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附属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新北江”)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共同以现金方式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河南省健康元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丽珠新北江认缴出资4,900.00万元,占比49%,焦作健康元认缴出资5,100.00万元,占比51%。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