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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4,700.54万元,发行数量为6,470,054张。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 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7.2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4,700.54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2933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150,7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6,470,003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2%。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配股业务相关规则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前述具体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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