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6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78.3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96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78.3万股,均为普通股。 |
根据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回购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方案用途,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故拟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123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