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会期3小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0-044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284 | 灵鸽科技 | 2020年12月3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会议室三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0年11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现提名王洪良、杭一、李建军、李世通及钟建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0年11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现提名王洪良、杭一、李建军、李世通及钟建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0年11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现提名孙璟、黄海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的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4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0年12月9日09时00分至16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新雅路80号 邮编:214000 电话:0510-83550909 传真:0510-83550101
(二)会议费用:出席股东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