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8月6日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2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洁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现将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问询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目 录
1.关于销售模式 ...... 4
2.关于客户集中度 ...... 21
3.关于毛利率 ...... 57
4.关于营业收入与销售价格 ...... 79
5.关于竞争地位与核心技术 ...... 95
6.关于资质认证 ...... 115
7.关于外销收入与国际贸易摩擦 ...... 125
8.关于应收账款 ...... 151
9.关于采购价格 ...... 159
10.关于供应商 ...... 169
11.关于营业成本 ...... 188
12.关于期间费用 ...... 203
13.关于存货 ...... 225
14.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249
15.关于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 260
16.关于递延收益 ...... 278
17.关于股利分配 ...... 286
18.关于关联交易 ...... 290
19. 关于历史沿革 .................................................................................................... 294
20.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股东间关系 ................................................................ 303
21. 关于相关诉讼进展 ............................................................................................ 309
22. 关于注销的关联方 ............................................................................................ 315
23. 关于不动产 ........................................................................................................ 319
24. 关于第三方回款 ................................................................................................ 324
25. 关于可比公司的选取 ........................................................................................ 325
1.关于销售模式申报材料显示,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采取ODM/OEM的模式为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3M、贝亲等世界知名公司生产湿巾类产品。在ODM/OEM的模式下,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品牌都不在公司掌控下,公司对ODM/OEM的委托方产生一定的依赖,部分ODM/OEM客户存在要求公司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情形。此外,公司自有品牌“喜擦擦”等部分产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来料加工业务。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公司采取ODM、OEM两种模式在采购方式、成本构成、生产流程、产品类型、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差异;各类型产品ODM、OEM模式的销售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
(2)结合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品牌都不在公司掌控下,采购合同中下游客户对采购商的指定情况、相关原材料控制情况、采购及销售价款的结算情况等,补充披露ODM、OEM模式下发行人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选择核算方法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补充披露发行人自有品牌“喜擦擦”销售金额及比例,报告期内是否有除发行人自有品牌之外的业务采取经销模式销售;
(4)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于发行人经营自有品牌的限制性约定,发行人从事自有品牌经营是否违反该等约定,是否存在违约或侵权风险;
(5)补充披露OEM、ODM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的权利义务划分约定及发行人对客户的保密责任,是否存在泄密引起的诉讼风险,并补充风险提示;
(6)补充披露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的业务处理流程、收入确认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采用总额法的,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7)结合前述问题完善发行人与经营模式有关的披露内容。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采取ODM、OEM两种模式在采购方式、成本构成、生产流程、产品类型、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差异;各类型产品ODM、OEM模式的销售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制造商,主要通过ODM/OEM模式为世界知名品牌商生产湿巾类产品,并生产销售少量自主品牌产品。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亦提供来料加工服务。
OEM模式下,公司主要按照客户要求的溶液配方和产品设计规格,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品牌进行销售。
ODM模式下,除了生产制造环节外,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主设计溶液配方或研发新产品。该类ODM模式需要公司拥有一定的设计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对于行业和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
公司采取ODM、OEM两种模式在采购方式、成本构成、生产流程、产品类型、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差异对比主要如下:
项目 | ODM模式 | OEM模式 |
采购方式 | 主要由公司自主筛选优质供应商,询价并通过商务洽谈采购原材料 | 部分OEM客户为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对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指定。公司与该等指定供应商独立约定具体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质量、交期等,并参照对一般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对指定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及管理 |
成本构成 | 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构成。产品研发阶段支出主要通过研发费用归集核算 | 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构成 |
生产流程 | 公司自主开发、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 公司自主开发、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并通过客户验证后实施生产 |
项目 | ODM模式 | OEM模式 |
产品类型 | 主要涉及湿巾与手足膜等产品 | 涉及所有产品类型 |
主要客户 | 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贝咖实业、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等 | 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Nice-Pak Products Inc.等 |
6、各类业务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产品ODM、OEM模式的销售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种类 | ODM | OEM | 自主品牌 |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2020年1-6月婴儿系列湿巾
婴儿系列湿巾 | 10,422.93 | 41.01% | 3,762.40 | 41.72% | 36.10% | 2,882.05 | 11.34% | 1,055.20 | 11.70% | 36.61% | - | - | - | - | -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149.85 | 4.52% | 473.99 | 5.26% | 41.22% | 6,114.37 | 24.06% | 1,684.75 | 18.68% | 27.55% | 4.74 | 0.02% | 0.59 | 0.01% | 12.45%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2,658.17 | 10.46% | 966.84 | 10.72% | 36.37% | 613.12 | 2.41% | 260.56 | 2.89% | 42.50% | - | - | - | - | - |
其他系列湿巾 | 328.39 | 1.29% | 115.22 | 1.28% | 35.09% | 7.86 | 0.03% | 2.51 | 0.03% | 31.93% | 33.95 | 0.13% | 3.87 | 0.04% | 11.40% |
面膜及手足膜 | 1,198.28 | 4.71% | 690.78 | 7.66% | 57.65% | 4.07 | 0.02% | 1.35 | 0.01% | 33.17% | - | - | - | - | - |
产品销售合计 | 15,757.62 | 61.99% | 6,009.23 | 66.64% | 38.14% | 9,621.47 | 37.86% | 3,004.36 | 33.31% | 31.23% | 38.69 | 0.15% | 4.46 | 0.05% | 11.53% |
2019年度婴儿系列湿巾
婴儿系列湿巾 | 10,878.55 | 37.35% | 4,128.80 | 45.80% | 37.95% | 4,063.79 | 13.95% | 806.96 | 8.95% | 19.86% | 1.22 | 0.00% | 0.51 | 0.01% | 41.80%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695.15 | 5.82% | 582.24 | 6.46% | 34.35% | 8,492.61 | 29.16% | 1,784.28 | 19.79% | 21.01% | 27.40 | 0.09% | 4.54 | 0.05% | 16.57% |
产品种类 | ODM | OEM | 自主品牌 |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517.15 | 5.21% | 534.56 | 5.93% | 35.23% | 412.31 | 1.42% | 169.39 | 1.88% | 41.08% | - | - | - | - | - |
其他系列湿巾 | 354.67 | 1.22% | 138.56 | 1.54% | 39.07% | 17.55 | 0.06% | 8.39 | 0.09% | 47.81% | 141.12 | 0.48% | 16.59 | 0.18% | 11.76% |
面膜及手足膜 | 1,491.87 | 5.12% | 831.36 | 9.22% | 55.73% | 33.88 | 0.12% | 9.39 | 0.10% | 27.72% | - | - | - | - | - |
产品销售合计 | 15,937.39 | 54.72% | 6,215.51 | 68.94% | 39.00% | 13,020.13 | 44.70% | 2,778.42 | 30.82% | 21.34% | 169.74 | 0.58% | 21.65 | 0.24% | 12.75% |
2018年度婴儿系列湿巾
婴儿系列湿巾 | 10,926.33 | 38.78% | 3,084.65 | 41.84% | 28.23% | 4,419.01 | 15.68% | 748.16 | 10.15% | 16.93% | 6.68 | 0.02% | 2.52 | 0.03% | 37.72%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259.17 | 4.47% | 457.33 | 6.20% | 36.32% | 7,747.39 | 27.50% | 1,695.53 | 23.00% | 21.89% | 57.49 | 0.20% | 15.36 | 0.21% | 26.72%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219.16 | 4.33% | 291.61 | 3.96% | 23.92% | 956.72 | 3.40% | 347.14 | 4.71% | 36.28% | - | - | - | - | - |
其他系列湿巾 | 208.09 | 0.74% | 58.39 | 0.79% | 28.06% | 26.21 | 0.09% | 4.00 | 0.05% | 15.26% | 209.90 | 0.75% | 42.41 | 0.58% | 20.20% |
面膜及手足膜 | 1,119.16 | 3.97% | 625.2 | 8.48% | 55.86% | 18.83 | 0.07% | -0.05 | 0.00% | -0.27% | - | - | - | - | - |
产品销售合计 | 14,731.92 | 52.29% | 4,517.17 | 61.27% | 30.66% | 13,168.17 | 46.74% | 2,794.79 | 37.91% | 21.22% | 274.07 | 0.97% | 60.30 | 0.82% | 22.00% |
2017年度婴儿系列湿巾
婴儿系列湿巾 | 10,226.05 | 43.50% | 2,638.68 | 45.21% | 25.80% | 3,494.70 | 14.87% | 605.17 | 10.37% | 17.32% | 7.80 | 0.03% | 2.85 | 0.05% | 36.54% |
产品种类 | ODM | OEM | 自主品牌 |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 占比 | 毛利 | 毛利 占比 | 毛利率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465.29 | 6.23% | 523.76 | 8.97% | 35.74% | 4,464.22 | 18.99% | 890.13 | 15.25% | 19.94% | 34.92 | 0.15% | 9.71 | 0.17% | 27.81%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125.71 | 4.79% | 275.65 | 4.72% | 24.49% | 1,827.45 | 7.77% | 705.61 | 12.09% | 38.61% | - | - | - | - | - |
其他系列湿巾 | 224.99 | 0.96% | 51.73 | 0.89% | 22.99% | - | - | - | - | - | 195.01 | 0.83% | 26.00 | 0.45% | 13.33% |
面膜及手足膜 | 65.72 | 0.28% | 20.54 | 0.35% | 31.25% | 375.12 | 1.60% | 86.72 | 1.49% | 23.12% | - | - | - | - | - |
产品销售合计 | 13,107.76 | 55.76% | 3,510.36 | 60.14% | 26.78% | 10,161.49 | 43.23% | 2,287.63 | 39.19% | 22.51% | 237.73 | 1.01% | 38.56 | 0.66% | 16.22% |
报告期各期,OEM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2.51%、21.22%、21.34%和31.23%。其中,OEM产品2020年1-6月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9.8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1)受出口退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外销产品价格较高,毛利率一般高于内销产品。2020年上半年,婴儿系列湿巾OEM产品开拓东南亚、香港、台湾等市场,外销收入1,502.04万元,较上年大幅增长1,478.97万元,外销占比约为52.12%,较上年上升51.55个百分点,使得婴儿系列湿巾OEM产品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16.75个百分点;(2)2020年上半年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OEM产品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可冲散型无纺布采购价格较上年略有下降,以及业务规模扩张形成的规模效应导致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均有所下降,使得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OEM产品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54个百分点。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集中生产资源服务于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利洁时集团等大客户,自主品牌产品销售金额极小,占产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01%、0.97%、0.58%和0.15%。
报告期各期,除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之外,公司ODM产品毛利率一般高于OEM产品,主要系ODM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主设计溶液配方或研发新产品,提升了产品附加值,使得ODM产品毛利相对较高所致。公司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ODM产品毛利率低于OEM产品,主要原因在于:(1)该系列OEM产品主要用于医用护理领域,产品功能性较强,定价较高,ODM产品则主要用于日常抗菌消毒,因此该系列OEM产品毛利率一般高于ODM产品;(2)与该系列ODM产品主要客户Woolworths相比,OEM产品主要客户Nice-Pak ProductsInc.、Human Technologies (Aust)Pty Ltd.、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等采购量相对较小,因此公司对该系列OEM产品报价相对较高,毛利率亦较高。”
二、结合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品牌都不在公司掌控下,采购合同中下游客户对采购商的指定情况、相关原材料控制情况、采购及销售价款的结算情况等,补充披露ODM、OEM模式下发行人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选择核算方法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1、采购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部分OEM客户为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存在要求公司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情形。公司亦可以向客户推荐优质供应商,客户对其进行供应商认证合格后,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公司与指定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订单中独立约定具体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质量、交期等方面的责任范围,并参照对一般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对指定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及管理。实际采购中,公司与指定供应商按照独立采购业务流程进行操作,客户不干预公司与指定供应商的交易过程。
根据采购合同,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进行质检验货,对采购的原材料质量负责。从原材料验收入库时起,公司承担原材料的保管责任,对原材料的损坏或灭失负责,原材料自领用至生产环节,公司对生产加工实施全过程控制,对产生的加工质量问题负责。公司与客户通过商业谈判确定产品价格,该产品价格是包括原材料在内的完整价格,公司因此承担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综上,公司承担了质量、保管、灭失及价格波动等与原材料相关的主要风险,并对原材料实施了全过程控制。
结算方面,公司与相关客户独立核算销售价款,并与相关供应商独立核算采购价款,采购付款与销售收款完全独立,互不影响,不存在将客户的销售款与指定供应商的采购款合并抵冲结算的情形。公司独立承担销售收款的信用风险,独立履行采购货款的支付义务。”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5、各类业务模式的会计核算方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
5、各类业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
公司根据业务实质,将主营业务收入分为产品销售和来料加工两类。在产品销售业务中,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并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独立履行对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公司独立承担生产制造职能,从而使得从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在形态、功能上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商品,处于独立的主要责任人地位。因此,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公司根据是否自有品牌、是否自主研发溶液配方和产品设计等原则,将产品销售业务进一步分为ODM、OEM和自主品牌等三类模式。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公司实质上仅承担加工责任,不构成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因此,公司来料加工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公司各类业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具体如下:
(1)ODM、OEM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
①ODM、OEM模式下公司处于独立的主要责任人地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ODM、OEM模式下的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分别如下:
项目 | ODM模式 | OEM模式 |
主要客户 | 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贝咖实业、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等 | 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Nice-Pak Products Inc.等 |
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指定情况 | 主要由公司自主筛选优质供应商,询价并通过商务洽谈采购原材料 | 部分客户为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对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了指定,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但不干预公司与指定供应商的交易过程。公司与指定供应商按照独立采购业务流程进行操作,并参照对一般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对指定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及管理。 除此之外,由公司自行选择供应商 |
相关原材料控制情况 | 从原材料验收入库时起,公司承担原材料的保管责任,对原材料的损坏或灭失负责,原材料自领用至生产环节,公司对生产加工实施全过程控制,对产生的加工质量问题负责;公司与客户通过商业谈判确定产品价格,该产品价格是包括原材料在内的 | 与ODM客户相同,公司承担了质量、保管、灭失及价格波动等与原材料相关的主要风险,并对原材料实施了全过程控制 |
项目 | ODM模式 | OEM模式 |
完整价格,公司因此承担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采购及销售价款的结算情况
采购及销售价款的结算情况 | 公司与ODM、OEM客户独立结算销售价款、与指定供应商独立结算采购价款;采购付款与销售收款各自独立,互不影响,不存在将客户的销售款与指定供应商的采购款合并抵冲结算的情形 |
会计核算方式 | 总额法 | 总额法 |
综上, ODM、OEM模式下,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商品,且为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因此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③ODM、OEM模式下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32的要求
在ODM、OEM模式下,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分别签订销售与采购合同,以完整产品价格作为销售价款结算的基础;公司在原材料入库后,如发生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损失,均由公司承担,相关的价格风险以及保管和灭失风险已经转移至公司;公司在确定销售价格时,综合考虑原材料、人工、费用及合理的利润率等因素后向客户进行产品报价,经协商一致后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具备对最终产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公司根据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分别与客户及供应商进行结算,公司承担了应从客户收取款项的信用风险;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原料切割、溶液配置、产品包装、质量管理等多道复杂工序将产品从无纺布加工为湿巾,产品从形态上、功能上均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因此,ODM、OEM模式下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32的要求。”
三、补充披露发行人自有品牌“喜擦擦”销售金额及比例,报告期内是否有除发行人自有品牌之外的业务采取经销模式销售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6、自有品牌销售规模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销售规模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喜擦擦”品牌系列湿巾 | 38.69 | 154.67 | 237.88 | 195.01 |
“艾妮”品牌系列湿巾 | - | 15.07 | 36.19 | 42.72 |
自有品牌销售合计 | 38.69 | 169.74 | 274.07 | 237.73 |
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 26,619.73 | 30,610.74 | 31,001.08 | 24,043.90 |
占比(%) | 0.15 | 0.55 | 0.88 | 0.99 |
业务模式 | 对象 | 主要权利 | 主要义务 |
ODM | 公司 | 拥有产品溶液配方的自主设计、原材料自主采购和依约收取货款等权利 | 承担依约排期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根据客户需求开发溶液配方和设计产品、不侵犯客户提供的知识产权等义务 |
客户 | 有权对公司设施、运营系统实地查验;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各类认证、质量体系等文件执行质量审计;审查公司安全、健康和环境标准的实施情况;要求公司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制造等 | 负有遵守合同并按订单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货款等义务 |
OEM | 公司 | 拥有除客户指定原材料以外其他原材料的自主采购和依约收取货款等权利,有权与客户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独立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 | 承担依约排期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不侵犯客户提供的知识产权等义务 |
客户 | 有权对公司设施、运营系统实地查验;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各类认证、质量体系等文件执行质量审计;审查公司安全、健康和环境标准的实施情况;要求公司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制造等 | 负有提供溶液配方和设计产品、遵守合同并按订单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货款等义务 |
产品安全性评估、合规性等要求,进行个性化定制开发,所完成的定制化的完整配方专用于该定制客户的产品,但该定制开发的配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仍属于公司。为预防泄密引起的违约责任及诉讼风险,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外来文件控制程序》《知识产权保密控制程序》《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销售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客户材料及成品报废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争议处理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对客户的知识产权和往来商务函件规范管理,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各部门分工协作,根据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外来文件和商业秘密,具体措施如下: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行政部负责专利、商业秘密等方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外来文件进行分级归档,适时对外来文件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评审和改进;营销部负责客户资料的接收与更新,并对重要文件做好分类保密管理;研发部负责识别、更新项目资料中技术性文件的管理;质量部负责客户往来审核、验证函件的管理;采购部负责原材料、设备等供方信息、进货渠道、竞价策略等信息的保密管理;生产部对ODM/OEM生产的过程中形成的不宜对外公开的文件记录,按知识产权保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人事部负责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信息保密的培训和奖惩;财务部对客户支付货款等形成的会计记录进行分级归档保存。同时,公司与核心研发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有效地防控公司外来文件和商业秘密泄密。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信息泄密而与客户发生纠纷的情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之“(五)信息泄密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
(五)信息泄密风险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公司对客户的发明、创意等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针对该类保密信息,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应保密制度,但仍不能排除公司员工或离职人员因未遵守保密协议约定,或者公司保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导致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形,由此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因泄密引发的
诉讼风险。”
六、补充披露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的业务处理流程、收入确认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采用总额法的,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
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业务处理流程为:公司接受客户加工委托,按照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客户提供的原材料进行产品加工,制成成品后交付客户,并收取加工费等款项。”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中补充披露如下:
“……
5、各类业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
公司各类业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主要如下:
……
(2)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方式
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来料加工业务包括面膜来料加工业务和湿巾来料加工业务。
面膜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所需的无纺布、溶液原料、部分包装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均由客户直接提供。客户对原材料质量负责,并由此承担因原材料质量导致的其他所有责任。公司只需按照客户要求,对客户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完工交付后根据加工数量收取加工费,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该类业务直接核算加工费,并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湿巾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接受客户加工委托,并就委托加工产品所需无纺布、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同步与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所采购原材料与受托加工产品所需原材料在品种和数量上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且约定因客户提供的原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加工后产品出现质量缺陷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因此,上述业务的采购和销售实质上是同时谈判确定、互为前提和条件、旨在实现一项商业目的的一揽子交易,该项业务构成一项来料加工业务。公司在该项业务中承担加工责任,不对原材料质量负责,不构成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综上,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七、结合前述问题完善发行人与经营模式有关的披露内容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研发部门、营销部门、采购部门等部门负责人,了解并核实ODM、OEM业务模式的业务流程和主要特点、主要客户采取的业务模式、以及部分客户指定供应商等事项,分析对比两种业务模式在采购方式、成本构成、生产流程、产品类型、主要客户等各方面的差异情况;
2、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主要客户,核实主要客户采取的ODM/OEM业务模式;
3、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签署的框架协议,核查发行人对于原材料的控制情况;查阅发行人的原始凭证及银行流水,核实发行人采购与销售价款的结算情况;核查发行人ODM、OEM业务模式下采购与销售具体业务流程、对于存货的控制情况、购销的结算情况等事项,分析发行人ODM、OEM模式下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获取并核查发行人自有品牌销售金额与占比变化;核查发行人除自有品
牌以外业务的主要客户框架协议/合同;核实除自有品牌以外的业务是否存在经销模式的情况;
5、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签署的框架协议,核查框架协议中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主要划分、发行人对客户的保密责任以及客户对于发行人经营自有品牌限制性约定情况等;
6、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签署的框架协议,核查了发行人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的具体业务流程,分析发行人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采取ODM、OEM两种模式在采购方式、成本构成、生产流程、产品类型、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差异,各类型产品ODM、OEM模式的销售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等进行了补充披露;
2、ODM、OEM模式下,发行人为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发行人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商品,并且独立承担收款信用风险及付款义务,发行人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发行人仅部分自有品牌产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不存在自有品牌之外的业务采取经销模式销售的情形;
4、发行人与客户之间不存在关于发行人经营自有品牌的限制性约定,发行人从事自有品牌经营不存在违约或侵权风险;
5、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发行人对客户的发明、创意等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因信息泄密而与客户发生纠纷的情形;
6、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发行人从事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发行人仅承担加工义务,发行人按照净额法确认来料加工业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关于客户集中度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69%、89.60%和91.08%。其中,其中发行人向前两大客户Woolworths与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0%。请发行人:
(1)按内销/外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合并口径(并保留明细)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数量、销售对应生产模式(OEM/ODM/来料加工)、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客户集中且集中度越来越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性,按照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38的要求分析并披露发行人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补充披露发行人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及依据;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两大客户Woolworths、金佰利对发行人利润的贡献率占比;
(5)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对强生公司的销售额包括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和Johnson & Johnson Pte. Ltd.的合并数,以上客户包括了内销、外销客户。请补充披露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内销、外销客户,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收付款政策、信用政策等的处理方法;
(6)申报材料显示,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2019年新增前五大客户。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成立时间较短或注册资本较小的客户具体情况,对其销售额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7)补充披露报告期内Nice-Pak Products Inc.不再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
原因及合理性;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发行人采购金额越来越小的原因及合理性;
(8)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如存在,披露退换货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会计处理方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9)补充披露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交易的具体情况、业务实质,对比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定价情况,说明交易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收入确认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采用总额法的,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10)补充披露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及其亲属、员工或前员工是否在发行人主要客户处任职、拥有权益或能够影响客户的采购决策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离职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共同投资、利益输送等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按内销/外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合并口径(并保留明细)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数量、销售对应生产模式(OEM/ODM/来料加工)、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2、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及销售对应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及销售对应生产模式
主要如下:
内销客户 | 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对应的生产模式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系金佰利集团全资子公司。金佰利集团成立于1872年,是全球健康卫生护理领域的领导者,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KMB),其三大核心业务分别为个人健康护理用品、家庭生活用纸和商用消费产品。金佰利集团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生产设施,产品销往超过175个国家和地区,年销售额逾180亿美元 | 双方自2012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好奇”品牌系列湿巾产品采用ODM模式,其余为OEM模式 |
强生公司 | 强生公司成立于1886年,是全球最具综合性、业务分布范围广的医疗健康企业之一,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NJ)。强生公司业务涉及制药、医疗器材及消费品三大领域,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新布仑兹维克市,在全球60个国家地区拥有260多家运营公司,全球员工约14万人。2019财年,强生公司营业收入约为821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强生公司下属的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内销业务往来 | 双方自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强生公司内销产品均为OEM模式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主要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母婴产品和专业的母婴护理指导,其实际控制人李阔控制的上海夕尔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拥有“Babycare”母婴用品品牌,该品牌曾荣获2017年双11天猫母婴用品-王者奖、2018年天猫金婴奖和京东超市-2018最具口碑奖等多个奖项。“Babycare”品牌2019年8月置入贝咖实业 | 双方自2019年开展业务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ODM |
欧莱雅集团 | 欧莱雅集团成立于1907年,是世界著名的化妆品生产厂商,已于泛欧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OREP)。欧莱雅集团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旗下主要化妆品品牌包括兰蔻(Lancome)、乔治阿玛尼(Giorgio Armani)、薇姿(Vichy)、理肤泉(La Roche-Posay)等。2019财年,欧莱雅集团营业收入约为298.7亿欧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欧莱雅集团下属的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千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和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主要为来料加工模式,少量面膜产品为OEM模式 |
3M | 3M创建于1902年,总部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是一家世界知名的多元化科技创新企业,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MMM)。3M业务范围涵盖家庭用品、医疗产品、运输、建筑、教育、电子、通信等各个领域。 截止目前,3M在中国建立了9个生产基地、27个办事处、4个技术中心和1个研发中心,员工近8,000人。 报告期内,公司与3M下属的3M中国有限公司和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 双方自2017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3M 60片清洁”系列湿巾产品采用ODM模式,其余为OEM模式 |
内销客户 | 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对应的生产模式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经营范围包括高档纸及制品、生活用纸、消毒湿巾、纸尿裤等。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隶属于斯米克集团,斯米克集团成立于1989年,业务范围涵盖生活用纸、大健康、教育培训、房地产等五大板块,旗下“洁云”系列生活用纸产品连续16年荣获上海畅销金品大奖及“上海市畅销快速消费品”的称号,拥有较高知名度 | 双方自2016年开展合作 | ODM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母婴产品和专业的母婴护理指导,旗下拥有“爱护”和“幼妙”两大品牌。2018年8月,上市公司康芝药业(证券代码:300086)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 双方自2015年开展合作 | ODM |
上海沁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沁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经营范围包括针纺织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杂货、日用品、家居用品、化工产品等多类产品销售业务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自主品牌直销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39,508.98 | 7,057.76 | 26.45 |
2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27,792.30 | 1,837.05 | 6.89 |
3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27,219.53 | 1,138.15 | 4.27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2,713.26 | 148.84 | 0.56 | |
强生公司内销小计 | 29,932.80 | 1,286.99 | 4.83 |
4 |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面膜、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2,655.87 | 1,069.27 | 4.01 |
欧莱雅集团小计 | 2,655.87 | 1,069.27 | 4.01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5 |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2,268.66 | 240.57 | 0.90 |
3M中国有限公司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079.78 | 78.01 | 0.29 | |
3M小计 | 3,348.45 | 318.58 | 1.19 |
合计 | 203,238.39 | 11,569.65 | 43.37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11,302.86 | 7,091.78 | 23.07 |
2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59,650.79 | 3,135.92 | 10.20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12,167.62 | 655.06 | 2.13 | |
强生公司内销小计 | 71,818.41 | 3,790.98 | 12.33 |
3 |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面膜、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4,220.74 | 1,570.26 | 5.11 |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 | - | 0.55 | 0.00 | |
欧莱雅集团小计 | 4,220.74 | 1,570.81 | 5.11 |
4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0,003.52 | 742.61 | 2.42 |
5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4,132.18 | 253.22 | 0.82 |
合计 | 201,477.71 | 13,449.40 | 43.75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03,103.91 | 6,965.47 | 22.32 |
2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69,182.91 | 3,446.02 | 11.04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16,615.74 | 956.06 | 3.06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强生公司内销小计 | 85,798.66 | 4,402.08 | 14.11 |
3 | 广州千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 | 3,849.58 | 1,502.64 | 4.82 |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面膜、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4,212.90 | 1,494.14 | 4.79 | |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 | - | 9.83 | 0.03 | |
欧莱雅集团小计 | 8,062.48 | 3,006.61 | 9.64 |
4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31,473.37 | 1,162.15 | 3.72 |
5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8,141.28 | 487.34 | 1.56 |
合计 | 236,579.70 | 16,023.65 | 51.35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68,300.63 | 4,461.82 | 18.36 |
2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50,281.63 | 2,504.03 | 10.30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16,982.27 | 943.12 | 3.88 | |
强生公司内销小计 | 67,263.90 | 3,447.15 | 14.18 |
3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35,012.73 | 1,382.83 | 5.69 |
4 | 广州千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面膜 | 1,710.26 | 984.52 | 4.05 |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 来料加工 | - | 6.50 | 0.03 | |
欧莱雅集团小计 | 1,710.26 | 991.02 | 4.08 |
5 | 上海沁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1,409.39 | 178.48 | 0.73 |
合计 | 173,696.92 | 10,461.30 | 43.04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合作历史、交易背景及销售对应生产模式主要如下:
外销客户 | 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交易背景 | 销售对应的生产模式 |
Woolworths | Woolworths成立于1924年,是一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拥有超过3,600家门店的连锁超市集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大的网上超市,全球第15大连锁超市。Woolworths已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WOW),业务范围包括日用百货、食品超市、酒类超市、装潢建材超市、加油站和旅馆等多种零售业务。2019财年,Woolworths营业收入约为600亿澳元 | 双方自200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Woolworths旗下Azure、Dymples、Little One's、Select、Strike、Woolworths、Voeu等品牌湿巾和Voeu品牌面膜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DM |
强生公司 | 强生公司成立于1886年,是全球最具综合性、业务分布范围广的医疗健康企业之一,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NJ)。强生公司业务涉及制药、医疗器材及消费品三大领域。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新布仑兹维克市,在全球60个国家地区拥有260多家运营公司,全球员工约14万人。2019财年,强生公司营业收入约为821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强生公司下属的Johnson & Johnson Pte. Ltd.和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发生外销业务往来 | 双方自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强生、露得清、艾维诺等品牌湿巾和手足膜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手足膜类产品采用ODM模式,其余为OEM模式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位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主营业务为个人护理用品的销售等,旗下HiCare品牌是澳大利亚知名个人护理品牌 | 双方于200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HiCare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EM |
T.J. Morris Ltd. | T.J. Morris Ltd.成立于1980年,注册地位于英国利物浦,是一家英国连锁超市,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办公文具、灯具灯饰、家用纺织品、礼品、厨具用品、日常卫生用品、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及玩具等 | 双方于200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TJM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DM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系利洁时集团下属子公司。利洁时集团成立于1823年,是一家生产各种快速消费品而著称的全球性企业,在全球60多个国家设有办公室或工厂,旗下知名品牌包括滴露(Dettol)、美赞臣(Enfamil)、杜蕾斯(Durex)、亮碟(Finish)等,产品远销全球近200多个国家。该公司已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RB)。2019财年,利洁时集团营业收入约为128.46亿英镑 | 双方于2020年开展合作 | 因Lysol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EM |
e.l.f. | e.l.f. Cosmetics, Inc.成立于2004年,是一个 | 双方自 | 因e.l.f.等品 | ODM |
外销客户 | 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交易背景 | 销售对应的生产模式 |
Cosmetics, Inc. | 产品多样化、时尚个性的美国美妆公司,并以其亲民的定价、齐全的品类和快速的产品迭代,成为美国知名的化妆品公司之一。该公司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ELF)。2019财年,e.l.f. Cosmetics, Inc.营业收入约为2.8亿美元 | 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Nice-Pak Products Inc. | Nice-Pak Products Inc.成立于1955年,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奥兰治堡,系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湿巾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知名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可冲散系列湿巾、婴幼儿系列湿巾、家用系列湿巾及个人护理系列湿巾等,其主要客户包括Walmart(沃尔玛)、Target(塔吉特)等大型连锁超市以及CVS Pharmacy连锁药店等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CVS、Staples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EM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是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PTY Ltd.的香港子公司。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PTY Ltd.成立于1928年,注册地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主营业务为个人健康护理、家居日常用品的销售等,旗下Swisspers品牌是澳大利亚知名个人护理品牌 | 双方于2004年开展合作 | 因Swisspers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DM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Woolworths Group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面膜、其他系列湿巾 | 155,152.90 | 9,353.30 | 35.06 |
Wow-General Distributor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9,725.73 | 577.14 | 2.16 | |
Woolworths小计 | 164,878.63 | 9,930.44 | 37.22 |
2 | Johnson & Johnson Pte. Lt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手足膜 | 31,662.00 | 2,971.78 | 11.14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143.56 | 715.22 | 2.68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强生公司外销小计 | 31,805.56 | 3,687.00 | 13.82 |
3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婴儿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2,040.70 | 213.66 | 0.80 |
4 | T.J. Morris Ltd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2,804.16 | 198.48 | 0.74 |
5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2,161.25 | 180.26 | 0.68 |
合计 | 203,690.30 | 14,209.84 | 53.26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Woolworths Group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191,046.84 | 11,136.25 | 36.23 |
Wow-General Distributor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13,336.56 | 752.04 | 2.45 | |
Woolworths小计 | 204,383.40 | 11,888.29 | 38.67 |
2 | Johnson & Johnson Pte. Ltd.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手足膜 | 8,857.35 | 1,940.10 | 6.31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199.65 | 973.22 | 3.17 | |
强生公司外销小计 | 9,056.99 | 2,913.32 | 9.48 |
3 | e.l.f. Cosmetics,Inc.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889.21 | 296.36 | 0.96 |
4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1,577.03 | 239.27 | 0.78 |
5 | T.J. Morris Ltd.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3,213.02 | 222.35 | 0.72 |
合计 | 220,119.66 | 15,559.59 | 50.61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Woolworths Group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面膜 | 111,610.00 | 6,546.69 | 20.98 |
Woolworth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61,120.17 | 3,364.65 | 10.78 | |
Wow-General Distributor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2,636.57 | 696.55 | 2.23 | |
Food Company HK Procurement Pty. Ltd. | 婴儿系列湿巾 | - | 0.08 | 0.00 | |
Woolworths小计 | 185,366.73 | 10,607.97 | 34.00 |
2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226.19 | 1,116.05 | 3.58 |
Johnson & Johnson Pte. Ltd.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4,573.89 | 697.67 | 2.24 | |
强生公司外销小计 | 4,800.08 | 1,813.72 | 5.81 |
3 | Nice-Pak Products Inc.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8,661.05 | 729.70 | 2.34 |
4 | e.l.f. Cosmetics,Inc.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869.77 | 298.28 | 0.96 |
5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2,130.44 | 263.25 | 0.84 |
合计 | 202,828.08 | 13,712.92 | 43.95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1 | Food Company HK Procurement Pty. Lt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59,308.94 | 3,602.14 | 14.82 |
Woolworth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61,960.48 | 3,516.67 | 14.47 | |
Woolworths (H.K.) Sale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31,079.30 | 1,844.30 | 7.59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数量 (万片)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 占比(%) |
Big W HK Procurement Pty. Lt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3,364.88 | 772.48 | 3.18 |
Wow-General Distributors Limited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830.26 | 46.05 | 0.18 |
Woolworths小计 | 166,543.85 | 9,781.64 | 40.23 |
2 | Nice-Pak Products Inc.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5,944.68 | 1,700.53 | 7.00 |
3 | e.l.f. Cosmetics,Inc.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2,656.66 | 419.22 | 1.72 |
4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805.88 | 270.77 | 1.11 |
5 | T.J. Morris Ltd.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3,140.74 | 221.20 | 0.91 |
合计 | 190,091.81 | 12,393.36 | 50.98 |
内销/ 外销 | 主要客户 | 2020年1-6月排名 | 2019年度 排名 | 2018年度 排名 | 2017年度 排名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内销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 | 1 | 1 | 1 | 自2012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2 | 4 | - | - | 自2019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强生公司内销子公司 | 3 | 2 | 2 | 2 | 自2016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欧莱雅集团 | 4 | 3 | 3 | 4 | 自2013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3M | 5 | 7 | 10 | 15 | 报告期内,该客户旗下3M品牌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市场需求增加,销售金额逐年增长,内销排名相应上升 |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 | - | 5 | 5 | 6 | 2020年上半年,因该客户回款周期较长,公司停止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 |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 | 6 | 4 | 3 | 因公司产能有限,为承接新客户订单,公司自2019年起逐步减少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 |
内销/ 外销 | 主要客户 | 2020年1-6月排名 | 2019年度 排名 | 2018年度 排名 | 2017年度 排名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上海沁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 | 8 | 6 | 5 | 向该客户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金额较小,公司其他客户销售金额增长,使得该客户内销排名逐年下降 |
外销 | Woolworths | 1 | 1 | 1 | 1 | 自2009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强生公司外销子公司 | 2 | 2 | 2 | - | 自2017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3 | 4 | 5 | 6 | 该客户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定,外销排名波动主要系其他客户销售金额波动所致 | |
T.J. Morris Ltd. | 4 | 5 | 6 | 5 | 该客户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定,外销排名波动主要系其他客户销售金额波动所致 |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5 | - | - | - | 该客户系公司2020年新开发客户,主要采购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
e.l.f. Cosmetics, Inc. | 6 | 3 | 4 | 3 | 该客户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定,但受新冠疫情影响,该客户2020年上半年向公司采购卸妆湿巾的订单大福减少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11 | 8 | 3 | 2 | 因该客户订单生产切换频繁,生产效率不高,自2018年起,公司逐步减少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 |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 | - | - | - | 4 | 因该客户订单生产切换频繁,生产效率不高,自2018年起,公司停止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 |
内外销汇总 | Woolworths | 1 | 1 | 1 | 1 | 自2009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 | 2 | 2 | 2 | 自2012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强生公司 | 3 | 3 | 3 | 3 | 自2016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欧莱雅集团 | 5 | 4 | 4 | 6 | 自2013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4 | 5 | - | - | 自2019年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 |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 | 8 | 5 | 5 | 因公司产能有限,为承接新客户订单,公司自2019年起逐步减少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 |
内销/ 外销 | 主要客户 | 2020年1-6月排名 | 2019年度 排名 | 2018年度 排名 | 2017年度 排名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Nice-Pak Products Inc. | 14 | 10 | 6 | 4 | 因该客户订单生产切换频繁,生产效率不高,自2018年起,公司逐步减少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 |
知名企业全球市场资源,将公司产品销售至全球市场,由此导致客户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品种及数量逐年增加,销售规模逐年增长。公司逐步发展成为该等主要客户的全球供应商,使得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逐年上升。
③世界知名企业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对产品质量、性能、稳定性的重视程度超过价格,并且需要较长时间的供应商考核,一经确定,轻易不愿更换。因此,公司一旦进入该类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将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Woolworths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0.68%、
34.21%、38.84%和37.30%,毛利贡献占比分别为45.01%、32.54%、46.52%和41.92%,收入及毛利贡献占比均低于50%,因此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38中“来自单一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过50%以上的,表明发行人对该单一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2)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行业普遍性,且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均为日用消费品,下游湿巾市场主要包括全球知名日用消费品品牌运营商以及大型超市零售商等。在全球湿巾市场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诸如强生公司旗下的“强生婴儿”、金佰利集团旗下的“好奇”和“舒洁”、宝洁公司旗下的“帮宝适”、利洁时集团旗下的“Lysol”、Gama HealthcareLtd.旗下的“Clinell”等受消费者认可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产品销量较大。此外,以沃尔玛、家乐福、Woolworths等为代表的大型超市零售商自有品牌湿巾凭借其价廉物美的特点,在北美、欧洲、大洋洲等区域性市场中亦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销量。
公司主要客户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利洁时集团等均属于国际知名品牌商或大型超市零售商,该类客户业务范围较广,产品较为畅销,采购需求量较大,导致公司对上述客户的销售金额和占比均较高。因此,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主要是其下游行业主要客户经营特点所导致的,具有合理性。
由于湿巾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目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国内A股市场上暂无以湿巾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维尼健康主营业务与公司完全相同,并公开披露了报告期各期湿巾业务前五
大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倍加洁公开披露了2017年湿巾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其他可比公司均未单独披露湿巾业务的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因此不具有可比性。公司与维尼健康和倍加洁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维尼健康 | 96.73% | 94.65% | 96.17% | 94.88% |
倍加洁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76.13% |
发行人 | 93.21% | 91.08% | 89.60% | 85.69% |
主要公司名称 | 基本情况 |
Woolworths | Woolworths成立于1924年,是一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拥有超过3,600家门店的连锁超市集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大的网上超市,全球第15大连锁超市。Woolworths已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WOW),业务范围包括日用百货、食品超市、酒类超市、装潢建材超市、加油站和旅馆等多种零售业务。2019财年,Woolworths营业收入约为600亿澳元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系金佰利集团全资子公司。金佰利集团成立于1872年,是全球健康卫生护理领域的领导者,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KMB),其三大核心业务分别为个人健康护理用品、家庭生活用纸和商用消费产品。金佰利集团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生产设施,产品销往超过175个国家和地区,年销售额逾180亿美元 |
主要公司名称 | 基本情况 |
强生公司 | 强生公司成立于1886年,是全球最具综合性、业务分布范围广的医疗健康企业之一,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NJ)。强生公司业务涉及制药、医疗器材及消费品三大领域。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新布仑兹维克市,在全球60个国家地区拥有260多家运营公司,全球员工约14万人。2019财年,强生公司营业收入约为821亿美元 |
欧莱雅 集团 | 欧莱雅集团成立于1907年,是世界著名的化妆品生产厂商、已于泛欧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OREP)。欧莱雅集团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旗下主要化妆品品牌包括兰蔻(Lancome)、乔治阿玛尼(Giorgio Armani)、薇姿(Vichy)、理肤泉(La Roche-Posay)等。2019财年,欧莱雅集团营业收入约为298.7亿欧元 |
主要客户 | 合作历史 | 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 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 相关交易 定价原则 | 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
Woolworths | 通过交易会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双方自200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已取得该等认证 | 业务稳定且可持续 | 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发行人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员薪酬、生产工艺复杂程度、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后向客户提出报价,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最终售价 | 定价公允合理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双方自2012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强生公司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双方自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欧莱雅集团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 |
主要客户 | 合作历史 | 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 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 相关交易 定价原则 | 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
作,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世界知名企业,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其选择ODM/OEM供应商的标准较高。公司主要客户筛选ODM/OEM供应商的标准主要为:
供应商是否具备生产资质的法律风险评估;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风险评估;供应商是否建立环境、健康、安全等运行体系等。根据上述筛选标准,公司主要客户均是从法律风险评估、产品风险评估、环境、健康和安全体系、生产研发能力、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客户审核,公司方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由于上述供应商筛选标准较高且审核流程复杂,通常只有资质完备、产品开发能力强、生产规模大的湿巾生产商才能符合客户的供应商筛选标准。
公司在通过客户合格供应商审核并正式合作后,客户为确保公司能够持续稳定为其生产产品,会定期对公司产品质量被投诉情况、交货及时性和准确率、产能、产品开发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及评估。同时,客户还会按照合格供应商标准对公司生产管理提出改进建议,进而推进合作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工艺、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成功通过核心优质客户对于技术工艺、质量保证、劳工环境、管理制度等各方面资质的综合评估与考量,进入众多世界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与其形成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对产品质量、性能、稳定性的重视程度超过价格,并且需要较长时间的供应商考核,一经确定,轻易不愿更换。因此,公司一旦进入该类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将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与该类客户的合作时间较长,其中与第一大客户Woolworths合作时间长达11年。公司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研发能力等均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随着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公司与该类客户合作范围持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销售数量及金额保持增长趋势,与该类客户之间的业务稳定且具有可持续性。
(5)公司与重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不会影响独立性,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全球化跨国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完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客户覆盖区域包括亚洲、大洋洲、美洲、欧洲等全球主要地区,服务对象包括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客户总家数超过40家,报告期内新开发知名客户包括强生公司外销子公司、贝咖实业、利洁时集团等。公司凭借二十多年深耕湿巾行业积累的良好口碑与客户广泛认可,主动联系并开发新客户,具备独立面对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综上,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大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具有行业普遍性,且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公司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公司与重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不会影响独立性,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三、补充披露发行人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及依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获取方式、认证情况、定价原则及合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获取方式、认证情况、定价原则及合作情况主要如下:
主要客户 | 获取客户主要方式 | 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 | 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 | 相关交易 定价原则 | 合作情况 |
Woolworths | 通过交易会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已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 | 已取得该等认证 | 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发行人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员薪酬、生产工艺复杂程度、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后向客户提出报价,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最终售价 | 双方自200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双方自2012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强生公司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双方自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贝咖实业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双方自201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欧莱雅集团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通过交易会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主动拜访客户建立初步联系,通过客户综合评审后确立业务关系 | 双方自2015年开展合作 |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两大客户Woolworths、金佰利对发行人利润的贡献率占比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3、报告期内前两大客户Woolworths、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利润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前两大客户Woolworths与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对公司利润贡献主要情况如下: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万元) | 毛利 (万元) | 利润贡献占比(%) | 毛利率(%) |
2020年1-6月 | Woolworths | 9,930.44 | 4,151.64 | 41.92 | 41.8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7,057.76 | 1,957.91 | 19.77 | 27.74 | |
小计 | 16,988.20 | 6,109.55 | 61.69 | 35.96 |
2019年 | Woolworths | 11,888.29 | 4,716.82 | 46.52 | 39.68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7,091.78 | 1,431.82 | 14.12 | 20.19 | |
小计 | 18,980.07 | 6,148.64 | 60.64 | 32.40 |
2018年 | Woolworths | 10,607.97 | 3,165.77 | 32.54 | 29.84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6,965.47 | 1,482.55 | 15.24 | 21.28 | |
小计 | 17,573.44 | 4,648.32 | 47.79 | 26.45 |
2017年 | Woolworths | 9,781.64 | 2,820.20 | 45.01 | 28.83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4,461.82 | 886.67 | 14.15 | 19.87 | |
小计 | 14,243.46 | 3,706.87 | 59.17 | 26.03 |
和Johnson & Johnson Pte. Ltd.的合并数,以上客户包括了内销、外销客户。请补充披露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内销、外销客户,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收付款政策、信用政策等的处理方法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5、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内销、外销客户的收入确认政策、收付款政策、信用政策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中,仅强生公司存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同时存在内销、外销业务的情况。
强生公司下属内销、外销客户适用不同的收付款政策和信用政策,分别按照内销、外销不同模式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 客户名称 | 收入确认政策 | 收付款政策 | 信用 政策 |
内销业务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公司产品发出并由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 公司按协议/订单约定方式执行结算和收款。客户签收公司产品后,双方进行对账确认并开具发票,开票后90天内客户付款 | 开票90天付款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外销业务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公司办妥货物出库手续,产品获得海关核准放行、报关出口时确认收入 | 公司按协议/订单约定方式执行结算和收款。公司出口产品获得海关核准放行、完成报关出口后,向客户开具发票,出港后90天内客户付款 | 出港90天付款 |
Johnson & Johnson Pte. Ltd. |
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中除贝咖实业成立时间较短之外,不存在其他成立时间较短或注册资本较小的客户。报告期内,贝咖实业系发行人2019年新增前五大客户。贝咖实业于2019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2,150.5376万元,其实际控制人李阔为上海夕尔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Babycare”母婴用品品牌于2016年注册成功。经过多年经营,上海夕尔实业有限公司旗下Babycare产品主要涵盖婴儿腰凳、背带、童车、婴儿木床、玩具、湿巾等多个系列。Babycare系列母婴产品是国内知名电商品牌,该品牌曾荣获2017年双11天猫母婴用品-王者奖、2018年天猫金婴奖和京东超市-2018最具口碑奖等多个奖项。因此,为满足Babycare品牌业务扩张需求,同时基于杭州市政府政策优惠以及电商人才集中等因素的考虑,李阔于2019年8月在杭州市注册成立贝咖实业,并通过业务整合,将Babycare母婴用品品牌置入贝咖实业中。
2019年,发行人主动与贝咖实业建立联系,经过多项检验和认证后,成为贝咖实业的合格供应商,并为其生产Babycare品牌湿巾。凭借技术研发、质量控制、产品种类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发行人能够在缩短新产品的研发周期的同时,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满足贝咖实业对产品种类和质量的要求。双方业务合作持续且稳定。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贝咖实业向发行人采购产品金额分别为742.61万元和1,837.05万元,约占贝咖实业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和15%。”
七、补充披露报告期内Nice-Pak Products Inc.不再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发行人采购金额越来越小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之“2、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之“(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Nice-Pak Products Inc.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00.53万元、729.70万元、97.02万元和11.27万元,该客户销售收入逐年减少,不再是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原因如下:
(1)Nice-Pak Products Inc.主要将其自身承接的OEM/ODM订单,告知并经其客户同意后转交给公司进行OEM生产,其订单量取决于下游最终客户需求,因此存在波动;
(2)该类OEM业务涉及数款湿巾产品,品种规格较多,单次订货量少,导致生产切换频繁,生产计划和管理沟通较为繁琐。此外,由于该客户零散订单涉及多个品种规格,产品生产涉及多条生产线,因此会影响其他订单连续生产形成的规模优势;
(3)该类OEM业务主要原材料无纺布应客户要求自海外进口,需达到最小订购量,但由于该客户单次订货量少,使得库存结余原材料较多,占用公司运营资金。此外,进口原材料到货周期较长,影响订单交期。
综上,公司综合评估Nice-Pak Products Inc.业务的基本情况、管理效率以及对其他客户影响等因素后,对该类业务进行筛选并减少订单承接,将更多的生产资源向Woolworths、利洁时集团等客户的大批量规模化业务倾斜。公司对Nice-Pak Products Inc.销售收入逐年减少并不是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1,382.83万元、1,162.15万元、242.13万元和0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1-6月销售规模大幅下降,主要系新客户贝咖实业订单量较大且稳定,公司产能有限,为承接贝咖实业的订单,公司自2019年起逐步减少与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
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如存在,披露退换货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会计处理方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
5、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但因运输途中包装受损、产品存在瑕疵等原因,存在少量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退换货金额 | 50.45 | 19.36 | 56.64 | 44.72 |
收入总额 | 26,680.87 | 30,741.02 | 31,202.89 | 24,306.93 |
占比(%) | 0.19 | 0.06 | 0.18 | 0.18 |
由于公开市场未找到可比同类产品交易价格信息,因此公司将与向相关主体之外的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销售均价作为第三方销售价格,与向相关主体之外的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的采购均价作为第三方采购价格。
(1)金佰利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采购、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数量、金额、单价以及除金佰利集团以外的第三方交易均价主要情况如下:
年度 | 销售 | ||||
产品名称 | 数量 (万片) | 金额 (万元) | 单价 (元/百片) | 向第三方内销销售均价 (元/百片) |
2020年 1-6月 | 婴儿系列湿巾 | 62,770.71 | 2,131.74 | 3.40 | 5.35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湿厕纸产品 | 76,738.27 | 4,897.50 | 6.38 | 5.35 |
2019年度 | 婴儿系列湿巾 | 4,588.70 | 200.10 | 4.36 | 5.30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湿厕纸产品 | 106,714.16 | 6,889.91 | 6.46 | 7.72 |
2018年度 | 婴儿系列湿巾 | 496.51 | 26.41 | 5.32 | 4.86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湿厕纸产品 | 102,607.40 | 6,938.84 | 6.76 | 6.89 |
2017年度 | 婴儿系列湿巾 | 885.31 | 47.53 | 5.37 | 4.78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湿厕纸产品 | 67,415.32 | 4,407.31 | 6.54 | 7.23 |
年度 | 采购 | ||||
产品名称 | 数量 (千克) | 金额 (万元) | 单价 (元/千克) | 向第三方采购均价 (元/千克) |
2020年 1-6月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277,254.28 | 2,285.81 | 17.90 | 18.22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624,269.50 | 769.22 | 12.32 | 13.31 |
2019年度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706,780.84 | 3,068.52 | 17.98 | 19.05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51,521.00 | 63.48 | 12.32 | 13.26 |
2018年度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491,003.80 | 2,760.52 | 18.51 | 16.65 |
2017年度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080,393.10 | 2,053.64 | 19.01 | 18.21 |
诺邦股份报告期内销售政策 | 对发行人 | 对金佰利集团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采购均价 | 2020年1-6月 | 22.66元/千克 | 17.90元/千克 |
2019年度 | 20.76元/千克 | 17.98元/千克 | |
2018年度 | 17.60元/千克 | 18.51元/千克 | |
2017年度 | 18.32元/千克 | 19.01元/千克 |
合同约定账期 | 30天 | 90天 |
发货及时性 | 产能紧缺时推迟发货 | 优先提供产能 |
价格与向第三方内销客户销售均价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
A、2017年至2018年,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销售的婴儿系列湿巾单价高于向除金佰利集团之外的第三方内销客户的销售均价,主要原因系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规模较大,属于第三方内销客户重要客户之一,该客户对价格较为敏感,销售单价相对较低,从而拉低了第三方内销客户的整体销售均价;2019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销售的婴儿系列湿巾单价低于向除金佰利集团之外的第三方内销客户的销售均价,主要原因为:一方面,自2019年开始受产能所限,公司为承接新客户较大且稳定的订单,逐渐减少单价较低的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的销售订单;另一方面, 2019年下半年开始,金佰利集团为拓展婴儿系列湿巾市场,推出新产品“好奇”纯水、金装系列婴儿湿巾,该系列产品定位为适合大众消费的经济型产品,耗用的无纺布材料克重、溶液原料含液量较低,与其他婴儿系列产品相比,该系列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2020年1-6月该系列婴儿湿巾的销售规模大幅增加,半年销售额较2019年全年增加2,068.19万元,随着该系列婴儿湿巾销售规模的大幅增长金佰利集团婴儿系列湿巾销售单价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B、报告期内,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销售的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均为湿厕纸,2017年至2019年该类湿巾单价低于向除金佰利集团之外的第三方内销客户的销售均价,主要原因系金佰利集团在湿厕纸内销客户中销售规模大,销售占比在85%以上,除金佰利集团之外,其他客户的销售规模较小,订单较为零散。此外,部分第三方内销客户产品耗用原材料规格型号与金佰利集团存在差异,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第三方内销客户的销售单价相对较高。2020年1-6月由于公司承接的恒安集团报价较低的湿厕纸加工业务加工量增大,拉低了均价,导致金佰利集团湿厕纸销售单价相对较高。因此,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销售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独立定价,公司与金佰利集团之间的销售价格公允。公司向金佰利集团主要采购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和直铺型水刺无纺布,上述无纺布均来自于诺邦股份,因金佰利集团将从诺邦股份获得的价格优惠转移至公司,从而导致公司从金佰利集团采购的无纺布略低于除金佰利集团以外第
三方供应商的采购均价。2017年至2018年公司从金佰利集团采购无纺布单价略高于第三方采购均价,主要系无纺布生产原料差异及具体规格型号不同所致。因此,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采购产品的价格公允。
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与金佰利集团的交易实质,公司在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是交易的主要责任人,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A、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根据公司与金佰利集团的约定,公司向金佰利集团发出采购订单,金佰利集团向诺邦股份下达送货指令,诺邦股份按金佰利集团的指令将公司所需规格型号的无纺布直接送至公司仓库,经验收合格后入库。
无纺布入库后,公司产生向金佰利集团付款义务的同时,取得对无纺布的控制权;公司对无纺布进行生产加工、制造出湿巾产品,公司控制了整个生产过程;在将产品转让给金佰利集团前,公司对产品具有控制权。
B、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
公司对提供给金佰利集团的商品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即若商品出现质量瑕疵、无论该瑕疵是原材料质量造成的,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退货或扣款责任。公司对于原材料质量造成的产品瑕疵,可以向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索赔,公司的事后索赔说明公司是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是商品质量的首要义务人和主要责任人。
C、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公司向金佰利集团采购诺邦股份的无纺布后,经过分切、折叠、注液以及包装等生产过程,制造出符合质量标准的湿巾产品,并将其交付给客户金佰利集团。
综上,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无纺布,公司与金
佰利集团的业务实质为独立的购销业务,并非委托加工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恒安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恒安集团采购、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数量、金额、单价以及除恒安集团以外的第三方交易均价主要情况如下:
年度 | 销售 | ||||
产品名称 | 数量 (万片) | 金额 (万元) | 单价 (元/百片) | 向第三方内销销售均价 (元/百片) |
2020年 1-6月 | 湿巾来料加工业务—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湿厕纸产品 | 11,634.39 | 594.07 | 5.11 | 6.41 |
2019年度 | 湿巾来料加工业务—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湿厕纸产品 | 1,811.80 | 100.64 | 5.55 | 6.57 |
2018年度 | - | - | - | - | - |
2017年度 | - | - | - | - | - |
年度 | 采购 | ||||
产品名称 | 数量 (千克) | 金额 (万元) | 单价 (元/千克) | 向第三方采购均价 (元/千克) |
2020年 1-6月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13,329.50 | 202.50 | 17.87 | 17.93 |
包装材料 | - | 86.44 | - | - |
2019年度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07,954.00 | 184.38 | 17.08 | 18.17 |
包装材料 | - | 69.48 | - | - |
2018年度 | - | - | - | - | - |
2017年度 | - | - | - | - | - |
向恒安集团采购无纺布、包装材料等原材料。上述业务模式具有商业合理性。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恒安集团向公司采购金额占其湿巾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2%和18%。报告期内,公司向恒安集团销售的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均为湿厕纸,该类湿巾销售单价低于向除恒安集团之外的第三方内销客户的销售均价,主要原因系恒安集团是国内知名家庭生活用品企业,自2019年开始公司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取得与恒安集团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在合作期初采用优惠的产品定价策略以吸引客户,故向其销售单价低于向除恒安集团之外的第三方内销客户的销售均价。报告期内,公司向恒安集团采购产品单价与向除恒安集团以外第三方供应商同类产品的采购均价基本一致。因此,公司与恒安集团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
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接受恒安集团加工委托,并就受托加工产品所需无纺布、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同步与恒安集团签订采购合同。恒安集团在向公司下达销售订单时,公司同时生成对应产品的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与销售订单所需的货物品种、数量一一对应,且约定因恒安集团提供的原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加工后产品出现质量缺陷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因此,公司与恒安集团的采购和销售实质上是同时谈判确定、互为前提和条件、旨在实现一项商业目的的一揽子交易,该业务构成一项委托加工业务,公司在该项业务中主要承担加工责任,不对原材料质量负责,不构成交易的主要责任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和“5、各类业务模式的会计核算方式”中补充披露湿巾来料加工业务流程以及会计核算方式,具体内容参见本审核问询函回复“问题1”之“六、补充披露来料加工业务模式下公司的业务处理流程、收入确认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采用总额法的,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回复内容。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三)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3)利洁时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利洁时集团采购、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数量、金额、单价以及除利洁时集团以外的第三方交易均价主要情况如下:
年度 | 销售 | ||||
产品名称 | 数量 (万片) | 金额 (万元) | 单价 (元/百片) | 向第三方外销销售均价 (元/百片) |
2020年 1-6月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2,161.25 | 180.26 | 8.34 | 6.44 |
2019年度 | - | - | - | - | - |
2018年度 | - | - | - | - | - |
2017年度 | - | - | - | - | - |
年度 | 采购 | ||||
产品名称 | 数量 (千克) | 金额 (万元) | 单价 (元/千克) | 向第三方采购均价 (元/千克) |
2020年 1-6月 | 苯扎氯铵 | 16,366.00 | 111.25 | 67.98 | - |
烷基多糖苷 | 21,500.00 | 35.26 | 16.40 | - |
2019年度 | - | - | - | - | - |
2018年度 | - | - | - | - | - |
2017年度 | - | - | - | - | - |
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消毒类溶液原料市场短缺,为保证生产,公司向利洁时集团采购了部分消毒类溶液原料,此为临时性采购,考虑当时市场供求状况,交易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利洁时集团销售的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单价高于向除利洁时集团之外的第三方外销客户的销售均价,主要系向利洁时集团销售的多数产品使用的是特殊桶型外包装,包装成本较高,导致公司向利洁时集团的销售单价高于向除利洁时集团外的第三方外销客户的销售均价。
因此,公司与利洁时集团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
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向利洁时集团采购主要系公司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和市场情况独立作出的采购决定,采购的溶液原料与客户销售订单无明显的对应关系。溶液原料采购入库后控制权即转移至公司,因此公司与利洁时集团属于独立的购销业务,公司对其销售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对于上述采用总额法的,如采用净额法,报告期内需抵消的收入、成本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648.59 | 2,979.32 | 2,793.15 | 1,930.11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37.66 | - | - | - |
合计 | 2,686.25 | 2,979.32 | 2,793.15 | 1,930.11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26,680.87 | 30,741.02 | 31,202.89 | 24,306.93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模拟测算营业收入 | 23,994.62 | 27,761.70 | 28,409.74 | 22,376.82 |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 | -2,686.25 | -2,979.32 | -2,793.15 | -1,930.11 |
营业收入影响比例 | -10.07% | -9.69% | -8.95% | -7.94% |
营业成本 | 16,777.94 | 20,601.43 | 21,475.46 | 18,041.85 |
模拟测算营业成本 | 14,091.69 | 17,622.11 | 18,682.31 | 16,111.74 |
营业成本影响金额 | -2,686.25 | -2,979.32 | -2,793.15 | -1,930.11 |
营业成本影响比例 | -16.01% | -14.46% | -13.01% | -10.70% |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 - | - | - | - |
净利润影响金额 | - | - | - | - |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客户销售统计表,检查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成立时间或注册资本情况,关注发行人对其销售额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2、访谈发行人营销部门负责人,了解并核实主要客户获取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关注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情况、交易可持续性、主要客户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存在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等事项,分析发行人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情形;
3、查询主要客户官方网站、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类公开披露信息,并核实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发展状况等事项;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明细,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具体情况、金额、后续处理方式及会计处理方式等事项,分析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5、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主要客户,核实了客户基本情况、交易背景、产品定价、交易金额、结算方式以及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等相关信息,了解并分析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及其亲属、员工或前员工是否在发行人主要客户处任职、拥有权益或能够影响客户的采购决策的情况;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离职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共同投资、利益输送等情形;
6、核查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业务实质,对比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定价情况;分析该类交易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检查发行人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7、访谈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并由上述人员填写调查表,对其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进行确认;获取并核查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流
水,核查是否与主要客户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共同投资、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合理,不存在对主要客户重大依赖情形,不存在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事项;发行人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具有行业普遍性,且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发行人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已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在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发行人与重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业务获取方式不会影响独立性,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交易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名客户中除贝咖实业成立时间较短之外,不存在其他成立时间较短或注册资本较小的客户,发行人对其销售额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3、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内外销客户分别按照内外销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收入,并适用不同的收付款政策和信用政策;
4、报告期内,Nice-Pak Products Inc.不再是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具有合理性;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发行人采购金额越来越小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6、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既涉及产品销售业务也涉及来料加工业务,相关业务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具有必要性;发行人区分业务类型不同,对实质是购销业务的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对实质是来料加工业务的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对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按照净额法模拟后,对发行人收入和成本会产生影响,但不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7、发行人不存在直接、间接股东及其亲属、员工或前员工在发行人主要客
户处任职、拥有权益或能够影响客户的采购决策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离职员工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共同投资、利益输送等情形。
3.关于毛利率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87%、30.95%和
32.91%。其中,公司来料加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1.56%、78.62%和71.38%。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销产品的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根据发行人列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发行人毛利率较同行业主营业务相同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偏低,且变动趋势不一致。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料加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同行业主营业务相同的可比公司如维尼健康、中顺洁柔相比毛利率偏低,且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3)补充披露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报告期内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度该类湿巾单位销售价格较2017年度下降14.61%的具体背景及原因,是否客观、准确;
(4)申报材料显示,面膜及手足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4.33%、54.93%和
55.10%。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请分别披露面膜产品、手足膜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5)补充披露发行人内销、外销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存在较大差异的,补充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6)补充披露发行人手足膜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该类产品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重合情况;
(7)补充披露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要客户之间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请进一步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8)披露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真实性、合理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结论。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料加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之“(5)来料加工”中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来料加工业务的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来料加工业务收入金额 | 1,201.95 | 1,483.47 | 2,826.91 | 536.92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4.52% | 4.85% | 9.12% | 2.23% |
毛利率 | 69.91% | 71.38% | 78.62% | 71.56% |
公司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诺斯贝尔 | 未披露 | 未披露 | 50.49% | 59.48% |
发行人 | 69.91% | 71.38% | 78.62% | 71.56% |
公司名称 | 可比毛利率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维尼健康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33.82% | 35.64% | 35.28% | 39.78% |
中顺洁柔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46.73% | 39.97% | 34.56% | 35.43% |
倍加洁 | 个人护理产品毛利率 | - | 25.30% | 24.88% | 26.50% |
诺邦股份 | 湿巾毛利率 | - | 27.87% | 23.92% | 31.31% |
欣龙控股 | 无纺深加工制品毛利率 | 42.70% | 18.09% | 20.99% | 17.85% |
发行人 | 产品销售毛利率 | 35.48% | 30.95% | 26.17% | 24.83% |
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中补充披露如下:
“……
维尼健康主要从事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与维尼健康虽都是湿巾类产品ODM/OEM制造商,但在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分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维尼健康主要产品为婴儿类湿巾、消毒类湿巾,其中婴儿类湿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4.18%、58.84%、57.28%和8.72%,消毒类湿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0.80%、37.00%、35.16%和87.78%。产品主要销售给前二大客户,两大客户销售额占各期销售额的90%左右。维尼健康集中力量在婴儿湿巾、消毒湿巾这两个细分市场,为特定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特色产品,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维尼健康产品品种相对较少,有利于连续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因此,维尼健康毛利率总体高于公司具有合理性。维尼健康2018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其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毛利率较高的婴儿类湿巾销售占比下降所致;维尼健康2020年1-6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其毛利率较高的婴儿类湿巾销售额大幅下降所致。而公司2018年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毛利率较高的来料加工业务大幅增长所致。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与维尼健康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中顺洁柔主要从事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自有品牌,通过传统经销商渠道、大型连锁卖场渠道、商用消费品渠道、电商渠道、新零售渠道、母婴渠道等渠道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是湿巾类产品ODM/OEM制造商,主要产品直接销售给品牌商。通常情形下,与销售给品牌商的价格相比,同一产品通过渠道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的定价高、毛利率高,但渠道建设维护、促销宣传等销售费用相对也高。报告期内,中顺洁柔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9.10%、17.84%、20.64%和23.45%,远高于公司的5.02%、4.13%、3.69%和3.33%。报告期内,中顺洁柔主营业务毛利率、销售费用率均高于公司,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中顺洁柔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5.43%、34.56%、39.97%和46.73%,
除2018年略有降低外,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倍加洁主要从事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等个人护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公开披露资料中将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与一次性卫生用品(主要为湿巾类产品)合并为个人护理产品进行披露,未单独披露一次性卫生用
品毛利率。由于倍加洁核心业务为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其销售收入占个人护理产品收入的比例约为80%,因此,倍加洁个人护理产品毛利率主要受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影响,报告期内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与公司湿巾类产品销售毛利率及其变动趋势并不一致。
诺邦股份主要从事差异化、个性化水刺非织造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中水刺非织造材料制品主要为擦布和湿巾类产品。诺邦股份湿巾类产品2017年毛利率约为31%,主要系当年诺邦股份自有品牌湿巾销售占比较大,其产品溢价和毛利较高所致。2018年诺邦股份湿巾类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在于:自2017年10月起,诺邦股份收购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主要采用 ODM/OEM 模式生产湿巾类产品,其湿巾业务毛利率约为24%,并拉低了合并后的湿巾业务毛利率,因此合并完成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18年,诺邦股份的湿巾类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降,其变动趋势与公司并不一致。2019年,诺邦股份湿巾类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其变动趋势与公司基本一致。
欣龙控股主营业务为水刺卷材、熔纺无纺布和无纺深加工制品等,其中无纺深加工制品包括家居清洁擦布、一次性棉柔巾、湿巾、妇孕婴童护理用品等。由于无纺深加工制品产品种类较丰富,除湿巾外,还包含多种其他类型产品,从而拉低了整体毛利率,因此欣龙控股无纺深加工制品2017年至2019年毛利率均低于公司湿巾类产品销售毛利率。
欣龙控股无纺深加工制品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上升,与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无纺深加工制品2019年毛利率略低于2018年,主要系2019年欣龙控股推出“麻王棉后”、“洁之梦”等品牌多种新款产品所致。无纺深加工制品2020年1-6月毛利率较2019年大幅上升,主要系欣龙控股当年针对海南基
地OEM加工业务管理层级重复、经济效益不佳的情况,将该类业务重整,并裁撤部分人员,因此该板块业务范围中的无纺深加工制品营业成本亦大幅下降,毛利率大幅上升。”
三、补充披露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报告期内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度该类湿巾单位销售价格较2017年度下降14.61%的具体背景及原因,是否客观、准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之“(3)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毛利率分别为33.23%、29.36%、
36.48%和37.52%,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减少3.87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该类湿巾单位销售价格为7.15元/百片,较2017年单位销售价格8.37元/百片下降14.61%所致。上述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该类产品客户Nice-Pak Products Inc.订单涉及数款湿巾产品,品种规格较多,单次订货量少,导致生产切换频繁,生产计划和管理沟通较为繁琐。此外,由于该客户零散订单涉及多个品种规格,产品生产涉及多条生产线,因此会影响其他订单连续生产形成的规模优势。自2018年起,公司为提升生产管理效率,减少该客户订单的承接,使得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总体平均单价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7.12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该类产品主要原材料无纺布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0.58%,导致单位材料成本降低,毛利率上升4.95个百分点;同时公司通过进一步减少零星订单,优化生产线排产计划,导致单位产品制造费用降低,毛利率上升3.25个百分点。”
四、申报材料显示,面膜及手足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4.33%、54.93%和
55.10%。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请分别披露面膜产品、手足膜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
利率分析” 之“(4)面膜及手足膜”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面膜及手足膜产品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手足膜产品 | 1,184.75 | 57.64 | 1,478.82 | 56.05 | 1,090.01 | 56.01 | - | - |
面膜产品 | 17.61 | 52.28 | 46.92 | 25.28 | 47.98 | 30.42 | 440.84 | 24.33 |
合 计 | 1,202.36 | 57.56 | 1,525.74 | 55.10 | 1,137.99 | 54.93 | 440.84 | 24.33 |
上升使得面膜产品2020年1-6月毛利率大幅上升。”
五、补充披露发行人内销、外销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存在较大差异的,补充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6、内销、外销分产品毛利率”中补充披露如下:
“6、内销、外销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1)内销、外销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内销 | 产品销售 | ||||
婴儿系列湿巾 | 24.69% | 19.52% | 17.61% | 14.96% |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26.11% | 20.25% | 21.45% | 20.36% |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44.29% | 39.22% | 27.51% | 29.63% | |
其他系列湿巾 | 5.09% | 11.76% | 20.21% | 13.33% | |
面膜及手足膜 | 33.09% | 25.28% | -0.26% | 24.33% | |
来料加工 | |||||
来料加工 | 69.91% | 71.38% | 78.62% | 71.56% | |
小 计 | 30.31% | 25.42% | 29.67% | 20.40% |
外销 | 产品销售 | ||||
婴儿系列湿巾 | 43.90% | 39.96% | 30.21% | 28.78% |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38.28% | 31.84% | 33.29% | 36.09% |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36.60% | 36.14% | 29.40% | 33.23% | |
其他系列湿巾 | 38.86% | 39.48% | 26.63% | 22.99% | |
面膜及手足膜 | 57.65% | 56.05% | 55.86% | - | |
来料加工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来料加工 | - | - | - | - |
小 计 | 42.65% | 39.70% | 32.44% | 30.42%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5,325.23 | 5,064.09 | 6,365.11 | 5,098.56 |
单价(元/百片) | 4.35 | 5.25 | 4.86 | 4.78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3.27 | 4.23 | 4.00 | 4.07 |
毛利率(%) | 24.69 | 19.52 | 17.61 | 14.96 |
毛利率变动 | 5.17 | 1.91 | 2.64 | - |
其中:单价影响(%) | -16.75 | 6.15 | 1.37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21.92 | -4.24 | 1.28 | - |
2020年1-6月,内销婴儿系列湿巾毛利率增长主要原因在于:A、金佰利集团为拓展婴儿湿巾市场,向市场投放“好奇”纯水、金装系列婴儿湿巾,该系列定位为适于大众消费的经济型产品,该系列湿巾耗用的无纺布材料克重、溶液原料含液量较低,因此成本及售价均较低,但毛利率较高,2020年1-6月金佰利集团“好奇”纯水、金装系列婴儿湿巾订单量较大,使得2020年1-6月内销婴儿系列湿巾毛利率上升;B、2020年1-6月业务规模扩大,2020年上半年内销婴儿系列湿巾销售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规模效应使得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均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
②内销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报告期内,内销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5,120.38 | 7,604.51 | 7,170.47 | 4,633.74 |
单价(元/百片) | 6.47 | 6.64 | 6.82 | 6.62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4.78 | 5.30 | 5.35 | 5.27 |
毛利率(%) | 26.11 | 20.25 | 21.45 | 20.36 |
毛利率变动 | 5.86 | -1.20 | 1.09 | - |
其中:单价影响(%) | -2.08 | -2.08 | 2.33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7.94 | 0.88 | -1.24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391.04 | 213.43 | 52.23 | 4.40 |
单价(元/百片) | 8.54 | 8.34 | 7.08 | 10.87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4.76 | 5.07 | 5.13 | 7.65 |
毛利率(%) | 44.29 | 39.22 | 27.51 | 29.63 |
毛利率变动 | 5.07 | 11.71 | -2.12 | - |
其中:单价影响(%) | 1.47 | 10.96 | -37.72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3.60 | 0.75 | 35.60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65.96 | 141.12 | 209.90 | 195.01 |
单价(元/百片) | 7.83 | 14.52 | 14.41 | 13.35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7.44 | 12.81 | 11.50 | 11.57 |
毛利率(%) | 5.09 | 11.76 | 20.21 | 13.33 |
毛利率变动 | -6.67 | -8.45 | 6.87 | - |
其中:单价影响(%) | -75.32 | 0.62 | 6.36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68.65 | -9.07 | 0.52 | - |
⑤内销面膜及手足膜
报告期内,面膜及手足膜内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4.07 | 46.92 | 18.83 | 440.84 |
单价(元/百片) | 120.00 | 138.78 | 132.20 | 127.09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80.29 | 103.69 | 132.54 | 96.17 |
毛利率(%) | 33.09 | 25.28 | -0.26 | 24.33 |
毛利率变动 | 7.81 | 25.54 | -24.60 | - |
其中:单价影响(%) | -11.69 | 4.75 | 2.92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19.50 | 20.79 | -27.52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201.95 | 1,483.47 | 2,826.91 | 536.92 |
单价(元/百片) | 8.59 | 27.72 | 36.86 | 38.28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2.59 | 7.93 | 7.88 | 10.88 |
毛利率(%) | 69.91 | 71.38 | 78.62 | 71.56 |
毛利率变动 | -1.47 | -7.24 | 7.05 | - |
其中:单价影响(%) | -63.72 | -7.05 | -1.09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62.24 | -0.19 | 8.15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面膜加工 | 销售收入(万元) | 1,033.25 | 1,461.95 | 2,826.91 | 536.92 |
销售数量(万片) | 2,355.52 | 3,539.63 | 7,669.33 | 1,402.74 | |
毛利率(%) | 73.56 | 72.42 | 78.62 | 71.56 |
湿巾加工 | 销售收入(万元) | 168.70 | 21.53 | - | - |
销售数量(万片) | 11,634.39 | 1,811.80 | - | - | |
毛利率(%) | 47.52 | 1.16 | -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7,979.75 | 9,879.47 | 8,986.92 | 8,629.99 |
单价(元/百片) | 5.74 | 5.64 | 5.52 | 5.77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3.22 | 3.39 | 3.85 | 4.11 |
毛利率(%) | 43.90 | 39.96 | 30.21 | 28.78 |
毛利率变动 | 3.94 | 9.75 | 1.43 | - |
其中:单价影响(%) | 1.03 | 1.51 | -3.16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2.91 | 8.24 | 4.58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2,148.57 | 2,610.65 | 1,893.58 | 1,330.70 |
单价(元/百片) | 11.00 | 11.42 | 10.49 | 10.20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6.79 | 7.78 | 7.00 | 6.52 |
毛利率(%) | 38.28 | 31.84 | 33.29 | 36.09 |
毛利率变动 | 6.44 | -1.44 | -2.80 | - |
其中:单价影响(%) | -2.64 | 5.47 | 1.72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9.08 | -6.91 | -4.52 | - |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外销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新增客户导致的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所致,2018年公司开始承接强生公司卸妆类湿巾订单,该部分订单毛利率较低,2019年该部分低毛利率卸妆类湿巾订单占比不断提高,导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2020年1-6月毛利率上升6.4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A、卸妆类湿巾耗用的无纺布原材料采购单价有所下降;B、公司业务规模扩大,2020年上半年外销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销售额占2019年全年的82.30%,规模效应使得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均有所下降,毛利率上升。
③外销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报告期内,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外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2,880.24 | 1,716.04 | 2,123.65 | 2,948.76 |
单价(元/百片) | 6.31 | 6.76 | 7.15 | 8.37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4.00 | 4.32 | 5.05 | 5.59 |
毛利率(%) | 36.60 | 36.14 | 29.40 | 33.23 |
毛利率变动 | 0.46 | 6.74 | -3.83 | - |
其中:单价影响(%) | -4.55 | -4.03 | -11.38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5.00 | 10.77 | 7.55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304.24 | 372.22 | 234.31 | 224.99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单价(元/百片) | 10.72 | 8.25 | 7.32 | 6.70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6.55 | 4.99 | 5.37 | 5.16 |
毛利率(%) | 38.86 | 39.48 | 26.63 | 22.99 |
毛利率变动 | -0.62 | 12.85 | 3.64 | - |
其中:单价影响(%) | 13.94 | 8.29 | 6.47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14.55 | 4.56 | -2.83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198.28 | 1,478.82 | 1,119.16 | - |
单价(元/百片) | 481.86 | 479.06 | 472.96 | - |
单位成本(元/百片) | 204.08 | 210.54 | 208.75 | - |
毛利率(%) | 57.65 | 56.05 | 55.86 | - |
毛利率变动 | 1.60 | 0.19 | - | - |
其中:单价影响(%) | 0.26 | 0.56 | - | - |
其中:单位成本影响(%) | 1.34 | -0.37 | -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1,184.75 | 1,478.82 | 1,090.01 | - |
毛利率(%) | 57.64 | 56.05 | 56.01 | - |
销售 模式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直销 | 100.00 | 37.03 | 99.94 | 32.91 | 99.84 | 30.93 | 99.77 | 25.84 |
销售 模式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占比(%) | 毛利率 (%) |
经销 | - | - | 0.06 | 33.03 | 0.16 | 41.10 | 0.23 | 38.61 |
合计 | 100.00 | 37.03 | 100.00 | 32.91 | 100.00 | 30.95 | 100.00 | 25.87 |
主要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销售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销售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销售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销售金额(万元) | 毛利率(%) |
Woolworths | 9,930.44 | 41.81 | 11,888.29 | 39.68 | 10,606.03 | 29.83 | 9,780.98 | 28.83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7,029.24 | 27.47 | 7,090.00 | 20.19 | 6,965.25 | 21.29 | 4,454.84 | 19.80 |
强生公司 | 4,973.99 | 40.86 | 6,634.48 | 28.76 | 6,187.03 | 25.06 | 3,447.15 | 17.42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1,834.41 | 15.58 | 742.61 | 13.06 | - | - | - | - |
欧莱雅集团 | 1,069.27 | 71.99 | 1,566.51 | 68.38 | 2,886.49 | 77.16 | 912.04 | 51.64 |
Nice-Pak Products Inc. | 11.27 | 39.12 | 94.20 | 33.74 | 722.22 | 34.31 | 1,613.70 | 38.58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 | - | 235.18 | 13.96 | 1,161.25 | 13.58 | 1,382.63 | 7.86 |
小计 | 24,848.62 | 36.92 | 28,251.28 | 32.88 | 28,528.26 | 30.95 | 21,591.34 | 25.49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93.35 | 92.29 | 92.02 | 89.80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37.03 | 32.91 | 30.95 | 25.87 |
型号变化,低毛利产品占比降低;B、原材料无纺布采购价有所下降,以及公司订单规模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上升。
② 金佰利集团
该客户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该客户为内销客户,总体毛利率低于外销客户。2020年1-6月毛利率增幅明显,主要系该客户为拓展婴儿湿巾市场,向市场投放适合于大众消费的经济型产品,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金佰利集团的销售毛利率总体呈增长趋势,2017年至2019年金佰利集团产品以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为主,毛利率相对稳定,2020年1-6月婴儿系列湿巾产品销售占比上升,该新产品毛利率较高,总体毛利率在2020年1-6月有所增长。
③ 强生公司
该客户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及内外销结构的影响,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当年产品销售以内销为主,毛利率相对较低;2018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新增手足膜产品毛利率较高;2019年及2020年1-6月毛利率持续上升,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外销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和外销婴儿系列湿巾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④ 贝咖实业
该客户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该客户为内销客户,其Babycare品牌婴儿系列湿巾处于市场扩张期,并主打电商市场,客户对价格较为敏感,因此报价相对较低,从而使得毛利率较低。
⑤ 欧莱雅集团
该客户报告期各期毛利率高于其他客户,主要系公司与其合作的业务模式主要为面膜来料加工业务模式,来料加工业务毛利率较高。
⑥ Nice-Pak Products Inc.
该客户毛利率较高,主要系该客户单次订货量少,导致公司生产切换频繁、生产计划和管理沟通较为繁琐,公司报价相对较高,因此毛利率较高。同时在
公司产能有限的情况下,零散订单一方面使公司机器设备产品转换工时增多,另一方面公司需要配备一定人员以应对临时的订单,不利于公司生产效率的提升,因此后期公司更倾向于承接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订单,逐渐减少了与该客户的合作。
⑦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该客户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该客户为内销客户,且对价格较为敏感,因此报价相对较低,从而毛利率较低。综上,公司对不同客户毛利率的差异,主要受内外销售区域、产品类型、谈判能力、材料价格、销售规模等诸多因素的变动影响所致,主要客户的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八、披露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真实性、合理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结论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8、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核查”中补充披露如下:
“8、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关于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核查
(1)核查方法
①取得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比较分析各期各种收入的构成比例及毛利率情况;
②访谈公司财务、生产、销售等相关人员,了解各产品销售模式及策略、单价变动、成本变动、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③将毛利率的波动与产品销售价格波动进行验证匹配,并分析公司产品的交易价格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行业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走势进行验证匹配等;
④将毛利率的波动与原材料价格波动进行验证匹配,并分析公司原材料成本价格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与行业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
走势进行验证匹配等;
⑤查询具有相似业务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情况, 对比公司产品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产品毛利率,分析公司的毛利率走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走势是否一致,结合营收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种类等方面分析公司毛利率偏高或偏低的原因;
⑥通过访谈、函证主要客户;抽样检查公司框架协议、销售订单、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收入确认凭证、收款凭证等方式核查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真实、合理。”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发行人来料加工合同、送货单、发票、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核实来料加工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数据,结合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核实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3、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医用及抗菌消毒类湿巾毛利率进行分析,核查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4、对报告期内发行人面膜及手足膜产品的产品结构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核实手足膜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及主要客户情况;
5、量化分析发行人内外销分产品毛利率情况,核实毛利率波动的具体原因;
6、分析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要客户的毛利率情况,以及差异的原因,并查阅相关原始凭证,核实相关原因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料加工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且来料加工业务属于行业内常见的加工模式,毛利率较高符合行业惯例;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主营业务相同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并不完全一致,主要受各公司披露方式、产品结构、业务模式的差异影响,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各年度的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原因;2018年度该类湿巾单位销售价格下降原因合理,相关事实客观、准确;
4、报告期内,发行人面膜、手足膜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合理;
5、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外销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合理,部分产品间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6、报告期内,发行人手足膜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合理,该产品仅销售给强生公司,该客户同时也是发行人湿巾类产品的主要客户;
7、发行人不同客户毛利率的差异,主要受内外销售区域、产品类型、谈判价格、材料价格、销售规模等诸多因素的变动影响所致,主要客户的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4.关于营业收入与销售价格申报材料显示:
(1)公司湿巾产品涵盖婴儿系列、成人功能系列、抗菌消毒系列、家庭清洁系列、医用护理系列和宠物清洁系列等六大系列60多个品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系列湿巾和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2)报告期内,发行人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面膜及手足膜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销售收入逐年下降,来料加工业务收入波动较大。
(3)面膜及手足膜产品中,2017年该类品种均为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的面膜产品,2018年、2019年该类品种中手足膜系列产品销售占比均超过95%,面膜与手足膜产品的毛利率、客户相差较大。
(4)报告期内,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销售收入逐年下降,主要系该类产品主要客户Nice-Pak Products Inc.销售收入逐年减少所致。
(5)发行人2018年来料加工收入较2017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欧莱雅集团“美即”“卡尼尔”及“理肤泉”等品牌面膜系列产品订单增加所致;2019年来料加工收入较2018年度减少主要系欧莱雅集团内部品牌战略调整,“美即”品牌面膜逐渐退出市场所致。
(6)发行人婴儿系列湿巾产品2017、2018年销售价格为0.05元/片、2019年的销售价格为0.06元/片。发行人披露“2019年婴儿系列湿巾产品单价较2018年上升约5%”。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按产品构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面膜及手足膜”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相关内容的对应关系;
(2)将面膜和手足膜合并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
(3)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主要客户Nice-Pak Products Inc.销售收入逐年减少的具体原因,是否因为发行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4)发行人来料加工收入报告期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该项业务收入减少是否因为发行人客户开发其他供应商,未来是否将持续开展该项业务,请结合来料加工业务对应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进行分析;
(5)婴儿系列湿巾产品2019年价格上涨的原因,价格上升比例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6)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价格差异情况及原因,请分内销、外销分别披露;
(7)各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2019年发行人主要产品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2018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拟新增45亿片功能型湿巾的生产能力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是否具备消化相关产能的能力,请结合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下降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期末在手订单情况等进行分析。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按产品构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其他系列湿巾”“面膜及手足膜”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相关内容的对应关系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产品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婴儿系列湿巾 | 13,304.98 | 49.98 | 14,943.56 | 48.82 | 15,352.03 | 49.52 | 13,728.55 | 57.10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7,268.95 | 27.31 | 10,215.16 | 33.37 | 9,064.06 | 29.24 | 5,964.44 | 24.81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3,271.29 | 12.29 | 1,929.46 | 6.30 | 2,175.88 | 7.02 | 2,953.16 | 12.28 |
其他系列湿巾 | 370.20 | 1.39 | 513.34 | 1.68 | 444.20 | 1.43 | 420.00 | 1.75 |
面膜及手足膜 | 1,202.36 | 4.52 | 1,525.75 | 4.98 | 1,137.99 | 3.67 | 440.84 | 1.83 |
产品销售小计 | 25,417.78 | 95.49 | 29,127.27 | 95.15 | 28,174.17 | 90.88 | 23,506.98 | 97.77 |
来料加工面膜
面膜 | 1,033.25 | 3.88 | 1,461.95 | 4.78 | 2,826.91 | 9.12 | 536.92 | 2.23 |
湿巾 | 168.70 | 0.63 | 21.53 | 0.07 | - | - | - | - |
来料加工小计 | 1,201.95 | 4.51 | 1,483.47 | 4.85 | 2,826.91 | 9.12 | 536.92 | 2.23 |
合计 | 26,619.73 | 100.00 | 30,610.74 | 100.00 | 31,001.08 | 100.00 | 24,043.90 | 100.00 |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之“2、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之“(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Nice-Pak Products Inc.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00.53万元、729.70万元、97.02万元和11.27万元,该客户销售收入逐年减少,不再是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原因如下:
(1)Nice-Pak Products Inc.主要将其自身承接的OEM/ODM订单,告知并经其客户同意后转交给发行人进行OEM生产,其订单量取决于下游最终客户需求,因此存在波动;
(2)该类OEM业务涉及数款湿巾产品,品种规格较多,单次订货量少,导致生产切换频繁,生产计划和管理沟通较为繁琐。此外,由于该客户零散订单涉及多个品种规格,产品生产涉及多条生产线,因此会影响其他订单连续生产形成的规模优势;
(3)该类OEM业务主要原材料无纺布应客户要求自海外进口,需达到最小订购量,但由于该客户单次订货量少,使得库存结余原材料较多,占用公司运营资金。此外,进口原材料到货周期较长,影响订单交期。综上,公司综合评估Nice-Pak Products Inc.业务的基本情况、管理效率以及对其他客户影响等因素后,对该类业务进行筛选并减少订单承接,将更多的生产资源向Woolworths、利洁时集团等客户的大批量规模化业务倾斜。公司对Nice-Pak Products Inc.销售收入逐年减少并不是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四、发行人来料加工收入报告期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该项业务收入减少是否因为发行人客户开发其他供应商,未来是否将持续开展该项业务,请结合来料加工业务对应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进行分析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中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来料加工业务收入波动较大,公司来料加工业务主要为面膜来料加工,湿巾来料加工业务收入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面膜来料加工 | 1,033.25 | 1,461.95 | 2,826.91 | 536.92 |
湿巾来料加工 | 168.70 | 21.53 | - | - |
合计 | 1,201.95 | 1,483.47 | 2,826.91 | 536.92 |
主营业务占比 | 4.52% | 4.85% | 9.12% | 2.23% |
团全球业务稳定增长,亚太地区表现亮眼。同时,欧莱雅集团在2019财年报告中提到,“理肤泉”等品牌都在加速发展,“卡尼尔”品牌在许多亚洲国家具有良好表现。欧莱雅集团旗下知名品牌面膜较多,基于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严格把控,欧莱雅集团对公司认可度较高。公司与欧莱雅集团的合作关系稳定,未来会持续开展面膜来料加工业务。
(2)湿巾来料加工业务
2019年底起,公司承接了少量晋江恒安家庭生活用纸有限公司湿巾来料加工业务订单。2019年、2020年上半年,公司相关湿巾来料加工业务收入分别为
21.53万元和168.70万元,收入规模较小。
公司在湿巾生产领域更倾向于利用自身采购、生产、技术优势进行OEM/ODM生产销售,未来湿巾来料加工业务不会作为公司业务的重要拓展方向。”
五、婴儿系列湿巾产品2019年价格上涨的原因,价格上升比例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之“(1)婴儿系列”中补充披露如下:
“……
婴儿系列湿巾产品2019年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为:
①产品规格型号不断更新。为适应消费者需求,公司客户在产品功能、配方、材质及外包装等方面持续推陈出新,2019年部分新产品报价提高导致该部分产品单价上涨。
②汇率波动导致外销单价上涨。公司外销婴儿系列湿巾产品以美元定价,2019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外销产品以人民币计算的单价上涨,导致2019年总体价格有所上涨。”
婴儿系列湿巾产品价格上升比例与采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之“4、
主要产品单价变动情况”中披露单价直接计算的比例不一致的原因,主要系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单价的单位为元/片且保留两位小数,受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影响所致。
为减少主要产品单价变动比例计算受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影响,以及保持前后产品单价披露单位的统一性,发行人将主要产品单价的单位由“元/片”修改为“元/百片”。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
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之“4、主要产品单价变动情况”中将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
单价:元/百片
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婴儿系列湿巾 | 5.09 | 5.50 | 5.23 | 5.36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7.37 | 7.43 | 7.35 | 7.18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6.52 | 6.91 | 7.15 | 8.37 |
其他湿巾产品 | 10.06 | 9.36 | 9.54 | 8.73 |
面膜及手足膜 | 476.99 | 445.47 | 453.61 | 127.09 |
来料加工 | 8.59 | 27.72 | 36.86 | 38.28 |
单位:元/百片
公司名称 | 指标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行人 | 内销 | 5.27 | 6.07 | 5.79 | 5.57 |
外销 | 6.43 | 6.40 | 6.19 | 6.52 | |
平均 | 5.85 | 6.24 | 5.98 | 6.08 |
倍加洁 | 平均 | 9.80 | 9.00 | 8.30 | 8.66 |
诺邦股份 | 平均 | - | - | - | - |
维尼健康 | 平均 | -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 指标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湿巾类 | 产能(万片) | 253,476.00 | 417,528.00 | 414,072.00 | 329,011.20 |
产量(万片) | 437,156.24 | 452,744.15 | 448,816.84 | 382,263.10 | |
销量(万片) | 425,637.98 | 444,080.51 | 452,084.26 | 379,450.82 | |
产能利用率(%) | 172.46 | 108.43 | 108.39 | 116.19 | |
产销率(%) | 97.37 | 98.09 | 100.73 | 99.26 |
面膜类 | 产能(万片) | 2,138.40 | 4,924.80 | 4,600.80 | 2,754.00 |
产量(万片) | 2,605.20 | 3,744.04 | 7,866.24 | 1,943.41 | |
销量(万片) | 2,607.60 | 3,882.13 | 7,920.20 | 1,749.61 | |
产能利用率(%) | 121.83 | 76.02 | 170.98 | 70.57 | |
产销率(%) | 100.09 | 103.69 | 100.69 | 90.03 |
合计 | 产能(万片) | 255,614.40 | 422,452.80 | 418,672.80 | 331,765.20 |
产量(万片) | 439,761.44 | 456,488.19 | 456,683.07 | 384,206.50 | |
销量(万片) | 428,245.57 | 447,962.65 | 460,004.46 | 381,200.43 | |
产能利用率(%) | 172.04 | 108.06 | 109.08 | 115.81 | |
产销率(%) | 97.38 | 98.13 | 100.73 | 99.22 |
公司面膜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公司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为满足客户需求亦生产部分面膜类产品,该类别产品的产能相对较小,产能利用率受客户订单变化的影响较大。公司面膜类产品2019年销量较2018年下降较多,主要系2018年欧莱雅集团企业经营战略调整,提高了部分品牌面膜的备货,公司相关订单临时性增加,2019年订单量恢复正常水平所致。报告期除2017年外,公司面膜类产品产销率一直在100%左右,产销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拥有在手内销订单约6,549万元,在手外销订单约1,608万美元,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的合理波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拟新增45亿片功能型湿巾的生产能力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是否具备消化相关产能的能力,请结合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下降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期末在手订单情况等进行分析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之“(一)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
截至2019年末,公司湿巾生产能力约为41.75亿片/年,本次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完成后,湿巾产能预计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项目实施 完成前 | 项目实施完成后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现有湿巾产能(万片) | 417,500 | 417,500 | 417,500 | 417,500 | 417,500 |
预计功能型湿巾产能(万片) | - | 225,000 | 360,000 | 450,000 | 450,000 |
预计产能合计(万片) | 417,500 | 642,500 | 775,500 | 867,500 | 867,500 |
能力的50%,投产第二年达到设计能力的80%,投产第三年达到设计能力的100%,因此,从该项目完成后第三年开始,公司的湿巾产能预计约为86.75亿片/年。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作为传统高能耗、重污染的纸巾替代品,湿巾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少,能耗低,并通过循环水利用节约水资源,实现清洁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整治重污染行业的产业政策。
(2)满足湿巾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
随着我国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个人卫生意识的加强,湿巾产品以其具有清洁消毒抗菌、携带方便等诸多优点,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公司把握当前湿巾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自主研发多样化的溶液配方,适时推出多样化、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功能型湿巾产品,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3)提高生产效率,加强生产管理
公司近年来发展较快,受限于目前的场地规模和生产条件,部分生产线无法实现自动化,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引进先进设备并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降低成本。另外,本项目在新建生产线中添加4级赋码及关联系统,增添产品的可追溯性,实施产品全生产周期中的精细化管理,以提高产品质量。
(4)满足客户需求,扩大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呈稳步增长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施扩充产能,通过先进的自动化装备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现有客户订单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项目达产后有助于突破产能限制的瓶颈,不断拓展新客户,增加公司市场份额。
3、市场前景分析
国内湿巾市场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以其具有清洁消毒抗菌、携带方便等诸多优点,逐渐被人们所认知。目前,湿巾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领域:
(1)婴儿专用湿巾
婴儿湿巾以其优异的清洁效果和柔软度,有效保护婴儿肌肤,因此受到越来越多家长的喜爱。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数约为5,032万人,基数庞大。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也为婴幼儿人口数量维持较大规模提供了一定支撑。未来,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进一步增加以及消费、育儿观念的转变,婴儿专用湿巾产品消费量将进一步提高,从而带动市场规模进一步增长。
(2)消毒抗菌湿巾市场
消毒抗菌类湿巾系采用独特的生产工艺研制而成的含有长效抗菌因子的产品,具有清洁、消毒与抑制病菌的作用,不仅可用于人体皮肤,还可对日常接触较多的物体表面,如金属、塑料、玻璃、橡胶、大理石、漆面等进行消毒与除菌,因此适用范围非常广泛。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人们卫生意识不断加强,卫生习惯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突发性公众卫生事件的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促进抗菌消毒功能湿巾市场快速发展。
(3)医用类湿巾市场
医用类湿巾具有清洁、抑菌等功能,在医疗卫生领域适合各类人群,特别是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擦拭身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广泛普及,近年来逐步传导入我国。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老龄化护理需求增加、居民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医用护理产品市场规模必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为医用类湿巾打开广阔的市场。
4、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分析
(1)国内外湿巾市场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生活用纸》(2019.8期)期刊相关数据,2018年全球湿巾零售市场规模达到136亿美元,婴儿湿巾占比最大,达
58亿美元,占全球湿巾零售市场总额的43%,其次是家用清洁湿巾、化妆湿巾、通用湿巾等。2013-2018年全球湿巾零售额复合年均增长率超过6%,亚太是湿巾发展较快的地区。2018年中国湿巾市场规模约达7.3亿美元,零售额增长率约10%。从品类看,通用湿巾占比最大,其次是婴儿湿巾。
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对个人卫生、清洁护理的重视,国内消费者湿巾产品的消费习惯已初步养成,预计未来中国湿巾市场规模增速继续处于全球前列。在国内湿巾市场崛起的加持下,我国湿巾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稳健发展。
关于募投项目行业发展趋势、政策导向、竞争格局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部分内容。
(2)现有产能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湿巾类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 指标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湿巾类 | 产能(万片) | 253,476.00 | 417,528.00 | 414,072.00 | 329,011.20 |
产量(万片) | 437,156.24 | 452,744.15 | 448,816.84 | 382,263.10 | |
销量(万片) | 425,637.98 | 444,080.51 | 452,084.26 | 379,450.82 | |
产能利用率(%) | 172.46 | 108.43 | 108.39 | 116.19 | |
产销率(%) | 97.37 | 98.09 | 100.73 | 99.26 |
的瓶颈。“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45亿片湿巾的产能将大大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不足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3)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①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结构
随着国内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消费观念逐渐转变,国内市场对湿巾的需求持续增长。在湿巾市场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消费者差异化的个性选择越来越多,现有的产品种类与结构已无法完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在此背景下,加大公司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结构,提供品种更丰富、更优质的产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吸引更多客户,从而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②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挖掘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69%、
89.60%、91.08%和93.21%,前五大客户已占据公司绝大多数产能。随着募投项目投产,凭借公司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良好的行业口碑,公司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挖掘优质客户,充分发挥公司在生产制造方面的能力,消化募投项目产能,实现经营业绩的稳健快速增长。
(4)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签署了销售合同或合作框架协议,保持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在手内销订单约6,549万元,在手外销订单约1,608万美元,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产能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种类以及
面膜、手足膜的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等情况;
2、访谈Nice-Pak Products Inc.等客户、发行人营销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了解Nice-Pak Products Inc.销售收入逐年减少的具体原因及公司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3、访谈发行人营销部负责人,了解并核实来料加工客户业务模式、获取方式、交易可持续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情况;
4、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根据销售明细表及产品分类,复核并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
5、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官方网站、年度报告等各类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可比公司相关产品价格数据;
6、获取发行人各类产品产能、产量、销量统计表,结合发行人产品采购、生产、销售情况,复核并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变动情况;
7、查阅相关行业研究资料、行业分析报告,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是否具备新增产能消化能力。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按产品构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其他系列湿巾”、“面膜及手足膜”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相关内容具有对应关系;
2、报告期内,基于面膜与手足膜的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相似,且发行人除来料加工外的面膜销售金额相对较低,将面膜和手足膜合并披露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考虑Nice-Pak Products Inc.业务的基本情况、管理效率以及对其他客户影响等因素后,对该类业务进行筛选并减少订单承接,将更多的生产资源向Woolworths、利洁时集团等客户的大批量规模化业务倾斜,发
行人对Nice-Pak Products Inc.销售收入逐年减少并不是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来料加工业务以面膜类产品的加工为主,除2018年由于客户备货原因订单量突增,各年度发行人面膜加工业务稳步发展,业务量的波动存在合理性。来料加工业务收入减少并非因为发行人客户开发其他供应商,未来发行人将持续开展该项业务;
5、婴儿系列湿巾产品2019年价格上涨主要受部分新产品报价提高以及汇率变动综合影响,价格上升比例披露不一致的原因主要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影响所致;
6、发行人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进行不同种类湿巾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仅披露其湿巾类产品平均单价,未披露相关产品类别、物料规格、溶液配方等信息,因此无法与发行人湿巾类产品平均单价直接进行比较;
7、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报告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的合理波动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拟新增45亿片功能型湿巾的生产能力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具备消化相关产能的能力。
5.关于竞争地位与核心技术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为国内领先的湿巾类产品专业制造商,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出口排名在同行业公司中位居前列。2015至2017年,公司湿巾出口量始终位列全国前三名;2018年,公司在全国擦拭巾生产商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四名。同时,发行人在“零防腐”溶液配方、“纯水”溶液配方、热力学消毒工艺等核心技术方面存在创新。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市场份额占比及变化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行业地位、技术实力或其他能够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等;
(2)申报材料中提到的“2015至2017年,公司湿巾出口量始终位列全国前三名;2018年,公司在全国擦拭巾生产商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四名”对应的产品具体内容和范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的对应关系;有关“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出口排名在同行业公司中位居前列”的表述是否客观、真实、准确;
(3)“零防腐”溶液配方和“纯水”溶液配方是否为行业基本要求,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等,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为行业通用技术还是发行人独创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4)申报材料中提到的“同行业其他公司大多采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的依据,是否客观、全面,发行人采用热力学消毒工艺的来源,是否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5)发行人行业上游和行业下游情况。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市场份额占比及变化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行业地位、技术实力或其他能够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等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之“(六)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超过20年,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的主要客户为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利洁时集团、3M、贝亲等世界知名品牌商。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5至2017年,公司位列全国湿巾出口量排名第2位、第3位、第3位。2017年至2019年,公司位列全国擦拭巾/湿巾生产商和品牌(主要按销售额综合排序)第3位、第5位、第5位。
2015至2017年全国湿巾出口量排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17年湿巾 出口量排名 | 2016年湿巾 出口量排名 | 2015年湿巾 出口量排名 |
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1 | 1 | 1 |
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 | 2 | 2 | 3 |
发行人 | 3 | 3 | 2 |
公司名称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1 | 1 | 8 |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 | 2 | 2 | 1 |
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3 | 4 | 2 |
重庆珍爱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4 | 3 | 4 |
发行人 | 5 | 5 | 3 |
司;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为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01044.HK)附属公司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湿巾工厂的销售额为149.5亿元,全国前五位擦拭巾生产商和品牌的湿巾业务收入情况和相关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诺邦股份 | 重庆珍爱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 |
2019年湿巾业务收入(万元) | 22,292.60 | 60,666.30 | 57,146.83 | - | 29,127.27 |
占全国湿巾工厂销售额比例(%) | 1.49 | 4.06 | 3.82 | - | 1.95 |
公司简称 | 年度 | 湿巾业务收入 (万元) | 湿巾业务毛利率 (%) |
诺邦股份 | 2020年1-6月 | - | - |
2019年 | 57,146.83 | 27.87 | |
2018年 | 44,565.78 | 23.92 | |
2017年 | 10,733.06 | 31.31 |
倍加洁 | 2020年1-6月 | 12,710.48 | - |
2019年 | 25,110.28 | - | |
2018年 | 20,905.68 | - | |
2017年 | 14,483.92 | 12.61 |
维尼健康 | 2020年1-6月 | 9,981.75 | 33.82 |
2019年 | 13,731.52 | 35.64 | |
2018年 | 12,623.00 | 35.28 | |
2017年 | 14,223.80 | 39.78 |
发行人 | 2020年1-6月 | 25,417.78 | 35.48 |
2019年 | 29,127.27 | 30.95 | |
2018年 | 28,174.16 | 26.17 | |
2017年 | 23,506.98 | 24.83 |
……
3、技术实力对比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技术及研发优势。公司在湿巾溶液配方、生产工艺等关键领域开展重点创新研发,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性强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项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2项外观设计专利,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发明专利数量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 发明专利(湿巾业务相关) |
诺邦股份 | 3 |
倍加洁 | 3 |
维尼健康 | 1 |
发行人 | 4 |
公司简称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诺邦股份 | 研发投入金额 (万元) | 2,901.56 | 4,431.55 | 3,744.14 | 2,786.1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9 | 4.04 | 4.00 | 4.51 |
倍加洁 | 研发投入金额 (万元) | 612.87 | 1,315.50 | 696.55 | 677.1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1 | 1.63 | 0.92 | 1.01 |
维尼健康 | 研发投入金额 (万元) | 440.87 | 723.23 | 535.88 | 583.2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10 | 5.26 | 4.24 | 4.10 |
公司简称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平均值 | 研发投入金额 (万元) | 1,318.43 | 2,156.76 | 1,658.86 | 1,348.8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03 | 3.64 | 3.05 | 3.21 |
发行人 | 研发投入金额 (万元) | 998.76 | 1,088.82 | 1,096.87 | 858.9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74 | 3.54 | 3.52 | 3.53 |
公司简称 | 2019年湿巾业务收入(万元) | 2019年湿巾业务毛利率(%) | 2019年湿巾业务产能(亿片/年) | 主要合作客户 |
诺邦股份 | 57,146.83 | 27.87 | - | 主要为美容护理品牌商、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及便利店等 |
倍加洁 | 25,110.28 | - | 30 | 主要为国外专业医疗用品企业如Medline Industries, Inc、 Cardinal Health Singapore 225 PTE LTD等 |
维尼健康 | 13,731.52 | 35.64 | - | 主要为英国卫生消毒用品公司GAMA Healthcare Ltd.和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 |
发行人 | 29,127.27 | 30.95 | 41.75 | 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健康护理品牌运营商如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和大型连锁超市如Woolworths等 |
相关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对比 项目 | 《湿巾(GB/T27728-2011)》技术标准 | 发行人技术标准 |
1 | 稳定性测试 | 未明确要求 | 高湿试验,高温、高湿试验,高温度试验,冻融试验,光照老化试验,失重(失水率)测试,应力开裂测试,模拟运输测试 |
2 | 生产环境卫生指标 | ≤20cfu/cm2 | ≤10cfu/25 cm2 |
≤300cfu/只手 | ≤50cfu/只手 |
3 | 含液量(倍) | ≥1.7 | 2.1-4.0 |
4 | 密封性 | 10kpa±1kpa,真空保持30s | 15kpa—40kpa,真空保持30s |
5 | 内装量 (Q n) | Q n ≤50 不允许出现短缺量 | 不允许出现短缺量 |
6 | 裁切毛边 | 未明确要求 | 每包数量≤10张,单片毛边≤5mm,≤1处 |
7 | 尺寸 | ≥-10% | ≥-6% |
8 | 外观 | 未明确要求 | 包膜:两侧叉角封口偏差≤6mm。中封宽度7.5mm+/-1.5mm,文字内容不能处在封口范围,包装膜正面偏差≤6mm 标贴:水平位置左右偏差≤3mm,垂直位置上下偏差≤3mm,倾斜偏差≤1mm。至少重复粘贴120次。 盖子:翻盖贴纸(仅限加盖产品)水平位置上下偏差≤3mm ;垂直位置左右偏差≤3mm ;倾斜偏差≤1mm ;标签无翘曲变形;每个气泡≤3mm?,一个面≤两个 |
全国擦拭巾生产商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四名”对应的产品具体内容均为湿巾类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具有对应关系(2018年起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未再公布湿巾出口量数据,并将湿巾归类为擦拭巾,擦拭巾包括湿巾与干巾。以非织造布用量统计,2019年湿巾产量占各类擦拭巾产量的比例为94.7%)。
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5-2017年,公司位列全国湿巾出口量排名第2位、第3位、第3位。2017年至2019年,公司位列全国擦拭巾/湿巾生产商和品牌(主要按销售额综合排序)第3位、第5位、第5位。“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出口排名在同行业公司中位居前列”的表述客观、真实、准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之“(二)竞争地位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
根据中国造纸业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数据,2015至2017年,公司位列全国湿巾出口量排名第2位、第3位、第3位。2017年至2019年,公司位列全国擦拭巾/湿巾生产商和品牌(主要按销售额综合排序)第3位、第5位、第5位
。
……
注1:2018年起,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未再公布湿巾出口量数据,并将湿巾归类为擦拭巾,擦拭巾包括湿巾与干巾,以非织造布用量统计,2019年湿巾产量占各类擦拭巾产量的比例为94.7%。
”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补充披露如下:
“近年来,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出口排名在同行业公司中位居前列。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5至2017年,公司位列全国湿巾出口量排名第2位、第3位、第3位。2017年至2019年,公司位列全国擦拭巾/湿巾生产商和品牌(主要按销售额综合排序)第3位、第5位、第5位。”
三、“零防腐”溶液配方和“纯水”溶液配方是否为行业基本要求,结合国内
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等,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为行业通用技术还是发行人独创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二)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之“2、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部分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2、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性具体表征 |
“零防腐”溶液配方技术 | 该配方以长碳链邻二多元醇为突破口,利用两亲1,2-烷烃二醇能破坏微生物的细胞膜的抑菌机理,不添加传统防腐剂。该配方具有广谱抗菌活性,低MIC值,温和抑菌防腐的同时还能滋润肌肤等优点 | 该配方不含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所列举的防腐剂成分,通过对溶液配方组分的调整,进而组合搭配成新型防腐体系,以替代传统防腐剂的防腐体系,使得配方更加安全温和,避免了传统防腐剂对少数敏感人群可能造成的接触性过敏和皮肤刺激风险 |
“纯水”溶液配方技术 | 该溶液配方中绝大部分是纯化水,化学物质的添加只占极小的比例,同时不影响湿巾产品功效 | 先进性体现在公司“纯水”溶液配方的纯水比例处于较高水平,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通用公证行(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 简称“SGS”)的检测报告,公司“纯水”溶液配方的“纯水”比例已经达到99.84% |
新型乳液配方混料工艺技术 | 该技术通过配方中表面活性剂的增溶性提高有效活性成分的稳定性及效力,同时对公司混料车间均质乳化设备系统进行工艺改进。新的工艺在满足湿巾功能性的同时,确保湿巾使用起来清爽不粘腻 | 部分湿巾产品为达到特定功能,通过添加增稠剂或采用适当乳化工艺实现乳液型配方,但此类产品往往过于粘腻且不清爽,消费者实际使用的体验不佳,不符合消费者的使用习惯。为突破这一技术局限性,公司对混料车间均质乳化设备系统进行工艺改进,制备出乳化粒子直径更小的微乳液,以利于婴儿皮肤的吸收。同时,提高配方中表面活性剂的增溶性,进而提高有效活性成分的稳定性及效力。通过上述工艺创新,公司开发了新型乳液清爽型湿巾配方混料工艺,新的工艺在满足湿巾功能性的同时,并能确保湿巾使用清爽不粘腻 |
溶液灌装技术 | 传统湿巾折叠机在湿巾加液过程中由于加液装置的不稳定,导致湿巾加液不稳定,不均匀,滴漏较多,损耗大且使用手感差。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将加液嘴改成连续多个扇形喷嘴,使溶液成雾状均匀稳定喷洒在每片湿巾 | 该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公司溶液灌装技术解决了传统加液的两大难题,即基材因加液不均而出现的白条和加液过程中的滴漏。该技术使每片湿巾液体喷洒均匀,每包湿巾重量相同,同时解决了加液过程中溶液滴漏难题,在降低加液成本的同时,也有效保护了环境 |
中,从而使每包湿巾重量相同,每片加液均匀,手感舒适,且无滴漏,更环保
“零防腐”溶液配方技术和“纯水”溶液配方技术属于行业通用技术,但该技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从生产流程整体上对生产工艺、环境控制、基材组分、溶液配方与基材的兼容性等生产环节进行协同匹配,才能实现预期效果。公司基于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和长期的技术研发,掌握了“零防腐”溶液配方技术和“纯水”溶液配方技术相关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流程。因此,公司的“零防腐”溶液配方技术和“纯水”溶液配方属于行业通用技术的进一步改进、升级,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公司在溶液配方和生产工艺方面取得的核心技术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构成一定的技术壁垒。该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溶液配方开发涉及精细化工、微生物、医学、毒理学等专业,加之湿巾、面膜产品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为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性,溶液配方开发需要通过严格的原料安全性评估、毒理学评估、防腐挑战测试、以及配方稳定性测试等。前述评估和测试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需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通常只有行业经验丰富、研发实力雄厚的湿巾类产品制造商才具备溶液配方开发的技术能力。生产工艺的核心技术更是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反复实践,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人才的培养。关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之“(八)发行人竞争优势与劣势”之“1、核心竞争优势”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秉承“诚信、和谐、创新、卓越”的企业经营理念,通过多年潜心贯注于
湿巾市场的开拓发展与经验积累,在技术研发、质量控制、客户资源、产品种类等各方面形成了自身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企业的灵魂,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公司研发中心系“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先后共有5项产品被评为省级科技
成果,在湿巾产品的研发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积累,公司在湿巾产品技术领域拥有4项发明专利,22
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参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湿巾GB/T 27728-2011》,并参与了该标准的后续修订。公司独立承担了安徽省地方标准《抗菌擦拭布(DB 34/T 1294-2010)》的起草工作。
公司拥有一支研发水平精湛、技术能力全面、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具备独立开发湿巾溶液配方核心技术的能力。团队成员专业结构涵盖了精细化工、微生物、医学、毒理学等专业。同时,研发团队配备了国内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与分析设备,能够对产品的刺激性、安全性和功效性等各项指标进行精密分析检测。研发团队为公司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提供了持续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从而确保公司在湿巾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
(2)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主要依据国际公认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英国零售商协会BRC全球消费品标准认证体系、GMPC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体系等体系,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多项国际认证,为深入拓展与国际大型品牌零售商的合作关系建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设立了质量部,每年对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查,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作出评审与持续改善,从而有效保证产品质量。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连续多年为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利洁时集团、3M、贝亲等世界知名企业ODM/OEM生产制造各类湿巾产品,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并与前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相互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客户持续为公司提供订单需求并及时回款,充分保障了公司研发与生产的投入,也成为公司宣传品牌、扩大知名度的良好载体。同时,公司不断通过研发投入和质量控制来提升产品附加值,为客户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双方业务量持续增长,合作产品品类也逐步拓宽。
(4)溶液配方定制开发优势
公司依靠长期的溶液配方开发的经验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在溶液配方定制开发方面积累了深厚的技术。是否具备溶液配方定制开发技术是衡量一个湿巾制造商技术研发实力的关键。湿巾、面膜产品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为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性,溶液配方开发需要通过严格的原料安全性评估、毒理学评估、防腐挑战测试、以及配方稳定性测试等。前述评估和测试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需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溶液配方是决定产品质量的关键,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因此,溶液配方定制开发技术具有很高的技术门槛,通常只有研发实力雄厚的湿巾类产品制造商才具备溶液配方定制开发的技术能力。公司基于市场开发调研和对行业新产品开发方向的判断,自主完成不同产品体系的溶液基础配方。在基础配方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需求、成本控制及产品安全性评估、合规性等要求,为客户进行个性化定制开发溶液配方,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溶液配方要求。公司的溶液配方定制开发技术已经得到包括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在内的众多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为其定制开发溶液配方,以ODM的模式为其制造湿巾类产品。公司的溶液配方定制开发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5)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按照世界知名企业客户对合格供应商认证的要求,建立了标准的GMP生产车间,从日本、意大利、美国、以色列、土耳其等国家引进先进的产品生产线。同时,公司依靠二十多年湿巾类产品研发、生产的经验和技术积累,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对生产流程和工艺进行改进和优化,在提升产品质量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能。近年来,公司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对生产线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引进了自动检测、自动装箱、自动码垛、自动扫码等一系列智能设备,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公司在生产工艺方面的优势成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6)经营管理优势
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是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因素。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湿巾行业二十多年,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培养并锻炼了一支经验丰富、对行业有深刻理解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的主要经营管
理人员在公司服务年限均超过十年,管理团队非常稳定,团队成员之间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互相配合,高度默契,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公司在与世界知名企业的长期合作中,按照世界知名企业对合格供应商的认定要求,建立并完善一整套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对管理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近年来,公司凭借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得以快速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7)产品种类优势
公司湿巾类产品种类齐全,涵盖婴儿系列、成人功能型系列、抗菌消毒系列、家庭清洁系列、医用护理系列和宠物清洁系列等六大系列湿巾60多个品种,可以满足客户对各种不同规格、不同功效的湿巾类产品需求,实现一站式采购。公司丰富的产品种类有利于深化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申报材料中提到的“同行业其他公司大多采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的依据,是否客观、全面,发行人采用热力学消毒工艺的来源,是否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发行人热力学消毒工艺来源于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改进,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创新性不足。基于表述的严谨性,发行人删除了“3、热力学消毒工艺创新”的相关表述。
针对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情况,发行人已对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进行了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秉承“诚信、和谐、创新、卓越”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创新为本源、规模为基础、质量为根本、效益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及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湿巾系列产品,从而回报股东,贡献社会。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不断改进产品的质量、性能及开发新的产品;以提高生产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为目标,不断提高先进制造能力。2012年12月,公司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联合认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创意能力。公司的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溶液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在溶液配方方面,公司能够根据行业发展的前沿趋势及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开发多个系列产品的溶液配方;在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及工艺创新,使得公司在连续高效生产的情况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符合世界知名企业的质量标准。公司的创意能力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等方面,公司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最新潮流及市场需求,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进行创意设计。在产品设计方面,公司能够从原材料的材质及规格型号、包装设计、产品配方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创新、创意以市场及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创新、创意形成的专利、技术秘密以及实用技术应用于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将公司的创新、创意能力转化为创造能力,实现经济效益。
基于公司在溶液配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与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3M、贝亲等世界知名企业建立了多年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的产品赢得了前述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并且,随着合作关系的深入发展,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业务量呈持续增长趋势。
(二)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作为专业的湿巾类产品制造商,充分利用自身在湿巾类产品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实力,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利洁时集团、3M、贝亲等世界知名企业进行分工合作。公司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以ODM/OEM的方式为上述客户生产制造湿巾类产品。Woolworths、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欧莱雅集团、利洁时集团、3M、贝亲等世界知名企业利用其品牌、营销、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专注于产品的品牌维护和市场推广,双方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按照世界知名企业客户对合格供应商认证的要求,建立了标准的GMP
生产车间。同时,公司从日本、意大利、美国、以色列、土耳其等国家引进先进的产品生产线。近年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世界范围推广,德国政府开始推行“工业4.0”战略。2015年5月,我国发布《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全面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潮流,对生产线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引进了自动检测、自动装箱、自动码垛、自动扫码等一系列智能设备,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生产效能。2019年11月,公司取得了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公司的管理体系符合《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未来,公司仍将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的最前沿,持续推进公司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实现由“中国制造”跨入“中国智造”的发展目标。
五、发行人行业上游和行业下游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补充披露如下:
“(十)公司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下游情况如下图所示:
湿巾类产品生产制造
电子商务平台品牌运营商大型零售商
非织造布业
日用化学品
制造业
包装印刷业包装印刷业非织造布业
终端消费者
日用化学产品原料
包装膜普通无纺布
可冲散无纺布
(含木浆)
纸箱
石油化工行业造纸行业上游
行业
公司
所处
行业
下游
行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湿巾类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无纺布(非织造布)、日用化学产品原料、包装膜、纸箱等,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无纺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60%左右。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对应的上游行业为非织造布业、日用化学品制造业及包装印刷业,最终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和造纸行业。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石油化工行业产品价格主要受国际油价和相关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造纸行业产品价格主要受国际木浆价格和相关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国际油价、木浆价格的波动及相关产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均会对本行业的原材料价格产生一定影响。公司行业上游的规模化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供应充足,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化行业。报告期内,原油价格走势和木浆价格指数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图可知,报告期内的原油价格走势和木浆价格总体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国际油价从2017年中至2018年10月左右持续上涨,2018年10月至2019年初出现大幅下降,2019年总体保持宽幅震荡,2020年上半年呈现先大幅下降后又逐步反弹的情形。木浆价格从2017年中至2017年末呈现大幅上升趋势,2018年初至2018年末木浆价格总体保持高位,2018年末至2019年中,木浆价格开始出现明显下降,2019年中至今保持相对稳定。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变动情况与原油价格和木浆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即2017年、2018年较高,2019年相对较低。2020年上半年,公司无纺布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平均价格与原油、木浆价格变动趋势并不完全一致,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所致。
我国非织造布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已形成完整的非织造布产业链,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非织造布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9年,全国非织造布产量由279.5万吨增加至621.31万吨,非织造布产量快速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随着非织造布产量的快速增长,公司主要原材料无纺布的供应将得到充分的保障。
2、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湿巾类产品为日用消费品,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以金佰利集团、强生公司、利洁时集团等为代表的知名日用消费品品牌运营商,Woolworths、沃尔玛为代表的大型超市零售商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主,下游行业最终用户是湿巾类产品消费者。湿巾类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种类繁多,因公司产品质量控制、产能规模等方面的因素,下游行业知名日用消费品品牌运营商等大型客户与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且公司一旦进入其供应商体系,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及终端消费市场的需求密切相关。近年来,全球湿巾市场稳步增长,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生活用纸》(2019.8期)期刊相关数据,2013-2018年,全球湿巾零售额复合年均增长率超过6%,2018年全球湿巾零售市场规模达到136亿美元,亚太地区是湿巾发展较快的地区。2018年,中国湿巾市场规模约7.3亿美元,零售额增长率约10%,国内湿巾市场占全球湿巾市场份额相对较低。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对个人卫生、清洁护理的重视,预计未来国内湿巾
市场将保持快速发展。综上,随着日用消费品品牌运营商对湿巾的进一步推广、大型商超湿巾产品的不断普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内外湿巾类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将为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增长空间。”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出版的2015-2019年《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行业年度报告》,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销售规模、出口情况等相关数据;
2、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官方网站、年度报告等各类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可比公司经营指标、财务指标等相关数据;
3、查阅相关行业研究资料、行业分析报告,了解发行人行业上游和下游的情况及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产品市场份额占比及变化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行业地位、技术实力或其他能够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2、发行人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出口排名数据均来自于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招股说明书中“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出口排名在同行业公司中位居前列”的表述客观、真实、准确;
3、发行人的“零防腐”溶液配方技术和“纯水”溶液配方属于行业通用技术的进一步改进、升级,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二)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之“2、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部分就核心技术先进性
进行了补充披露。发行人热力学消毒工艺来源于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改进,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创新性不足。基于表述的严谨性,发行人删除了“3、热力学消毒工艺创新”的相关表述。发行人已对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进行了修改并补充披露;发行人的创新、创意以市场及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创新、创意形成的专利、技术秘密以及实用技术应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进而转化为创造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发行人顺应行业发展潮流,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极大提高了生产效能,有效促进了新旧产业融合;
4、发行人已对公司涉及的行业上游和下游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6.关于资质认证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主要研发、生产与销售湿巾类产品,其中包括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生产销售了手足膜、面膜类产品。同时,公司通过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认证、英国零售商协会BRC全球消费品标准认证、HALAL清真认证、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注册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等。另外,发行人存在无法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发行人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手足膜、面膜类产品的相应资质、人员、设备,相关产品是否涉及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相关认证,发行人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的情况;
(2)报告期内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资质,是否取得相关安全认证;发行人各项资质核定的经营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涉及的生产环节,说明公司取得资质是否与业务相匹配;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必需的审批、备案等事项;
(3)发行人已取得的相关认证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认证取得的难易程度、市场同类竞争产品的取得情况、取得相关认证的重要意义;
(4)取得认证的产品型号、对应的销售收入、是否为公司主要销售产品;
(5)是否存在认证超过有效期或者认证失效的情况,如有,请对相关认证予以删除或修订;
(7)发行人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或存在潜在纠纷;
(8)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否存在障碍,请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逐条核查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手足膜、面膜类产品的相应资质、人员、设备,相关产品是否涉及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相关认证,发行人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的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特许经营权情况及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之“(二)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
根据《卫生湿巾卫生要求》《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生产销售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需要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生产销售手足膜、面膜类产品需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取得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在申请上述许可证前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湿巾类产品、化妆品类产品未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公司生产销售的医用及卫生抗菌消毒湿巾、手足膜、面膜类产品均不属于医疗器械,不涉及医疗器械行业的相关认证。
公司生产的医用及卫生抗菌消毒湿巾、手足膜、面膜类产品在国内不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国外市场主要通过产品认证的方式对相关产品进行管理。公司客户需要将委托公司加工生产的相关外销产品进行认证以符合外销当地的监管要求。公司自有品牌的产品未向境外销售,无需取得针对产品的相关认证。
公司主要从事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还从事手足膜、面膜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依据《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资质,是否取得相关安全认证;
发行人各项资质核定的经营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涉及的生产环节,说明公司取得资质是否与业务相匹配;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必需的审批、备案等事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特许经营权情况及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之“(二)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等证件,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资质。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117号)和《关于优化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发行人生产的湿巾类、面膜、手足膜类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不需要取得3C强制性安全认证。
公司取得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湿巾、卫生湿巾、纸巾(纸)、化妆棉(纸巾);取得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
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获得的审批、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 相关法规 | 需获得的审批、备案等 | 涉及主体 |
1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规定》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 发行人 |
2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发行人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发行人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发行人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发行人 |
必需的审批、备案等事项,各项资质与业务相匹配。”
三、发行人已取得的相关认证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认证取得的难易程度、市场同类竞争产品的取得情况、取得相关认证的重要意义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特许经营权情况及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之“(二)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相关认证取得难易程度情况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取得难易程度 (较低/适中/较大) | 重要意义 | 同行业取得情况 |
1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证明 | 3008280114 | 较大。该认证办理流程复杂,各项指标必须满足FDA的监管要求。FDA也会定期/不定期到公司检查,确认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符合要求。证书有效期1年,每年需要维护更新 | 该认证是发行人生产的抗菌湿巾进入美国市场的必要条件 | 倍加洁 |
2 |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注册认证 | TL2009010JY | 适中。该认证需递交一系列申请文件,办理流程相对简化,但每年需向EPA提交年度生产量报告。证书有效期1年,每年需维护更新 | 该认证是发行人生产的消毒湿巾进入美国市场的必要条件 | 倍加洁、杭州国光 |
3 | BRC全球消费品标准认证 | CN15/21521 | 适中。BRC认证流程为BRC官网下载标准文件、参加培训、提交申请、现场审核,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1年,每年需要维护更新 | 该认证是欧洲及全球的零售商选择供应商的条件之一,是发行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认证 | 倍加洁 |
4 |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ISO 22716 | CN14/30774 |
该认证是发行人生产的化妆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必要条件 | 倍加洁、杭州国光 |
5 |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US FDA CFSAN | CN14/30775 | 适中。该认证需对化妆品生产厂家的厂房设备、环境、人员、卫生管理/控制等进行审核。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 | 该认证是发行人生产的化妆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必要条件 | 倍加洁、杭州国光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取得难易程度 (较低/适中/较大) | 重要意义 | 同行业取得情况 |
进行监督审核1次,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6 | FSC认证 | GFA-COC-003614 | 较大。该认证要求建立FSC体系,通过咨询辅导,现场审核,获得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需有专人负责体系运行,每年监督审核一次,保持证书的持续性和业务的稳定性 | 该认证体现企业重视保护森林资源,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感 ,能够拓展产品市场,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 倍加洁、杭州国光 |
7 | HALAL认证 | 00150087590218 | 较大。需要建立清真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审查原料、配料、辅料、生产环节,保证这些产品穆斯林可以使用的过程。证书有效期2年。审核通过后,仍需每半年开展一次内审,内审报告发给认证机构,证明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 该认证是发行人生产的面膜产品出口印度尼西亚等穆斯林国家的必要条件,证明工厂生产的产品符合halal法规,适合穆斯林消费者 | / |
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U006618Q0374R1M | 适中。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监督审核,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 | 该认证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是获取客户订单的基础 | 倍加洁、维尼健康、杭州国光 |
9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U006618E0197R1M | 适中。需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监督审核,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 | 该认证有助于节能降耗,从而有效地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是获取客户订单的基础 | 杭州国光 |
10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02120S10560R3M | 适中。需要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监督审核,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 | 该认证有助于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让员工自觉防范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利益,是获取客户订单的基础 | / |
四、取得认证的产品型号、对应的销售收入、是否为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特许经营权情况及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之“(二)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2、公司取得认证的具体内容我国对湿巾类、面膜类产品的管理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不强制性要求取得相关认证。公司外销市场主要包括大洋洲、北美洲、欧洲等地区,这些地区主要通过产品认证的方式进行管理,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为ODM/OEM类型厂商,主要为客户生产产品。公司客户需要将委托公司加工生产的外销产品进行FDA认证、EPA认证等相关认证以符合外销当地的监管要求。公司通过了FDA注册认证、EPA注册认证等相关工厂认证,具备生产符合公司产品外销地区监管要求的湿巾类、面膜类产品的条件。公司自有品牌的产品未向境外销售,无需取得针对产品的相关认证。
因此,基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公司取得的认证主要针对公司整体情况,多为工厂注册认证和管理体系相关认证,未针对公司产品具体型号。”
五、是否存在认证超过有效期或者认证失效的情况,如有,请对相关认证予以删除或修订
公司不存在认证超过有效期或者认证失效的情况,核查过程详见本题之“一、发行人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手足膜、面膜类产品的相应资质、人员、设备,相关产品是否涉及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相关认证,发行人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的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特许经营权情况及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之“(二)发行人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
为了保证各项证书的有效性,公司配有专职人员并按照各项认证体系要求进行内审,及时办理认证续期手续,确保认证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认证超过有效期或者认证失效的情况,亦不存在认证到期后无法续期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或存在潜在纠纷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制造商。公司湿巾产品涵盖婴儿系列、成人功能系列、抗菌消毒系列、家庭清洁系列、医用护理系列和宠物清洁系列等六大系列60多个品种。同时,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亦生产部分面膜类产品。
公司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湿巾(GB/T 27728-2011)》、《卫生湿巾卫生要求(WS 575-2017)》、《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面膜(QB/T 2872-2017)》等。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实地走访、对发行人产品质量部门负责人的访谈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查询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之“(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否存在障碍,请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逐条核查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并对照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具体如下:
认定条件 | 发行人具体情况 |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发行人成立于1999年8月31日,并以 2008年 11 月 30日为基准日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成立已满一年以上 |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方式,近三年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为I类(发明专利):4项,II类(实用新型专利):22项 |
发行人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4.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均不低于10% |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 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3.07亿元,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3.53%,比例不低于3% |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 根据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为79.55% |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 公司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能够达到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的要求 |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根据公司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检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和颁发证书阶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之“(二)税收优惠及批文”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已结束,处于等待办理备案公告和颁发证书阶段。公司2020年上半年所得税费用已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
八、中介机构核查过程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各环节涉及的相关法规政策;
2、核查了发行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查阅了发行人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以及FDA注册认证、EPA注册认证、BRC认证、FSC认证等认证文件;
3、查阅了发行人相关产品依据的《湿巾(GB/T 27728-2011)》、《卫生湿巾卫生要求(WS 575-2017)》、《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面膜(QB/T 2872-2017)》等规范标准;
4、查阅了发行人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合同、订单,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况;
5、对发行人产品质量部门负责人及主要客户进行访谈;查阅了发行人出具的有关产品质量情况的说明、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发行人不存在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
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公开网站进行检索,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及诉讼情况;
7、查阅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以及《关于公示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核查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手足膜、面膜类产品的相应资质、人员、设备,相关产品不涉及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相关认证,发行人不存在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的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资质,发行人生产的湿巾类、面膜、手足膜类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不需要取得3C强制性安全认证,发行人取得了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必需的审批、备案等事项,各项资质与业务相匹配;
3、发行人取得的相关认证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发行人为ODM/OEM类型厂商,基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发行人取得的认证主要针对公司整体情况,多为工厂注册认证和管理体系相关认证,未针对公司产品具体型号;
5、发行人不存在认证超过有效期或者认证失效的情况;
6、发行人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或存在潜在纠纷;
7、发行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已进入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障碍。
7.关于外销收入与国际贸易摩擦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3%、46.31%和52.46%。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境外销售不同区域销售的主要产品、金额及占比;
(2)主要境外客户的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境外销售定价原则、信用政策等;
(3)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美国对我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涉及的发行人产品具体情况、发行人与美国客户关于加征关税分担约定及执行的具体情况,并量化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金额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重,对发行人出口金额、产品单价、订单数量、产品毛利率及客户数量等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完善相应风险提示的内容;
(5)发行人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结换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外汇及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说明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计算是否准确;
(6)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请结合报告期发货验收单据、物流运输记录、报关数据、出口退税单证、资金划款凭证等的相互印证情况进行说明;
(7)货款结算是否独立自主,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境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8)报告期各期出口退税金额及变化情况。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发行人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报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出口退税金额、汇兑损益等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对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情况,包括实地走访客户名称、日期、核查人员、核查方法、核查内容、核查销售金额及占比等;以及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模式下
的销售真实性、最终销售情况、境外销售是否符合当地规定、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和税务规定,并说明核查方法、过程、结论。
【回复】
一、境外销售不同区域销售的主要产品、金额及占比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之“2、按地区划分的销售收入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1)按地区划分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 收入 | 占比 (%) | 收入 | 占比 (%) | 收入 | 占比 (%) |
外销 |
大洋洲 | 11,484.70 | 43.14 | 13,815.69 | 45.13 | 11,810.03 | 38.10 | 10,637.58 | 44.24 |
婴儿系列湿巾 | 6,693.18 | 25.14 | 9,819.27 | 32.08 | 8,860.18 | 28.58 | 8,469.85 | 35.23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741.61 | 6.54 | 2,090.05 | 6.83 | 1,370.32 | 4.42 | 686.95 | 2.86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2,688.72 | 10.10 | 1,621.84 | 5.30 | 1,404.56 | 4.53 | 1,334.97 | 5.55 |
其他系列湿巾 | 261.09 | 0.98 | 284.53 | 0.93 | 145.82 | 0.47 | 145.81 | 0.61 |
面膜及手足膜 | 100.10 | 0.38 | - | - | 29.15 | 0.09 | - | - |
美洲 | 1,129.49 | 4.25 | 1,505.65 | 4.92 | 2,248.76 | 7.25 | 2,175.19 | 9.05 |
婴儿系列湿巾 | 89.31 | 0.34 | 60.20 | 0.20 | 54.41 | 0.18 | 64.42 | 0.27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90.29 | 0.34 | 296.36 | 0.97 | 296.77 | 0.96 | 417.80 | 1.74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191.52 | 0.72 | 94.20 | 0.31 | 719.09 | 2.32 | 1,613.79 | 6.71 |
地区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 收入 | 占比 (%) | 收入 | 占比 (%) | 收入 | 占比 (%) |
其他系列湿巾 | 43.15 | 0.16 | 81.67 | 0.27 | 88.48 | 0.29 | 79.18 | 0.33 |
面膜及手足膜 | 715.22 | 2.69 | 973.22 | 3.18 | 1,090.01 | 3.52 | - | - |
欧洲 | 581.45 | 2.19 | 733.97 | 2.40 | 281.32 | 0.91 | 313.02 | 1.30 |
婴儿系列湿巾 | - | - | - | - | 54.82 | 0.18 | 87.06 | 0.36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98.48 | 0.75 | 222.35 | 0.73 | 226.50 | 0.73 | 225.96 | 0.94 |
其他系列湿巾 | - | - | 6.01 | 0.02 | - | - | - | - |
面膜及手足膜 | 382.97 | 1.44 | 505.60 | 1.65 | - | - | - | - |
其他地区 | 1,315.45 | 4.95 | 1.89 | 0.01 | 17.51 | 0.06 | 8.65 | 0.04 |
婴儿系列湿巾 | 1,197.26 | 4.50 | - | - | 17.51 | 0.06 | 8.65 | 0.04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18.19 | 0.44 | 1.89 | 0.01 | - | - | - | - |
外销合计 | 14,511.09 | 54.51 | 16,057.20 | 52.46 | 14,357.62 | 46.31 | 13,134.44 | 54.63 |
内销 |
内销合计 | 12,108.64 | 45.49 | 14,553.54 | 47.54 | 16,643.46 | 53.69 | 10,909.46 | 45.37 |
合计 | 26,619.73 | 100.00 | 30,610.74 | 100.00 | 31,001.08 | 100.00 | 24,043.90 | 100.00 |
外销客户 | 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交易背景 | 销售对应的生产模式 |
Woolworths | Woolworths成立于1924年,是一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拥有超过3,600家门店的连锁超市集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大的网上超市,全球第15大连锁超市。Woolworths已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WOW),业务范围包括日用百货、食品超市、酒类超市、装潢建材超市、加油站和旅馆等多种零售业务。2019财年,Woolworths营业收入约为600亿澳元 | 双方自200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Woolworths旗下Azure、Dymples、Little One's、Select、Strike、Woolworths、Voeu等品牌湿巾和Voeu品牌面膜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DM |
强生公司 | 强生公司成立于1886年,是全球最具综合性、业务分布范围广的医疗健康企业之一,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NJ)。强生公司业务涉及制药、医疗器材及消费品三大领域。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新布仑兹维克市,在全球60个国家地区拥有260多家运营公司,全球员工约14万人。2019财年,强生公司营业收入约为821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强生公司下属的Johnson & Johnson Pte. Ltd.和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发生外销业务往来 | 双方自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强生、露得清、艾维诺等品牌湿巾和手足膜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手足膜类产品采用ODM模式,其余为OEM模式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位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主营业务为个人护理用品的销售等,旗下HiCare品牌是澳大利亚知名个人护理品牌 | 双方于200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HiCare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EM |
T.J. Morris Ltd. | T.J. Morris Ltd.成立于1980年,注册地位于英国利物浦,是一家英国连锁超市,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办公文具、灯具灯饰、家用纺织品、礼品、厨具用品、日常卫生用品、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及玩具等 | 双方于2009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TJM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DM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系利洁时集团下属子公司。利洁时集团成立于1823年,是一家生产各种快速消费品而著称的全球性企业,在全球60多个国家设有办公室或工厂,旗下知名品牌包括滴露(Dettol)、美赞臣(Enfamil)、杜蕾斯(Durex)、亮碟(Finish)等,产品远销全球近200多个国家。该公司已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RB)。2019财年,利洁时集团营业收入约为128.46亿英镑 | 双方于2020年开展合作 | 因Lysol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EM |
e.l.f. | e.l.f. Cosmetics, Inc.成立于2004年, | 双方自 | 因e.l.f.等品牌湿 | ODM |
外销客户 | 基本情况 | 合作历史 | 交易背景 | 销售对应的生产模式 |
Cosmetics, Inc. | 是一个产品多样化、时尚个性的美国美妆公司,并以其亲民的定价、齐全的品类和快速的产品迭代,成为美国知名的化妆品公司之一。该公司已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ELF)。2019财年,e.l.f. Cosmetics, Inc.营业收入约为2.8亿美元 | 2016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Nice-Pak Products Inc. | Nice-Pak Products Inc.成立于1955年,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奥兰治堡,系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湿巾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知名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可冲散系列湿巾、婴幼儿系列湿巾、家用系列湿巾及个人护理系列湿巾等,其主要客户包括Walmart(沃尔玛)、Target(塔吉特)等大型连锁超市以及CVS Pharmacy连锁药店等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因CVS、Staples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EM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是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Pty Ltd.的香港子公司。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PTY Ltd.成立于1928年,注册地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主营业务为个人健康护理、家居日常用品的销售等,旗下Swisspers品牌是澳大利亚知名个人护理品牌 | 双方于2004年开展合作 | 因Swisspers等品牌湿巾市场需求,采购公司产品 | ODM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大额合同订单执行过程主要为境外客户下达订单后,公司按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按交期发货并完成出口报关装船手续。客户根据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境外客户销售采取FOB模式,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①订单签订与生产
公司营销部与外销客户就产品的规格参数、技术要求、交货要求、结算方式等方面进行业务洽谈,并签订框架合同或协议,客户根据需求向公司提交订单,订单中双方约定具体产品、数量、单价、交货期限和地点等信息。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
②订舱
一般订单完成前1-3周,营销部单证处将交货信息告知外销客户,由货运代理联系承运人安排订舱。
③确定船期,编制单证
承运人完成舱位预订工作后,将预配信息和开船日期告知公司。公司编制报关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单证。
④安排物流发货
订单生产完成并通过质检后,公司根据订单约定的贸易模式和交货地点安排货物运输。
⑤出口报关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FOB模式。货物运抵出口港码头后,公司完成出口报关装船起运。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公司即完成交货。
⑥销售收款
客户收到发票、报关单、提单等单据后在约定的信用期向公司支付款项。
(3)境外销售定价原则和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员薪酬、生产工艺复杂程度、市
场供需状况、业务模式等因素后向客户提出报价,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最终售价。相比于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定价策略中增加了对于目标境外市场供需状况、跨境贸易风险、以及境外同类产品可比价格等因素的考量,因此境内外产品最终定价存在一定的差异。境外客户销售信用政策主要为出港后20天至90天。”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3,134.44万元、14,357.62万元、16,057.20万元和14,511.09万元,占比分别为54.63%、46.31%、52.46%和54.51%。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0,909.46万元、16,643.46万元、14,553.54万元和12,108.64万元,占比分别为45.37%、53.69%、47.54%和45.49%。内销收入主要系公司向金佰利集团、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等客户销售取得的收入。外销收入主要系公司向Woolworths、强生集团下属Johnson & Johnson Asia Pacific和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等知名海外客户销售取得的收入。
公司外销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向Woolworths及强生公司实现的销售金额持续增长所致,其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销客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Woolworths | 9,930.44 | 11,888.29 | 10,607.97 | 9,781.64 |
强生公司 | 3,687.00 | 2,913.32 | 1,813.72 | 54.96 |
上述客户销售合计 | 13,617.44 | 14,801.61 | 12,421.69 | 9,836.60 |
占外销收入比例(%) | 93.84 | 92.18 | 86.52 | 74.89 |
公司对Woolworths、强生公司等外销客户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凭借其技术研发、质量控制、产品种类等核心竞争优势,与Woolworths、强生公司等外销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该类客户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公司出口产品品种不断丰富,销售订单不断增加,外销收入亦相应增长;(2)公司为强生公司设计研发的手足膜类新产品出口销往北美等地区,广受消费者欢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1,090.01万元、1,478.82万元和1,184.75万元、保持了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波动主要受内销规模变动所致。”
四、美国对我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涉及的发行人产品具体情况、发行人与美国客户关于加征关税分担约定及执行的具体情况,并量化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金额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重,对发行人出口金额、产品单价、订单数量、产品毛利率及客户数量等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完善相应风险提示的内容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7、中美贸易摩擦对外销业务的影响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自2018年以来,美国已先后多次对我国出口美国商品加征关税。
其中2018年9月24日,美国政府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以下简称“2,000 亿美元关税商品清单”) 加征10%的进口关税,并自2019 年5月10日起对2,000亿美元关税商品清单产品加征关税税率提升至25%。公司向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Reckitt Benckiser ENA B.V.、e.l.f.Cosmetics, Inc.和Nice-Pak Products Inc.等客户出口产品的美国海关商品编码(HTS Code)为3304.99.50、3401.30.10和3808.94.50,均属于该次加征关税商品清单范围之内。
2019年9月1日起,美国政府对3,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以下简称“3,000
亿美元关税商品清单”)中的第一批商品加征15%的进口关税。2020年1月16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起,对已加征关税的3,00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的第一批商品所加征关税从15%降至7.5%。公司向Petkin Inc.出口产品的美国海关商品编码(HTS Code)为3401.19.00,属于该次加征关税商品清单范围之内。
公司对美出口业务主要为FOB模式,本次进口加征关税全部由客户承担。美国政府加征关税后,客户亦未要求公司以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分担加征的进口关税。
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出口的销售收入主要情况如下: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 内容 | 出口美国 金额(万元) | 产品单价(元/百片) | 销售数量(万片) | 毛利率 (%) |
2020年1-6月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699.85 | 498.19 | 140.48 | 58.72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湿巾 | 180.25 | 8.34 | 2,161.25 | 37.65 | |
e.l.f. Cosmetics, Inc. | 湿巾 | 86.46 | 15.96 | 541.58 | 49.42 | |
Petkin Inc. | 湿巾 | 43.15 | 5.07 | 850.63 | 39.44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湿巾 | 11.27 | 9.34 | 120.60 | 39.12 | |
小计 | 1,020.98 | 26.77 | 3,814.54 | 53.18 |
2019年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899.61 | 487.00 | 184.73 | 55.93 |
e.l.f. Cosmetics, Inc. | 湿巾 | 296.36 | 15.69 | 1,889.21 | 39.85 | |
Petkin Inc. | 湿巾 | 72.30 | 4.84 | 1,493.89 | 29.34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湿巾 | 94.20 | 11.62 | 810.80 | 33.74 | |
小计 | 1,362.47 | 31.12 | 4,378.63 | 49.49 |
2018年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1,043.47 | 480.07 | 217.36 | 56.07 |
e.l.f. Cosmetics, Inc. | 湿巾 | 293.04 | 15.91 | 1,841.47 | 50.57 | |
Petkin Inc. | 湿巾 | 82.05 | 4.71 | 1,743.48 | 25.54 |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 内容 | 出口美国 金额(万元) | 产品单价(元/百片) | 销售数量(万片) | 毛利率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湿巾 | 719.09 | 8.33 | 8,632.25 | 34.37 |
小计 | 2,137.64 | 17.19 | 12,434.56 | 46.85 |
2017年 | e.l.f. Cosmetics, Inc. | 湿巾 | 414.46 | 15.77 | 2,627.86 | 51.53 |
Petkin Inc. | 湿巾 | 73.08 | 4.66 | 1,567.26 | 26.63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湿巾 | 1,613.79 | 10.10 | 15,945.50 | 42.05 | |
小计 | 2,101.33 | 10.42 | 20,140.61 | 43.39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26,680.87 | 30,741.02 | 31,202.89 | 24,306.93 |
模拟测算加征关税 | 247.69 | 224.88 | 53.19 | - |
营业收入影响比例 | 0.93% | 0.73% | 0.17% | - |
净利润 | 6,486.52 | 6,812.27 | 5,763.26 | 2,568.20 |
净利润影响金额 | 210.54 | 191.15 | 45.21 | -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净利润影响比例 | 3.25% | 2.81% | 0.78% | - |
系、深化两国互信的举措,为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良好条件和氛围。
尽管目前两国政治关系较为紧张,澳大利亚对中国的经济依赖程度仍高于大多数国家。中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家,是澳大利亚财政实现盈余的重要因素。此外,中国近年来一直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留学生和游客来源国。2020年11月15日,中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与东盟10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终于建成,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该协定的签署旨在促进成员国降低关税、开放市场、减少标准壁垒,并有助于推动澳大利亚重新设定和中国的经济关系。
综上,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中澳两国经贸合作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程度将不断加深。中澳两国短期内政治遇冷并不能改变双方长期形成的经贸合作基础。目前,澳大利亚政府并未出台通过提高关税税率等贸易保护手段降低或限制中国湿巾类产品出口的政策或计划。未来中澳两国经贸领域合作潜力巨大,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继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亦是两国国际关系发展的长期趋势。
在上述中澳两国经贸合作的背景下,Woolworths未计划将其与公司之间业务迁回澳大利亚本土。近期关于“Woolworths将撤出在中国的所有产品生产供应线”是媒体错误的解读与报道。对此,Woolworths已向包括公司在内的亚洲供应商出具《Woolworths持续与全球包括亚洲及中国供应商保持紧密合作来持续产出创新与高质量的产品》,对相关事实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近期有网络媒体就关于Woolworths宣布将自有品牌尿布Little One's生产转向澳大利亚本地制造的新闻有错误的解读与报道,在此类文章中,我们被媒体曲解成Woolworths将撤出在中国的所有产品生产供应线,而事实是只有我们的自有品牌尿布系列Little One's将会把部分产品线由中国转向澳大利亚制造。我们对此类错误信息为您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在此Woolworths想要与我们的商业伙伴及媒体进行澄清与沟通以达到清晰的共识与理解。
Woolworths在澳洲市场广受好评的尿布系列Little One's将部分产品线由
中国转向澳大利亚制造,是由于在产品功能研发以及成本质量上能够满足澳洲本土市场的需求,因此将尿布系列的部分产品线转由在澳大利亚制造,并非将全部中国生产的产品线进行调整。
Woolworths为了更好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产品和客户体验,我们有着严谨高质的供应链系统及提供优质供应商的服务来达到优质产品质量及满意度。目前,Woolworths在全亚洲与超过80家供应商进行合作,共同在产品开发与生产上建立非常良好的关系,其中中国供应商就有41家。在中国,Woolworths一直与供应商建立紧密合作,生产众多自有品牌系列产品,为中澳以及国际市场的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与生活体验。’
2018年8月,公司与Woolworths续签了为期5年的框架协议,该协议履行期限为2019年6月至2024年6月。报告期各期,公司向Woolworths销售金额分别为9,781.64万元、10,607.97万元、11,888.29万元和9,930.44万元,销售金额持续稳定增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持有Woolworths在手订单约540.46万美元,预计2020年全年Woolworths销售金额约2,700万美元至2,900万美元,预计同比增长约56%至68%。公司与Woolworths之间业务往来稳定并持续增长。”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六)产品出口国家进口政策变化风险
自2018年7月以来,美国已先后多次对我国出口美国商品加征关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美国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01.33万元、2,137.64万元、1,362.47万元和1,020.98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64%、6.85%、
4.43%和3.83%。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酵,将可能降低公司对美国客户出口业务的收入或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除上述情形外,目前公司其他主要产品进口国家或地区尚未出台针对我国湿巾类产品的贸易壁垒政策。但若未来公司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将可能会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
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五、发行人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结换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外汇及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说明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计算是否准确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之“2、按地区划分的销售收入情况” 中补充披露如下:
“……
(4)境外销售结算情况
公司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为T/T电汇方式。报告期内,公司跨境资金流动、结换汇主要情况如下:
时间 | 跨境资金流动金额 | 购换汇情况 | 结汇情况 |
2020年 1-6月 | 收汇1,332.29万美元, 付汇12.08万美元、492.47万日元、57.12万欧元 | 人民币购汇492.47万日元和57.12万欧元; 未发生换汇 | 结汇1,188.21万美元 |
2019年 | 收汇2,412.97万美元, 付汇8.20万美元、4,599.69万日元、92.38万欧元 | 人民币购汇1961.69万日元和72.82万欧元; 美元兑换11.82万欧元和2,638.00万日元用于购买生产设备,美元兑换7.74万欧元用于购买溶液原料 | 结汇2,362.17万美元 |
2018年 | 收汇1,967.60万美元, 付汇4.49万美元、13,060.34万日元、30.78万欧元、1.56万元港币 | 人民币购汇13,060.34万日元、8.93万欧元和1.56万元港币; 美元兑换21.38万欧元用于购买生产设备,美元兑换0.48万欧元用于购买溶液原料 | 结汇1,936.36万美元 |
2017年 | 收汇1,826.67万美元, 付汇31.32万美元、3,530.28万日元、43.54万欧元、0.84万元港币 | 人民币购汇3,530.28万日元、43.54万欧元和0.84万元港币; 未发生换汇 | 结汇1,794.42万美元 |
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铜陵市中心支局出具的《证明》,公司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外汇收支中,遵守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因违反有关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在主管税务机关报办理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报告期内,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铜官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公司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无拖欠、漏缴及偷逃税款的记录或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或有关税务的争议,不存在违反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为国际通行方式,跨境资金流动为正常的经营往来,结换汇皆为结算货款、购买设备或原材料而发生,上述外汇流动和结换汇系在自身依法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符合国家外汇及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4、财务费用”之“(3)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中补充披露如下:
“……
(3)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公司汇兑损益的产生主要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进行外币交易时所产生的汇兑损益;二是持有外币货币性项目期间,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项目进行折算,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公司的外币性项目在交易发生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和初始确认的汇率不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货币资金兑换产生的汇兑损益 | -14.56 | -54.11 | 76.93 | 45.70 |
应收应付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 | -46.50 | -42.40 | -56.68 | 160.30 |
合计 | -61.06 | -96.51 | 20.25 | 206.0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整柜运费 | 290.58 | 331.69 | 308.38 | 284.69 |
散货运费 | 4.66 | 9.12 | 6.96 | 5.5 |
外销运费合计 | 295.24 | 340.81 | 315.34 | 290.19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境外销售收入 | 14,511.09 | 16,057.20 | 14,357.62 | 13,134.44 |
外销运费占比 | 2.03% | 2.12% | 2.20% | 2.21%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进出口证明》出口金额 | 1,965.08 | 2,318.85 | 2,145.96 | 1,942.69 |
公司外销出口金额 | 2,059.87 | 2,346.84 | 2,169.23 | 1,963.24 |
金额差异 | -94.79 | -27.99 | -23.27 | -20.55 |
差异率 | -4.82% | -1.21% | -1.08% | -1.06%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已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销售额(适用13%的退税率)(A1) | 9,256.69 | 6,699.43 | 12,595.73 | 13,541.61 |
已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销售额(适用16%的退税率)(A2) | - | 8,999.46 | 1,343.94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单证未收集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销售额(A3) | 5,254.40 | 358.31 | 417.95 | -407.17 |
账面境外销售收入金额(B=A1+A2+A3) | 14,511.09 | 16,057.20 | 14,357.62 | 13,134.44 |
出口退税率(C1) | 13.00% | 13.00% | 13.00% | 13.00% |
出口退税率(C2) | 16.00% | 16.00% |
出口退税额测算数(D=A1*C1+A2*C2) | 1,203.37 | 2,310.84 | 1,852.48 | 1,760.41 |
免抵退税申报表出口退(免)税额(E) | 1,203.37 | 2,310.84 | 1,852.48 | 1,760.41 |
差异(F=D-E) | - | - | - | -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回款的资金划转情况如下:
境外销售客户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销售收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销售收 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销售收 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销售收 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美元结算:(单位:万美元)Woolworths
Woolworths | 1,409.05 | 978.44 | 69.44 | 1,728.23 | 1,744.24 | 100.93 | 1,598.02 | 1,633.70 | 102.23 | 1,443.90 | 1,316.13 | 91.15 |
强生公司 | 523.14 | 261.52 | 49.99 | 423.84 | 512.19 | 120.85 | 265.87 | 82.44 | 31.01 | 9.73 | - | -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30.47 | 29.27 | 96.06 | 34.75 | 39.03 | 112.32 | 39.67 | 37.57 | 94.71 | 32.20 | 31.00 | 96.27 |
T.J. Morris Ltd. | 28.04 | 24.03 | 85.70 | 32.29 | 32.26 | 99.91 | 33.35 | 33.38 | 100.09 | 32.66 | 32.66 | 100.00 |
Nice-Pak Products Inc. | 1.58 | - | - | 14.43 | 18.86 | 130.70 | 112.91 | 110.58 | 97.94 | 249.70 | 307.92 | 123.32 |
主要客户小计 | 1,992.28 | 1,293.26 | 64.91 | 2,233.54 | 2,346.58 | 105.06 | 2,049.82 | 1,897.67 | 92.58 | 1,768.19 | 1,687.71 | 95.45 |
美元结算外销合计 | 2,047.49 | 1,332.29 | 65.07 | 2,303.53 | 2,412.97 | 104.75 | 2,123.05 | 1,967.60 | 92.68 | 1,900.89 | 1,826.67 | 96.10 |
占比(%) | 97.30 | 97.07 | 96.97 | 97.25 | 96.55 | 96.45 | 93.02 | 92.39 |
跨境人民币结算:(单位:万人民币)e.l.f. Cosmetics, Inc.
e.l.f. Cosmetics, Inc. | 86.46 | 109.66 | 126.83 | 296.36 | 248.43 | 83.83 | 299.02 | 494.64 | 165.42 | 419.22 | 474.26 | 113.13 |
境外销售客户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销售收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销售收 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销售收 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销售收 入金额 | 资金划 转金额 | 回款比例(%) |
强生公司 | 4.19 | 4.19 | 100.00 | - | - |
主要客户小计 | 86.46 | 109.66 | 126.83 | 300.55 | 252.62 | 84.05 | 299.02 | 494.64 | 165.42 | 419.22 | 474.26 | 113.13 |
跨境人民币结算外销合计 | 86.46 | 109.66 | 126.83 | 300.55 | 252.62 | 84.05 | 299.02 | 494.64 | 165.42 | 419.22 | 474.26 | 113.13 |
占比(%)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100.00 | —— |
七、货款结算是否独立自主,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境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货款结算独立自主,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境外主要客户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八、报告期各期出口退税金额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九)税收缴纳请款与分析”之“4、出口退税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4、出口退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金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期初应收出口退税金额 | 44.64 | 136.63 | 92.81 | 91.19 |
本期应收出口退税金额 | 580.16 | 836.18 | 310.76 | 432.74 |
本期收到出口退税金额 | 231.75 | 928.16 | 266.94 | 431.12 |
期末应收出口退税金额 | 393.05 | 44.64 | 136.63 | 92.81 |
人员、核查方法、核查内容、核查销售金额及占比等;以及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模式下的销售真实性、最终销售情况、境外销售是否符合当地规定、产品出口是否符合海关和税务规定,并说明核查方法、过程、结论
(一)核查方法及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检查发行人销售相关内控制度,访谈营销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评价其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销销售收入明细表,抽样检查主要客户发生额相关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等资料,关注收入确认证据是否完整;
3、函证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往来余额情况,关注收入发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海关进出口证明文件并与账面进行核对,核查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访谈营销部负责人,了解境外主要客户的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境外销售定价原则、信用政策等事项;查询发行人出口美国产品的海关进口税率情况,了解并核实美国对我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涉及的发行人产品具体情况、发行人与美国客户关于加征关税分担约定及执行的具体情况;量化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金额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重,对发行人出口金额、产品单价、订单数量、产品毛利率及客户数量等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6、访谈营销部和财务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外汇流转过程,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结换汇情况;核查发行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出口退税及纳税申报文件等资料;走访合肥海关、铜陵市铜官区税务局等政府机关;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核实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外汇、税务及海关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对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其与发行人的交易背景、采购产品类型、信用期等情况,了解主要客户最终销售情况,对视频访谈的过程进行录像并取得相应的访谈记录;上述核查涉及的客户名称、核查日期、核查人员、核查方法、核查内容、核查销售金额及占比等情况主要如下:
境外销售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单位:万元) | 访谈方式 | 访谈日期 | 核查人员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Woolworths | 9,930.44 | 11,888.29 | 10,607.97 | 9,781.64 | 视频访谈 | 2020-4-17 2020-8-12 | 汤浩俊、姚贝、刘婷婷 |
强生公司 | 3,687.00 | 2,913.32 | 1,813.72 | 54.96 | 视频访谈 | 2020-4-14 2020-8-6 | 汤浩俊、姜利、姚贝、徐明亮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213.66 | 239.27 | 263.25 | 218.11 | 视频访谈 | 2020-7-30 | 曾宿桐、夏兰香、姜利 |
视频访谈核查金额合计 | 13,831.10 | 15,040.88 | 12,684.94 | 10,054.71 |
境外销售收入 | 14,511.09 | 16,057.20 | 14,357.62 | 13,134.44 |
核查比例 | 95.31% | 93.67% | 88.35% | 76.55%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180.26 | - | - | - | 实地走访利洁时集团中国子公司 | 2020-7-23 | 孙祖俊、薛旺、张文苑 |
现场访谈核查金额合计 | 180.26 | - | - | - |
境外销售收入 | 14,511.09 | 16,057.20 | 14,357.62 | 13,134.44 |
核查比例 | 1.24% | - | - | - |
通信工具的优势,以视频访谈等有效的非现场核查手段替代现场核查,完成书面访谈笔录的记录和整理工作,并对重要的视频访谈录像和书面访谈笔录等资料予以留存,从而确保对境外销售客户核查工作可回溯可检验,以及核查结论真实、准确、完整。
8、核查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获取发行人银行流水,并与账面回款进行核对,检查回款单位与销售合同/订单中的客户名称是否一致,核查客户回款的真实性和回款金额的准确性;
9、检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复核其计算是否准确;
10、查阅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地区澳大利亚、美国、欧盟等地对发行人产品的法律监管;访谈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核查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因出口产品违反当地规定收到处罚,而产生纠纷或诉讼的情况;
11、核查发行人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相关资料;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而被海关处罚的记录;核查发行人产品的境外销售是否符合海关规定;
12、核查发行人出口退税相关资料;核查发行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存在拖欠、漏缴及偷逃税款的记录或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或有关税务的争议,是否存在违反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核查发行人产品的境外销售是否符合税务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境外销售不同区域销售的主要产品、金额及占比进行了补充披露;对主要境外客户的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境外销售定价原则、信用政策进行了补充披露;
2、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金额增长及波动原因具有合理性;
3、2018年美国政府加征进口关税后,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对美出口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外销业务整体角度来看,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集中在大洋洲,占比约为外销业务收入的80%,因此,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结换汇情况符合国家外汇及税务等相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汇兑损益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结果准确;
5、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能够与物流运输记录、报关数据、出口退税单证、资金划款凭证等资料相互印证;发行人境外销售是真实的,并已实现最终销售;
6、发行人货款结算独立自主,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境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7、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报告期各期出口退税金额及变化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8、发行人产品的境外销售符合当地规定,其产品出口符合海关和税务规定。
(1)发行人境外销售符合当地规定
发行人外销产品均系为世界知名企业ODM/OEM生产的产品,该等产品由客户依据进口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有关的注册或备案手续,发行人按照进口国或地区的有关要求进行产品的生产。发行人作为产品制造厂商,依据产品进口国或地区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生产厂家认证或备案手续。发行人未发生过因出口产品违反当地的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情况,亦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与客户产生纠纷或诉讼的情况。综上,发行人的境外销售符合当地规定。
(2)发行人产品出口符合海关规定
根据合肥海关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经检索“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网站 (http://credit.customs.gov.cn/),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被海关处罚的记录,发行人产品出口符合海关规定。
(3)发行人产品出口符合税收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了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政策,符合税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铜官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无拖欠、漏缴及偷逃税款的记录或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或有关税务的争议,不存在违反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8.关于应收账款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158.63万元、9,279.86万元和7,659.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45%、29.74%和24.9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发行人对各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发行人内销、外销应收账款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2018年末发行人客户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发生临时性付款延迟的具体情况、逾期天数、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发行人2019年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为222.78万元的具体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期后收款情况,发行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对各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⑤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如下:
销售模式 | 内销客户 | 信用政策 |
内销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开票90天付款 |
强生公司 | 开票90天付款 |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开票30天付款 | |
欧莱雅集团 | 开票60天付款 | |
3M | 开票90天付款 |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 | 开票30天付款 |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开票30天付款 | |
上海沁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货45天付款 |
外销 | Woolworths | 出港60天至90天付款 |
强生公司 | 出港90天付款 | |
Human Technologies (Aust) Pty Ltd. | 出港20天付款 | |
T.J. Morris Ltd | 出港20天付款 |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出港60天付款 | |
e.l.f. Cosmetics, Inc. | 出港75天付款 | |
Nice-Pak Products Inc. | 出港45天付款 | |
Mcphersons Consumer Products (HK) Ltd. | 出港45天付款 |
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发行人内销、外销应收账款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③公司内销、外销应收账款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内销、外销应收账款会计政策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应收款项”相关内容。
公司根据客户行业地位、资信状况,双方合作背景及历史合作等情况,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差异,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客户制定差异化的坏账计提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主要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
内销 | 外销 | ||
1年以内 | 3个月以内 | 5.00 | 不提 |
4至6个月 | 30.00 | ||
7至12个月 | 50.00 | ||
1至2年 | 1年以上 | 10.00 | 100.00 |
2至3年 | 30.00 |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内外销业务的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账龄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内销业务 | 1年以内 | 9,240.14 | 4,664.01 | 5,639.49 | 4,497.68 |
1至2年 | 1.98 | 0.69 | 0.39 | - | |
小计 | 9,242.12 | 4,664.70 | 5,639.88 | 4,497.68 |
外销业务 | 3个月以内 | 7,943.62 | 2,920.91 | 2,984.23 | 2,660.94 |
4至6个月 | 180.15 | 74.09 | 655.75 | - | |
7至12个月 | 0.57 | - | - | - | |
小计 | 8,124.34 | 2,995.00 | 3,639.98 | 2,660.94 |
账龄 | 政策执行期间 | 维尼 健康 | 中顺 洁柔 | 倍加 洁 | 诺邦 股份 | 欣龙 控股 | 平均值 | 发行人 |
1年以内 | 2019年至2020年6月 | 2.00 | 5.00 | 5.00 | 5.00 | 0.60 | 3.52 | 5.00 |
2017年至2018年 | 2.00 | 5.00 | 5.00 | 5.00 | 1.00 | 4.25 | 5.00 |
企业,资信良好,支付能力强,客户质量较高,三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预期出现损失的可能性极低。另外,基于公司历史回款情况来看,报告期内三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期后均已全额回款,未出现坏账损失,因此三个月以内外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零。针对个别超过三个月的外销应收账款,公司采取了信用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回款风险,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相关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出现的小额超信用期款项期后均正常回款,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恰当,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足额计提。”
四、2018年末发行人客户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发生临时性付款延迟的具体情况、逾期天数、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比2018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2018年末公司对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销售回款受客户支付系统影响,发生临时性付款延迟导致年末形成短时间逾期655.75万元,其中逾期30天以内金额为294.43万元、逾期30至60天金额为361.32万元。该笔临时性付款延迟的主要情况如下:该客户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公司因国内IP地址限制问题,未能及时登陆该境外客户专用的发票上传系统,而客户在公司登陆该系统并成功上传发票后才开始计算账期,故造成报告期内客户临时性付款延迟的情形。2018年末,针对客户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货款逾期情况,公司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共计提坏账准备196.72万元。上述逾期货款655.75万元于2019年全部收回。
综上,客户出现临时性付款的原因有其特殊性,非客户信用问题所致,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且资产负债表日已根据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
准备计提充分。”
五、发行人2019年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为222.78万元的具体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期后收款情况,发行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六)信用减值损失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2019年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为222.78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在2019年度收到回款并转回所致,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2018年末坏账准备(A) | 2019年末坏账准备 (B) | 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 (C=A-B) | 2019年期末余额 | 期后收款情况 | 期后收款比例 |
应收账款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93.65 | 166.56 | 27.09 | 3,331.25 | 3,331.25 | 100.00% |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面膜等 | 20.41 | 17.40 | 3.01 | 347.98 | 347.98 | 100.00% |
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 | 16.96 | -16.96 | 339.26 | 339.26 | 100.00% |
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Inc. | 手足膜 | 196.72 | 22.23 | 174.49 | 313.41 | 313.41 | 100.00% |
苏州冠洁生活制品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10.00 | 12.02 | -2.02 | 240.44 | 240.44 | 100.00%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34.53 | 8.84 | 25.69 | 176.78 | 176.78 | 100.00%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婴儿系列湿巾 | 9.21 | 4.28 | 4.93 | 85.64 | 85.64 | 100.00% |
贝亲母婴用品(常州)有 | 婴儿系列湿巾 | - | 2.12 | -2.12 | 42.44 | 42.44 | 100.00% |
具体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2018年末坏账准备(A) | 2019年末坏账准备 (B) | 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 (C=A-B) | 2019年期末余额 | 期后收款情况 | 期后收款比例 |
限公司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 医用类湿巾、其他系列湿巾 | - | 1.75 | -1.75 | 35.01 | 35.01 | 100.00% |
3M中国有限公司 | 其他系列湿巾 | 0.71 | 1.25 | -0.54 | 24.95 | 24.95 | 100.00% |
其他客户 | 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等 | 13.51 | 2.09 | 11.42 | 40.95 | 33.21 | 81.10% |
小计 | 478.74 | 255.50 | 223.24 | 4,978.11 | 4,970.37 | 99.84% |
其他应收款 | 备用金等 | 0.07 | 0.54 | -0.47 | 5.63 | 5.63 | 100.00% |
合计 | 478.81 | 256.04 | 222.78 | 4,983.74 | 4,976.00 | 99.84% |
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5、查阅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明细账,核查对应的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期后收款等情况,分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各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进行了补充披露;发行人一般根据客户背景、双方合作情况、资信状况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约定信用政策和结算方式;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具体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发行人主要客户多为世界知名企业,资本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并与发行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回收风险;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发行人内销、外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个别客户应收账款逾期系临时性付款延迟,逾期应收账款已在期后收回,发行人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5、发行人2019年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222.7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18年末计提的应收账款在2019年度收到回款而转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发行人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9.关于采购价格申报材料显示,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无纺布和溶液原料。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无纺布的价格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各期无纺布和溶液原料采购金额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的匹配情况;
(2)无纺布和溶液原料采购价格定价是否公允,与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等第三方可比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3)各项成本和费用在不同生产环节和不同产品线之间的分配原则和过程,成本结转是否准确;
(4)各类产品对主要原材料的消耗数量,结合各类业务的备料周期和生产周期,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情况,说明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与生产与销售是否匹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各期无纺布和溶液原料采购金额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之“4、无纺布和溶液原料采购金额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4、无纺布和溶液原料采购金额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无纺布和溶液采购金额的变动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类别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无纺布 | 采购金额(A) | 11,823.56 | 11,203.72 | 10,960.68 | 9,751.73 |
溶液原料 | 采购金额(B) | 2,694.97 | 2,641.51 | 2,457.46 | 1,709.61 |
采购金额合计(C) | 14,518.53 | 13,845.23 | 13,418.14 | 11,461.34 |
婴儿系列湿巾 | 投产金额 | 8,706.45 | 10,262.50 | 11,607.14 | 10,271.91 |
销售金额 | 13,304.98 | 14,943.55 | 15,352.03 | 13,728.55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投产金额 | 5,000.88 | 8,151.06 | 6,726.95 | 4,687.83 |
销售金额 | 7,268.95 | 10,215.16 | 9,064.06 | 5,964.44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投产金额 | 2,840.83 | 1,270.14 | 1,398.87 | 1,865.59 |
销售金额 | 3,271.29 | 1,929.46 | 2,175.88 | 2,953.16 |
合 计 | 投产金额(D) | 16,548.16 | 19,683.70 | 19,732.96 | 16,825.33 |
销售金额(E) | 23,845.22 | 27,088.17 | 26,591.97 | 22,646.15 |
采购金额与生产匹配情况(F=C/D)(%) | 87.74 | 70.34 | 68.00 | 68.12 |
采购金额与销售匹配情况(G=C/E)(%) | 60.89 | 51.11 | 50.46 | 50.61 |
采购结构与生产匹配情况(%) | 无纺布(H=A/D) | 71.45 | 56.92 | 55.55 | 57.96 |
溶液原料(I=B/D) | 16.29 | 13.42 | 12.45 | 10.16 |
采购结构与销售匹配情况(%) | 无纺布(J=A/E) | 49.58 | 41.36 | 41.22 | 43.06 |
溶液原料(K=B/E) | 11.30 | 9.75 | 9.24 | 7.55 |
第三方可比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之“2、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1)无纺布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无纺布类型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无纺布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交叉型水刺无纺布 | 2,871.17 | 1,246.28 | 1,222.55 | 1,008.93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6,056.41 | 6,321.46 | 6,808.32 | 6,599.66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2,527.07 | 3,536.58 | 2,876.86 | 2,103.33 |
其他类型 | 368.91 | 99.40 | 52.95 | 39.81 |
合 计 | 11,823.56 | 11,203.72 | 10,960.68 | 9,751.73 |
主要无纺布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金春股份无纺布销售平均单价交叉型水刺无纺布
交叉型水刺无纺布 | - | 14.47 | 14.65 | 14.40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 | 12.02 | 13.70 | 14.44 |
主要无纺布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交叉型水刺无纺布 | 16.68 | 15.63 | 16.06 | 16.63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13.18 | 13.25 | 14.88 | 15.15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司平均采购单价 | 17.91 | 18.11 | 18.43 | 18.99 |
诺邦股份产品报价 | 17.79-18.58 | 17.96-18.76 | 18.28-19.22 | 18.89-20.09 |
“1、成本核算方法及过程……
(2)公司主要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的归集对象
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按“品种法”归集成本。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公司生产过程分为溶液配制和产品生产两个环节,其中溶液配制为中间环节,其生产成本归集溶液配制发生的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生成自制溶液成本,自制溶液是产品生产环节的材料,经领用计入产品生产环节的材料成本中。不同生产环节下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方法如下:
①溶液配制环节
按自制溶液品种进行归集,成本项目的归集及结转具体如下:
项目 | 核算内容及方法 |
直接材料 | 领用的溶液原料分别计入对应品种自制溶液的材料成本中,材料成本按领用的数量乘以对应品种的溶液原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得出 |
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 | 溶液配制人员的工资薪酬归集后,月末按照配制人员所配制的各个品种溶液所消耗的人工工时分配计入各个品种溶液的人工成本中 |
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 | 将溶液配制部门发生的辅助人工、机物料消耗、水电费、折旧费等制造费用先进行归集,月末按照各个品种溶液配制消耗的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个品种的制造费用中 |
生产成本结转月末汇总各个品种的上述三项成本,对应结转至相应数量和品种的自制溶液中,为下一个产品生产环节领用
②产品生产环节
按产品品种归集,成本项目的归集及结转具体如下:
项目 | 核算内容及方法 |
直接材料 | 领用无纺布、自制溶液、包装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辅材分别计入材料成本中,材料成本按领用的材料数量乘以领用的材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得出 |
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 | 生产人员工资汇总后,月末按照生产人员直接生产的各个产品品种所消耗的人工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个品种的人工成本中 |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 生产线的机器折旧费直接计入该生产线加工生产的产品品种中;生产部门发生的辅助人工费、机物料费、修理费、水电费、其他设备折旧 |
项目 | 核算内容及方法 |
费等制造费用先进行归集,月末按照各个产品品种生产消耗的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个品种的制造费用中生产成本结转
生产成本结转 | 公司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核算。月末,各个品种的上述三项成本汇总后,在该品种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按数量加权平均分配,相应结转至该品种的产成品和在产品中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婴儿系列湿巾 | 无纺布消耗量(A) | 3,780,276.85 | 4,329,678.80 | 4,453,011.57 | 3,903,036.90 |
溶液原料消耗量(B) | 176,403.00 | 244,127.04 | 258,166.57 | 212,652.17 | |
投产量(C) | 258,538.52 | 278,329.92 | 299,112.02 | 256,173.45 | |
无纺布单位消耗量(A/C) | 14.62 | 15.56 | 14.89 | 15.24 | |
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B/C) | 0.68 | 0.88 | 0.86 | 0.83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无纺布消耗量(A) | 1,430,122.63 | 2,105,372.07 | 1,742,673.60 | 1,236,219.30 |
溶液原料消耗量(B) | 205,517.58 | 304,588.22 | 223,149.25 | 130,734.70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投产量(C) | 98,500.14 | 141,780.44 | 119,415.96 | 85,752.21 |
无纺布单位消耗量(A/C) | 14.52 | 14.85 | 14.59 | 14.42 |
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B/C) | 2.09 | 2.15 | 1.87 | 1.52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无纺布消耗量(A) | 1,080,249.94 | 442,828.05 | 383,311.63 | 535,573.95 |
溶液原料消耗量(B) | 177,108.45 | 73,136.89 | 88,470.97 | 91,585.10 | |
投产量(C) | 67,884.98 | 29,321.00 | 29,346.78 | 36,019.46 | |
无纺布单位消耗量(A/C) | 15.91 | 15.10 | 13.06 | 14.87 | |
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B/C) | 2.61 | 2.49 | 3.01 | 2.54 |
其他湿巾产品 | 无纺布消耗量(A) | 112,619.00 | 84,761.30 | 76,440.10 | 73,161.20 |
溶液原料消耗量(B) | 10,930.96 | 10,931.86 | 13,474.03 | 15,579.16 | |
投产量(C) | 6,271.16 | 5,065.96 | 5,068.31 | 5,030.91 | |
无纺布单位消耗量(A/C) | 17.96 | 16.73 | 15.08 | 14.54 | |
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B/C) | 1.74 | 2.16 | 2.66 | 3.10 |
手足膜 | 无纺布消耗量(A) | 14,663.30 | 17,366.30 | 15,052.40 | - |
溶液原料消耗量(B) | 26,671.11 | 31,584.68 | 24,531.89 | - | |
投产量(C) | 262.84 | 322.68 | 260.24 | - | |
无纺布单位消耗量(A/C) | 55.79 | 53.82 | 57.84 | - | |
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B/C) | 101.47 | 97.88 | 94.27 | - |
面膜 | 无纺布消耗量(A) | 81.53 | 956.09 | 624.34 | 7,338.30 |
溶液原料消耗量(B) | 1,100.00 | 11,274.00 | 7,680.00 | 77,097.00 | |
投产量(C) | 3.42 | 38.68 | 24.10 | 269.99 | |
无纺布单位消耗量(A/C) | 23.85 | 24.72 | 25.91 | 27.18 | |
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B/C) | 321.64 | 291.46 | 318.68 | 285.55 |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对主要原材料的单位消耗量总体稳定,但受各类产品具体型号的不同的影响,存在小幅波动的情形。报告期内,单位消耗量波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6月,婴儿系列湿巾无纺布及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客户金佰利“好奇”纯水、金装系列婴儿湿巾产销量大幅增加,销售额较2019年全年增加2,068.19万元。该产品耗用的无纺布材料克重、溶液原料含液量较低,与婴儿系列其他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单位材料消耗量减少。
(2)2017年,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与其他各期相比较低,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该类别产品中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较高的卸妆类产品产销量较低,拉低了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整体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水平。
(3)2018年,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无纺布单位消耗量与其他各期相比较低、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与其他各期相比较高,主要原因系主要客户Nice-PakProducts Inc.的桶装产品无纺布单耗较高,2018年销量降幅较大,使得无纺布单位消耗量降低。其次,2018年Nice-Pak Products Inc.的袋装产品销量有所增加,该产品因消毒溶液原料成分的不同使得原料溶液单耗上升。
(4)报告期内,其他湿巾产品类别无纺布单位消耗量逐年增加,溶液原料单位消耗量逐年减少,主要原因为该类别产品中无纺布单位耗用量大、溶液原料单位耗用量低的地板清洁湿巾产销量逐年增加。
(5)报告期内,手足膜类产品无纺布及溶液原料单位消耗较为稳定。
(6)报告期内,面膜类产品2017年及2018年无纺布单位消耗量高,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面膜无纺布后裁剪成脸型,损耗较大;2019年及2020年1-6月面膜产量下降,公司部分面膜直接采购上海即索实业有限公司裁剪后的脸型无纺布进行生产,因此无纺布单耗降低。
6、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与生产和销售的匹配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与生产与销售的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无纺布 | 采购数量(吨) | 7,852.09 | 7,582.36 | 6,926.66 | 6,095.65 |
消耗数量(吨) | 6,974.51 | 7,399.67 | 7,082.19 | 6,046.13 | |
期末结存数量(吨) | 1,492.10 | 614.52 | 431.83 | 587.37 | |
销售量(万片) | 428,245.57 | 447,962.65 | 460,004.46 | 381,200.43 | |
采购数量/消耗数量 | 1.13 | 1.02 | 0.98 | 1.01 | |
采购数量/销售量 | 18.34 | 16.93 | 15.06 | 15.99 | |
期末结存数量/ 日均消耗数量(天) | 38.51 | 29.90 | 21.95 | 34.97 |
溶液原料 | 采购数量(吨) | 821.74 | 706.00 | 656.37 | 468.51 |
消耗数量(吨) | 613.71 | 697.12 | 643.98 | 475.06 | |
期末结存数量(吨) | 306.82 | 98.79 | 89.92 | 77.54 | |
销售量(万片) | 428,245.57 | 447,962.65 | 460,004.46 | 381,200.43 | |
采购数量/消耗数量 | 1.34 | 1.01 | 1.02 | 0.99 | |
采购数量/销售量 | 1.92 | 1.58 | 1.43 | 1.23 | |
期末结存数量/ 日均消耗数量(天) | 89.99 | 51.02 | 50.27 | 58.76 |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分析主要材料的采购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原材料的采购金额、采购结构变动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是否匹配;
2、查询公开信息,获取同类型原材料供应商对外销售平均单价,并与发行人采购平均单价进行比较,分析发行人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3、了解发行人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成本核算方法,检查并复核发行人编制的成本计算表,核查发行人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完整,人工及制造费用分配是否准确,评价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了解发行人采购、产品的备料周期和生产周期;并结合采购及收发存明细表,分析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与生产、销售匹配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纺布和溶液原料采购金额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相匹配;
2、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纺布采购价格定价公允,与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等第三方可比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溶液原料存在结构、性能和参数的差异,有较强的个性化特征,无公开市场报价,导致溶液原料难以进行可比价格分析;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成本和费用在不同生产环节和不同产品线之间的归集、分配方法合理,成本结转准确;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与生产、销售相匹配。
10.关于供应商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520.18万元、11,181.28万元和10,473.81万元。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较大。如,MORITANI &CO., LTD 2017年是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之后不再是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
(3)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金佰利集团直接向诺邦股份采购无纺布后再销售给公司,导致金佰利集团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
(4)除通过金佰利集团向诺邦股份采购外,2019年发行人还直接向诺邦股份进行采购763.63万元,诺邦股份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5)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要求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情形。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主要原材料无纺布和溶液原料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付款方式、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2)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新增或退出的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3)发行人与金佰利集团的业务实质是否为来料加工,发行人与金佰利集团业务往来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发行人向金佰利集团和诺邦股份采购的内容是否相同,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
(5)发行人供应商与竞争对手重叠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6)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名称及采购金额、占比情况;
(7)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合作情况及合作的稳定性,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
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主要原材料无纺布和溶液原料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付款方式、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无纺布和溶液原料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无纺布和溶液原料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无纺布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同期无纺布采购总额比例(%) | 付款方式 |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
2020年1-6月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2,580.12 | 3,435.45 | 29.06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901.52 | 3,055.04 | 25.84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850.62 | 1,291.95 | 10.93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691.93 | 974.10 | 8.24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嘉兴南华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422.77 | 696.35 | 5.89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合计 | 6,446.94 | 9,452.89 | 79.95 |
2019年度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3,628.13 | 4,891.44 | 43.66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758.30 | 3,132.00 | 27.95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同期无纺布采购总额比例(%) | 付款方式 |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
价,定价公允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668.04 | 912.25 | 8.14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539.36 | 763.63 | 6.82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绍兴舒洁雅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370.35 | 577.40 | 5.15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合计 | 6,964.18 | 10,276.73 | 91.73 |
2018年度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2,664.07 | 3,661.67 | 33.41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491.00 | 2,760.52 | 25.19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1,630.23 | 2,760.40 | 25.18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701.08 | 1,030.97 | 9.41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浙江明盛达医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南华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247.14 | 404.18 | 3.69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合计 | 6,733.53 | 10,617.74 | 96.87 |
2017年度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2,141.88 | 3,257.62 | 33.41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080.39 | 2,053.64 | 21.06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1,282.37 | 1,859.31 | 19.07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946.64 | 1,389.36 | 14.25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同期无纺布采购总额比例(%) | 付款方式 |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
绍兴舒洁雅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245.84 | 397.11 | 4.07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合计 | 5,697.13 | 8,957.03 | 91.85 |
公司名称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谷源明 |
成立时间 | 1991-10-04 |
注册资本 | 1,136.8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谷源明(100%) |
经营范围 | 非织造布及其制品、膜生产、加工及销售;化工材料、包装物销售等 |
公司名称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婴 |
成立时间 | 1998-01-14 |
注册资本 | 8,431.964万美元 |
股权结构 | 金佰利世界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在个人卫生护理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日用化学用品、妇女保健用品、工业清洁用品、沐浴液、洗手液、卫生纸巾和一次性卫生用品、一类医疗器械、擦拭用品、消毒类产品、化妆品及前述关联产品和相关材料方面进行投资等 |
公司名称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曹松亭 |
成立时间 | 2011-07-21 |
注册资本 | 9,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深交所创业板A股)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48.43%);际控制人:杨迎春、杨乐(父子) |
经营范围 | 水刺无纺布、热风布、超细纤维无纺布制造、销售;纺织材料销售;无纺布及其制品、机械设备、零配件、纺织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等 |
公司名称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任建华 |
成立时间 | 2002-11-27 |
注册资本 | 12,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上交所主板A股)控股股东: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5.76%);实际控制人:任建华 |
经营范围 | 无纺布生产、销售等 |
公司名称 | 浙江明盛达医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权 |
成立时间 | 2016-04-11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上海南武贸易有限公司(60%)、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上海恒卫贸易有限公司(20%);实际控制人:章丹青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第一类医用卫生材料、其他棉材料、棉制品;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公司名称 | 嘉兴南华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章明发 |
成立时间 | 2009-10-19 |
注册资本 | 1,8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章明发(90%)、胡娟华(10%)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无纺布及制品;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公司名称 | 绍兴舒洁雅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素娥 |
成立时间 | 2009-12-18 |
注册资本 | 1,78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王素娥(40%)、戴永华(20%)、邵红卫(20%)、王国方(20%) |
经营范围 | 生产、加工、销售:无纺布及制品;批发、零售: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 |
公司名称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严华荣 |
成立时间 | 1998-03-08 |
注册资本 | 6,24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严华荣 |
经营范围 | 卫生材料、非织造布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同期溶液原料采购总额比例(%) | 付款方式 |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
2020年1-6月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112.50 | 478.77 | 17.77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上海乾一化学品有限公司 | 67.89 | 382.52 | 14.19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上海尧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8.43 | 240.60 | 8.93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来化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43.52 | 208.12 | 7.72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Reckitt Benckiser ENA B.V. | 37.87 | 146.51 | 5.44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合计 | 420.21 | 1,456.53 | 54.05 |
2019年度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164.60 | 695.87 | 26.34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上海乾一化学品有限公司 | 68.22 | 275.14 | 10.42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上海尧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3.53 | 227.47 | 8.61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Stearinerie Dubois | 56.84 | 205.65 | 7.79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上海泛鹰商贸有限公司 | 19.26 | 194.89 | 7.38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合计 | 362.45 | 1,599.01 | 60.53 |
2018年度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152.95 | 648.86 | 26.40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上海乾一化学品有限公司 | 67.34 | 308.30 | 12.55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上海泛鹰商贸有限公司 | 29.07 | 259.21 | 10.55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同期溶液原料采购总额比例(%) | 付款方式 |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
上海尧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1.76 | 238.67 | 9.71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Stearinerie Dubois | 21.38 | 84.94 | 3.46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合计 | 322.49 | 1,539.98 | 62.66 |
2017年度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5.20 | 447.77 | 26.19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上海乾一化学品有限公司 | 58.69 | 331.90 | 19.41 | 承兑汇票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上海泛鹰商贸有限公司 | 20.70 | 136.32 | 7.97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帝化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9.82 | 70.83 | 4.14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北京康泰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18 | 66.01 | 3.86 | 银行转账 | 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
合计 | 216.58 | 1,052.84 | 61.58 |
公司名称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邱荣其 |
成立时间 | 2003-01-06 |
注册资本 | 1,4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邱荣其(53.4%)、宋小虎(16.9%)、朱华(7.9%)、张国荣(7.9%)、刘国辉(7.9%)、汪钰(6%)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商务咨询,销售日用化学品,服装及服饰,日用百货,钢材,建筑材料 |
公司名称 | 上海乾一化学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唐怀东 |
成立时间 | 2012-01-19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娄保安(95%)、唐怀东(5%) |
经营范围 | 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妆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
公司名称 | 上海尧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宝 |
成立时间 | 2013-06-05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王宝(90%)、钱俊华(10%) |
经营范围 |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妆品、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玻璃制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等 |
公司名称 | 来化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JIN OK CHOI |
成立时间 | 2003-04-23 |
注册资本 | 20.00万美元 |
股权结构 | MR. CHOI JIN OK(100%) |
经营范围 | 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塑料及其制品贸易等 |
⑤利洁时集团
公司名称 | 利洁时集团 |
成立时间 | 1823年 |
注册资本 | 7,365万英镑 |
经营范围 | 经营卫生护理类等消费品 |
公司名称 | Stearinerie Dubois |
成立时间 | 1820年 |
注册资本 | 100.80万欧元 |
经营范围 | 脂肪酸酯的制造与销售 |
公司名称 | 上海泛鹰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思恩 |
成立时间 | 2006-08-14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徐思恩(70%)、俞黎明(30%) |
经营范围 |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
公司名称 | 帝化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晓彤 |
成立时间 | 2014-06-17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上海弘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实际控制人:韩东丰 |
经营范围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等 |
公司名称 | 北京康泰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宋羡英 |
成立时间 | 2005-04-19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宋羡英(90%)、宋光斗(10%) |
经营范围 |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等 |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3,435.45 | 4,891.44 | 2,760.40 | 3,257.6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3,055.04 | 3,132.00 | 2,760.52 | 2,053.64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291.95 | 912.25 | 3,661.67 | 1,389.36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974.10 | 763.63 | 45.56 | 103.10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717.80 | 628.33 | 635.08 | 402.81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678.29 | 774.49 | 967.72 | 665.02 |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83.60 | 383.47 | 1,030.97 | 1,859.31 |
MORITANI & CO., LTD | 377.63 | 56.84 | 20.90 | 960.25 |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1-6月排名 | 2019年度排名 | 2018年度排名 | 2017年度排名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1 | 1 | 3 | 1 | 双方自2011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量保持在高水平;2018年排名略有下降,系受其他供应商采购量增加的影响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 | 2 | 2 | 2 | 合作关系稳定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3 | 3 | 1 | 4 | 双方自2017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4 | 5 | 40 | 26 | 双方自2011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2019年,公司采购诺邦股份直铺型水刺无纺布较多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5 | 7 | 7 | 10 | 双方自2014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7 | 4 | 5 | 6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 | 11 | 4 | 3 | 双方自2011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2019年,因其产品结构调整,公司无纺布采购量下降 |
MORITANI & CO., LTD | 13 | 45 | 64 | 5 | 双方自2010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2017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机器设备采购金额较大;2018年及2019年公司主要采购辅助设备及配件,采购金额较小 |
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均由发行人承担,控制权已经转移至发行人,发行人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可以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的价格,发行人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无纺布。因此,发行人与金佰利集团的业务实质不属于来料加工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本审核问询函回复“问题2”之“九、补充披露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交易的具体情况、业务实质,对比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定价情况,说明交易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收入确认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采用总额法的,模拟量化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内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三)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之“1、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之“(1)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发行人向金佰利集团和诺邦股份采购的内容是否相同,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六)金佰利集团和诺邦股份的采购内容比对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六)金佰利集团和诺邦股份的采购内容比对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金佰利集团和诺邦股份的采购内容均为无纺布原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 类别 | 金佰利集团 | 诺邦股份 | ||||
数量(吨) | 金额 (万元) | 单价(元/千克) | 数量 (吨) | 金额 (万元) | 单价(元/千克) |
2020年 1-6月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277.25 | 2,285.81 | 17.90 | 11.91 | 27.00 | 22.66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624.27 | 769.22 | 12.32 | 680.00 | 946.84 | 13.92 | |
面膜无纺布 | - | - | - | 0.02 | 0.27 | 172.39 |
2019年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706.78 | 3,068.52 | 17.98 | 131.42 | 272.82 | 20.76 |
年度 | 类别 | 金佰利集团 | 诺邦股份 | ||||
数量(吨) | 金额 (万元) | 单价(元/千克) | 数量 (吨) | 金额 (万元) | 单价(元/千克) |
直铺型水刺无纺布 | 51.52 | 63.48 | 12.32 | 407.94 | 490.81 | 12.03 |
2018年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491.00 | 2,760.52 | 18.51 | 25.88 | 45.56 | 17.60 |
2017年 | 交叉型水刺无纺布 | - | - | - | 25.48 | 54.44 | 21.37 |
可冲散型水刺无纺布 | 1,080.39 | 2,053.64 | 19.01 | 26.56 | 48.67 | 18.32 |
产湿巾类产品,是公司的竞争对手。诺邦股份2002年成立,主要从事水刺非织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6年诺邦股份成立子公司杭州邦怡日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非织造材料制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工业务; 2017年诺邦股份收购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湿巾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金三发集团1987年成立,主要经营非织造布(无纺布)、高档服装粘合衬的生产、销售。2012年,金三发集团成立了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始湿巾生产。诺邦股份、金三发集团作为国内无纺布的主要制造商,是公司、倍加洁、维尼健康等湿巾类生产企业生产用原材料无纺布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随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诺邦股份、金三发集团积极开拓下游业务,已经成长为公司的竞争对手。
综上,公司供应商与竞争对手重叠主要系供应商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开拓下游业务所致,具有合理性。”
六、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名称及采购金额、占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五)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五)客户指定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额(万元) |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Nice-Pak Products Inc. | N.R.Spuntech Industries Ltd.等 | 无纺布 | - | 9.86 | 60.33 | 349.15 |
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等 | 包装物 | 47.37 | 29.18 | 125.51 | 167.10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溶液原料 | 478.77 | 695.87 | 648.86 | 447.77 |
客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额(万元) |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等 | 包装物 | 1,215.02 | 1,148.68 | 1,237.03 | 776.25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386.32 | 1,139.69 | 2,372.17 | 1,464.12 |
苏州雅利印刷有限公司等 | 包装物 | 776.56 | 762.64 | 740.31 | 491.55 | |
上海泛鹰商贸有限公司等 | 溶液原料 | 235.73 | 1,137.50 | 1,032.02 | 382.78 |
合计 | 3,139.77 | 4,923.42 | 6,216.23 | 4,078.72 |
采购总额占比 | 14.80% | 25.91% | 32.89% | 25.86% |
供应商名称 | 业务由来 | 采购内容 | 合作情况及稳定性 | 关联关系 |
供应商名称 | 业务由来 | 采购内容 | 合作情况及稳定性 | 关联关系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供应商自荐,公司考核筛选后建立合作关系 | 无纺布 | 双方自2011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系公司客户,为保证无纺布供应的及时性及采购的性价比,由金佰利向诺邦股份采购无纺布后销售给公司 | 无纺布 | 2015年开始为公司供应无纺布,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自荐,公司考核筛选合格后建立合作关系 | 无纺布 | 双方自2017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经客户介绍,公司考核筛选合格后建立合作关系 | 标贴、包材 | 双方自2013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自荐,公司考核筛选后建立合作关系 | 无纺布 | 双方自2011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自荐,公司考核筛选后建立合作关系 | 无纺布 | 双方自2011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MORITANI & CO., LTD | 供应商自荐,公司考核筛选后建立合作关系 | 设备及配件 | 双方自2010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供应商自荐,公司考核筛选后建立合作关系 | 标贴、包材 | 双方自2014年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 无 |
和诺邦股份的采购内容及价差的合理性;
4、分析发行人供应商与竞争对手重叠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5、访谈发行人营销部相关人员,检查合同签订信息,了解客户指定供应商信息;
6、对主要供应商实地走访,查看经营场所,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确认其工商信息是否属实,了解供应商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双方合作时间,与发行人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真实性、定价方式、付款交货方式、结算周期,核查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7、核查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了解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及任职情况,核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银行流水,核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纺布和溶液原料的前五大供应商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供应商的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银行转账,发行人与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基本稳定,无新增或退出情况;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主要受公司业务规模变动、产品结构变化、供应商供货周期、采购单价等因素综合影响,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与金佰利集团的业务实质为独立的购销业务,发行人与金佰利集团的业务不属于来料加工,发行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发行人向金佰利集团和诺邦股份采购的均为无纺布,价格不存在明显差
异,具有合理性;
5、诺邦股份、金三发集团向发行人提供无纺布,同时上述两家供应商也生产湿巾类产品,是发行人的竞争对手。发行人供应商与竞争对手重叠主要系供应商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开拓下游业务所致,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报告期内部分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7、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通过市场化的商业行为建立合作,合作情况良好,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未出现因产品质量、货款结算等方面产生纠纷或诉讼情况,合作稳定。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11.关于营业成本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分别为17,823.11万元、21,406.35万元和20,536.23万元。发行人产品销售的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来料加工业务的成本结构差异较大。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按成本结构细分的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金额占比情况,主要项目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项目营业收入、业务量变动的匹配情况,并说明各业务成本的归集与分类核算方法;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期初结存、本期生产、本期消耗、期末结存的数量金额,及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原材料投入产出的匹配关系;
(3)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料、工、费占比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原材料价格及采购量、生产人员数量及平均薪资、产品工艺流程变化等进行分析;
(4)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的归集对象,产品成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请结合生产模式及业务流程进行分析;
(5)发行人产品销售的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来料加工业务的成本结构差异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面膜产品与来料加工的面膜产品成本结构对比情况;
(6)发行人主要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与各期产能的匹配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按成本结构细分的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金额占比情况,主要项目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项目营业收入、业务量变动的匹配情况,并说明各业务成本的归集与分类核算方法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基本情况”
中补充披露如下: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基本情况……公司生产过程分为溶液配制和产品生产两个环节,其中溶液配制为中间环节,其生产成本归集溶液配制发生的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生成自制溶液成本,自制溶液是产品生产环节的材料,经领用计入产品生产环节的材料成本中。如将自制溶液中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进一步还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产品销售 | 直接材料 | 14,536.11 | 88.64 | 17,122.06 | 85.13 | 17,795.76 | 85.55 | 15,155.44 | 85.77 |
直接人工 | 1,034.91 | 6.31 | 1,444.94 | 7.18 | 1,420.43 | 6.83 | 1,096.82 | 6.21 | |
制造费用 | 828.71 | 5.05 | 1,544.69 | 7.68 | 1,585.72 | 7.62 | 1,418.17 | 8.03 | |
小计 | 16,399.73 | 100.00 | 20,111.69 | 100.00 | 20,801.91 | 100.00 | 17,670.43 | 100.00 |
来料加工 | 直接材料 | 56.52 | 15.63 | 42.03 | 9.90 | 28.57 | 4.73 | 4.66 | 3.05 |
直接人工 | 197.13 | 54.50 | 227.53 | 53.60 | 332.81 | 55.06 | 81.26 | 53.23 | |
制造费用 | 108.03 | 29.87 | 154.97 | 36.50 | 243.06 | 40.21 | 66.76 | 43.72 | |
小计 | 361.68 | 100.00 | 424.53 | 100.00 | 604.44 | 100.00 | 152.68 | 100.00 |
总计 | 直接材料 | 14,592.63 | 87.06 | 17,164.09 | 83.58 | 17,824.32 | 83.27 | 15,160.10 | 85.06 |
直接人工 | 1,232.04 | 7.35 | 1,672.48 | 8.14 | 1,753.24 | 8.19 | 1,178.09 | 6.61 | |
制造费用 | 936.74 | 5.59 | 1,699.66 | 8.28 | 1,828.79 | 8.54 | 1,484.93 | 8.33 | |
合计 | 16,761.42 | 100.00 | 20,536.23 | 100.00 | 21,406.35 | 100.00 | 17,823.11 | 100.00 |
月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提升、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因规模效应使得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下降,间接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提升。”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3、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及其变动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
3、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金额占比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婴儿系列湿巾、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和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等,报告期各期上述系列湿巾销售主营业务成本占产品销售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95.35%、93.20%、92.89%和93.31%。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①婴儿系列湿巾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7,667.93 | 90.34 | 8,844.20 | 88.38 | 10,195.09 | 88.52 | 9,323.31 | 88.95 |
直接人工 | 419.81 | 4.95 | 506.98 | 5.06 | 597.41 | 5.19 | 504.96 | 4.82 |
制造费用 | 399.64 | 4.71 | 656.11 | 6.56 | 724.20 | 6.29 | 653.58 | 6.23 |
合计 | 8,487.38 | 100.00 | 10,007.29 | 100.00 | 11,516.70 | 100.00 | 10,481.85 | 100.00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4,445.00 | 86.99 | 6,525.44 | 83.19 | 5,783.67 | 83.87 | 3,764.88 | 82.91 |
直接人工 | 371.79 | 7.28 | 653.85 | 8.34 | 533.25 | 7.73 | 342.64 | 7.55 |
制造费用 | 292.83 | 5.73 | 664.81 | 8.47 | 578.92 | 8.40 | 433.32 | 9.54 |
合计 | 5,109.62 | 100.00 | 7,844.10 | 100.00 | 6,895.84 | 100.00 | 4,540.84 | 100.00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直接材料 | 1,850.42 | 90.53 | 1,039.93 | 84.86 | 1,237.39 | 80.50 | 1,620.50 | 82.18 |
直接人工 | 116.20 | 5.69 | 89.49 | 7.30 | 126.76 | 8.25 | 137.79 | 6.99 |
制造费用 | 77.27 | 3.78 | 96.09 | 7.84 | 172.99 | 11.25 | 213.62 | 10.83 |
合计 | 2,043.89 | 100.00 | 1,225.51 | 100.00 | 1,537.14 | 100.00 | 1,971.91 | 100.00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56.52 | 15.63 | 42.03 | 9.90 | 28.57 | 4.73 | 4.66 | 3.05 |
直接人工 | 197.13 | 54.50 | 227.53 | 53.60 | 332.81 | 55.06 | 81.26 | 53.22 |
制造费用 | 108.03 | 29.87 | 154.97 | 36.50 | 243.06 | 40.21 | 66.76 | 43.73 |
合计 | 361.68 | 100.00 | 424.53 | 100.00 | 604.44 | 100.00 | 152.68 | 100.00 |
主要 产品 | 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数量/金额 | 变动 (%) | 数量/金额 | 变动 (%) | 数量/金额 | 变动 (%) | 数量/金额 |
婴儿系列湿巾 | 销量 | 261,461.53 | -3.68 | 271,464.93 | -7.58 | 293,720.63 | 14.61 | 256,277.96 |
产量 | 262,616.30 | -5.07 | 276,640.34 | -6.66 | 296,364.09 | 16.01 | 255,460.20 | |
营业收入 | 13,304.98 | -10.97 | 14,943.55 | -2.66 | 15,352.03 | 11.83 | 13,728.55 | |
营业成本 | 8,487.38 | -15.19 | 10,007.29 | -13.11 | 11,516.70 | 9.87 | 10,481.85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销量 | 98,675.62 | -28.18 | 137,393.25 | 11.46 | 123,268.31 | 48.37 | 83,081.35 |
产量 | 99,202.44 | -29.64 | 141,001.71 | 18.76 | 118,724.66 | 38.45 | 85,752.22 | |
营业收入 | 7,268.95 | -28.84 | 10,215.16 | 12.70 | 9,064.06 | 51.97 | 5,964.44 | |
营业成本 | 5,109.62 | -34.86 | 7,844.10 | 13.75 | 6,895.84 | 51.86 | 4,540.84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 | 销量 | 50,186.63 | 79.70 | 27,927.80 | -8.24 | 30,437.34 | -13.71 | 35,275.14 |
产量 | 65,154.07 | 131.79 | 28,109.49 | -1.98 | 28,678.50 | -20.38 | 36,019.76 |
主要 产品 | 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数量/金额 | 变动 (%) | 数量/金额 | 变动 (%) | 数量/金额 | 变动 (%) | 数量/金额 |
湿巾 | 营业收入 | 3,271.29 | 69.54 | 1,929.46 | -11.33 | 2,175.88 | -26.32 | 2,953.16 |
营业成本 | 2,043.89 | 66.78 | 1,225.51 | -20.27 | 1,537.14 | -22.05 | 1,971.91 |
来料加工 | 销量 | 13,989.92 | 161.42 | 5,351.43 | -30.22 | 7,669.33 | 446.74 | 1,402.74 |
产量 | 13,846.79 | 159.73 | 5,331.16 | -29.76 | 7,589.48 | 353.53 | 1,673.41 | |
营业收入 | 1,201.95 | -18.98 | 1,483.47 | -47.52 | 2,826.91 | 426.50 | 536.92 | |
营业成本 | 361.68 | -14.80 | 424.53 | -29.76 | 604.44 | 295.89 | 152.68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期初结存、本期生产、本期消耗、期末结存的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期间 | 类型 | 期初结存 | 本期入库 | 本期消耗 | 期末结存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2020年1-6月 | 无纺布 | 614.52 | 923.03 | 7,852.09 | 11,823.56 | 6,974.51 | 10,313.51 | 1,492.10 | 2,433.07 |
溶液 原料 | 98.79 | 478.53 | 821.74 | 2,694.97 | 613.71 | 2,064.96 | 306.82 | 1,108.53 |
2019年度 | 无纺布 | 431.83 | 766.14 | 7,582.36 | 11,203.72 | 7,399.67 | 11,046.83 | 614.52 | 923.03 |
溶液 原料 | 89.92 | 469.42 | 706.00 | 2,641.51 | 697.12 | 2,632.40 | 98.79 | 478.53 |
2018年度 | 无纺布 | 587.37 | 975.61 | 6,926.66 | 10,960.67 | 7,082.19 | 11,170.14 | 431.83 | 766.14 |
溶液 原料 | 77.54 | 264.79 | 656.37 | 2,457.46 | 643.98 | 2,252.82 | 89.92 | 469.42 |
2017年度 | 无纺布 | 537.85 | 863.36 | 6,095.65 | 9,751.73 | 6,046.13 | 9,639.48 | 587.37 | 975.61 |
溶液 原料 | 84.09 | 335.30 | 468.51 | 1,709.61 | 475.06 | 1,780.12 | 77.54 | 264.79 |
公司产品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无纺布、溶液原料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经加工生产出湿巾等产品以片为计量单位,公司以投入主要原材料的重量与产出产品的数量进行投入产出的匹配分析,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之“5、各类产品对主要原材料的消耗数量情况”、“6、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与生产和销售的匹配情况分析”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料、工、费占比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原材料价格及采购量、生产人员数量及平均薪资、产品工艺流程变化等进行分析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5、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原材料价格及采购量、生产人员数量及平均薪资、产品工艺流程变化匹配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5、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原材料价格及采购量、生产人员数量及平均薪资、产品工艺流程变化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料、工、费占比与原材料价格及采购量、生产人员数量及平均薪资、产品工艺流程变化匹配情况如下:
(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采购量情况
类别 | 项目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无纺布 | 采购单价(元/千克) | 15.06 | 14.78 | 15.82 | 16.00 |
采购数量(吨) | 7,852.09 | 7,582.36 | 6,926.66 | 6,095.65 | |
采购金额(万元) | 11,823.56 | 11,203.72 | 10,960.68 | 9,751.73 |
溶液原料 | 采购单价(元/千克) | 32.80 | 37.42 | 37.44 | 36.49 |
采购数量(吨) | 821.74 | 706.00 | 656.37 | 468.51 | |
采购金额(万元) | 2,694.97 | 2,641.51 | 2,457.46 | 1,709.61 |
材料供需关系等影响有所波动,其中2020年1-6月溶液原料采购单价下降主要原因为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销量增加,抗菌消毒功能的溶液原料采购量增加,该类别溶液原料价格较低,使得溶液原料总体平均采购单价下降。
(2)生产人员数量及平均薪资情况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生产薪酬总额(万元) | 1,232.04 | 1,672.48 | 1,753.24 | 1,178.09 |
人员数量(人) | 390 | 275 | 295 | 234 |
人员平均薪资(元/人) | 31,590.84 | 60,817.28 | 59,431.77 | 50,345.60 |
产品交付。
(2)公司主要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的归集对象
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按“品种法”归集成本。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公司生产过程分为溶液配制和产品生产两个环节,其中溶液配制为中间环节,其生产成本归集溶液配制发生的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生成自制溶液成本,自制溶液是产品生产环节的材料,经领用计入产品生产环节的材料成本中。不同生产环节下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方法如下:
①溶液配制环节
按自制溶液品种进行归集,成本项目的归集及结转具体如下:
项目 | 核算内容及方法 |
直接材料 | 领用的溶液原料分别计入对应品种自制溶液的材料成本中,材料成本按领用的数量乘以对应品种的溶液原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得出 |
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 | 溶液配制人员的工资薪酬归集后,月末按照配制人员所配制的各个品种溶液所消耗的人工工时分配计入各个品种溶液的人工成本中 |
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 | 将溶液配制部门发生的辅助人工、机物料消耗、水电费、折旧费等制造费用先进行归集,月末按照各个品种溶液配制消耗的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个品种的制造费用中 |
生产成本结转月末汇总各个品种的上述三项成本,对应结转至相应数量和品种的自制溶液中,为下一个产品生产环节领用
②产品生产环节
按产品品种归集,成本项目的归集及结转具体如下:
项目 | 核算内容及方法 |
直接材料 | 领用无纺布、自制溶液、包装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辅材分别计入材料成本中,材料成本按领用的材料数量乘以领用的材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得出 |
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 | 生产人员工资汇总后,月末按照生产人员直接生产的各个产品品种所消耗的人工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个品种的人工成本中 |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 | 生产线的机器折旧费直接计入该生产线加工生产的产品品种中;生产部门发生的辅助人工费、机物料费、修理费、水电费、其他设备折旧费等制造费用先进行归集,月末按照各个产品品种生产消耗的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个品种的制 |
项目 | 核算内容及方法 |
配 | 造费用中 |
生产成本结转 | 公司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核算。月末,各个品种的上述三项成本汇总后,在该品种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按数量加权平均分配,相应结转至该品种的产成品和在产品中 |
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3、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及其变动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
(2)生产销售的面膜产品与来料加工的面膜产品成本结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来料加工业务主要系面膜产品,公司生产销售的面膜产品与来料加工的面膜产品成本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自产面膜产品 | 直接材料 | 5.16 | 61.36 | 20.69 | 59.01 | 19.93 | 59.69 | 208.91 | 62.63 |
直接人工 | 1.71 | 20.33 | 8.07 | 23.02 | 6.99 | 20.93 | 59.74 | 17.91 | |
制造费用 | 1.54 | 18.31 | 6.30 | 17.97 | 6.47 | 19.38 | 64.92 | 19.46 | |
合计 | 8.41 | 100.00 | 35.06 | 100.00 | 33.39 | 100.00 | 333.57 | 100.00 |
来料加工面膜产品 | 直接材料 | 21.47 | 7.86 | 35.83 | 8.89 | 28.57 | 4.73 | 4.66 | 3.05 |
直接人工 | 168.22 | 61.59 | 220.36 | 54.64 | 332.81 | 55.06 | 81.26 | 53.22 | |
制造费用 | 83.46 | 30.55 | 147.06 | 36.47 | 243.06 | 40.21 | 66.76 | 43.73 | |
合计 | 273.15 | 100.00 | 403.25 | 100.00 | 604.44 | 100.00 | 152.68 | 100.00 |
之“(1)固定资产”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主要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综合成新率较高,总体质量良好。
“②报告期内主要生产性固定资产与产能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性固定资产与各期产能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机械设备原值(万元) | 13,915.16 | 13,439.91 | 12,002.39 | 11,270.65 |
变动幅度 | 3.54% | 11.98% | 6.49% | - |
产能(万片) | 511,228.80 | 422,452.80 | 418,672.80 | 331,765.20 |
变动幅度 | 21.01% | 0.90% | 26.20% | - |
3.54%,主要为2020年5月采购折叠机等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加之2019年新增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形成的产能,2020年上半年产能与2019年相比得到有效提升。
综上,公司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与各期产能相匹配。”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营业成本结构,了解主要项目成本结构变动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原材料采购价格、应付职工薪酬、产能及制造费用的变动情况,分析成本结构的主要影响因素;
2、实地观察发行人各类产品的生产场地及生产流程,结合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发行人有关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和流程,以及日常成本管理的相关措施;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产品成本计算分配表,并与领料记录、材料费用分配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配表等原始记录进行核对,分析各项产品成本料工费构成及其变动原因的合理性,抽取部分月度成本计算分配表进行重新计算,核查发行人成本计算和分配的准确性;关注发行人成本费用归集和结转是否和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生产投料和生产产出的相关数据,访谈发行人生产和技术负责人,了解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工艺,核查主要原材料投入与主要产品产量是否匹配;
4、查看合同签订情况,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同业务类型的成本结构进行分析,了解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5、检查固定资产卡片,实地查看发行人车间生产情况,结合发行人生产性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生产工人工资情况等,核查发行人报告期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的变动是否匹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成本结构变动主要受产量及产品结构调整变动影响,主要项目成本结构变动与项目营业收入、业务量变动相匹配;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投入与产出相匹配;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料、工、费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发行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成本归集与分类方法、成本核算准确、结转完整合规;
5、发行人销售的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来料加工业务的成本结构差异较大、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面膜产品与来料加工的面膜产品成本结构差异较大主要系业务类型不同所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6、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与各期产能相匹配。
12.关于期间费用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持续下降,分别为3,442.69万元、3,276.92万元和2,950.68万元。其中,公司运输费分别为550.73万元、691.38万元和534.13万元,2019年运输费较2018年减少157.25万元,同比下降约22%,主要原因为与客户销售方式或销售地点发生变化。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发行人2018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发行人2018年销售费用与2017年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报告期内运输费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与不同类型客户关于运输方式的不同约定情况、占比、合理性,请结合报告期内内外销及不同销售模式下发行人的各产品运输量、运输半径、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3)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4)研发项目周期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说明报告期内的主要研发项目在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具体运用情况;
(5)发行人如何准确地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是否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6)研发费用率、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2018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发行人2018年销售费用与2017年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2018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销售费用与2017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2017年和2018年的销售费用明细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职工薪酬 | 208.16 | 0.67 | 182.94 | 0.75 | 25.22 | 13.79 |
运输费 | 691.38 | 2.22 | 550.73 | 2.27 | 140.65 | 25.54 |
货运代理费 | 238.72 | 0.77 | 241.49 | 0.99 | -2.77 | -1.15 |
办公差旅费 | 25.19 | 0.08 | 49.84 | 0.21 | -24.65 | -49.46 |
业务招待费 | 26.35 | 0.08 | 41.35 | 0.17 | -15.00 | -36.28 |
宣传及促销费 | 21.14 | 0.07 | 74.84 | 0.31 | -53.70 | -71.75 |
其 他 | 78.08 | 0.25 | 80.03 | 0.33 | -1.95 | -2.44 |
合计 | 1,289.03 | 4.13 | 1,221.22 | 5.02 | 67.80 | 5.55 |
A、职工薪酬公司2018年职工薪酬较2017年增加25.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较为集中,2018年公司向现有客户强生公司、金佰利集团的销售规模增加,相应增加了销售收入,但是公司销售人员较为固定,无明显变化,同时公司销售人员中业务员薪酬为固定工资、提成,内勤人员为固定薪酬,销售人员薪酬变动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B、运输费公司2018年运输费较2017年增加140.6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稳定。C、货运代理费公司2018年货运代理费较2017年减少2.7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货运代理费系公司委托货运代理商办理出口报关等发生的费用,仅与外销业务相关,公司2018年较2017年增加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内销,外销收入增长幅度较小(其中内销收入增长52.56%、外销收入增长9.31%);公司于2018年更换了部分货运代理商,收费标准下调,导致承担的货运代理费有所下降。
D、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宣传及促销费公司2018年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宣传及促销费较2017年减少93.3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17年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多次赴美参加展会及制作公司宣传片综合影响所致。”
(二)2018年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管理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2017年和2018年的管理费用明细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职工薪酬 | 510.87 | 1.64 | 455.42 | 1.87 | 55.45 | 12.18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股份支付 | - | - | 257.24 | 1.06 | -257.24 | -100.00 |
折旧及摊销费 | 188.43 | 0.60 | 192.39 | 0.79 | -3.96 | -2.06 |
办公差旅费 | 18.02 | 0.06 | 23.04 | 0.09 | -5.02 | -21.79 |
业务招待费 | 10.78 | 0.03 | 15.01 | 0.06 | -4.23 | -28.18 |
质量成本 | 29.04 | 0.09 | 23.11 | 0.10 | 5.93 | 25.66 |
中介机构费 | 22.02 | 0.07 | 103.75 | 0.43 | -81.73 | -78.78 |
修理费 | 76.91 | 0.25 | 45.09 | 0.19 | 31.82 | 70.57 |
其 他 | 121.68 | 0.39 | 105.29 | 0.43 | 16.39 | 15.57 |
合计 | 977.75 | 3.13 | 1,220.34 | 5.02 | -242.59 | -19.88 |
方式的不同约定情况、占比、合理性,请结合报告期内内外销及不同销售模式下发行人的各产品运输量、运输半径、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 “1、销售费用”之“(1)销售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②运输费分析
报告期内,2017年、2018年公司运输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变动较小,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运输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下降较多,主要系内销运输费新增自提模式销售及部分客户运输地点发生变化,导致内销运输费下降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运输费 | 外销 | 295.25 | 340.81 | 315.33 | 290.19 |
内销 | 173.27 | 193.31 | 376.05 | 260.53 | |
合计 | 468.52 | 534.12 | 691.38 | 550.72 |
主营业务收入 | 外销 | 14,511.09 | 16,057.20 | 14,357.62 | 13,134.44 |
内销 | 12,108.64 | 14,553.54 | 16,643.46 | 10,909.46 | |
合计 | 26,619.73 | 30,610.74 | 31,001.08 | 24,043.90 |
运输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外销 | 2.03 | 2.12 | 2.20 | 2.21 |
内销 | 1.43 | 1.33 | 2.26 | 2.39 | |
合计 | 1.76 | 1.74 | 2.22 | 2.29 |
单位:40GP/集装箱、万元/集装箱、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
件数 | 单价 | 运费 | 件数 | 单价 | 运费 |
整柜运费 | 764.50 | 0.38 | 290.58 | 857.50 | 0.39 | 331.69 |
散货运费 | - | - | 4.66 | - | - | 9.12 |
运费合计 | - | - | 295.25 | - | - | 340.81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件数 | 单价 | 运费 | 件数 | 单价 | 运费 |
整柜运费 | 786.50 | 0.39 | 308.38 | 739.5 | 0.38 | 284.69 |
散货运费 | - | - | 6.96 | - | - | 5.50 |
运费合计 | - | - | 315.33 | - | - | 290.19 |
单位:吨、次、万元/吨、万元/次、万元
客 户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
配送重量/次数 | 单价 | 运费 | 配送重量/次数 | 单价 | 运费 |
1、按重量结算情况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7,108.47 | 0.02 | 129.67 | 6,010.65 | 0.02 | 103.84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 | - | - | 325.92 | 0.05 | 16.72 |
其他零星客户合计 | 719.30 | 0.02 | 14.42 | 1,199.56 | 0.02 | 24.22 |
小 计 | 7,827.77 | 0.02 | 144.09 | 7,536.13 | 0.02 | 144.78 |
2、按次数结算情况 |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 77.00 | 0.38 | 29.17 | 133.00 | 0.36 | 48.53 |
广州千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小 计 | 77.00 | 0.38 | 29.17 | 133.00 | 0.36 | 48.53 |
合 计 | - | - | 173.27 | - | - | 193.31 |
客 户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配送重量 /次数 | 单价 | 运费 | 配送重量 /次数 | 单价 | 运费 |
1、按重量结算情况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6,028.41 | 0.02 | 103.17 | 3,894.72 | 0.02 | 65.75 |
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 | 1,329.82 | 0.05 | 65.00 | 1,429.73 | 0.05 | 68.12 |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 2,212.85 | 0.02 | 34.19 | 3,801.63 | 0.02 | 60.81 |
上海嗳呵母婴用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72.25 | 0.02 | 6.51 | 1,097.50 | 0.02 | 19.54 |
其他零星客户合计 | 1,196.66 | 0.03 | 32.03 | 546.40 | 0.02 | 8.65 |
小 计 | 11,139.99 | 0.02 | 240.90 | 10,769.98 | 0.02 | 222.87 |
2、按次数结算情况 |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 123.00 | 0.37 | 45.70 | - | - | - |
客 户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配送重量 /次数 | 单价 | 运费 | 配送重量 /次数 | 单价 | 运费 |
广州千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77.00 | 1.16 | 89.45 | 30.00 | 1.26 | 37.67 |
小 计 | 200.00 | 0.68 | 135.15 | 30.00 | 1.26 | 37.67 |
合 计 | - | - | 376.05 | - | - | 260.53 |
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自提模式销售收入 | 1,286.99 | 3,790.98 | 2,544.85 | - |
国内主营业务收入 | 12,108.64 | 14,553.54 | 16,643.46 | 10,909.46 |
占国内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10.63 | 26.05 | 15.29 | - |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中补充披露如下:
“(3)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动及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主要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职工薪酬(万元) | 309.98 | 534.79 | 510.87 | 455.42 |
平均人数(人) | 63 | 63 | 61 | 52 |
平均薪酬(万元/人) | 4.92 | 8.49 | 8.37 | 8.76 |
公司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倍加洁 | 管理费用 | 1,702.28 | 2,916.77 | 3,029.13 | 1,443.79 |
其中:职工薪酬 | 612.16 | 1,239.09 | 1,003.07 | 747.04 |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35.96% | 42.48% | 33.11% | 51.74% |
诺邦股份 | 管理费用 | 3,212.02 | 5,196.17 | 4,278.52 | 2,936.71 |
其中:职工薪酬 | 1,452.58 | 2,841.93 | 2,424.02 | 1,844.80 |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45.22% | 54.69% | 56.66% | 62.82% |
维尼健康 | 管理费用 | 230.11 | 484.63 | 318.27 | 378.52 |
公司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其中:职工薪酬 | 142.86 | 218.35 | 218.30 | 227.43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62.08% | 45.05% | 68.59% | 60.08% |
欣龙控股 | 管理费用 | 5,320.97 | 5,308.75 | 6,334.89 | 5,450.38 |
其中:职工薪酬 | 3,890.12 | 2,682.37 | 2,703.53 | 2,320.09 |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73.11% | 50.53% | 42.68% | 42.57% |
中顺洁柔 | 管理费用 | 18,570.19 | 29,451.69 | 20,213.25 | 16,581.03 |
其中:职工薪酬 | 7,037.92 | 12,251.82 | 9,429.65 | 7,201.33 |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37.90% | 41.60% | 46.65% | 43.43% |
行业平均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50.85% | 46.87% | 49.54% | 52.13% |
发行人 | 管理费用 | 598.19 | 1,007.00 | 977.75 | 963.11 |
其中:职工薪酬 | 309.98 | 534.79 | 510.87 | 455.42 | |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 51.82% | 53.11% | 52.25% | 47.29% |
目开发计划,并评估开发计划可行性;
③配方测试阶段:该阶段时间一般需要5-12个月,时间跨度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这一阶段需要对配方组成的每一个化工原料进行筛选,对配方常规理化数据进行分析、配方功能性进行验证以及对基布材料、包装材料的兼容性进行评估;开展配方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配方防腐挑战测试,防腐挑战测试按照ISO 11930 标准中的测试方法执行,其中配方稳定性以及防腐挑战测试周期分别为固定1个月和35个工作日;结合产品基布材料、包装材料的信息,开展上机试生产,确定产线工艺可行性,同时为产品稳定性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提供测试样品;
④产品稳定性测试阶段:该阶段时间一般在3-4个月,稳定性测试需要在一定试验条件下持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老化测试,测试过程中如有失败,则需分析原因,如果是配方因素,项目回到配方测试阶段,并重新搭建或选择不同种类的原料;
⑤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阶段:该阶段时间一般在3个月左右,这一阶段主要针对不同基布材料和包装材料的搭配,进行产品包装材料、配方兼容性的测试,如果测试失败,则需重新选择包装材料材质,并重新开展兼容性测试,直至最终确认;
⑥产业化应用阶段:在产品稳定性以及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顺利通过后,产品/配方才可以转入产线正式生产,一般正式生产的前三批次会同步作为产品/配方的验证批次,用以进一步验证、确认。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研发项目开发的各个阶段所需时间,平均每个项目至少需要1.5-2年的开发周期。考虑到部分项目开发过程中有测试失败的情况,如在防腐挑战测试或者产品稳定性测试失败,项目开发则重新回到配方测试阶段。公司研发项目周期处于2-3年相对合理的范围内,符合公司研发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的主要研发项目在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性成果 | 具体运用情况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1 | 零防腐添加婴儿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婴儿湿巾产品中,并实现量产销售 |
2 | 婴儿湿疹护理湿巾 | 收集市场需求,确认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落实配方研究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包括完成产品销售国的法规合规性评估,相应的毒理学评估等);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相关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完成敏感肌肤样本的反复性皮肤斑贴测试;完成产品产业化应用及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澳洲客户某款婴儿湿巾产品中,并实现量产销售;被客户评为5星级产品,授予荣誉证书 |
3 | 清凉舒爽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锁定主体配方体系,确认清凉剂的功效机理以及去异味的机理,选定最终清凉剂及祛异味成分;完成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和检测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完成内部清凉效果评价测试及清洁效果测试;完成产品商业化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厕用湿巾产品,并实现量产销售 |
4 | 低VOC挥发硬表面清洁湿巾项目 | 理解VOC污染概念,收集可能造成VOC污染的物品、范围及影响;结合国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标准,成立研发小组,确定使用的环境条件、工艺等要求,确认吸附材料、配方功效及体系;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卸妆巾,并实现量产销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性成果 | 具体运用情况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5 | 天然植物婴儿护肤湿巾项目 | 统计市场湿巾功效种类,收集消费者对于湿巾的理念、想法和需求;确定使用天然物料及更安全、更容易吸收的理念;确定配方的功效性开发方向,并完成收集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获取添加天然植物的第三方证明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婴儿湿巾,并实现量产销售 |
6 | AQUAXYL高效保湿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高效护理湿巾产品功效需求,确定原料的具体功效,并完成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在护湿功效上通过内部评价以及第三方功效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婴儿湿巾,并实现量产销售 |
7 | 壳寡糖海洋生物卫生清洁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卫生湿巾产品功效需求,确定配方功效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卫生湿巾,并实现量产销售 |
8 | 乳液型清爽婴儿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婴儿湿巾需求,结合婴儿护肤产品确定产品开发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皮肤刺激性测试、无添加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某客户婴儿湿巾产品,并实现量产销售 |
9 | 儿童低刺激擦鼻涕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儿童湿巾产品功效需求,确定配方功效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 | 已应用于某客户功能性湿巾产品,并实现量产销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性成果 | 具体运用情况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10 | 一种预防婴儿红屁股的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婴儿湿巾产品功效需求,确定达到预防婴儿红屁股功效的原料;完成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某款功能性湿巾产品,并实现量产销售 |
11 | 免洗式手部消毒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消毒产品需求,确定消费者想法和实际需求;确定产品开发方向,确定将免洗手功效转移到湿巾中的方案;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杀菌测试、皮肤刺激性测试以及免手洗功效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某客户卫生系列湿巾产品,并实现量产销售 |
12 | 一种生物可降解的长效清洁除臭湿巾项目 | 收集消费者对于湿巾的理念、想法和需求,确定无纺布的开发方向及配方的功效开发方向;完成无纺布、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可被降解的第三方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自有品牌湿巾产品,并实现量产销售 |
13 | 可冲散型环保清洁如厕湿巾 | 收集消费者对于湿巾的理念、想法和需求,确定无纺布的开发方向及配方的功效开发方向;完成无纺布、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酒精/杀菌剂/荧光剂/色素4项不添加测试、无纺布可降解测试、杀菌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客户湿厕纸产品,并实现量产上市,并正为某客户开发该种湿厕纸产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性成果 | 具体运用情况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14 | 可嚼式口手湿巾项目 | 结合客户产品反馈,制定口手湿巾的开发计划;完成无纺布、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完成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口腔粘膜刺激测试、皮肤刺激性测试等相关测试;实现配方及相应产品产业化应用;完成产业化产品的市场销售所需的型式检验;完成项目结案工作 | 已应用于某客户婴儿口手湿巾,并实现量产销售 |
15 | 洋甘菊湿巾项目 | 制定开发计划,选定植物提取物洋甘菊和配方功效提升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开展配方性能验证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阴道粘膜刺激测试,皮肤刺激性测试等相关测试 | - |
16 | 新型抗菌湿巾项目 | 制定开发计划,确定既能达到符合国标要求的杀菌效果,同时兼顾温和配方且与产线工艺适配的开发目标;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进行配方测试;进一步开展生产工艺测试;完成产品稳定性测试;进行包装材料兼容性测试、杀菌测试、皮肤刺激性测试第三方测试 | - |
17 | 积雪草甘纯棉湿巾项目 | 制定开发计划,选定植物提取物积雪草和配方功效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同时针对纯棉基布特点,优化产线工艺,完成新品基布与生产线工艺的适配; | - |
18 | 99.9%纯水食品级添加温和婴儿湿巾项目 | 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完成前期的配方原料锁定及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性成果 | 具体运用情况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19 | 新型安全低防腐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完成项目立项工作以及初期三款备选配方的框架组建;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20 | 基于道地药材凤丹皮的零添加产品项目 | 收集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选定中药材凤丹皮和配方功效方向;完成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21 | 新型有机婴儿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进行配方原料锁定及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同时为满足配方中特定原料的乳化工艺,同步开展配方乳化工艺研究;鉴于配方组分需要ECOCERT认证,目前正处于原料寻找和验证阶段 | - |
22 | 擦除99%细菌快干型湿巾项目 | 完成项目立项,与第三方测试机构SGS合作制定有关细菌擦除测试方法;针对擦除99%和99.9%细菌的两个开发方向进行配方搭建和配方测试 | - |
23 | 新型植物保湿护肤湿巾项目 | 完成项目立项及配方核心组分稻米提取物的确认工作;围绕稻米提取物所具备的皮肤保湿和抗老化功效进行配方搭建;进行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性成果 | 具体运用情况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1-6月 |
配方测试
24 | 新型医用消毒湿巾项目 | 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完成前期的配方原料锁定及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25 | 新型女性安全护理湿巾项目 | 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完成前期的配方原料锁定及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26 | 超柔抑菌干巾项目 | 收集市场抑菌产品功效需求,确定配方功效方向;完成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27 | 新型消毒湿巾项目 | 收集最新市场反馈,进行新型消毒类湿巾项目开发;完成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作;进行配方测试 | - |
28 | 马齿苋抗炎湿巾项目 | 收集市场抗炎类产品需求,确定项目开发方向,制定开发计划,并确任消费者想法和实际需求;制定抗炎类项目转移到湿巾中的方案;完成相关原料的安全性信息搜集工;进行配方测试 | - |
五、发行人如何准确地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是否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发行人制定了《项目研发管理制度》、《技术创新管理办法》、《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研发流程及审批、职责分工、研发计划及立项、研发人员管理、研发费用列支和审批等内容。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研发支出范围和标准。具体核算范围如下:
1、研发活动直接投入的材料;
2、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社保及公积金等职工薪酬;
3、用于研发活动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装修的摊销;
4、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如检测费用等。
上述研发支出的具体归集及核算流程如下:
1、研发材料投入归集
研发人员根据各研发项目所需材料填写领料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到仓库领用研发材料。仓库人员根据领料单在财务系统中维护领料数量、领用部门名称等信息,并提交部门主管审核。月末,研发部门提交按研发项目归集材料明细表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材料消耗进行归集。
2、研发薪酬归集
月末,发行人研发人员将研发人员清单及其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提交至财务部,财务部依据审核后的工资汇总表计算各研发项目薪酬。发行人财务部按照研发项目归集人员薪酬。
3、折旧与摊销费用归集
发行人研发部门与财务部将研发项目所使用的各类分析测量仪器、机器设备等在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进行相应设置。财务部根据财务系统生成的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按照各项目已发生的金额占比分摊计入各研发项目。
4、其他费用归集
发行人按照研发人员具体从事的研发项目归集各项费用,无法归集的按照各项目已发生的金额占比分摊计入各研发项目。
发行人财务部定期审核研发费用在各项目中分配及核算的准确性。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项目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均建立内部控制,准确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研发费用”中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研发费用核算研发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投入的材料;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社保及公积金等职工薪酬;用于研发活动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装修的摊销;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如检测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在项目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准确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公司根据项目立项并归集相应的研发成本,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六、研发费用率、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研发费用”之“(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维尼健康 | 4.10% | 5.26% | 4.24% | 4.10% |
倍加洁 | 1.71% | 1.63% | 0.92% | 1.01% |
诺邦股份 | 3.29% | 4.04% | 4.00% | 4.51% |
欣龙控股 | 1.23% | 1.92% | 1.59% | 0.90% |
中顺洁柔 | 2.51% | 2.66% | 1.89% | 1.78% |
平均值 | 2.57% | 3.10% | 2.53% | 2.46% |
发行人 | 3.74% | 3.54% | 3.52% | 3.53% |
可比公司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维尼健康 | 0.01% | -0.01% | 0.01% | 0.00% |
倍加洁 | -0.34% | -0.32% | -0.08% | 0.95% |
诺邦股份 | 0.18% | -0.16% | -0.45% | 0.21% |
欣龙控股 | 1.53% | 3.71% | 2.94% | 4.50% |
中顺洁柔 | -0.03% | 0.32% | 0.98% | 1.01% |
平均值 | 0.27% | 0.71% | 0.68% | 1.33% |
发行人 | -0.44% | -0.91% | -0.28% | 0.58% |
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资金充裕程度等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分析发行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总额变化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化原因及其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运输费登记台账,核对发行人运输费台账登记的准确性;结合运输费台账、发行人内外销收入结构变动等信息,检查发行人和物流公司的承运协议,分析发行人运费变动的合理性;
3、检查发行人工资表,访谈发行人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人员,了解发行人管理人员人数及薪酬水平情况,分析管理人员薪酬变动的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分析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4、访谈发行人研发部人员,检查发行人研发项目台账、研发计划、研发项目立项结项等资料,了解研发项目持续周期,关注其合理性;结合已取得的研发成果,检查研发成果的具体运用情况;
5、检查发行人和研发相关的各项内控制度,访谈发行人研发部和财务部人员,检查发行人研发支出核算的准确性;
6、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分析发行人研发费用率、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2018年销售费用与2017年持平主要系外销所发生的货运代理费下降以及2017年为了开发新客户而发生的各项差旅费用、宣传费用较大所致;管理费用大幅下降主要系2017年存在股份支付非经常性损益及支付的中介机构
费较大所致,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运输费变动主要受客户运输方式变更及客户运输地点发生变化所影响,运输费变动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因管理人员人数增加而导致管理费用职工薪酬金额逐年提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4、发行人按照研发计划组织研发人员实施各项研发活动,研发周期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将研发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运用至发行人产品开发及生产中;
5、发行人制定各项内控制度,并按照规定准确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6、发行人研发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资金充裕程度等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
13.关于存货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37.28万元、2,937.57万元和3,633.81万元。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分别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29.47万元、32.32万元和58.63万元。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情况,包括产品名称、金额、数量、库龄等,说明是否存在库龄较长、滞销等情形;
(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与主要订单的对应关系,报告期末未对应订单的存货金额、占比及形成原因;
(3)结合采购周期、生产周期、销售模式、供货周期等,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各产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的主要过程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结合生产模式和销售方式,说明报告期内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和结转情况,成本费用的归集和结转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6)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退换货、质量纠纷情况;
(7)说明所有类型库房的面积、实际使用面积、日常存货存放地、管理流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报告期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
【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情况,包括产品名称、金额、数量、库龄等,说明是否存在库龄较长、滞销等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5)存货” 之“①存货构成及余额变动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①存货构成及余额变动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无纺布、溶液原料以及各类包装材料等,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包括各系列湿巾、面膜及手足膜,其中在产品处于已生产完毕待检验入库状态。公司原材料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计量 单位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无纺布类 | 吨 | 1,492.10 | 2,433.07 | 614.52 | 923.03 | 431.83 | 766.14 | 587.37 | 975.61 |
溶液类 | 吨 | 306.82 | 1,108.53 | 98.79 | 478.53 | 89.92 | 469.42 | 77.54 | 264.79 |
包装膜类 | 平方米 | 217.14 | 410.55 | 89.14 | 168.69 | 78.69 | 153.58 | 74.49 | 153.02 |
吨 | 31.50 | 27.80 | 17.30 | 30.41 | 2.40 | 4.30 | 2.40 | 6.43 | |
万只 | 93.08 | 17.87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456.22 | - | 199.10 | - | 157.88 | - | 159.45 |
标贴类 | 万只 | 4,439.43 | 273.27 | 2,011.24 | 134.75 | 2,149.06 | 117.22 | 2,107.48 | 116.89 |
纸箱类 | 万只 | 112.23 | 171.99 | 41.42 | 65.88 | 59.04 | 96.65 | 82.69 | 112.53 |
塑料类 | 万只 | 484.24 | 129.07 | 234.17 | 58.83 | 198.22 | 55.33 | 196.06 | 57.56 |
袋类 | 万只 | 555.78 | 160.30 | 205.16 | 54.02 | 208.32 | 54.31 | 112.81 | 41.31 |
其他 | 万只\吨\万片 | 218.81 | 92.01 | 1,326.27 | 57.88 | 42.41 | 52.74 | 156.52 | 22.58 |
原材料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计量 单位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合计 | - | 4,824.46 | - | 1,972.02 | - | 1,769.69 | - | 1,750.72 |
在产品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计量单位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婴儿系列湿巾 | 万片 | 3,819.03 | 142.23 | 6,367.68 | 257.32 | 4,679.14 | 189.26 | 1,931.20 | 89.52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万片 | 3,154.16 | 184.70 | 1,466.63 | 124.78 | 767.33 | 66.91 | - | -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万片 | 4,743.12 | 241.26 | 1,879.79 | 74.43 | 668.28 | 31.16 | - | - |
其他系列湿巾 | 万片 | 16.31 | 169.73 | 40.85 | 3.48 | 18.72 | 2.81 | - | - |
面膜及手足膜 | 万片 | 37.58 | 3.53 | 7.27 | 16.14 | 15.16 | 19.38 | - | - |
来料加工 | 万片 | - | - | - | - | 67.44 | 9.01 | - | - |
在产品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计量单位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合计 | 11,770.20 | 741.45 | 9,762.22 | 476.15 | 6,216.07 | 318.53 | 1,931.20 | 89.52 |
库存商品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计量单位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婴儿系列湿巾 | 万片 | 13,616.59 | 529.55 | 14,966.29 | 529.09 | 8,880.04 | 409.08 | 10,632.75 | 424.49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万片 | 2,732.22 | 189.72 | 2,863.86 | 200.53 | 792.26 | 85.94 | 2,906.61 | 168.53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万片 | 5,821.26 | 271.06 | 835.35 | 36.85 | 2,334.77 | 18.62 | 2,117.25 | 124.83 |
其他系列湿巾 | 万片 | 273.77 | 25.03 | 296.55 | 25.65 | 390.30 | 14.73 | 339.97 | 33.11 |
面膜及手足膜 | 万片 | 28.68 | 54.50 | 34.66 | 72.61 | 25.65 | 54.82 | - | - |
来料加工 | 万片 | 0.12 | 0.01 | 152.02 | 9.02 | 178.59 | 20.73 | 268.92 | 22.21 |
库存商品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计量单位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合计 | 22,472.64 | 1,069.87 | 19,148.73 | 873.75 | 12,601.61 | 603.92 | 16,265.50 | 773.17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集中在1年以内,1年以内存货占比逐年提高,发行人存在部分库龄较长、滞销存货情况,但绝对额及占比较小,发行人已按照存货会计政策对各期末滞销等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详见本问题回复“四、结合各产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的主要过程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三)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5)存货” 之“③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③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时点 | 明细 | 账面余额 | 1 年以内 | 1 至2年 | 2年以上 |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 | (%) | (%) |
2020年6月末 | 原材料 | 4,824.46 | 4,748.69 | 98.43 | 46.14 | 0.96 | 29.63 | 0.61 |
在产品 | 741.45 | 741.45 | 100.00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1,069.87 | 1,067.35 | 99.76 | 2.52 | 0.24 | - | - | |
小计 | 6,635.78 | 6,557.49 | 98.82 | 48.66 | 0.73 | 29.63 | 0.45 |
2019年末 | 原材料 | 1,972.02 | 1,882.47 | 95.46 | 54.54 | 2.77 | 35.01 | 1.78 |
在产品 | 476.15 | 476.15 | 100.00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873.75 | 865.77 | 99.09 | 7.48 | 0.86 | 0.50 | 0.06 | |
小计 | 3,321.92 | 3,224.39 | 97.06 | 62.02 | 1.87 | 35.51 | 1.07 |
2018年末 | 原材料 | 1,769.69 | 1,689.00 | 95.44 | 38.02 | 2.15 | 42.67 | 2.41 |
在产品 | 318.53 | 318.53 | 100.00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603.92 | 602.56 | 99.77 | 1.36 | 0.23 | - | - | |
小计 | 2,692.14 | 2,610.09 | 96.95 | 39.38 | 1.46 | 42.67 | 1.58 |
时点 | 明细 | 账面余额 | 1 年以内 | 1 至2年 | 2年以上 |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 | (%) | (%) |
2017年末 | 原材料 | 1,750.72 | 1,588.90 | 90.76 | 109.48 | 6.25 | 52.34 | 2.99 |
在产品 | 89.52 | 89.52 | 100.00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773.17 | 748.91 | 96.86 | 24.25 | 3.14 | 0.01 | - | |
小计 | 2,613.41 | 2,427.33 | 92.88 | 133.73 | 5.12 | 52.35 | 2.00 |
存货类别 | 2020.06.30 | ||||
存货账面余额 (A) | 对应订单余额 (B) | 占比 (C=B/A) | 未对应订单金额(D) | 占比 (E=D/A) |
原材料 | 4,824.46 | 3,997.93 | 82.87 | 826.53 | 17.13 |
库存商品 | 1,069.87 | 1,058.12 | 98.90 | 11.75 | 1.10 |
发出商品 | 790.28 | 790.28 | 100.00 | - | - |
周转材料 | 203.36 | - | - | 203.36 | 100.00 |
在产品 | 741.45 | 733.07 | 98.87 | 8.38 | 1.13 |
合计 | 7,629.42 | 6,579.40 | 86.24 | 1,050.02 | 13.76 |
存货类别 | 2019.12.31 | ||||
存货账面余额 (A) | 对应订单余额 (B) | 占比 (C=B/A) | 未对应订单金额(D) | 占比 (E=D/A) |
原材料 | 1,972.02 | 1,771.28 | 89.82 | 200.74 | 10.18 |
库存商品 | 873.75 | 847.02 | 96.94 | 26.73 | 3.06 |
发出商品 | 214.89 | 214.89 | 100.00 | - | - |
周转材料 | 190.12 | - | - | 190.12 | 100.00 |
在产品 | 476.15 | 476.15 | 100.00 | - | - |
合计 | 3,726.93 | 3,309.34 | 88.80 | 417.59 | 11.20 |
存货类别 | 2018.12.31 | ||||
存货账面余额 (A) | 对应订单余额 (B) | 占比 (C=B/A) | 未对应订单金额(D) | 占比 (E=D/A) |
原材料 | 1,769.69 | 1,599.33 | 90.37 | 170.36 | 9.63 |
库存商品 | 603.92 | 522.65 | 86.54 | 81.27 | 13.46 |
发出商品 | 197.79 | 197.79 | 100.00 | - | - |
周转材料 | 120.61 | - | - | 120.61 | 100.00 |
在产品 | 318.53 | 304.40 | 95.56 | 14.13 | 4.44 |
合计 | 3,010.54 | 2,624.17 | 87.17 | 386.37 | 12.83 |
存货类别 | 2017.12.31 | ||||
存货账面余额 (A) | 对应订单余额 (B) | 占比 (C=B/A) | 未对应订单金额(D) | 占比 (E=D/A) |
原材料 | 1,750.72 | 1,496.96 | 85.51 | 253.76 | 14.49 |
库存商品 | 773.17 | 726.23 | 93.93 | 46.94 | 6.07 |
发出商品 | 103.69 | 103.69 | 100.00 | - | - |
周转材料 | 101.55 | - | - | 101.55 | 100.00 |
在产品 | 89.52 | 88.06 | 98.37 | 1.46 | 1.63 |
合计 | 2,818.66 | 2,414.94 | 85.68 | 403.71 | 14.32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周转率 | 5.91 | 6.12 | 7.37 | 6.43 |
周转天数 | 61.02 | 58.82 | 48.85 | 55.99 |
原材料主要类别 | 采购周期 | 采用的备货周期 |
无纺布 | 20天左右 | 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1个月左右库存 |
溶液原料 | 1个月左右 | 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2个月左右库存 |
溶液原料备货周期较长主要系溶液原料最小单次采购量影响,故备货周期较长。
B、生产周期
原材料自领料至生产加工完成并经质检合格办理入库,整个生产周期在10天左右。
C、供货周期
内销产成品自出库至交付客户的供货周期在15天左右,外销产成品自运输至港口并完成报关出口的供货周期在18天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未发生明显波动,存货周转天数与采购周期、生产周期、供货周期相匹配,公司存货周转率合理。”
四、结合各产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的主要过程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各产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平均售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类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单价(元/百片) | 毛利率(%) | 单价(元/百片) | 毛利率(%) | 单价(元/百片) | 毛利率(%) | 单价(元/百片) | 毛利率(%) |
婴儿系列湿巾 | 5.09 | 36.21 | 5.50 | 33.03 | 5.23 | 24.98 | 5.36 | 23.65 |
成人功能型系列湿巾 | 7.37 | 29.71 | 7.43 | 23.21 | 7.35 | 23.92 | 7.18 | 23.87 |
医用及抗菌消毒系列湿巾 | 6.52 | 37.52 | 6.91 | 36.48 | 7.15 | 29.36 | 8.37 | 33.23 |
其他系列湿巾 | 10.06 | 32.85 | 9.36 | 31.86 | 9.54 | 23.59 | 8.72 | 18.51 |
面膜及手足膜 | 476.99 | 57.56 | 445.47 | 55.10 | 453.61 | 54.93 | 127.09 | 24.33 |
(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的主要过程
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原材料 | 4,824.46 | 71.95 | 1.49 | 1,972.02 | 85.14 | 4.32 |
库存商品 | 1,069.87 | 2.52 | 0.24 | 873.75 | 7.98 | 0.91 |
发出商品 | 790.28 | - | - | 214.89 | - | - |
周转材料 | 203.36 | - | - | 190.12 | - | - |
在产品 | 741.45 | - | - | 476.15 | - | - |
合计 | 7,629.42 | 74.48 | 0.98 | 3,726.93 | 93.12 | 2.50 |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原材料 | 1,769.69 | 71.61 | 4.05 | 1,750.72 | 157.11 | 8.97 |
库存商品 | 603.92 | 1.36 | 0.23 | 773.17 | 24.26 | 3.14 |
发出商品 | 197.79 | - | - | 103.69 | - | - |
周转材料 | 120.61 | - | - | 101.55 | - | - |
在产品 | 318.53 | - | - | 89.52 | - | - |
合计 | 3,010.54 | 72.97 | 2.42 | 2,818.66 | 181.38 | 6.43 |
进行减值测试,正常库存商品按现时市场价格计算可变现净值,长库龄呆滞材料和库存商品按折扣后处理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并根据可变现净值与存货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库龄列示的各项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原材料 | 账面金额 | 4,824.46 | 1,972.02 | 1,769.69 | 1,750.72 |
其中:一年以上账面余额 | 75.77 | 89.55 | 80.69 | 161.82 | |
跌价准备金额 | 71.95 | 85.14 | 71.61 | 157.11 | |
跌价准备金额占账面余额比例(%) | 1.49 | 4.32 | 4.05 | 8.97 |
库存商品 | 账面金额 | 1,069.87 | 873.75 | 603.92 | 773.17 |
其中:一年以上账面余额 | 2.52 | 7.98 | 1.36 | 24.26 | |
跌价准备金额 | 2.52 | 7.98 | 1.36 | 24.26 | |
跌价准备金额占账面余额比例(%) | 0.24 | 0.91 | 0.23 | 3.14 |
项目 | 2019.12.31 | 计提 | 转销 | 2020.06.30 |
原材料 | 85.14 | 27.08 | 40.26 | 71.95 |
库存商品 | 7.98 | 1.78 | 7.24 | 2.52 |
合计 | 93.12 | 28.86 | 47.50 | 74.48 |
项目 | 2018.12.31 | 计提 | 转销 | 2019.12.31 |
原材料 | 71.61 | 51.34 | 37.81 | 85.14 |
库存商品 | 1.36 | 7.29 | 0.67 | 7.98 |
合计 | 72.97 | 58.63 | 38.48 | 93.12 |
项目 | 2017.12.31 | 计提 | 转销 | 2018.12.31 |
原材料 | 157.11 | 30.97 | 116.47 | 71.61 |
库存商品 | 24.26 | 1.36 | 24.26 | 1.36 |
合计 | 181.38 | 32.33 | 140.73 | 72.97 |
项目 | 2016.12.31 | 计提 | 转销 | 2017.12.31 |
原材料 | 93.55 | 105.22 | 41.65 | 157.11 |
库存商品 | 0.08 | 24.25 | 0.07 | 24.26 |
合计 | 93.63 | 129.47 | 41.72 | 181.38 |
1、原材料/周转材料
原材料包括无纺布、溶液原料、包装材料及其他类材料,周转材料为五金配件、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及周转材料采购入库根据实际成本入账,领用时,采用实际出库数量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期领用金额,其中直接用于生产的领用计入生产成本、车间领用计入制造费用、其他各部门领用根据具体情况计入对应的期间费用。
2、在产品
在产品核算已生产完工待质检后入库的产品成本。相关成本归集、结转方式详见本审核问询函回复“问题11”之“四、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的归集对象,产品成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请结合生产模式及业务流程进行分析”相关内容。
3、库存商品
在产品质检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发行人根据已检验合格的在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发行人于库存商品发出实现销售时,根据库存商品各品种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相关成本归集、结转方式详见本审核问询函回复“问题11”之“四、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的归集对象,产品成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请结合生产模式及业务流程进行分析”相关内容。
4、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系已办理出库,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存货。发行人于库存商品出库时,根据库存商品各品种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至发出商品;发行人于发出商品实现销售时,将发出商品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综上,发行人成本费用的归集和结转与各存货的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退换货、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况,未与客户发生产品质量纠纷,但因运输途中包装受损、存在瑕疵等原因,存在少量退换货情形。具体详见本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问题2”之“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如存在,披露退换货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会计处理方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内容。
七、说明所有类型库房的面积、实际使用面积、日常存货存放地、管理流程报告期内,发行人仓库均为自有仓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存货 类型 | 仓库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仓库 面积 | 实际使 用面积 | 仓库 面积 | 实际使 用面积 | 仓库 面积 | 实际使用面积 | 仓库 面积 | 实际使 用面积 | ||
原材料 | 一期化工 原料库 | 532.00 | 532.00 | 532.00 | 532.00 | 532.00 | 532.00 | 532.00 | 532.00 |
一期内 包材仓库 | 399.00 | 399.00 | 399.00 | 399.00 | 399.00 | 399.00 | 399.00 | 399.00 | |
一期外 包材仓库 | 424.00 | 424.00 | 424.00 | 424.00 | 424.00 | 424.00 | 424.00 | 424.00 | |
一期无纺 布仓库 | 2,020.00 | 2,020.00 | 2,020.00 | 2,020.00 | 2,020.00 | 2,020.00 | 2,020.00 | 2,020.00 | |
二期化工 原料库 | 266.00 | 266.00 | 266.00 | 266.00 | 266.00 | 266.00 | 266.00 | 266.00 | |
二期内包 材仓库 | 254.00 | 254.00 | 254.00 | 254.00 | 254.00 | 254.00 | 254.00 | 254.00 | |
二期外包 材仓库 | 787.00 | 787.00 | 787.00 | 787.00 | 787.00 | 787.00 | 787.00 | 787.00 | |
二期无纺 布仓库 | 4,633.00 | 4,633.00 | 4,633.00 | 4,633.00 | 4,633.00 | 4,633.00 | 4,633.00 | 4,633.00 | |
周转材料 | 备品备件库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在产品 | 一期成品库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二期成品 仓库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
库存商品 | 一期成品库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二期成品 仓库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5,197.50 | |
合计 | 28,826.00 | 28,826.00 | 28,826.00 | 28,826.00 | 28,826.00 | 28,826.00 | 28,826.00 | 28,826.00 |
人购入贯通货架来增加仓库的使用库容。发行人建立存货保管制度,明确各项存货的出入库及保管流程,具体如下:
1、入库管理
(1)外购物料入库
①物料到库后,仓管员安排卸货并根据采购订单、送货明细表、COA等初检物料外观,同时按照一定比例抽验物资重量或数量。经初检合格后,仓管员在物料上附贴待检标识,并录入《请检单》,连带产品检验报告一起传递至质量部进行物料质量检验,同时仓管员在物资收发卡上勾选待检。
②质量部质检员收到仓库的《请检单》及产品检验报告后,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取样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判定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将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单提交质量部主管审核。
③质检合格物料,质量部质检员在系统中做合格放行处理,仓管员在系统中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同时质检员在《物资收发卡》合格处盖章,同时移除待检标志。对于质检不合格的物料,按规定移至不合格品区,仓储部代为保管,由相关部门确定处置方案。
④验收中发现物资质量、数量有问题的,仓管员将物资移至不合格品区,质检员粘贴不合格品标签,并在《物资收发卡》不合格栏加盖红色QC章,相关部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处理,及时办理退换货或索赔。
⑤验收中对发现其他问题的待处理物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应单独存放做好标识,妥善代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
(2)产品入库
①生产完工产品,成品仓管员负责安排仓位作寄库处理,填写成品入库卡,并在成品状态栏勾选待检,同时在产品实物上附贴待检标志。生产车间人员与仓管员共同核对成品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成品寄库单上签字。生产车间填写《请检单》提请质量部进行检验,仓管员在《物资收发卡》上勾选待检。成品检验合格后质量部质检员在物资收发卡合格处盖章,仓管员移除待检标志。
②产品办理入库时,仓管员应清点所有成品清单及随机附件,保证产品完整无缺。
③产品入库单须记录入库日期、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等内容。
2、出库管理
(1)原材料领用出库
①生产用原辅材料领用,仓管员须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领料单执行出库操作,进行物资收发卡出库登记和系统账务处理。
②仓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料。
③领料人应保障生产工序用料充足。若发生现场余料不足时,生产部门填写情况说明,经生产计划部、财务部审核后提交仓储部进行领料,仓管员根据情况说明中的数量、规格型号办理发料。其中,情况说明需明确超额领料的原因、生产批号、型号、领用数量等信息。
④其他用途物资领用,包括研发领料、设备调试领料、实验室领料等。需求人根据实际需要到仓管员办理领料,领料单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明确领用部门、领用原因、领用数量规格等信息。仓管员在系统中执行其他领料单后,并提交仓库主管审核通过后执行。
⑤ 每月底,仓库管理员将纸质单据提供财务部,财务部审核领料单信息后,进行账务处理。
(2)仓库调拨
存货在不同仓库、不同仓位间的调拨须统一填写调拨单,经仓储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财务部按照调拨单调整存货明细账,确保业务账与财务账相符。
(3)产品出库
①产品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
②产品出库必须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凭证是否齐全,并核对发料凭证
与发出实物。
③销售出库内销产品由生产计划部填写《发货计划单》,仓储部根据《发货计划单》核实仓库实物,有异常的及时与营销部沟通。营销部单证专员通知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填写《装货通知单》对接仓储部,仓储部接到《装货通知单》与《发货计划单》核对,无异常的准备发货装运。仓管人员按照《装货通知单》核
对出货商品并进行签字确认后开具放行单据,在金蝶K3系统中下推出库单。
对于出口商品,营销部签发《出运通知单》,仓库发货,具体报关流程参考《加工贸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存货盘点
公司存货盘点分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发行人仓储部、财务部参与盘点工作,并编制盘点汇总表和盘点报告。
八、说明对报告期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末、2018 年末的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一同对公司2019年末、2020年6月末的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盘程序
1、监盘前
(1)了解发行人的盘存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并进行控制测试,评价其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盘点计划,评估盘点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可操作;
(3)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包括实施盘点和复盘程序、截止日前后期间出入库的控制等;
(4)在监盘前期向发行人下发存货盘点计划调查问卷,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及存放地点等情况;
(5)编制存货监盘计划,评估参与监盘的项目组成员胜任能力,并将计划传
达给项目组成员;
(6)合理安排监盘人员,对主要盘点小组的盘点过程进行监盘;
(7)观察盘点现场,在发行人盘点存货前,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存货是否附有盘点标识,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2、监盘中
(1)实施存货监盘程序:确定发行人盘点人员是否遵守盘点计划;盘点过程是否有独立于存货实物保管责任的人员参与;关注实际盘点的存货是否包括在盘点范围内;关注所有应盘点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等;
(2)执行抽盘程序: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
(3)对盘点中存在的差异,进行适当处理:首先查明差异原因,并根据原因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差异较大,应当扩大检查范围或提请发行人重新盘点;
(4)特别关注存货的移动情况,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同时也需要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发行人是否已经恰当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3、监盘后
(1)在发行人存货盘点结束前,再次观察存货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2)在发行人存货盘点结束前,取得并检查已填用的盘点表,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汇总记录表进行核对;
(3)取得并复核盘点结果汇总记录,评估其是否正确反映了存货盘点结果,完成存货监盘报告。
(二)监盘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按照监盘计划对主要存货实施了监盘
程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 存货类别 | 账面金额 | 监盘金额 | 监盘比例(%) |
2020年6月末 | 原材料 | 4,824.46 | 3,894.80 | 80.73 |
库存商品 | 1,069.87 | 1,069.87 | 100.00 | |
发出商品 | 790.28 | - | - | |
周转材料 | 203.36 | 114.56 | 56.33 | |
在产品 | 741.45 | 733.39 | 98.91 | |
合计 | 7,629.42 | 5,812.62 | 76.19 |
2019年末 | 原材料 | 1,972.02 | 1,855.86 | 94.11 |
库存商品 | 873.75 | 873.48 | 99.97 | |
发出商品 | 214.89 | - | - | |
周转材料 | 190.12 | - | - | |
在产品 | 476.15 | 476.15 | 100.00 | |
合计 | 3,726.93 | 3,205.49 | 86.01 |
2018年末 | 原材料 | 1,769.69 | 981.29 | 55.45 |
库存商品 | 603.92 | 517.77 | 85.73 | |
发出商品 | 197.79 | - | - | |
周转材料 | 120.61 | - | - | |
在产品 | 318.53 | 318.53 | 100.00 | |
合计 | 3,010.54 | 1,817.59 | 60.37 |
2017年末 | 原材料 | 1,750.72 | 1,670.15 | 95.40 |
库存商品 | 773.17 | 773.17 | 100.00 | |
发出商品 | 103.69 | - | - | |
周转材料 | 101.55 | - | - | |
在产品 | 89.52 | 89.52 | 100.00 |
时点 | 存货类别 | 账面金额 | 监盘金额 | 监盘比例(%) |
合计 | 2,818.66 | 2,532.84 | 89.86 |
责人的访谈,了解发行人有关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和流程,以及日常成本管理的相关措施;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产品成本计算分配表,并与领料记录、材料费用分配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配表等原始记录进行核对,分析各项产品成本料工费构成及其变动原因的合理性,抽取部分月度成本计算分配表进行重新计算,核查发行人成本计算和分配的准确性;关注发行人成本费用归集和结转是否和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7、检查报告期发行人存货出入库记录,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退换货情况;访谈发行人并结合主要客户访谈情况,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质量纠纷情况;
8、获取发行人仓库明细及其堆放存货明细,获取自有仓库的产权证;了解发行人日常存货的管理流程,并对其进行穿行及控制测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小额库龄较长、滞销存货,发行人已按照政策足额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发行人无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情况,发行人存在因报废、领用等原因而发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情况,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及减值准备处理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和订单匹配度较高,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撑,周转材料因其特殊性和订单无一一对应关系,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天数一般维持在2个月左右,存货周转率未见异常波动;报告期内,发行人成本费用的归集和结转和实际生产流转一致,成本费用归集和结转合理规范;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价格稳定,发行人制定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情况,发行人存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因报废等情况从而对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处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报告期内,发行人成本费用的归集和结转与各存货的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6、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退换货情形,无质量纠纷情况;
7、报告期内,发行人利用自有仓库堆放存货,仓库使用率为100%,发行人已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对各项存货的出入库及保管流程予以规定。
14.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 2018 年度、2019 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所致。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主要机械设备的来源构成及入账时间,固定资产成新率统计是否准确;
(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是否谨慎合理;
(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应资产的主要内容、计提原因及依据,可变现净值及减值金额的确定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对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外购设备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需周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是否存在将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6)说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关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发行人主要机械设备的来源构成及入账时间,固定资产成新率统计是否准确发行人主要机械设备均来自于外部采购,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成新率取自资产账面净值/资产账面原值的计算结果。个别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与按入账时间根据折旧政策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主要系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所致,发行人固定资产成新率统计准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机械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入账时间 | 账面原值 (万元) | 账面净值 (万元) | 成新率 (%) |
1 | 日本进口折叠机 | 2011年12月 | 882.42 | 170.95 | 19.37 |
2 | 日本进口折叠机 | 2017年12月 | 620.01 | 472.95 | 76.28 |
3 | 二期日本折叠机 | 2015年8月 | 609.37 | 327.22 | 53.70 |
4 | 日本进口包装机 | 2011年12月 | 540.84 | 104.21 | 19.27 |
5 | 二期日本包装机 | 2015年8月 | 515.07 | 278.57 | 54.08 |
6 | 美国爱思诺筒装打孔复卷机 | 2015年10月 | 372.89 | 207.58 | 55.67 |
7 | 土耳其折叠机 | 2019年9月 | 368.68 | 342.41 | 92.87 |
8 | 日本进口包装机 | 2017年12月 | 359.50 | 274.26 | 76.29 |
9 | 美国爱思诺筒装打孔复卷机 | 2014年7月 | 312.04 | 136.65 | 43.79 |
10 | 意大利包装机 | 2019年9月 | 298.34 | 277.08 | 92.87 |
11 | CB全自动湿纸巾复合包装机 | 2019年9月 | 202.59 | 188.15 | 92.87 |
12 | 二合一折叠机 | 2013年12月 | 201.99 | 77.26 | 38.25 |
13 | 全自动湿纸巾复合包装机 | 2018年12月 | 200.85 | 172.23 | 85.75 |
14 | 湿巾折叠机 | 2015年12月 | 192.31 | 110.10 | 57.25 |
15 | 全自动筒装卷式抹布灌装机 | 2014年8月 | 191.31 | 85.29 | 44.58 |
16 | 二期10吨二级反渗透+EDI纯化水设备 | 2015年8月 | 146.67 | 79.32 | 54.08 |
17 | 高速折叠机 | 2020年5月 | 138.73 | 137.63 | 99.21 |
18 | 土耳其加盖机 | 2019年9月 | 122.08 | 113.38 | 92.87 |
19 | 以色列进口筒装湿巾加液机 | 2014年12月 | 117.14 | 55.93 | 47.75 |
20 | 自动装箱系统 | 2018年8月 | 114.53 | 94.58 | 82.58 |
21 | 以色列进口桶装封口机 | 2014年12月 | 108.85 | 51.97 | 47.74 |
22 | 全伺服湿巾单片生产整线 | 2014年12月 | 98.29 | 46.93 | 47.75 |
23 | 枕式包装机 | 2017年7月 | 96.58 | 69.82 | 72.29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入账时间 | 账面原值 (万元) | 账面净值 (万元) | 成新率 (%) |
24 | 自动粘盖机械手 | 2018年8月 | 92.28 | 79.78 | 86.45 |
25 | 枕式包装机 | 2014年12月 | 81.62 | 38.98 | 47.76 |
26 | 内循环真空乳化机组 | 2018年10月 | 74.14 | 62.40 | 84.17 |
27 | 内循环真空乳化机组 | 2018年6月 | 74.14 | 60.05 | 81.00 |
28 | 二期自动粘盖机 | 2015年8月 | 73.84 | 40.52 | 54.88 |
29 | 新型高速小包湿巾折叠机 | 2017年7月 | 72.22 | 52.21 | 72.29 |
30 | 陆创湿巾生产线 | 2019年3月 | 70.69 | 62.30 | 88.13 |
31 | 自动粘盖机械手 | 2020年5月 | 69.03 | 68.48 | 99.20 |
32 | 内循环真空乳化机组 | 2013年1月 | 67.76 | 22.38 | 33.03 |
33 | 高速贴盖机 | 2017年3月 | 66.67 | 45.92 | 68.88 |
34 | 自动粘盖机械手 | 2017年8月 | 66.67 | 48.72 | 73.08 |
35 | 自动装箱机 | 2019年8月 | 65.97 | 60.75 | 92.09 |
36 | 二期湿巾自动包装机 | 2015年8月 | 64.96 | 35.13 | 54.08 |
37 | 4合1湿巾生产线 | 2011年2月 | 64.10 | 7.26 | 11.33 |
38 | 枕式包装机 | 2016年1月 | 59.83 | 32.32 | 54.02 |
39 | 自动码垛系统 | 2018年8月 | 59.83 | 49.41 | 82.58 |
40 | 内循环真空乳化机组 | 2015年12月 | 56.41 | 32.29 | 57.24 |
41 | 二级反渗透纯化水设备+EDI | 2011年7月 | 54.06 | 9.27 | 17.15 |
42 | 棉柔巾包装机 | 2020年5月 | 53.31 | 52.88 | 99.19 |
43 | 自动机械手 | 2013年8月 | 51.28 | 18.18 | 35.45 |
44 | 自动机械手 | 2013年12月 | 51.28 | 19.79 | 38.59 |
合计 | 8,201.17 | 4,773.49 | 58.20 |
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1)固定资产”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主要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综合成新率较高,总体质量良好。
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维尼健康 | 折旧方法 | /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 | 5-10 | 5 | 5 | |
残值率(%) | / | 5 | 5 | 5 |
中顺洁柔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20、30 | 10-20 | 5、8、14 | 1-5、8 | |
残值率(%) | 5、10 | 5、10 | 5、10 | 5、10 |
倍加洁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20 | 10 | 4 | 3、5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诺邦股份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10-30 | 5-12 | 5 | 10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欣龙控股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20-40 | 10-13 | 8-10 | 5-8 |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发行人 | 折旧方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年限平均法 |
折旧年限(年) | 20 | 3-10 | 4 | 3-10 |
公司简称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残值率(%) | 5 | 5 | 5 | 5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金额 | 减值 金额 | 资产账面价值 | 计提减值年度 | 减值原因 及依据 |
1 | 日本进口面膜机 | 423.80 | 173.21 | 250.59 | - | 报告期前 | 公司从国外进口了全自动面膜机,该设备自动化程度高,适用于批量生产,缺点是产品适应性较差,无法满足多样性产品需求,随着公司产品迭代升级,该设备逐渐被适应性强的国产面膜机替代,造成该类设备最终闲置 |
2 | 日本进口面膜机 | 383.91 | 142.20 | 241.71 | - | 报告期前 | |
3 | 日本进口盒装面膜机 | 149.99 | 37.60 | 112.39 | - | 报告期前 |
4 | 湿巾折叠机 | 129.91 | 108.96 | 20.95 | - | 2019年 | 公司于2019年度对部分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该类设备因待报废或闲置存在减值 |
5 | 枕式包装机 | 102.31 | 64.57 | 37.74 | - | 2019年 | |
6 | 枕式包装机 | 102.31 | 64.57 | 37.74 | - | 2019年 | |
7 | 日本进口面膜机 | 381.17 | 301.31 | 79.86 | - | 2019年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金额 | 减值 金额 | 资产账面价值 | 计提减值年度 | 减值原因 及依据 |
合计 | 1,673.40 | 892.42 | 780.98 | - | - |
Ⅴ、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Ⅵ、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Ⅶ、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b、减值测试结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对经营发展产生影响的重大不利因素;结合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盘点及各产线产出情况,公司对淘汰等闲置设备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他各类资产均在正常使用,不存在资产闲置或毁损待报废等减值迹象,公司减值准备已充分计提。”
五、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外购设备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需周期,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是否存在将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于设备到货时计入在建工程,经安装调试完成,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安装调试时间长短取决于设备调试的复杂性和难易程度,部分进口成套设备因需要国外技术专家现场调试和指导,安装调试时间较长。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1)固定资产”补充披露如下:
“③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A、2020年1-6月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转固金额(万元) | 到厂时间 | 转固时间 | |||
不含税 合同额 | 进口报关税费 | 安装前发生 的其他费用 | 合计 |
1 | 高速折叠机 | 137.17 | - | 1.56 | 138.73 | 2020.05 | 2020.05 |
2 | 自动粘盖机械手 | 69.03 | - | - | 69.03 | 2020.04 | 2020.0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转固金额(万元) | 到厂时间 | 转固时间 | |||
不含税 合同额 | 进口报关税费 | 安装前发生 的其他费用 | 合计 |
3 | 棉柔巾包装机 | 53.10 | - | 0.21 | 53.31 | 2020.05 | 2020.05 |
4 | 棉柔巾折叠机 | 24.07 | - | 0.31 | 24.38 | 2020.05 | 2020.05 |
5 | 其他零星设备 | 56.73 | - | - | 56.73 | 陆续到货 | 陆续转固 |
合计 | 340.10 | - | 2.08 | 342.18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转固金额(万元) | 到厂时间 | 转固时间 | |||
不含税 合同额 | 进口报关税费 | 安装前发生的其他费用 | 合计 |
1 | 土耳其折叠机 | 353.79 | 2.07 | 12.82 | 368.68 | 2019.07 | 2019.09 |
2 | 意大利包装机 | 263.63 | 23.63 | 11.08 | 298.34 | 2019.05 | 2019.09 |
3 | CB全自动湿纸巾复合包装机 | 202.59 | - | - | 202.59 | 2019.03 | 2019.09 |
4 | 土耳其加盖机 | 117.15 | 0.68 | 4.25 | 122.08 | 2019.07 | 2019.09 |
5 | 其他零星设备 | 69.29 | - | 8.37 | 77.66 | 陆续到货 | 陆续转固 |
合计 | 1,006.45 | 26.38 | 36.52 | 1,069.35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转固金额(万元) | 到厂时间 | 转固时间 | |||
不含税合同额 | 进口报关税费 | 安装前发生的其他费用 | 合计 |
1 | 全自动湿纸巾复合包装机 | 200.85 | - | - | 200.85 | 2017.11 | 2018.12 |
2 | 其他零星设备 | 0.94 | 3.03 | - | 3.97 | - | - |
合计 | 201.79 | 3.03 | - | 204.82 | - | - |
注1:全自动湿纸巾复合包装机为国外进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复杂,经历多次调试后才满足发行人的功能要求,发行人于调试合格当月转入固定资产
注2:本期发生的进口报关税费为前期结算尾款于本期入账形成
D、2017年度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转固金额(万元) | 到厂时间 | 转固时间 | |||
不含税合同额 | 进口报关税费 | 安装前发生的其他费用 | 合计 |
1 | 日本进口折叠机 | 612.93 | 3.93 | 3.15 | 620.01 | 2017.12 | 2017.12 |
2 | 日本进口包装机 | 322.75 | 35.09 | 1.66 | 359.50 | 2017.12 | 2017.12 |
3 | 枕式包装机 | 96.58 | - | - | 96.58 | 2017.05 | 2017.07 |
4 | 新型高速小包湿巾折叠机 | 72.22 | - | - | 72.22 | 2017.07 | 2017.07 |
5 | 其他零星设备 | 112.88 | - | 0.78 | 113.66 | 陆续到货 | 陆续转固 |
合计 | 1,217.36 | 39.02 | 5.59 | 1,261.97 | - | - |
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人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均采用年限平均法,不涉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形。但发行人在计算各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按照上述相关税法政策,将满足条件的设备、器具类资产价值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导致按照税法计算的可以扣除的折旧金额和按照会计政策计算的折旧金额存在差异,由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相关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发行人对上述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有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发行人主要机械设备的来源构成及入账时间,复核资产成新率统计是否准确;
3、检查发行人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复核固定资产卡片中设置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披露的折旧政策是否一致,并对发行人的折旧计提予以重新计算;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与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原因是否合理;
5、访谈设备部和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关注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计提原因、依据及减值金额的确定方法,评估是否合理;了解发行人资产转固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
6、结合实地盘点及各产线产出情况,关注资产的使用状况,是否有其他闲置、报废等存在减值迹象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情形;
7、检查发行人资产转固对应的转固依据,获取设备调试记录、验收报告,关注转固时点及转固金额的准确性,关注是否存在延迟转固情形及是否存在将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8、分析发行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否满足税法政策规定,复核因加速折旧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要机械设备来源于外购,固定资产成新率计算正确;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不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谨慎合理;
3、发行人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原因合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有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发行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5、发行人于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迟转固情形;发行人按照设备价款、进口关税及安装调试费等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必要支出金额进行转固,不存在将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情形;
6、发行人固定资产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务处理上存在对满足条件的资产一次性纳税扣除情形,发行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5.关于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5,388.71万元、6,038.50万元和5,107.27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308.13万元、3,568.08万元和3,607.86万元。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货款的前五名欠款对象、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欠款期限及期后支付情况;
(2)补充披露前五名应付票据、应付货款对象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匹配性,结合公司付款政策、供应商资金规模、市场地位、采购规模,说明前五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象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3)补充披露发行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账龄情况,是否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款项长时间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应付工程设备款对应的工程设备名称,与发行人其他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货款的前五名欠款对象、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欠款期限及期后支付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情况分析”之“2、流动负债分析”之“(2)应付票据”中补充披露如下:
“……
①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前五名欠款明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前五名欠款明细情况如下:
2020年6月30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 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4,100.00 | 44.16 | 6个月以内 | 3,250.00 |
2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211.09 | 13.04 | 473.96 | |
3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包材 | 538.99 | 5.80 | 258.19 |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515.43 | 5.55 | 231.12 | |
5 | 舒城润丰印务有限公司 | 包材 | 366.06 | 3.94 | 149.04 |
合计 | - | 6,731.57 | 72.49 | - | 4,362.31 |
2019年12月31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 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2,042.10 | 39.98 | 6个月以内 | 2,042.10 |
2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732.53 | 14.34 | 732.53 | |
3 | 绍兴舒洁雅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433.91 | 8.50 | 433.91 |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322.48 | 6.31 | 322.48 | |
5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包材 | 282.27 | 5.53 | 282.27 |
合计 | - | 3,813.29 | 74.66 | - | 3,813.29 |
2018年12月31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 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2,201.82 | 36.46 | 6个月以内 | 2,201.82 |
2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270.55 | 21.04 | 1,270.55 | |
3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426.79 | 7.07 | 426.79 |
4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包材 | 290.36 | 4.81 | 290.36 |
5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251.66 | 4.17 | 251.66 |
合计 | - | 4,441.18 | 73.55 | - | 4,441.18 |
2017年12月31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 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413.60 | 26.23 | 6个月以内 | 1,413.60 |
2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388.76 | 25.77 | 1,388.76 | |
3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737.70 | 13.69 | 737.70 |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240.66 | 4.47 | 240.66 | |
5 |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强盛复合厂 | 包材 | 239.95 | 4.45 | 239.95 |
合计 | - | 4,020.67 | 74.61 | - | 4,020.67 |
2020年6月30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货款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2,647.27 | 33.28 | 1年以内 | 2,647.27 |
2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549.45 | 6.91 | 1年以内 | 549.45 |
3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标贴、包材 | 371.67 | 4.67 | 1年以内 | 371.67 |
4 | 嘉兴南华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382.12 | 4.80 | 1年以内 | 382.12 |
5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340.23 | 4.28 | 1年以内 | 340.23 |
合计 | - | 4,290.74 | 53.94 | - | 4,290.74 |
2019年12月31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货款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280.51 | 40.74 | 1年以内 | 1,280.51 |
2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262.19 | 8.34 | 1年以内 | 262.19 |
3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标贴、包材 | 181.82 | 5.79 | 1年以内 | 181.82 |
4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溶液原料 | 176.01 | 5.60 | 1年以内 | 176.01 |
5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包材 | 119.53 | 3.80 | 1年以内 | 119.53 |
合计 | - | 2,020.06 | 64.27 | - | 2,020.06 |
2018年12月31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货款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082.12 | 35.40 | 1年以内 | 1,082.12 |
2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标贴、包材 | 358.74 | 11.74 | 1年以内 | 358.74 |
3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227.24 | 7.44 | 1年以内 | 227.24 |
4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溶液原料 | 167.36 | 5.48 | 1年以内 | 167.36 |
5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44.27 | 4.72 | 1年以内 | 144.27 |
合计 | - | 1,979.73 | 64.78 | - | 1,979.73 |
2017年12月31日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金额(万元) | 占应付货款期末余额比例(%) | 欠款期限 | 期后付款金额(万元)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1,486.26 | 37.87 | 1年以内 | 1,486.26 |
2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305.96 | 7.80 | 1年以内 | 305.96 |
3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标贴、包材 | 244.98 | 6.24 | 1年以内 | 244.98 |
4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无纺布 | 212.00 | 5.40 | 1年以内 | 212.00 |
5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标贴、包材 | 202.48 | 5.16 | 1年以内 | 202.48 |
合计 | - | 2,451.68 | 62.47 | 1年以内 | 2,451.68 |
序号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4,100.00 | 3,435.45 | 是 | - |
2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211.09 | 1,291.95 | 是 | - |
3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538.99 | 615.92 | 否 | 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515.43 | 717.80 | 是 | - |
5 | 舒城润丰印务有限公司 | 366.06 | 399.46 | 否 | 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序号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647.27 | 3,055.04 | 是 | - |
2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549.45 | 717.80 | 是 | - |
3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371.67 | 678.29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4 | 嘉兴南华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382.12 | 696.35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5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40.23 | 583.60 | 否 | 月度采购额差异,临近期末的采购额较大形成期末较大的应付账款余额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是否为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3,435.45 | 4,100.00 | 是 | -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3,055.04 | -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3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291.95 | 1,211.09 | 是 | - |
4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974.10 | -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5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717.80 | 515.43 | 是 | -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货款余额 | 是否为应付货款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3,435.45 | - | 否 | 现款现货结算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3,055.04 | 2,647.27 | 是 | - |
3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291.95 | 143.77 | 否 | 月度采购额差异,临近期末的采购额较小形成期末较小的应付账款余额 |
4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974.10 | 301.11 | 否 | 月度采购额差异,临近期末的采购额较大形成期末较大的应付账款余额 |
5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717.80 | 549.45 | 是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资金规模 (注册资本) | 付款政策 | 市场地位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1,136.8万元 | 发货前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2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9,00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3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50,361.67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名应付货款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200万元 | 验收合格2月承兑支付 | 行业一般企业 |
5 | 舒城润丰印务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1,00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一般企业 |
6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货款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8,431.964 万美元 | 票到3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7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12,000万元 | 票到1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8 | 昆山张浦彩印厂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25,016万元 | 票到2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9 | 嘉兴南华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1,80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10 | 浙江金三发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6,24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前五名应付票据、前五名应付货款及前五大材料供应商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2,042.10 | 4,891.44 | 是 | - |
2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732.53 | 912.25 | 是 | - |
3 | 绍兴舒洁雅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433.91 | 577.47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322.48 | 628.33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5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282.27 | 504.12 | 否 | 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序号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280.51 | 3,132.00 | 是 | - |
2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262.19 | 628.33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3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181.82 | 774.49 | 是 | - |
4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176.01 | 695.87 | 否 | 溶液原料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5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119.53 | 504.12 | 否 | 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是否为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4,891.44 | 2,042.10 | 是 | -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3,132.00 | -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3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912.25 | 732.53 | 是 | - |
4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774.49 | -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5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763.63 | -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货款余额 | 是否为应付货款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4,891.44 | - | 否 | 现款现货结算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3,132.00 | 1,280.51 | 是 | - |
3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912.25 | 33.64 | 否 | 期末采购款均于当月付款结清 |
4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774.49 | 181.82 | 是 | - |
5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763.63 | 71.13 | 否 | 月度采购额差异,临近期末的采购额较小形成期末较小的应付账款余额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资金规模 (注册资本) | 付款政策 | 市场地位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1,136.8万元 | 发货前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2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9,00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3 | 绍兴舒洁雅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1,780万元 | 发货前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名应付货款 | 200万元 | 验收合格2月承兑支付 | 行业一般企业 |
5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名应付货款 | 50,361.67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4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8,431.964万美元 | 票到3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5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12000万元 | 票到1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6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25,016万元 | 票到2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7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1,400万元 | 票到45天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大材料供应商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2,201.82 | 3,661.67 | 是 | - |
2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1,270.55 | 2,760.40 | 是 | - |
3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426.79 | 635.08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4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290.36 | 302.63 | 否 | 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5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251.66 | 1,030.97 | 是 | - |
序号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082.12 | 2,760.52 | 是 | - |
2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358.74 | 967.72 | 是 | - |
3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227.24 | 635.08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4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167.36 | 552.66 | 否 | 溶液原料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5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44.27 | 3,661.67 | 是 | -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是否为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3,661.67 | 2,201.82 | 是 | -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760.52 | -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3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2,760.40 | 1,270.55 | 是 | - |
4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1,030.97 | 251.66 | 是 | - |
5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967.72 | -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大且 |
采用现汇结算序号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货款余额 | 是否为应付货款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3,661.67 | 144.27 | 是 | -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760.52 | 1,082.12 | 是 | - |
3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2,760.40 | - | 否 | 现款现货结算 |
4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1,030.97 | 24.33 | 否 | 临近期末的采购额较小形成期末较小的应付账款余额 |
5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967.72 | 358.74 | 是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资金规模(注册资本) | 付款政策 | 市场地位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9,00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2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1,136.8万元 | 发货前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3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名应付货款 | 200万元 | 验收合格2月承兑支付 | 行业一般企业 |
4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50,361.67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5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6,24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6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8,431.964万美元 | 票到3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7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25,016万元 | 票到2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8 | 上海禾诗家化妆品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1,400万元 | 票到45天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单位:万元
序号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413.60 | 1,389.36 | 是 | - |
2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1,388.76 | 3,257.62 | 是 | - |
3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737.70 | 1,859.31 | 是 | -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240.66 | 402.81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5 |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强盛复合厂 | 239.95 | 442.65 | 否 | 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且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
序号 | 前五名应付货款 |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 当期采购额 | 是否为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原因 |
1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1,486.26 | 2,053.64 | 是 | - |
2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305.96 | 1,859.31 | 是 | - |
3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244.98 | 665.02 | 是 | - |
4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212.00 | 1,389.36 | 是 | - |
5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202.48 | 402.81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小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 是否为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3,257.62 | 1,388.76 | 是 | -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053.64 | - | 否 | 无纺布供应商,采购额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3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1,859.31 | 737.70 | 是 | - |
4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389.36 | 1,413.60 | 是 | - |
5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665.02 | - | 否 | 标贴、包材供应商,采购额相对较大且采用现汇结算 |
序号 |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当期采购额 | 期末应付货款余额 | 是否为应付货款余额前五大 | 原因 |
1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3,257.62 | - | 否 | 现款现货结算 |
2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2,053.64 | 1,486.26 | 是 | - |
3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1,859.31 | 305.96 | 是 | - |
4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1,389.36 | 212.00 | 是 | - |
5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665.02 | 244.98 | 是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资金规模 (注册资本) | 付款政策 | 市场地位 |
1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9,00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2 |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1,136.8万元 | 发货前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3 | 浙江金三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前五名应付货款 | 6,240万元 | 票到1月承兑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4 | 上海市松江印刷厂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票据 前五名应付货款 | 200万元 | 验收合格2月承兑支付 | 行业一般企业 |
5 |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强盛复合厂 | 前五名应付票据 | 500万元 | 票到2月现汇支付 | 行业一般企业 |
6 |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 前五名应付货款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8,431.964万美元 | 票到3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7 | 昆山市张浦彩印厂 | 前五名应付货款 前五大材料供应商 | 25,016万元 | 票到2月现汇支付 | 行业知名企业 |
②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6个月以内 | 9,286.83 | 5,102.89 | 6,038.50 | 5,388.71 |
6个月-1年 | - | 4.38 | - | - |
合计 | 9,286.83 | 5,107.27 | 6,038.50 | 5,388.71 |
账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8,907.14 | 3,435.19 | 3,418.38 | 5,100.36 |
1-2年 | 39.69 | 136.54 | 59.28 | 114.69 |
2-3年 | 14.03 | 8.61 | 32.72 | 4.28 |
3年以上 | 28.67 | 27.52 | 57.70 | 88.80 |
合计 | 8,989.53 | 3,607.86 | 3,568.08 | 5,308.13 |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0年 6月30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货款 | 11.86 | 3.51 | 5.94 | 35.66 |
工程设备款 | 70.53 | 169.16 | 143.76 | 168.49 |
其他 | - | - | - | 3.62 |
合计 | 82.39 | 172.67 | 149.70 | 207.77 |
占应付账款比例(%) | 0.92 | 4.79 | 4.20 | 3.91 |
款项性质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工程设备款 | 477.10 | 220.85 | 286.51 | 1,105.69 |
截止日 | 供应商名称 | 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 | 占比 (%) | 工程设备名称 |
2020年 6月30日 | MORITANI & CO., LTD | 122.80 | 25.74 | 面膜机 |
郑州智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95.05 | 19.92 | 高速折叠机、自动粘盖机械手、自动装箱系统等 | |
上海力卡塑料托盘制造有限公司 | 76.45 | 16.02 | 托盘 | |
郑州润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47.12 | 9.88 | 开箱机、自动装箱机、自动粘盖机械手等 | |
南京金辉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30.13 | 6.32 | 货架 |
截止日 | 供应商名称 | 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 | 占比 (%) | 工程设备名称 |
合计 | 371.55 | 77.88 | - |
2019年 12月31日 | 郑州智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82.05 | 37.15 | 自动装箱机、高速贴盖机、输送台自动粘盖机械手、自动装箱系统等 |
Sun Makina Dis Ticaret Lid.Sti. | 23.56 | 10.67 | 加盖机 | |
郎溪凯灵日化装备有限公司 | 20.73 | 9.39 | 内循环真空乳化机组、搅拌储罐 | |
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5.62 | 7.07 | 纯化水设备、配液系统、缓冲罐 | |
楹勐(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11.75 | 5.32 | 包装机 | |
合计 | 153.71 | 69.60 | - |
2018年 12月31日 | 郑州智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98.55 | 34.40 | 自动装箱机、高速贴盖机、输送台自动粘盖机械手、自动装箱系统等 |
上海御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36.03 | 12.58 | 自动包装机 | |
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7.29 | 9.52 | 纯化水设备、配液系统、缓冲罐、配料系统等 | |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21.65 | 7.55 | 枕式包装机 | |
郎溪凯灵日化装备有限公司 | 20.73 | 7.24 | 内循环真空乳化机组、搅拌储罐 | |
合计 | 204.25 | 71.29 | - |
2017年 12月31日 | MORITANI & CO., LTD | 738.36 | 66.78 | 包装机、折叠机 |
无锡一净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50.45 | 4.56 | 净化工程 | |
北京大森长空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38.60 | 3.49 | 枕式包装机 | |
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7.60 | 3.40 | 纯化水设备、配液系统、缓冲罐、配料系统等 | |
上海御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35.80 | 3.24 | 自动包装机 | |
合计 | 900.81 | 81.47 | - |
建工程,同时增加应付工程设备款;发行人在收到设备发票时,同时增加应交税费进项税及应付工程设备款;发行人以票据或者电汇方式支付货款时,减少应付工程设备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工程设备款与发行人其他会计科目勾稽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期初 | 本期贷方 (计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 | 本期减少 | 期末 |
2020年1-6月 | 220.85 | 1,977.84 | 1,721.59 | 477.10 |
2019年度 | 286.51 | 1,657.33 | 1,722.99 | 220.85 |
2018年度 | 1,105.69 | 749.78 | 1,568.96 | 286.51 |
2017年度 | 211.84 | 2,023.76 | 1,129.91 | 1,105.69 |
7、统计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货款供应商、前五大应付货款供应商、前五大应付票据信息,分析相互之间的匹配性及差异原因;
8、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龄划分情况,分析期末账龄结构是否合理以及超1年的应付款项未结算的原因;
9、结合应付工程设备款及其他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情况,分析是否勾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货款余额主要系尚未支付的采购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期后支付正常;
2、发行人前五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象与主要供应商不完全重合,主要系各供应商之间付款方式、信用期不同所致,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票据情况;应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在95%以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主要系未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的工程设备款。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账龄结构合理,长期未结算款项原因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应付工程设备款主要系购买的机械设备款,与其他会计科目勾稽一致。
16.关于递延收益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016.84万元、2,604.14万元和2,394.80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内容、依据和到账时间,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主要递延收益项目的项目进度、摊销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的内容、依据和到账时间,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各项补助。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相关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发行人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政府补助”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属于和长期资产构建相关,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划分标准 |
老厂区土地拆迁补偿 | 购置设备及改建厂房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89期 铜土储收字(2010)12号 | 2010.10.19 2012.10.19 2013.09.24 | 1,771.85 | 与资产相关 |
1亿片酚类化合物多功能抗菌擦拭布技改项目补助 | 购置设备及改建厂房 | 皖发改产业[2011]1384号 财建[2012]553号 | 2012.06.18 | 115.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厂区及设备投资补助 | 购置设备及改建厂房 | 皖发改投资[2013]650号 铜发改投资[2013]397号 | 2013.09.13 | 120.00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购置设备 | 狮开发[2013]65号 狮开发[2014]31号 | 2013.10.12 2014.03.13 | 1,910.36 | 与资产相关 |
高新技术医用卫生无纺布产业化应用技改项目补助 | 土建施工及购置设备 | 皖发改投资[2013]522号 铜发改工业[2013]354号 | 2013.10.30 | 871.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环境友好型多功能抗菌擦拭布技改项目补助 | 设备技术改造 | 铜经信行业[2015]152号 | 2015.06.30 2015.09.30 | 110.00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 | 购置设备 | 铜经信[2016]198号铜陵市人民政府《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 铜经信产业[2017]286号铜陵市政府《关于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区财[2018]154号铜陵市人民政府《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 区财函(2019)101号铜陵市经信局《关于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安排情况的公示》 | 2016.12.19 2017.01.16 2017.12.13 2018.12.26 2019.12.31 | 354.66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无纺布产业化应用技改 | 购置设备 | 皖经信财务[2016]74号 | 2016.04.25 | 110.00 | 与资产相关 |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划分标准 |
项目补助新型卫生护理湿巾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新型卫生护理湿巾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 购置设备 | 财企[2017]1320号 | 2017.10.24 | 275.00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科专户机器人产业补助 | 购置设备 | 皖财企(2019)392号 | 2019.05.20 | 44.70 | 与资产相关 |
制造强省奖补资金 | 购置设备 | 皖经信财务函(2019)840号 | 2019.12.27 | 23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购置设备 | - | - | 26.20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 | - | - | 5,938.77 | - |
项 目 | 政府补助 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境外展补贴款 | 境外展补助 | 铜发改财贸[2019]465号、关于下拨2019年现代服务业资金的请示 | 2020.01.16 | 0.50 | 营业外收入 |
劳模创新工作室奖励 | 劳模创新工作室经费补助 | 铜工经[2019]12号 | 2020.03.02 | 1.00 | 营业外收入 |
失业保险返还 | 2020年失业保险返还补贴资金 | 铜人社秘[2020]17号 | 2020.03.04 | 6.39 | 其他收益 |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经费补助 | 企业工作经费补助 | 铜发改工业[2019]485号 | 2020.03.13 | 10.00 | 其他收益 |
省“三重一创”奖补资金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资金 | 铜发改工业函[2020]2号 | 2020.03.20 | 100.00 | 其他收益 |
项 目 | 政府补助 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补助 | 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受让补助 | 区科技[2020]1号 | 2020.04.26 | 0.60 | 营业外收入 |
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 | 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 | 2019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公告 | 2020.06.23 | 0.10 | 营业外收入 |
科技保险补助 |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 | 铜科[2020]35号 | 2020.06.30 | 1.40 | 其他收益 |
合 计 | - | - | - | 119.99 | - |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科技创新资金补助 |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 | 铜科[2019]39号 | 2019.07.19 2019.12.31 | 2.90 | 其他收益 |
科学技术实用新型专利补助款 | 实用新型专利补助款 | 区科技[2019]4号 | 2019.07.26 | 0.60 | 营业外收入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款 | 2017年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款 | 铜发[2016]32号 区科技[2019]4号 | 2019.07.26 | 10.00 | 营业外收入 |
失业保险返还 | 失业保险返还补贴款 | 皖人社[2019]166号 皖人社明电[2019]63号 | 2019.08.14 | 243.75 | 其他收益 |
境外展补贴款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补助 | 财企[2019]516号 | 2019.09.16 | 2.71 | 营业外收入 |
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款 | 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经费 | 铜人社秘[2019]51号 | 2019.10.21 | 3.20 | 营业外收入 |
科技保险资金补助 |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助 | 皖科资秘[2019]410号 | 2019.11.29 | 2.80 | 其他收益 |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补助 | 专利权人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补助 | 铜政办[2019]11号 | 2019.12.03 | 1.00 | 营业外收入 |
省级加工贸易项目资金补助 | 加工贸易企业创造就业岗位补助款 | 铜商函[2019]60号 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财政局《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 2019.12.09 | 15.00 | 营业外收入 |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美国“FDA”认证补助资金 | 通过美国“FDA”认证奖励款 | 皖政[2018]58号 | 2019.12.24 | 100.00 | 营业外收入 |
企业招才引智补贴款 | 人才交流引进交通、食宿补助款 | 铜人社秘[2019]148号 | 2019.12.25 | 0.10 | 营业外收入 |
合 计 | - | - | - | 382.06 | - |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稳岗补贴款 | 稳岗补贴 | 铜人社[2017]37号 | 2018.02.02 2018.12.25 | 10.49 | 营业外收入 |
科技局补助资金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 区科技[2016]13号 区科技2018[4]号 | 2018.02.06 | 15.59 | 营业外收入 |
铜陵市铜官区区长质量奖 | 2016年度区长质量获奖奖励款 | 区政秘[2018]8号 | 2018.02.13 | 10.00 | 营业外收入 |
土地使用税款返还 | 2017年度土地使用税返还 | 财企[2018]133号 | 2018.03.29 | 28.92 | 其他收益 |
境外展补贴款 | 境外展补助 | 财企[2018]247号 | 2018.05.17 | 4.42 | 营业外收入 |
应用研发资金补助 | 安徽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合格单位奖励款、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款 | 铜科[2018]85号 | 2018.10.19 | 25.00 | 营业外收入 |
工业转型专项资金 | 工业转型升级(认定类)补助款 | 区财[2018]125号 铜陵市政府《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 | 2018.11.28 | 15.00 | 营业外收入 |
对外经贸扶持资金补助 | 对外经贸扶持奖金 | 区财函[2018]116号 | 2018.12.11 | 9.37 | 其他收益 |
合 计 | - | - | - | 118.79 | - |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财政贴息 | 国家创新基金贷款贴息补助 | 财企[2017]757号 财企[2017]427号 | 2017.07.18 2017.08.11 | 19.01 | 财务费用 |
项 目 | 政府补助内容 | 依据 | 资金到账时间 | 金额 | 列报项目 |
土地使用税款返还 | 土地使用税款返还 | 铜陵市经信局《关于完善工业企业土地使用税扶持政策的通知》 财企[2017]463号 | 2017.08.22 | 66.37 | 其他收益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款 | 财企[2017]1320号 | 2017.10.24 | 50.00 | 营业外收入 |
小巨人奖励款 | 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款 | 铜经信[2017]326号 | 2017.12.13 | 15.00 | 营业外收入 |
合 计 | - | - | - | 150.38 | - |
单位:万元
项 目 | 补助总额 | 当期摊销情况 | 项目进度 |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老厂区土地拆迁补偿 | 1,771.85 | 88.65 | 177.30 | 177.29 | 177.30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1亿片酚类化合物多功能抗菌擦拭布技改项目补助 | 115.00 | 5.75 | 11.50 | 11.50 | 11.50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新厂区及设备投资补助 | 120.00 | 6.00 | 12.00 | 12.00 | 12.00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1,910.36 | 95.52 | 191.04 | 191.04 | 191.02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高新技术医用卫生无纺布产业化应用技改项目补助 | 871.00 | 43.55 | 87.10 | 87.10 | 87.10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新型环境友好型多功能抗菌擦拭布技改项目补助 | 110.00 | 5.06 | 10.13 | 10.13 | 10.13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 | 354.66 | 21.19 | 28.86 | 14.28 | 8.76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新型无纺布产业化应用技改项目补助 | 110.00 | 4.93 | 27.71 | 12.10 | 5.04 | 资产已投入使用注1 |
新型卫生护理湿巾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 275.00 | 22.93 | 39.81 | 39.81 | 15.85 | 资产已投入使用 注2 |
企业科专户机器人产业补助 | 44.70 | 2.49 | 3.30 | - | -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制造强省奖补资金 | 230.00 | 12.79 | 2.32 | - | - | 注3 |
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资金 | 26.20 | 1.56 | 2.57 | 1.26 | 0.11 | 资产已投入使用 |
合 计 | 5,938.77 | 310.42 | 593.64 | 556.51 | 518.81 | -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类是否准确,相关事项是否符合政府补助定义;
2、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流水及其他报表项目核算情况,关注发行人核算的政府补助是否完整;
3、结合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申报文件,统计其对应的相关长期资产情况,检查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及其折旧计提情况;
4、检查发行人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且得到一贯执行;
5、获取发行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计算表,核实政府补助摊销金额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明确、依据充分,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递延收益项目摊销情况及相应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7.关于股利分配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募集资金中拟投入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总投资26,092.1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6,665.34万元。同时发行人在2019年10月、2020年4月分别实施了现金股利分配。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历次股利分配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2)结合发行人报告期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募投项目需使用流动资金等事项,说明现金股利分配资金来源,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当时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相匹配;
(3)补充披露股东之间是否就现金股利分配事项存在相关协议安排,若有,请说明具体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历次股利分配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2次利润分配,股利分配议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
(一)股利分配议案的董事会表决情况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表决情况 |
四届二次董事会 | 2019.7.5 |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四届六次董事会 | 2020.3.31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股东大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表决情况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7.20 | 同意30,453,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4.20 | 同意30,453,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
二、结合发行人报告期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募投项目需使用流动资金等事项,说明现金股利分配资金来源,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当时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839.12万元、11,312.50 万元、13,716.60万元和16,851.4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0,117.15万元、15,304.09万元、18,389.77万元和23,733.88万元,2017至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34.20万元、3,709.29万元、10,687.42万元,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和累计未分配利润稳步增长,发行人现金流较为充沛。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总投资26,092.11万元,项目建设投资19,426.77万元,流动资金6,665.34万元,上述流动资金已包含在募集资金中,无需使用发行人自有资金进行补充。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无需项目流动资金。
综上,基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货币资金较为充裕,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较多,为了兼顾企业经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兑现业绩增长红利,进一步提高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满足相关股东的资金需求,公司在2019年10月、2020年4月以自有资金实施了利润分配。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现金股利分配具有合理性,与公司当时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相匹配。
三、补充披露股东之间是否就现金股利分配事项存在相关协议安排,若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东之间协议安排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八)发行人股东之间协议安排情况
2008年11月,公司股东蔡曙光以1元的价款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处受让洁雅有限56.43万元股权,并由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自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至2019年,公司共进行了4次现金分红。因转让双方对上述股权的股
利归属约定不明,该4次现金分红均由蔡英传领取。2020年4月27日,为进一步明晰蔡曙光所持公司股权对应分红款的分配,蔡英传与蔡曙光签订《关于洁雅生物股份分红归属的补充约定》,约定蔡曙光所持公司股份2014年度以前的分红归蔡英传享有;双方各享受公司2016年和2019年所涉股份税后分红款943,041.85元的50%,蔡英传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蔡曙光支付471,521元分红款;蔡曙光所持公司股份未来的分红款归蔡曙光享有。蔡英传已按协议约定将前述分红款支付完毕,双方对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争议。除上述协议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有关现金股利分配事项的协议安排。”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有关利润分配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利润分配的会计凭证;
2、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3、对蔡英传进行了访谈,并查阅了蔡英传与蔡曙光签订的《关于洁雅生物股份分红归属的补充约定》、公司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的2次利润分配均依法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会议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多,货币资金充沛,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为回报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与发行人当时的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相匹配;
3、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蔡英传与蔡曙光之间就现金股利分配事项存在相关协议安排,相关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
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有关现金股利分配事项的协议安排。
18.关于关联交易申报材料显示,2019年,实际控制人蔡英传曾两次向发行人借款用于收购发行人股权,金额分别为1,054.73万元、302.94万元。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归还资金的来源,是否源于实际控制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2)结合上述借款事项产生原因、履行程序等说明发行人的财务、资产是否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3)结合上述借款事项说明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与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
(4)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归还资金的来源,是否源于实际控制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补充披露如下:
“2、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9年6月、7月,蔡英传为收购公司原股东俞伟华、前海银创、苏州银创持有的洁雅股份的股权,分两次向公司借款10,547,271.00元、3,029,414.99元。前述借款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按日计息,利息共计227,477.08元。上述借款本息已于2019年10月归还。蔡英传归还公司借款的资金来源于2019年10月发行人向其分配的1,717.84万元现金股利(税后),系其自有资金。”
二、结合上述借款事项产生原因、履行程序等说明发行人的财务、资产是否独立于实际控制人蔡英传本次向公司拆借资金,系为收购俞伟华等股东转让的公司股份需要,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就本次借款事项,发行人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签订了借款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蔡英传及其关联董事、股东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借款事项时回避表决,相关决议由其他无关联董事、股东表决通过。因此,本次借款决策系由公司独立做出,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直接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或者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资产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三、结合上述借款事项说明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与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
蔡英传上述借款虽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并已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但该借款事项存在不规范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借款事项,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同时,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冯燕出具了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报告期内,除上述借款外,公司未再发生关联方拆借公司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营运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与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有效。
四、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补充披露如下:
“2、关联方资金拆借
……
报告期内,除上述借款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有关资金拆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借款协议》、
还款会计凭证;
2、查阅了发行人关于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结算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了解其执行情况;
3、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资金流水,确认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资金流转情况;核查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及其直系亲属的个人资金流水,并对实际控制人蔡英传进行访谈,了解关联方资金拆借背景、原因;
4、查阅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交易或往来的交易凭证,核实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真实性、准确性;查阅了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借款合同,确认借款金额、期限、用途;检查借款明细账、银行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存在银行贷款资金周转的情况;查阅了发行人商业票据的台账,核查商业票据的开具、转让或背书、付款、贴现等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
5、实地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访谈确认发行人日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账外付款或其他无真实业务背景的交易等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蔡英传归还公司借款的资金来源于2019年10月发行人向其分配的1,717.84万元现金股利,系其自有资金;
2、蔡英传本次向公司拆借资金,系为收购俞伟华等股东转让的公司股份需要。借款事项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签订了借款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蔡英传及其关联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回避表决,相关决议由其他无关联董事、股东表决通过。因此,本次借款决策系由公司独立做出,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直接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或者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资产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3、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
董事制度》、《营运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蔡英传本次向公司借款,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除本次借款外,公司未再发生关联方拆借公司资金情况。因此,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与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有效。
4、报告期内,除上述借款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19.关于历史沿革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2009年-2017年期间多名股东间存在委托持股、代持、转代持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存在两次实物出资瑕疵。发行人历史上还存在对赌及股份支付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相关股东的代持安排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禁止性条款的情形,截至目前相关股份是否还原至实际持有人,代持还原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历史上存在的对赌协议是否解除;
(3)根据《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的要求,出资瑕疵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4)发行人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相关计算过程,说明股份支付是否存在服务期限等条款,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就上述事项(1)-(3)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4)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相关股东的代持安排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禁止性条款的情形,截至目前相关股份是否还原至实际持有人,代持还原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九)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委托持股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委托持股的形成及还原情况
2009年9月,徽商基金与富尔迅、支上投资、阚晓敏、徐霄和杨德林等5名实际出资人分别签订《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约定徽商基金代富尔迅、
支上投资、阚晓敏、徐霄和杨德林持有公司238,095股、1,190,476股、238,095股、95,238股、285,714股股份;2009年12月,支上投资与陶宏签订《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书》,约定支上投资代陶宏持有发行人1,190,476股股份。2010年8月,徽商基金与东方汇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将徽商基金代上述实际出资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东方汇富代持。2014年6月,富尔迅、阚晓敏、徐霄、杨德林将东方汇富代持的发行人股份转让给东方汇富,并分别出具《投资终止确认函》。东方汇富向富尔迅、阚晓敏、徐霄、杨德林支付了股份转让价款,上述被代持的公司股份转由东方汇富实际持有。
2014年8月,东方汇富分别与苏州银创、前海银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方汇富将其自有的发行人股份全部转让给苏州银创、前海银创,转让价款分别为180万元、54万元。苏州银创、前海银创按约定支付了股份转让价款。同时,苏州银创、前海银创与东方汇富签订《委托持有协议书》,约定苏州银创、前海银创从东方汇富受让的公司股份,仍由东方汇富继续代持。2016年5月,东方汇富分别与前海银创、苏州银创签署《解除股份代持协议》,约定东方汇富将受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分别还原给前海银创、苏州银创直接持有。至此,东方汇富与苏州银创、前海银创之间委托持股关系解除。2016年5月,东方汇富、前海银创、支上投资签订《转代持协议》,约定原东方汇富代支上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转由前海银创代为持有。2017年6月,陶宏、支上投资与前海银创签订《解除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前海银创代支上投资持有的发行人1,332,624股的股份还原给陶宏,由陶宏直接持有。至此,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通过股份转让和股份还原全部解除。
2、委托持股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禁止性条款的情形
富尔迅、徐霄、杨德林、阚晓敏、支上投资、陶宏通过徽商基金、东方汇富、前海银创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均是通过徽商基金、东方汇富、前海银创
与公司进行联系。徽商基金、东方汇富、前海银创亦未将前述出资人的相关信息提交给公司,公司并不掌握前述委托持股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禁止性条款的情形。富尔迅、徐霄、杨德林、阚晓敏已经于2014年6月将其股份转让给东方汇富,陶宏于2018年12月将其股份转让给明源基金和徐玉林,均已经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相关股东的代持安排无论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禁止性条款的情形,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均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代持还原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述股份代持还原均签署了书面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相关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委托持股的实际出资人均已退出公司,不再持有发行人任何股份。股份代持还原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因此,发行人历史上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安排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历史上存在的对赌协议是否解除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股东之间对赌协议解除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十)发行人股东之间对赌协议解除情况
2014年9月,就受让蔡英传转让的公司股份事项,明源基金、刘令庆、章秋萍与蔡英传签署了有回购条款等特殊利益安排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为:‘如果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现合格IPO,或转让方违约或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股东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回购受让方在本次交易中购买的洁雅公司全部股份,回购价格等于本次交易对价并计算投资资金的实际使用时间,按照8%年单利率计算的本利和[回售款计算公式=受让方投资金额×(1+8%年利率×自受让方支付股权投资价款后的年数)-(受让方实际已经收到的现金分红+受让方应收而未收的现金分红)]。转让方应当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回购要求后30日内履
行回购义务,将对应的回购资金支付至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尽管有上述约定,但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公司未能在中国境内实现合格IPO,则受让方有权(但不是必须)给予公司累计最长2年的宽限期,在相应宽限期内,如公司还未能实现公开发行上市且受让方决定不再延长宽限期的,则受让方有权行使上述要求回购的权利。’
2020年4月,蔡英传分别与明源基金、刘令庆、章秋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双方于2014年9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自《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起立即终止。明源基金、刘令庆、章秋萍不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要求蔡英传承担股份回购等义务。同时,各方确认,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外,就乙方投资入股洁雅股份事宜,甲方、乙方以及洁雅股份未签署过其他任何协议,亦未单方作出任何声明、承诺事项。
明源基金、刘令庆、章秋萍与蔡英传签订的对赌协议不涉及发行人,亦不存在对赌恢复条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东对赌协议均已全部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签署日期 | 协议主体 | 终止情况 |
2009年9月 | 孙龙宝、发行人、蔡英传 | 2012年10月,因蔡英传回购股份而终止履行 |
2009年9月 | 赵波、发行人、蔡英传 | 2012年10月,因蔡英传回购股份而终止履行 |
2010年12月 | 兴业资本、发行人、蔡英传 | 2013年4月,因蔡英传回购股份而终止履行 |
2009年9月 | 河北基金、发行人、蔡英传 | 2013年12月,因蔡英传回购股份而终止履行 |
2014年9月 | 明源基金、蔡英传 | 2020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履行 |
2014年9月 | 刘令庆、蔡英传 | 2020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履行 |
2014年9月 | 章秋萍、蔡英传 | 2020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履行 |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一)洁雅有限的设立情况”、“(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洁雅有限的设立情况
……
2020年8月,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情况说明》,认为:“洁雅股份对前述出资瑕疵依法进行了补救,出资瑕疵已经消除,登记机关依据国发(2014)7号文件精神,认为前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再追究其责任。”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洁雅有限设立时存在的实物资产出资未评估的出资瑕疵,已由蔡英传依法补救,出资瑕疵已经消除,且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认为该出资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综上,洁雅有限上述出资瑕疵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发行人或相关股东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
经核查,洁雅有限2007年11月增资存在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2007年11月,洁雅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93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30万元由蔡英传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
791.11万元认购,其中6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蔡英传用以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系洁雅有限所有。因此,蔡英传本次出资未到位,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因蔡英传上述出资不到位,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经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公司2008年11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减少782.20万元,公司整体变更时账面净资产低于股本。
2008年12月、2014年8月,蔡英传以货币方式分别向公司补缴出资75.6万元、715.51万元,补足了2007年11月认缴的全部出资,消除了以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瑕疵。发行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蔡英传的上述补缴出资
行为予以认可。2016年7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前述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会专字[2016]2949号)。2016年7月,中水致远出具了《铜陵市洁雅航空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579号),截至2008年11月30日,洁雅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056.28万元,高于洁雅股份设立时的股本。
2017年3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761号),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8月,发行人已收到股东蔡英传以货币方式补缴的出资人民币791.11万元。
2020年8月,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情况说明》,认为:“洁雅股份对前述出资瑕疵依法进行了补救,出资瑕疵已经消除,登记机关依据国发(2014)7号文件精神,认为前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再追究其责任”。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因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所致的整体变更时净资产不足,已由蔡英传以货币方式全额补足,设立时的净资产低于股本瑕疵得到了补救,且整体变更时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高于股本。发行人全体股东已对出资瑕疵的补救措施予以认可,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亦认为上述出资瑕疵已经依法得到了补救,出资瑕疵已经消除,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对土地使用权出资瑕疵行为不再追究,发行人或相关股东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综上,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净资产不足的情形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相关计算过程,说明股份支付是否存在服务期限等条款,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1、
2017年1月,公司增资至3,045.368万元”修改并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增资属于股份激励,公司以最近一次股份转让价格(2016年9月陈权与中亿明源之间的股份转让价格7.67元/股,该转让价格为公司历次股份转让中的最高价格,按照2016年度发行人每股收益0.71元测算,本次增资的PE倍数为10.80倍)为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了会计处理,股份支付费用共计2,572,365.60元。本次股份激励公司与激励对象未约定服务期限或其他限制性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对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公司于2017年将股份支付产生的2,572,365.60元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将其确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 胡能华 | 王翠霞 | 叶英 | 戴建军 | 冯岩峰 | 朱怀河 | 华玲霞 | 合计 |
本次增资前持股数量 | - | - | - | - | - | - | - | - |
本次增资前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
本次实际增资股份数量(万股)(A) | 8.456 | 8.456 | 8.456 | 5 | 5 | 5 | 5 | 45.368 |
本次增资后的持股比例(%) | 0.2777 | 0.2777 | 0.2777 | 0.1642 | 0.1642 | 0.1642 | 0.1642 | 1.4897 |
本次增资价格(元/股)(B) | 2.00 |
2017年不考虑股份支付净利润(万元) | 2,786.85 |
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价格(元/股)(C) | 7.67 |
本次股份支付确认金额(万元)(C-B)*A | 257.24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截至2018年12月陶宏通过股份转让方式退出发行人时,富尔迅、阚晓敏、徐霄、杨德林、陶宏相关股东已全部退出发行人,在发行人处不持有任何股份;相关股东的代持安排无论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相关禁止性条款的情形,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均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历史上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人富尔迅、阚晓敏、徐霄、杨德林在股份还原前已将实际享有的股份转让给了东方汇富,无需还原至本人名下,陶宏委托他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2017年6月还原至本人名下。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已全部解除;股份代持还原均签署了书面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相关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历史上存在的对赌协议业已全部终止;
3、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出资瑕疵事项,相关股东已经依法进行了补救,出资瑕疵已经消除;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已出具《情况说明》,认为发行人对出资瑕疵依法进行了补救,出资瑕疵已经消除,出资瑕疵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对出资瑕疵行为不再追究。因此,发行人历史上出资瑕疵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发行人或相关股东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2017年股份支付公允价值采用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价格,且该价格为发行人历次股份转让最高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发行人与激励对象未约定服务期限或其他限制性条件,发行人将股份支付产生的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将其确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股东间关系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且在发行人处任职但未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此外,发行人股东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杨旭明。招股说明书未见发行人股东相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未将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9并结合实际控制人亲属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进行分析;
(2)发行人股东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限售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股东就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
(4)除前述股东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各股东是否存在规避相关锁定期与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未将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9并结合实际控制人亲属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进行分析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补充披露如下:
“……
公司未将实际控制人亲属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主要原因为: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且其持
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均未超过5%;蔡明霞、冯磊虽担任公司董事,但在公司经营决策中不具有决定性影响;冯岩峰在发行人处未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足以对发行人进行独立、有效、稳定的控制,且未与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共同控制作出安排。因此,公司未将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有客观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股东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限售承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2、中亿明源
中亿明源与明源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旭明,因此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中亿明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
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就其所持股份均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出具限售承诺,明源基金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中亿明源作为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出具了持股意向的承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附件”之“一、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部分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股东就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补充披露如下:
“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冯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2)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冯磊、蔡明霞、袁先国、叶英、胡能华、王翠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2)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3、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崔文祥、朱怀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就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则的规定。
四、除前述股东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各股东是否存在规避相关锁定期与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东之间协议安排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八)发行人股东之间协议安排情况
……
除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各股东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规避相关锁定期与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东名册;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股东及董监高调查表;查阅了明源基金、中亿明源工商登记文件;查阅了发行人全体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等承诺函;
2、查阅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进行了比对;
3、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股东进行了访谈。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未将蔡明霞、冯磊、冯岩峰等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有客观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旭明,因此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明源基金与中亿明源已根据相关规定出具了限售承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就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则的规定;
4、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各股东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规避相关锁定期与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
21.关于相关诉讼进展
申报材料显示,2018年12月,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对东方汇富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冻结。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证东方汇富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事实后,认为本次股权冻结没有事实基础,已向有关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东方汇富相关股权冻结事项涉及的具体事由、涉案金额、拟冻结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及该事项的最新进展;
(2)补充披露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是否相一致,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分析并说明该股权冻结事项对发行人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东方汇富相关股权冻结事项涉及的具体事由、涉案金额、拟冻结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及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其他说明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
上述股权冻结事项涉及的具体事由如下:
冻结法院 | 冻结申请人 | 主要案件事实 | 冻结类型 |
上海金融法院 | 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东方汇富作为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大股东,就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业绩、上市等事项与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赌失败,被请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 诉讼保全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兴业凯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 就北京兴业凯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事宜,东方 | 执行冻结 |
冻结法院 | 冻结申请人 | 主要案件事实 | 冻结类型 |
合伙)汇富未履行与北京兴业凯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成的股权回购协议,被判令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及违约金
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涉案金额、拟冻结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及该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2018年11月23日,根据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全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18)沪74民初13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扣押东方汇富60,672,876.70元财产。2018年12月6日,上海金融法院向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协助公示通知书》([2018]沪74民初1375号),要求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方汇富持有的洁雅股份229.2099万元股权进行冻结公示。同日,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金融法院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冻结公示。
2018年12月3日,根据北京兴业凯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执2620号《执行裁定书》,因东方汇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决定查封、冻结或划拨东方汇富12,493.37万元财产。2018年12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通知书》,要求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并公示东方汇富持有的洁雅股份229.2099万元的股权。2018年12月26日,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冻结公示。
2020年2月,公司知悉该等股权冻结公示信息,向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了公司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后发现,2016年5月,东方汇富即退出洁雅股份,在协助执行的时点,东方汇富已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东方汇富为发行人股东的信息存在错误。
为此,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于2020年3月15日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要求更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洁雅股份股东登记错误。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核实情况后已经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登记错误予以了更正。2020年10月28日,经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异议、复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粤执复778号《执行裁定书》,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作出的《执行裁定书》中明确认定,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冻结通知书送达前,东方汇富已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目前,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办理撤销冻结公示的手续。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异议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补充披露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是否相一致,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其他说明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
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演变及公司股东名册情况如下:
1、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徐玉林、明源基金及蔡英传。其中,徐玉林受让219,360股、明源基金受让980,000股、蔡英传受让1,092,751股。具体演变情况如下:
2016年5月,东方汇富分别与前海银创、苏州银创签订《解除股份代持协议》,将东方汇富代持的274,142股、685,345股公司股份分别还原至前海银创、苏州银创名下。
同月,东方汇富、前海银创、支上投资签订《转代持协议》,约定东方汇富因支上投资转委托而代陶宏持有的公司股份转由前海银创代持。
2016年6月,公司就本次代持还原及代持人变更在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2017年6月,陶宏、支上投资与前海银创签订《解除股份代持协议》,约定
支上投资解除与前海银创签订的《转代持协议》,并将代持的1,332,624股公司股份还原至陶宏名下。同月,陶宏、支上投资与前海银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陶宏将所持133,262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前海银创。
2017年7月,公司就本次代持还原、股份转让在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2018年12月,陶宏与徐玉林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约定陶宏将所持公司股份219,360股转让给徐玉林。同月,陶宏与明源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约定陶宏将所持公司股份980,000股转让给明源基金。
2019年7月,苏州银创、前海银创与蔡英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银创、前海银创将所持公司股份685,345股、407,406股转让给蔡英传。
东方汇富曾经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经数次股权转让后,最终由徐玉林、明源基金、蔡英传分别受让219,360股、980,000股、1,092,751股,占发行人目前股份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6%、1.61%、1.79%。
2、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是否相一致
公司2017年以前历次股权转让引起的股东变化均通过章程修正案的方式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自2018年起,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不再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及股东变化的相关备案手续,由此导致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名册不一致,但与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记载一致。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蔡英传、徐玉林、明源基金、东方汇富、前海银创、苏州银创、陶宏之间的股份转让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分析并说明该股权冻结事项对发行人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根据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工商资料、《解除股份代持协议》《转代持协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执复778号《执行裁定书》等资料,本次股权冻结事项,其本质为因事实认定错误导致的执行偏差,与发行人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关,对发行人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不构成影响,发生本次执行偏差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及股东变化不属于法定工商登记事项,因此,公司登记机关无法对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进行核查、限制,只能依据司法机关要求为其提供协助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法〔2014〕251号)第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在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本次冻结时,应一并向发行人送达冻结裁定,方可要求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冻结公示。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股权冻结过程中,仅向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协助公示,未向发行人送达冻结裁定,未能查明东方汇富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事实情况,加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行人股东登记错误,由此产生了本次执行偏差。
发行人发现本次执行偏差后,即向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异议。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发行人备案的章程修正案等工商底档资料后,认为本次股权冻结确实没有事实基础,系执行错误。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与相关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并依法提出了执行异议,要求撤销公示信息。
截至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通知书》已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作出《执行裁定书》中明确认定,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冻结通知书送达前,东方汇富已经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综上所述,本次执行偏差的产生具有明确原因,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已采取积极措施改正本次执行偏差,本次股权冻结与发行人现有股东无关,对发行人股东股权未造成任何限制,对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74民初1375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2620号)、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公司相关股东股权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铜陵洁雅公司相关股东股权情况的补充说明》;查阅了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异议的有关资料;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相关情况;
2、查阅了与东方汇富所持股份转让有关的《解除股份代持协议》、《转代持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合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工商登记文件;
3、对股份转让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制作了《访谈笔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徐玉林、明源基金及蔡英传。公司自2018年起虽未在工商部门办理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备案手续,但依法置备了股东名册,东方汇富曾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截至目前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记载一致。相关股份转让均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次股权冻结事项,其本质为因事实认定错误导致的执行偏差,与发行人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关,对发行人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不构成影响。
22.关于注销的关联方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了上海捷远贸易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关联企业。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3家被注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注销的原因、是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债权人告知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关联方注销后其业务、资产、人员如何安置;
(2)被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被注销的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补充说明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3家被注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注销的原因、是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债权人告知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关联方注销后其业务、资产、人员如何安置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 “(五)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补充披露如下:
(五)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
1、关联方注销情况
(1)上海捷远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捷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远贸易”)系蔡英传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为蔡英传,注册资本10万
元,住所为浦东新区三林路235号4幢103室,经营范围为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电器配件、建筑材料、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文化用品、照明器材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因捷远贸易设立以来,一直未实际经营,2017年10月9日,捷远贸易股东蔡英传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清算。2017年10月20日,捷远贸易在《上海科技报》刊登了清算公告。2020年4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捷远贸易注销登记。捷远贸易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不存在业务、资产、人员需要安置的情形,其注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铜陵县星耀纤维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县星耀纤维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星耀”),系胡能华控制的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胡能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住所为铜陵县顺安镇金山村,经营范围为纤维产品加工、销售。
铜陵星耀自2006年以来长期未实际经营,2017年10月9日,铜陵星耀召开股东会,同意设立清算组,将铜陵星耀进行清算。2017年10月13日,铜陵星耀在《铜陵日报》刊登了清算公告。2017年12月4日,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铜陵星耀注销登记。
铜陵星耀长期未实际经营,不存在业务、资产、人员需要安置的情形,其注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铜陵纯美新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纯美新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纯美”),系胡能华控制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胡能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住所为铜陵县顺安镇临津街,经营范围为纤维产品加工、纤维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枝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枝术除外)。
因铜陵纯美设立以来一直未实际经营,2017年10月9日,铜陵纯美召开股东会,同意设立清算组,将铜陵纯美进行清算。2017年10月13日,铜陵纯美
在《铜陵日报》刊登了清算公告。2017年12月4日,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铜陵纯美注销登记。铜陵纯美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不存在业务、资产、人员需要安置的情形,其注销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二、被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五)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补充披露如下:
“(五)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
2、被注销的关联方违法违规情况
捷远贸易、铜陵星耀、铜陵纯美注销前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三、被注销的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补充说明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五)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补充披露如下:
“……
3、被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交易或资金往来情况
捷远贸易、铜陵纯美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经营,铜陵星耀2006年起即停止营业。捷远贸易、铜陵星耀、铜陵纯美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捷远贸易、铜陵星耀、铜陵纯美工商登记资料、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文件;
2、访谈了蔡英传、胡能华及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银行流水等资料;
3、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信用中国、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企业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捷远贸易、铜陵星耀、铜陵纯美因长期未实际经营而注销,不存在注销后其业务、资产、人员需要安置的情况,注销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债权人告知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捷远贸易、铜陵星耀、铜陵纯美注销前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3、捷远贸易、铜陵纯美自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经营,铜陵星耀2006年起即停止营业。捷远贸易、铜陵星耀、铜陵纯美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23.关于不动产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拥有8处房屋。其中5处房屋被抵押,其余3处房屋为2019年通过司法拍卖取得。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3处房屋的用途及最新进展,相关房屋的历史沿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发行人无法使用的情形,若存在,请补充说明该事项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
(2)5处被抵押房屋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原因,结合该房屋现主要用途,说明抵押事项对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3)发行人是否存在土地或房屋的权属瑕疵、违规搭建的情形,是否存在被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3处房屋的用途及最新进展,相关房屋的历史沿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发行人无法使用的情形,若存在,请补充说明该事项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竞拍地质大道628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2019年12月,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竞拍取得铜陵市毅远电光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毅远公司”)拥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公告了毅远公司拥有的位于地质大道628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竞拍信息,起拍价1,500万元,评估价2,062.70万元。
2019年12月,发行人在该项目的公开竞价中,以1,500万元竞买成功。同月,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付清全部竞买价款。
2020年4月,公司就上述房产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产权证号为: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2574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2572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2576号。前述厂房与公司现有厂房相邻,公司拟将其用于仓储及新建生产线,目前该等厂房正在装修改造中。
2、竞拍地质大道628号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
2020年6月,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以
611.09万元的报价竞拍取得原毅远公司拥有的地质大道628号A、B两座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前述A、B两座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918.18万元。同月,公司将竞拍价款支付完毕。2020年8月,公司取得了前述竞拍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产证号为: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101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103号。前述竞拍房产及土地与公司厂区相邻,公司拟将该房产用于员工食堂与宿舍,目前正在装修改造中。
3、竞拍房产历史沿革情况
公司上述竞拍房产原系毅远公司建造的自用房产,上述房产建造过程中,毅远公司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手续合法。其中,2012年7月,毅远公司取得了1#厂房房地产权证;2014年1月,毅远公司取得了1#仓库、2#仓库、A综合楼、B综合楼房地产权证。
2019年12月,因借款合同纠纷,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毅远公司所有的1#厂房、1#仓库、2#仓库房产以及相应土地使用权。2020年6月,因追偿权纠纷,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毅远公司所有的A综合楼、B综合楼以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公司参与了前述2次竞拍并竞拍成功,依法取得了上述拍卖不动产。
4、竞拍取得的不动产权属状况
针对上述竞拍取得的不动产,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竞拍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上原有的查封措施及抵押登记予以解除和注销。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上述5处不动产均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权属清晰,状况良好。上述不动产均已交付公司进行装修改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公司无法使用的情形。”
二、5处被抵押房屋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原因,结合该房屋现主要用途,说明抵押事项对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补充披露如下:
“……
(2)公司房产抵押情况
公司与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公司拥有的5处房产作为抵押财产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权人 | 被担保债权 | 抵押财产 |
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 | 2020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等法律文件形成的最高额为3,500万元债务 |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858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861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6839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6211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6212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 2018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形成的最高额为3,550万元债务 |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858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861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6839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6211号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6212号 |
三、发行人是否存在土地或房屋的权属瑕疵、违规搭建的情形,是否存在被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补充披露如下:
“……
(3)公司土地或房屋权属瑕疵、违规搭建情况
除已经披露的房产抵押情形外,公司持有的房屋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者权利瑕疵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一处临时钢结构仓库建设手续不健全,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4月,铜陵市铜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公司发函,商请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疫物资,用于保障园区企业复工复产。由于储备物资数量较多,公司现有仓储不能满足存储需求,铜陵市铜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公司在厂区空地临时搭建防疫物资仓储设施,在疫情结束后无条件拆除。2020年7月,公司在现有厂区搭建了一座临时钢结构仓库,建造费用为61.95万元(含税)。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鉴于该临时仓库系特殊情形下经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后搭建,公司已经承诺在疫情结束后无条件拆除,该临时建筑物存在的建设手续不健全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被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皖0705执2171号、(2020)皖0705执恢313号)、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信息、付款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查阅了竞拍房产的档案资料、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
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摘抄证明》;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并实地查看了竞拍房产;
2、查阅了发行人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0225号);
3、查阅了铜陵市铜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的函》、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通过竞拍取得的原铜陵市毅远电光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5处房产权属清晰,状况良好,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发行人无法使用的情形。发行人拟将竞拍房产用于生产厂房、员工宿舍等方面,均具有合理用途。
2、发行人抵押房屋主要用途为办公用房、厂房,系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且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一直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义务,不存在贷款或融资违约以及诉讼、仲裁的情形。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可能性较低,发行人房屋抵押事项对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潜在风险。
3、发行人持有的房屋除已经披露的房产抵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者权利瑕疵的情形。发行人建设的钢结构临时仓库系在铜陵市铜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商请下建造,该临时仓库系特殊情形下经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后建设,公司已经承诺在疫情结束后无条件拆除,该临时建筑物存在的建设手续不健全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被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4. 关于第三方回款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如有,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6的要求,结合所属行业经营特点,补充披露第三方回款发生的原因、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交易的真实性、交易对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质量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2)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如下:
“……
发行人货款结算独立自主,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主要客户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询问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查阅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相关会计明细账;
2、查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十大客户的回款情况,核查银行流水中的回款金额,比对银行回款流水中的对方账户与客户订单名字是否一致,确认是否存在关联方或第三方回款情况;
3、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等人员银行流水,确认上述关联方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货款结算独立自主,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25.关于可比公司的选取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将特定上市公司或其生产基地作为竞争对手,但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将相关上市公司列入可比公司。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1)招股说明书选取可比公司的依据及标准,相关可比公司的选取是否合理;
(2)未将列为主要竞争对手的上市公司纳入可比公司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招股说明书选取可比公司的依据及标准,相关可比公司的选取是否合理发行人主要从事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A股市场尚没有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完全一致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了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相似度、产品销售情况、信息披露透明度等因素,选取了5家可比公司。发行人选取的可比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2019年 营业收入(万元) | 与公司可比性 |
维尼健康(835208.OC) | 卫生及消毒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主要产品包括消毒类湿巾、日用清洁类湿巾和婴儿湿巾。 | 13,738.61 | 主营业务与公司基本一致,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
倍加洁(603059.SH) | 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一次性卫生用品(主要是湿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80,599.44 | 部分业务与公司相同,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
诺邦股份(603238.SH) | 水刺非织造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非织造材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非织造材料制品(湿巾、化妆棉、抹布等) | 109,802.36 | 部分业务与公司相同,且其最主要的产品水刺非织造材料为湿巾类产品主要原材料 |
欣龙控股(000955.SZ) | 主营业务为水刺、热轧、熔纺等无纺卷材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磷酸盐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为 | 73,363.40 | 部分业务与公司相同,且其核心产品水刺无纺布为湿巾类产品主要原材料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2019年 营业收入(万元) | 与公司可比性 |
水刺无纺布
中顺洁柔(002511.SZ)
中顺洁柔(002511.SZ) | 中高档生活用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663,491.44 | 主营业务与公司类似,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
分析。基于以上原因,发行人未将上述两家列为主要竞争对手的上市公司纳入可比公司范围,具有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选取依据、选取过程、考虑因素等;
2、核查发行人经营情况,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及行业情况;
3、通过互联网等公开渠道,查询同行业公司的经营业务、行业领域、财务数据等情况;
4、实地走访、视频访谈公司主要客户,了解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及其他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产品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主要根据产品或主营业务相似度、行业知名度及行业地位、产品销售情况、信息披露透明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2、南六企业(平湖)有限公司、康那香企业(上海)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在大陆设立的生产基地,其所属上市集团涉及业务众多,公开披露信息中未能完整披露湿巾类业务的生产、销售情况,亦未单独披露南六企业(平湖)有限公司、康那香企业(上海)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发行人未将上述两家列为主要竞争对手的上市公司纳入可比公司范围,具有合理性。
(此页无正文,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元高 章付才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侯守法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张智河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