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该批复于2011年3月17日印发。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33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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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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