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54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公告,2018年,Lumileds公司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你公司、王冬雷和陈刚毅等侵犯了其“商业秘密”。2019年5月,美国法院判决认定Lumileds的商业秘密被挪用,你公司、王冬雷和陈刚毅应承担连带责任,应向原告Lumileds支付6,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34亿元)的赔偿金。2019年11月,你公司依据美国法院2019年5月作出的判决将6,600万美元预计负债通过会计差错更正计入2018年,实现2019年盈利。2020年12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Lumileds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你公司与原告Lumileds等相关当事人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达成和解,你公司支付和解金3,6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4亿元)。经你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若Lumileds诉讼和解,你公司将拨回预计负债3,486.1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29亿元)。我部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1、你公司与Lumileds上述和解协议的最新进展情况,最终达成和解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请做风险提示。
2、你公司转回预计负债的会计确认时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3、你公司屡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存在滥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利润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 12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