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合作海砂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的对手方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因在广业集团任职,为本次关联交易项
目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终止合作海砂项目为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独董意见以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