政策情境下到2030年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达2,500万辆,累计保有量将达1.40亿辆,对动力锂离子电池需求井喷式增长。

目前,软包电池在3C数码类产品市场渗透率超过70%,但近年来传统3C数码类产品消费增速放缓,即使在高渗透率下,相应软包的需求增速也在逐渐放缓。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动力电池需求量持续增加成为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018年软包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市场渗透率为13.38%。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这说明补贴政策开始向着质量更轻、续航里程更高的软包电池转变,预计未来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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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

4、发行人科研成果与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一贯专注于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技术和工艺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等方面形成了核心能力,在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使研发的新技术能高效率的转化为产业化成果。同时,对于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也保证了产业化过程中产品的生产效率、良品率和一致性。

公司的科研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通过运用具有成熟性能的M膜,开发出TPM、KPM和BO结构背板结构产品,能够满足客户多种需求。在基础款M膜基础上,公司又进一步开发出具有高反射效果的M膜,其生产出的背板产品能够显著提升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公司在巩固背板优势的同时,根据光伏组件行业技术变化及趋势,通过技术科研成功推出了防护膜及POE膜产品,目前已被下游大型客户验证使用,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

公司在未来的科技研发中会继续坚持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将科技成果与产业进行深度融合,发挥经济效益。

5、531新政及国内光伏行业补贴退坡、平价上网政策对光伏行业的影响

随着光伏发电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光伏行业的波动性属性大幅减弱,正逐步进入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国内近年来不断出台“531新政”以及其他导致补贴退坡、促进平价上网的一系列政策,短期内对光伏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长远看有利于控制光伏补贴缺口、缓解光伏消纳难题及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光伏行业发展阶段、投资成本、区域差别、补贴程度及税收政策等因素适时调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并对不同国内运营项目实施不同的售电电价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水平。虽然近年来国家多次调整电价政策,但整体看历次调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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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综合考虑光伏行业发展阶段、投资成本、项目收益情况后作出的,基本原则是既保证项目收益促进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又引导企业积极降低光伏项目建设成本,倒逼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有利于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光伏行业技术快速进步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成本持续、快速下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光伏发电系统的度电成本降至0.25-0.45元/KWh,未来随着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的效率提升,双面组件、跟踪支架等的使用,运维能力提高,在光资源较好的地区光伏上网电价有望低于燃煤标杆电价。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商业化条件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一方面将加速光伏发电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极大促进光伏发电的普及和应用,从而为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也将逐步降低行业发展对政策驱动因素的依赖,使市场驱动因素成为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有效降低未来行业大幅波动的风险。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太阳能电池背板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体现在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产品性能要求高,主要是由于太阳能电池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关键保护性材料,用来保护电池片在野外恶劣环境下25年乃至更长时间都能正常工作,需要具备水气阻隔性、电气绝缘性、尺寸稳定性、易加工性、耐候性等特性。铝塑膜产业亦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铝塑膜产品需要具备耐电解液、水氧阻隔性、冷冲压成型性、耐穿刺、高热封强度、电性能影响小等一系列性能要求,远高出一般工业领域的标准。因此,上述产品对生产企业的技术积累具有很高的要求,技术壁垒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2、生产能力和工艺壁垒

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铝塑膜生产企业对生产能力和工艺要求较高。生产制造主要采用全自动生产线,生产企业需要较长时间的生产和工艺经验积累,方能在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铝塑膜产品的大规模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产品性能,并实现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因此,生产能力和工艺壁垒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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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资源壁垒

通常情况下,太阳能电池背板企业和铝塑膜生产企业需要经过下游客户的筛选、测试和认证等程序后,才可以最终获得供应商资格及采购订单。对于大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而言,与供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其降低供货商开发与维护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因此,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选择较为谨慎,合作关系一旦确定后通常较为稳定,更换合格供应商的成本较高,这对新进入的生产企业构成一定的客户资源壁垒。

4、人才壁垒

光伏行业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同属新兴行业,技术专业性较强,发展速度较快。同时,受行业发展政策的影响,业内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产品性能的压力较大,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业内企业只有拥有涵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全方位的技术人员,持续开发出成本更低、性能更优异的产品才能跟随行业发展趋势。新进入者在短期内构建符合产品生产需要技术人才团队的难度较大,这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5、规模壁垒

光伏组件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条件之一是稳定的供货能力。缺乏足够的产能不仅影响企业对商机的把握能力,也影响企业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紧密度。从原材料采购角度看,企业生产规模越大,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谈判越为有利。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且上下游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竞争格局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早期由于技术限制,国内背板生产企业所需原材料氟膜、胶粘剂等主要依赖进口,价格较高或供货期不能保证,再加上背板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的限制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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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背板需求主要依赖进口。但是近年来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和降本增效的市场压力下,国外传统背板生产商由于不适应产品价格快速下降的市场变化,导致利润率变薄,市场份额逐步降低并逐步退出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近年来,相继有日本凸版、韩国LG和美国Madico逐步退出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与此同时,国产光伏背板生产企业整体崛起,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市场集中度也逐年提高。

目前,公司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公司拥有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复合技术以及功能材料分散技术等多项核心专利技术,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产品质量与性能。公司核心产品应用范围广,质量和性能经主流厂商长期验证,先后通过了美国UL、德国TUV和日本JET认证,并通过了RoHS、REACH检测和CQC检测,达到了欧盟和我国等地区和国家的控制标准要求。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通过众多大型光伏组件厂商的质量认证检测,已成为隆基股份、晶澳科技、阿特斯、韩华新能源等大型太阳能组件厂商的重要供货商。

按照每GW组件安装量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530万平方米,2019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为120GW进行估算,全球市场对应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50,880.00万平方米;其中,中国大陆组件总产量为98.6GW,国内市场对应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41,806.40万平方米。公司2019年背板产品总销售量为6,804.06万平方米,其中内销量为4,631.32万平方米。根据前述数据估算,公司生产背板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3.37%,约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1.08%。公司的背板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随着公司产能的增加和市场规模的扩张,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市场拓展。同时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供性能更好、更符合客户要求的背板产品,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领域的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市场份额。

①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量情况

目前,国内光伏背板生产企业的市场格局已逐渐清晰,形成以本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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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性的太阳能背板生产企业。2019年,国内主要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及其销量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销售量(万平米)
1赛伍技术16,474.57
2中来股份11,616.61
3本公司6,804.06
4福斯特4,967.69
5乐凯胶片4,205.50
6回天新材2,229.70
序号相关指标 (≤表示指标越小越好;≥表示指标越大越好)单位公司(KPM)公司(BO)中来股份(KFB)乐凯胶片 (TPEw)回天新材(HTPV)福斯特(BEO)赛伍技术(KPF)
1热收缩率MD/TD%≤1.2/0.8≤1.2/0.8≤1.0/1.0≤1.5/0.5≤1.0/0.6≤1.5/0.25≤1.5/1.5
2水蒸气透过率g/(m2*24h)≤2.0≤1.5≤2.5≤2.0≤1.5≤2.0≤1.5
3与EVA剥离强度N/cm≥60≥60≥60≥80≥40>60≥60
4层间剥离强度N/cm≥4≥5≥4≥5≥4-≥4
5击穿电压KV≥18≥18≥18≥18≥20≥17/20≥20
6系统最大电压V≥1000/ 1500≥1000/ 1500≥1000/ 1500≥1000≥1000≥1000/ 1500≥1000
7内层 反射率黑色%≥30≥30-----
白色≥80≥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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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背板使用材料分类,主要分为有机高分子类和无机物类,有机高分子类包括双面含氟、单面含氟和不含氟三类,无机物主要为玻璃。其中有机高分子类光伏背板按照生产工艺来分,主要分为复合型、涂覆性和共挤型。目前市场上有机高分子类背板属于主流产品。目前,高品质背板基本上使用氟材料来保护PET基膜,不同的只是使用的氟材料的种类。氟材料可以氟膜形式通过胶粘剂复合在PET基膜上,即为复合型背板;也可以氟碳涂料的形式通过特殊工艺直接涂覆在PET基膜上,即为涂覆型背板。

复合型背板由于具有产品比较成熟、防护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因此广泛应用于高质量太阳能组件中。涂覆型背板是将含氟涂料通过特殊工艺直接涂覆在PET基膜上,使其省去了使用胶粘剂压合的过程;其优点是生产效率高、成本相对较低。

复合型背板与涂覆型背板产品对比如下:

项目复合型背板涂覆型背板
原材料氟膜、PET基膜、胶粘剂氟碳涂料、PET基膜
类型
生产工艺胶粘复合辊涂、网涂
生产设备刮刀涂布设备、网纹涂布设备多辊转移涂布设备、网纹涂布设备
技术壁垒胶水配置、涂布工艺条件含氟涂料配方、材料表面改性等
成本较高较低
一体化程度、稳定性三明治结构、一体化程度低一体化程度高
市场份额78%左右很小,和其他结构共同占10%左右
主要企业赛伍技术、中来股份、本公司、乐凯胶片、回天新材中来股份、乐凯胶片、福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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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背板结构主要产品类型产品特点
1双面氟膜 结构TPT结构 (PVF/PET/PVF) 市面上双面氟膜背板中最常见的类型,采用复合工艺,将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的Tedlar?牌PVF氟膜与中间层PET基膜通过胶粘剂复合在一起。1、双面氟膜结构,即“氟膜+PET基膜+氟膜”结构,背板内层与外层均使用耐候性能优异的氟膜 2、双面氟膜结构,其氟膜致密性好、对紫外线防护强度高,使用寿命长,与PET基膜粘接后,即使在使用中有部分脱胶,表面的薄膜仍然完整,仍能保护内部的PET层,是耐候性能最好的产品;其缺点是产品成本较高。
KPK结构(PVDF/PET/PVDF) 相比TPT结构,区别在于氟膜采用其他厂商生产的PVDF氟膜代替了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的PVF氟膜。
2单面氟膜 结构TPE结构 (PVF/PET/E膜)1、单面氟膜结构,即“氟膜+PET基膜+E膜(聚烯烃类薄膜)”,使用E膜代替双面氟膜结构内层的氟膜。 2、以耐候性优异的氟膜作为外层保护膜,综合性能优异,广泛适用于各种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由于是单面氟膜,其保护性能弱于双面氟膜结构,但成本低于双面氟膜结构,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KPE结构 (PVDF/PET/E膜))
3不含氟膜 结构PPE结构 (耐候PET/PET/E膜)1、PPE结构,使用E膜(聚烯烃类薄膜)代替双面氟膜结构内层的氟膜,使用耐候PET薄膜代替外层的氟膜作为外层保护层,使得背板整体性能稳定的同时又避免了含氟物质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为目前市场上不含氟结构的主流产品。 2、不含氟背板从材料本身特性上,抗湿热、干热、紫外等性能不如含氟背板,主要应用于对耐候性能要求较低的组件、使用年限较短的组件、以及上或者对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地区。由于未使用含氟材料,因此其生产成本低于含氟结构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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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显示,公司所生产的有机材料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透明背板也是公司研发的主要方向之一,属于公司业务范畴内。除此之外,玻璃材质光伏背板市场占有率将得到一定的提高。

④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25.26%21.81%24.45%30.33%
乐凯胶片-5.67%6.79%13.14%
回天新材16.32%12.69%13.98%18.91%
福斯特21.34%18.16%21.46%24.38%
赛伍技术-19.36%19.61%25.51%
平均值20.97%15.54%17.26%22.45%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背板业务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20.95%20.31%20.45%22.41%
BO背板毛利率31.84%38.49%25.2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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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无类似BO背板产品,BO背板主要面向海外市场,报告期内毛利有所提升。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产品结构类似的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趋势基本一致,且与同行业背板生产规模较大的中来股份与赛伍技术接近。

⑤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明专利数量情况

项目公司中来股份赛伍技术
发明专利数量26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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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指标情况

铝塑膜产品的主要性能衡量指标包括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冲压性能、阻隔性能等方面,具体表现在尺寸外观、冲壳深度、AL/CPP性能、PA/AL性能、热封性能、摩擦系数等关键技术指标上。公司铝塑膜产品与国外主要企业产品在前述性能指标方面对比如下: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指标含义(≤表示指标越小越好;≥表示指标越大越好)
公司DNP昭和电工
1尺寸外观厚度%±5±10±10产品可靠性、稳定性
宽度mm±0.5±0.5±1
气泡(鱼眼) 异物等mm直径≤0.5直径≤0.5 PP鱼眼≤1.0有色异物≤1.0 无色异物≤2.0 纤维异物≤2.0
2冲壳深度冲壳深度mm≥6≥6≥4.4冲压性能
冲壳后残余厚度%≥50//阻隔能力
3AL/CPP性能初始剥离力N/15mm≥15≥5≥5产品可靠性、稳定性
电解液浸泡剥离力 浸泡24h/85℃N/15mm≥8≥4不分层
4PA/AL性能初始剥离力N/15mm≥6≥3≥2
水煮——65℃7天//
高温高湿——85℃85RH7天//
5热封性能初始热封N/15mm≥60≥50≥29.4
电解液热封N/15mm≥40≥40/
6摩擦系数尼龙面——≤0.3≤0.3/
CPP面——≤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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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整体而言价格更低,具有一定的性价比优势。

②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技术路线情况

同行业公司相关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干法热法
工艺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用传统胶粘剂复合而成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热熔胶黏树脂粘结后,然后在缓慢升压的条件下热 合成
优劣冲深成型性能、外观优(杂质、针孔和鱼眼少),裁切性能良好,耐电解液、隔水性能偏弱耐电解液和隔水性能好,冲深成型性能、防短路性能较差,外观、裁切性能较差
应用3C数码电子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 电池3C数码电子电池
代表厂商昭和电工大日本印刷DNP
示意图尼龙尼龙
胶粘剂胶粘剂
铝箔铝箔
胶粘剂热熔胶黏树脂
聚丙烯薄膜聚丙烯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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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7.54亿元,背板销售量为10,878.76万平米。2018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7.53亿元,背板销售量为13,374.42万平米。2019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8.16亿元,背板销售量为16,474.57万平米。

②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并于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393,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的研发、生产等,同时提供光伏电池封装解决方案、含氟高分子材料的设计合成与产业化应用研究。2017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7.95亿元,背板销售量为10,119.21万平米。2018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2.85亿元,背板销售量为8,601.01万平米。2019年背板销售收入为12.93亿元,背板销售量为11,616.61万平米。

③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于201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3806。主营业务包括EVA胶膜以及太阳能电池背板的生产。其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于2010年开始进入市场。2017年背板销售收入为5.08亿元,背板销售量为3,734.61万平米。2018年背板销售收入为5.38亿元,背板销售量为4,298.34万平米。2019年背板销售收入为5.41亿元,背板销售量为4,967.69万平米。

④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135。主营业务包括影像材料、光伏材料和锂电池材料等。于2008年开始投产太阳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2017年背板的销售收入为8.05亿元,背板销售量为3,346.74万平米。2018年背板的销售收入为7.97亿元,背板销售量为3,843.12万平米。2019年背板销售收入为6.97亿元,背板销售量为4,205.50万平米。

⑤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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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300041。目前主营业务产品涵盖高性能有机硅胶、聚氨酯胶、丙烯酸酯胶、厌氧胶、环氧树脂胶等工程胶粘剂及太阳能电池背板等。2017年可再生能源行业销售收入为7.78亿元,其中背板销售量为1,636.65万平米。2018年可再生能源行业销售收入为7.15亿元,其中背板销售量为1,461.29万平米。2019年可再生能源行业销售收入为7.59亿元,其中背板销售量为2,229.70万平米。

(2)铝塑膜行业

目前,国内铝塑膜行业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份额大多被日本企业所占领。国内铝塑膜行业的主要企业除本公司外,包括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DNP)、昭和电工株式会社等外资竞争对手,以及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等内资竞争对手。

①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DNP)

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DNP)成立于1876 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作为综合印刷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情报交流、成像应用技术、生活空间、电子材料、PET容器用无菌灌装系统等。在铝塑膜业务领域,DNP主要采用热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88~152μm为主,2017年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45%。

②昭和电工株式会社

昭和电工株式会社成立于1939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业务范围涵盖石油化学、化学品、电子、无机、铝等产品。在铝塑膜业务领域,昭和电工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88、113、122、152、153μm为主,2017年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29%。

③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于2010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341。目前的业务涵盖电子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光电显示材料、电子材料构件、智能模塑、科创及净化工程和个人防护七大核心业务领域。在铝塑膜业务领域,新纶科技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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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5μm为主。2019年度,新纶科技软包锂电池铝塑膜产能为4,200万平米,产量为1,699万平米,销量为1,339万平米,销售额为28,387万元。

④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为上交所上市公司紫江企业(600210.SH)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包装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88、113、123、152μm为主。2018年度,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6,351.80万元,净利润为2,916.04万元。

⑤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于2011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632。目前的主营业务根据应用场景及领域的不同细分为个人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车辆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玻璃微珠型道路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微纳米棱镜型反光材料及制品、液晶显示用背光材料及模切组件、锂离子电池封装用材料、光电薄膜/板材、高性能离型材料等几大板块。在铝塑膜业务领域,新纶科技主要采用干法工艺制备铝塑膜,产品类型以86、113、152μm为主。2019年度,道明光学铝塑膜产能为1,50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为5,109万元。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发展主要顺应下游光伏组件的发展趋势,电池背板的研发、原材料选择和生产工艺的改进均为了满足高性能、低成本的目标。此外,提高光伏组件转化效率是行业永恒的课题,因此太阳能电池背板在满足应用环境考验和使用要求的同时,赋予了更多的功能和更好的性能,如背板的高反射性、高阻隔性和高耐候性等,从而改善和提高光伏组件的光吸收率、转换率安全性及持久性等。

2、铝塑膜行业

铝塑膜作为软包锂离子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锂离子电池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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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作用。因与电池的内部材料直接连在一起,所以电解液会浸润到铝塑膜的内层,故要求铝塑膜必须满足极高的阻隔性、良好的热封性能、良好的延展性、柔韧性和机械强度等性能指标。另外,还要求软包材料能够抵挡有机电解液溶剂的溶胀、溶解、吸收的同时还要保证对氧、水分的严格阻隔。同时,铝塑膜行业的发展需要顺应下游锂离子电池的发展趋势,锂离子电池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表现在:①小型化、薄型化,从而满足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求;②大容量、大功率充放电,从而满足应用于动力、储能领域。前者要求铝塑膜在保证水、氧等阻隔性的同时向轻薄、柔韧性方向发展,后者要求铝塑膜具有更高机械强度、更高阻隔性及更长使用寿命。

(七)公司的竞争优势

1、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研发人员素质较高,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硬件设施齐备,研发力量雄厚,独立自主创新能力强,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产品技术开发团队。在硬件设施方面,公司拥有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配套国内一流的实验设备的综合实验室。目前公司共拥有100余项专利技术,获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江西省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多项等荣誉。

(1)基础技术

基础技术作为企业在竞争中核心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行业基础技术的研发创新。公司凭借高水平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研发创新中形成了以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等为主的基础技术。基础技术的研发具有开发投入大、周期长、成本高等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

(2)工艺技术

公司在长期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功能材料分散技术等工艺技术,并结合生产实践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使得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效率更高。对已经实现产业化的产品,通过工艺优化则可进一步提高产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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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效率和良品率。公司独特的涂布复合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的性能一致性。

2、生产工艺以及成本优势

公司拥有先进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在背板及铝塑膜产品结构设计、成膜工艺路线的研发和产业化、以及生产设备设计和选型上进行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公司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准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生产背板所用关键原材料聚烯烃类薄膜、胶粘剂以及生产铝塑膜所用部分关键原材料均采用自主生产的供应模式,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具有更大的成本优势。

3、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涉及太阳能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推出一系列太阳板电池背板与锂离子用铝塑膜产品,在多个产品领域内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国家标准;公司作为副组长单位参与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起草《T/CIAPS0005-2018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

随着公司产能的增加,公司的行业地位也将进一步增强,并为相关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

4、注重客户开发与维护,形成优质、稳定大客户优势

由于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锂离子电池的特殊性,组件生产厂商都较为注重产品性能的可靠性与稳定性。通常情况下,太阳能电池背板企业和铝塑膜生产企业需要经过下游客户的筛选、测试和认证等程序后,才可以最终获得供应商资格及采购订单。对于大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而言,与供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其降低供货商开发与维护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生产的背板和铝塑膜产品具有质量稳定可靠、综合性能优异、价格合理等优势,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并形成了稳定的供货关系。随着公司产能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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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以及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公司生产的背板和铝塑膜产品将为更多实力下游制造商使用和认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5、质量控制水平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先后通过了美国UL、德国TUV和日本JET认证,并通过了RoHS、REACH和CQC检测。公司构建了一套符合新型复合膜材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质量的稳定可靠性。

(八)公司的竞争劣势

(1)公司生产经营地点与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地点距离较远

公司地处江西省宜春市,公司境内主要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最近三年华东地区的客户占境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80%;对于境外销售部分公司所处的江西省宜春市距离主要海运港口、空运机场均较远。公司生产地点一方面增加了公司产品的运输成本,另外一方面导致公司对于客户的需求需要更长的响应时间。

(2)高端人才储备不足

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并逐渐开拓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特种防护膜及POE胶膜等产品领域,公司对相应领域的高端人才需求较大。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研发、管理、销售在内的成熟队伍,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高端人才储备仍无法满足其快速和创新发展的需要。

(3)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业务相对单一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包括:中来股份、乐凯胶片、回天新材、福斯特以及赛伍技术,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且多为多主业经营企业,收入规模及资金实力均较强。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以太阳能电池背板为主,经营规模及资金实力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仍有差距。

(4)融资渠道单一,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作为技术型企业,公司资金在研发和购买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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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上需求均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支撑企业的发展。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除自身积累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若公司不能增加投入,将对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张的资金需要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急需壮大自身资本实力,满足不断扩大的资金需要,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支持公司进一步发展,以保持未来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宏观政策环境为光伏产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成为能源发展的核心任务,确立了我国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以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20%的能源发展基本目标。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绿色循环低碳的能源体系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方向。全球光伏发电已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太阳能在解决能源可及性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均有独特优势,将在全球范围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继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不断提高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提升太阳能技术水准,降低太阳能利用成本。完善太阳能利用的技术创新和多元化应用体系,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路径进行进一步说明,明确了加强发展规划引领、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条件落实、缓解补贴压力等问题成为下一阶段发展关键。同时下发了《2017-2020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方案》,对我国各省(区、市)2017-2020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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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制造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继续巩固和增强2017年我国多晶硅产量24.2万吨,同比增长24.7%;硅片产量约87GW,同比增长34.3%;光伏电池产量为68GW,同比增长33.3%;光伏组件产量76GW,同比增长31.7%。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规模全球占比均超过50%,继续保持全球首位

。2018年,虽然我国光伏应用市场需求减缓,但在海外市场拉动下,我国光伏各环节产业规模仍保持增长。我国多晶硅有效产能超过万吨的企业有11家,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产量为25.9万吨,同比增长7.0%,占全球多晶硅产量的58.1%。2018年我国硅片产能146.4GW,产量107.1GW,同比增长16.8%;电池片产能128.1GW,产量85.0GW,同比增长18.1%;组件产能130.1GW,产量84.3GW,同比增长12.4%,硅片、电池、组件国内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比重都在70%以上。2019年我国硅片产量134.6GW,同比增长25.7%;电池片产量

108.6GW,同比增长27.8%;组件产量98.6GW,同比增长17.0%。我国光伏产品的国际市场不断拓展,在传统欧美市场与新兴市场均占主导地位。我国光伏制造的大部分关键设备已实现本土化并逐步推行智能制造,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

(3)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技术进步提升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竞争力我国企业已全面掌握了先进的多晶硅及单晶硅生产技术,多晶硅及单晶硅生产成本显著降低。除此以外,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其他所需的零配件价格也有一定幅度的降低,同时单晶硅和多晶硅电池转换效率也不断提升。

(4)非光伏应用领域发展潜力巨大

公司开发的铝塑膜产品及特种防护膜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铝塑膜产品主要应用于3C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所需的软包锂离子电池;特种防护膜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及空间膜等领域。上述领域均属于新材料、新科技、新技术方向的应用,发展潜力巨大,为非光伏应用领域产品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并网运行和消纳仍存较多制约

数据来源:工信部电子信息司,《2017年我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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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智慧电网建设还较为滞后,电力系统及电力市场机制不适应光伏发电发展,传统能源发电与光伏发电在争夺电力市场方面矛盾突出。太阳能资源和土地资源均具备优势的西部地区弃光限电严重,就地消纳和外送存在市场机制和电网运行管理方面的制约。

(2)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受到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影响

除太阳能之外,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地热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等,主要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将太阳能和风能作为新能源发展的重点,各个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选择方向将影响太阳能光伏产业在特定国家内的发展空间。

(3)技术变革要求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新型复合膜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变革层出不穷。如公司主营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若未来由于性能要求、成本控制等因素变化导致生产所需的技术方法发生重大变革,新技术将对现有技术实现替代。因此,技术变革要求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持续处于优势地位。

(4)国产铝塑膜产品认可度尚需提高

作为软包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铝塑膜是目前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技术难度最高的环节之一,技术难度超过锂电池的隔膜、正极、负极、电解液等,因此铝塑膜也成为锂电池材料中最后尚未完成国产化的领域。事实上,长期以来铝塑膜材料市场一直由日本、韩国的少数企业占据。近年来,随着铝塑膜国产替代需求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着手布局铝塑膜行业,除本公司外,还涌现出新纶科技、紫江新材料、道明光学等一批国内铝塑膜生产企业,并逐渐在铝塑膜技术上取得进展与突破,部分国产铝塑膜的性能和可靠性也已经达到与进口产品相当的水平,实现了批量生产。但由于国内下游软包锂电池厂商在大批量导入国产铝塑膜方面尚缺乏足够的安全验证和数据分析等原因,现阶段对国产铝塑膜上仍缺乏足够的信心,这也直接导致下游锂电池厂商对于国产铝塑膜认可度的提高及大规模采购仍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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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太阳能电池背板所属的光伏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其发展受各国政府对该行业发展态度的影响较大,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近年来,光伏技术不断进步带来转化效率提升,规模化生产导致发电成本不断逼近平价上网,行业的发展对政府补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弱。同时,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不断向新能源方向倾斜,大众节能环保意识持续提升,各国政府对于光伏行业发展的态度也更加理性,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尤其是欧洲和印度等新兴市场近年来增长迅速。因此可以预计,包括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在内,光伏行业整体仍将保持较长一段时期的景气周期。

(2)铝塑膜行业

锂电池用铝塑膜所属的锂电池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其下游行业主要包括3C智能数码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目前,软包电池在3C智能数码产品领域已获得成功,渗透率已经超过70%。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世界主要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产销量均制定了相应的目标。可以合理预计,该行业整体仍将保持较长一段时期的景气周期。

2、行业区域性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随着光伏产业向国内迁移,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级的光伏产业大国;对国内而言,光伏产业主要相对集中在长三角地区,鉴于原材料及市场区域配套的便利性,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也多集中在该地区,行业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2)铝塑膜行业

中国铝塑膜市场几乎被日本企业所垄断。近年来,国内一些企业开始涉足该行业,企业基本分布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行业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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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季节性

(1)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

当前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所广泛应用,该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2)铝塑膜行业

铝塑膜的下游锂电池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其下游行业主要包括3C智能数码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由于下游行业具有全年生产的特性,因此作为上游的铝塑膜行业,总体来说不存在季节性特征。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其中:单面氟膜背板25,281.6074.97%65,217.6569.46%63,592.4873.60%51,983.9087.79%
双面氟膜背板1,079.193.20%8,024.438.55%14,330.0716.58%4,045.676.83%
BO背板4,306.7712.77%15,116.0116.10%7,794.839.02%3,175.265.36%
小计30,667.5690.94%88,358.0994.11%85,717.3899.20%59,204.8399.99%
铝塑膜1,936.845.73%1,880.782.00%199.990.23%6.840.01%
防护膜869.872.58%3,213.413.42%488.990.57%--
POE膜249.200.75%436.690.47%----
合计33,723.47100.00%93,888.97100.00%86,406.35100.00%59,211.6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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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19年分别实现收入1,880.78万元、3,213.41万元和436.69万元,2020年1-6月分别实现收入1,936.84万元、869.87万元和249.20万元。

(二)主要产品产量、销量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产能、产量和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3,795.007,205.406,594.854,407.10
产量2,438.236,944.305,818.154,218.47
产能利用率64.25%96.38%88.22%95.72%
销量2,434.076,804.065,855.524,055.48
产销率99.83%97.98%100.64%96.14%
背板结构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面氟膜背板收入(万元)25,281.60-65,217.652.56%63,592.4822.33%51,983.90
销量(万平米)1,957.73-5,071.1611.24%4,558.9026.06%3,616.57
单价(元/平米)12.910.41%12.86-7.80%13.95-2.95%14.37
双面氟膜背板收入(万元)1,079.19-8,024.43-44.00%14,330.07254.21%4,045.67
销量(万平米)47.63-303.25-39.97%505.17274.84%134.77
单价(元/平米)22.66-14.37%26.46-6.72%28.37-5.50%30.02
BO背板收入(万元)4,306.77-15,116.0193.92%7,794.83145.49%3,175.26
销量(万平米)428.70-1,429.6580.63%791.46160.22%304.15
单价(元/平米)10.05-4.99%10.577.36%9.85-5.66%10.44

1-1-153

(四)主要客户情况

随着公司市场拓展力度的加强,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由于具有高性能和高性价比的特点,逐步为越来越多的组件企业认可。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 1-6月1隆基股份11,266.9732.98%
2晶澳科技5,857.8417.15%
3Vina Solar2,316.086.78%
4通威太阳能1,725.475.05%
5LG Electronics1,517.124.44%
合计22,683.4866.40%
2019年1隆基股份22,852.0224.16%
2晶澳科技12,353.2313.06%
3REC Solar6,804.297.20%
4Vina Solar5,940.986.28%
5LG Electronics5,091.195.38%
合计53,041.7156.08%
2018年1隆基股份22,082.4425.48%
2晶澳科技15,878.4718.32%
3协鑫集团6,490.317.49%
4Vina Solar4,799.605.54%
5环晟光伏4,358.465.03%
合计53,609.2861.86%
2017年1协鑫集团13,868.5323.32%
2晶澳科技11,726.9319.72%
3阿特斯9,056.6315.23%
4Vina Solar3,492.895.87%
5韩华新能源3,159.995.31%
合计41,304.9769.46%

1-1-154

69.46%、61.86%、56.08%和66.40%,客户集中度较高。由于光伏组件有25年的运行需求,需要大企业提供品质保障,大企业的品牌、技术、市场优势更明显,下游行业的集中度也较高。根据Global Data数据,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全球前十大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的出货量为55.3GW、62.9GW和80.3GW,市场份额分别达52.83%、62.90%和66.9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符合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主要原材料为氟膜、PET材料和聚烯烃粒子等,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氟膜
其中:PVF氟膜4,091.6924.12%15,571.4628.89%14,633.3527.02%5,712.8914.12%
PVDF氟膜3,499.9320.63%8,846.5216.41%10,703.8519.76%13,908.6634.38%
小计7,591.6244.75%24,417.9845.30%25,337.2046.78%19,621.5548.50%
PET材料
其中:PET基膜6,745.0839.76%19,514.8136.20%20,569.8337.98%15,432.1338.15%
耐候PET膜1,293.617.63%5,654.9110.49%3,236.415.98%1,888.354.67%
铝塑膜用PET30.300.18%20.980.04%----
小计8,068.9947.57%25,190.7046.73%23,806.2443.96%17,320.4842.82%
聚烯烃粒子1,302.887.68%4,299.667.98%5,013.549.26%3,509.808.68%
合计16,963.49100.00%53,908.34100.00%54,156.98100.00%40,451.83100.00%
原材料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氟膜

1-1-155

原材料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其中:PVF氟膜万平方米514.512,166.451,788.99622.23
PVDF氟膜万平方米1,425.013,881.763,826.044,219.09
小计1,939.526,048.215,615.034,841.32
PET材料
其中:PET基膜万千克720.301,834.141,880.941,426.55
耐候PET膜万平方米414.441,623.25920.90444.44
铝塑膜用PET万平方米148.77132.35--
聚烯烃粒子万千克186.91521.52512.89356.18
原材料类型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 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
氟膜PVDF氟膜元/平方米2.46-2.46-0.40%2.47-24.95%3.30
PVF氟膜元/平方米7.9510.57%7.19-18.67%8.84-3.70%9.18
PET材料PET基膜元/千克9.36-12.03%10.64-3.97%11.082.50%10.81
耐候PET膜元/平方米3.12-10.34%3.48-0.21%3.49-17.73%4.24
聚烯烃粒子聚烯烃粒子元/千克6.97-15.41%8.24-15.66%9.77-0.81%9.85

1-1-156

氟膜国内厂商主要包括:福膜科技、嘉兴高正、苏州固泰、苏州佳尔特和顺创科技等。公司氟膜的供应商主要包括美国杜邦、韩国SKC、日本电化以及国内的苏州佳尔特、福膜科技、苏州固泰等。美国杜邦生产的PVF氟膜经过长时间户外实际使用的检验,得到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与美国杜邦合作需要经过美国杜邦对公司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检验和认证后方可供货给公司。除此之外,韩国SKC、日本电化等其他国外厂商生产氟膜的历史也较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其生产的氟膜得到了背板厂商的广泛认可,公司与其也具有较长时间的合作历史。由于氟膜技术难度较大,其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背板产品质量,公司针对氟膜产品的导入建立了严格的筛选体系,需要经历从整体性评估、样品验证、工厂审核、小批量试产、TUV等权威质量认证、批量试产到最终导入实现大批量生产等多道程序和层层检验,耗时从不少于6个月到超过1年时间。随着国内氟膜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国产氟膜在市场上逐渐被客户接受,凭借着较低的生产成本,其市场份额也逐渐提升,韩国SKC、日本电化等厂商由于成本较高原因导致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渐向福膜科技、嘉兴高正、苏州固泰和苏州加尔特等氟膜供应商批量采购。

2、PET 基膜和耐候 PET 膜产品性能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PET基膜主要是承担着支撑作用,具有较强的机械强度,同时具有较好的反射率及阻水功能,主要用于复合型太阳能电池背板中。

耐候PET膜除了承担常规PET基膜功能外,还具有耐紫外、耐水解等功能,用于背板结构中空气面,承担着支撑以及常规氟膜耐候保护的双重功能。

随着技术水准的不断提高,国内绝缘材料企业在太阳能电池背板用PET基膜领域已取得突破。目前,国内已实现生产供货太阳能电池背板用PET基膜的企业主要有四川东材、佛山多能、航天彩虹、双星新材等。由于国产化PET基膜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用PET基膜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

早期公司主要使用日本TOYOBO生产的耐候性PET膜, 随着技术水准的不断提高,以航天彩虹、四川东材为代表的国内绝缘材料企业开始向市场推出耐候

1-1-157

PET膜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逐渐由向日本TOYOBO采购耐候性PET膜逐渐转向航天彩虹、四川东材采购耐候PET膜。

(二)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3,076.3388.84%65,764.3992.57%63,653.1793.20%42,430.8291.47%
直接人工447.671.72%1,119.641.58%878.061.29%621.591.34%
制造费用2,453.299.44%4,158.895.85%3,765.645.51%3,335.277.19%
合计25,977.29100.00%71,042.92100.00%68,296.86100.00%46,387.6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电费(万元)293.43701.35691.77577.77
用电量(万度)409.561,005.78998.38808.94
电力价格(元/kwh)0.720.700.690.71

1-1-158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2020年1-6月1双星新材PET基膜5,349.8822.58%
2美国杜邦PVF氟膜4,091.6917.27%
3福膜科技PVDF氟膜2,599.8710.97%
4四川东材PET基膜1,248.835.27%
耐候PET膜522.112.20%
5广州兴楠胶粘剂1,152.834.87%
合计14,965.2163.16%
2019年1美国杜邦PVF氟膜15,571.4622.74%
2航天彩虹PET基膜2,586.493.78%
耐候PET膜3,846.795.62%
3双星新材PET基膜6,281.899.18%
4四川东材PET基膜3,015.874.40%
耐候PET膜1,804.222.64%
5福膜科技PVDF氟膜4,343.686.34%
合计37,450.4054.70%
2018年1美国杜邦PVF氟膜14,633.3522.12%
2航天彩虹PET基膜9,811.8614.83%
耐候PET膜1,807.022.73%
3佛山多能PET基膜6,756.9410.21%
4日本电化PVDF氟膜3,793.365.73%
5广州兴楠胶粘剂3,350.095.06%
合计40,152.6360.68%
2017年1美国杜邦PVF氟膜5,712.8911.42%
2航天彩虹PET基膜4,684.079.36%
耐候PET膜653.341.31%
3日本电化PVDF氟膜5,032.6810.06%
4佛山多能PET基膜4,422.738.84%
5常州百佳PET基膜3,257.456.51%
合计23,763.1647.51%

1-1-159

(五)单层氟膜背板和BO背板的销量与聚烯烃粒子的直接材料成本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单层氟膜背板和BO背板对应的聚烯烃粒子耗用量及销售量与聚烯烃粒子的直接材料成本的匹配性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层氟膜背板和BO背板与聚烯烃粒子耗用量的匹配情况
单层氟膜背板聚烯烃粒子领用量千克/平方米0.060.060.080.08
BO背板聚烯烃粒子领用量千克/平方米0.170.150.190.17
单层氟膜背板聚烯烃粒子耗用量千克/平方米0.060.060.070.08
BO背板聚烯烃粒子耗用量千克/平方米0.180.140.170.14
单层氟膜背板销售数量万平方米1,957.735,071.164,558.903,616.57
BO背板销售数量万平方米428.701,429.65791.46304.15
单层氟膜背板和BO背板销售量对应聚烯烃粒子所需量万千克194.63504.42453.67331.91
聚烯烃粒子当年采购单价元/千克6.978.249.779.85
聚烯烃粒子成本构成测算
单层氟膜背板和BO背板销售量对应聚烯烃粒子成本万元1,356.574,156.424,432.363,269.31
M膜生产所需助剂成本及其他万元565.981,473.41887.16695.03
POE胶膜对应聚烯烃粒子成本万元291.98418.72--
合计万元2,214.536,048.555,319.523,964.33
主营业务成本中的聚烯烃粒子成本万元2,172.405,927.725,376.003,971.78

1-1-160

(六)聚烯烃粒子供应商相关情况

1、发行人2019年聚烯烃粒子前五大的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018年和2019年,公司聚烯烃粒子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
2019年1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1,603.1337.28%
2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44.4224.29%
3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8.9511.37%
4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396.419.22%
5东莞市意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236.005.49%
合计3,768.9187.65%
2018年1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2,582.7651.52%
2东莞市意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1,417.6128.28%
3东莞市惠强化工有限公司474.199.46%
4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65.045.29%
5上海溢品佳化工有限公司148.902.97%
合计4,888.5097.52%

1-1-161

品采购,因此2019年对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较2018年有所上升。

公司在2019年初次导入由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销沙特阿美公司生产的2122型号聚烯烃粒子产品。公司在2018年初次导入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的7042型号聚烯烃粒子产品,2019年加大了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的7042型号聚烯烃粒子产品采购。

东莞市意亿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惠强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提供3224型号聚烯烃粒子,公司在2019年导入了新的型号聚烯烃粒子,因此对3224型号聚烯烃粒子需求有所降低。

上海溢品佳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提供7042型号聚烯烃粒子,公司在2019年主要从原材料生产厂商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处采购。

综上所述,2019年聚烯烃粒子前五大的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包括:

供应商自身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导入新的聚烯烃粒子型号、采购渠道由贸易商变更为原材料生产厂商等因素共同所致,具有合理性。

2、与主要供应商达成合作的方式、内部流程控制、合作模式,以及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于采购量、采购价格等的长期协议约定

①与主要供应商达成合作的方式

公司与主要聚烯烃粒子供应商合作均采用常规的商务洽谈接触的方式。

②内部流程控制

与供应商开展合作的相关内部流程控制情况如下:

1-1-162

A、供应商开发部门进行市场搜寻;B、要求供应商提供三证资料,及 ISO9001:2015 证书、RoHS、REACH 等有害物质的检测报告,并填写供应商资料卡;

C、采购、品质、研发、技术到供应商生产及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评鉴;D、通知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E、提供样品给研发部、品质部进行样品测试;研发部进行测试后交品质部检验,若检验不符合相关要求,需由研发部书面反馈给采购;

F、经测试后的物资供方,由研发部拟定《技术协议书》并由采购部门发送给供应商并签订相关文件;G、供应商按要求进行小批量分批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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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按新材料导入流程试生产,并由研发部整理测试报告、试生产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I、如通过分批测试,相关供应商进入公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③合作模式

公司首先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再进行比价等程序,确定该次采购最终的供应商,并与其签署合同订单。

④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于采购量、采购价格等的长期协议约定

由于聚烯烃粒子原材料生产供应商属于大型石化企业,原材料供应较为充分,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其或贸易商采购,因此对原材料供应商无长期相关采购协议。

公司与部分聚烯烃粒子贸易商签署框架协议,但并未对采购量及采购价格进行明确约定,采购数量及价格均随行就市,以实际订单情况为准。

(七)对江苏佳尚伟采购情况

1、报告期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江苏佳尚伟销售金额的比例

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为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两个公司经营范围均为经销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主营业务均为贸易相关。2017年-2018年,公司向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采购相关聚烯烃粒子。2019年,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通知后续合作以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采购金额占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销售金额合计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公司采购金额132.271,603.132,582.761,938.48
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销售金额合计514.683,059.944,495.843,747.02
占比25.70%52.39%57.45%51.73%

1-1-164

公司向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采购金额占江苏佳尚伟及苏州多又善销售金额合计的占比较高,主要是特定型号的聚烯烃粒子价格较其他贸易商具有一定的优势所致。除本公司外,江苏佳尚伟塑化有限公司和苏州多又善塑化有限公司客户还包括:江苏龙灯博士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业务规模较大的公司。

2、江苏佳尚伟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资产、人员情况

江苏佳尚伟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4号,实际于2019年开展经营业务。根据江苏佳尚伟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江苏佳尚伟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资产、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
总资产万元220.68349.00
销售金额万元354.812,147.80
员工数量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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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佳尚伟货款结算方式也采取预付款形式支付与其他同类供应商相比无差异。因此,江苏佳尚伟货款结算方式与其他同类供应商相比无差异,同型号聚烯烃粒子采购价格与其他贸易供应商具备一定优势。公司采购时执行先询价后比价原则,在合作供应商中选择价格优势供应商采购。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光伏电站、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16,865.138,322.078,490.1850.34%
房屋及建筑物5,405.641,460.683,944.9672.98%
光伏电站1,232.62166.181,066.4486.52%
运输工具275.06187.4487.6231.85%
办公设备及其他379.21187.02192.1950.68%
合计24,157.6610,323.3913,781.3857.05%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条)原值净值成新率分布
1背板涂布线76,421.152,307.4635.94%母公司
2铝塑膜生产线22,857.452,276.4079.67%母公司
3烘箱281,554.07610.6339.29%母公司
4流延机81,140.01848.8974.46%母公司
5无尘净化系统7918.98273.1229.72%母公司
6检品机13835.07291.9034.96%母公司/孙公司

1-1-166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条)原值净值成新率分布
7分切机7341.00167.9349.25%母公司/孙公司
8电晕机22175.3144.8225.57%母公司/孙公司
9恒温房2136.40110.4881.00%母公司
10修边复卷机364.6250.9878.89%母公司
11切片机557.3123.2040.48%母公司/孙公司
12叉车2441.2818.3544.45%母公司
13压合机(一体式)130.7723.4676.24%母公司
14松紧卷机427.035.8021.46%母公司
15冷水机423.3311.0647.41%母公司
16切片机检测系统120.5115.6476.26%母公司
17双螺杆挤出机117.0913.0376.24%母公司
18搅拌桶1415.5610.6168.19%母公司
19多功能背板裁切机114.9611.2975.47%母公司
20堆高车1814.978.1654.51%母公司
21造粒机211.587.4163.99%母公司
22空压机910.253.9838.83%母公司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房屋位置建筑面积(m2)用途他项 权利
1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295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948.10工业抵押
2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297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634.63工业抵押
3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1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948.10工业抵押
4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729.51工业抵押
5明冠赣(2016)宜春市宜春市经济技术729.51工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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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房屋位置建筑面积(m2)用途他项 权利
新材不动产权第0009304号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6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4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944.00工业抵押
7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5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044.00工业抵押
8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6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062.72工业抵押
9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8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278.05工业抵押
10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20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638.70工业抵押
11明冠 新材赣(2017)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6442号宜春市经发大道32号9栋2,022.95工业抵押
12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50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9栋厂房3,634.63工业-
13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47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11栋宿舍870.79工业-
14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43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7栋厂房6,586.53工业-
15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34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8栋厂房6,586.53工业-
16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25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12栋宿舍1,884.99工业-
17明冠 新材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31060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3地块)1-1栋4,838.56工业-
18明冠 新材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31062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2地块)1-2栋4,289.76工业-

1-1-168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净值
土地使用权7,485.84392.487,093.36
办公软件129.6237.0792.55
合计7,615.46429.557,185.91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m2)终止日期用途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3835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866.982057.8.13工业出让-
2明冠 新材宜春国用(2013)第11010514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明冠二号地块)29,574.97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3明冠 新材宜春国用(2013)第11010513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景观大道以西、海佳电器以南1,301.312061.3.7工业出让抵押
4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8435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5,915.27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5明冠 新材赣(2017)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6442号宜春市经发大道32号9栋4,364.94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6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295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4,519.90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7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297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6,610.45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8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1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948.11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1-169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m2)终止日期用途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766.01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0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4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997.65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1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4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958.00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2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5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049.75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3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6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072.00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4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8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2,292.24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5明冠 新材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20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912.202057.8.13工业出让抵押
16明冠 新材赣(2017)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2154号宜春市经发大道32号3,074.292067.4.16工业出让抵押
17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25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12栋宿舍2,750.582057.8.13工业出让-
18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34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8栋厂房9,611.082057.8.13工业出让-
19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43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7栋厂房9,611.082057.8.13工业出让-
20明冠赣(2018)宜宜春市经济1,178.732057.8.13工业出让-

1-1-170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m2)终止日期用途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新材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47号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11栋宿舍
21明冠 新材赣(2018)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5050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一号地块9栋厂房5,303.662057.8.13工业出让-
22明冠 新材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35810号宜春市经开区宜商大道以东地段145,640.872069.1.9工业出让-
23明冠 新材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26549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1地块)20,913.452064.6.19工业出让-
24明冠 新材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31062号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2地块)1-2栋3,985.272064.6.19工业出让-
25明冠 新材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31060号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3地块)1-1栋5,595.802064.6.19工业出让-
26明冠 锂膜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10432号宜春市经开区春和路以南113,277.342069.1.9工业出让-
27苏州 明冠苏(2020)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08725号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东、泗荡泾路北22,234.002050.4.16工业出让-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申请号国际分类商标文样注册有效期
1明冠新材11992088172014.6.21-2024.6.20
2明冠新材6305771172010.10.14-2030.10.13

1-1-171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申请号国际分类商标文样注册有效期
3明冠新材630577292010.4.21-2030.4.20
4明冠新材1728386172017.5.22-2027.5.22
5明冠新材21707872172017.12.14-2027.12.13
6明冠新材23132643172018.3.7-2028.3.6
7明冠新材23736960172018.7.7-2028.7.6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专利 期限
1明冠新材一种凹凸聚酯膜及其制备工艺发明20081002910012008.06.27继受取得20年
2明冠新材锂电池封装铝塑膜发明20101026543502010.08.26继受取得20年
3明冠新材复合式光伏封装基材的制备方法发明20101054193142010.11.12继受取得20年
4明冠新材一种动力锂电池铝塑膜双面涂布单次复合制备方法发明20131014990992013.04.26原始取得20年
5明冠新材一种复合型高导热金属背板发明20131025567412013.06.25原始取得20年
6明冠新材一种导热型太阳能电池封装背板膜的制备方法发明20131025566862013.06.25原始取得20年
7明冠新材一种EVA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31029493652013.07.15继受取得20年
8明冠新材高散热太阳能电池背板发明20131060082292013.11.25继受取得20年
9明冠新材一种锂电池铝塑膜及制备方法发明20131061446322013.11.28继受取得20年
10明冠新材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软包装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31074493222013.12.31继受取得20年
11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37280062014.07.31原始取得20年

1-1-172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专利 期限
12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透明背板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42318762014.08.26原始取得20年
13明冠新材一种高散热光伏组件用背板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70203072014.11.28原始取得20年
14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背板透明聚氨酯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70212972014.11.28原始取得20年
15明冠新材一种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造工艺发明20141073147812014.12.05原始取得20年
16明冠新材一种表层做疏油处理的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备工艺发明201410731464X2014.12.05原始取得20年
17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组件封装用高水汽氧气阻隔性的EVA胶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84740102014.12.31原始取得20年
18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组件封装用高紫外线阻隔性的EVA胶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84726362014.12.31原始取得20年
19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41084720152014.12.31原始取得20年
20明冠新材光伏组件背面保护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51004420732015.01.28原始取得20年
21明冠新材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背板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51049713582015.08.14原始取得20年
22明冠新材一种聚烯烃合金材料及应用其的光伏背板和光伏组件发明201510497420X2015.08.14原始取得20年
23明冠新材一种涂料中超细粉体的分散装置和分散方法发明20171048155412017.06.22原始取得20年
24明冠锂膜一种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制备方法发明20181145254082018.11.30原始取得20年
25明冠锂膜一种锂电池铝塑膜复合用黑色胶黏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81158308362018.12.24原始取得20年
26明冠锂膜一种锂电池铝塑膜用的外保护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20181158306812018.12.24原始取得20年
27明冠新材复合式光伏封装基材实用 新型20102060422172010.11.12继受取得10年
28明冠新材一种涂装业可视化间隙检测装置实用 新型20122037320312012.07.31原始取得10年
29明冠新材一种涂装业张力控制装置实用 新型20122037757282012.08.01原始取得10年
30明冠新材一种涂装业大卷材紧卷熟化制具实用 新型201320345483X2013.06.17原始取得10年

1-1-173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专利 期限
31明冠新材一种涂装业弹性收卷治具实用 新型20132034548782013.06.17原始取得10年
32明冠新材一种涂布上料精密宽幅控制装置实用 新型20132034548822013.06.17原始取得10年
33明冠新材一种涂装业大重量卷材安全装卸夹具装置实用 新型20132034542042013.06.17原始取得10年
34明冠新材一种EVA膜实用 新型201320418546X2013.07.15继受取得10年
35明冠新材高散热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 新型20132074910392013.11.25继受取得10年
36明冠新材一种锂电池软包装用铝塑膜实用新型20132074634142013.11.25继受取得10年
37明冠新材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软包装膜实用新型20132088300202013.12.31继受取得10年
38明冠新材一种增效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428460X2014.07.31原始取得10年
39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透明背板复合膜实用 新型20142048344172014.08.26原始取得10年
40明冠新材一种表层耐电解液腐蚀的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实用 新型20142055185822014.09.25原始取得10年
41明冠新材一种涂覆型荧光增效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55941622014.09.28原始取得10年
42明冠新材一种增效型太阳能电池铝基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7116165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3明冠新材一种熟化烘箱全方位温度监控及调节装置实用 新型2014207114390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4明冠新材具有氟膜层热封膜的锂离子电池铝塑膜实用 新型2014207112287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5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背板无缝柔性复合机构实用 新型2014207112037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6明冠新材一种涂装业液态胶防爆防挥发输送机构实用新型2014207112272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7明冠新材一种横杆卸料装置实用新型2014207112056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8明冠新材一种烘烤热量输送过滤装置实用新型2014207112041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49明冠新材一种涂布烘道在线温度监控装置实用新型20142072212462014.11.26原始取得10年
50明冠新材涂装业便携式粘尘纸卷更换装置实用新型20142072152792014.11.26原始取得10年
51明冠新材一种熟化蛋糕盘便携式运输治具实用新型20142072150862014.11.26原始取得10年
52明冠新材涂装材料的精准裁切装置实用新型20142072138032014.11.26原始取得10年
53明冠新材一种高散热阻燃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72926272014.11.28原始取得10年
54明冠新材一种高散热耐污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72925232014.11.28原始取得10年

1-1-174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专利 期限
55明冠新材一种高性能锂电池铝塑膜实用 新型20142072916812014.11.28原始取得10年
56明冠新材一种高散热光伏组件用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729154X2014.11.28原始取得10年
57明冠新材一种耐污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 新型20142072916432014.11.28原始取得10年
58明冠新材一种阻燃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72909562014.11.28原始取得10年
59明冠新材一种检查机夹头与支撑臂一体化传动机构实用新型20142078217052014.12.12原始取得10年
60明冠新材一种背板检查机便携式下料及运输装置实用新型20142081945132014.12.22原始取得10年
61明冠新材一种流延EVA膜出料口吸风装置实用新型20142081944242014.12.22原始取得10年
62明冠新材光伏行业片材背板的规格改切机构实用新型20142081636952014.12.22原始取得10年
63明冠新材一种背板裁切机专用裁切刀片实用新型20142081636762014.12.22原始取得10年
64明冠新材光伏行业背板切片的机械纠偏装置实用新型20142081928192014.12.22原始取得10年
65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背板用基膜快速切断和胶接装置实用新型2014208503061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66明冠新材一种背板检查机低位切料装置实用新型2014208502317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67明冠新材一种裁片机切孔刀的位置调整装置实用新型2014208494062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68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03445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69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02828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0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02461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1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87175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2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86986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3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86596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4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86308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5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64559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6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62337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7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5616732014.12.30原始取得10年
78明冠新材一种具有EVA紫外线阻隔层的太阳能电池背实用新型201420864389X2014.12.31原始取得10年

1-1-175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专利 期限
79明冠新材一种具有EVA水汽氧气阻隔层的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437812014.12.31原始取得10年
80明冠新材一种高散热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433872014.12.31原始取得10年
81明冠新材一种具有PE耐候层的耐污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432302014.12.31原始取得10年
82明冠新材一种具有PE耐候层的增效型太阳能电池背板实用新型20142086422802014.12.31原始取得10年
83明冠新材一种耐1500VDC电压的光伏背板及光伏组件实用新型20152061023862015.08.14原始取得10年
84明冠新材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背板实用新型20152060982722015.08.14原始取得10年
85明冠新材一种胶膜背板复合材料的连线生产设备实用新型20172153578052017.11.16原始取得10年
86明冠新材一种能提高发电效率的黑色网格太阳能光伏背板实用新型20182042641972018.03.27原始取得10年
87明冠新材一种半导体硅光伏组件实用新型20182111816592018.07.16原始取得10年
88明冠新材一种太阳能背板聚烯烃材料的应力释放调节装置实用新型20182210406232018.12.14原始取得10年
89明冠锂膜一种具有抗压结构的瓦楞纸箱实用新型20182210408352018.12.14原始取得10年
90明冠锂膜一种电容器用铝塑膜实用新型20182213156832018.12.18原始取得10年
91明冠锂膜一种防轻微撞击瓦楞纸箱实用新型201920007528X2019.1.3原始取得10年
92明冠新材一种防腐隔热覆膜金属板实用新型20182166174332018.10.12原始取得10年
93明冠锂膜一种铝塑膜膜材生产设备实用新型20182214205482018.12.18原始取得10年
94明冠锂膜一种集胶水配置、输送、回流、过滤为一体的装置实用新型20182213933962018.12.18原始取得10年
95明冠锂膜一种铝塑膜周转物料架实用新型201921065024X2019.07.09原始取得10年
96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469654X2014.11.25原始取得10年
97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58930X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98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66802X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99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589070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1-176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专利 期限
100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666819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01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668034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02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666772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03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666838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04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590542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05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43056671542014.12.29原始取得10年
106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53027078982015.07.24原始取得10年
107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53027091302015.07.24原始取得10年
108明冠新材包装箱外观设计20153027119592015.07.24原始取得10年
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面积租金用途租赁期限
明冠新材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2-303单元885.74 m243.20元/平方米/月办公、研发2020.8.8-2021.2.7
苏州明冠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9幢404室287.42m233元/平方米/月研发、办公2019.8.1- 2022.8.31
苏州明冠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9幢405室680.54m233元/平方米/月研发、办公2019.11.1- 2020.10.31
苏州明冠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置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漕湖产业园中市路2号黄桥工业园内5号标准厂房1,000.00m220元/平方米/月研发、办公2019.11.1-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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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场所面积租金用途租赁期限
地有限公司
越南明冠CONG TY TNHH FUHUA(富华责任有限公司)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CN-07块地CN-07-03厂房7,162.7 m214,082.2美元/月(未含增值税)生产租赁期限自厂房移交之日即2019年5月6日起二年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场所面积租金租赁期限
明冠新材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3地块)1-1栋的1-A仓库一二层部分888平方米15元/平方米/月(不含税)2019.7.1- 2022.6.30
明冠新材江西雄兴实业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2地块)1-2栋1-B#仓库一二层2,165.52 平方米15元/平方米/月(不含税)2019.7.1- 2022.6.30
明冠新材江西雄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3-2地块)1-2栋1-B#仓库三四层2,035.2 平方米1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2019.7.1-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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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严谨科学的研发项目开发体系,建立了公司保密制度,对研发涉及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文件等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研发环境。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其主要包括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和功能性材料分散技术等。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形成了公司的核心能力,增强了公司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6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9项,并有11项发明专利及6项实用新型专利尚在受理中。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GB/T 31034-2014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国家标准;公司作为副组长单位参与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起草《T/CIAPS0005-2018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性能指标与国家标准性能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性能单位产品性能要求
国标公司复合背板
1热收缩率 (150℃,30 min)MD%≤1.5≤0.8
TD≤1.0≤0.5
2水蒸气透过率 电解法(38℃,90%R.H.)g/(㎡·d)≤2.01.0-1.3
3层间剥离强度N/10 mm≥45-10
4背板/EVA剥离强度(180°)N/10 mm≥6060-180
5背板/硅胶剥离强度(180°)N/10 mm≥1030-50
6击穿电压kV≥1618-28
7体积电阻率Ω·m≥1.0×10131.0×1015
8系统最大电压V≥10001000/1500
9CTIV>200600(最高等级)
10反射率%>7085-96
11DH测试h10003000
12UV 测试KWh·m-2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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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TC 200-200400-600
14HF10-1040
15落沙性能L100120
序号性能单位产品性能要求
3C产品铝塑膜动力电池铝塑膜
团体 标准公司 铝塑膜团体 标准公司铝塑膜
1剥离 强度PA/ALN/15mm≥3≥6≥3≥6
CPP/ALN/15mm≥8≥10≥12≥15
2耐电解液浸泡N/15mm≥6≥8≥8≥10
3机械性能mm≥6≥6≥6≥6
(冲深)
4水汽透过率ppm.7day-≤100-≤100
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技术名称技术来源对应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
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聚烯烃薄膜基材制备技术自主研发2014103728006 2018221040623
光伏封装中间膜材料弹性体塑料配方设计及其热熔胶膜流延挤出加工技术自主研发2017215357805
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太阳能电池背板抗水解耐候性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自主研发2017104815541
锂电池封装铝塑膜可挠性防腐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自主研发2013107449322
材料界面处理技术太阳能电池背板聚合物薄膜表面改性处理技术自主研发2014108472015
铝塑膜金属箔表面处理技术自主研发2014107314781
光伏封装中间膜材料胶膜表面结构设计技术自主研发2017215357805
材料光学设计技术太阳能电池背板增强反射型薄膜成型技术自主研发2014207116165 2014205594162
精密涂布复合技术铝塑膜多功能涂布复合技术自主研发2014207112287 2013101499099
铝塑膜干热复合工艺制备技术自主研发2014207291681 201310614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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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技术名称技术来源对应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
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薄膜超低张力控制技术自主研发2012203775728
功能材料分散技术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分散技术自主研发2017104815541
太阳能电池背板、光伏封装中间膜材料薄膜共混粒子分散技术自主研发20151049742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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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原材料粒子及自主开发的偶联剂、交联剂、助交联剂等基础上,成功开发出了具有高透光、耐紫外、耐高湿特点的光伏组件封装POE膜。该产品对双玻组件层压工艺要求低,产品性能稳定,受到了市场的肯定。

2、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

(1)抗水解耐候性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

复合型背板由于具有成熟度高、可靠性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光伏组件中,其背板复合粘结所需要的胶粘剂,作为影响背板可靠性的核心材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司现已拥有行业领先的太阳能电池背板胶粘剂开发技术,广泛运用在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中,其产品在层间剥离强度(达到5-10 N/10 mm)、抗紫外(UV达到200 KWh·m-2)和耐冷热冲击(HF指标达到40、TC指标达到400-600)等技术指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经过广泛的测试筛选已开发出适用于不同结构背板的成熟胶粘剂配方,使胶粘剂在不同结构背板中的薄膜性能、薄膜粘结等指标均得到最优化。

(2)可挠性防腐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作为复合薄膜材料,其电解液的耐防腐蚀性能和封装冲深性能是决定其产品性能的主要指标。铝塑膜材料层间的胶粘剂需要在电解液环境中保持性能稳定,同时胶粘剂也会对铝塑膜封装过程中的冲深性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通过聚氨酯、聚烯烃、丙烯酸等体系树脂利用交联复配工艺,开发出具有优异耐腐蚀性能的胶粘剂,同时亦使铝塑膜产品冲深性能表现良好,目前已经批量应用于公司铝塑膜产品生产。

3、材料界面处理技术

(1)聚合物薄膜表面改性处理技术

随着光伏发电行业降本增效趋势不断推进,对于光伏材料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努力提升产品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通过长期探索,采用对聚酯、尼龙、氟膜、聚烯烃等基膜表面进行等离子处理增加表面张力,也可根据客户产品需求额外采用物理真空气相沉积无机陶瓷薄膜改善背板水透性能或者采用特别增加涂布过渡层等方法,有效增强聚合物薄膜复合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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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属箔表面处理技术

金属箔如铜箔、铝箔等一般需要在复合前需要进行清洗、钝化等相关处理,如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最终产品性能及稳定性。公司采用独有的免清洗钝化工艺,使金属箔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氧化层,后续可直接与其他材料一步涂布复合成铝塑膜。该处理技术具有操作简单、工艺稳定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优点。

(3)胶膜表面结构设计技术

POE膜在层压过程中,如POE膜熔融后气体未及时排出,会显著影响层压件的外观及相关性能可靠性。结合客户层压工艺条件,公司自主开发多种爆破纹、井字纹、斜条纹等POE膜表面形貌,可快速将层压件POE膜上的气体排出,从而实现快速层压的效果。采用该工艺生产的产品可有效改善在组件生产合片环节打滑情况,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此基础上开发出的快速型层压POE膜产品,已经下游主流组件企业认证,并将逐渐导入其供应系统。

4、材料光学设计技术

(1)增强反射型薄膜成型技术

随着光伏产业发展中的降本增效需求,高功率组件的开发成为行业的关注点,如何提升光伏组件对太阳光二次吸收成为组件研发的新方向。太阳能电池背板作为核心封装材料,在提升组件对太阳光的二次吸收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司利用具有反射功能的填料、助剂,与聚烯烃粒子复配共混方式,成功开发出了具有高反射性能M膜产品。在涂布复合后的背板产品具有高反射性,其反射率可超过90%(目前市场上常规背板的反射率为70-80%),尤其是黑色高反射背板可显著提升光伏组件1%左右的转换效率。

针对光伏组件中,非硅片区域光谱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公司对在背板产品内层进行特殊结构处理,形成定向反射效果,增加对非硅片区域太阳光的有效利用。同时,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光谱转换材料,可在背板内层形成紫外光转换薄膜,将紫外光谱转换为可见光光谱,再反射到组件硅片进行光谱二次吸收,使得成型薄膜产品的光谱反射率达到最优化,有助于增强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

1-1-183

5、精密涂布复合技术

(1)多功能涂布复合技术

目前行业双面涂布大多采用在单面涂布完成后再进行二面涂布的方法,该方法需要同时配置两个涂布复合及干燥单元,具有操作繁琐,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等问题,且在量产过程中将较大概率的出现跑偏、产品折皱、变形等问题。公司针对双面涂布方法易出现的问题,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成功的将传统涂布设备升级改造成可一次涂布多层及复合的专用设备,能有效提高生产线涂布复合效率,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及产品的一致性。同时该设备采用先进的定量涂布方式,能有效保证产品厚度的均一性。在干燥环节,公司通过技术攻关将现有烘箱改造成为悬浮式烘箱,保证了铝箔及半成品在烘箱中为非接触式烘烤,该干燥方法能显著提升干燥效率及成品良品率。该涂布复合技术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应用于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生产,其稳定性得到明显提升,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2)干热复合工艺制备技术

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目前的制备方法主要分为干法和热法两种,其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干法热法
工艺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用传统胶粘剂复合而成铝箔和流延聚丙烯膜之间热熔胶黏树脂粘结后,然后在缓慢升压的条件下热合成
优劣冲深成型性能、外观优(杂质、针孔和鱼眼少),裁切性能良好,耐电解液、隔水性能偏弱耐电解液和隔水性能好,冲深成型性能、防短路性能较差,外观、裁切性能较差
应用3C数码电子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3C数码电子电池
代表厂商昭和电工大日本印刷DNP
示意图尼龙尼龙
胶粘剂胶粘剂
铝箔铝箔
胶粘剂热熔胶黏树脂
聚丙烯薄膜聚丙烯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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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产品的特点为产品在冲深成型、外观、裁切等方面性能优异,但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偏弱;热法产品的特点为产品在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较好,但因生产过程中有高温高压的制作工艺,产品的冲深性能、外观、裁切性能偏弱。公司综合上述两种技术方案的优点,规避其技术方案的缺点,通过自主研发,设计了干热复合制备工艺,并进行了生产流程优化,开发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干热法生产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制备技术。该技术为利用干法涂布设备实现热法材料制备的工艺技术,使得产品兼有传统干法和热法的产品优势。公司运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已经实现批量生产,并获得了客户与市场的认可。

(3)薄膜超低张力控制技术

多层薄膜材料在涂布复合过程中,由于不同材料特性及厚度等原因,在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翘曲、折皱等表现上均有所差别,故生产过程中的放卷、复合、收卷程序如张力控制不当会导致产品出现分层、偏移、气泡、褶皱等质量问题。公司基于在高分子薄膜复合领域多年的经验累积,掌握了多层薄膜复合工艺的关键技术,保证了在量产太阳能电池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过程中产品质量可靠性。

6、功能材料分散技术

(1)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分散技术

在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的制备过程中,公司通过对分散装置提供外界驱动力增加粉末分散性,并通过在装置中增加温控系统,能有效保证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中的超细粉末具有良好的均匀性和完好性。

对比目前行业内主要采用的球磨、高速分散等方法,采用该方法制备的涂料,具有均匀细腻特点,其应用于透明背板反射网格中,使得背板反射率有较大提升。采用该技术制备的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在光伏背板、铝塑膜复合中均表现出了优异的稳定性。相较于常规制备方法,其粘结力以及产品稳定性均得到大幅提升。

(2)薄膜共混粒子分散技术

功能性薄膜主要是在聚烯烃粒子中通过添加功能性粒子、无机材料,相关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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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配方等共混挤出成型,其各种材料的共混方式对薄膜最终的性能有重要影响。公司基于对M膜、POE膜等多种薄膜的自生产要求而开发了相关共混方式,首先通过自动化定量计量配料,经由涡轮式锥形混料,最后共挤出相关薄膜产品。该共混方式能稳定保证混料的均匀性,使共挤薄膜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公司核心技术已应用于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等的生产工艺中。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万元)33,723.4793,888.9786,406.3559,211.68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98.72%99.28%99.69%99.5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研究开发费(万元)1,303.893,732.303,351.192,074.84
营业收入(万元)34,159.1394,574.5286,678.9659,461.88
研究开发费/营业收入3.82%3.95%3.87%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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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共同承担和完成的地方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获得的地方、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或项目成果奖励,具体分配方式应根据双方在具体项目中的投入情况,再进行协商分配,必要时可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3)保密措施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双方商业或技术机密等信息,双方均有义务对彼此的信息进行保密。

截至目前,双方具体合作方式主要为不定期、非正式的技术沟通、交流,尚不涉及具体的研发课题和项目,不涉及项目进展及成果权属约定。

(五)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在光伏领域,降本增效是发展趋势,提升光伏组件转换效率是产品优化的目标及方向。公司顺应趋势,积极储备相关技术。公司研发的太阳能透明背板可应用于已经开始向市场推广的双面组件中;高阻水背板可应用于湿热环境的光伏电池封装和异质结电池(HIT)组件(除PREC技术外的另一种晶硅电池技术路线)。

在锂电池用铝塑膜领域,公司储备研发的柔性电池用铝塑膜材料可用于未来聚合物锂离子柔性电池上;高端黑色铝塑膜可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

未来,公司将依托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面向电子电器、交通运输、建筑等新兴应用领域,致力于为电器防护、安全夹胶玻璃、表面防护等新型复合膜材料需求提供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储备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 名称项目拟达到 目标所处 阶段相应人员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万元)采用技术应用领域
1太阳能透明背板可见光近红外透光率≥90%,网格区域光谱反射率≥90%。同时满足常规背板的耐老化性能,各项性能老化后保持率高。小批量生产纪孝熹、卢稳、 刘礼123.58采用氟膜/PET基膜/耐候层、聚酯基膜/多层涂布等多种结构的产品方案。太阳能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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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 名称项目拟达到 目标所处 阶段相应人员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万元)采用技术应用领域
2高阻水背板超低水汽透过率,适用于湿热环境的光伏电池封装和异质结电池(HIT)组件。中试 阶段闫洪嘉、方艳、 吴松404.86采用涂布、真空镀膜技术,形成致密阻水层,经多层复合后产品具有高阻水的特点,同时可根据客户需求可开发透光型产品。太阳能组件
3柔性电池用铝塑膜材料耐弯折≥10万次,优异的层间剥离力。实验室阶段完成张曙光、陈耀仓、苏长平24.00采用超软铝箔进行复合,并对复合张力设备系统的改造,开发出耐弯折的柔性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锂离子电池
4高端黑色铝塑膜黑色系铝塑膜,适合高端3C电子封装应用,且满足常规银色铝塑膜的所有性能。中试 阶段李成利、李留帮、丁新360.65区别国内传统的尼龙涂油墨工艺,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黑胶,避免黑胶跟油墨的兼容性问题,从设计上就避免潜在风险。通过对黑胶配置、涂布、熟化等核心技术的优化生产新型号的产品。此产品工艺是属于国内首创,产品性能稳定。锂离子电池
5特种胶粘剂具备及其优异的抗腐蚀性能,可应用于公司的特种功能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中试阶段纪孝熹、王有富、卢慧80.80经对特定高分子材料进行功能性接枝反应处理,使其具备高粘结力和耐腐蚀液腐蚀的性能。防腐应用
6电器设备防护材料开发适用于光伏组件快速修复、电器设备防护的高频、绝缘防护薄膜小批量生产李涛勇、张伟祥、徐海燕194.59开发高绝缘性聚合物薄膜材料,同时开发低介电性能的压敏胶粘剂,以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在高分子薄膜上涂布胶粘剂,开发出适用于高频、绝缘相关环境的防护胶带。电子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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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 名称项目拟达到 目标所处 阶段相应人员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万元)采用技术应用领域
7POE弹性体中间膜材料开发应用于双面电池组件、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家装用夹层玻璃,提高玻璃应用安全性。小批量生产纪孝熹、张伟祥397.18选择高拉伸强度弹性体粒子,添加合适偶联剂、交联剂等助剂配方,经流延挤出压花技术处理,开发出适用于高强度夹胶玻璃的中间膜产品,其可广泛应用于双面光伏组件、建筑、家装行业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夹胶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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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管理制度

(1)完备的研发项目跟踪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新产品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来跟踪与管理研发项目。明确从项目立项、产品设计和工艺过程开发、内外部评审与批准、以及客户反馈评定与改善等工作步骤,保证项目管理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能满足立项目标和客户的相关要求,并同时保证产品满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完善的研发项目人财物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项目人财物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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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的岗位责任定位、系统的员工能力发展体系、有效及时的员工激励计划、准确的岗位考评制度。对于研发物资实行分类管理,物资领用、物资保存和物资借用均有相应管理规则。

(3)严格的研发支出审批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研发支出审批制度,发生的各项研发开支需经项目负责人、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申购、付款及领用。

(4)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公司建立了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技术资料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技术人员均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保密制度,与技术相关的质量、采购、销售、生产部门都纳入了该管理体系。

2、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培育了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研发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研发团队由43名研发人员构成,全部为专职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1.78%。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6 名,分别为闫洪嘉、李涛勇、李成利、徐海燕、纪孝熹、张曙光,上述人员均为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具有较强专业背景,是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骨干力量。

①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

为适应公司长期业务发展及持续研发需要,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经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由必备条件标准及认定条件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必备条件标准系核心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标准,对于不具备必备条件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参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评选;认定条件标准为核心技术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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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核标准,公司根据员工认定标准分数,从高到低评选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必备条件标准包括: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在研发或生产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在某一具体领域具有较为突出贡献;劳动关系稳定,不存在明显离职意向,且入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如公司认为该人员对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除外;提名时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三年不存在收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负债且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具有担任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观意愿;其他公司认为应当具备的必备条件。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条件标准包括:教育背景、公司职务、任职年限、专利数量、技术成果等。公司针对上述五个方面对公司研发人员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合计数的结果,从高到低,选定核心技术人员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上述认定办法选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候选人名单,选举产生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②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贡献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闫洪嘉先生为国家创新创业人才、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宜春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凹凸聚酯膜及其制备工艺”、“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等8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李涛勇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三届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南昌市标准化专家。曾起草和制定国家标准GB/T 18210-2000《晶体硅光伏(PV)方阵特性的现场测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JGJ 203-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等多项标准。作为国内最早的光伏行业从业者,参与了晶体硅光伏技术和产品的引进、消化、创新和产业化。

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技术总监李成利先生主持参与了“一种动力锂电池铝塑膜双面涂布单次复合制备方法”、“一种复合型高导热金属背板”等10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创立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干热复合型工艺、开发了可变幅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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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传动系统,在涂布行业深耕16年,对胶粘剂、涂布工艺、干燥技术、复合技术、张力控制及相关设备等拥有丰富实战及管理经验。曾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宜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公司研发部研发主管徐海燕女士主要负责公司背板产品的研发工作,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无氟两层共挤光伏背板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聚烯烃合金材料及应用其的光伏背板和光伏组件”等11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其主持开发的KPM结构1,500V高系统电压背板产品及BO结构背板产品,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好评。徐海燕女士曾获得了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荣誉。公司研发部工程师纪孝熹先生主要负责公司背板、防护膜产品的研发工作,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透明背板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等8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其主持开发的特种防护膜等新产品已实现批量出货。公司子公司明冠锂膜研发部工程师张曙光先生主要负责公司铝塑膜产品的研发工作,曾主持或参与了“一种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造工艺”、“一种表层做疏油处理的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及其制备工艺”等9项发明专利的研发工作。

(七)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人员激励机制,形成了以技术专家为主,全公司共同参与的研发创新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战略合作

公司建立了开放式的创新模式,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合作。通过与下游企业的合作,准确把握相关市场的技术趋势和商业需求,使客户需求成为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最直接的驱动力,并通过进入主流客户的供应链保证公司业务方向的准确性;通过与设备供应商合作,参与生产设备研发,保障量产品质。

2、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公司鼓励技术创新,注重人才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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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在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及工艺优化来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物质奖励分为:项目进度完成奖励(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研发任务书中载明的各项内容的奖励)、产业化激励基金(研发的产品投入市场后,取得的营业收入的奖励)、专利申报奖励(研究成果申报专利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奖励)、发表学术期刊论文奖励、政府申报项目奖励等。精神奖励分为:宣传表彰、职位晋升、培训学习等(对有潜力、有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派送至国内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学习,或参加行业专题研讨会,或派送至国外学习考察等)。

3、注重人才培养引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及人才市场招收优秀员工,建立了以自主培养为主,社会招聘及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为辅的人才储备机制。同时,公司聘请行业内专家作为公司长期技术顾问,通过专家传授经验和技术来提高技术创新队伍的整体能力,并培养出骨干的人才队伍。

4、强化全公司的协同创新能力

公司内的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整合技术产品开发的相关部门(如市场、销售、工程、生产、品质部门),通过制度化的方法来打破部门界限,形成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机制,发挥资源共享的协同效应,提升新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率,并打造行业领先的研发成果及技术产业化能力。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明冠国际,明冠国际在越南设有全资子公司越南明冠。明冠国际以及越南明冠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明冠国际除持有越南明冠100%股权外,尚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越南明冠的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目前主要业务包括背板生产过程中的后段分切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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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本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此外,为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公司股东大会选聘了三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和履职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3次股东大会会议、23次董事会会议、13次监事会会议,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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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确保了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依法召开,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有关信息,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4、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行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等多种措施,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之“十三、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应有权利及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闫洪嘉、路宝鹏、郭华军闫洪嘉
审计委员会罗书章、彭辅顺、闫勇罗书章
提名委员会郭华军、彭辅顺、闫洪嘉郭华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辅顺、郭华军、闫洪嘉彭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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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协议控制架构。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不断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各项业务有规可循,确保公司经营的有序进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各项业务类型,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天健审〔2020〕3-440号《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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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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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闫洪嘉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还包括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闫勇除通过博强投资及博汇银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还包括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前述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情况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1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闫勇持有90%股权股权投资
2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强投资持有21.05%的出资额股权投资
3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闫勇持有95%股权股权投资
4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6%股权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磁屏蔽膜、导电胶、挠性覆铜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等电子专用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手机摄像头等电子产品以及IBC光伏电池电路连接器
5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无实际经营业务
6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无实际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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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情况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7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闫洪嘉持有99%股权无实际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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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8月,闫洪嘉、闫勇(以下简称“承诺人”)共同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没有计划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未来承诺人及其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承诺人将确保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3)承诺人将致力于保持发行人与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相互独立性,防止发生人员、机构、资产的混同,确保各自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发展经营业务的能力。

(4)承诺人保证发行人、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保守自身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执行行之有效的信息隔离,防止秘密信息的相互泄露,避免发行人、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进入彼此的业务领域。

(5)承诺人在此明确:

发行人的业务定位是:基于现有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重点服务于光伏、软包锂电池、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等空间膜等行业,为其提供背板、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封装保护产品;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是: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以及基于现有膜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城邦达益的业务定位是:基于城邦达益现有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重点为电子产品等行业提供电磁屏蔽膜、导电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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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性覆铜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等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城邦达益的发展战略是:抓住国家FPC产业、5G产业战略发展机遇,通过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和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城邦达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其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电子专用材料生产企业。

基于上述,承诺人保证维持前述业务定位,并围绕前述发展战略分别开展发行人、城邦达益的业务,保持明确的业务界限划分;同时,对于发行人、城邦达益无法避免且合理存在的重叠客户,双方应保持业务独立运营。承诺人保证避免发行人、城邦达益发生相互业务引流、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情形;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及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承诺人共同及分别控制的企业中,发行人为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业务的唯一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共同及连带地承担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2020年8月,闫勇进一步出具《关于避免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城邦达益未从事且无计划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闫勇将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利益对城邦达益倾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身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发行人的发展、促进城邦达益的发展;利用自身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发行人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营销人员向城邦达益转移等不利于发行人发展的情形。

(3)如未来闫勇或城邦达益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开展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闫勇或其控制的城邦达益的股东将对此行使否决权,避免城邦达益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以维护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

(4)若发行人今后涉足新的业务领域,则城邦达益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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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闫勇将对城邦达益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若城邦达益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闫勇将要求城邦达益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

① 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② 以不亚于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交易条件将竞争性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③ 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如闫勇违反上述承诺,则城邦达益因此而获得的收入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城邦达益因此而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闫勇将予以全额赔偿。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闫洪嘉,实际控制人为闫洪嘉和闫勇。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博强投资持有公司17.27%的股份
2中泰创投持有公司6.91%的股份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苏州明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明冠锂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明冠国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越南明冠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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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闫勇持有其90%股权
2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强投资持有其21.05%的出资额
3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闫勇持有其9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86%股权,闫勇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5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闫勇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闫勇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宜春一造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闫洪嘉持有其99%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8东莞市卓越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闫洪嘉的姐姐闫水娥持有其70%的股权,且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9昆山倬跃蓝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持有其100%的股权,且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10昆山维嘉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闫洪嘉的妹夫夏玉龙持有其99%的股权,且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11淮安维嘉益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闫洪嘉的妹夫夏玉龙持有其96.67%的股权,且任其执行董事
12惠州维嘉益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持有其99%的股权
13惠州辰岭光学技术有限公司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持有其99%的股权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2北京汉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持有其51%的股权,且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3南京市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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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4珠海久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5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6西藏久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7北京久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8北京极星涌慧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9江西富银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0北京久银湘商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1珠海市久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2梅州市久丰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3东莞市久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4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5新疆久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6新疆久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7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8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19珠海市久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西藏久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21福建久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2梅州市久富客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持有其74.95%的份额,且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3珠海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4北京久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25武汉梧桐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
26北京湘商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长
27珠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持有其92.31%的股权,且任其执行董事
28湖南省中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董事
29北京久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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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0广东久富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31北京久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32深圳匀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关联方名称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备注
李新海、陈耀仓、张飞、彭友华、王铁林、张国利、肖胜军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明冠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明冠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已于2017年9月7日注销
昆山卡里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城邦达益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导电粉、胶水的贸易,已于2018年5月25日注销
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博强投资全资子公司,且闫勇任其董事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已于2017年2月17日宣告解散
天正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已于2018年1月19日注销
昆山永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4月前闫勇曾任其总经理,且2015年4月辞任总经理职务后依旧实际参与其经营管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关联方该公司设立初期曾主要从事EVA膜、胶水、膜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4年后不再从事EVA膜及胶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并于2017年11月注销
江西普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张磊曾持有其90%的股权,并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安装业务。2016年7月,张磊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不再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该公司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昆山天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的父亲闫存和及母亲白连连合计曾持有其100%的股权,且白连连曾任其执该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业务,并已于2018年5月15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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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备注
行董事、总经理
昆山信诺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的母亲白连连及妹妹闫奋娥曾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且闫奋娥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吸水棉、过滤芯、粘尘纸卷等产品的贸易业务。2018年5月起,白连连、闫奋娥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同时闫奋娥不再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拓普泰实业(Toptec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报告期内闫洪嘉持有其100%的股权,并任其董事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并已于2017年4月30日解散
东莞市安美龙实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持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已于2019年6月11日注销
昆山卓越蓝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的母亲白连连持有其80%的股权,且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报告期内曾从事滤芯、磨刷轮、吸水海绵等线路板生产耗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已于2019年4月10日注销
龙岩久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该合伙企业已于2019年2月20日注销
宁波久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该合伙企业已于2019年2月27日注销
南京久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该合伙企业已于2019年3月11日注销
北京久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董事李安民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安民已于2019年11月4日起不再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职务
深圳市鲁证共赢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董事路宝鹏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该合伙企业已于2019年11月28日注销
上海真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的妹夫夏玉龙任其执行董事该公司已于2020年2月26日注销
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泰资本已于2020年2月26日将其持有的明冠新材股份转让给中泰创投
东莞市一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闫洪嘉的妹妹闫奋娥曾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2日注销
关联方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备注
郭华军报告期内新增的独立董事2017年6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辅顺报告期内新增的独立董事2019年6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书章报告期内新增的独立董2019年6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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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备注
谭志刚报告期内新增的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7月16日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赖锡安2020年新增的财务负责人2020年1月21日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明冠锂膜于2018年7月23日成立,主营业务为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明冠国际于2018年2月9日成立,主要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海外业务
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越南明冠于2019年4月4日成立,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的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泰创投于2020年2月26日受让中泰资本持有的明冠新材6.91%股份
苏州聚启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企业城邦达益于2020年4月17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06.22522.78478.83241.47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普华能源设计安装服务---1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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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情况

2015年12月10日,为便于存放从正信光电采购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公司与城邦达益签署了《仓储合同》,约定城邦达益将位于昆山巴城镇东平路399号,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仓库租赁给公司使用,保管期限自2015年12月29日开始,直至组件全部拉走为止。租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协商确定,不含税价格为

15.24元/月/m

,与周边仓库租赁均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此外,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应急客户补货需求及暂存客户退货的需求,公司还零星使用了城邦达益仓库的少量区域用于暂时存放公司货物,占地面积约为20-50平方米。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城邦达益签署了《仓储合同》,就该等租赁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确认不含税租赁费用合计为1.09万元。租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协商确定,与周边仓库租赁均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上述交易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城邦达益仓库租赁-1.09-24.38
序号合同名称担保 权人被担保方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1《最高额保证合同》(ZB240120190000000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6,500.002019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权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2《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赣宜企金个保字第201810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3,000.002018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3《最高额保证合同》(ZB24012017000000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5,850.002017年2月15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发生的债务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如有)

1-1-209

序号合同名称担保 权人被担保方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4《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广银综授总字第000148号-担保0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550.00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5《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赣宜企金个保字第20170009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3,000.00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6《反担保保证合同》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明冠新材闫洪嘉4,500.00自合同生效之日(2017.2.15)至明冠新材还清相应的银行贷款及利息时止
7《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信洪银最保字第090022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6,000.002018年5月3日至2019年5月3日期间发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8《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信洪银最保字第090048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明冠新材闫洪嘉1,200.00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发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交易类型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常性关联 交易关键管理 人员支付人员 薪酬306.22522.78478.83241.47
偶发性关联 交易普华能源设计安装 服务--136.54
城邦达益仓库租赁1.09-24.38
闫洪嘉关联担保闫洪嘉为发行人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1-1-210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备注
其他应付款城邦达益-1.09--仓库租赁费,已于2020年4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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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均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从而避免发生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股东博强投资、中泰创投、博汇银投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相关权利,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持股关系/任职关系操纵、指示公司或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人/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明冠新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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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

2017年,开展贷款业务时,公司与浦发银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发放方式为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017年,公司与昆山哈格来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山利阳光电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采购合同,并据此向浦发银行申请了银行贷款,申请对上述供应商进行受托支付。上述供应商在签署上述采购合同后,部分采购合同并未实际执行,同时在收到银行付款后,随即将该等未实际执行的采购合同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给公司。公司收到该等款项后,将该等款项最终用于向其他供应商支付货款。因上述往来资金在上述供应商处停留时间较短,因此未计提利息。

报告期内,涉及上述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的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贷款 类型供应商发生额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浦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昆山哈格来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4.40
中山利阳光电有限公司---376.00
合计---1,3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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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私自操作的情形。

3、公司已与供应商昆山哈格来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山利阳光电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对之前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予以解除,明确双方均无相应的权利义务,今后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于2018年3月1日出具了《情况说明》,确认“鉴于明冠新材在我行办理的各项融资业务均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形,且自供应商转回至明冠新材的贷款均用于明冠新材的铝塑膜项目建设,我行确认明冠新材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贷行为,对明冠新材的不规范贷款行为不予追究。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各项贷款合同继续有效,我行不要求提前还款且不收取罚息等惩罚性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于2018年8月8日出具了《证明》,确认“自2015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期间,我中心支行未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宜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同时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未发现违反银行贷款管理及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我办也未收到相关的举报信息及未对其实施过相关处罚。”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而被贷款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5、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已出具承诺:若公司未来因上述事项受到任何行政处罚,闫洪嘉、闫勇同意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涉及不规范使用的浦发银行未要求公司提前偿还贷款,公司与浦发银行及其他银行合作关系良好,公司银行融资未因此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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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规范措施

针对上述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行为,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重新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就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融资行为管理进行了规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2、公司组织其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增强了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法律意识,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进行类似操作。

3、公司于2018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7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上述事项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确认公司通过上述行为获得的银行贷款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并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公司已就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承诺今后将不再出现类似操作;

3、鉴于当事银行及监管部门已开具不予追究的证明文件,且当事银行未要求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充分披露上述交易的相关背景、资金流向及使用用途、利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2、虽然发行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但相关银行均已出具了谅解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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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亦未对发行人进行处罚,因此发行人因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而被贷款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较小,不会对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3、发行人上述行为的财务核算真实、准确,不涉及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

4、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针对性地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且过去两年内,发行人未发生新的不合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行为;

5、鉴于发行人上述行为已得到有效规范,并已取得了相关银行出具的谅解函及金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发行人未来可能受到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因此,发行人目前已不存在实质性风险隐患。

综上所述,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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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3-439号审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的全部内容。

1、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

公司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参考以下标准:

(1)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5%,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具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负债。

(2)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利润总额5%,或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的利润表科目。

(3)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5%,或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现金流量表科目。

2、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

发行人主要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目前国内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及相关产品业务的公司主要有中来股份、乐凯胶片、回天新材、福斯特、赛伍技术等公司,均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本节分析所引用数据取自上述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Wind资讯等。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产品特点的影响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公司的产品结构和产量规模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与盈利状况。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 91.47%、93.20%、92.57%和88.84%。相关原材料主要包括氟膜、P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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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以及聚烯烃粒子等,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盈利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二)业务模式的影响因素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太阳能电池组件行业知名厂商。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大型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模式,采购相关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客户回款多存在一定的信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但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资信状况与回款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三)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因素

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的市场格局已逐渐清晰,形成以本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

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陆续向市场推出了满足客户需求的多型号背板产品,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优势地位。

(四)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因素

太阳能电池背板所属的光伏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各种扶持培育政策。近年来,得益于光伏发电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主要产品所处的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亦呈现快速发展势头。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收紧,光伏发电行业其上游光伏材料行业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市场资源将会逐步向优质厂商倾斜,市场集中度预计将会进一步提高。

关于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详细分析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和“十、资产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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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1,597,320.37106,027,803.77112,909,979.79117,257,669.33
应收票据119,653,520.73148,659,782.33225,872,936.05178,964,603.51
应收账款304,289,358.29354,801,773.35350,226,580.97246,457,767.07
应收款项融资82,254,648.8196,698,293.25--
预付款项6,938,133.306,018,078.075,972,372.783,172,780.33
其他应收款1,510,885.47641,016.405,700,451.41373,153.61
存货82,460,862.6993,546,298.91102,225,813.13100,892,673.92
其他流动资产4,476,165.024,238,556.4010,510,309.2627,022,946.56
流动资产合计723,180,894.68810,631,602.48813,418,443.39674,141,594.3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1,784,602.8012,053,156.26--
固定资产137,813,839.79142,576,171.94143,627,512.87114,345,838.01
在建工程8,065,618.201,450,043.026,222,473.305,083,711.97
无形资产71,859,082.6566,930,144.2311,950,600.1712,411,382.86
长期待摊费用8,250,069.407,509,777.185,681,025.142,941,649.34
递延所得税资产14,137,649.0414,281,403.454,145,862.253,477,146.65
其他非流动资产5,953,000.00132,547.80731,282.2814,003,575.62
非流动资产合计257,863,861.88244,933,243.88172,358,756.01152,263,304.45
资产总计981,044,756.561,055,564,846.36985,777,199.40826,404,898.78
负债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00.0042,240,909.7953,148,914.67
应付票据50,263,151.1664,567,280.6088,302,669.1039,330,503.85
应付账款157,234,960.58242,516,050.62241,143,906.98208,681,726.74
预收款项-392,028.69-319,519.13
合同负债632,001.21---
应付职工薪酬2,994,358.465,595,475.764,864,314.513,893,799.76

1-1-219

负债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交税费3,549,466.689,725,102.922,581,982.922,418,124.00
其他应付款4,735,652.704,543,166.583,223,911.441,414,723.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036,073.9712,691,583.337,500,000.003,5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234,445,664.76345,030,688.50389,857,694.74312,707,311.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000,000.0020,500,000.0033,000,000.0040,500,000.00
递延收益37,254,440.6842,795,155.0820,735,604.1319,505,601.94
非流动负债合计50,254,440.6863,295,155.0853,735,604.1360,005,601.94
负债合计284,700,105.44408,325,843.58443,593,298.87372,712,913.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23,065,736.00123,065,736.00123,065,736.00123,065,736.00
资本公积171,086,988.04171,086,988.04171,086,988.04171,086,988.04
其他综合收益200,778.80146,787.01-3,198.98-
盈余公积37,330,079.1037,330,079.1026,197,945.1017,005,632.28
未分配利润364,661,069.18315,609,412.63221,836,430.37142,533,62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6,344,651.12647,239,002.78542,183,900.53453,691,985.48
所有者权益合计696,344,651.12647,239,002.78542,183,900.53453,691,985.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81,044,756.561,055,564,846.36985,777,199.40826,404,898.7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收入341,591,337.46945,745,183.57866,789,625.92594,618,847.33
减:营业成本264,608,664.03714,440,488.43685,149,391.27466,467,763.04
税金及附加2,989,877.935,925,016.792,678,036.035,079,285.97
销售费用7,495,410.2234,282,999.3725,684,011.8827,363,435.67
管理费用12,497,280.4024,995,071.9117,759,842.9514,874,021.04
研发费用13,038,897.3737,323,049.6633,511,856.4020,748,365.48
财务费用-849,097.291,736,159.662,816,925.3511,410,689.07
其中:利息费用649,140.653,949,212.698,235,243.305,338,875.55
利息收入588,166.12455,907.68565,658.42463,815.26
加:其他收益13,814,756.9929,403,799.056,268,747.816,540,690.79

1-1-22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3,458.69391,931.51187,643.8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21,510.82-31,607,486.5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06,436.26-2,953,018.47-7,261,404.07-7,273,053.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42.04-4,462.3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6,440,136.35120,292,233.1098,581,295.2548,126,106.11
加:营业外收入127,903.82173,427.365,129,586.8327,444.65
减:营业外支出37,941.22577,740.6451,989.97828,551.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6,530,098.95119,887,919.82103,658,892.1147,324,999.04
减:所得税费用7,478,442.4014,982,803.5615,163,778.0810,113,393.5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051,656.55104,905,116.2688,495,114.0337,211,605.4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051,656.55104,905,116.2688,495,114.0337,211,605.4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051,656.55104,905,116.2688,495,114.0337,211,605.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3,991.79149,985.99-3,198.98-
六、综合收益总额49,105,648.34105,055,102.2588,491,915.0537,211,605.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9,105,648.34105,055,102.2588,491,915.0537,211,605.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00.850.720.30
(二)稀释每股收益0.400.850.720.3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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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6,182,971.82691,610,981.81563,045,537.88434,148,392.92
收到的税费返还2,396,810.0120,382,747.3315,661,457.667,504,604.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732,129.15211,925,540.00133,726,074.9076,437,308.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9,311,910.98923,919,269.14712,433,070.44518,090,305.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1,101,183.63530,879,326.30455,730,071.45245,629,947.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34,272.5646,252,355.0742,437,054.0729,147,741.6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487,162.7627,558,546.1518,309,653.6836,144,516.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665,233.04179,620,853.93146,981,678.05108,056,85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787,851.99784,311,081.45663,458,457.25418,979,05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24,058.99139,608,187.6948,974,613.1999,111,246.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1,931.51187,643.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4,547.61127,350.43186,284.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4,547.611,519,281.941,373,928.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7,112,290.2185,102,852.4133,093,883.2738,285,17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112,290.2185,102,852.4133,093,883.2738,285,173.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12,290.21-84,728,304.80-31,574,601.33-36,911,245.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200,000.0017,577,026.3650,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872,601.1515,070,334.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00,000.0037,449,627.5165,570,334.3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55,509.3658,749,326.4651,857,632.3976,804,075.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49,140.652,650,856.813,752,659.653,728,928.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1,000.00263,333.343,831,234.91616,829.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35,650.0161,663,516.6159,441,526.9581,149,833.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5,650.01-47,463,516.61-21,991,899.44-15,579,4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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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24,894.603,135,041.802,389,746.89-6,033,709.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101,013.3710,551,408.08-2,202,140.6940,586,792.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757,008.3180,205,600.2382,407,740.9241,820,948.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1,858,021.6890,757,008.3180,205,600.2382,407,740.92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年度:2020年1-6月
明冠新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产品销售。2020年1-6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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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月,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41,591,337.46元,其中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7,234,721.42元,占营业收入的98.72%。 由于营业收入是明冠新材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明冠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相关会计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2019年度,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945,745,183.57元,其中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8,889,730.32元,占营业收入的99.28%。2018年度,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866,789,625.92元,其中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4,063,478.19元,占营业收入的99.69%。2017年度,明冠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94,618,847.33元,其中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92,116,757.54元,占营业收入的99.58%。 由于营业收入是明冠新材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明冠新材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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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应收账款减值
相关会计期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
截至2020年6月30日,明冠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58,035,347.27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53,745,988.98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4,289,358.2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明冠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09,967,685.27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55,165,911.92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54,801,773.35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抽样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相关会计期间:2018年度、2017年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冠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72,091,660.34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1,865,079.37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50,226,580.9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明冠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60,564,297.20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4,106,530.1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6,457,767.07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4、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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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划分组合,以与该组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包括根据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确定的各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序号下属公司名称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报告期内合并期间持股比例
1苏州明冠开展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销售业务2017年1月-2020年6月100%
2明冠锂膜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7月-2020年6月100%
3明冠国际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研发、销售与国际贸易2018年2月-2020年6月100%
4江苏明冠2017年1月-2017年9月100%
5越南明冠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4月-2020年6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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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万港元,经营范围为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研发、销售与国际贸易。公司自明冠国际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018年7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明冠锂膜。明冠锂膜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明冠锂膜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019年4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孙公司越南明冠。越南明冠注册资本23,000,000,000越南盾(折合1,000,000美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自越南明冠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报告期内注销下属公司情况

2014年,为在江苏省金坛市开展业务,发行人在当地设立了江苏明冠。后因当地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江苏明冠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2017年9月,江苏明冠在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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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四)金融工具

1、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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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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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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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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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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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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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年以上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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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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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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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②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B、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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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五)应收款项

1、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四)金融工具”之“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之“(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说明。

2、2017年度、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或占营业收入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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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5.00
1-2年10.0010.0010.00
2-3年30.0030.0030.00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应收政府款项组合及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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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七)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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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光伏电站年限平均法20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0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5.0019.00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尚可使用年限
软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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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一)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三)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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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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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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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五)收入

1、2020年1-6月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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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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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流程及收入确认时点、原则及依据如下:

项目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原始凭证依据收入确认时点
内销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货物签收确认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销售订单、出库单、送货签收单交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外销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货运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销售订单、出库单、海关报关单、货运提单海关放行装船取得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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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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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八)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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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2017年影响数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营业外支出-0.45
资产处置收益-0.45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654.07
营业外收入-654.07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2018年影响数2017年影响数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7,609.95-42,542.24
应收票据22,587.2917,896.46
应收账款35,022.6624,645.78

1-1-250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2018年影响数2017年影响数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32,944.66-24,801.22
应付票据8,830.273,933.05
应付账款24,114.3920,868.17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管理费用-3,351.19-2,074.84
研发费用3,351.192,074.84

1-1-251

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调整后公司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此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金额影响较小的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待抵扣进项税重分类等事项也进行了调整。上述差错更正对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2018年影响数2017年影响数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3日审议通过应收票据8,222.374,334.84
其他流动资产-18.81-
递延所得税资产25.2345.56
短期借款757.70-
应付账款7,632.884,638.58
应交税费-18.81-
资本公积41.8541.85
盈余公积-18.48-30.00
未分配利润-166.34-270.03
管理费用-4.71
资产减值损失135.54-303.74
所得税费用20.33-45.5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29-51.73-4.00-47.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75.422,940.381,126.87654.0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9.1918.7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0.524.00--
一次行权股份支付的管理费用----4.71

1-1-25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2911.3011.01-33.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06---
小计1,440.992,903.951,173.07587.57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240.88522.44176.1292.40
少数股东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00.112,381.50996.96495.17
净利润4,905.1710,490.518,849.513,721.1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净利润24.47%22.70%11.27%13.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705.068,109.017,852.563,225.99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16%、17%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25%、15%、16.5%、25%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明冠新材15.00%15.00%15.00%15.00%
明冠国际8.25%、16.50%8.25%、16.50%8.25%、16.50%-
越南明冠----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00%25.00%25.00%25.00%

1-1-253

(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36000013,发证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有效期为三年),明冠新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4月17日,公司取得经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536000053,发证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有效期为三年),故2017年公司按1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8年8月13日,公司取得经复核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0865,发证日期为2018年8月13日,有效期为三年),故2018年-2020年6月公司按1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依据越南2014年投资法第16条、2013年企业所得税法,政府2013年12月26日第218/2013/ND-CP号议定书有关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6条第3项之规定,越南财政部第151/2014/TT-BTC号公告第六条3项之规定,在经济社会困难地区投资,企业所得税享有自发生营业额时前二年免税,续后四年减半,优惠期结束后施用普通之税率为20%。越南明冠于2019年注册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属于经济社会困难地区,2019年度无营业收入,2020年1-6月第一年发生营业额,故2019年度、2020年1-6月属于免税期间。

依越南北江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4月2日核发之第982000240号投资证明书,越南明冠属于加工出口类企业(Export Processing Enterprises-EPE),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享有在经营过程中免缴增值税、免缴进出口关税的优惠。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3.082.352.092.16
速动比率(倍)2.732.081.82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8.18%37.67%44.82%44.81%
资产负债率(合并)29.02%38.68%45.00%45.10%

1-1-2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665.264.413.6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892.422.742.36
存货周转率(次)2.927.166.666.3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962.9814,657.2912,905.246,658.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905.1710,490.518,849.513,72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705.068,109.017,852.563,225.9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2%3.95%3.87%3.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31.130.400.8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70.09-0.020.33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2020年 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0%0.40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2%0.300.30
2019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64%0.85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64%0.660.66
2018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77%0.72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15.77%0.640.64

1-1-255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5%0.30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42%0.260.26

1-1-256

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以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3,723.4798.72%93,888.9799.28%86,406.3599.69%59,211.6899.58%
其他业务收入435.661.28%685.550.72%272.610.31%250.210.42%
合计34,159.13100.00%94,574.52100.00%86,678.96100.00%59,461.88100.00%

1-1-257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30,667.5690.94%88,358.0994.11%85,717.3899.20%59,204.8399.99%
铝塑膜1,936.845.73%1,880.782.00%199.990.23%6.840.01%
防护膜869.872.58%3,213.413.42%488.990.57%--
POE膜249.200.75%436.690.47%----
合计33,723.47100.00%93,888.97100.00%86,406.35100.00%59,211.68100.00%

1-1-258

的客户开发能力。

③扩充生产线,产能不断扩展

公司根据自身资金实力、经营规模以及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多种因素,逐步扩大现有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规模,从而满足日益增加的客户订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由2017年的4,407.10万平方米,提升至2019年的7,205.40万平方米,同时销量由2017年的4,055.48万平方米,提升至2019年的6,804.06万平方米,产销量的同步提升,带动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是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最直接原因。

④产品质量优良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先后通过了美国UL、德国TUV和日本JET等行业权威认证,同时通过了RoHS、REACH和CQC等检测。公司构建了一套符合新型复合膜材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了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质量的稳定可靠性,能够大批量地为客户生产各种规格与型号的太阳能电池背板。

我国光伏行业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随着平价上网的逐步接近,光伏发电将大范围达到或接近常规能源发电成本,从而实现由政策驱动转向由经济驱动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持续发展。

3、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单面氟膜背板25,281.6074.97%65,217.6569.46%63,592.4873.60%51,983.9087.79%
KPM14,767.4343.79%43,582.2446.42%46,608.1853.94%50,851.8385.88%
TPM10,514.1731.18%21,635.4123.04%16,984.3019.66%1,132.071.91%
双面氟膜背板1,079.193.20%8,024.438.55%14,330.0716.58%4,045.676.83%
TPT865.652.57%7,334.627.82%13,457.4115.57%3,696.686.24%
KPK213.540.63%689.810.73%872.661.01%348.990.59%
BO背板4,306.7712.77%15,116.0116.10%7,794.839.02%3,175.265.36%

1-1-25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小计30,667.5690.94%88,358.0994.11%85,717.3899.20%59,204.8399.99%
铝塑膜1,936.845.73%1,880.782.00%199.990.23%6.840.01%
防护膜869.872.58%3,213.413.42%488.990.57%--
POE膜249.200.75%436.690.47%----
合计33,723.47100.00%93,888.97100.00%86,406.35100.00%59,211.68100.00%
项目背板结构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面氟膜背板KPM收入(万元)14,767.43-43,582.24-6.49%46,608.17-8.35%50,851.84
销量(万平米)1,308.04-3,768.623.63%3,636.762.11%3,561.45
单价(元/平米)11.29-2.38%11.56-9.79%12.82-10.22%14.28
TPM收入(万元)10,514.17-21,635.4127.38%16,984.301400.27%1,132.08
销量(万平米)649.69-1,302.5341.25%922.141573.58%55.10
单价(元/平米)16.18-2.57%16.61-9.82%18.42-10.35%20.55
双面氟膜背板TPT收入(万元)865.65-7,334.62-45.50%13,457.41264.04%3,696.68
销量(万平米)32.94-258.22-42.83%451.68279.66%118.97

1-1-260

单价(元/平米)26.28-7.48%28.40-4.65%29.79-4.12%31.07
KPK收入(万元)213.54-689.81-20.95%872.66150.05%348.99
销量(万平米)14.70-45.03-15.82%53.49238.33%15.81
单价(元/平米)14.53-5.17%15.32-6.08%16.31-26.13%22.08
BO 背板BO收入(万元)4,306.77-15,116.0193.92%7,794.83145.49%3,175.26
销量(万平米)428.70-1,429.6580.63%791.46160.22%304.15
单价(元/平米)10.05-4.99%10.577.36%9.85-5.66%10.44
BO结构背板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变化率金额变化率金额变化率金额
BO-A销售单价9.78-6.41%10.457.42%9.72-6.85%10.44
销售收入占比58.59%-50.81%-35.39%86.20%-13.80%100.00%
BO-B销售单价10.50-10.49%11.73-5.22%12.37--
销售收入占比41.30%-33.16%26.30%6.86%--
BO-C销售单价3.36-63.00%9.08-3.86%9.45--
销售收入占比0.11%-15.56%8.62%6.94%--

1-1-261

2017年至2018年,公司BO型背板中的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与行业整体变动趋势一致。2019年BO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较2018年上升,主要是由于较贵型号的BO-B产品销售量占比上升和BO-A整体销售单价上升所致。2020年1-6月,公司对BO-C有瑕疵的小批量产品进行低价处理,因此 BO-C产品单价较2019年下降较多。

(1)BO背板主要客户的行业地位及资产规模

报告期内,BO背板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BO背板销售收入行业地位相关情况资产规模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REC Solar1,231.996,797.993,524.062,679.45REC是业内知名的组件厂商,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2018年组件出货量1.165GW,2019年销售收入35.21亿元,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中国蓝星集团全资子公司。/
天合集团--1,731.32161.42天合集团是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2019年组件出货量9.7GW,位列全球第3。截至2019年末总资产为3,649,123.47万元

1-1-262

Vina Solar63.571,104.641,099.05-2017年组件出货量为2.9GW,位列全球前10名。2018年组件出货量为2.45GW,产量位列全球第10,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2020年6月30日被隆基股份收购,成为隆基股份子公司。/
LG Electronics1,517.625,091.19544.26-2019年组件出货量1.5GW;产能2.3GW,位居全球第18,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截至2019年末总资产为448,598.75亿韩元
合计2,813.1812,993.826,898.692,840.87
占公司BO产品收入比例65.32%85.96%88.50%89.47%

1-1-263

组件用绝缘背板》、以及应用于组件的IEC61215/61730标准认证的所有要求,同时取得了TUV-SUD,T?V Rheinland,UL,CQC等相关国内外第三方产品认证。对比中来股份、赛伍技术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主要背板产品的内层主要是基于涂覆技术。背板内层由氟树脂等材料涂覆形成,其主打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涂覆技术。而公司背板产品是基于M膜的复合背板产品系列,其核心竞争力在于M膜制膜技术。因此,公司不同的产品技术路线形成了独特的BO系列背板产品。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在复合型背板领域以及M膜开发方面深耕多年经验,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的BO背板产品具有其独特性,同行业公司无类似产品。

(3)BO-A背板客户情况

①BO-A背板客户结构2019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2018年及2019年,公司BO-A背板客户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销售收入占比
2019年1LG Electronics5,091.1966.68%
2Vina Solar1,104.6414.47%
3Tomma Tech UG456.725.98%
4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71.614.87%
5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5.152.69%
合计7,229.3194.68%
期间序号客户销售收入占比
2018年1REC Solar2,448.0636.44%
2天合集团1,731.3225.77%
3Vina Solar1,099.0516.36%
4CW ENERJI746.4411.11%
5LG Electronics544.268.10%
合计6,569.1397.78%

1-1-264

合集团和CW ENERJI采购量下降,主要原因为:

公司于2017年与LG Electronics建立联系并逐步导入BO-A背板产品,于2018年实现批量销售。公司背板产品具有质量稳定且高性价比等优势,得到客户认可,因此2019年LG Electronics增加对公司BO-A背板的采购。

2019年REC Solar 所需背板产品性能由1,000V转换为1,500V,因此由2018年采购BO-A背板(应用于1,000V组件)产品转为采购BO-B背板(应用于1,500V组件)产品。

CW ENERJI为土耳其公司,2019年土耳其里拉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下跌,CW ENERJI 因汇率问题无法按美元价格采购并支付相应货款,改由Tomma TechUG采购及支付美元货款。

天合集团于2019年基于自身技术路线情况,由主要向公司采购BO-A背板产品改为采购TPT背板产品。

②发行人BO-A背板业务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订单执行周期、执行方式、合同条款、销售收入确认方式是否与现有会计政策一致、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BO-A客户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其业务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订单执行周期、执行方式、合同条款也不完全一致。2019年BO-A前五大客户相关情况如下:

客户业务获取方式业务获取时间订单执行周期执行方式合同结算条款
LG Electronics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相关订单2018年9月-2019年12月60天海运CIF结算
Vina Solar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相关订单2018年7月-2019年10月30天海运CIF结算
Tomma Tech UG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相关订单2019年1月-2019年10月60天海运CIF结算
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相关订单2019年1月-2019年12月30天(外销)/7天(内销)海运/陆运CIF结算(外销)/货物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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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业务获取方式业务获取时间订单执行周期执行方式合同结算条款
至客户处签收结算(内销)
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商务洽谈获取业务,通过纸质邮件获取相关订单2019年4月-2019年9月7天陆运货物运送至客户处签收结算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1,778.595,012.94534.90
销售成本1,196.313,089.60357.88
毛利率32.74%38.37%33.09%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1REC Solar1,231.9969.27%
2晋能清洁能源211.6211.90%
3山西赛拉弗164.259.23%
4中节能太阳能100.275.64%
5宁波尤利卡46.192.60%
合计1,754.3298.64%

1-1-266

2019年1REC Solar4,478.5089.34%
2山西赛拉弗308.116.15%
3无锡艾能92.231.84%
4协鑫集团57.431.15%
5安徽大恒能源42.220.84%
合计4,978.4999.31%
2018年1REC Solar534.6599.95%
2CW ENERJI0.250.05%
合计534.90100.00%

1-1-267

内仍会面临降本压力。在此过程中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压力,公司将根据光伏技术最新发展方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提升产品性能,开发出符合光伏发展方向的高性价比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4、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境内外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23,279.6169.03%68,020.1772.45%66,636.5077.12%42,491.4071.76%
境外10,443.8630.97%25,868.8027.55%19,769.8522.88%16,720.2828.24%
合计33,723.47100.00%93,888.97100.00%86,406.35100.00%59,211.6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19,963.5585.76%56,822.3383.53%54,480.4281.76%34,507.8381.21%
华北1,555.976.68%5,866.068.62%2,473.873.71%1,157.972.73%
华南449.441.93%2,419.773.56%2,954.654.43%1,300.553.06%
西北692.012.97%1,739.782.56%4,248.496.38%607.451.43%
东北214.590.92%648.750.95%1,704.232.56%2,622.376.17%
华中403.311.73%523.070.77%774.841.16%2,295.235.40%
西南0.740.01%0.410.01%----
合计23,279.61100.00%68,020.17100.00%66,636.50100.00%42,491.4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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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华南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华中区域主要包括:湖南、湖北、江西、河南;西北区域主要包括: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青海、新疆。西南区域主要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报告期内,华东区域为公司主要的销售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占在80%以上,主要是由于作为公司下游客户的大型太阳能组件企业也主要集中以上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保税区----1,021.195.17%4,672.5427.94%
越南3,812.0036.50%8,704.7233.64%7,658.2138.73%7,203.6743.07%
新加坡1,195.6711.45%7,093.0027.42%4,146.7520.98%2,679.4516.03%
香港地区563.465.40%28.350.11%2,015.4510.19%--
马来西亚1,391.3613.32%1,997.497.72%2,452.6812.41%--
印度4.840.05%296.491.15%215.641.09%653.983.91%
土耳其--1.500.01%746.693.78%251.281.50%
泰国--174.000.67%646.943.27%1,258.497.53%
韩国1,534.4114.69%5,138.5619.86%545.052.76%--
台湾地区1,721.7016.49%1,964.917.60%321.261.62%0.740.01%
其他地区220.422.11%469.781.82%--0.130.01%
合计10,443.86100.00%25,868.80100.00%19,769.85100.00%16,720.28100.00%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1隆基股份9,315.4427.27%
2晶澳科技4,361.9212.77%

1-1-269

3通威太阳能1,725.465.06%
4宁波尤利卡1,021.613.00%
5中节能太阳能935.182.73%
合计17,359.6150.82%
2019年1隆基股份20,808.3022.00%
2晶澳科技9,603.6510.15%
3中节能太阳能4,064.674.29%
4无锡艾能3,596.253.81%
5天合集团3,472.403.67%
合计41,545.2743.92%
2018年1隆基集团18,120.7720.91%
2晶澳科技12,444.1114.36%
3协鑫集团5,867.626.77%
4环晟光伏4,358.465.03%
5韩华新能源3,632.174.19%
合计44,423.1451.25%
2017年1协鑫集团13,868.5323.32%
2阿特斯6,843.2611.51%
3晶澳科技4,309.727.24%
4韩华新能源3,159.995.31%
5锦州阳光2,622.364.41%
合计30,803.8851.80%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所处地区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1Vina Solar越南2,316.096.78%
2隆基股份马来西亚、香港地区1,951.535.71%
3LG Electronics韩国1,517.124.44%
4晶澳科技越南1,495.914.39%
5REC Solar新加坡1,233.613.63%
合计8,514.2624.95%
2019年1REC Solar新加坡6,804.307.20%
2Vina Solar越南5,940.986.28%

1-1-270

3LG Electronics韩国5,091.195.38%
4晶澳科技越南2,749.532.91%
5隆基股份马来西亚、香港地区2,043.732.16%
合计22,629.7323.93%
2018年1Vina Solar越南4,799.605.54%
2隆基股份马来西亚、香港地区3,961.674.57%
3REC Solar新加坡3,524.064.07%
4晶澳科技越南、国内保税区3,434.373.96%
5阿特斯泰国、香港地区、越南1,591.711.83%
合计17,311.4119.97%
2017年1晶澳科技国内保税区、越南7,417.2112.47%
2Vina Solar越南3,492.895.87%
3REC Solar新加坡2,679.454.51%
4阿特斯泰国、越南2,213.373.72%
5CW ENERJI MUHENDISLIK TICARET SANAYI LID土耳其251.050.42%
合计16,053.9727.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6,762.0049.70%23,463.2824.99%24,364.8628.20%10,584.3317.88%
第二季度16,961.4750.30%25,792.0927.47%20,783.8024.05%13,974.7523.60%
第三季度--20,599.6521.94%19,343.3222.39%16,426.9727.74%
第四季度--24,033.9525.60%21,914.3725.36%18,225.6330.78%
合计33,723.47100.00%93,888.97100.00%86,406.35100.00%59,211.68100.00%

1-1-271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5,977.2998.17%71,042.9299.44%68,296.8699.68%46,387.6899.44%
其他业务成本483.581.83%401.130.56%218.080.32%259.100.56%
合计26,460.87100.00%71,444.05100.00%68,514.94100.00%46,646.7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太阳能电池背板
其中:单面氟膜背板19,954.3576.81%51,812.4072.93%49,980.1073.18%40,473.9087.25%
双面氟膜背板884.863.41%6,554.729.23%12,006.7617.58%3,001.126.47%
BO背板2,935.6211.30%9,298.2113.09%5,825.118.53%2,906.856.27%
小计23,774.8391.52%67,665.3395.25%67,811.9799.29%46,381.8799.99%
铝塑膜1,544.455.95%1,816.822.56%344.360.50%5.810.01%
防护膜296.191.14%1,098.591.54%140.530.21%--
POE膜361.821.39%462.180.65%----
合计25,977.29100.00%71,042.92100.00%68,296.86100.00%46,387.68100.00%
背板结构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1-272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面氟膜 背板成本(万元)19,954.35-51,812.403.67%49,980.1023.49%40,473.90
销量(万平米)1,957.73-5,071.1611.24%4,558.9026.06%3,616.57
单位成本(元/平米)10.19-10.22-6.81%10.96-2.04%11.19
双面氟膜 背板成本(万元)884.86-6,554.72-45.41%12,006.76300.08%3,001.12
销量(万平米)47.63-303.25-39.97%505.17274.84%134.77
单位成本(元/平米)18.58-21.61-9.06%23.776.73%22.27
BO背板成本(万元)2,935.62-9,298.2159.62%5,825.11100.39%2,906.85
销量(万平米)428.70-1,429.6580.63%791.46160.22%304.15
单位成本(元/平米)6.85-6.50-11.63%7.36-22.99%9.56
原材料类型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 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
氟膜PVDF氟膜元/平方米2.46-2.46-0.40%2.47-24.95%3.30
PVF氟膜元/平方米7.9510.57%7.19-18.67%8.84-3.70%9.18
PET材料PET基膜元/千克9.36-12.03%10.64-3.97%11.082.50%10.81
耐候PET膜元/平方米3.12-10.34%3.48-0.21%3.49-17.73%4.24
聚烯烃粒子聚烯烃粒子元/千克6.97-15.41%8.24-15.66%9.77-0.81%9.8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3,076.3388.84%65,764.3992.57%63,653.1793.20%42,430.8291.47%
直接人工447.671.72%1,119.641.58%878.061.29%621.591.34%
制造费用2,453.299.44%4,158.895.85%3,765.645.51%3,335.277.19%
合计25,977.29100.00%71,042.92100.00%68,296.86100.00%46,387.68100.00%

1-1-273

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氟膜8,470.2732.61%23,263.4632.75%26,915.9339.41%15,692.9733.83%
PET材料8,339.8532.10%26,026.9536.64%22,639.9633.15%16,022.3034.54%
聚烯烃粒子2,172.408.36%5,927.728.34%5,376.007.87%3,971.788.56%
其他直接材料4,093.8115.76%10,546.2614.84%8,721.2912.77%6,743.7714.54%
合计23,076.3388.83%65,764.3992.57%63,653.1793.20%42,430.8291.47%

1-1-274

(三)毛利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原因分析

1、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22.97%-24.33%3.37%20.96%-0.70%21.66%
其他业务毛利率-11.00%-41.49%21.49%20.00%23.55%-3.55%
综合毛利率22.54%-24.45%3.49%20.96%-0.59%21.5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万平方米)1,308.043,768.623,636.763,561.45
销售收入(万元)14,767.4343,582.2446,608.1750,851.84
销售收入占比43.79%46.42%53.94%85.88%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11.2911.5612.8214.28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2.38%-9.79%-10.22%-

1-1-27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8.698.899.6911.08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2.31%-8.22%-12.57%-
毛利率23.05%23.10%24.39%22.38%
毛利率变动-0.05%-1.29%2.01%-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85%-8.22%-8.84%-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80%6.93%10.8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万平方米)649.691,302.53922.1455.10
销售收入(万元)10,514.1721,635.4116,984.301,132.08
销售收入占比31.18%23.04%19.66%1.91%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16.1816.6118.4220.55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2.57%-9.82%-10.35%-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13.2214.0515.9918.20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5.87%-12.12%-12.18%-

1-1-276

毛利率18.29%15.42%13.21%11.40%
毛利率变动2.87%2.21%1.81%-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2.23%-9.46%-10.23%-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5.10%11.66%12.0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万平米)32.94258.22451.68118.97
销售收入(万元)865.657,334.6213,457.413,696.68
销售收入占比2.57%7.81%15.57%6.24%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26.2828.4029.7931.07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7.48%-4.65%-4.12%-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21.1523.3425.2423.29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9.39%-7.50%8.34%-
毛利率19.52%17.82%15.30%25.04%
毛利率变动1.70%2.52%-9.74%-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6.64%-4.14%-3.22%-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8.34%6.67%-6.52%-

1-1-277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售成本)×上期平均销售价格/(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2018年TPT结构背板产品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首先,受到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压力影响,2018年销售单价较2017年同比下降4.12%,下降幅度较大。其次,由于TPT结构背板产品扩产生产线处于磨合阶段导致良品率有所下降,2018年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比上升8.34%。综合上述原因,2018年较2017年TPT结构背板产品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但是,由于2018年受到下游国企电站开工影响,需求较大,TPT结构产品当年销量增幅较大,因此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2019年TPT结构背板产品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是由于TPT结构背板生产耗用的主要原材料PVF氟膜价格下降,导致TPT结构背板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下降所致。当年,受到光伏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压力影响,产品销量下降,销售收入出现明显下滑,但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1-6月,平均销售单价较2019年下降了7.48%,由于供应商美国杜邦对于本期销售占比较高型号产品所需PVF氟膜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因此平均销售成本较2019年下降了9.39%,使得毛利率上升了1.70个百分点。

(4)双面氟膜背板中KPK产品

报告期内,KPK结构背板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量(万平方米)14.7045.0353.4915.81
销售收入(万元)213.54689.81872.66348.99
销售收入占比0.63%0.74%1.01%0.59%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14.5315.3216.3122.08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5.17%-6.08%-26.13%-
平均销售成本(元/平方米)12.8011.7111.3814.55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9.31%2.94%-21.80%-
毛利率11.87%23.54%30.26%34.09%
毛利率变动-11.67%-6.72%-3.83%-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4.17%-4.52%-23.29%-

1-1-278

平均销售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7.50%-2.19%19.4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10.0510.579.8510.44
单位成本(元/平方米)6.856.507.369.56
毛利率31.84%38.49%25.27%8.45%
销售收入占比12.77%16.10%9.02%5.3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25.26%21.81%24.45%30.33%
乐凯胶片-5.67%6.79%13.14%
回天新材16.32%12.69%13.98%18.91%
福斯特21.34%18.16%21.46%24.38%

1-1-279

赛伍技术-19.36%19.61%25.51%
平均值20.97%15.54%17.26%22.45%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赛伍技术-19.36%19.61%25.51%
中来股份25.26%21.81%24.45%30.33%
福斯特21.34%18.16%21.46%24.38%
平均值23.30%19.78%21.84%26.74%
发行人背板业务毛利率22.48%23.41%20.89%21.66%
其中: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20.95%20.31%20.45%22.41%
BO背板毛利率31.84%38.49%25.27%8.45%

1-1-280

赛伍技术背板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其KPF产品,该产品内层采用流延制膜工艺将混入二氧化钛的含氟树脂涂覆于PET基膜,为外层复合里层涂覆结构的产品。2017年-2019年,赛伍技术KPF产品收入占其背板总收入比重分别为73.59%、

75.05%和92.28%;2017年-2019年KPF产品单价分别下降16.28%和12.75%,KPF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5.10%、18.74%和19.08%。公司单层及双层氟膜背板产品与赛伍技术KPF产品在产品结构、定价、成本上均存在一定差异。

中来股份报告期内的毛利率高于本公司的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根据其公开年度报告,中来股份主要背板产品生产工艺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品通过涂覆工艺将氟碳涂料涂覆在PET基膜的两面上,成本相对复合型背板较低。产品价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空间高于本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产品。

福斯特2017年和2018年的毛利率高于本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根据其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报告以及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福斯特光伏背板主要为涂覆型,其产品通过涂覆工艺将涂料涂覆在PET基膜表面,生产工艺与本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成本相对复合型背板较低。涂覆型背板价格虽较复合型背板略低,但因具有成本上的优势,因此毛利率高于本公司。2019年福斯特背板产品销售收入增长3.04%,销售量增长15.57%,销售单价下降较多,因此毛利空间有所下降。

乐凯胶片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低于本公司,主要是由于乐凯胶片产品结构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其产品以高端双面氟膜背板TPT为主,产品价格虽较其他复合型背板高,但同时其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空间相对较低。

回天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各类胶粘剂,其背板业务收入占比较低,2016年起回天新材年报改变业务种类披露口径,不再单独披露背板业务,与汽车制动液等汽车保养类化学产品合并在非胶类产品项目披露,因此数据可比性较差。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单面及双面氟膜背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差异情况主要是由于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原材料构成和产品定价等方面的原因所致。

1-1-281

(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749.542.19%3,428.303.62%2,568.402.96%2,736.344.60%
管理费用1,249.733.66%2,499.512.64%1,775.982.05%1,487.402.50%
研发费用1,303.893.82%3,732.303.95%3,351.193.87%2,074.843.49%
财务费用-84.91-0.25%173.620.18%281.690.32%1,141.071.92%
合计3,218.259.42%9,833.7310.40%7,977.269.20%7,439.6512.5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4.300.57%1,193.7834.82%1,063.8341.42%754.6727.58%
工资及福利费283.5337.83%723.2721.10%510.7119.88%396.0714.47%
业务招待费164.9222.00%349.8510.20%263.1310.24%312.2911.41%
差旅费74.709.97%382.7811.17%262.3610.21%236.418.64%
业务推广费1.190.16%192.475.61%97.573.80%142.565.21%
租赁费6.220.83%13.200.39%7.470.29%33.771.23%
检测服务费152.6120.36%339.639.91%204.827.97%741.2627.09%
车辆费0.570.08%1.780.05%1.690.07%18.670.68%
折旧及摊销费0.160.02%0.520.02%9.680.38%24.820.91%
办公费2.650.35%3.510.10%4.220.16%6.480.24%
其他费用58.697.83%227.506.64%142.935.57%69.342.53%

1-1-282

合计749.54100.00%3,428.30100.00%2,568.40100.00%2,736.34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2.19%-3.62%-2.96%-4.60%-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2.27%2.43%3.05%2.38%
乐凯胶片6.02%6.20%5.07%5.26%
回天新材6.20%10.71%8.37%8.30%
福斯特1.60%1.77%1.81%1.70%
赛伍技术2.62%2.42%2.35%2.79%
平均值3.74%4.71%4.13%4.09%
发行人2.19%3.62%2.96%4.60%

1-1-28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0%、2.96%、3.62%和

2.19%,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处于中位水平。公司销售费用率显著低于回天新材,主要原因是回天新材产品终端客户众多,采取了一级经销商模式,销售网络覆盖范围较广。2017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是检测服务费发生金额较大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及福利费563.4745.09%1,046.3641.86%851.1347.92%573.8838.58%
中介机构咨询费153.7712.30%386.7415.47%250.1814.09%233.8215.72%
折旧及摊销费327.3726.20%526.9821.08%247.9113.96%238.0416.00%
办公费79.466.36%132.835.31%127.667.19%89.616.02%
差旅费21.991.76%215.848.64%179.2910.10%130.288.76%
业务招待费79.106.33%112.414.50%51.222.88%73.974.97%
股份支付------4.710.32%
其他费用24.571.97%78.353.13%68.593.86%143.109.62%
合计1,249.73100.00%2,499.51100.00%1,775.98100.00%1,487.40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3.66%-2.64%-2.05%-2.50%-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1-284

中来股份4.32%4.27%4.96%4.67%
乐凯胶片5.69%5.65%4.03%4.18%
回天新材4.51%5.75%4.93%6.17%
福斯特1.24%1.53%1.75%1.73%
赛伍技术2.29%1.76%2.04%2.10%
平均值3.61%3.79%3.54%3.77%
发行人3.66%2.64%2.05%2.5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及福利费317.6524.36%898.8424.08%686.3320.48%542.1226.13%
认证测试费39.323.02%131.853.53%77.542.31%52.472.53%
物料消耗888.8168.17%2,416.1064.73%2,459.3773.39%1,292.8062.31%
折旧与摊销费11.110.85%170.374.56%49.291.47%58.642.83%
其他47.013.61%115.153.09%78.662.35%128.86.21%
合计1,303.89100.00%3,732.30100.00%3,351.19100.00%2,074.84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3.82%-3.95%-3.87%-3.49%-

1-1-285

元和1,303.8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9%、3.87%、3.95%和3.82%。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按项目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整体预算实施进度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高反光率太阳能电池背板的开发400已完成---236.97
共挤型聚烯烃背板的开发500已完成---166.57
锂电池封装铝塑膜的研发与应用1,000已完成--377.54196.64
太阳能电池背膜用聚烯烃膜的开发与应用1,300已完成---478.23
氟化聚烯烃背板的研发600已完成--296.1832.12
高反光率封装胶膜的研发200已完成---84.25
特种胶黏剂201已完成---80.80
聚烯烃弹性体(POE)封装胶膜的研发110已完成---83.93
一体化背板的研发250已完成---216.72
3,000V高局放背板KPO100已完成---77.63
耐腐蚀导热性铝塑膜150已完成---44.27
耐刺穿锂电池封装薄膜160已完成---47.21
散热型抗酸性铝基锂电池封装薄膜200已完成---76.18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的开发220已完成--105.1944.78
锂电池钢塑膜200已完成--135.7820.22
太阳能透明背板130已完成--53.2670.32
电器设备防护膜200已完成--76.59118.00
1,500V BO背板的开发600已完成-338.79234.98-
高DTI聚烯烃薄膜的开发500已完成-218.91261.87-
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的开发663实施中15.03485.7832.59-
高绝缘性太阳能电池背板180已完成--177.55-
高可靠性太阳能电池背板1,400已完成--1,303.19-

1-1-286

项目整体预算实施进度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的开发600实施中130.22271.3492.33-
新型1,000V BO背板的开发1,000实施中189.23512.78163.79-
建筑钢材防护膜35已完成--40.35-
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胶膜的开发400实施中64.02249.23--
新型聚烯烃背板的开发600实施中-214.51--
超级阻水太阳能电池背板的开发600已完成-404.86--
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200已完成-190.61--
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280实施中44.27102.63--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120实施中12.1573.10--
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800实施中105.87254.78--
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塑膜1,000实施中154.64341.80--
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50已完成-32.17--
热法铝塑膜专用CPP的研发20实施中0.8716.99--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40已完成-24.00--
干法铝塑膜专用CPP爽滑性改进的研发30实施中21.56---
高反射率黑色太阳能电池背板200已完成208.43---
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应用研究500实施中117.11---
抗PID防滑型POE胶膜的研发260实施中170.00---
铝塑膜熟化工艺优化的研发20实施中18.25---
太阳能电池集中封装材料研究30实施中8.81---
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背板300实施中21.70---
一种热法工艺铝塑膜的研发30实施中21.75---
合计--1,303.893,732.303,351.192,074.84

1-1-28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3.35%3.50%4.12%3.73%
乐凯胶片3.69%4.09%3.31%3.42%
回天新材3.35%4.90%4.19%4.45%
福斯特3.44%3.18%3.73%3.33%
赛伍技术2.68%3.41%3.68%3.90%
平均值3.30%3.82%3.81%3.77%
发行人3.82%3.95%3.87%3.4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收入-58.8269.27%-45.59-26.26%-56.57-20.08%-46.38-4.06%
利息支出64.91-76.45%394.92227.47%823.52292.35%533.8946.79%
汇兑损益-172.49203.14%-313.50-180.57%-563.82-200.16%603.3752.88%
手续费40.24-47.39%58.5933.75%83.0729.49%66.285.81%
现金折扣41.25-48.58%79.2045.62%-4.51-1.60%-16.09-1.41%
合计-84.91100.00%173.62100.00%281.69100.00%1,141.07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0.25%-0.18%-0.32%-1.92%-

1-1-28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及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0.77%3.13%2.43%3.39%
乐凯胶片-0.26%0.01%0.20%0.36%
回天新材0.36%0.43%0.03%0.06%
福斯特-0.34%-0.01%-0.11%0.31%
赛伍技术0.73%0.46%0.16%0.86%
平均值0.25%0.80%0.54%1.00%
发行人-0.25%0.18%0.32%1.9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75.92321.87263.00178.1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99.492,618.51363.88475.93
个税手续费返还6.06---
合计1,381.482,940.38626.87654.07
序号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1“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买”企业发展资金计划政府补助31.7763.5463.5463.54与资产相关
2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补助34.0968.1868.1868.18与资产相关
3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5.0010.0010.0010.00与资产相关
4“宜春市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助14.8829.7529.7529.75与资产相关
---99.63与收益相关
5锂电池封装塑膜的研发与应用项目40.0080.0080.006.67与资产相关
6氟化聚烯烃背板开发项目5.7711.5311.53-与资产相关

1-1-289

序号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7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开发项目9.309.30--与资产相关
8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10.0010.00--与资产相关
9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研发项目1.001.83--与资产相关
15.03467.70--与收益相关
10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开发项目1.001.83--与资产相关
130.22271.34--与收益相关
11新型1000VBO背板开发项目2.003.67--与资产相关
189.23493.26--与收益相关
12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胶膜开发项目0.701.28--与资产相关
55.15249.23--与收益相关
13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开发项目1.002.00--与资产相关
37.55102.63--与收益相关
14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开发项目1.002.00--与资产相关
6.9073.10--与收益相关
15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开发项目5.0010.00--与资产相关
105.87254.78--与收益相关
16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塑膜开发项目7.5015.00--与资产相关
154.64341.80--与收益相关
17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1.551.03--与资产相关
-93.00--与收益相关
18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1.000.67--与资产相关
-30.00--与收益相关
19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0.380.25--与资产相关
-22.50--与收益相关
20经开区财政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款---50.00与收益相关
2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第八批)补贴款---64.24与收益相关
22市科技局“5511”重大科技专项补贴款-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50.00与收益相关
23一体化背板的研发项目---90.00与收益相关
24聚烯烃弹性体(POE)封装胶膜的研发项目---100.00与收益相关
25专利补贴款---0.65与收益相关

1-1-290

序号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6江西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第二批资助退库款---0.60与收益相关
27财政局2016年度专利补贴款---1.20与收益相关
28宜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款10.194.712.972.97与收益相关
29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口奖励103.4554.8236.494.30与收益相关
30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补贴款--0.351.65与收益相关
31江西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第三批职务类专利补助---0.90与收益相关
3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补贴---9.80与收益相关
3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科学技术进步奖--4.00-与收益相关
3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境外展会补贴--6.44-与收益相关
35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外贸先进企业奖励--1.00-与收益相关
36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企业科技发展专项款--1.00-与收益相关
37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涉外发展服务支出补助款--18.97-与收益相关
38宜春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专利资助款2.20-0.30-与收益相关
39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基金款--292.36-与收益相关
40企业奖励-70.00--与收益相关
4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企业发展资金-44.60--与收益相关
42宜春市科学技术局研发投入后补助经费-5.00--与收益相关
4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49--与收益相关
4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就业补助资金-0.30--与收益相关
45宜春市科学技术局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0--与收益相关
46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工业和民营经济考核奖励-10.00--与收益相关
47失业稳岗补贴-0.16--与收益相关
48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0.08--与收益相关
49热法铝塑膜专用CPP的研发-16.00--与收益相关
50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1.50---与资产相关

1-1-291

序号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应用研究117.11---与收益相关
51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背板1.50---与资产相关
21.70---与收益相关
52高反射率黑色太阳能电池背板180.00---与收益相关
53宜春市科学技术局创新驱动经费5.00---与收益相关
5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表彰奖励51.00---与收益相关
55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补助0.25---与收益相关
56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先进单位奖励1.00---与收益相关
57专利资助与奖励12.00---与收益相关
58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失业保险补贴1.01---与收益相关
合计1,375.422,940.38626.87654.0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坏账损失--540.91650.69
存货跌价损失220.64242.42185.2476.6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2.88--
合计220.64295.30726.14727.31

1-1-292

4、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政府补助--500.00-
其他12.7917.3412.962.74
合计12.7917.34512.962.7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2951.733.2546.74
对外捐赠0.30-0.8121.75
其他3.206.051.1414.37
合计3.7957.775.2082.86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17年224.40-548.381,855.54-2,179.52
2018年-2,179.521,809.00422.21-792.73
2019年-792.73961.62237.55-68.67
2020年1-6月-68.67157.41196.20-107.45

1-1-293

单位:万元

期 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17年-321.92939.791,027.91-410.03
2018年-410.031,583.251,031.32141.90
2019年141.902,511.832,017.19636.55
2020年1-6月636.55733.471,253.41116.6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733.472,511.831,583.25939.79
递延所得税费用14.38-1,013.55-66.8771.55
合计747.841,498.281,516.381,011.34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72,318.0973.72%81,063.1676.80%81,341.8482.52%67,414.1681.58%
非流动资产25,786.3926.28%24,493.3223.20%17,235.8817.48%15,226.3318.42%
合计98,104.48100.00%105,556.48100.00%98,577.72100.00%82,640.49100.00%

1-1-29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2,159.7316.81%10,602.7813.08%11,291.0013.88%11,725.7717.39%
应收票据11,965.3516.55%14,865.9818.34%22,587.2927.77%17,896.4626.55%
应收账款30,428.9442.08%35,480.1843.77%35,022.6643.06%24,645.7836.56%
应收款项融资8,225.4611.37%9,669.8311.93%----
预付款项693.810.96%601.810.74%597.240.73%317.280.47%
其他应收款151.090.21%64.100.08%570.050.70%37.320.06%
存货8,246.0911.40%9,354.6311.54%10,222.5812.57%10,089.2714.97%
其他流动资产447.620.62%423.860.52%1,051.031.29%2,702.294.01%
合计72,318.09100.00%81,063.16100.00%81,341.84100.00%67,414.16100.00%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库存现金1.070.51-1.11
银行存款11,184.739,075.198,020.568,239.67
其他货币资金973.931,527.083,270.443,484.99
合计12,159.7310,602.7811,291.0011,725.77

1-1-295

18.34%和16.55%。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9,659.1511,700.7513,617.299,433.36
商业承兑汇票2,453.373,472.589,442.119,208.53
小计12,112.5215,173.3323,059.4018,641.89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47.17307.35472.11745.43
合计11,965.3514,865.9822,587.2917,896.46
类别2020.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112.52100.00%147.171.22%11,965.3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9,659.1579.75%--9,659.15
商业承兑汇票2,453.3720.25%147.176.00%2,306.20
合计12,112.52100.00%147.171.22%11,965.35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1-1-296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00.003.30%150.0030.00%350.0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500.003.30%150.0030.00%35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673.3396.70%157.351.07%14,515.9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1,700.7577.11%--11,700.75
商业承兑汇票2,972.5819.59%157.355.29%2,815.23
合计15,173.33100.00%307.352.03%14,865.98
项目单位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计提理由
2019.12.31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500.00150.0030.00%经营财务状况 困难
合计500.00150.003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35,803.5340,996.7737,209.1726,056.43
坏账准备5,374.595,516.592,186.511,410.65
账面价值30,428.9435,480.1835,022.6624,645.78
主营业务收入33,723.4793,888.9786,406.3559,211.68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10.18%42.80%6.82%
应收账款余额/主营业务收入-43.67%43.06%44.01%
类别2020.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1-1-297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61.2914.42%3,747.7972.61%1,413.5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642.2485.58%1,626.805.31%29,015.44
合计35,803.53100.00%5,374.5915.01%30,428.94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856.3011.85%3,656.3075.29%1,2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140.4788.15%1,860.295.15%34,280.18
合计40,996.77100.00%5,516.5913.46%35,480.18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96.600.80%296.6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912.5799.20%1,889.915.12%35,022.6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37,209.17100.00%2,186.515.88%35,022.66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056.43100.00%1,410.655.41%24,645.7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6,056.43100.00%1,410.655.41%24,645.78
项目单位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计提理由
2020.06.30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292.60292.60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8.5188.51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1-1-298

项目单位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计提理由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注1)2,760.902,760.90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2,019.28605.783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合计5,161.293,747.7972.61%
2019.12.31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292.60292.60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8.5188.51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注1)2,760.902,760.90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1,714.29514.293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合计4,856.303,656.3075.29%
2018.12.31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296.60296.60100.00%经营财务状况困难
合计296.60296.60100.00%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涉诉金额目前进展
1与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买卖合同纠纷1,397.91万元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504.49万元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3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306.26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10月16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4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307.39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3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已于2020年10月28日

1-1-299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涉诉金额目前进展
收到协鑫集团支付的汇票票款3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0.78万元

1-1-300

项;同时,协鑫集团募投项目中将安排12.6亿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协鑫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如协鑫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将有效补充协鑫集团流动资金。b.与协鑫集团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协鑫集团的销售金额(不含税)分别为13,868.53万元、6,490.31万元、1,647.19万元、-38.46万元(负数系销售退货等原因所致),占比分别为23.32%、7.49%、1.74%、-0.04%,协鑫集团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在报告期内逐步降低。同时,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19.28万元,公司已单项计提了605.78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0%,如果未来协鑫集团持续不能支付所欠债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但继续计提坏账金额不超过剩余1,413.50万元应收账净额,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9%,扣税后占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1.45%,占比较低。因此,与协鑫集团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公司下游客户经营情况整体较为良好除协鑫集团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还包括隆基股份、晶澳科技、REC Solar、Vina Solar

、LG Electronics等企业,上述客户均为行业内大型组件厂商或光伏行业中上下游一体化集团运营管理的集团企业,且多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经查阅公司主要客户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等,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经营情况整体较为良好,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综上所述,公司与协鑫集团的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政策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比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2020年6月30日,隆基股份已完成了对Vina Solar母公司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Vina Solar变更为隆基股份子公司。

1-1-301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1年以内32,196.4689.93%39,095.9895.36%36,358.9597.71%25,719.2798.71%
1-2年3,263.459.11%1,474.683.60%527.821.42%100.250.38%
2-3年16.520.05%117.170.29%9.460.03%174.630.67%
3年以上327.100.91%308.940.75%312.940.84%62.280.24%
合计35,803.53100.00%40,996.77100.00%37,209.17100.00%26,056.4310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用期内25,330.0470.75%31,117.6775.90%28,238.7775.89%20,368.3878.17%
信用期外10,473.4929.25%9,879.1024.10%8,970.3924.11%5,688.0521.83%
合计35,803.53100.00%40,996.77100.00%37,209.17100.00%26,056.43100.00%
日期账面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方式期后回款占比
现金回款商业承兑汇票回款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其他
2020.06.3035,803.5313,838.604,380.05107.219,297.9653.3938.65%
2019.12.3140,996.7733,618.1111,842.041,475.7219,652.13648.2282.00%
2018.12.3137,209.1736,266.757,766.924,502.3323,581.70415.8097.47%
2017.12.3126,056.4325,860.698,416.994,857.3312,334.46251.9199.25%

1-1-302

截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中尚有567.76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相关尚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人票据前手承兑到期日汇票金额
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2020-9-25367.9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10-2750.0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2020-12-2510.0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11-2232.60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20-11-16107.21
合计567.76
出票人票据前手承兑到期日汇票金额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9-28191.5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9-28100.0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9-28200.00
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2020-9-25367.9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10-2750.0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锂动电源有限公司2020-12-2510.0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11-2232.6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12-28491.46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20-11-16107.21
合计1,550.72
账龄公司中来股份乐凯胶片回天新材福斯特赛伍技术
3个月以内5%5%0%5%5%5%
3个月-6个月10%

1-1-303

6个月-1年4%
1-2年10%10%10%10%20%20%
2-3年30%30%30%20%50%30%
3-4年100%100%60%30%100%100%
4-5年100%100%80%50%100%10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项目序号客户名称余额占比
2020.06.301隆基股份9,316.0226.02%
2晶澳科技6,095.1017.02%
3昱辉阳光2,760.907.71%
4REC Solar2,418.386.75%
5协鑫集团2,019.285.64%
合计22,609.6863.15%
2019.12.311隆基股份11,648.3628.41%
2晶澳科技5,227.1312.75%
3昱辉阳光2,760.906.74%
4REC Solar2,717.106.63%
5Vina Solar1,947.944.75%
合计24,301.4359.28%
2018.12.311隆基股份9,077.3824.40%
2晶澳科技7,777.5520.90%
3环晟光伏3,121.108.39%
4协鑫集团2,174.085.84%
5韩华新能源2,144.055.76%
合计24,294.1665.29%
2017.12.311晶澳科技6,376.3224.47%
2阿特斯4,854.0918.63%
3协鑫集团4,785.8218.37%
4韩华新能源1,625.686.24%

1-1-304

项目序号客户名称余额占比
5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95.423.44%
合计18,537.3371.14%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88.5599.24%593.8798.68%597.24100.00%317.28100.00%
1-2年5.260.76%7.941.32%----

1-1-305

合计693.81100.00%601.81100.00%597.24100.00%317.28100.00%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156.7169.70580.2339.44
坏账准备5.625.6010.182.12
账面价值151.0964.10570.0537.32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政府款项-出口退税80.80-405.24-
押金保证金45.6546.79105.8532.11
员工备用金0.540.038.675.20
其他29.7222.8860.462.12
合计156.7169.70580.2339.44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6.71100.00%5.623.59%151.09

1-1-306

合计156.71100.00%5.623.59%151.09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9.70100.00%5.608.04%64.10
合计69.70100.00%5.608.04%64.10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0.23100.00%10.181.75%570.0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580.23100.00%10.181.75%570.05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9.44100.00%2.125.38%37.3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39.44100.00%2.125.38%37.32
项目2020.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80.80--
账龄组合75.915.627.41%
其中:1年以内64.273.215.00%
1-2年5.400.5410.00%

1-1-307

项目2020.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3年6.241.8730.00%
3年以上---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69.705.608.04%
其中:1年以内55.342.775.00%
1-2年11.291.1310.00%
2-3年1.950.5830.00%
3年以上1.121.12100.00%
项目计提 比例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5%150.807.5437.341.86
1-2年10%23.072.311.880.19
2-3年30%1.120.340.220.07
3年以上100%----
合计174.9910.1839.442.12
项目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性质
2020.06.301宜春市国税局80.8051.56%1年以内出口退税
2C?NG TY TNHH FUHUA30.0419.17%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1-1-308

项目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性质
(富华责任有限公司)
3社保公积金24.9315.91%1年以内其他
4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783.05%1年以内其他
5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723.01%1-2年押金保证金
合计145.2892.70%
2019.12.311C?NG TY TNHH FUHUA(富华责任有限公司)29.6542.53%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2社保公积金20.9230.01%1年以内其他
3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726.77%1-2年押金保证金
4宜春市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606.60%1-2年押金保证金
5?i?n l?c Vi?t Yên(越南电力公司)3.615.18%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合计63.5091.09%
2018.12.311宜春市国税局405.2469.84%1年以内出口退税
2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3.947.57%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3CONG TY TNHH FUHUA(富华责任有限公司)29.155.02%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4宜春市财政局20.343.51%1-2年押金保证金
5宜春市鑫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18.333.16%1年以内其他
合计517.0189.10%
2017.12.311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3451.58%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2宜春市金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6.9417.59%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3董笑5.0012.68%1年以内员工备用金
4宜春市恒盛商贸服务有限公司2.005.07%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5江西三龙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082.74%1年以内押金保证金
合计35.3689.66%

1-1-3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10,089.27万元、10,222.58万元、9,354.63万元和8,246.0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97%、12.57%、11.54%和11.40%。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2,675.7131.40%4,076.2142.34%3,294.0931.88%4,759.0346.42%
在产品2,843.3433.36%2,603.6227.05%4,870.3847.15%2,408.7523.50%
发出商品461.025.41%547.955.69%621.976.02%1,081.8110.55%
库存商品2,542.1029.83%2,399.0524.92%1,543.9614.95%2,002.3819.53%
其中:背板1,725.4420.25%1,968.9120.45%1,521.1814.73%1,806.3417.62%
铝塑膜384.644.51%202.392.10%22.780.22%--
防护膜45.330.53%------
POE膜264.923.11%227.752.37%----
组件121.761.43%----196.041.91%
账面余额8,522.18100.00%9,626.83100.00%10,330.40100.00%10,251.97100.00%
存货跌价准备276.09-272.20-107.82-162.70-
存货账面价值8,246.09-9,354.63-10,222.58-10,089.27-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氟膜1,124.862,293.40991.553,557.05
PET477.63742.241,006.87526.18
聚烯烃粒子119.28125.44117.9051.60
铝箔61.4760.5226.6461.68
CPP71.43167.98154.921.61
PA99.98144.29129.97-
胶粘剂409.15216.33463.01312.71
其他311.91326.01403.23248.20
合计2,675.714,076.213,294.094,759.03

1-1-3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期末余额分别为4,759.03万元、3,294.09万元、4,076.19万元和2,675.71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46.42%、31.88%、42.34%和31.40%。2017年末,原材料余额及其占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原材料氟膜需要从国外采购,运输周期较长,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增长态势,为满足预计销售订单需求,公司当年加大了对氟膜的备货所致。随着国产氟膜采购比例的提高,公司对氟膜的备货量有所降低。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单面氟膜背板1,276.051,416.372,342.471,681.20
双面氟膜背板89.35227.361,142.86279.97
BO背板137.22143.64334.71305.31
铝塑膜1,047.08554.02541.21-
防护膜117.4315.65110.08-
M膜175.22246.59357.86142.27
EVA边料粒子0.99-7.40-
胶粘剂--33.79-
合计2,843.342,603.624,870.382,408.75

1-1-311

明细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单面氟膜背板1,177.02799.06812.74995.42
双面氟膜背板256.24604.17321.24488.17
BO背板292.18565.68387.20322.74
合计1,725.441,968.911,521.181,806.34
2020.6.30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2,613.1157.295.322,675.71
在产品2,831.1912.15-2,843.34
库存商品2,522.7319.38-2,542.10
发出商品461.02--461.02
合计8,428.0588.825.328,522.18
2019.12.31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3,976.4899.73-4,076.21
在产品2,603.62--2,603.62
库存商品2,368.91-30.142,399.05
发出商品547.95--547.95
合计9,496.9699.7330.149,626.83
2018.12.31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3,183.16110.94-3,294.09
在产品4,870.38--4,870.38
库存商品1,335.37208.59-1,543.96

1-1-312

发出商品621.97--621.97
合计10,010.88319.53-10,330.40
2017.12.31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4,708.9911.8938.154,759.03
在产品2,408.75--2,408.75
库存商品1,694.68181.16126.542,002.38
发出商品1,081.81--1,081.81
合计9,894.23193.05164.6910,251.97

1-1-31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待抵扣进项税160.2035.79%157.5837.18%795.3775.68%2,179.5280.65%
上市中介机构服务费287.4264.21%266.0462.77%255.6624.32%--
银行理财产品------100.003.70%
预缴企业所得税------410.0315.17%
其他--0.240.06%--12.740.47%
合计447.62100.00%423.86100.00%1,051.03100.00%2,702.2910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1,178.464.57%1,205.324.92%----
固定资产13,781.3853.44%14,257.6258.21%14,362.7583.33%11,434.5875.10%
在建工程806.563.13%145.000.59%622.253.61%508.373.34%
无形资产7,185.9127.87%6,693.0127.33%1,195.066.93%1,241.148.15%
长期待摊费用825.013.20%750.983.07%568.103.30%294.161.93%
递延所得税资产1,413.765.48%1,428.145.83%414.592.41%347.712.28%
其他非流动资产595.302.31%13.250.05%73.130.42%1,400.369.20%
合计25,786.39100.00%24,493.32100.00%17,235.88100.00%15,226.33100.00%

1-1-3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1,041.28991.821,041.281,016.55----
土地使用权212.49186.64212.49188.77----
合计1,253.771,178.461,253.771,205.32----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摊销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1,041.2849.46991.82
土地使用权212.4925.85186.64
合计1,253.7775.311,178.46
类别2020.06.30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6,865.138,322.0752.888,490.18
房屋及建筑物5,405.641,460.68-3,944.96
光伏电站1,232.62166.18-1,066.44
运输工具275.06187.44-87.62
办公设备及其他379.21187.02-192.19
合计24,157.6610,323.3952.8813,781.38
类别2019.12.31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1-315

机器设备16,740.977,542.6252.889,145.47
房屋及建筑物5,151.471,321.31-3,830.16
光伏电站1,130.84139.27-991.57
运输工具274.86177.57-97.29
办公设备及其他358.92165.79-193.13
合计23,657.069,346.5652.8814,257.62
类别2018.12.31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6,289.656,241.97-10,047.67
房屋及建筑物4,202.011,076.60-3,125.41
光伏电站1,130.8485.45-1,045.39
运输工具182.69164.54-18.16
办公设备及其他285.17159.05-126.12
合计22,090.377,727.62-14,362.75
类别2017.12.31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2,833.734,966.86-7,866.87
房屋及建筑物3,748.59867.73-2,880.86
光伏电站556.1146.83-509.28
运输工具199.68156.46-43.22
办公设备及其他255.74121.38-134.36
合计17,593.856,159.26-11,434.58

1-1-316

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明冠新材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
光伏电站年限平均法205.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0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5.00
中来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4.0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10、204.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4.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4.00
乐凯胶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05.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65.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
其它设备年限平均法3-205.00
回天新材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353.00
电站资产年限平均法20-253.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7-83.00
检测设备年限平均法73.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83.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63.00
其他年限平均法7-103.00
福斯特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203-1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203-1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3-1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0
赛伍技术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10.00

1-1-317

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10.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10.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10.00
光伏电站年限平均法20-2510.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0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144.0585.2752.885.90待处置
合计144.0585.2752.885.90
工程名称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停车场光伏工程-107.52--
在安装设备796.2921.00--
AB仓电梯工程-11.52--
零星工程-4.96--
45亩新建用地工程_1-A#、1-B#、仓库基础--622.2553.74
光伏电站工程---454.63
厂房7.67---

1-1-318

工程名称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电频器改造1.17---
PN车间建设工程1.43---
合计806.56145.00622.25508.37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5号涂布线139.9338.87178.80--
6号涂布线139.9338.87178.80--
F7车间构筑工程123.1675.00-198.16-
电容工程3.3458.4661.80--
薄膜车间无尘室-28.2028.20--
铝塑膜生产线-1,702.971,702.97--
光伏电站工程-454.63--454.63
45亩新建用地工程_1-A#、1-B#、仓库基础-53.74--53.74
F9&10仓库地面翻修-50.0650.06--
恒温房工程-31.0731.07--
消防工程-6.056.05--
新背板车间无尘室-481.08481.08--
其他96.4042.9148.0491.27-
合计502.763,061.892,766.86289.43508.37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45亩新建用地工程_1-A#、1-B#、仓库基础53.74568.51--622.25

1-1-319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背板4号车间-1,250.851,250.85--
光伏电站工程454.63120.10574.73--
铝塑膜车间-1,387.311,387.31--
铝塑膜仓库-23.3910.6612.73-
铝塑膜净化车间系统-358.61358.61--
旋转式RTO设备工程-246.89246.89--
二车间恒温房-57.6457.64--
厂区侧瓦装修工程-110.09-110.09-
厂区道路及附属改造工程-109.00109.00--
F8-F9/F9-F10搭建钢结构-17.5617.56--
F10厂房地面改造工程-55.45-55.45-
1号车间整改工程-75.36-75.36-
合计508.374,380.784,013.26253.64622.25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45亩新建用地工程_1-A#、1-B#、仓库基础622.25637.48218.451,041.28-
宿舍卫生间防水系统改造-33.27-33.27-
1250KVA用电增容工程-63.2163.21--
POE仓库地面施工工程-93.6593.65--
POE车间-薄膜生产线-485.75485.75--
越南明冠厂区改造工程-329.4974.44255.04-
388亩地块土方压实及清淤工程-321.10321.10--
停车场光伏工程-107.52--107.52
AB仓电梯工程-11.52--11.52
在安装设备-21.00--21.00
零星工程-4.96--4.96

1-1-320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合计622.252,108.951,256.591,329.59145.00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停车场光伏工程107.52-101.785.74-
电频器改造-1.17--1.17
PN车间建设工程-1.43--1.43
F9车间建设工程-247.71247.71--
在安装设备21.00796.2921.00-796.29
厂房-7.67--7.67
AB仓电梯工程11.5222.4633.98--
零星工程4.962.67-7.64-
合计145.001,079.40404.4713.38806.56
项目2020.06.30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7,485.84392.487,093.36
办公软件129.6237.0792.55
合计7,615.46429.557,185.91
项目2019.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6,906.51318.596,587.92
办公软件129.6224.53105.09

1-1-321

合计7,036.13343.126,693.01
项目2018.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1,395.80209.471,186.33
办公软件17.588.858.73
合计1,413.38218.321,195.06
项目2017.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1,395.80158.331,237.47
办公软件10.697.023.67
合计1,406.49165.351,241.14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装修工程698.1184.62%690.5991.96%498.8287.90%214.1372.79%
绿化工程及零星土建工程126.9015.38%60.398.04%69.2912.10%80.0327.21%
合计825.01100.00%750.98100.00%568.10100.00%294.1610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政府补助2,084.98409.212,488.25501.78----
资产减值准备5,755.53878.166,078.66926.362,763.91414.592,318.10347.71
可弥补亏损505.60126.40------
合计8,346.111,413.768,566.911,428.142,763.91414.592,318.10347.71

1-1-3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47.71万元、414.59万元、1,428.14万元和1,413.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2.41%、5.83%和5.48%。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主要系政府补助、资产减值准备导致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所致。2019年末政府补助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大,主要系当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较高且在当期纳税所致。2019年末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大,主要系对昱辉阳光等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设备款595.30100.00%13.25100.00%--1,283.2091.63%
预付工程款----73.13100.00%117.178.37%
合计595.30100.00%13.25100.00%73.13100.00%1,400.3610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3,444.5782.35%34,503.0784.50%38,985.7787.89%31,270.7383.90%
非流动负债5,025.4417.65%6,329.5215.50%5,373.5612.11%6,000.5616.10%
合计28,470.01100.00%40,832.58100.00%44,359.33100.00%37,271.29100.00%

1-1-323

求减少。2020年6月末负债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购规模下降,使得期末应付账款金额有所降低。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500.001.45%4,224.0910.83%5,314.8917.00%
应付票据5,026.3221.44%6,456.7318.71%8,830.2722.65%3,933.0512.58%
应付账款15,723.5067.07%24,251.6170.29%24,114.3961.85%20,868.1766.73%
预收款项-39.200.11%--31.950.10%
合同负债63.200.27%------
应付职工薪酬299.441.28%559.551.62%486.431.25%389.381.25%
应交税费354.951.51%972.512.82%258.200.66%241.810.77%
其他应付款473.572.02%454.321.32%322.390.83%141.470.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03.616.41%1,269.163.68%750.001.92%350.001.12%
合计23,444.57100.00%34,503.07100.00%38,985.77100.00%31,270.7310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质押借款--500.00100.00%2,744.9664.98%1,507.0328.35%
抵押借款------50.000.94%

1-1-324

质押及保证借款----500.0011.84%500.009.41%
保证借款----979.1323.18%--
信用借款------3,257.8661.30%
合计--500.00100.00%4,224.09100.00%5,314.89100.00%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5,026.326,456.738,830.273,933.05
合计5,026.326,456.738,830.273,933.05

1-1-325

2020年6月末应付账款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购规模下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商品及劳务款15,229.0423,560.5023,472.1020,397.65
设备及工程款494.46691.11642.29470.53
合计15,723.5024,251.6124,114.3920,868.17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增值税52.7488.912.64-
企业所得税116.60636.55141.9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7246.4015.9416.75
城市维护建设税78.7472.0436.30111.57
房产税10.2213.896.896.38
土地使用税58.6758.6619.8319.83
教育费附加8.7230.8915.5647.83
地方教育附加5.8120.5910.3731.89
环境保护税0.750.750.75-
印花税1.973.838.027.57
合计354.95972.51258.20241.81

1-1-326

备等纳税调增金额较大,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长。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41.47万元、322.39万元、454.32万元和473.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5%、0.83%、1.32%和2.0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提成本费用297.10338.22259.77115.33
押金保证金140.1188.3736.4214.97
其他36.3627.7226.1911.17
合计473.57454.32322.39141.47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1,300.0025.87%2,050.0032.39%3,300.0061.41%4,050.0067.49%
递延收益3,725.4474.13%4,279.5267.61%2,073.5638.59%1,950.5632.51%
合计5,025.44100.00%6,329.52100.00%5,373.56100.00%6,000.56100.00%

1-1-327

2,050.00万元和1,30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7.49%、61.41%、

32.39%和25.87%。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950.56万元、2,073.56万元、4,279.52万元和3,725.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政府补助3,725.444,279.522,073.561,950.56
合计3,725.444,279.522,073.561,950.56
序号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与资产/ 收益相关
1“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买”企业发展资金计划政府补助174.78206.55270.09333.63与资产相关
2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补助217.78251.87320.05388.23与资产相关
3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163.33168.33178.33188.33与资产相关
4“宜春市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助57.3472.21101.97131.72与资产相关
5锂电池封装塑膜的研发与应用项目593.33633.33713.33793.33与资产相关
6氟化聚烯烃背板开发项目86.4992.26103.79115.32与资产相关
7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167.40176.70186.00-与资产相关
8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180.00190.00200.00-与资产相关
9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研发项目17.1718.17--与资产相关
160.26175.30--与收益相关
10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开发项目17.1718.17--与资产相关
178.44308.66--与收益相关
11新型1000VBO背板开发项目34.3336.33--与资产相关
277.51466.74--与收益相关
12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胶膜开发项目12.0212.72--与资产相关
81.61136.77--与收益相关
13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开发项目17.0018.00--与资产相关
-37.55--与收益相关

1-1-328

序号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与资产/ 收益相关
14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开发项目17.0018.00--与资产相关
-6.90--与收益相关
15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开发项目85.0090.00--与资产相关
339.34445.22--与收益相关
16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塑膜开发项目127.50135.00--与资产相关
353.56508.20--与收益相关
17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28.4229.97--与资产相关
18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18.3319.33--与资产相关
19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6.887.25--与资产相关
20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应用研究28.50---与资产相关
152.89---与收益相关
21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背板28.50---与资产相关
103.55---与收益相关
合计3,725.444,279.522,073.561,950.5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892.422.742.36
存货周转率(次)2.927.166.666.33

1-1-329

应收账款周转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2.444.543.595.38
乐凯胶片2.717.746.505.99
回天新材1.543.333.353.30
福斯特1.904.083.944.10
赛伍技术0.982.462.622.76
平均值1.924.434.004.31
发行人0.892.422.742.36
存货周转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中来股份1.873.883.845.55
乐凯胶片1.383.524.194.41
回天新材3.015.005.284.94
福斯特2.876.006.147.58
赛伍技术3.647.506.827.83
平均值2.555.185.256.06
发行人2.927.166.666.33

1-1-330

大了对存货周转的管理,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生产设备及优化生产流程,有效地提升了存货周转效率。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3.082.352.092.16
速动比率(倍)2.732.081.82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8.18%37.67%44.82%44.81%
资产负债率(合并)29.02%38.68%45.00%45.1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962.9814,657.2912,905.246,658.77
利息保障倍数(倍)928.1135.3214.5210.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31.130.400.8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70.09-0.020.33

1-1-331

活动现金流良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获取现金能力较好,为公司偿债提供良好的保障;公司资金周转顺畅,信用良好,均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未发生过贷款逾期还款的情况。

3、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中来股份1.151.331.531.97
乐凯胶片5.013.042.872.73
回天新材1.731.622.434.12
福斯特6.987.835.666.85
赛伍技术2.862.031.792.17
平均值3.553.172.863.57
发行人3.082.352.092.16
速动比率(倍)
中来股份0.901.091.281.67
乐凯胶片3.792.292.242.12
回天新材1.511.352.053.41
福斯特6.026.774.786.12
赛伍技术2.601.821.541.90
平均值2.962.662.383.04
发行人2.732.081.821.83
资产负债率(合并)
中来股份52.37%59.27%57.21%57.19%
乐凯胶片16.23%25.01%27.04%27.94%
回天新材37.45%37.51%26.77%16.22%
福斯特15.16%21.38%13.94%11.83%
赛伍技术32.21%41.63%48.12%41.37%
平均值30.68%36.96%34.62%30.91%
发行人29.02%38.68%45.00%45.10%

1-1-332

要靠自身积累和债务融资,致使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偿债及融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2.4113,960.824,897.469,91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1.23-8,472.83-3,157.46-3,691.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57-4,746.35-2,199.19-1,557.9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2.49313.50238.97-603.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10.101,055.14-220.214,058.6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185.809,075.708,020.568,240.7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618.3069,161.1056,304.5543,414.84
收到的税费返还239.682,038.271,566.15750.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73.2121,192.5513,372.617,64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931.1992,391.9371,243.3151,809.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110.1253,087.9345,573.0124,562.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3.434,625.244,243.712,914.7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48.722,755.851,830.973,614.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66.5217,962.0914,698.1710,805.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78.7978,431.1166,345.8541,89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2.4113,960.824,897.469,911.12

1-1-333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618.3069,161.1056,304.5543,414.84
营业收入34,159.1394,574.5286,678.9659,461.8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77.92%73.13%64.96%73.0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净利润4,905.1710,490.518,849.513,721.16
加:资产减值准备-81.513,456.05726.14727.3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05.791,889.821,585.541,289.29
无形资产摊销86.44148.5252.9726.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11.65280.82133.87122.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750.4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2951.733.2546.7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7.58-33.09-76.43875.9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9.35-39.19-18.7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38-1,013.55-66.8752.6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87.90625.53-318.55-5,875.74

1-1-33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420.16-3,126.15-14,785.17-11,362.3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090.281,031.278,831.6320,300.25
其他---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2.4113,960.824,897.469,911.1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1918.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4512.7418.6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100.00

1-1-3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45151.93137.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11.238,510.293,309.393,828.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11.238,510.293,309.393,828.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1.23-8,472.83-3,157.46-3,691.1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20.001,757.705,0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87.261,507.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0.003,744.966,557.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5.555,874.935,185.767,680.4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4.91265.09375.27372.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1026.33383.1261.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3.576,166.355,944.158,11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57-4,746.35-2,199.19-1,557.95
序号项目资金需求量决策程序

1-1-336

1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20,000.0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8,000.0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3,000.0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年产2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建设项目23,945.74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合计54,945.74-

1-1-337

3,309.39万元、8,510.29万元和2,711.23万元。上述投资对于公司提高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及竞争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的相关说明。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20年1-9月审阅情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3-548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9.302019.12.31变化率
资产总额102,218.57105,556.48-3.16%
负债总额29,572.3440,832.58-27.58%
所有者权益72,646.2364,723.9012.24%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化率
营业收入61,116.3368,696.82-11.03%
营业利润9,079.708,659.904.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1.797,509.33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5,966.635,590.646.73%

1-1-338

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8.843,290.36-2.1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96,771.9394,574.522.32%
净利润12,015.5910,490.5114.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5.5910,490.5114.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0.428,109.018.53%

1-1-339

收债权风险防控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司预计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公司上述2020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1-340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2019年1月1日
货币资金112,909,979.79112,909,979.79
应收票据225,872,936.05-33,550,004.12192,322,931.93
应收款项融资33,550,004.1233,550,004.12
应收账款350,226,580.97350,226,580.97
其他应收款5,700,451.415,700,451.41
短期借款42,240,909.7942,240,909.79
应付票据88,302,669.1088,302,669.10
应付账款241,143,906.98241,143,906.98
其他应付款3,223,911.443,223,911.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500,000.007,500,000.00
长期借款33,000,000.0033,000,000.00
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12,909,979.79摊余成本112,909,979.79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25,872,936.05摊余成本192,322,931.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3,550,004.12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350,226,580.97摊余成本350,226,580.97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5,700,451.41摊余成本5,700,451.41
短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42,240,909.79摊余成本42,240,909.79
应付票据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88,302,669.10摊余成本88,302,669.10
应付账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241,143,906.98摊余成本241,143,906.98
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3,223,911.44摊余成本3,223,911.44

1-1-341

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7,500,000.00摊余成本7,500,000.00
长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33,000,000.00摊余成本33,000,000.00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①金融资产
A、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112,909,979.79112,909,979.79
应收票据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225,872,936.05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33,550,004.12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192,322,931.93
应收账款350,226,580.97350,226,580.97
其他应收款5,700,451.415,700,451.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694,709,948.22-33,550,004.12661,159,944.10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33,550,004.12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33,550,00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33,550,004.1233,550,004.12

1-1-342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②金融负债
A、摊余成本
短期借款42,240,909.7942,240,909.79
应付票据88,302,669.1088,302,669.10
应付账款241,143,906.98241,143,906.98
其他应付款3,223,911.443,223,911.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500,000.007,500,000.00
长期借款33,000,000.0033,00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415,411,397.31415,411,397.31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721,056.204,721,056.20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1,865,079.3721,865,079.37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01,828.52101,828.52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392,028.69-392,028.69

1-1-343

合同负债392,028.69392,028.69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2020年1-6月影响数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收入相关的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销售费用-4,280,257.36
营业成本4,280,257.36

1-1-344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2020年一季度2019年一季度变化率
背板:
产能1,905.001,890.000.79%
产量1,271.001,838.00-30.85%
销量1,203.721,614.95-25.46%
铝塑膜:
产能70.0053.2831.38%
产量43.006.00616.67%
销量38.584.11838.19%
项目2020年一季度2019年一季度变化率
营业收入16,815.4023,351.44-27.99%
营业利润2,891.503,370.86-1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5.152,931.52-14.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7.982,211.79-1.98%

1-1-345

产品2020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变化率
背板:
产能3,795.003,780.000.40%
产量2,438.233,574.58-31.79%
销量2,434.073,499.49-30.45%
铝塑膜:
产能183.48106.5672.18%
产量129.6923.00463.87%
销量108.9824.31348.29%
项目2020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变化率
营业收入34,159.1348,254.75-29.21%
营业利润5,644.016,595.64-14.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5.175,543.06-1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5.064,083.82-9.27%

1-1-346

(三)主要客户、供应商停复工情况、订单影响及发货情况

1、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停复工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主要客户停复工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客户主要生产地复工情况
1隆基股份境内复工
2晶澳科技境内复工
3REC Solar境外复工
4Vina Solar境外复工
5LG Electronics境外复工
序号主要供应商主要生产地复工情况
1美国杜邦境外复工
2航天彩虹境内复工
3双星新材境内复工
4四川东材境内复工
5福膜科技境内复工
月份2020年2019年
内销外销合计内销外销合计
1268.3356.49324.83557.29148.95706.24
2121.19166.93288.12227.60123.17350.77
3355.92253.60609.52377.81130.65508.46

1-1-347

4251.6054.80306.40407.88192.22600.11
5258.91104.76363.67459.18232.42691.60
6353.07178.85531.92324.69334.37659.0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率
数量金额(不含税)数量金额(不含税)数量金额(不含税)
背板2,422.6630,246.573,584.8446,024.78-32.42%-34.28%
铝塑膜116.622,072.1727.39461.30325.78%349.20%

1-1-348

毒、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在做好疫情防疫的基础上,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2、关注客户停复工动态,通过各种方式举办线上交流活动,积极与客户沟通,了解其采购需求,及时确定发货时间,以最快速度响应客户要求。

3、关注供应商停复工动态,积极与供应商沟通。截至目前,公司主要供应商已复工复产,公司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后续生产所需。

(六)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根据公司目前客户订单、发货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虽然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产销量、总体营业收入、净利润在2020年一季度以及2020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仅为暂时性影响且影响程度有限,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随着疫情影响逐渐缓解,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预计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货量正在逐步回归正常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公司业务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比保持在70%-80%,且主要客户均不属于主要疫区。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金额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和推迟现象,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库存状况及时调整向供应商的采购量,公司主要供应商履约能力良好,未出现因疫情延期交货的情况。

虽然2020年二季度国外疫情爆发对公司内销及外销业务均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疫情逐渐缓解,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4-6月的内销发货量分别为

251.60万平方米、258.91万平方米和353.07万平方米,外销发货量分别为54.80万平方米、104.76万平方米和178.85万平方米,均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公司发货情况正在逐步回归正常。

总体而言,疫情对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349

2、公司经营环境不会因疫情的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主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长期来看,下游市场需求不会因疫情而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方向。全球光伏发电已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太阳能在解决能源可及性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均有独特优势,将在全球范围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该趋势不会因疫情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对员工返岗隔离、生产、用餐等做出详细规定,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目前公司未发现感染病例。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同时积极与客户、供应商进行沟通,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预计铝塑膜销量增加将一定程度上降低疫情对公司全年业绩的影响

铝塑膜是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对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起着保护作用。软包锂离子电池以其安全性能高、质量轻、厚度薄、能量密度高等优势,在3C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储能设备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公司铝塑膜产品生产工艺的不断提升以及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预计2020年销量能够实现大幅增长,将一定程度上降低疫情对公司全年业绩的影响。

5、疫情仅会短期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预计不会对2020年全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疫情的发生对公司及下游客户短期生产经营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从而短期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但总体上影响程度有限,2020年4-6月公司背板产品内、外销发货量均呈持续增长趋势,发货情况正在逐步回归正常,公司将积极在后续期间予以赶工,保证生产计划按时推进,因此预计疫情不会对2020年全

1-1-350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35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使用安排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 资金 投资额建设期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批复
1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 项目20,000.0020,000.0024个月宜区经发字[2017]112号、宜区经发字[2019]67号、2020-360999-29-03-027445宜环评字 [2017]86号
2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8,000.008,000.0012个月宜区经发字[2017]113号、宜区经发字[2019]68号、2020-360999-29-03-027446宜环评字 [2017]87号
3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3,000.003,000.0036个月宜区经发字[2017]114号、宜区经发字[2019]66号、2020-360999-29-03-027443宜环评字 [2017]89号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1,000.0041,000.00---

1-1-352

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现有业务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和生产进行。公司研发、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具有环境耐候性能好、可靠性强、反射性高,能增加组件功率和延长组件使用寿命等优点,并陆续开发出高反射性能背板、1,500V高系统电压背板等高性能背板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性。公司研发、生产的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采用公司独创的干热复合制备技术工艺,具备耐电解液和阻水性能好,同时兼顾冲深性能和裁切性能的特点,在动力电池用铝塑膜产品领域内探索出了国产化替代的现实路径。本次募集资金通过投向“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等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的扩产、升级以及技术积累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突破公司现有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瓶颈,满足市场日益增加的需求;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在公司现有较低产能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为目的,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协同效应,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具备建设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

公司具有多年的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经验,多年来通过不断加大研发力度,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已具备了太阳能电池背板以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并建立起了高水平专业化研发团队及研发体系。

1-1-353

3、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保证

(1)太阳能电池背板

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1,721GW,到2050年将进一步增加至4,670GW,光伏行业发展潜力较大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于2020年3月发布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预测情况如下: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达到120GW,创历史新高。乐观情形下,预计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5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140GW、155GW、165GW、175GW和200GW。

按照每GW安装量对太阳能电池背板的需求量为530万平方米进行估算同时考虑双面组件对市场影响,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5年对应的太阳能电池背板需求量分别为5.72亿平方米、5.85亿平方米、5.89亿平方米、6.19亿平方米和7.01亿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整体前景良好。

(2)铝塑膜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市场供需状况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发展情况紧密相关。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在以手机、笔记本电脑等3C智能数码产品旺盛需求带动下,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持续增加,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0%。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均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在EV30@30

情形下到2030年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达4,300万辆,累计保有量将达2.5亿辆。同时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我国在2020年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500万辆。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目前公认的最佳动力电池,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无疑将进一步带动锂离子电池需求量的上升。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

EV30 @ 30是世界主要经济组织发起的一项运动,目标设定为在2030年电动汽车销售份额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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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发布的软包电池研究报告,2016年软包电池在3C数码类产品市场渗透率近65%,但近年来传统3C数码类产品消费增速放缓,即使在高渗透率下,相应软包的需求增速也在逐渐放缓。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动力电池需求量持续增加成为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016年软包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市场渗透率近12%。目前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的出台,电池的系统能量密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这说明补贴政策开始向着质量更轻、续航里程更高的软包电池转变,预计未来软包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

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这将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铝塑膜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相关预测,2017-2021年软包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的需求量分别为0.95亿平方米、1.27亿平方米、1.72亿平方米和2.36亿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62017E2018E2019E2020E
动力电池用锂离子电池
1、动力电池用锂离子电池需求量/GWh28.037.551.069.594.9
软包渗透率(%)1215202632
软包电池需求量/GWh3.45.610.218.130.4
3C智能数码产品用锂离子电池
2、3C智能数码产品用锂离子电池需求量/GWh26.027.629.231.032.8
软包渗透率(%)6065717578
软包电池需求量/GWh15.617.920.723.325.6
储能设备用锂离子电池
3、储能设备用锂离子电池需求量/GWh3.85.58.211.516.6
软包渗透率(%)13101418
软包电池需求量/GWh0.00.20.81.63.0
合计
锂离子电池需求总量/GWh57.870.688.4112.0144.3
软包锂离子电池需求量/GWh19.023.731.742.958.9
铝塑膜需求量(百万平米)7695127172236
铝塑膜市场规模(亿元)25.331.339.948.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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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具有销售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基础

(1)太阳能电池背板客户基础好,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企业之一,同时也是太阳能电池背板国产化的推进者和实践者。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凭借产品质量优异、性能稳定以及售后保障到位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获得了包括隆基股份、晶澳科技、REC等主要太阳能组件厂商的认可,并与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GB/T31034-2014)国家标准的制定,使得公司在国内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的影响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综上,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持续发展,依托于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具有消化太阳能电池背板新增产能的市场需求和客户基础。

(2)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市场处于开拓初期,抓住机遇抢占市场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新材料的大力支持以及铝塑膜国产化的市场需求,使得公司持续加大对铝塑膜项目研究的投入。凭借在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多年的复合薄膜生产经验,以及在胶粘剂、薄膜等原材料方面积累的技术基础,公司现已完成铝塑膜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已进行批量生产。产品质量和性能经主流厂商验证,部分性能指标更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已在铝塑膜生产原材料国产化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未来产品国产化率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企业扩大成本领先优势从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本次铝塑膜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较好的时机进入市场,并通过产品优势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5、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发展,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收入持续提高,公司对生产规模、产品线拓展、研发能力等需求也相应增加。现阶段随着产品线逐步丰富、产品技术含量逐步提高,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生产规模继续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等已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公司产品开发、业务拓展等产生了制约。结合公司目前的规模,较难完全依靠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不会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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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公司现阶段的技术水平及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管理能力可有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确定是基于公司当前状况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发挥了研发创新、工艺稳定、质量优异等优势,实现了产销规模的快速增长。

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将通过厂房建设、生产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人员配置等,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与经营规模。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可结合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需求,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产能,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作为软包锂离子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起到保护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的作用。公司利用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积累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以及胶粘剂合成改性技术成功开发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快速实现铝塑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从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项目面向3C智能数码、新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募投项目“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技术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在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铝塑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拓展公司的产业价值链,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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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原有业务和新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现有业务和经营模式。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丰富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与技术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明冠新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扩大公司现有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满足市场需求。项目拟在原有车间基础上扩建2条背板生产线,同时新建背板车间,新建2条背板生产线,新建20,400平方米配套厂房,及配套消防池1个。本项目共计扩建、新建4条背板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万平米。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计划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646.00万元,流动资金4,354.00万元。

本项目规划的产品类型主要有单面氟膜背板、双面氟膜背板以及BO背板三大类,具体产品方案表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年生产规模(万平方米)
1单面氟膜背板2,500
2双面氟膜背板350
3BO背板150
合计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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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超过402.5GW,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18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06GW,再创历史新高。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使得太阳能电池背板等上游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不断通过提升生产效率、扩建生产线等方式扩大产品生产。目前,公司的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下游市场对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需求,公司急需持续扩充产能,进一步拓展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本项目将在原有产能扩大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后,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供应能力将得到有效扩充,能够充分满足现有客户对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的新增需求;同时,公司利用新增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产能,还将持续开发新的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太阳能电池背板产能扩张也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优势地位。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5,646.00万元,流动资金为4,354.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固定资产投资15,646.0078.23%
1工程费用6,484.0032.42%
2设备购置安装费8,417.0042.09%
3预备费745.003.73%
流动资金4,354.0021.77%
项目总投资2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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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原材料、辅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氟膜、PET基膜、胶粘剂等,与公司现有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一致,公司具有成熟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能保障项目所需原材料供给,所需原材料主要从公开市场采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能源是电和燃气,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建设条件。

6、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7年8月4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有效期为两年。2019年7月23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局同意将备案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020年7月15日,因原备案文件已临近有效期末,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并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999-29-03-027445)。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7年10月25日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或由制定单位集中处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8、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42,679.00万元、税后净利润7,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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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0.29%,税后投资回收期5.6年,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二)年产1,000万平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明冠新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提升现有铝塑膜产能,从而满足市场需求。项目拟新建三栋四层砖混框架结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15,000平米,同时扩建3条铝塑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000万平方米铝塑膜产能。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计划投资8,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66.06万元,流动资金为733.94万元。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3C智能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设备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中均明确提及和大力支持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铝塑膜行业的发展。

全球铝塑膜生产企业目前主要集中于日本和韩国,国内锂离子电池厂商生产用铝塑膜主要依赖进口。本项目建设将结合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按照铝塑膜的技术发展方向,在公司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铝塑膜产品,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对国内铝塑膜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都将有较为积极的影响。

本项目将并在原有铝塑膜产能的基础上扩大铝塑膜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将加速实现铝塑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铝塑膜产品的占比,从而使公司在巩固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8,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66.06万元,流动资金为

733.94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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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内容金额(万元)比例
固定资产投资7,266.0690.83%
1建筑安装工程费1,973.5924.67%
2设备购置费5,150.0064.38%
3预备费142.471.78%
流动资金733.949.17%
项目总投资8,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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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单位集中处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8、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12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7,340.00万元、税后净利润2,598.17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35.22%,税后投资回收期3.55年,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三)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明冠新材,拟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人员积累的基础上,规划研发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以及太阳能电池相关其他配套材料等产品,该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实验室装修改造

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实验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实验室6,900平方米,作为对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新产品研究开发使用。

(2)软硬件体系建设

在现有研发、试验设备基础上,新增一定数量的研发设备。

(3)人员建设

在现有研发团队的基础上,计划新聘若干研发人员,以作为对现有产品研发团队人员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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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特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新材料的大力支持,光伏产业以及锂离子电池产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其产销规模逐年增长,光伏组件及锂离子电池封装材料的市场需求因此也逐年增长。

随着行业的发展成长,对封装材料性能需求不断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光伏行业,对光伏背板的高可靠性,稳定性,高阻水性,光学性能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必须在现有成熟产品上开发其他新的功能的产品。在锂离子电池产业,软包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中,对于铝塑膜性能上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在铝塑膜产品在冲深、耐腐蚀性、柔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

公司始终秉承不断创新研发的理念,以技术优势为核心竞争能力、以技术创新为首要发展战略,在行业内已经拥有一定技术优势。在行业技术水平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公司必须不断加大技术投入才能长期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特征,保持持续领先地位。

(2)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增强技术储备与产业转化能力

公司具有多年的复合薄膜生产经验,在胶粘剂、薄膜等原材料开发等方面积累相关核心基础。公司的太阳能电池背板、胶膜以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在相关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反响良好。为了在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中巩固市场地位并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必须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加大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全面、深入地满足市场高阶化需求。

本项目将根据行业前沿技术动态,根据太阳能电池背板、胶膜以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前沿发展动态,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针对“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复合技术”、以及“功能材料分散技术”等涉及光电复合薄膜的相关前沿技术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化深入开发。

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太阳能透明背板”、“高阻水背板”、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材料”、“高端黑色铝塑膜”、“特种胶粘剂”、“电器设备防护材料”、“P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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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体中间膜材料”等储备技术产业化进程,增加公司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

(3)完善研发体系,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下游客户其产品更新频率较高,且客户差异化要求也日益突显,要求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及相应速度,因此建立面向客户需求的研发中心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研发经费用于新产品的技术开发,但现有场地、人员、研发设备、仪器只能满足基本的产品开发,不能满足更进一层次的前瞻性、开拓性的产品开发设计。因此,公司急需搭建高标准的研发平台,配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仪器,引进优秀技术人才来提升研发环境。扩建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既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保持市场优势地位的需要。将有利于公司提升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能力,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质量,从而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创新和持续成长。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872.71万元,流动资金为

127.29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金额(万元)比例
固定资产投资2,872.7195.76%
1建筑工程费915.9530.53%
2设备购置安装费1,668.0055.60%
3其他费用151.965.07%
4预备费136.804.56%
流动资金127.294.24%
项目总投资3,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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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999-29-03-027443)。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7年10月25日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或由制定单位集中处理,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6、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36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9,461.88万元、86,678.96万元和94,574.5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6.1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提升,若不能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一方面,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依靠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实现了营业收入的飞速增长,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对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的投入,扩大生产,因此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强。

另一方面,为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继续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铝塑膜业务的拓展,以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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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综合竞争实力,也将加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加以规范管理。对于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活动与发展规划,合理投入使用,并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4、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1)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财务状况见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承受能力将得到加强,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成果。

(2)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有助于公司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将具有更大的空间和灵活性,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有利推动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计划

1、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在太阳能电池背板领域所形成的技术及市场优势,不断挖掘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发展机会,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及资金于各类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领域,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优势,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力争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一流新型复合膜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

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国际分工调整的历史机遇,坚持“向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提高企业自身价值和员工福利待遇,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的经营理念,谨遵“为解决新能源问题和地球环境问题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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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使命,牢记对顾客、员工、社会及股东的责任,为我国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做出更多贡献。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包括: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以及基于现有膜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1、提升光伏背板产品产能、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

随着环保问题的频频出现,世界各国在加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的同时,也在着力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大力扶持如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的发展,光伏发电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光伏组件产量持续保持世界排名第一的位置,光伏组件大量出货带动了光伏背板产品市场的迅速发展。未来,公司将以光伏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契机,扩大光伏背板产能、完善销售网络,巩固现有合作伙伴并不断开发新的合作伙伴,不断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并充分发挥公司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研发成果,通过积极探索和持续创新,不断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2、加快新产品实现批量生产,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

公司将基于自有技术研发积累和复合膜制备工艺优势,积极开拓锂电池用铝塑膜市场,力争成为铝塑膜国产化的领跑者,为实现铝塑膜国产化做出贡献。目前,公司铝塑膜产品已通过多家大型动力电池、3C智能数码电池厂商的产品测试,随着公司生产线投产以及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公司生产的铝塑膜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电池制造商的认可和使用,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此外,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特种防护膜也已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实现对外销售。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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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在光伏背板、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上的优势地位。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与国内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前瞻性的产品,扩大公司现有高品质、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型复合膜材料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基于现有相关技术,拓展和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结合对基于现有相关技术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研发,公司同时在持续关注市场上其他种类膜材料的技术、工艺及其相关市场的变化情况,争取在膜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取得突破。

(三)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公司从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品牌建设、内部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制定并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公司从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研发能力的建设,完善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目前,公司已建成了1个省级研发中心,拥有设施完善的综合实验室,一个高水平专业化产品研发团队,多名高级职称的研发管理人员,以及大批各具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

此外,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申报专利,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奖,树立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

2、重视人才培养和扩充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的观点,把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工程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扩充,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已建立完善、合理的人才培训机制,以培养技术带头人、管理和技术骨干为重点,形成金字塔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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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人才梯队,并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人才储备和公司的产能扩张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人才发展战略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内部培训,通过实践经验的传承,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并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2)持续引进外部人才。公司与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院所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通过提供实习和高端就业岗位,为公司不断输入高素质人才,在公司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由此带动整个技术团队、营销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素质的提高,保证公司的活力。

公司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公司文化。逐步完善吸纳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的新型用人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加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尤其是对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培养。

3、打造一流行业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

公司品牌营销策略将加快从产品战略到品牌战略的转变。通过企业内部整合和全员培训,使品牌建设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营销的各个环节,品牌建设的理念现已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同。公司将通过直销活动、行业展会、网络宣传、专业杂志、行业技术论坛等形式进行品牌传播,使客户认知企业、认知品牌、认知产品。积极慎重地申报国家和各级政府认可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奖项评比和奖励项目,提高企业和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4、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能力

强化战略管理,建立企业的战略管理体系和防范战略风险的机制,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于2013年改制后根据股份公司的治理要求,逐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投资计划、融资和对外担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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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进行了有效的决议流程,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创造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公司治理制度,继续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保障其履行独立职责的必要条件。同时,公司还将加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充分发挥其协助董事会在公司战略规划、有效监督、高管委任和薪酬绩效方面的作用。提高企业的执行力,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涵盖企业所有运营环节的控制架构,并制订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管层下达的指令能够严格执行。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运营质量。通过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工艺流,实现由粗放式生产方式向精益、敏捷、集约的生产方式转变。塑造特色企业文化,注重以和谐为丰富内涵的优秀企业文化的挖掘、提炼和培育,建设适应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的清晰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使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同和遵循,形成企业的凝聚力和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5、扩大产品产销规模,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1)太阳能电池背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国,拥有庞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基础,加之,近年来我国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快了太阳能电站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太阳能应用市场的发展空间,太阳能电池背板的整体需求情况良好。随着太阳能电池背板国产化的持续推进,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国产太阳能背板生产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背板具有技术含量高、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等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销规模保持较快增长。目前公司背板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太阳能背板领域的行业地位。

(2)铝塑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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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锂电池生产大国,但锂电池用铝塑膜市场因技术原因长期以来被日本DNP印刷、日本昭和电工、栗村化学等少数国外公司所垄断,与我国锂电池生产大国的地位极不匹配,公司利用长期从事复合膜制备工艺所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通过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将生产质量稳定、性能优秀、性价比高的锂电池用铝塑膜,通过锂电池用铝塑膜国产化的竞争优势,打破国外厂商对该产品的垄断,逐步开拓市场,建立公司在铝塑膜市场的品牌形象。

6、维护既有客户关系,加强新客户开发力度

公司始终以“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来保持与客户的沟通,根据客户的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服务。目前,公司作为国产太阳能电池背板的主要生产企业,依托良好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在市场内已与晶澳科技、隆基股份、LG、REC等主流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未来三年,公司还将持续加强市场开发投入,深度挖潜,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将深入挖掘现有客户需求,增强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需求研发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销售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知名度,以开发更多新客户、获得市场份额。

(四)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运用好募集资金

若公司本次能够成功发行上市,这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

2、加快人才培养、引进

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两种途径实现人才的积累。一方面,积极引进高级研发、管理和销售人员,另一方面培养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供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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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制度、提升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流程,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能力和日常管理能力,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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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制度基础。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关于信息披露流程的规定如下:

1、定期报告的披露流程

(1)报告期结束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意见;

(5)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送审与披露事宜,董事会应当授权董事会秘书可以依照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的定期报告进行合理的修订;

(6)信息披露部门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3个工作日以内报备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

2、临时报告的披露流程

(1)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他信息知晓人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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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按规定无需履行审批程序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将临时报告交公司董事长审阅,经董事长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审核登记;

(3)董事长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授权董事会秘书依据临时报告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自行决定在报送交易所之前,是否将临时报告报经其他董事或其他相关人员审阅;

(4)对于按规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在对信息披露文件初稿审核并形成议案后,提请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及时召集董事会或监事会,将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直至股东大会审议;

(5)所有临时报告均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交易所规定的方式报送,同时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6)信息披露部门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3个工作日以内报备临时报告及其相关文件;

(7)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依据交易所意见,进行相关临时报告编制及披露。

(8)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临时公告内容。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叶勇

电话:0795-3666265

传真:0795-7205383

电子邮件:ir@mg-crown.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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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上市前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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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形式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现金流较为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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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在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中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对本章程规定的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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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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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现金流较为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情况如下:

1、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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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仅选举或变更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向不设同意、反对、弃权选项;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表决票中对具体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

(4)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多到少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5)当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当,且其得票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中为最少时,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董事、监事人数超过该次股东大会应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时,股东大会应就上述得票相当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如经再次选举后仍不能确定当选的董事、监事人选的,公司应将该等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机制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机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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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诺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的承诺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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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其他相关股东的承诺

公司股东中泰创投、久丰投资、甘肃金城、青岛静远、中投建华、辽宁联盟、曲水汇鑫、文菁华、周悦、林文伟、吴昊天、徐沙、刁春兰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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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5、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自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1、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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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数量的25%;

(2)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2、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数量的25%;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3、中泰创投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中泰创投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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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减持行为;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各实施主体应当在触发启动条件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时间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事项,并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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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各实施主体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

②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③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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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20%。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入股份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20%。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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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本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本预案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充分地披露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

(2)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有权暂停归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现金分红,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有权扣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总额,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节“五、承诺事项”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及“(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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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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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全部新股。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投资即期回报将被摊薄。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措施: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上市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还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在募集资金管理事项的作用。如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或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公司将提请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发表意见。

(2)加大现有业务发展力度,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加大现有产品的销售力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的市场空间,并合理控制各项成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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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从而努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争取在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之前,努力降低由本次发行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以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更好地回报股东。

(4)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一旦实施将有助于扩大现有产品产能、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其中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效率,加大研发资源的覆盖领域,推动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另外,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每股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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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就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股利分配政策”。

针对前述事项,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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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董事会应在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5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尚未上市,则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则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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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尚未上市,则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则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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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二、发行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3、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之“(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情况”。

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切实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公司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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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对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切实履行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此外,本人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3)主要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主要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中泰创投承诺:

本单位作为明冠新材的主要股东,将切实履行本单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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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单位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单位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此外,本单位不得转让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薪酬及津贴,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④如本人违反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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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主要由框架协议、销售合同及销售订单组成。公司通常会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就交易内容的范围、定价原则、订单形式等一般性条款进行约定,并通过与该等客户签订销售订单的方式,就每次交易的产品型号、产品数量、产品单价、交货时间及地点等具体条款进行约定。对于未签署框架协议的客户,公司通常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就每次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约定。

1、销售框架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名称销售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隆基股份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背板或以具体的采购订单为准2016.10-2017.10; 2017.10-2018.10; 2018.10-2019.10; 2019.5-2020.5; 2020.4-2021.4正在履行
LONGI(KUCHING)SDN.BHD.采购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背板2017.7-2018.7; 2018.8-2019.8; 2019.7-2020.7; 2020.7-2021.7正在履行
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主协议背板2018.1-2019.1; 2019.1-2020.1; 2020.1-2021.1正在履行
2晶澳科技框架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6.3-2017.2; 2017.3-2019.11; 2018.5-2020.9正在履行
3协鑫集团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6.7-2017.3; 2017.4-2017.12; 2018.1月-2018.6; 2018.5-2018.6; 2018.7-2018.12;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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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名称销售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2019.6-2020.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7.4-2017.12; 2018.1-2018.6; 2018.10-2018.12履行完毕
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2018.10-2019.3; 2019.4-2020.3履行完毕
徐州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6.7-2017.3; 2017.4-2017.12履行完毕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6.7-2017.3; 2017.4-2017.12; 2018.1-2018.6; 2018.7-2018.12; 2019.6-2020.3履行完毕
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7.4-2017.12; 2018.1-2018.6; 2018.7-2018.12; 2019.4-2020.3履行完毕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LTD.背板采购框架合同背板2018.6-2018.12履行完毕
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背板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6.7-2017.3; 2017.4-2017.12; 2018.1-2018.6; 2018.7-2018.12; 2019.6-2020.3履行完毕
4阿特斯辅料采购合同背板等光伏组件主辅材2017.1-2017.3; 2017.4-2017.6; 2017.7-2017.9; 2017.10-2017.12; 2018.1-2018.3; 2018.4-2018.6; 2018.6-2018.9; 2018.10-2018.12; 2018.12-2019.3履行完毕
5LG采购主协议背板2018.9-2019.8; 2019.9-2020.8正在履行
6韩华新能源框架采购合同背板2017.11-根据协议条款自动延期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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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名称销售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7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框架合同背板2020.1.1-2020.12.31正在履行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浙江南洋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PET2019.5-2020.5履行完毕
2佛山多能采购框架合同PET2018.5-2019.5履行完毕
3四川东材采购框架合同PET2017.5-2018.5; 2018.5-2019.5履行完毕
4广州兴楠采购框架合同胶粘剂2017.10-2018.9; 2018.10-2019.9; 2019.10-2020.9正在履行
5常州百佳采购框架合同PET2016.4-2017.4; 2017.5-2018.5; 2018.5-2019.5履行完毕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价款(万元)合同签署日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美国杜邦订购合同氟膜1,420.112018.10履行完毕
1,083.212018.10履行完毕
1,068.732018.12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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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价款(万元)合同签署日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054.012019.12履行完毕
1,381.672018.2履行完毕
1,147.392019.8履行完毕
2双星新材供应采购合同PET1,024.002017.9履行完毕
1,323.472019.7履行完毕
1,466.022019.8履行完毕
1,686.242020.1履行完毕
3福膜科技供应采购合同氟膜1,447.202018.12履行完毕
序号授信银行受信人合同名称及编号授信金额(万元)授信期限担保方式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 新材《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银赣宜池第201701号)及其补充协议10,000.002017.11.3-2020.12.31明冠新材提供商业汇票质押担保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明冠 新材《综合授信协议》(NCSXYH2018016)8,571.002019.7.10- 2020.7.9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授信银行认为有必要追加的其他担保方式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明冠 新材《贸易融资综合授信协议》(NCMRYH2018005)2,571.002019.7.10- 2020.7.9本协议为《综合授信协议》(NCSXYH2018016)的从属协议,《综合授信协议》(NCSXYH2018016)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于本协议

1-1-402

2、借款合同

序号贷款方借款方合同名称及编号借款金额 (万元)借款期限担保方式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明冠 新材《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4012017280020)4,500.002017.3.14- 2022.3.14闫洪嘉、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明冠新材以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序号承兑银行申请人合同名称及编号承兑金额 (万元)起止日期担保方式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明冠新材《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NCCDYH2019009)1,369.432020.1.19-2020.12.19明冠新材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新材《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MJZH20200228003161)1,431.502020.2.28-2020.8.28明冠新材提供承兑汇票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新材《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MJZH20200318000948)1,576.072020.3.18-2020.9.18明冠新材提供承兑汇票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序号抵/质押权人抵/质 押人合同名称及编号抵/质押物签署日期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 新材《最高额质押合同》(ZZ2401201900000001)银行承兑汇票2019.6.13
2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明冠 新材《最高额反担保抵押合同》设备2019.7.9
3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明冠 新材《反担保质押合同》存货2019.7.9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明冠新材《最高额抵押合同》(0150800003-2020年袁州(抵)字0006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1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04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4号、赣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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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抵/质押权人抵/质 押人合同名称及编号抵/质押物签署日期
(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5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6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18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320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295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9297号、赣(2016)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8435号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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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计算方法为按照逾期付款天数*1‰计算违约金,并按汇率7.1折合人民币);(2)判令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前述两名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已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20年6月,因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发生票据追索权纠纷,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起诉状》,2019年6月27日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公司背书转让了一张500万元的汇票。因汇票到期后承兑银行拒绝兑付,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汇票出票人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兑付票据款5,000,000元,并以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兑付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利息为44,895元;(2)汇票背书人江苏绿意电力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上述四名被告承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已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

3、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20年6月,因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票据追索权纠纷,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起诉状》,2018年12月26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金额合计为400万元。因汇票到期后承兑银行仅承兑了100万元,剩余300万元拒绝兑付,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汇票出票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兑付票据款3,000,000元,并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兑付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利息为62,594元;(2)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020年10月,公司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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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下达成调解。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6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苏0591民初5610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明冠新材人民币300万元,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40万元,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2)如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间足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及利息(以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20年6月1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原告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1.28万元,被告负担0.78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前述调解书中约定的款项。

4、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2020年6月,因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票据追索权纠纷,公司向张家港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起诉状》,2018年12月28日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背书转让了一张300万元的电子承兑汇票,此后公司将该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航天彩虹。后因该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获兑付,航天彩虹向公司发起了追索,并获得公司线下清偿。据此,公司向张家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出票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因前述承兑汇票被拒付而已清偿后手追索人航天彩虹的3,058,327元,以及前述金额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再追索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利息为15,584元;(2)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020年10月,公司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张家港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根据张家港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苏0582民初6736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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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协议:(1)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前给付原告明冠新材汇票票款300万元;(2)被告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20,696元,由原告明冠新材负担12,848元,由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848元,因该款项原告明冠新材已预交,由两被告于2020年11月6日前直接给付原告。2020年10月28日,公司已收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汇票票款3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0.78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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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闫洪嘉 闫 勇 李涛勇 张 磊 路宝鹏

李安民 彭辅顺 郭华军 罗书章

全体监事:

李成利 刘 丹 谭志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闫洪嘉 李涛勇 张 磊 赖锡安

叶 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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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闫洪嘉

实际控制人:

闫洪嘉 闫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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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赵鸣晓

保荐代表人:

贺 骞 王 琨

总经理:

冯鹤年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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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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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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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方啸中 黄晓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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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华明 晋永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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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汤锦东 黄元助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汤锦东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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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验资人员签名:

金顺兴 张立琰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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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验资人员签名:

李振华 邓华明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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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八)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联系人:叶勇、邹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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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5-3666265传真:0795-7205383

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联系人:贺骞、郭鑫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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