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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30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条目

条目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条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一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建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删除此条。
第六章原公司章程“第六章 党委”改为“第五章 党委”,原“第五章 董事会”改为“第六章 董事会”,所涉及的章节条款序号相应变动。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根据《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其他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党委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做出决定。公司党委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

理推荐提名人选;党委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理推荐提名人选;党委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二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二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八条

八条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专责抓好党建工作,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注:因条款删除、增加,原章节条款序号进行相应变动;章程中所引用自身条款名称均按新条款名称相应变更。

二、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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