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二、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汪大联 李姚矿 徐景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