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27日在扬子宾馆209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马志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1、通过《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通过《关于2002年度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处理的议案》;
3、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25,149,166.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7,712,852.00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092,862,018.82元。按照公司章程,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62,514,916.6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计62,514,916.6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967,832,185.56元。
公司目前正处在一个新的加速发展时期,2003年800万吨/年炼油配套项目改造和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对资本金的需求依然很大。为了顺利推进发展项目并控制财务风险,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2年末未分配利润967,832,185.56元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分配预案须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通过《2003年度生产经营与投资计划》;
6、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