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改《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现外部董事委员肖明华因工作原因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不再是公司外部董事,不符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要求,已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7人调整为6人。细则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一)修改第二章第四条
原条款为: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七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六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六名外部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修改第二章第五条
原条款为: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现修改为: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