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蔚先生、张兴起先生、张斌先生、徐玉翠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6)。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0)。
上述议案中,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