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公司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5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525)。
3、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25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2020年11月12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予以披露。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等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公司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三、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是在综合考虑最新监管要求、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四、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本次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事项属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综合考虑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