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27.90万股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8人调整为2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4.40万股调整为627.9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6515万股调整为144.1515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72.0515万股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0月28日
2、授予价格:14.60元/股
3、授予人数:225人
4、授予数量:627.9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 公司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万股) | 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数的比例(%)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李荣 | 副总裁 | 30 | 3.89 | 0.03 |
杨钊 |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 30 | 3.89 | 0.03 |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60 | 7.77 | 0.06 |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23人) | 567.90 | 73.56 | 0.50 | |
预留权益 | 144.1515 | 18.67 | 0.13 | |
合 计 | 772.0515 | 100 | 0.69 |
注:上述部分合计数值计算结果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锁定,该等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次解除限售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次解除限售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三次解除限售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解除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60%。 |
注:本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条件中所指净利润为经审计的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个人考核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公司将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考核,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前提下,才能全额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其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权利,其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
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如下:
分数≥
≥
80 | <80 | |
绩效等级 | 合格 | 不合格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29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11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首次授予的225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91,673,400.00元。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登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0年11月3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更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26,240,241 | 100 | -6,279,000 | 1,119,961,241 | 99.4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6,279,000 | 6,279,000 | 0.56 |
合计 | 1,126,240,241 | 100 | 0 | 1,126,240,241 | 100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的差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27.90万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
28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3.65元/股。据测算,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5,642.14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限制性股票成本(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627.90 | 5,642.14 | 566.06 | 3,112.17 | 1,501.79 | 462.12 |
注:①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②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③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