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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510111-2020-0020),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位于大邑县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西区)(宗地编号为:510129001009GB0012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购买,不构成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二、受让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方:中国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宗地编号:510129001009GB00120

3、土地位置:大邑县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西区)

4、土地面积:113,353.98平方米

5、出让年限:50年

6、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7、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13,353.98平方米,不大于340,061.94平方米

8、成交价格:2,176.39552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募投项目: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公司募投项目规划进展及经营发展的需要。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募投项目: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和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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