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由董事长戚永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部分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抵押房屋及土地如下:
1、坐落于龙口市东江镇大田周家的不动产,土地证号:龙国用(2009)第0303号,面积156,174平方米,房产证号: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15号,面积28,971.31平方米,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23号,面积34,469.74平方米;
2、坐落于龙口市东江镇焦家村的不动产,土地证号:龙国用(2009)第0302号,面积41,385平方米,房产证号: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16号,面积25,537.03平方米。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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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