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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苏雪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夏暘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蔡青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青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19聘任刘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萌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3年,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