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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数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7

证券代码:835305 证券简称:云创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公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保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有效的履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诺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需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公司将及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各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各承诺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二)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承诺内容系各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各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层挂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各承诺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一)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且公司有权从本人在公司的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若有)等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足额偿付为止。

(三)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

(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承诺内容系各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各承诺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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