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相关标准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128号文》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粤高速股价波动情况
公司因股东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2020年7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股票、深证综指指数(339106.SZ)、证监会道路运输行业指数(883159.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 (2020年6月16日收盘价) |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1个交易日 (2020年7月16日收盘价) | 波动 幅度 |
粤高速A股股价(元/股) | 6.59 | 6.64 | 0.72% |
股价/指数 |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 (2020年6月16日收盘价) |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1个交易日 (2020年7月16日收盘价) | 波动 幅度 |
粤高速B股股价(港元/股) | 4.31 | 4.13 | -4.19% |
深证综指指数 | 1,898.35 | 2,144.24 | 12.95% |
证监会道路运输行业 | 1,577.97 | 1,756.03 | 11.28% |
粤高速A股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12.24%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10.57% | ||
粤高速B股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17.15%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15.48% |
按照《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粤高速A股及B股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粤高速A股及B股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谢 怡 龙 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