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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暨复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签署《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自重整投资人获得转增股票登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诺函生效之日满36个月或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10%之日。

2.本次控股股东放弃表决权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宝实、证券代码:000595)于2020年11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020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签署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主要内容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集团”或“承诺方”)持有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595.SZ,简称“上市公司”)398,415,924股股份,承诺方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行使398,415,924股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如下权利,(下称“弃权权利”),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权利: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标的公司股东大会;

(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公司章程规定的涉及弃权股份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在法律法规上或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5)在放弃期限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弃权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此时,本承诺函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股份,该等弃权股份的表决权已自动全部放弃。

2、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上市公司司法重整的重整投资人获得转增股票登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以下任一时点到达之日止(以最早发生之日为准):

(1)本承诺函生效之日满36个月;

(2)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低于10%之日。

3、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承诺方原则上不得将合计超过5%的股份出让给同一主体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如果超过前述比例,后续受让人须保证亦遵守上述承诺,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

4、承诺方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不会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二、本次控股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影响

控股股东放弃表决权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停牌事由及复牌安排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控制权相关的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3日开市起停牌;现就控股股东筹划涉及本公司控制权相关的重大事项已作如上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宝实、证券代码:000595)于2020年11月3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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