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2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增资12,0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用于募投项目先期实施,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增资1,200.00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先期实施,1,2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其中100.00万元用来履行公司原出资义务,剩余1,100.00万元用来增加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先期实施,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047,384.61元的自筹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予以置换,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了解并监督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监事列席董事会并了解董事会对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情况,监事会认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使监事会更规范的运作,更好地履行监事会职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