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2020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减持股份79,900股,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数量过半;2020年11月25日,毕垒先生减持股份50,100股,共累计减持股份130,000股,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毕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毕垒 | 2020.11.24 | 集中竞 | 16.388 | 79,900 | 0.0041% |
2020.11.25 | 价交易 | 16.49 | 50,100 | 0.0025% | |
合计 | 130,000 | 0.0066%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毕垒 | 合计持有股份 | 804,925 | 0.0410% | 674,925 | 0.03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731 | 0.0068% | 3,731 | 0.0002%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毕垒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毕垒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