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部分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未超出上述授信额度。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权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土地 | 龙国用(2009)第0303号 | 156,174 |
2 | 龙国用(2009)第0302号 | 41,385 | |
合计 | 197,559 | ||
1 | 房屋 | 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15号 | 28,971.31 |
2 | 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23号 | 34,469.74 | |
3 | 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9-00016号 | 25,537.03 |
合计 | 88,978.08 |
截至2020年9月底,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5,292.86万元;经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9,50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90%(以评估值作为计算依据)。本次用于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土地已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述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及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