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受托方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期限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汇利丰”2020年第635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89天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92天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单位大额存单 | 9个月 |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27日,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 2020年12月1日,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慈溪周巷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周巷支行
账号:350678868137
户名: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时间:2020年12月1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以上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因募投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129,6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880,4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58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汇利丰”2020年第635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1.8%或3.0% | - | 189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00 | 1.5%或3.5% | - | 92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 | 5,000 | 2.1% | - | 9个月 | 保本保证收益 | - | -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次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及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本次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635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635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产品代码 | HF206354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认购本金 | 人民币5,000万元 |
本金保证 | 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
产品期限 | 189天 |
认购日期 | 2020年12月1日 |
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 1.8%/年或3.0%/年 |
产品起息日 | 2020年12月4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1年6月11日 |
挂钩标的 | 欧元/美元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之间,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 |
兑付安排 | 结构性存款产品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产品终止日/提前终止日至结构性存款资金返还到账日(不含)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结构性存款资金不计付利息。 |
还本付息 | 本产品到期日后 2 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 |
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 |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 否 |
资金投向 | 本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产品代码 | CSDP/CSDV |
收益类型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认购本金 | 人民币2,000万元 |
本金保证 | 本金及保底收益安全 |
产品期限 | 92天 |
认购日期 | 2020年12月1日 |
保底收益率(年化收益率) | 1.50% |
最高收益率(年化收益率) | 3.50% |
收益起算日 | 2020年12月3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1年3月5日 |
挂钩指标 | 黄金兑美元价格(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黄金兑美元介格的报价。) |
兑付安排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收益并全额返还产品认购本金,相应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 否 |
资金投向 |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
3、中国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产品名称 | 单位人民币九月CD18-3 |
产品编号 | 00319102009C03 |
认购本金 | 人民币5,000万元 |
认购日期 | 2020年12月1日 |
产品期限 | 9个月 |
产品利率 | 2.1%(年化) |
产品起息日 | 2020年12月1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1年9月1日 |
本金及利息计付方式 | 到期还本付息 |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 否 |
(二)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以及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具体措施。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
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 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7,024.73 | 185,562.91 |
负债总额 | 51,830.49 | 45,558.61 |
资产净额 | 185,194.24 | 140,00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03.86 | 30,132.13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87%,公司货币资金为58,842.69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39%。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公司本次购买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系统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审议通过12个月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
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 | - | 5,000 |
2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 | - | 2,000 |
3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 | - | 5,000 |
合计 | 12,000 | - | - | 12,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2,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8.57%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12,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3,000 |
总理财额度 | 15,000 |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