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2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5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1,558万股,老股转让39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4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96.2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200.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9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 27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6号文)的核准,公司向冯忠等11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2,91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裴振华等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6,08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4元)募集配套资金,应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773.5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066.39万元,该资金已于2015年12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98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8月,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1651958),招商银行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90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公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园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42000649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状态 | 备注 |
招商银行园区支行 | 512904054810909 | 7,027.00 | 不适用 | 已销户 |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691651958 | 2,969.00 | 不适用 | 已销户 |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615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720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432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561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607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545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344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 701768336 | — | 不适用 | 已销户 | 注* |
中信银行园区支行 8112001014200064924 | 8112001014200064924 | 9,066.39 | 不适用 | 已销户 | |
合 计 | 19,062.39 |
注*: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协定存款账户,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0,133.27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3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累计137.2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70.1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3.7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为了便于项目建成后的管理,201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决议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原在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南、展业路西的公司新建厂房厂址变更为公司总部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2号楼。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及原因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7,027.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67.54万元,比承诺投资额多投入40.54万元。该项目基本按原计划安排使用,与承诺投资额差异较小。
“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2,969.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65.41万元,比承诺投资额少投入1,303.59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所处行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产品应用的快速发展等形势的不断变化,适时调整、优化设备采购与费用投入,有效降低项目支出,形成结余。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9,773.54万元,拟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现金对价4,200.00万元、支付发行重组相关费用707.15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4,866.39万元。扣除发行重组相关费用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净额9,066.39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已支付现金交易对价4,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870.11万元(含利息收入3.72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计划支出与实际基本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143.23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后,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4,143.23 万元。
(五)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入2,969.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65.41万元,剩余资金1,303.59万元。剩余资金占该项目总投入金额比例为43.91%,剩余原因主要是随着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对项目投入进行了优化调整,合理节省了部分开支。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公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与2016年12月26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全部注销,注销日转入公司一般账户金额合计1,400.32万元(含利息收入)。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资金无剩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已于2015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1。
“研发中心项目” 已于2016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并不单独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 通过提高产品研发技术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并不单独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现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累计实现收益占预期收益比重为66.14%,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调整,市场竞争加剧,该项目产品市场需求不及预期。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6 号)的核准,由公司向冯忠、冯志凌、同成创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凌悦投资有限公司、包仲良、郭一鸣、关平、冯晓丹、郑秉权合计发行16,512,91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无锡市宇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寿医疗”)100%股权。
2015年12月3日,宇寿医疗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本公司已持有宇寿医疗100%股权。
(二)购入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宇寿医疗 |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购入的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7,354.07 | 17,930.33 |
负债总额 | 11,853.48 | 3,669.10 |
净资产 | 35,500.59 | 14,261.23 |
是否审计 | 否 | 是 |
(三)生产经营情况
宇寿医疗是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业从事自毁式、安全式注射器、高压注射器等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首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认证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企业。宇寿医疗以自主技术和自有品牌开拓市场,其注射器系列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疫苗用自毁式注射器通过了WHO的PQS认定,安全自毁式注射器获得美国FDA的510K认证。宇寿医疗已与国内、外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及各省各大医院以及实力经销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获得客户的广泛好评,其新型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有较强的市场优势。
(四)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220.88 | 3,969.61 | 3,632.15 | 3,679.12 | 3,416.76 | 3,125.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055.54 | 3,938.45 | 3,504.04 | 3,623.96 | 3,383.86 | 2,757.25 |
(五)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与补偿安排情况
公司2015年度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宇寿医疗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与补偿义务人2015年4月23日签署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2015年5月16日签署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宇寿医疗在盈利承诺期,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50.00万元、3,550.00万元、4,300.00万元。交易各方一致确认,当宇寿医疗在盈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时,(逐年计算年度净利润差额并进行补偿)或者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经测算发生减值的,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或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宇寿医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通过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确认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日批准报出。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062.3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203.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2016年: 6,611.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5年: 7,296.77 | |||||||||
2014年: 5,294.7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 7,027.00 | 7,027.00 | 7,067.54 | 7,027.00 | 7,027.00 | 7,067.54 | 40.54 | 2015年07月31日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中心项目 | 2,969.00 | 2,969.00 | 1,665.41 | 2,969.00 | 2,969.00 | 1,665.41 | -1,303.59 | 2016年09月30日 |
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 9,066.39 | 9,066.39 | 9,070.11 | 9,066.39 | 9,066.39 | 9,070.11 | 3.72 | 不适用 |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062.39 | 19,062.39 | 17,803.06 | 19,062.39 | 19,062.39 | 17,803.06 | -1,259.33 |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00.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00.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0年9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每年税后利润)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月-9月 | ||||
1 | 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 注3 | 1,988.82 | 1048.79 | 1,814.67 | 1,086.82 | 1,287.76 | 6,796.53 | 否 |
注1: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计算方法:募投项目产品营业收入,扣除相关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并按适用税率扣除所得税后计算得出,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该项目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注2: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于2015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累计收益为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收益。该项目2015年度8月-12 月、2016年度实际效益分别为460.46万元、1,098.03万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收益为6,796.53万元。
注3: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目前主要生产无尘擦拭布、保护膜、屏蔽袋,截至2020年9月30止,无尘擦拭布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89.21%,保护膜产品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86.68%,屏蔽袋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1.5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2015年度-2020年9月30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度及以后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度1-9月份 | |||
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不适用 | 2,750.00 | 3,550.00 | 4,300.00 | 不适用 | 3,623.96 | 3,504.04 | 3,938.45 | 15,055.54 | 32,263.10 | 注1 |
注1: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会专字[2016]1496号、会专字[2017]2448号及会专字[2018]3115号)报告:2015年度宇寿医疗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7.25万元,宇寿医疗2015年度盈利预测数已经实现;2016年度宇寿医疗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83.86万元,宇寿医疗2016年度盈利预测数未实现。2017年度宇寿医疗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23.96万元,宇寿医疗2017年度盈利预测数未实现。2018年度及以后无承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