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事项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0〕3184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书”)。根据监管意见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申请配股事项无异议。
公司将据此办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及其他相关事宜并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