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通知,获悉李焕昌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李焕昌 | 是 | 621.54 | 2.93 | 1.24 | 2018-04-24 | 2020-11-26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焕昌 | 21,199.55 | 42.19 | 14,129.23 | 66.65 | 28.12 | 13,779.84 | 97.53 | 2,119.82 | 29.98 |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系李焕昌先生因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3、李焕昌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后
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李焕昌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与质权人协商延期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