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0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波兰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波兰投资建厂,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在波兰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新设全资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宁波杭州湾新区一宗工业用地的竞拍,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1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