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金霍洛旗那仁太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电投天骄绿能1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露天煤业”或“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伊金霍洛旗那仁太能源公司国家电投天骄绿能1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了开发新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伊金霍洛旗那仁太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国家电投天骄绿能1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二)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前述投资事项,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距离鄂尔多斯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整体较为开阔,与X622县道相邻,交通便利。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p,实际布置容量为112.55MWp,本期一次建成。
项目计划总投资4.362亿元,自有资本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符合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方向。
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清洁能源发展方向。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能有效减少常规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国家制定减排目标的实现,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项目开发建设可充分发挥伊金霍洛旗光资源优势,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合理利用该地区土地资源及送出线路资源,增加公司新能源容量。
(三)符合露天煤业发展战略。
有利于加快调整公司能源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
本项目经财务评价分析,经济性较好,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
四、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
1.造价控制风险。光伏组件价格走向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措施,努力将投资控制在可研估算范围内,确保项目经济性。
2.投产时间存在风险。公司将加大与政府和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方的沟通,力争相关工程建设进度与本项目同步建成投运。
(二)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投资项目运营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效益,除此之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