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会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被提名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唐建新先生、余思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崇光、黄国宝、高立平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