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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内 容页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2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4
2《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6
3《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9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

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请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4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7层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曦先生见证律师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

2.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3. 《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办法,介绍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总监票人、见证律师检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九、复会,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文件是基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制定的战略规划纲要文件。规划纲要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划做出适度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目标

在新的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期,公司将积极转型,突破创新,以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业务双轮驱动,积极布局新业务赛道,构建战略核心产业、战略发展产业和战略孵化产业三大产业梯队;推动数字化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打造核心竞争力,巩固并提升供应链行业第一梯队的优势地位,发展大健康等战略新兴业务,持续创造新价值。

二、战略规划

1.布局“2+X”赛道

以供应链管理和金融服务做为两大核心赛道,同时以投资驱动大健康等战略新兴业务的发展。

2.构建三大产业梯队

围绕愿景目标,构建三大产业梯队,强化战略核心产业,提升战略发展产业,甄选战略孵化产业。

3.强化战略投资能力

围绕主业深化战略投资,加强供应链业务在全产业链深度渗透,确保新业务模式的落地;主业以外,将大健康作为新兴产业发展,择机把握其他行业机会,为产业梯队注入新业务。

三、业务发展目标

(一)供应链管理转型提升

进一步加大供应链管理板块的投入,推动业务模式创新,加强全产业链渗透,持续打造产业链上下游投资运营、大客户管理、一站式服务等核心竞争力,提升现代物流服务能力,巩固并提升在供应链行业第一梯队的优势地位。

通过上下游布局模式革新、数字化技术赋能业务转型等方面积极探索供应链新模式转型。驱动供应链管理业务整体盈利水平提升,积极拓展新品类,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跨周期能力。

1.优化业务品类:以战略为导向,基于各业务品类定位,灵活组合打法,实现品类专

业化、个性化、差异化发展,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品类。2.增强一体化布局:增强上下游一体化布局,拓展增值服务环节,提升对于产业链的渗透,加强业务稳定性。

3.推进国际化:积极贯彻“双循环”国家战略,择机布局海外资源集中地、贸易中心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

4.以科技赋能模式创新: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和培育发展动能的重要方向,积极探索平台化、数字化等新模式创新。

(二)金融服务强化协同

金融服务板块将优化牌照类业务,加强与供应链等主业协同效应强的金融服务业务,内部深挖协同发展机遇与价值,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成为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提供方,增强金融服务板块盈利能力及竞争力。

(三)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

近年国家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开展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行业竞争加剧。同时,考虑到公司从事的供应链、金融、房地产行业均为资金密集型,高速发展需要大额增量资源支持。鉴于前述原因,公司计划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实现地产板块独立发展,同时集中资源专注核心主业的转型升级,拓展战略新兴产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做优做强。

四、战略保障措施

为实现战略愿景和目标,优化支撑体系,拟实施以下战略保障措施:

1.优化组织管控

供应链管理板块以品类推行专业子公司化,金融服务板块对业务进行归类合并,精简层级。

2.重塑投资体系

战略投资以聚焦主业、孵化新兴产业为方向,多借助基金形式,优化投决流程。

3.优化人才建设

建立干部队伍纵向、横向交流轮岗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打造数字引擎

充分发掘广大客户的数据优势,抓住新技术,以数字技术为引擎,强化供应链业务。

5.加强资本运作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通过股权、债权融资工具,提升资本实力;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议案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公司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坚持积极、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本规划具体内容

1. 利润分配的形式与间隔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发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等事宜(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且预计所需资金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小于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确定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所占比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

第四条 本规划的决策、调整与监督机制

1.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预案由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调整亦同。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议案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调整,公司监事林伟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林瑞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林瑞进先生简历

林瑞进,男,中共党员,1976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后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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