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鞍钢东山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马连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791,974,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2.21%;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385,394,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7.89%;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06,580,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92,716,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4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1)总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 |||||||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度)〉及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额度的议案》 | 1,775,862,641 | 100.000% | 0 | 0.000% | 0 | 0.000% | 通过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6,788,158,919 | 99.944% | 3,815,251 | 0.056% | 0 | 0.000% | 通过 |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穆铁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6,772,246,895 | 99.710% | 19,539,275 | 0.288% | 188,000 | 0.003% | 通过 |
如相关占比数据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内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度)〉及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额度的议案》 | 1,369,282,512 | 77.105% | 0 | 0.000% | 0 | 0.000% |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6,384,791,141 | 94.005% | 602,900 | 0.009% | 0 | 0.000% |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穆铁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6,381,312,560 | 93.954% | 4,081,481 | 0.060% | 0 | 0.000% |
(3)外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度)〉及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额度的议案》 | 406,580,129 | 22.895% | 0 | 0.000% | 0 | 0.000% |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403,367,778 | 5.939% | 3,212,351 | 0.047% | 0 | 0.000% |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穆铁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90,934,335 | 5.756% | 15,457,794 | 0.228% | 188,000 | 0.003% |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 | |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度)〉及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额度的议案》 | 524,282,512 | 29.523% | 0 | 0.000% | 0 | 0.000% |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523,679,612 | 7.710% | 602,900 | 0.009% | 0 | 0.000% |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穆铁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520,201,031 | 7.659% | 4,081,481 | 0.060% | 0 | 0.000% |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16,111,529股A股股份,作为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0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额度的公告》,2020年1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股东代表监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原股东代表监事王保军先生和原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大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于今日起生效,王保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吴大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报告生效后,王保军先生和吴大军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和孙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