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淮北矿业股票代码:600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淮北矿业 | 指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中国信达于2020年11月【26】日签署的《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四)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五)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六)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七)注册资本:38,164,535,147元
(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九)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十一)主要股东: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信达主要股东为: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58.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4.04%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其他股东 | 22.96% |
(十二)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1电话:010-63080000传真:010-630804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留权 | 职务 |
张子艾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长 |
张卫东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总裁 |
何杰平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徐珑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王绍双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张玉香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张国清
张国清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刘冲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非执行董事 |
朱武祥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孙宝文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陆正飞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林志权 | 男 | 中国香港 | 香港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罗振宏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首席风险官 |
艾久超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会秘书 |
杨英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首席财务官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含)以上权
益的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国信达直接持有或直接控制A股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己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 | 中国信达持股比例(%)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8,779.99 | 22.24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5,837.47 | 15.71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65,046.44 | 11.67 |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8,134.01 | 11.53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2,201.74 | 10.49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6,750.27 | 7.02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16,068.16 | 5.47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7,381.09 | 5.34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92,420.70 | 5.10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40,477.45 | 5.06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
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淮北矿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
5.8043%下降至4.9999%,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国信达 | 合计持股 | 126,095,842 | 5.8043 | 108,622,700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6,095,842 | 5.8043 | 108,622,700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0年8月13日,上市公司披露《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码:2020-046)。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6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17,473,142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8043%,剩余持股占比
4.9999%,首次低于5%以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成交金额 (元)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比例(%) |
中国信达 | 集中竞价 | 2020/11/5- 2020/11/26 | 17,473,142 | 194,985,305.82 | 10.60-12.03 | 11.16 | 0.8043 |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性质及转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否。
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7,473,142股,无买入行为,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成交金额(元)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份性质 |
中国信达 | 集中竞价 | 2020/11/5- 2020/11/26 | 17,473,142 | 194,985,305.82 | 10.60-12.03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信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国信达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
股票简称 | 淮北矿业 | 股票代码 | 6009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6,095,842 持股比例:5.804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8,622,700 变动数量:17,473,142 变动比例:0.80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