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