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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1-1-0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1-1-1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626.37万股,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10,505.4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 月 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

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汽车产业链的整合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创新能力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公司长期以来重视创新能力的发展和提升,一是在自身生产工艺、产品研发等方面不断创新改善,同时跟随市场发展在新产品方面不断拓展;二是目前汽车零部件企业与下游客户同步开发已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公司具备与下游客户同步研发的技术能力,且多年来持续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资源。但创新创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自身的创新改善、新品研发及与客户的协同开发等方面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汽车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减震零部件,生产经营与下游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提高及汽车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国内汽车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并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2012年至2017年我国汽车产量从1,927万辆增长至2,902万辆,复合增长率为8.53%。2018年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及汽车购置刺激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量短期内有所波动。虽然在我国经济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均汽车保有量水平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背景下,我国汽车行业长期存在较大增长空间,但不排除短期内我国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管理风险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

1-1-4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公司已逐步形成自身的技术竞争优势,成为少数具备与下游客户进行产品协同开发能力的汽车减震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将技术创新视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提升企业竞争力。随着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工艺水平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客户对供应商技术研发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若公司核心技术无法保密,或者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无法继续维持,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5.13%、76.88%、78.35%、

77.1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包括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长城汽车等,上述客户业务规模相对较大,且公司系其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使得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方面优势,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不排除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波动,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底盘、发动机、车身等,其产品质量对汽车整体运行舒适性和安全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下游客户对相关产品的质量要求严格,并把产品质量把控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标准。公司已按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国际标准IATF16949:2016建立起严格的产品质量把控体系,并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优势,与多家大型知名汽车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尽管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且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进行大额赔偿,并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596.71万元、16,608.23万元、

1-1-5

15,605.48万元和15,008.6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8.88%、24.67%、

22.06%和22.36%,应收账款规模较高。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或整车厂商,经营情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此外,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各期末应收账款基本在信用期内。但不排除公司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情况,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执行不当,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公司生产经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致使各行各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汽车行业作为重要国民基础产业,受疫情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延迟开工带来的产值损失,另一方面则是下游汽车消费需求的削弱。在全球汽车产业链中,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产业链中的精密零部件行业,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虽然目前我国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及其主要客户已经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但不排除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全球汽车产业链造成冲击,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长期回报规划,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1-6

目录

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 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5

目录 ...... 6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3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8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18

八、募集资金用途 ...... 1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费用 ...... 2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2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3

一、创新风险 ...... 23

二、行业风险 ...... 23

三、技术风险 ...... 24

四、经营风险 ...... 25

五、内控风险 ...... 27

六、财务风险 ...... 27

七、法律风险 ...... 28

八、发行失败风险 ...... 28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2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1-1-7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3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5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38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 38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 39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的情况 ........ 44八、公司股本情况 ...... 5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60

十、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 70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7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7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12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20

五、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48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84

七、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93

八、发行人获得的专业资质和相关荣誉 ...... 193

九、主要产品的核 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93

十、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 198

十一、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99

十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 199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01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01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 208

三、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 208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210

五、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10

六、同业竞争 ...... 212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213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6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 227

1-1-8二、分部信息 ...... 228

三、财务报表 ...... 230

四、审计意见 ...... 234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4

六、关键审计事项 ...... 235

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6

八、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255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58

十、主要财务指标 ...... 259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61

十二、发行人资产质量分析 ...... 321

十三、发行人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50

十四、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 ...... 365

十五、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 366

十六、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 ...... 366

十七、公司盈利预测情况 ...... 36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 36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67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37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 37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78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 385

六、未来发展规划 ...... 38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90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情况 ...... 390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91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93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94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94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9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2

一、重要合同 ...... 412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414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 414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 415

1-1-9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1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1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1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1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2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2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23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24

第十三节 附件 ...... 426

一、备查文件 ...... 426

二、查阅时间 ...... 426

三、查阅地点 ...... 426

1-1-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捷精工、股份公司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捷有限无锡市中捷减震器有限公司
无锡美捷无锡美捷机械有限公司
无锡绿缘无锡绿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无锡佳捷无锡佳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灏昕汽车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领宇香港领宇(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烟台通吉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东明天昱无锡东明天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贤投资无锡普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宝宁投资无锡宝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玄同无锡市玄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投信安无锡金投信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北杰五金锡山区东港北杰五金厂
君利明锡山区东港君利明五金机械配件厂
埃玛格无锡埃玛格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13日更名为无锡爱玛格科技有限公司)
诺捷教育无锡诺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爱玛格幼儿园无锡市爱玛格森林幼儿园有限公司
安博瑞无锡安博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明宇香港明宇(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保荐人、安信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A股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1-1-11

新股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时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二、专业术语
减震零部件主要分为橡胶减震产品和弹簧阻尼减震产品,用于过滤由于发动机、路面颠簸等激励引起的车内振动,进而提升汽车行驶的平顺性和舒适性。
衬套主要用于机械部件外,起衬垫作用的环套。
支架起支撑作用的构架。
加强梁以弯曲为主要变形,能够加强车辆防护能力的构件。
变速箱汽车的变速箱,分为手动、自动两种。
总成一系列零件或者产品,组成一个实现某个特定功能的整体。
连杆连接活塞和曲轴,并将活塞所受作用力传给曲轴的杆件。
汽车底盘悬架汽车的车架与车桥或车轮之间的传力连接装置。
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Noise、Vibration、Harshness)的英文缩写。
轮毂轮胎内廓支撑轮胎的圆桶形的、中心装在轴上的金属部件。
橡胶减震产品用于动力总成、车身、底盘等各类结构件之间的弹性连接和缓冲的减震产品。
弹簧阻尼减震产品包括各类悬架弹簧及液压筒式减震器,起到轮胎和车身的弹性连接和提供阻尼作用的减震产品。
模具
级进模、连续模由多个工位组成、各工位完成不同的加工、各工位顺序关联,在冲床的一次行程中完成一系列的不同的冲压加工。
冲压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形加工方法。
压铸利用高压将金属熔液压入压铸模具内,并在压力下冷却成型的一种精密铸造方法。
焊接一种以加热、高温或者高压的方式接合金属或其他热塑性材料如塑料的制造工艺及技术。
注塑成型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产品通常使用橡胶注塑和塑料注塑。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

1-1-12

商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
汽车保有量一个地区或国家拥有车辆的数量,一般是指在当地登记的车辆。
汽车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
汽车铝化率铝合金材料在汽车用金属材料中所占比例。
整车厂商从事汽车整车的设计、研发及制造的企业。
一级供应商直接向汽车制造商供应模块化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商。
二级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向一级供应商供货的供应商。
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际汽车行业技术规范。
CAE计算机辅助工程的英文简称。
CMT冷金属过渡焊接技术的英文简称。
MAG熔化极活性气体保护电弧焊的英文简称。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13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11日
注册资本7,879.11万元法定代表人魏忠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控股股东魏忠、魏鹤良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
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2,626.3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626.3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10,505.4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14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按照本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本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经开立上交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对象(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均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
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承销、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 日期【】年【】月【】日
初步询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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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67,117.8570,746.8567,310.0954,006.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54,500.7952,299.5246,606.8431,848.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9.2025.2030.1839.93
营业收入(万元)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净利润(万元)2,235.685,738.535,689.064,075.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201.275,690.885,628.584,05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007.385,431.385,163.565,849.71
基本每股收益(元)0.280.720.74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0.280.720.74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211.5113.351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899.077,307.766,425.657,352.95
现金分红(万元)0.000.000.0015,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484.484.504.6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减震零部件产品,用于消除来自汽车动力总成、路面及空气的振动和噪声,提升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平顺性及舒适性。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公司拥有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认定的汽车焊接冲压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研发的“汽车前桥与转向连接扭力支架”、“连续模的防误送料联动装置”和“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汽车发动机连杆缓冲减震保护装置”等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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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有效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

经过持续的市场推广,公司“中诚”品牌已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公司“中诚”商标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公司“中诚”陆地车辆用联动机件被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江苏名牌产品”。

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获得了汽车行业优质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已与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哈金森(Hutchinson)、帝倜阿尔(DTR Automotive)、普利司通(Bridge Stone)、大陆(Continental AG)等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集团,以及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随着近两年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公司产品已配套于国际大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德系、日系、美系、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覆盖奔驰、宝马,奥迪、大众、沃尔沃、丰田、日产、本田、通用、福特、现代、标致、雪铁龙、菲亚特等国际品牌。与此同时,随着国内自主品牌的崛起,公司产品广泛配套于上汽、长城、吉利、奇瑞、广汽、北汽、江淮、一汽等国产整车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减震(NVH)领域。近年来,在国家行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通过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及合资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持续加大重点技术攻关与创新创造体系建设。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整体管理能力、创新、创造、创意能力大幅提高,一方面,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加快自主平台研发建设,以企业研发中心为载体,构建了较为系统的开发设计流程,并完善了生产管理、采购流程、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工艺改进的创意、创新、创造能力,提升了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商同步开发能力。另一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高度重视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不断的引进先进自动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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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设备。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与产品创新、创造、创意能力的全面升级。

公司长期从事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自主生产、生产工艺、协同开发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成果并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较为典型的创新、创造、创意属性,具体体现如下。

(一)产品及模具的自主创新、创造

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是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定制化、个性化生产。针对下游客户提出的不同产品需求,公司基于现有技术能力进行自主研发。产品和模具的开发涉及大量技术参数设计、修改和调试,及原材料的选取和试验,在能够达到客户验收合格前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创造过程。目前公司拥有接近2,000种品类的产品,报告期内能够稳定满足客户的产品开发和及时供应需求,表明公司具备较为突出的产品和模具创新开发和创造生产能力。

近两年,公司顺应汽车行业轻量化新趋势、新能源汽车的新业务板块,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和投入,在新产品、新模具开发方面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近两年公司轻量化产品和新能源汽车产品订单及销售额均取得突破性增长,更加表现出公司在创新、创造方面的实力水平。

(二)生产工艺方面较强的创新、创意能力

公司目前掌握并运用多种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制造,包括冲压焊接、压铸、注塑、铝挤出、金工、涂覆等。公司技术骨干均为从业时间较长的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工艺的经营管理。在相对成熟的工艺基础上,公司不断进行创新升级,一方面,公司引入多种自动化机械手,自动化生产线,将传统工艺与自动化高端制造工艺进行结合,节省大量人力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在现有工艺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创意改造,在模具材质选取、模具设计、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改善提升,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产值和利润增加,而整体人员数量在逐步降低,即展现出公司工艺创新、创意改善的能力。

(三)协同开发创新能力

目前汽车零部件企业与下游客户同步开发已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公司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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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游客户同步研发的技术能力,且多年来持续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资源。产品同步开发考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研发机制、研发效率、及时反应、协同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协同开发机制,针对客户协同开发需求,及时响应、积极沟通,与客户培养了顺畅、稳定的协同开发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合作关系良好,展示了公司突出的协同开发创新能力。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4-00995号),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63.56万元,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31.38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15,079.3015,079.30
2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9,495.189,495.18
3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911.004,911.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000.004,000.00
合计33,485.4833,485.48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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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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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费用

序号项 目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626.37万股,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4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5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6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7发行市盈率[ ]倍
8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以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
10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11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2发行方式网下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1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5发行费用概算,其中: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元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元
律师费用[ ]元
评估费用[ ]元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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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法定代表人魏忠
联系人张叶飞
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传真0510-887699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电话021-35082763
传真021-35082966
保荐代表人万能鑫、林文坛
项目协办人孙健
其他项目组成员周鹏翔、曹柯、戚佰阳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负责人颜华荣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经办律师王侃、钱晓波、蒋丽敏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负责人胡咏华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安静、兰东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702-703
法定代表人周国章
联系电话010-823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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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2330610
资产评估师李朝霞、王学国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44101018700000119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初步询价日期[ ]年[ ]月[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申购日期[ ]年[ ]月[ ]日
缴款[ ]年[ ]月[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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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汽车产业链的整合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创新能力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公司长期以来重视创新能力的发展和提升,一是在自身生产工艺、产品研发等方面不断创新改善,同时跟随市场发展在新产品方面不断拓展;二是目前汽车零部件企业与下游客户同步开发已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公司具备与下游客户同步研发的技术能力,且多年来持续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资源。但创新创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自身的创新改善、新品研发及与客户的协同开发等方面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行业风险

(一)汽车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减震零部件,生产经营与下游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提高及汽车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国内汽车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并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2012年至2017年我国汽车产量从1,927万辆增长至2,902万辆,复合增长率为8.53%。2018年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及汽车购置刺激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量短期内有所波动。虽然在我国经济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均汽车保有量水平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背景下,我国汽车行业长期存在较大增长空间,但不排除短期内我国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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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竞争风险

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属于汽车核心零部件,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对该等产品的质量、性能要求严格,从而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资质、合作研发及生产能力执行较高的标准。汽车零部件企业需经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现场评审后,才能成为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整体审核难度较大、周期较长。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后,汽车零部件企业与客户开展产品协同研发,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在产品质量、研发与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已与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长城汽车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一级供应商、整车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提升,保证良好的产品质量以及稳定的产品供应,则面临市场竞争力减弱、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管理风险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公司已逐步形成自身的技术竞争优势,成为少数具备与下游客户进行产品协同开发能力的汽车减震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将技术创新视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提升企业竞争力。随着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工艺水平的不断升级,以及下游客户对供应商技术研发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若公司核心技术无法保密,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无法继续维持,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汽车精密零配件研发方面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团队,该等技术团队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为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工艺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一贯注重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并采取诸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发展机会、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等措施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避免人员的非正常流失,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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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5.13%、76.88%、78.35%、

77.19%,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包括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长城汽车等,上述客户业务规模相对较大,且公司系其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使得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工艺等方面优势,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不排除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波动,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并对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以及持续的工艺改进,公司可以适当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同时,基于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可适当进行产品价格调整转嫁成本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程度。但不排除未来上述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难以通过成本管控措施以及产品价格调整消化上述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底盘、发动机、车身等,其产品质量对汽车整体运行舒适性和安全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下游客户对相关产品的质量要求严格,并把产品质量把控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标准。公司已按照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国际标准IATF16949:2016建立起严格的产品质量把控体系,并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优势,与多家大型知名汽车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尽管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且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进行大额赔偿,并对公司品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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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生产经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致使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汽车行业作为重要国民基础产业,受疫情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延迟开工带来的产值损失,另一方面则是下游汽车消费需求的削弱。在全球汽车产业链中,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产业链中的精密零部件行业,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公司。虽然目前我国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及其主要客户已经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开展,但不排除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全球汽车产业链造成冲击,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价格有所波动。根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定价特征,发行人主营产品中部分产品与客户约定年降条款,年降比例一般在3%以内、年降期限一般为三年。报告期内发行人年降产品的占比不高,对发行人整体产品价格影响有限。凭借在技术开发、产品质量以及资质认证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发行人自身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同时,随着发行人新产品的开发及量产,能够部分抵消年降影响。但若未来新产品开发及量产进度放缓、客户要求年降产品数量及占比提高,年降条款对发行人产品价格的影响增加,进而影响发行人的业绩稳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拟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一是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提升成本管控能力。发行人将从精益生产角度严格生产管控,提升生产管理效率,提升产品产出效率和稳定性;另外,发行人将通过升级改造提升车间自动化水平,从成本管控角度应对价格波动。

二是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提高新产品投入,同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自身的议价能力。发行人将积极参与客户新项目的开发,提高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由于新品价格开始阶段较高,可以抵消年降因素导致的价格下降;另一方面,发行人将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和工艺水平,同时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发行人的产品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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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控风险

(一)经营管理风险

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了较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3.46%股份,并通过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宝宁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7.54%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91.00%股份。本次发行后魏忠、魏鹤良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实际控制人仍有能力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六、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596.71万元、16,608.23万元、15,605.48万元和15,008.6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8.88%、24.67%、

22.06%、22.36%,应收账款规模较高。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或整车厂商,经营情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此外,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各期末应收账款基本在信用期内。但不排除公司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情况,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执行不当,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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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金额较大及跌价风险

报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209.69万元、10,282.36万元、10,421.20万元及8,951.35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5.20%、15.28%、

14.73%、13.34%,存货规模较高。公司严格按照客户需求计划及预期订单情况组织采购和生产,公司存货整体周转较快、库龄较短,未发生大规模退货或滞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大型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整车厂商,一般能够维持其自身及上游供应商的产品利润空间,对产品价格的不利变化存在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但不排除未来外部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出现滞销或跌价情形,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务以内销为主,并存在部分外销,其中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5,824.36万元、5,889.13万元、6,314.16万元及1,793.57万元,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虽然公司已采取必要的应对管理措施,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不排除未来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法律风险

公司面临一定的税收政策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锡绿缘、灏昕汽车是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00%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如公司或上述子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对税收优惠政策有所调整,则公司将可能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行情、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的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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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对其产品方案、工艺方案、设备选择和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细致的论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不能排除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突变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完全达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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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ongjie (Jiangsu)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7,879.11万元
实收资本7,879.11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忠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1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7年11月30日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办公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邮编214199
电话及传真电话:0510-88351766 传真:0510-88769937
网址http://www.jiangsuzhongjie.com/
电子信箱jszj@wuxizhongjie.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及电话号码部门:证券管理部 董事会秘书:张叶飞 电话号码:0510-8835176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设立于1998年8月11日的中捷有限,由魏鹤良、港下小学、魏忠、范彬等4名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份公司由魏忠、魏鹤良作为发起人,以中捷有限截至2017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998年6月15日,魏鹤良、港下小学、魏忠、范彬约定共同出资100.00万元设立中捷有限。其中,魏鹤良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港下小学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魏忠以货币资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范彬以货币资金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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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23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梁会师内验字(1998)第1262号)验证:截至1998年7月23日,中捷有限已收到股东出资款1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1998年8月11日,中捷有限取得了锡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5022236-X)。中捷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股权比例
1魏鹤良80.0080.00%
2港下小学10.0010.00%
3魏忠8.008.00%
4范彬2.002.00%
合计1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7年11月2日,中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2017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合股份5,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 日,公司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议案,并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2017年11月1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4-00047号)验证:截至2017年11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04071771A)。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魏鹤良2,550.0051.00%
2魏忠2,450.0049.00%
合计5,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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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初发行人股本情况(2017年1月)

报告期初,中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魏鹤良612.0051.00%
2魏忠588.0049.00%
合计1,200.00100.00%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2017年11月)

2017年11月2日,中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2017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合股份5,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详见本节前述“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之“(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3、第一次增资(2017年12月,注册资本6,570.00万元)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6,5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70.00万元由新股东普贤投资、宝宁投资共同认缴;其中,普贤投资以货币资金出资1,200.00万元、宝宁投资以货币资金出资370.00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4-00012号)验证:截至2018年1月30日,中捷精工已收到普贤投资、宝宁投资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1,57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04071771A)。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魏鹤良2,550.0038.81%
2魏 忠2,450.0037.29%
3普贤投资1,200.0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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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宝宁投资370.005.63%
合计6,570.00100.00%

4、第二次增资(2017年12月,注册资本7,170.00万元)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7,1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由新股东东明天昱以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认缴。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4-00012号)验证:截至2017年12月21日,中捷精工已收到东明天昱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2,4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800.0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04071771A)。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魏鹤良2,550.0035.56%
2魏忠2,450.0034.17%
3普贤投资1,200.0016.74%
4东明天昱600.008.37%
5宝宁投资370.005.16%
合计7,170.00100.00%

5、第三次增资(2018年3月,注册资本7,879.11万元)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7,879.1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9.11万元由新股东无锡玄同、金投信安、王建明共同认缴;其中,无锡玄同以货币资金出资315.16万元、金投信安以货币资金出资236.37万元、王建明以货币资金出资157.58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4-00025号)验证:截至2018年3月30日,中捷精工已收到无锡玄同、金投信安、王建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合计7,56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709.11

1-1-34

万元,新增资本公积6,850.89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2018年3月30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04071771A)。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魏鹤良2,550.0032.36%
2魏忠2,450.0031.09%
3普贤投资1,200.0015.23%
4东明天昱600.007.62%
5宝宁投资370.004.70%
6无锡玄同315.164.00%
7金投信安236.373.00%
8王建明157.582.00%
合计7,879.11100.00%

6、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12月,注册资本7,879.11万元)2019年12月,王建明将其持有的39.395万股股份以10.7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林柱英,将其持有的39.395万股股份以10.7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鹏飞。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魏鹤良2,550.0032.36%
2魏忠2,450.0031.09%
3普贤投资1,200.0015.23%
4东明天昱600.007.62%
5宝宁投资370.004.70%
6无锡玄同315.164.00%
7金投信安236.373.00%
8王建明78.791.00%
9林柱英39.3950.50%
10王鹏飞39.3950.50%
合计7,879.11100.00%

1-1-3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为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实现业务整合,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的主要资产重组行为包括2017年收购无锡佳捷100%股权、2017年收购无锡美捷30%股权和2018年收购烟台通吉92%股权。具体收购情况如下:

(一)2017年收购无锡佳捷

无锡佳捷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全资子公司情况”之“1、无锡佳捷”。

2017年8月18日,无锡佳捷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魏鹤良、华惠康将其分别持有的无锡佳捷75%、25%股权转让给中捷有限。

2017年8月18日,中捷有限与魏鹤良、华惠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魏鹤良将其持有的无锡佳捷75%股权以1,262.9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捷有限,华惠康将其持有的无锡佳捷25%股权以420.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捷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以无锡佳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中捷有限已向无锡佳捷原股东全额支付该次股权转让款。

2017年9月28日,无锡佳捷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573221407)。

(二)2017年收购无锡美捷

无锡美捷原系公司控股70%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全资子公司情况”之“3、无锡美捷”。

2017年8月18日,无锡美捷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万新铝质将其持有的无锡美捷30%股权转让给中捷有限。

2017年8月18日,中捷有限与万新铝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新铝质将其持有的无锡美捷30%股权以263.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捷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无锡美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中捷有限已向万

1-1-36

新铝质全额支付该次股权转让款。

2017年9月29日,无锡美捷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81714083)。

(三)2018年收购烟台通吉

烟台通吉原系魏忠持股51%股权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情况”之“2、烟台通吉”。

2018年8月31日,烟台通吉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魏忠、崔浩博将其分别持有的烟台通吉51%、41%股权转让给中捷精工。

2018年8月31日,中捷精工与魏忠、崔浩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魏忠将其持有的烟台通吉51%股权以63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捷精工,约定崔浩博将其持有的烟台通吉41%股权以5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捷精工。本次股权转让以烟台通吉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款中捷精工已向原股东全额支付。

2018年9月6日,烟台通吉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313026332A)。

公司以上资产重组情况,被收购方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收购前一年/前一年末相应项目的20%,也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化。

1、收购烟台通吉的背景

本次收购前,烟台通吉主营业务为金工零部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产品与发行人存在互补性;此外,烟台通吉主要客户为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客户存在重叠。因此,出于双方业务协同情形,发行人收购烟台通吉。本次收购能够完善本公司的业务体系,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拓展新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

本次收购前,烟台通吉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编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1-1-37

1魏忠637.5051.00
2崔浩博512.5041.00
3黄晓慈100.008.00
合计1,250.00100.00

收购前,魏忠持有烟台通吉51%股份,为烟台通吉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崔浩博持有41%股份,未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主要为财务投资;黄晓慈持有8%股份,为烟台通吉的主要经营管理人之一。经多方股东协商,发行人收购魏忠、崔浩博持有的92%股份;由于黄晓慈为烟台通吉主要生产经营管理人之一,且具备汽车零部件行业相关工作经历和管理能力,为保证烟台通吉业务稳定发展,黄晓慈在收购后继续参与烟台通吉的生产经营,因此保留黄晓慈8%股权。

2、烟台通吉自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情况

烟台通吉自2014年11月5日成立,2017年1月逐步开展批量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
资产总额1,934.001,727.211,409.74966.22
负债总额1,101.83989.51613.47296.40
所有者权益832.17737.70796.27669.82
营业收入1,463.342,228.991,464.61515.12
营业成本1,150.031,945.621,155.34475.14
利润总额136.28-47.3662.23-149.21
净利润94.47-57.0526.45-118.6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17.36142.41190.40-99.60

烟台通吉自设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营收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9年,烟台通吉盈利情况相对较弱主要系当年公司搬厂、生产成本及费用较多所致;2020年1-6月,烟台通吉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盈利情况良好。

3、收购时资产构成明细、评估方法、各项资产的评估增值情况

收购时烟台通吉资产构成明细、各项资产评估增长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基准日账面价值基准日评估价值变动情况

1-1-38

资产:
货币资金93.8993.990.10
应收账款145.27145.27
其他应收款28.5228.52
存货194.57212.6518.08
固定资产261.67253.78-7.89
负债:
应付款项148.89148.89
净资产:575.02585.3110.29

针对本次收购事项,评估机构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其中成本法的估值为585.31万元,收益法的估值为1,255.87万元。考虑到烟台通吉未来整体盈利能力、稳定的客户资源,未来收益的良好预期,交易各方协商同意以收益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评估机构采用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果,烟台通吉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55.87万元;在评估值基础上,经股东方沟通,发行人收购烟台通吉92%的股权定价为1,15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该次股权转让过渡期时间较短,并未明确约定过渡期损益归属,也未签订或约定对赌协议或业务补偿有关的条款。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形。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1-39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捷精工共有4家全资子公司及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无锡佳捷、灏昕汽车、无锡美捷、领宇香港、无锡绿缘及烟台通吉,该等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1-40

(一)全资子公司情况

1、无锡佳捷

公司名称无锡佳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实收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 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8
主营业务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捷精工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93.503,003.89
净资产1,792.842,170.1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1,033.843,967.12
净利润-377.30180.51

2、灏昕汽车

公司名称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 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6
主营业务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捷精工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9,740.1910,883.08
净资产3,950.243,148.0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5,793.9013,178.80
净利润802.161,647.25

3、无锡美捷

公司名称无锡美捷机械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5月23日

1-1-41

注册资本827.71万元实收资本827.71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6
主营业务除存在房屋出租外,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捷精工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2,825.092,892.68
净资产954.67909.1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210.48331.29
净利润45.5084.68

4、领宇香港

公司名称领宇(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实收资本--
注册 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湾仔庄士敦道181号大有大厦16楼1613室
主营业务目前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捷精工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414.52418.04
净资产406.28409.8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3.52-2.96

(二)控股子公司情况

1、无锡绿缘

公司名称无锡绿缘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
注册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6

1-1-42

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捷精工80.00%
华沛旻2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3,223.733,280.75
净资产2,829.602,695.3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1,180.653,520.06
净利润134.27261.04

2、烟台通吉

公司名称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实收资本1,250.00万元
注册 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2号
主营业务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捷精工92.00%
黄晓慈8.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1,934.001,727.21
净资产832.17737.7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1,463.342,228.99
净利润94.47-57.05

烟台通吉于2019年9月设立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福山分公司,该分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金山路126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1-1-43

(三)报告期内子公司少数股东情况

华惠康、崔浩博、黄晓慈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投资相关主体的背景的情况如下:

(1)华惠康,香港永久居民,男,1963年5月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为54781920****。华惠康于2015年1月至今任万新铝质有限公司董事,万新铝质有限公司系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华惠康在中国香港地区具有铝型材行业的行业经验,因看好中国内地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经朋友介绍知悉无锡佳捷投资机会,2007年9月,华惠康通过受让股权、认缴增资的方式成为无锡佳捷股东;因华惠康已与发行人形成较好合作关系,后其控制的万新铝质有限公司又于2011年7月通过受让股权方式成为无锡佳捷股东。

(2)崔浩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994年10月出生,住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身份证号码:230903199410******。崔浩博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担任烟台通吉执行董事/董事,因尚未取得其回函文件,暂未取得其2016年3月至今工作履历。

(3)黄晓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985年9月出生,住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身份证号码:320283198509******。黄晓慈于2015年1月至今历任烟台通吉总经理、生产运营经理。

黄晓慈原具有汽车零部件行业生产与管理经验,同时与烟台通吉原股东崔浩博之父崔忠孝系多年好友,看好烟台通吉的发展前景,因此于2016年2月通过认缴增资的方式成为烟台通吉股东。

除已披露的情况外,华惠康、黄晓慈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拥有权益或任职,崔浩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处担任股东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1-44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魏忠、魏鹤良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3.46%股份,并通过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宝宁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7.54%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91.0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魏忠:男,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22196903******,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

2、魏鹤良:男,194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22194708******,住所为无锡市锡山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魏忠、魏鹤良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包括普贤投资、东明天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普贤投资持有公司15.23%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普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7年12月4日
出资额1,200.00万元实收金额1,2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鹤良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怀仁西苑西幢7号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比例
魏鹤良普通合伙人0.50%
魏忠普通合伙人0.50%
张君英有限合伙人49.50%
魏敏宇有限合伙人49.50%
合计100.00%
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未经审计)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
总资产1,200.011,200.01
净资产1,200.001,200.00

1-1-4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明天昱持有公司7.62%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东明天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7年12月5日
出资额2,400.00万元实收金额2,4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忠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怀仁西苑东幢13号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股权比例
魏鹤良普通合伙人26.67%
魏忠普通合伙人25.83%
张叶飞有限合伙人6.17%
范胜有限合伙人5.50%
江海峰有限合伙人5.50%
华军有限合伙人3.50%
顾建兵有限合伙人3.50%
吴雪明有限合伙人3.00%
张君立有限合伙人3.00%
程华有限合伙人2.33%
杨惠斌有限合伙人2.33%
杨静华有限合伙人2.33%
陆奕有限合伙人2.33%
张万芹有限合伙人2.00%
鲁敏有限合伙人2.00%
龚晓清有限合伙人2.00%
张群良有限合伙人2.00%
合计100.00%
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未经审计)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
总资产2,400.092,400.09
净资产2,400.082,400.08

1-1-4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除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宝宁投资、埃玛格、诺捷教育、爱玛格幼儿园。其中,普贤投资、东明天昱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的情况”之“(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宝宁投资、埃玛格、诺捷教育及爱玛格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宝宁投资

公司名称无锡宝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7年12月4日
出资额370.00万元实收金额37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忠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怀仁西苑西幢4号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股权比例
魏鹤良普通合伙人0.50%
魏忠普通合伙人0.50%
魏红有限合伙人99.00%
合计100.00%
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未经审计)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
总资产370.01370.01
净资产370.0037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0

2、埃玛格

公司名称无锡埃玛格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13日更名为成立时间2016年8月12日

1-1-47

无锡爱玛格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山联路
主营业务房产出租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魏忠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未经审计)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
总资产4,852.074,794.40
净资产690.85737.1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收入63.50179.51
净利润-46.32-189.59

3、诺捷教育

公司名称无锡诺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07月0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王路88号
主营业务目前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埃玛格98.00%
张君英2.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自注册至今,未实缴出资且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

4、爱玛格幼儿园

公司名称无锡市爱玛格森林幼儿园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09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山联村港王路88号
主营业务民办幼儿园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埃玛格100.00%
合计100.00%

1-1-48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自2020年9月份设立,报告期内未开展生产经营。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股东及出资基本情况

1、股权变动情况背景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时间增资方增资价格(元/股)认购股数(万股)增资背景定价原则及依据出资来源
12017.12.19普贤投资1.001,200.00家族财产分配普贤投资、宝宁投资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共同设立的投资平台,故按照注册资本协商定价。自有资金
宝宁投资1.00370.00
22017.12.22东明天昱4.00600.00发行人激励核心员工东明天昱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参考增资前发行人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协商定价。自有资金
32018.03.30无锡玄同10.66315.16(1)外部投资者看好公司行业以及公司成长性; (2)进一步完善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综合考虑前次增发价格、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多种因素,各方协商确定。自有资金
金投信安236.37
王建明157.58

发行人股东持有的中捷精工股份均系其真实持有,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2、无锡玄同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及最终实际控制人

(1)无锡玄同的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玄同共有12名合伙人,其中11名为自然人合伙人、1名为法人合伙人,其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编号合伙人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住址是否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拥有权益或任职

1-1-49

1林金随中国44158119**********广东省陆丰市博美镇****
2孙木钗中国44152219**********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3王鹏飞中国43010319**********广州市越秀区******
4蒋怀芳中国32021119**********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5冯 忠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6刘康曼中国43011119**********广州市天河区****
7浦建芬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8陆召平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9黄琴芬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0蔡金丹中国32028319**********江苏省无锡市新区****
11俞可人中国320202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玄同的法人合伙人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6日,其目前持有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MA1MJXX7XL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中三路99号瑞云6座1楼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林柱英,注册资本5,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6年4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企业管理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林柱英3,000.0060.00%
2王鹏飞2,000.0040.00%
合计5,000.00100.00%

(2)无锡玄同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1-1-50

根据无锡玄同的合伙协议及其出具的确认文件、无锡玄同普通合伙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无锡玄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柱英持有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无锡玄同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林柱英。无锡玄同的合伙人王鹏飞系发行人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0.50%股份;无锡玄同的合伙人林金随系发行人股东林柱英之父,林柱英目前持有发行人0.50%股份。除上述外,无锡玄同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关系,未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拥有权益或任职,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股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或业务往来的公司,未控制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的公司。

3、金投信安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及最终实际控制人

(1)金投信安的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投信安共有36名合伙人,其中29名为自然人合伙人、7名为法人合伙人,其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编号合伙人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住址是否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拥有权益或任职
1姚周强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晏世德中国51012219**********四川省双流县****
3邹 芳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新区****
4黄琴芬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5金永兴中国32020419**********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
6刘晓晓中国410304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1-51

7顾玮璞中国32020319**********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
8倪玉芬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9蔡金丹中国32028319**********江苏省无锡市新区****
10冯 忠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1陈云娣中国320524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12邵子佩中国320202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13虞晓枫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4李 强中国320223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5冯晓明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6叶 恺中国32028319**********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17徐卫东中国32022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8周 军中国320211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19胡 琛中国32021919**********江苏省江阴市****
20钱伯荣中国32021119**********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
21林 松中国320102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22杨 红中国32020319**********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23王 莉中国32021119**********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24俞可人中国320202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25袁 柳中国32020319**********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26管华琛中国32020219**********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1-1-52

27杨海兰中国320283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8王燕敏中国32100219**********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9薛 艳中国32020319**********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投信安7名法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① 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2日,其目前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MA1P1XL00R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勤,注册资本1,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7年5月22日至******,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② 宁波七酷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七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8日,其目前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4MA1NN5Q12K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90室,法定代表人为张云锋,注册资本40,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7年03月2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七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100.00%

1-1-53

合计40,000.00100.00%

③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7日,其目前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084440731T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八街1号无锡商会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为侯海峰,注册资本153,326.6667万元,营业期限为2013年11月27日至******,经营范围为“对金融企业的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网上零售百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3,326.6760.87%
2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26.09%
3无锡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6.52%
4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6.52%
合计153,326.67100.00%

④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2日,其目前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MA1N2Y1852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无锡市凤威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侯海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6年12月12日至******,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网上零售百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1-54

1无锡金瑞众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60.00%
2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40.00%
合计100,000.00100%

⑤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其目前持有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MA1N1AAC46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吕可为,注册资本20,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6年12月01日至******,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金融企业进行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100.00%

⑥ 文景投资无锡有限公司

文景投资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其目前持有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MA1WD49159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1801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刚,注册资本1,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8年04月16日至2030年04月15日,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文景投资无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1-55

1顺康股权投资无锡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⑦ 邳州市同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邳州市同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其目前持有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82MA21JN1Q7Q的《营业执照》,住所位于邳州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半导体材料与设备产业园A1座(华兴激光厂内),法定代表人为陆圣,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20年5月22日至2050年5月21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邳州市同创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陆 圣250.0050.00%
2方世佳250.0050.00%
合计500.00100.00%

(2)金投信安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穿透情况如下:

第一层股东第二层股东第三层股东第四层股东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100%)无锡金瑞众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0%)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9.9983%)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0.8679%)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26.0881%)
无锡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5220%)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6.5220%)
无锡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0017%)刘勤(20.50%)、邵子佩(19.25%)、李平原(19.25%)、华鑫(15.00%)、浦炯(15.00%)、朱琳怡(5.50%)、童话(5.50%)
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

1-1-56

金投信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为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且金投信安投资委员会委员均由普通合伙人委派,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金投信安具有控制权;根据上述对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穿透核查,并经金投信安确认,金投信安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上述外,金投信安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关系,未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拥有权益或任职,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股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或业务往来的公司,未控制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的公司。

4、自然人股东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王建明、林柱英、王鹏飞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履历如下:

编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近五年工作履历是否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拥有权益或任职
1王建明320219196909******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黄河村****2015年1月至今历任比耶罗上海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阿鲁姆(无锡)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林柱英441522197702******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2015年1月至今历任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有信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有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王鹏飞430103197705******广州市越秀区小马站****2015年1月至今历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百拓共享科技应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王建明、林柱英、王鹏飞除发行人外持股或控制的公司如下:

1-1-57

编号股东姓名其他持股或控制的公司持股/出资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1王建明江苏优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和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
2江阴市梓睿纺织有限公司50.00纺织品销售
3林柱英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0.00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4陆丰市东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0.00企业管理信息、经济信息咨询
5无锡有信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6海南中东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农业开发、高尔夫球场开发经营
7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5.10非证券股权投资
8北京天籁传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0.99销售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
9上海赛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0.39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10王鹏飞广州中晟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50.00检测认证服务、食品饮料、茶等产品销售
11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12无锡至信融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3股权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13广州百拓共享科技应用股份有限公司33.20企业相关科技服务、财税咨询服务等
14邵阳森工科技有限公司16.00产品设计服务
15广州金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3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16无锡市玄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2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上述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王建明、林柱英、王鹏飞持股或控制的公司中,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除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王建明、林柱英、王鹏飞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关系,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股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或业务往来的公司,未控制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的公司。

1-1-5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述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879.11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26.3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505.48万股。按本次发行新股2,626.37万股计算,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比例股份数(万股)比例
魏鹤良2,550.0032.36%2,550.0024.27%
魏忠2,450.0031.09%2,450.0023.32%
普贤投资1,200.0015.23%1,200.0011.42%
东明天昱600.007.62%600.005.71%
宝宁投资370.004.70%370.003.52%
无锡玄同315.164.00%315.163.00%
金投信安236.373.00%236.372.25%
王建明78.791.00%78.790.75%
林柱英39.3950.50%39.3950.37%
王鹏飞39.3950.50%39.3950.37%
社会公众股股东--2,626.3725.00%
合计7,879.11100.00%10,505.48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 (万股)比例股份数 (万股)比例
1魏鹤良2,550.0032.36%2,550.0024.27%
2魏忠2,450.0031.09%2,450.0023.32%
3普贤投资1,200.0015.23%1,200.0011.42%
4东明天昱600.007.62%600.005.71%
5宝宁投资370.004.70%370.003.52%

1-1-59

6无锡玄同315.164.00%315.163.00%
7金投信安236.373.00%236.372.25%
8王建明78.791.00%78.790.75%
9林柱英39.3950.50%39.3950.37%
10王鹏飞39.3950.50%39.3950.37%
合计7,879.11100.00%7,879.1175.00%

(三)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职务
1魏鹤良2,550.0032.36%董事
2魏忠2,450.0031.09%董事长、总经理
3王建明78.791.00%-
4林柱英39.3950.50%-
5王鹏飞39.3950.50%-
合计5,157.5865.45%-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1、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内,公司新增股东为林柱英、王鹏飞,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39.395万股、39.39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0.50%、0.50%。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林柱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1522197702******。

王鹏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103197705******。

2、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取得股权时间、方式及定价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股东王建明将其持有的39.395万股股份以10.7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林柱英,将其持有的39.395万股股份以10.7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鹏飞。本次股权转让后,王建明持有公司1.00%股份,林柱英、王鹏飞分

1-1-60

别直接持有公司0.50%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公司前次增资价格及公司的盈利情况协商确定。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魏鹤良2,550.0032.36%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魏忠2,450.0031.09%
3普贤投资1,200.0015.2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控制的企业
4东明天昱600.007.62%
5宝宁投资370.004.70%
6无锡玄同315.164.00%无锡玄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柱英、王鹏飞分别持有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0%、40%股份
7林柱英39.3950.50%
8王鹏飞39.3950.50%

除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公司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没有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届董事会成员均由2017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简历如下:

魏忠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无锡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职员,港下工业供销公司职员,锡山市捷达减震器厂销售员、销售科长、生产销售副厂长,中捷有限董事、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佳捷执行董事、无锡美捷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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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宇香港执行董事、灏昕汽车监事。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魏鹤良先生,194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历任济南军区士兵,无锡钢铁厂职员,南窑钢丝绳厂质检员,港下水利站销售员,锡山市捷达减震器厂副厂长、厂长,中捷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张叶飞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无锡市太湖帘子布厂办公室主任、财务会计,无锡县港下交通管理所下属三产公司副经理,无锡华东幕墙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晶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无锡晶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人事经理、总经理助理,中捷有限财务总监、灏昕汽车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范胜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中捷有限模具车间钳工、技术部设计师、技术部经理、质量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质量技术总监。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江海峰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东风襄樊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分厂模具设计师,东风汽车电子仪表有限公司工装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技术部部长,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技术部部长、采购部部长,中捷有限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华军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锡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培训中心总务干事,中捷有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灏昕汽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彭颖红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成都石油总机械厂助理工程师,上海交通大学科技处处长、科研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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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研究生院院长,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朱敏杰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无锡市第一丝织厂职员,无锡市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部主任、资产评估部主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无锡分所副所长。现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所长,无锡合新同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澳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普信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天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史科蓉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律师。现任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律师,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2、监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全体监事会成员除职工监事由2017年11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外,均由2017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监事简历如下:

陆奕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无锡县民政模具厂工人,中捷有限模具车间主任,美捷有限生产部经理,中捷有限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制造部经理、烟台通吉监事。其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杨惠斌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中捷有限技术部技术科长。现任公司技术部技术科长、监事。其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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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萍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历任中捷有限采购部仓管员。现任公司采购部仓管员、职工监事。其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魏忠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1、董事会成员”。

张叶飞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1、董事会成员”。

范胜先生,公司质量技术总监,简历详见“1、董事会成员”。

4、其他核心人员

范胜先生,男,现任公司董事、质量技术总监,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

江海峰先生,男,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

华军先生,男,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

杨惠斌先生,男,现任公司技术部技术科长、监事,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2、监事会成员”。

程华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中捷有限、公司开发一部副经理、公司开发部副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公司的汽车零部件新项目冲压、焊接产品的研发管理工作。在职期间主导多个项目,如上汽通用GAMMA变速箱支承项目、大众MQB平台变速箱支承项目、福特CD4液压悬置项目,主导研发《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的高新技术产品,参与《小型汽车变速箱支承材料二次焊接》《汽车轮毂固定装置》发明专利等专利权的研发工作。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范胜、江海峰、华军、杨惠斌、程华等五人,上述人员参与发行人研发工作履历、职责、参与研发项目等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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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现任职务涉及发行人专利的署名情况与技术研发工作相关的主要工作履历参与公司技术研发项目技术研发项目中的主要工作职责承担的研发任务对应的技术研发成果
华军董事、灏昕汽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署名“一种用于压铸件打磨可旋转式治具”“一种用于解决压铸模具内产品粘附的拔模器”等专利共2项1998年8月至今历任发行人表面处理技术经理、表面处理事业部经理、制造副总监、无锡绿缘常务副总经理、发行人董事、灏昕汽车总经理西班牙宝马838O支撑法兰的开发、奥迪81155系列支撑法兰开发、奔驰35H车身支架开发、大众锌镍合金系列产品表面处理工艺开发、表面处理废水处理设施总体规划主要负责人、主要项目成员主导 开发、辅助开发宝马838O支撑法兰量产、奥迪81155系列支撑法兰量产、大众锌镍合金系列产品表面处理工艺
范胜董事、 质量技术总监署名“汽车刹车踏板铆轴套模具”“汽车轮毂固定装置”等专利共2项1998年8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技术部副经理、经理、董事、质量技术总监上汽通用GAMMA变速箱支承项目、大众MQB平台变速箱支承项目、福特CD4液压悬置项目、欧宝变速箱支承项目、沃尔沃变速箱液压支承项目主要负责人主导 开发沃尔沃变速箱液压支承开发量产、上汽通用君威变速箱支承开发量产、上汽通用君威发动机支承开发量产
江海峰董事署名“一种汽车六速手动变速箱内部选换档拨叉总成机构”“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控制轴组件”“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 等专利共3项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董事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汽车六速手动变速箱内部选换档拨叉总成机构、高精度汽车轮毂安装板开发主要负责人主导 开发多款拨叉的开发量产、多款选换档机构的开发量产、多款精冲法兰板的开发量产
杨惠斌开发部科长-1998年8月至今历任中捷有限、发行人开发部员工、科长上汽通用GAMMA变速箱支承项目、大众Polo变速箱支承项目、福特蒙迪欧发动机支架项目、现代NF-CAR制动手柄项目、大众MQB平台变速箱连杆项目、大众MQB平台制动踏板项目主要项目成员主导 开发A8827306产品开发量产、现代NF-CAR制动手柄开发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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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华开发部副经理署名“小型汽车变速箱支架的第二次焊接夹具”“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等专利共2项1998年8月至今历任中捷有限、发行人开发部员工、副经理上汽通用GAMMA变速箱支承项目、大众MQB平台变速箱支承项目、福特CD4液压悬置项目主要项目成员主导开发、辅助开发上汽通用GAMMA变速箱开发量产、大众MQB平台变速箱开发量产

综合来看,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华军、范胜、江海峰、杨惠斌、程华均具有长期丰富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从业经验,为发行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技术负责人、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等,对发行人核心技术研发的影响力和贡献较大。故,发行人将该五名员工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依据充分,认定准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魏忠董事长、总经理无锡佳捷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
无锡美捷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
灏昕汽车监事控股子公司
领宇香港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
东明天昱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宝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魏鹤良董事普贤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张叶飞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范胜董事、技术部质量技术总监-
江海峰董事、总经理助理-
华军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灏昕汽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彭颖红独立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彭颖红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朱敏杰独立董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敏杰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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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普信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无锡合新同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无锡澳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无锡天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朱敏杰持股32.37%的企业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所长-
史科蓉独立董事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奕监事会主席、制造部经理烟台通吉监事-
杨惠斌监事、技术部技术科长-
王月萍监事、采购部仓管员-
程华开发部副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魏鹤良、魏忠系父子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董事姓名提名人董事会任职选聘情况
魏忠魏鹤良董事长2017年11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张叶飞董事
范胜董事
彭颖红独立董事
朱敏杰独立董事
魏鹤良魏忠董事
江海峰董事
华军董事
史科蓉独立董事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监事姓名提名人监事会会任职选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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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奕魏鹤良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杨惠斌魏忠监事
王月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11月18日,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协议在上述成员中,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了《聘任协议》,并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及《员工在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协议有效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近两年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

职务2018年1月1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董事会成员魏忠、魏鹤良、张叶飞、范胜、江海峰、华军、彭颖红、史科蓉、朱敏杰未发生变动
监事会成员陆奕、杨惠斌、王月萍未发生变动
高级管理人员魏忠担任公司总经理,张叶飞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范胜担任质量技术总监未发生变动
核心技术人员范胜、江海峰、华军、杨惠斌、程华未发生变动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对外投资单位职务持股比例
魏忠埃玛格-100.00%
东明天昱执行事务合伙人25.83%
普贤投资-0.50%
宝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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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对外投资单位职务持股比例
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5.10%
魏鹤良普贤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0.50%
东明天昱-26.67%
宝宁投资-0.50%
张叶飞东明天昱-6.17%
范胜东明天昱-5.50%
江海峰东明天昱-5.50%
华军东明天昱-3.50%
陆奕东明天昱-2.33%
杨惠斌东明天昱-2.33%
彭颖红南京凯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0.00%
上海道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0%
上海申模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00%
朱敏杰无锡天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32.37%
江苏普信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12.00%
无锡合新同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12.00%
无锡澳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12.00%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所长0.70%
程华东明天昱-2.3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行为与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2019年12月31日
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魏忠董事长、总经理31.09%2.07%
魏鹤良董事32.3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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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2019年12月31日
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张叶飞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0.47%
范胜董事、质量技术总监-0.42%
江海峰董事、总经理助理-0.42%
华军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0.27%
陆奕监事会主席、制造部经理-0.18%
杨惠斌监事、技术部技术科长-0.18%
程华开发部副经理-0.18%
张君英魏忠之妻-7.54%
魏敏宇魏忠之女-7.54%
魏红魏忠之妹-4.6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具体薪酬考核评定标准由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所在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万元)192.88548.49491.15442.82
利润总额(万元)2,626.956,586.406,620.095,118.26
占比(%)7.348.337.428.65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实际领取薪酬(包括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0年1-6月薪酬(万元)2019年度薪酬 (万元)
魏忠董事长、总经理42.00120.00
魏鹤良董事18.9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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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2020年1-6月薪酬(万元)2019年度薪酬 (万元)
张叶飞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1.7634.97
范胜董事、质量技术总监22.5860.22
江海峰董事、总经理助理30.4264.84
华军董事、总经理办公室主任13.7088.33
朱敏杰独立董事3.006.00
史科蓉独立董事3.006.00
彭颖红独立董事3.006.00
陆奕监事会主席、制造部经理10.2629.33
杨惠斌监事、技术部技术科长15.0635.52
王月萍监事、采购部仓管员3.026.44
程华开发一部副经理16.1736.84
合计192.88548.49

十、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7,1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由持股平台东明天昱以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认缴,增资的价格为每股4.00元。本次增资实质上是对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合计15人实施的股权激励,具体影响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情况

1、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人员确定标准

根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发行人通过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人员确定标准为:担任中捷精工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质量技术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中捷精工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且连续工作超过五年,或经中捷精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属于人才引进、稀缺人才、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人员,且被激励人员无违反竞业禁止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之禁止持股情形。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中的出资人均为发行人员工,不存在外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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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中各员工的出资来源均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设立以来未发生人员变动。

2、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变更和终止的情形等内容

根据《无锡东明天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及相关附属文件(以下统称“合伙协议”)以及东明天昱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相关情况如下:

编号事项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现行管理机制或承诺事项文件依据
1出资份额管理(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员工持有的出资份额在发行人上市前以及上市后36个月内(含36个月)原则上不得转让东明天昱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合伙协议
2(1)员工持有的出资份额在发行人上市前以及上市后36个月内(含36个月)原则上不得转让; (2)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由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受让合伙协议
3在公司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且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持股员工遵守和配合东明天昱履行其作出的股份锁定与减持全部内容合伙协议
4决策程序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1)修改、补充有限合伙协议; (2)接纳新的合伙人入伙; (3)处分合伙财产、对外投资。合伙协议
5存续期长期合伙协议
6资产处置持股平台的主要资产为投向中捷精工后持有的股份,持股平台处置该股份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上市交易所规则及相关承诺的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并需经含普通合伙人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审议通过。合伙协议
7损益分配方法利润分配: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内按照财政年度对财务盈余进行分成,盈余分成比例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亏损分担:(1)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4)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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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变更和终止的情形(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投资项目提前收回; (3)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本款之“严重亏损”指亏损达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总出资额50%); (4)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且无受让人承接其责任和义务的; (5)普通合伙人对关联交易未予公开通报或关联方未回避决策表决的; (6)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7)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合伙协议

东明天昱持股员工知悉并自愿遵守合伙协议的各项约定,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陈述、出资不实、股权管理混乱等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象主要为公司中层及以上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岗位人员,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稳定核心管理层,并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为非上市公司,无法取得公开交易市场的股价。考虑到2018年3月存在外部专业投资者以10.66元/股入股情形,因此本次股票激励的公允价格参考上述外部专业投资者的投资价格确定。

公司实施该次股权激励行为,最终确定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为每股

10.66元,每股公允价值与转让价格差额为6.66元,对应员工持股285.00万股,合计确认2017年股份支付费用1,898.46万元。

发行人员工激励平台东明天昱入股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与2018年3月外部专业投资者入股时间间隔较短,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本次入股采用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10.66元/股作为东明天昱入股确认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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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外部投资者入股时,行业处于平均稳定增长状态,发行人经营业绩亦保持稳定。2017年,发行人入股当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4.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49.71万元。外部投资者根据行业估值水平并结合发行人业绩预期,给予10.66元/股的估值,对应东明天昱入股时动态市盈率为12.44倍、静态市盈率为11.77倍、市净率为2.20倍,与同期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标的公司估值水平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倍

上市名称首次披露日期并购标的动态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市净率
华锋股份2017-10-9理工华创100%股权18.3925.1911.08
中鼎股份2017-1-24Tristone公司100%股权-14.713.84
航天机电2017-04-11eraeAMS70%股权-12.461.71
申达股份2016-12-22B1公司70%股权-10.633.13
广东鸿图2016-09-03四维尔股份100%股权11.6222.853.02
万里扬2016-04-25奇瑞变速箱100%股权11.2123.522.11
郑煤机2016-3-25亚新科凸轮轴63%股权14.1914.051.78
亚新科双环63%股权11.7212.122.01
亚新科山西100%股权11.1811.961.17
亚新科NVH100%股权11.6612.382.60
渤海汽车2016-2-5滨州发动机100%股权-12.533.15
泰安启程49%股权-9.591.83
中位数--11.6612.502.35
平均值--12.8515.173.12
东明天昱入股中捷精工--4.674.410.83
东明天昱入股中捷精工公允价值--12.4411.772.20

注:1、选取范围为2016年至2017年上市公司首次公告的并购汽车零部件行业标的案例,剔除极大极小值;2、并购标的动态市盈率=标的公司估值/承诺期平均净利润;3、并购标的静态市盈率=标的公司估值/最近一个完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中捷精工动态市盈率=中捷精工的估值/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捷精工静态市盈率=中捷精工估值/(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股份支付确认当期费用),中捷精工市净率=中捷精工估值/(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东明天昱增资金额)。

由上表可知,2018年3月,外部投资人入股发行人估值水平对应动态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及市净率与可比公司对应指标的中位数不存在显著差异,估值水平基本一致。本次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以本次外部投资者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较为合理。

综上,本次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定价公允。

1-1-74

(四)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该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魏忠、魏鹤良。

(五)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系立即行权的股权激励,无上市后行权的情况发生,对公司上市后的股权结构亦无相关影响。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2017年至2019年各年末及2020年6月末,发行人员工总数分别为1,080人、937人、880人和849人。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数量逐年下降,主要系近年来公司逐步推行自动化生产的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增加机器人自动化焊接、自动化冲压铆接焊接,降低了劳动力消耗,从而对生产人员的需求减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教育程度分布情况如下:

(一)员工专业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学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学历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本科以上839.78%778.75%778.22%978.98%
大专14216.73%14316.25%13414.30%14613.52%
中专819.54%798.98%677.15%736.76%
高中10011.78%11513.07%12913.77%14313.24%
初中及以下44352.18%46652.95%53056.56%62157.50%
合计849100.00%880100.00%937100.00%1,080100.00%

(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岗位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岗位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研发人员708.24%697.84%747.90%847.78%
销售人员354.12%414.66%384.06%423.89%
生产人员57367.49%60468.64%64468.73%775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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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222.59%232.61%262.77%211.94%
管理人员14917.55%14316.25%15516.54%15814.63%
合计849100.00%880100.00%937100.00%1,080100.00%

(三)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以下18221.44
31-40岁22726.74
41-50岁25329.80
51岁以上18722.03
合计849100.00

(四)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社会保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实缴 人数未缴 人数
社会保险731118772108856811,00575
住房公积金737112774106855829491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与员工总数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为:退休返聘员工属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按照法律法规不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入职员工尚未开始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员工社保和公积金在其他公司缴纳等。具体原因及其对应人数在各期末员工总数中的占比情况

如下:

1、社会保险

单位:人

时间员工总数缴纳人数未缴纳人数未缴纳原因/对应未缴纳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缴纳手续在其他公司缴纳或自行缴纳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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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84973111888人/10.37%25人/2.94%1人/0.12%4人/0.47%
2019年 12月31日88077210894人/10.68%9人/1.02%1人/0.11%4人/0.45%
2018年 12月31日9378568160人/6.40%3人/0.32%1人/0.11%17人/1.81%
2017年 12月31日1,0801,0057536人/3.33%13人/1.20%1人/0.09%25人/2.31%

2、住房公积金

单位:人

时间员工 总数缴纳人数未缴纳人数未缴纳原因/对应未缴纳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缴纳手续在其他公司缴纳或自行缴纳未缴纳
2020年 6月30日84973711286人/10.13%24人/2.83%1人/0.12%1人/0.12%
2019年 12月31日88077410694人/10.68%8人/0.91%1人/0.11%3人/0.34%
2018年 12月31日9378558260人/6.40%4人/0.43%1人/0.11%17人/1.81%
2017年 12月31日1,08094913135人/3.24%11人/1.02%1人/0.09%84人/7.7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报告期初存在的应缴未缴情形已得到规范。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已就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出具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或有关员工要求,公司需为员工补缴相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因未缴纳上述费用而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合理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款项及处罚款项,并全额承担利益相关方提出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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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减震零部件产品,用于消除来自汽车动力总成、路面及空气的振动和噪声,提升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平顺性及舒适性。公司是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公司拥有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认定的汽车焊接冲压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研发的“汽车前桥与转向连接扭力支架”、“连续模的防误送料联动装置”和“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汽车发动机连杆缓冲减震保护装置”等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经过持续的市场推广,公司“中诚”品牌已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公司“中诚”商标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公司“中诚”陆地车辆用联动机件被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江苏名牌产品”。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获得了汽车行业优质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已与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哈金森(Hutchinson)、帝倜阿尔(DTR Automotive)、普利司通(Bridge Stone)、大陆(Continental AG)等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集团,以及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德系、日系、美系、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覆盖奔驰、宝马,奥迪、大众、沃尔沃、丰田、日产、本田、通用、福特、现代、标致、雪铁龙、菲亚特等国际品牌。与此同时,随着国内自主品牌的崛起,公司产品广泛配套于上汽、长城、吉利、奇瑞、广汽、北汽、江淮、一汽等国产整车品牌。

1-1-7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

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减震(NVH)领域。NVH是指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能够直观感知到的噪声(Noise)、震动(Vibration)和声振粗糙度(Harshness),能够体现出乘坐的舒适性和静谧性,是衡量汽车制造质量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噪声(Noise)主要指驾乘人员听到的车内噪声;振动(Vibration)主要指驾乘人员感受到的来自于方向盘、地板和座椅的振动;声振粗糙度(Harshness)指噪声和振动的品质,是描述人体对振动和噪声的主观感受的指标。

按照具体功能划分,汽车NVH零部件通常分为减震产品和降噪产品两大类。公司产品主要为应用于NVH零部件中的减震产品。由于汽车NVH特性涉及汽车的多个子系统(如底盘NVH、发动机NVH和车身NVH等)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的匹配关系,经长期在汽车减震零部件的发展,目前公司产品种类众多,且广泛分布于整车系统中。

公司产品按照制造工艺可划分为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及金工零部件等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产品介绍典型产品图示用途
冲压零部件靠压力机和模具对金属件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工件的成型工艺减震支架是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器的组成部分,主要用来抑制弹簧吸震后反弹时的震荡及来自路面的冲击。
减震器顶端连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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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产品介绍典型产品图示用途
悬置支架 悬置托架是悬置的组成部分,连接底盘,起到支撑、隔离各种机激励引起的车内振动。
精冲及换挡、驻车组件是整车总成中的高强度、高精度的关键功能件和乘用车换挡和驻车的关键功能组件。
压铸零部件利用高压,强制将金属熔液压入形状复杂的金属模内的,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工件的成型工艺铝衬套内外管 铝支撑法兰 铝吊耳零件 铝托臂支架是底盘系统的连接件,能降低底盘零部件之间因过多振动产生的疲劳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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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产品介绍典型产品图示用途
注塑零部件将熔融的橡塑原料通过加压、注入、冷却、脱离等操作,制作成一定形状工件的成型加工方法减震器橡胶衬套通过轴销将车架与空气悬架系统托臂梁的一端柔性连接,减弱地面冲击力的传递,起到减震的作用。

公司主要产品在汽车中的实际应用分布图如下: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冲压零部件10,087.9945.0327,585.4949.3430,312.7555.4432,455.3361.92
压铸零部件5,756.7225.7012,660.0222.659,423.4317.246,567.6112.53
注塑零部件1,147.725.123,426.466.133,449.986.313,288.236.27
金工零部件2,681.9011.975,290.779.464,564.998.354,236.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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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2,728.9612.186,940.6212.426,923.7712.665,868.6411.2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2,403.31100.0055,903.37100.0054,674.91100.0052,415.83100.00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专门负责采购事宜。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综合考虑库存状况、市场价格波动、采购周期等因素,向纳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公司根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国际标准IATF16949:2016标准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方控制程序》、《供方评价管理规定》、《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制度文件,对供应商引入、报价、合同签订、考评等环节实施严格的工作流程及执行标准。公司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主要根据所需采购物资的规范标准进行采购,质量部主要负责采购物资的进货检验和入库,共同确保所采购的产品质量、价格、服务能持续满足公司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为下游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整车厂商配套提供汽车精密零部件,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在获取客户订单后,销售部制定要货计划;生产部结合要货计划、生产能力和相关制度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车间执行生产并定期统计、监控,确保产品能够及时生产;产品经质量部检验后入库,确保产品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方式向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及整车厂商进行销售。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一般对零部件供应商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意向供应商

1-1-82

需要通过严格的研发、质量、供货能力等多方面评价、经多轮次考核后方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会议、客户拜访及引荐等方式开拓市场,并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筛选后获取客户;公司积极响应客户新产品的设计需求并进行同步开发,直接洽谈采购意向后取得客户订单。

公司针对不同客户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给予60-120天的信用期限,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电汇。

按照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客户区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维保政策、销售返利政策差异情况如下:

客户类型主要客户信用 政策结算政策维保 政策销售返利条款年降安排
一级供应商客户客户1105天收货对账结算部分产品年降,比例一般在3%以内
客户390天领用对账结算部分产品年降,比例一般在1.5%以内
客户290天收货对账结算部分产品年降,比例一般在1.5%以内
客户490天收货对账结算部分产品年降,比例一般在1%以内
整车厂商长城汽车集团90天收货/领用对账结算未在合同中约定年降
上汽大通60天收货对账结算未在合同中约定年降

从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来看,发行人的一级供应商客户和整车厂客户无明显差异。

从维保政策来看,除发行人主要的整车厂商客户长城汽车集团外,其他整车厂商及一级供应商均无相关条款。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维保条款系发行人与客户协商确定。从实际执行来看,发行人一贯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报告期内未发生产品使用后大批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若存在个别产品需要维修保养,发行人将与客户友好协商解决,故上述维保政策的差异对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从返利政策来看,目前发行人与部分一级供应商客户存在返利约定,与整车厂客户不存在返利约定。针对客户合作模式不同,发行人与个别客户商定返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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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与客户类型不存在直接关系。在返利具体政策方面,发行人会根据销售规模、产品年降约定等综合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返利条件。

从年降政策来看,发行人与主要一级供应商均存在部分产品的年降约定,与整车厂客户不存在年降约定,主要系定价协商模式差异不同所致,其中发行人与整车厂客户的产品价格调整主要采取年度协商方式进行。报告期内,按照国别或者地区划分,发行人对外销零部件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币种、定价原则如下:

国家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结算币种定价原则主要客户是否发生变动及原因
欧洲西班牙住友理工30天欧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未发生较大变动
罗马尼亚住友理工75天欧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未发生较大变动
德国博戈60天欧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未发生较大变动
斯洛伐克博戈45天欧元市场化比价确定因单一项目终止,自2018年开始销售量大幅降低
捷克住友理工60天欧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未发生较大变动
北美洲墨西哥威巴克60天美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未发生较大变动
美国威巴克60天美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系中美贸易摩擦影响
南美洲巴西威巴克60天美元市场化比价确定报告期内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系合作单一项目接近产品周期末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币种、定价原则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客户斯洛伐克博戈、巴西威巴克因项目单一,报告期内项目临近终止导致销售额出现较大幅度降低;发行人与美国威巴克的业务规模因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出现一定幅度下降。除上述客户以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的主要客户未发生明显变动。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的基础成型工艺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冲压工艺、压铸工艺和注塑工艺,各生产工艺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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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压工艺流程

注:*指该工序为可选工序。

2、压铸工艺流程

3、注塑工艺流程

4、金工工艺流程

(1)金工零部件的生产工艺流程

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一般工艺流程包括上架、机加工、检验、下架等流程,同时部分产品前道工序包含自有设备的铝挤出工序。

注:*指该工序为可选工序。

(2)金工零部件的生产技术特点

1-1-85

发行人金工零部件根据是否包含铝挤出工序分为机加工产品和铝挤出产品,其中,机加工业务采用数控切割设备、数控车、加工中心等数控设备,生产效率及制造精度较高;铝挤出工艺一般采用一次挤压成型技术,生产效率比较稳定,可以生产挤压强度较高、精度高、尺寸较大产品。

(3)金工零部件的主要应用场景

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主要用于汽车减震领域,广泛使用在汽车底盘的三角臂、副车架、连杆等活动部位,可以减少震动和噪音,有效提高舒适性。

5、涂覆业务工艺流程

发行人涂覆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6、模具开发流程

发行人模具开发的主要流程主要包括:①提出需求并评审;②工艺设计;③总体结构设计;④模具零件的设计与评审;⑤模具制造;⑥生产验证和交付。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环保情况

1、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情况

(1)废气排放及管理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为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焊接废气。发行人对电泳、铝钝化生产线表调池各配套设置顶部和侧边吸风口,挥发的酸性废气经吸风口收集后由碱液三级喷淋塔内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配套设置顶部和侧边吸风口收集后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化催化燃烧处理;焊接废气经各个焊接设备配套设置顶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装置过滤符合标准后排放。

(2)废水排放及管理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电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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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喷涂、纳米陶瓷、Metal jacket涂装、喷漆、喷胶、浸胶生产线废水、电泳生产线废水、铝钝化生产线废水和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清洗废水,经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t/d)氯化钙、聚合氯化铝调节池+斜管沉淀池+三级隔油池+气浮池,以及重金属处理装置净化,在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现有市政排污管网,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污泥外运。

(3)噪声排放及管理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盐酸酸洗前处理生产线、电泳、静电喷涂生产线、纳米陶瓷表面处理线、Metal jacket涂装线、喷漆、喷胶、浸胶生产线、金属磷化生产线、锌镍合金生产线、橡塑生产线、电泳生产线和铝钝化生产线等设备,发行人采用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将厂房墙体设计为实砌墙体,以及经常性维修设备、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的措施,噪声经处理后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排放及管理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料全部外售给废品回收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要求暂时贮存后,统一委托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统一清运。

(5)危险废物的存放及处置

①危险废物的存放、处理情况及被委托单位的存放和处置过程

发行人及其生产型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或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磷化渣、废油漆渣、废有机溶剂、清洗废液、废切削液、废机油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废物处置合同、报告期内的危废转移联单,该等危险废物的存放和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所属公司装置名称位置涉及危险废物明细运行情况处理方式
1发行人污泥堆放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锡港西路81号废活性炭、污泥、磷化渣、废油漆渣运行良好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2发行人危险废物堆放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锡港西路81号废油抹布、手套、包装桶、废有机溶剂、清洗废液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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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锡佳捷危险废物仓库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路8号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运行良好
4无锡绿缘危险废物仓库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路8号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碱液运行良好
5灏昕汽车危险废物仓库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路6号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运行良好
6烟台通吉危险废物堆放场烟台市福山区金山路126号废切削液运行良好

②危险废物不存在超期存放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危险废物产生及暂存的相关记录台账、危废转移联单,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生产型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未超过一年。

综上,发行人及其生产型子公司不存在危废违规超期存放的情况。

③被委托处理单位的资质情况,存放和处置过程

A、被委托处理单位的资质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生产型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履行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以及被委托处置单位的经营资质文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委托方被委托处理单位资质名称编号有效期
1中捷精工淮安市五洋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HA081100D017-42019.11.04-2020.11.03
2中捷精工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CZ0481OOD055-12019.07-2020.07
3中捷精工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TZ1281OOD027-22019.10.25-2020.09.01
4中捷精工江苏永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YZ108400D026-22019.08.20-2020.08.19
5中捷精工江阴绿水机械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81OOD485-22017.12-2020.11
6中捷精工江阴市华丰乳化液处置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WX0281OOD529-22019.08-2022.08
7中捷精工连云港市赣榆金成镍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LYG072100D023-22020.04.01-2022.03.31
8中捷精工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681OOI555-22019.02-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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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681OOI555-32020.02-2021.01
10中捷有限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0OOI032-112016.12-2017.05
11中捷精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0OOI032-132018.04-2021.03
12中捷有限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000L163-102016.04-2018.04
13中捷精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0OOL163-122018.04-2021.03
14中捷有限无锡市隆卡博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6OOD397-2#2017.01-2018.04
15中捷精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6OOD397-42018.05-2019-12
16中捷精工无锡市瑞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205OOD454-42018.11-2019.08
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WX0205OOD454-52019.08-2019.12
18中捷精工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582OOI342-82018.03-2019.02
19中捷有限大冶市英达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S42-02-81-00032013.09-2018.09
20无锡绿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SZ0507OOD004-62020.05.09-2020.12.31
21灏昕汽车常州市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CZ0413OOD057-22020.08-2023.08
22烟台通吉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97号2019.01.25-2024.01.25

发行人及其无锡生产型子公司的危险废物统一由发行人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B、存放和处置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危废转移联单中接受危废单位填报的信息,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接受危险废物后的主要处置利用方式如下:

危废名称处置利用方式
电镀污泥(含锌、镍)填埋、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焚烧、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其他
磷化渣焚烧、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
废油抹布、手套、包装桶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焚烧
废有机溶剂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
废有机溶剂填埋
废活性炭焚烧
废乳化液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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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漆渣焚烧、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

综上,发行人及其生产型子公司报告期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已委托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储和处置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2、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发行人购置和建设的主要环保设施包括锌镍线外罩抽风系统、磷化线封闭系涂、装表面处理工程设备、吸尘器、前处理吸风装置、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设备、废气塔风、抽风吸雾管路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良好,确保生产运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得到处理后再排入外界环境。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一)行业的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汽车制造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行业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行业进行宏观指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行业实施自律管理。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与技术改造、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

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规划,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自律组织,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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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自律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是汽车制造业下属的子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汽车工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得到了国家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行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发布时间发布单位
1《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2019.08国务院办公厅
2《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06发改委、商务部
3《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2019.06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4《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01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2018.10国务院办公厅
6《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05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7《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04商务部
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12国务院
9《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2016.11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
10《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08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信部
11《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2016.04发改委等部门
12《中国制造2025》2015.05国务院
13《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2014.09交通部、发改委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02发改委
15《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2012.08商务部、发改委
16《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1.07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17《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9.10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六部委
18《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2009.08工信部、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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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发布时间发布单位
19《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03国务院办公厅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法规方面存在以下政策导向:一是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推进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使用;二是加快发展汽车售后市场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售后市场的规范化运营,释放售后市场发展潜力,为后续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售后市场提供基础;三是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有利于提升汽车整体消费使用量。

(二)行业发展概况

1、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工业发端于欧洲和北美,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稳定发展的成熟期,在制造业中占有很大比重。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善工业结构,具有高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高综合性的特点。

21世纪以来,全球汽车产量总体呈现平稳上升态势。2001至2007年间,全球汽车产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9%。2008年、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全球汽车产量有所下滑。2010年以来,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复苏以及各国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全球汽车产量行业景气度回升。2010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产量从7,770.40万辆增长至9,730.25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3.27%,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近两年受中国、印度等国家汽车市场影响,全球整体汽车产量规模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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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至2019年全球汽车产量及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受居民收入水平差异影响,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已发展成熟,需求以车辆更新为主。相较于发达国家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汽车保有量较低、潜在需求大,是汽车行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家。

2018年全球主要国家汽车销量分布(万辆)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汽车工业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业已成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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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家,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内宏观经济持续发展、人均收入水平不断增长,汽车需求量持续增长;同时,在汽车产业向中国转移,以及国内汽车行业生产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国内汽车生产规模快速扩大;其中2001年至2010年汽车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5.38%。2010年至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稳定发展,持续保持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地位。

2001年至2019年我国汽车产量及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我国乘用车产量增长迅速,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我国乘用车产量从2008年的673.77万辆增长至2019年的2,136.00万辆,复合增长率达到11.06%。此外,随着乘用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其占汽车行业的比重不断上升。2019年乘用车产量占比达83.05%,系汽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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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9年我国汽车产量构成(万辆)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近两年,受经济增速放缓、汽车消费政策退坡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量出现小幅下降。但在我国经济整体仍保持稳定增长、人均汽车保有量水平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背景下,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我国汽车行业长期来看存在较大增长空间。1)宏观经济持续发展带动居民购买力提升随着宏观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我国居民购买力水平稳步上升,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18,310.76元增长至2019年的30,733.00元,复合增长率达9.01%。近些年我国居民购买力的提升带动了汽车普及化消费需求的稳定增长。虽然目前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发达国家仍具有一定差距,不过在宏观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带动下,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来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有利于我国汽车市场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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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展趋势(元)

数据来源:Wind资讯2)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给整个汽车消费带来发展空间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战略发展阶段,2000年至2019年,我国城镇化率从

36.22%增长至60.60%,平均每年增加1.28个百分点。世界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平均在80%左右,截至2018年末,德国城镇化率为75%,美国为82%,日本为92%。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二三线城市数量快速增加,人口及交通压力使其对交通建设产生迫切需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为汽车销售提供良好的基础,对二三线城市的汽车消费将带来突破。

2000年至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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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3)多措并举带动汽车消费增长中国汽车产业经历了三轮刺激政策,分别是2009-2011年的第一轮刺激(内容包括减征燃油车购置税、汽车下乡补贴和以旧换新补贴)、2015-2017年的第二轮刺激(主要是减征燃油车购置税)和2019年开始的第三轮刺激。2019年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方案制定了多种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倾斜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农村汽车消费等。2019年8月2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中明确: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多种措施并举将激发居民的汽车消费潜力,促进形成强大的汽车市场需求,推动汽车消费平稳增长。

4)新能源汽车成为行业新增长点基于能源结构安全和环境保护压力,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已成为迫切需求。相较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在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实现了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1年的0.82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125.62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05.35%。在2018年6月份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对汽车行业结构升级制定了规划,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此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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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1)主要由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目前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由欧美日韩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从企业分布来看,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2019年发布的《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三足鼎立”格局基本保持不变。其中,美国以25家入围排名榜首,日本以23家居次,德国以20家获得第三名,中国共有7家企业入榜。

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专业分工和资源整合日趋明确,逐渐形成多个全球化专业性集团公司,并涌现出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美元的大型汽车零部件集团。

根据著名汽车媒体《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数据,2018年全球前十大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如下:

排名名称国别2018年汽车零部件销售额(亿美元)
1博世(Robert Bosch Gmbh)德国475.00
2电装(Denso Corp.)日本407.82
3麦格纳国际(Magna International Inc.)加拿大3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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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名称国别2018年汽车零部件销售额(亿美元)
4大陆(Continental AG)德国359.10
5采埃孚(ZF Friedrichshafen AG)德国344.81
6爱信精机(Aisin Seiki Co.)日本338.37
7现代摩比斯(Hyundai Mobis)韩国249.84
8李尔(Lear Corp.)美国204.67
9法雷奥(Valeo SA)法国193.60
10佛吉亚(FAURECIA)法国191.70

资料来源:《美国汽车新闻》

2)实行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与整车产品的质量性能及市场竞争力息息相关,直接影响整车产品的市场销量。随着汽车工业发展,汽车产品在安全性、功能性、舒适性等方面的要求逐步提高,汽车零部件的质量标准也相应提高。在此背景下,国际化标准组织及一些汽车工业协会对汽车零部件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和管理体系标准,如目前汽车零部件行业内普遍要求通过IATF16949:

201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只有通过上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才能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商名单。在此基础上,整车厂商还会根据自身的质量管理要求在现场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实施进一步评审,审核涉及企业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控、环保等方面。整个考核过程时间漫长,通常需要12-24个月的时间,只有通过审核的企业才可以进入主机厂的零部件供应商名单。由于下游厂商的认证、审核过程较为复杂,配套企业产品定型周期长,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及较高的时间成本,替代成本较高,所以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易与整车厂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发生变动。3)产业逐步向新兴市场转移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围绕整车市场的发展进行布局。目前,中国、印度等国家汽车市场容量大,是整车消费的主要增长区域,吸引了许多国际汽车巨头布局,给当地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此外,中国、印度等国家劳动力成本较低,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加快了产业转移速度,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大规模转移生产制造环节,而且将转移范围逐渐延伸到了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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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随着发展中国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经验积累,汽车整车制造厂商的全球化采购趋势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2001年以来,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以及汽车整车工业的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强自主研发,在生产能力、产品类别、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近年来,下游整车市场的消费需求旺盛,带动了国内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2011年至2019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由19,778.91亿元增长至35,757.7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68%。近两年随着汽车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产值增速短期内有所波动。

2011年至2019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图

资料来源:Wind资讯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要特点

A、产业集群格局相对稳定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区域集中度较高,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了周边配套体系。目前围绕着整车制造产业逐步形成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华南、西南和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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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汽车产业群,格局较为稳定。产业的集群化有利于提高专业分工,突显集群效应。

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区域划分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B、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不断成长,有望打破国际巨头垄断格局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起步较晚,在部分关键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尚难以达到国内合资整车制造商的直接配套标准。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则凭借其拥有的先进零部件设计和研发技术、与整车制造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或其本身便是源自外资整车品牌等先行优势,在我国关键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起到主导作用。在此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往关键零部件设计和制造的途径往往需从寻求与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开始,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缩小与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关键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差距进而实现整车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的目标,逐步打破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国际巨头垄断格局。

C、与整车厂商的关系进一步市场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内部分零部件企业附属于整车企业,属于附属发展的模式。随着整车企业的全球化采购,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之间的关系逐步由附属发展模式转变为市场化的发展模式。零部件企业唯有保持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才能够进入整车企业的采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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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A、汽车零部件向专业化集成、模块化供应汽车零部件的集成、模块化是指将以往由多个零部件分别实现的功能,集成在一个模块组件当中,实现单个模块组件替代多个零部件的技术手段。汽车零部件的集成、模块化能够提高整车装配效率,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整车性能。汽车零部件集成、模块化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承担起更多的产品、技术开发工作,并进行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逐渐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

B、国产替代进口趋势逐步显现随着汽车制造工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开发和制造能力持续提升,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实现国产替代。另外,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具有成本优势和本地化服务优势,未来在国内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

C、轻量化发展趋势轻量化是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汽车轻量化概念已成为汽车制造工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其核心在于在保证汽车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整车的重量,从而减少燃料消耗以达到降低污染的目的。汽车零部件是汽车制造工业的基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通过新材料、制造工艺等方面的研发,适应整车轻量化发展的需求。汽车轻量化的解决方案主要分为轻量化材料替代与结构设计优化。在轻量化材料替代方案中,高强度钢、铝合金是目前重要的轻量化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制定轻量化发展目标,到2020年汽车重量比2015年减轻10%,到2025年比2015年减重比例提升至20%,其制定的轻量化具体发展技术路线的情况如下:

指标至2020年至2025年至2030年
车辆整备质量较2015年减重10%较2015年减重20%较2015年减重35%
高强度钢强度600MPA以上的AHSS钢应用达50%第三代汽车钢应用比例达到自车身重量的30%200MPA级以上钢材有一定比例运用
铝合金单车用铝量达到190KG单车用铝量达到250KG单车用铝量达到3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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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至2020年至2025年至2030年
镁合金单车用镁量达到15KG单车镁合金使用达到25KG单车镁合金使用达到45KG
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碳纤维有一定使用量,成本比2015年降低50%碳纤维使用量占车重2%,成本比上一阶段降低50%碳纤维使用量占车重5%,成本比上一阶段降低50%

4)减震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及市场规模

汽车减震零部件用于消除来自汽车动力总成、路面及空气的振动和噪声,提升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平顺性及舒适性,是汽车行业的重要细分领域。随着进口替代程度的提升、及新能源汽车和轻量化趋势带来的发展机遇,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前景良好,市场规模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具体如下:

A、汽车减震零部件应用领域广泛,市场规模主要随汽车行业景气度波动

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是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要细分领域。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在整车系统中的分布较为广泛,一部分主要为动力总成悬置等产品,用于动力总成、车身、底盘等各类结构件之间的弹性连接和缓冲,起承载各类附件,并传递动力总成的驱动扭矩及轮胎的行驶、转向、刹车等载荷的作用,对整车的操控稳定性有较大贡献;另一部分主要为弹簧阻尼减震等产品,起连接车桥和车架、轮胎和车身的作用,可分别传递二者之间的作用力和力矩,抑制并减少由于路面不平而引起的振动,保持二者之间正确的运动关系,保证汽车的行驶平顺性和操纵稳定性。

整体来看,减震性能属于汽车的系统核心性能,减震零部件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在整车中应用较为广泛,整体市场规模随汽车行业稳定发展。

B、减震零部件产品技术更新迭代情况

随着消费者对驾乘舒服度的要求逐步提高,汽车减震零部件在汽车中的应用范围、技术指标及产品性能将进一步提升。针对冲压、压铸等传统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近年来的产品技术更新迭代主要集中在产品工艺的改进、产品材质的改变、精度的提升等方面,整体包括减震降噪的性能提升、轻量化趋势、新能源汽车新需求和新要求等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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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在减震零部件领域技术与国际知名厂商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空调打开时车辆怠速的噪声值,日本、北美车辆为43~45dB,我国本土车辆一般为50dB左右,未来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具有较大提升空间。C、汽车零部件的进口替代情况随着我国减震器行业的发展,进口替代趋势不断加强。根据中汽协和中汽研以及丰田公司发布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报告》以及《中国汽车工业报告2020》,2019年我国共实现进口额353.10亿美元,同比下降12.8%,体现出汽车零部件行业进口替代较为明显。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激烈,整车厂商为控制成本,对于原先进口的零部件,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逐渐开始选择具备价格优势和本土服务优势的国内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国产化替代趋势逐步形成。零部件国产化替代趋势使得部分优质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进入外资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进而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D、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零部件提出新要求并带来新的增长空间作为《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对上下游产生巨大的变革。中汽协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实现了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1年的0.82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

125.62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05.35%。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有所波动,但仍处于历史高位水平。

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零部件的使用与传统汽车整体差别不大,涉及冲压、焊装、涂装等工艺及相应的设备和输送装置等,但在电池、电动机、电控装置、高压线束等新增零部件方面则提出了更高的减震降噪要求。随着新能源汽车应用提升,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凭借其性价比相比传统汽车能加快汽车的普及,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自身对减震的需求同样能推动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为减震零部件行业整体提升市场空间。

E、轻量化趋势快速发展,为轻量化零部件带来较大市场需求

随着汽车轻量化、节能化和环保化进程的不断发展,预计未来汽车的各个主要部件用铝渗透率都将明显提高。我国汽车产量已连续11年稳居全球第一,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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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铝化率方面,我国还相对比较落后,目前中国乘用车平均用铝量为130千克/辆左右。北美地区计划到2025年汽车用铝量将达到250千克/辆,国内汽车用铝量在2025年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即使在汽车铸件市场没有增长的前提下,铝合金零部件的年均产量仍将有11%以上的增长。目前轻量化零部件的应用趋势明显,铝制汽车零部件、橡塑类零部件等轻量化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且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综上,汽车减震零部件能够提升驾乘舒适性,是汽车的核心零部件,随着对汽车减震降噪要求的不断提高,产品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我国减震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进口替代效果明显;新能源汽车为零部件将提升市场空间;轻量化零部件应用程度提升的趋势明显,市场发展态势良好,为铝制汽车零部件、橡塑类零部件等轻量化产品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整体来看,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三)行业竞争格局

1、国际化竞争格局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整车厂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为了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逐步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全球化采购已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从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竞争来看,以美国、欧洲、日本为主导的传统汽车工业强国占据着先发优势,也拥有着技术标准、体系标准、全球供应链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传统汽车工业强国相比,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制造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但近年来国内汽车工业发展迅速,制造水平已有长足的进步,正逐步得到全球厂商的认可。

2、多层次的供应商体系

在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生产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形成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多层次分工。分工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产业链结构。整车厂处于产业链顶端,一级供应商通常向整车厂商供应集成化、模块化、系统化的总成产品。出于产品安全等多方面考虑,整车厂对一级零部件供应商考核周期长、更换风险高,双方确立合作关系后整车厂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在产业分工的背景下,二级零部件供应商通过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向整车厂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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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汽车零部件。而二级供应商再逐级向下级供应商采购,从而形成汽车零部件的供应链条。随着供应层级逐步向下,该层级内供应商家数不断增多,行业集中度越低、竞争程度越高。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质认证及客户壁垒

由于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与整车产品的质量性能及市场竞争力息息相关,直接影响整车产品的市场销量,一般而言整车制造企业普遍要求供应商通过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只有通过上述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商名单。在此基础上,整车厂商还会根据自身的质量管理要求在现场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实施进一步评审,审核涉及企业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控、环保等方面。整个考核过程时间漫长,通常需要12-24个月的时间,只有通过审核的企业才可以进入主机厂的零部件供应商名单。由于下游厂商的认证、审核过程较为复杂,配套企业产品定型周期长,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及较高的时间成本,替代成本较高,所以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易与整车厂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发生变动,故而对新进企业形成较高的壁垒。

2、技术经验壁垒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技术含量、可靠性、精度、成本和节能环保等方面要求日益提高,促使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加大技术开发力度。一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主流生产工艺,通过产品应用反馈及自主技术研发,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升级,从而为整车厂商提供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高精度、低成本、节能环保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整车厂商要求的多元化,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企业需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完善自身产品系列,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此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相互介入研发已经逐步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了对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要求。以上各方面均需要生产厂商有着较长时间的技术经验积累,因此对新进入厂商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3、管理能力壁垒

随着汽车市场的专业化、精细化分工的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需满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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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企业多批次、多品种、大规模的产品特点要求,同时还需保证产品质量,快速响应客户要求,从而要求供应商在质量管控能力、交货周期管理能力等方面不断提升。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需要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实施一体化精细管理。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来自于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和持续不断的管理方法改进,新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管理机制,从而对行业的潜在进入者形成一定的壁垒。

4、人才壁垒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日益多样化,行业的技术壁垒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对技术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涉及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开发与制备、工艺控制、精密加工、工艺优化等多个环节,需要企业拥有相关的高级技术人才以及熟练的技术工人。从行业的经验来看,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员以及合格的操作人员需要经过理论的学习和长期的实践,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通常缺乏稳定的技术团队,且难以短时间内获得有着丰富经验的专业性技术人才,成为其进入行业的人才障碍。

5、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一方面,企业在购建厂房、设备采购、模具购置或开发、维持必要的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特点,企业主要采用赊销的方式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且该行业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较大。因此,大量资金需求将为新进入企业设立较高的进入障碍。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的支持

国家已将汽车产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作为汽车行业重要的配套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一直受到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与扶持。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技术升级、自我创新等方式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实现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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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汽车零部件行业抓住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和全球汽车制造业转移的机遇,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等方式,推动行业技术持续进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目前已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品牌的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这些企业逐步开始参与国内高端市场甚至国际市场的竞争,并能够成功进入世界五百强企业的供应商体系。

(3)零部件国产化替代趋势

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激烈,整车厂商为控制成本,对于原先进口的零部件,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逐渐开始选择具备价格优势和本土服务优势的国内供应商,汽车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趋势逐步形成。零部件国产化替代趋势使得部分优质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进入外资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进而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4)产业转移及全球化采购

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趋势促成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业转移和全球化采购现状。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了产业转移,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大规模转移生产制造环节,而且将转移范围逐渐延伸到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同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一方面可以借产业转移的机会学习国外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全球化采购的机会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2、不利因素

(1)资金来源渠道有限

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行业内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资金实力较弱,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留存收益的滚动投入和银行间接融资。融资渠道单一,导致生产及研发的投入不足,不能够较好地促进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张、提高国际竞争力,与下游客户同步研发、产能配套以及供货能力都产生了较大的制约,后续发展潜力受到影响。

(2)零部件供应商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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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制造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整个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相对较少。缺乏规模优势一方面将制约企业产能和技术投入,导致企业较难形成规模效应,难以达到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不利于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导致零部件企业在与下游整车及一级供应商的博弈中不占优势,议价能力较弱。

(3)缺乏核心技术导致国际竞争力不足

由于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相对于汽车产业先进国家,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在高端制造方面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等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上述因素导致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其零部件产品更多的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领域,而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制造仍以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主导。

(六)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自我摸索、吸收引进和自主研发阶段。在自我摸索阶段,受限于落后的技术水平,当时汽车零部件厂商生产产品应用车型较为局限,主要是用于本厂汽车的整车配套,且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在吸收引进阶段,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全球知名整车厂商纷纷在华投资建厂,汽车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外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也随之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过与国外先进厂商合作,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提升了自身的产品技术开发水平。在自主研发阶段,汽车零部件行业龙头开始将产品技术开发的重点由学习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转向研究符合发展趋势的产品技术,以形成自身的产品技术优势。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通过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及合资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持续加大重点技术攻关与创新创造体系建设。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整体管理能力、创新、创造、创意能力大幅提高,一方面,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加快自主平台研发建设,以企业研发中心为载体,构建了较为系统的开发设计流程,并完善了生产管理、采购流程、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工艺改进的创意、创新、创造能力,提升了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商同步开发能力。另一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高度重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不断的引进先进自动化、智能化制造设备。这些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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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与产品创新、创造、创意能力的全面升级。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部分技术水平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部分产品在工作性能、使用寿命和使用舒适度上与国外产品仍然存在差距,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处于由吸收引进消化阶段向自主研发阶段推进的过程中。未来我国零部件技术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是提高零部件的质量检测标准,改善生产工艺,加强零部件工作性能,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其次是研发生产零部件的新兴复合材料,同时要推动关键零部件技术的研发进度,实施进口替代战略。

(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较高,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需经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整车厂商现场评审,审核合格后才可以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商名单。由于下游厂商的认证、审核过程较为复杂,配套企业产品定型周期长,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及较高的时间成本,替代成本较高,所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易与整车厂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将获得较为稳定的订单。在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生产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形成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多层次供应体系。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链逐渐完善,零部件配套厂商同步开发已成为行业的主流趋势,零部件配套厂商需参与整车厂商特定车型的设计和研发过程。一方面,同步开发能够有效降低整车厂商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零部件供应商在同步开发的过程中也可以吸收和学习整车厂商先进的研发经验和技术,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同步研发能力也是汽车零部件厂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产业链中的一环,其行业周期性与汽车行业的周期性呈正相关关系,受宏观经济变动影响较为明显。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阶段时,汽车生产和消费活跃,汽车行业迅速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随之迅速发展;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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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宏观经济处于不景气阶段时,汽车消费增长缓慢,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零部件行业随之发展放缓。

2、行业区域性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考虑到生产及交易成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一般围绕整车厂商进行选址、布局,具有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长三角地区、华南地区、珠三角地区、以湖北为主的中部地区、以重庆为主的西南地区、东北地区六大产业集群。

3、行业季节性

除受春节等节假日影响外,汽车的生产销售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一般会根据下游汽车行业的需求在全年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季节性特征也不明显。

(1)季节性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及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10,134.8045.24%12,268.5054.76%----
2019年度13,347.3023.88%13,748.6424.59%13,972.5524.99%14,834.8826.54%
2018年度13,220.5924.18%13,200.3724.14%12,746.3123.31%15,507.6528.36%
2017年度13,055.6824.91%12,338.6623.54%13,270.7125.32%13,750.7726.23%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的季度营业收入占比不存在明显波动,发行人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汽车零部件企业除第四季度考虑到春节因素提前备货外,一般会根据下游汽车行业的需求在全年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年度可比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2019年度凯众股份(603037)28.06%24.65%22.84%24.46%
正裕工业(603089)25.59%23.26%25.33%25.83%
中鼎股份(000887)22.70%24.99%22.21%30.10%
拓普集团(601689)23.24%22.26%24.77%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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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24.90%23.79%23.79%27.53%
发行人23.88%24.59%24.99%26.54%
2018年度凯众股份(603037)27.51%25.53%22.60%24.36%
正裕工业(603089)18.49%23.65%26.92%30.94%
中鼎股份(000887)24.59%24.72%21.45%29.24%
拓普集团(601689)25.02%26.37%23.09%25.53%
平均值23.90%25.07%23.52%27.52%
发行人24.18%24.14%23.31%28.36%
2017年度凯众股份(603037)25.85%25.71%22.85%25.59%
正裕工业(603089)22.14%27.43%25.10%25.34%
中鼎股份(000887)20.63%25.09%20.91%33.37%
拓普集团(601689)22.92%22.99%23.65%30.45%
平均值22.89%25.31%23.13%28.69%
发行人24.91%23.54%25.32%26.23%

综上,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变化与同行业公司相近,不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符合行业惯例。

(2)主要客户第四季度的销售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具体的销售金额及占比、第四季度销售金额占对该客户当期销售金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名称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比第四季度占比销售金额占比第四季度占比销售金额占比第四季度占比
天纳克集团5,570.4114,029.8725.0323.6013,588.6624.7728.0710,586.3219.5624.14
威巴克集团4,347.4810,861.7519.3825.1211,609.8921.1627.3515,094.0727.8922.61
博戈集团4,409.9812,075.2921.5429.5010,866.9119.8127.279,385.2417.3427.50
住友理工集团1,888.655,269.139.4019.343,669.346.6925.372,888.595.3427.35
长城汽车集团1,106.931,684.933.0146.092,442.644.4532.592,704.045.0034.86
合计17,323.4543,920.9678.3525.9542,177.4376.8827.6940,658.2875.1325.2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天纳克集团、威巴克集团、博戈集团、住友理工集团、长城汽车集团等前五大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向上述客户的整体销售规模及占比相对稳定。

2017年至2019年第四季度,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规模整体占比分别为25.29%、27.69%、25.95%,占比相对稳定。其中,2019年第四季度,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销售占对该客户当期销售金额占比为46.09%,系发行人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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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汽车集团前期主要合作项目之一“XKR02A”系列产品因项目逐渐退出而导致发行人2019年上半年销售金额下降;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合作项目及产品储备较多,多项产品陆续在2019年下半年开始量产,产品总数自年初14项增长到年末35项,导致发行人第四季度销售占比相对较高。

(九)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上游行业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上游主要为钢铁制造业、有色金属铝冶炼行业。一方面,国内钢材、铝等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确保了本行业主要原材料持续稳定的供应;另一方面,国内钢材、铝材等原材料价格属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幅较大,会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生产成本和利润水平。

2、下游行业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下游行业是汽车制造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的供求状况、增长速度、产品价格等因素对零部件行业影响较大。一方面,我国经济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保持平稳发展,因此我国汽车行业也将保持平稳发展趋势,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另一方面,汽车行业的电动化、轻量化趋势将倒逼零部件行业进行技术升级,提升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并且充分发挥规模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公司主要客户属于减震领域大型知名企业

公司长期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减震部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的底盘系统、发动机系统、车身系统等系统。凭借在制造工艺、技术实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公司已与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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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理工(Sumito Moriko)、哈金森(Hutchinson)、帝倜阿尔(DTR Automotive)、普利司通(Bridge Stone)、大陆(Continental AG)等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集团,及长城汽车等大型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天纳克(Tenneco)是世界知名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主要为全球主要汽车品牌提供减震器和排气系统产品,为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博戈(Boge)是国际知名的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供应商,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中车的子公司;威巴克(Vibracousitc)是全球领先的汽车NVH减震产品制造商,业务范围覆盖超过19个国家,为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

2、公司产品在下游汽车品牌中覆盖率较高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覆盖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品牌。从国际汽车品牌来看,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德系、日系、美系、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覆盖奔驰、宝马,奥迪、大众、沃尔沃、丰田、日产、本田、通用、福特、现代、标致、雪铁龙、菲亚特等国际品牌,及国际大型新能源汽车品牌。此外,随着我国自主汽车品牌的崛起,公司产品已广泛配套于上汽、长城、吉利、奇瑞、广汽、北汽、江淮、一汽等自主品牌。此外,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持续提升。公司具备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市场信誉,近年来被授予荣誉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所获荣誉证书授予单位
1“优秀合作伙伴”无锡安维斯
2“年度优秀绿色供应商”上海通用
3“冲压工艺CAE分析能力银牌证书”上海通用
4“成本贡献奖”无锡威巴克
5“革新优秀奖”上海三立汇众
6“2017年度最佳服务表现供应商”苏州天纳克

(二)同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37)

凯众股份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悬架系统内减震元件、踏板总成和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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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凯众股份于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19年度凯众股份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总资产分别为49,369.25万元、8,116.54万元、94,082.65万元。

2、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87)

中鼎股份成立于1998年,主营业务为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中鼎股份于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19年度中鼎股份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总资产分别为1,170,610.43万元、59,186.25万元、1,812,529.74万元。

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89)

拓普集团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汽车NVH(即减震降噪及舒适性控制)领域橡胶减震产品和隔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拓普集团于201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19年度,拓普集团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总资产分别为535,895.38万元、46,004.66万元、1,123,431.42万元。

4、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554)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晨光精工于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年度,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总资产分别为41,753.94万元、3,223.75万元、54,311.91万元。

5、安徽得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8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汽车铝压铸零件、铝型材零件、冲压焊接零件、机加工零件等产品。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对减震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较高,汽车减震部件制造企业需分别经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现场评审,合格后才可以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商名单。汽车减震部件制造企业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与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形成较为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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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的合作关系,将获得较为稳定的订单。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市场开拓,依托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及质量管控能力,公司产品质量及性能位于行业领先水平,获得了国内外众多汽车零部件厂商及汽车整车厂商的认可,主要产品已配套多个国内外知名厂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总部所在地客户概况终端客户
1天纳克(Tenneco)美国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2018年度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奥迪、特斯拉、沃尔沃、通用、克莱斯勒、福特、上汽、北汽、江铃汽车、蔚来、Jeep、观致
2博戈 (Boge)德国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中车子公司。奥迪、宝马、北奔、北汽、奔驰、大众、菲亚特、福特、广汽、克莱斯勒、通用、沃尔沃、一汽、本田
3威巴克(Vibracoustic)德国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2018年度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奥迪、宝马、奔驰、大众、戴勒姆、东风裕隆、二汽、菲亚特、福特、吉利、捷豹路虎、凯迪拉克、克莱斯勒、尼桑、欧宝、上汽、通用、现代、一汽
4住友理工(SumitomoElectricIndustries)日本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2018年度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本田、大众、洋马、戴姆勒、保时捷、宝马
5哈金森(Hutchinson)法国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世界五百强企业TOTAL集团子公司。奔驰、福特、通用、沃尔沃、雪铁龙
6帝倜阿尔 (DTR Automotive)韩国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奥迪、菲亚特
7普利司通(Bridgestone)日本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世界五百强企业。大众、东风日产、尼桑、丰田
8大陆(Continental AG)德国国际知名零部件厂商,2018年度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福特、吉利、通用
9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国内知名整车厂商。-
10上汽大通汽车有限 公司中国国内知名整车厂商。-

注1:上述企业排名出自《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发布的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

注2:上表中终端客户均为公司产品所配套的终端整车厂商。

公司凭借稳定、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快速的响应速度,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连续多年被客户授予荣誉证书。良好的市场口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使公司在承接原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与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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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与技术优势

根据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商的需求进行快速、高效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支持,是汽车减震部件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一直坚持以研发为导向,经过多年的技术发展和积累,目前在汽车减震部件领域的研发能力已符合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集团和部分整车厂商的技术指标要求,是国内优秀的汽车减震部件产品供应商。

目前公司研发部门拥有国内领先的研发、检测设备,并已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研发团队,掌握了一系列行业领先核心技术,包括减震器连杆冲压工艺及冲压模具技术、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技术、铝合金焊接技术、铝冲压工艺技术、变速器结合齿圈锥齿精冲成形技术、精冲工艺技术与精冲模具技术、变速箱操纵机构智能制造与在线检测技术、机器人自动化焊接技术、自动化冲压铆接焊接生产线技术、新能源电动车电池盒制造技术等。此外,公司拥有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认定的汽车焊接冲压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研发的“汽车前桥与转向连接扭力支架”、“连续模的防误送料联动装置”和“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汽车发动机连杆缓冲减震保护装置”等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此外,公司凭借齐全的产品开发分析软件、高水平的模具开发设计能力、丰富的技术工艺以及快速成型能力,形成了强大的同步开发设计能力,既能及时响

应客户的研发要求,也能持续升级和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公司积极参加客户产品

的早期开发设计,与客户进行同步开发,从模具设计制造、冲压成形、焊接、压铸成型和机加工以及装配等全生产环节的工艺性角度提出设计开发、改进建议,优化产品结构。

目前发行人工艺技术储备丰富,核心技术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水平,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明显市场竞争力。

A、发行人核心技术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水平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产品轻量化、稳定性、加工精度等方面的主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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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行人具有优势的技术指标行业平均指标指标含义
轻量化方面压铸厚壁结构件孔隙率水平:D5-1压铸厚壁结构件孔隙率水平:D5-2压铸件孔隙率水平决定了零件的性能和强度,其评价标准取自VDG-P201,指标性能D5-1>D5-2>D5-3
压铸件压变小于:0.03mm压铸件压变小于:0.07mm压铸件涉及到一些具有受压载荷的结构件;压变越小,其零件强度越高,承载能力越强
冲压产品壁厚/料厚极限比:0.38冲压产品壁厚/料厚极限比:0.48部分冲压件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壁厚相对于料厚的比值越小,则零件重量更轻,成本更低,但冲压难度更大
冲压产品极限抗拉强度:1300Mpa(不锈钢)冲压产品极限抗拉强度:1200Mpa(不锈钢)冲压产品的抗拉强度越高则产品强度越高,在相同强度要求的前提下,其耗材更低,成本更省,但冲压技术难度更大
高强度钢挤压成形厚度极限减薄率:15%高强度钢挤压成形厚度极限减薄率:12%厚度极限减薄率越高,材料挤压成形的工艺水平越高,零件可减少更多的机加量,成本更低,同时可实现更轻的零件重量
连续冲压材料极限厚度:12mm连续冲压材料极限厚度:10mm连续冲压的零件厚度越厚,冲压模具水平越高,冲压可取代的焊接、装配工艺、减小零件的数量范围越高
厚板冲压齿轮产品最小模数:1.2 mm厚板冲压齿轮产品最小模数:1.5 mm厚板齿轮产品模数越小则齿轮越细,冲压难度越大,行业内往往多通过高成本的机加工实现。
稳定性方面压铸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99.5%压铸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95%压铸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越高,则产品制程能力越高、同时产品的尺寸、性能稳定性越好
压铸产品旋铆开裂不良率:小于0.3%压铸产品旋铆开裂不良率:小于1%压铸产品旋铆开裂不良率越低,则产品制程能力越高、同时产品的尺寸、性能稳定性越好
冲压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99.9%(精冲)冲压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99.5%(精冲)冲压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越高,则产品制程能力越高、同时产品的尺寸、性能稳定性越好
加工精度方面压铸产品:尺寸公差±0.1mm压铸产品:尺寸公差±0.15mm产品压铸成形的尺寸精度高,便可不需要通过机加工就能实现产品功能要求,从而减少制造工序道次,降低成本
冲压产品平面度:0.03mm/100mm?(精冲)冲压产品平面度:0.1mm/100mm?(精冲)冲压产品平面度,公司采用的17辊高精密进口开卷矫直机可实现板材矫平后0.03mm/100mm?(精冲)的平面度要求
冲压产品卷圆圆度:0.05mm/φ50mm冲压产品卷圆圆度:0.15mm/φ50mm冲压减振衬套的性价比高,但对产品圆度要求较高,发行人的卷圆工艺水平可实现0.05mm/φ50mm
冲压产品位置度:冲压产品位置度:冲压产品位置度要求过高往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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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mm~0.02mm(精冲)0.02mm~0.03mm(精冲)采用机加工工艺来实现,发行人精冲工艺可直接生产实现位置度0.01mm~0.02mm的产品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天纳克、威巴克、住友理工、博戈等国际大型供应商及长城汽车集团等国内知名整车商,下游客户对产品指标要求较高。因此发行人长期注重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在行业标准基础上,发行人通过持续创新研究和工艺改进,在轻量化零部件、产品稳定性、产品加工精度等方面的多项核心工艺技术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水平。B、公司拥有多项生产工艺,技术开发能力较强、技术储备丰富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涉及多种零部件,对应不同生产技术和工艺路线。经过长期发展和积累,发行人的技术和工艺实力较强,目前拥有冲压、压铸、注塑、金工等多种生产工艺及配套的技术能力、生产设备、研发和生产人员,能够覆盖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多数产品类型;发行人具备向客户供应多种类型零部件产品的能力,且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均向发行人同时采购不同工艺类型的零部件,客户关系长期维持稳定。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改进,发行人积累了较多技术成果。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3、产品质量优势

基于汽车零部件对安全质量的严格要求,发行人及客户均极为重视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的质量管理优势体现在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两方面。一方面,公司全面规范地建立并完善了质量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并将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覆盖至从市场调查、产品设计、试生产、正式投产、仓储、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公司与下游厂商建立了完备的质量反馈体系,公司客户会对公司产品、生产线进行检测、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产品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较强的执行力度,公司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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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很强竞争优势。

一方面,发行人客户主要以国际大型一级供应商及国内知名整车厂商为主,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审核十分严格,另一方面发行人工艺类型多样、产品型号丰富,因此对质量管控能力要求较高。报告期内,通过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发行人零部件产品销售未发生大规模质量问题。发行人的质量管理能力及零部件产品质量长期获得客户的认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人才优势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管理及研发人才。公司主要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长期从事汽车减震部件行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公司发展所需的管理、技术开发等专业知识,建立了明晰的市场定位及发展规划,成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此外,公司较早成立了研发中心,经过多年发展,已拥有一支高素质、多层次、结构合理的技术研发队伍。公司通过对已形成研发能力的员工队伍持续进行培训,使得员工队伍的整体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提高,确保了员工技术水平的完整性和先进性。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70人,均长期在汽车减震部件行业从业,对行业的技术路线、开发流程、业务流程等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稳定、专业的管理及技术团队,帮助公司在行业内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是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稳固合作关系的重要保障。

5、发行人其他竞争优势

(1)发行人供应稳定性强

发行人拥有冲压、压铸、注塑及金工等多种工艺,对应产品种类丰富,并且客户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少批量、多批次、多品种的产品生产及销售对公司运营管理提出较高要求。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健全完善的生产体系及运营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现有产品及未来新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的供货管理受到客户认可,未出现重大管理或供货责任事件,突显了发行人产品供应较强的稳定性。

(2)资质认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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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市场开拓,依托发行人的研究开发能力及质量管控能力,发行人产品质量及性能位于行业领先水平,获得了国内外众多汽车零部件厂商及汽车整车厂商的认可,主要产品已配套多个国内外知名厂商。

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一级供应商或国内知名整车厂商,产品开发能力和研发水平较强,技术创新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因此其对上游供应商的技术、工艺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工艺水平,发行人与上述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持续合作产品的协同开发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工艺水平。发行人已取得客户及多家下游整车厂的认证资质,形成一定的认证资质壁垒。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有限

汽车减震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需不断投入资金以增强产品研发能力、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扩大产品生产线,从而提高配套服务能力。目前,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为股东投入、银行借款和自身积累,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融资渠道单一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展融资渠道,提升资金规模。

2、公司经营规模与跨国企业尚存在差距

近几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作为汽车整车制造业的上游,产品需求持续扩大。公司较早地从事汽车减震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在技术研发以及生产工艺上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与客户始终保持深入、稳定的合作,在获取下游客户的订单上具有一定的优先权。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企业大多实行集团化经营,产品覆盖面广,抗风险能力强。与跨国公司相比,公司规模较小,距行业全球百强企业在公司资产、营收规模上尚有较大差距。因此经营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公司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和金工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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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86.01%、87.04%、87.34%和87.67%,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冲压 零部件10,087.9945.03%27,585.4949.34%30,312.7555.44%32,455.3361.92%
压铸 零部件5,756.7225.70%12,660.0222.65%9,423.4317.24%6,567.6112.53%
注塑 零部件1,147.725.12%3,426.466.13%3,449.986.31%3,288.236.27%
金工 零部件2,681.9011.97%5,290.779.46%4,564.998.35%4,236.028.08%
其他2,728.9612.18%6,940.6212.42%6,923.7712.66%5,868.6411.2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2,403.31100.00%55,903.37100.00%54,674.91100.00%52,415.83100.00%

2、发行人销售收入与下游终端品牌车型销量的情况

目前汽车行业已经高度分工,形成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多层次分工格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ti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等大型跨国汽车一级供应商,及长城汽车等整车厂商。其中,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一级供应商的销售金额占比均在90%以上,且该部分客户不直接生产整车。发行人长期从事精密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种类丰富,报告期内产品型号超过2,000种。发行人与客户一般采取独家供货的方式合作,但发行人主要的一级供应商客户多为规模较大的国际知名厂商,单家厂商对下游整车厂商覆盖率较高。综上考虑,针对发行人销售产品与客户的车辆产销量匹配情况,结合发行人的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规模与所对应产业链后端整车厂商的品牌车型的销量进行以下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零部件对应品牌车型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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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终端整车品牌的销售金额及变动率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20年1-6月2019 年度变动率2018 年度变动率2017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1大众3,577.5410,072.2613.54%8,871.282.81%8,628.730.96%0.56%
2别克2,642.467,394.47-12.96%8,495.10-0.71%8,555.80-18.49%-13.19%
3奥迪2,758.985,976.1642.36%4,197.8366.74%2,517.531.57%10.58%
4福特2,566.022,878.53-35.03%4,430.25-21.70%5,658.29-39.63%-54.52%
5宝马709.502,169.15222.21%673.2050.19%448.2217.03%20.88%
6雪佛兰877.652,110.71-1.50%2,142.85-21.62%2,733.94-27.10%11.93%
7长城1,123.471,685.08-31.01%2,442.64-9.72%2,705.50-0.38%-3.72%
8特斯拉841.771,576.4072.23%915.30272.33%245.83224.29%-21.79%
9上汽8.521,420.94-23.67%1,861.469.37%1,702.01-19.18%-2.45%
10奔驰353.11754.71-15.30%891.0015.59%770.8515.87%15.69%
11日产522.97744.47-38.27%1,205.94-23.97%1,586.22-13.13%-1.05%
12丰田408.37656.63316.38%157.7015,063.46%1.048.75%14.67%
13标致92.29378.61-41.03%642.00-30.06%917.89-57.54%-42.26%
14吉利143.58361.7425.57%288.07865.06%29.85-11.49%10.65%
15菲亚特71.98307.74-38.69%501.98-24.63%666.06--83.33%
16沃尔沃62.13262.3465.55%158.46134.40%67.6020.02%43.61%
17现代79.43241.79-1.94%246.57342.52%55.72-11.82%3.67%
18江铃40.71235.36236.18%70.0138.77%50.45-51.85%-7.07%
19广汽121.91235.35750.56%27.67102.56%13.66-28.18%6.68%
20本田54.47231.66-15.44%273.97860.29%28.536.62%5.08%

数据来源:搜狐汽车、达示数据

发行人产品配套车型广泛,覆盖德系、日系、美系、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主要包括大众、奥迪、宝马、福特、别克、沃尔沃、丰田、日产、本田、现代、标致、长城、上汽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终端车型如大众、别克、奥迪、福特、宝马等变动趋势相同,与主要配套品牌车型的产品销售情况与上述品牌车型自身销量变化趋势基本相符。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终端车型销售规模与车型自身销量变动趋势或增速存在差异的情形,主要系相应产品爬坡期放量、直接客户的下游市场占比提升等因素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1)大众汽车

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大众13.54%2.81%0.96%0.56%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大众品牌车系销售产品规模变动趋势与整车销量一致,但年度增速存在一定差异。其中,2019年,发行人向大众汽车销售金额与整车销量的增速分别为13.54%、0.96%,发行人销售产品增速高于整车销量,主要系发行人配套大众MQB平台的总成762.135.151.674型号产品量产爬坡所致,该产品于2017年量产,其2019年销售金额相比2018年增长1,381.97万元。

(2)奥迪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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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奥迪42.36%66.74%1.57%10.5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奥迪品牌车系销售产品规模变动趋势与整车销量一致,但年度增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奥迪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应用比例提升,发行人向其销售的压铸类零部件快速增长所致。其中,发行人向奥迪汽车销售的CM99B094531、CM99B081152等多款压铸类零部件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该类产品2019年同比增长近1,800万元,2018年度同比增长1,300万元左右。

(3)宝马汽车

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宝马222.21%50.19%17.03%20.8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宝马品牌车系销售产品规模变动趋势与整车销量一致,但发行人销售规模增速高于整车销量,主要系发行人向其销售的压铸类零部件快速增长所致。其中,2019年度,发行人向宝马汽车销售的压铸732.225.151.746、RCB0105200A、压铸RW-017-1、压铸732.225.151.765等主要产品进入大规模供货阶段,销售金额同比增长近1,300万元;2018年度,发行人UH-CB0105-200、压铸732.225.151.758、压铸732.225.151.746等铝压铸产品销售金额同比增长240万元左右。

(4)雪佛兰汽车

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雪佛兰-1.50%-21.62%-27.10%11.93%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雪佛兰品牌车系销售产品规模变动趋势与整车销量一致,但发行人销售规模增速低于整车销量,主要系部分产品停产所致。其中,2018年度,发行人向雪佛兰品牌车系销售规模与整车销量的增速分别为-21.62%、

11.93%,发行人销售零部件规模增速低于整车销量,主要系发行人配套lambda平台的冲压R725112902、冲压P781044901、机加R725112901等产品停产所致,当期发行人上述零部件销售金额同比下降450万元左右。

(5)特斯拉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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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特斯拉72.23%272.33%224.29%-21.79%

报告期内,随着特斯拉汽车销量整体增长,发行人向特斯拉品牌车系销售零部件产品规模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发行人向特斯拉品牌车系销售规模的增速分别为272.33%、72.23%,主要系发行人向特斯拉供应量逐渐增加,冲压OC01B310240、冲压IC10B302200、冲压OC01B088460等产品自2017年量产后爬坡放量所致。

(6)奔驰汽车

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奔驰-15.30%15.59%15.87%15.69%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奔驰品牌车系销售零部件产品的规模整体维持稳定。其中,2019年,发行人向奔驰品牌车系销售零部件产品规模与整车销量增速分别为-15.30%、15.87%,主要系发行人配套克莱斯勒轿车的CM99B056120、CM99B056110两款产品因接近项目周期结束而销售量大幅下降,2019年销售金额同比降低130万元左右。

(7)丰田汽车

终端整车品牌发行人向该终端整车品牌的 销售金额变动率该车型销售量变动率
2019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丰田316.38%15,063.46%8.75%14.6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丰田品牌车系销售零部件的规模快速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向丰田汽车销售的产品量产、且主要配套车型增长较快所致。自2018年开始,发行人向丰田汽车销售的总成RT1EOK-16、总成RT1EOK-16等产品进入大批量供货阶段,且上述产品主要配套2018年投入市场的CHR和奕泽车型,该车型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销量5.19万辆、11.24万辆,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发行人向丰田品牌车系销售规模快速增长。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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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吉利、现代、江铃、广汽、本田等品牌车型销售零部件规模的增速相比整车销量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发行人向上述品牌车型销售的部分产品进入大规模供货阶段等因素导致。综上所述,发行人向终端汽车品牌销售零部件的规模变动趋势与整车销量基本保持一致,部分增速差异主要系发行人部分产品进入量产阶段或者停产导致增速差异所致,剔除该因素外,发行人销售规模的变动与终端车型销售相匹配。

3、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

(1)发行人产品不属于美国加征关税的清单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美国的汽车零部件产品未在加征关税范围内,发行人业务未直接受到美国对华加征关税事项的不利影响。

(2)量化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外销出口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美国收入金额分别为606.58万元、316.57万元、

254.28万元、40.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2%、0.58%、0.45%、0.18%,整体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外销-美国40.70254.28316.57606.58
营业收入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外销美国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18%0.45%0.58%1.1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美国的汽车零部件销售规模呈现下降态势,主要系发行人外销美国的产品虽未被列入加征关税清单,但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潜在加征关税及其他贸易风险,发行人与美国客户的业务合作整体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2019年美国汽车销量同比2018年下降,也是导致合作规模下降的因素之一。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外销美国规模同比下降,主要系当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汽车产业链整体复工、开工情况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美国的收入规模逐年下降,但整体占比较小,未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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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出口产品未被列入美国加征关税清单,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及美国汽车行业调整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外销美国的汽车零部件规模呈现逐年下降态势;不过,发行人外销美国的收入规模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发行人外销美国规模的短期波动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年上半年,国内外爆发新冠疫情,各行各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汽车行业作为重要国民基础产业,受疫情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延迟开工带来的产值损失,另一方面则是下游汽车消费需求的削弱。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产业链中的精密零部件行业,2020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及整体业绩均受到不利影响,但基于国内疫情的积极控制及下游客户自身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下游客户已积极复产复工、发行人订单及业务情况向好,整体来看,此次新冠疫情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新冠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发行人客户复工复产情况良好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天纳克集团、威巴克集团、博戈集团、住友理工集团等国际大型一级供应商及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客户规模较大且抗风险能力较强。自复产复工以来,虽然受到疫情影响存在复产延迟及复工开工降低情况,但整体生产经营能够保持平稳运行。

境内客户方面。按照政府对疫情的统筹安排及企业具体情况,发行人主要国内客户已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随着疫情有效控制,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国内主要客户已全面复工复产,产能恢复至正常水平。

境外客户方面。本次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疫情爆发的时间与我国存在一定差异,但企业生产经营同样受到较大影响。发行人境外主要客户位于墨西哥、西班牙、巴西等国,受疫情影响有过短暂停工,但整体未因疫情因素出现长期停工停产情况。截至目前,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已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产能恢复至正常水平。

(2)发行人新增订单受新冠疫情影响有限,已基本恢复至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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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后,发行人订单及业绩受到一定不利影响,但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及汽车行业景气度恢复,新冠疫情对汽车行业及发行人的影响程度迅速下降,目前发行人客户订单情况已经基本恢复至同期水平。2020年1-6月份,发行人新增订单合计金额为21,072.19万元。其中,受疫情影响,发行人2020年2月份订单数量减少较多;但基于主要客户及下游终端品牌的市场地位及稳定性,2020年3月至6月份,发行人订单量整体向好;2020年7月份,发行人订单水平已基本恢复至同期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
订单金额4,033.501,681.384,525.683,553.833,379.163,898.644,590.815,104.97

收入实现方面,随着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及汽车行业产销市场的快速恢复,2020年6月份收入同比仅小幅下降2.25%,销售收入已逐步恢复同期水平。本轮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影响较为严重的时期已经结束,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新冠疫情对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随着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及客户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发行人及下游主要客户已经顺利复产复工,并已恢复至正常经营状态;从订单及实现收入情况来看,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订单虽然受疫情影响同比出现下降,但6月销售收入已经基本恢复至同期水平,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基本控制住新冠疫情的发展,发行人及其国内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新冠疫情的直接影响,但新冠疫情仍在世界部分国家扩散发展,对全球汽车产业链整体存在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风险。针对以上不利影响,发行人将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针对现有客户,对于境内客户,发行人将持续跟进下游客户的新品开发情况,加强协同开发的配合,及时响应客户订单需求,继续严格保证产品质量,积极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对于境外客户,发行人将积极采用远程方式加强与境外客户的沟通,不断跟踪境外客户的生产状况及需求,及时响应客户订单及新品开发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经营策略,发行人将继续维持相对稳健的业务发展战略,在稳步发展过程中,一是严格控制下游客户拓展的风险,继续选择与规模较大、

1-1-128

资质良好的客户进行合作,二是提升订单及存货的精细化管理能力,紧密跟进订单、库存变动,规避订单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总体来看,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在短期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在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及订单已恢复正常、发行人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的前提下,预计发行人2020年业绩相比2019年不会出现大幅下滑。

(二)公司各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1、公司产品的理论产能、实际产能、产能利用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基础工艺划分为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和金工零部件。除金工业务因包括机加工、铝挤出等业务无法准确计算产能,公司汽车零部件的产能瓶颈主要为基础工艺环节,分别对应冲压设备、压铸设备和注塑设备的生产能力。

由于公司产品种类丰富,且不同产品的单件对应的工序和设备运行次数不同,公司设备的生产能力无法准确对应产品的件数,因此选取冲压设备、压铸设备和注塑设备的运行次数作为衡量公司产品产能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冲压零部件理论冲压次数 (万次)9,409.6617,197.7615,878.5314,460.17
实际冲压次数 (万次)5,087.5617,963.6419,891.9618,801.14
产能利用率54.07%104.45%125.28%130.02%
压铸零部件理论压铸次数 (万次)513.61911.40897.06739.29
实际压铸次数 (万次)316.821,066.60783.13409.02
产能利用率61.68%117.03%87.30%55.33%
注塑零部件理论注塑次数 (万次)2,085.784,171.564,145.404,006.80
实际注塑次数 (万次)1,198.454,245.944,513.323,574.90
产能利用率57.46%101.78%108.88%89.22%

注:①理论冲压/压铸/注塑次数=设备每日运行班次*设备每班次运行时长*设备额定产量(冲压/压铸/注塑次数)*年度运行天数;

②实际冲压/压铸/注塑次数=产品当年产成入库数量*产品达到产成状态需经历的冲压/压铸/注塑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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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为满足客户订单生产需要,公司通过合理安排生产人员工作时间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部分期间设备的产能利用率超过100%。

2、公司产品的产量、销量、产销率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冲压零部件产量(万件)2,407.386,741.386,775.886,711.49
销量(万件)2,587.746,815.526,937.906,839.63
产销率107.49%101.10%102.39%101.91%
压铸零部件产量(万件)870.282,513.902,010.191,516.58
销量(万件)1,022.112,411.091,873.321,350.21
产销率117.45%95.91%93.19%89.03%
注塑零部件产量(万件)1,409.254,633.674,514.073,948.91
销量(万件)1,543.614,534.554,380.303,832.22
产销率109.53%97.86%97.04%97.05%
金工零部件产量(万件)1,394.592,455.661,717.531,552.04
销量(万件)1,366.052,444.501,724.541,688.11
产销率97.95%99.55%100.41%108.7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零部件产品的期初结存、本期生产、本期销售、期末结存的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年度产品类别期初结存本期入库本期出库期末结存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2020年1-6月冲压零部件664.322,279.252,433.337,202.292,587.747,886.34509.911,595.21
压铸零部件481.761,577.71870.283,838.781,022.114,256.93329.931,159.56
注塑零部件722.47456.251,424.59654.371,543.61793.43603.45317.19
金工零部件323.01567.091,394.592,014.291,366.052,052.44351.55528.94
其他1,160.901,177.953,566.071,454.813,929.991,672.62796.99960.14
合计3,352.476,058.259,688.8715,164.5410,449.5116,661.762,591.834,561.04
2019年度冲压零部件599.362,056.186,880.4921,308.656,815.5221,085.58664.322,279.25
压铸零部件378.951,355.962,513.909,568.742,411.099,346.99481.761,577.71
注塑零部件639.09426.324,617.922,428.304,534.552,398.37722.47456.25
金工零部件246.75567.692,520.764,137.852,444.504,138.45323.01567.09
其他822.701,541.209,200.344,090.908,862.124,454.151,160.901,177.95
合计2,686.865,947.3525,733.4141,534.4425,067.7941,423.543,352.476,058.25
2018年度冲压零部件628.372,075.176,908.9022,254.056,937.9022,273.05599.362,056.18
压铸零部件242.08851.752,010.198,508.661,873.328,004.44378.951,3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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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零部件503.19458.214,516.212,285.024,380.302,316.91639.09426.32
金工零部件145.37301.031,825.923,668.921,724.543,402.26246.75567.69
其他1,207.781,262.7511,547.374,554.2711,932.454,275.82822.701,541.20
合计2,726.774,948.9126,808.6041,270.9226,848.5140,272.482,686.865,947.35
2017年度冲压零部件534.581,534.556,933.4222,491.716,839.6321,951.09628.372,075.17
压铸零部件75.70295.381,516.586,223.861,350.215,667.50242.08851.75
注塑零部件408.19348.323,927.212,530.543,832.222,420.64503.19458.21
金工零部件189.58301.711,643.913,057.571,688.123,058.25145.37301.03
其他592.851,207.4111,552.603,928.0210,937.683,872.681,207.781,262.75
合计1,800.903,687.3825,573.7338,231.7124,647.8636,970.172,726.774,948.91

注:本期入库数量包括生产入库及少量外购入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成品的期初结存、生产入库、销售出库及期末结存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与公司各类产品的产销变动趋势相符。

报告期内,各期产量与入库数量对比如下:

单位:万件

年度产品①产量②入库数量差异①-②
2020年1-6月冲压零部件2,407.382,433.33-25.95
压铸零部件870.28870.28-
注塑零部件1,409.251,424.59-15.34
金工零部件1,394.591,394.59-
2019年度冲压零部件6,741.386,880.49-139.10
压铸零部件2,513.902,513.90-
注塑零部件4,492.594,617.92-125.34
金工零部件2,456.662,520.76-64.10
2018年度冲压零部件6,775.886,908.90-133.02
压铸零部件2,010.192,010.19-
注塑零部件4,438.474,516.21-77.74
金工零部件1,717.531,825.92-108.39
2017年度冲压零部件6,711.496,933.42-221.93
压铸零部件1,516.581,516.58-
注塑零部件3,594.233,927.21-332.99
金工零部件1,552.041,643.91-91.8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与入库数量基本匹配,其中存在少部分产量数据低于入库数量,主要系部分产品存在外购方式入库情形。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 价格(元)变动 幅度平均 价格(元)变动 幅度平均 价格(元)变动 幅度平均 价格(元)
冲压零部件3.90-3.70%4.05-7.32%4.37-8.00%4.75
压铸零部件5.637.24%5.254.37%5.033.5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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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平均 价格(元)变动 幅度平均 价格(元)变动 幅度平均 价格(元)变动 幅度平均 价格(元)
注塑零部件0.74-2.63%0.76-3.80%0.79-8.14%0.86
金工零部件1.96-9.26%2.16-18.49%2.655.58%2.5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冲压零部件、注塑零部件销售均价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冲压零部件的销售均价分别为4.75元/件、4.37元/件、4.05元/件、3.90元/件,注塑零部件销售均价分别为0.86元/件、0.79元/件、0.76元/件、0.74元/件;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压铸零部件销售均价分别为4.86元/件、5.03元/件、5.25元/件、5.63元/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金工零部件销售均价分别为2.51元/件、2.65元/件、2.16元/件、1.96元/件,呈现先升后降态势。

发行人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其产品型号众多,不同产品的规格、结构复杂度、精度、材质及加工工艺等有所不同,导致不同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差异,售价区间自零点几元至数十元均有分布。另外,发行人终端客户车型的变动、发行人直接客户导入新品项目的不同,也会导致发行人产品结构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零部件产品销售单价有所波动,其影响因素同时包括产品结构变动及产品价格变化两个方面。

1、产品单价下降的原因分析

冲压零部件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的冲压零部件收入变动部分,注塑零部件、压铸零部件、金工零部件的价格变动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①注塑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的销售均价逐年下降,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所致,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1.55%-0.16%-0.58%
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1.08%-3.64%-7.56%
销售均价变动-2.63%-3.80%-8.14%

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销售占比;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销售均价变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产品结构具体如下:

1-1-132

产品单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20g/件86.74%80.03%78.27%75.80%
>20g/件13.25%19.97%21.72%24.19%

注:发行人注塑零部件产品规格型号众多,鉴于产品定价时很大程度参考单重因素,故根据产品单重的分层变动能够较高程度反映产品单价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销售均价分别同比下降8.14%、3.80%、2.63%,其中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分别为下降7.56%、3.64%、1.08%,产品结构变动系销售均价下降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受主要客户天纳克产品采购结构调整影响,各期单重较高、单价高的产品销售数量占比下降。其中,发行人20g以上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4.19%、21.72%、19.97%、13.25%,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是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单价下降的主要结构因素。

②压铸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的销售均价逐年上涨,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所致,具体影响因素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0.58%-1.25%-0.26%
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7.82%5.62%3.76%
销售均价变动7.24%4.37%3.50%

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销售占比;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销售均价变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结构具体如下:

产品单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300g/件75.52%80.14%84.32%88.22%
>300g/件24.48%19.87%15.67%11.78%

注: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规格型号众多,鉴于产品定价时很大程度参考单重因素,故根据产品单重的分层变动能够较高程度反映产品单价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销售均价分别同比增长3.50%、4.37%、7.24%,其中产品结构影响因素分别为3.76%、5.62%、7.82%,产品结构变动系压铸零部件销售均价上涨主要因素。在汽车轻量化的趋势背景下,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业务发展迅速,产品开发能力及生产工艺不断提升,承接客户开发及生产工艺要求较高的大类零部件产品占比不断提高,使得压铸零部件产品销售均价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中300g以上产品销量占比分别为11.78%、15.67%、

19.87%、24.48%,是导致发行人压铸产品单价逐年上升的主要因素。

1-1-133

③金工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51元/件、2.65元/件、2.16元/件、1.96元/件,价格先升后降,其中产品结构因素和价格因素的影响程度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1.69%-0.09%2.87%
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7.57%-18.40%2.71%
销售均价变动-9.26%-18.49%5.58%

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销售占比;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销售均价变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产品单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60g/件60.37%52.90%45.68%46.07%
>60g/件39.62%47.11%54.33%53.94%

注: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产品规格型号众多,鉴于产品定价时很大程度参考单重因素,故根据产品单重的分层变动能够较高程度反应产品单价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平均单价变动率分别5.58%、-18.49%、-9.26%,其中,受产品单价下降导致的产品均价波动率分别为2.87%、-0.09%、-1.69%,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导致的产品均价波动率分别为2.71%、-18.40%、-7.57%。其中,2018年,金工零部件产品均价波动受产品价格上涨及产品结构变动综合导致,产品价格上涨主要系当年部分产品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客户协商上调价格,及部分产品价格较高的外销比例增加所致。

2019年及2020年1-6月份,金工零部件价格下降主要系重量高、规格大的产品销售占比降低所致。其中,2019年及2020年1-6月份的金工产品中60g以上产品的占比分别下降7.22%、7.49%。

2、产品年降条款对公司产品价格的影响

(1)区分客户的年降相关合同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与客户在合同中设定价格年降条款,年降执行期限一般适用于新开发产品批产一年后的前三年。发行人产品种类和型号众多,向同一客户销售的产品种类和型号数量也较多,故存在同一客户不同产品的年降条款不一致的情况。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同中的年降条款一般形式如下:

1-1-134

主要客户年降比例和期限年降条款的一般形式
客户1部分产品有年降约定,一般年降比例为3%,年降期间三年例:批产一年后开始零件的销售价格(含材料费)3年内连续每年降价3%
客户2部分产品有年降约定,一般年降比例为1.5%,年降期间三年例:(**年至**年)3年内连续每年降价1.5%
客户3部分产品有年降约定,一般年降比例为1.5%,年降期间三年例:该产品批产1年后,含3*1.5%年降
客户4部分产品有年降约定,一般年降比例为1%,年降期间三年例:(**年至**年)3年内连续每年降价1%
客户5合同中未约定年降条款合同中未约定年降条款

针对存在年降条款的产品,一般由发行人与客户在产品协议或订单中约定年降条款,常见形式为在产品批产次年开始,在固定年限内每年按照固定比例进行降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原材料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发行人可与客户重新对产品价格进行协商,降低价格年降比例或者维持价格不变,从而保证发行人合理的利润空间;产品销售价格在年度内一般保持稳定。根据行业惯例及年降合同条款约定,发行人涉及年降的产品的年降执行期为三年左右,年降执行期结束后,公司产品将不再受年降条款限制,价格将进入相对平稳阶段。

(2)未来年度关于冲压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压铸零部件和金工零部件的年降安排

经过长期积累和发展,目前发行人产品种类丰富,冲压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压铸零部件和金工零部件等不同类型的产品规格型号较多;另外,发行人与客户的年降安排一般按照单个产品单独协商执行,年降期间滚动交叉。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存在年降约定的型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2020年1-6月销售收入其中存在年降合同产品的对应收入存在年降合同产品的对应收入比例
冲压零部件10,087.991,167.5211.57%
压铸零部件5,756.72649.2311.28%
金工零部件2,681.901,117.1641.66%
注塑零部件1,147.72104.829.13%
合计19,674.343,038.7315.45%

发行人与客户约定年降产品的年降比例一般为3%以内,年降周期一般为三年。发行人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的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产品年降产品占比相对

1-1-135

较低,年降产品对应的收入仅占比10%左右;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中年降产品对应收入的占比相对较高,但该产品收入总体规模相对较小,该产品年降安排不会对发行人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3)发行人产品未来不存在持续降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如冲压零部件、注塑零部件等产品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所致,细分型号产品单价下降幅度较小。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商,且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合作的部分产品存在价格年降约定,符合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定价特征。一般情况发行人产品年降约定为固定降价期间,年降期间结束后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发行人主要产品中年降产品整体占比仍相对较低,且价格年降幅度区间一般在3%以内,年降安排不会对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发行人部分产品年降条款一般适用于量产一年后的前三年,随着持续的新产品投入及量产,新品定价相对较高,从而能够一定程度提升公司产品价格水平。综上,虽然发行人部分产品未来存在年降约定,但整体占比不高,同时随着现有产品年降周期的结束、定价相对较高的新品投入及量产,发行人产品未来不会持续降价。

(四)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收入比例
2020年1-6月天纳克集团5,570.4124.82%
威巴克集团4,347.4819.37%
博戈集团4,409.9819.65%
住友理工集团1,888.658.42%
长城汽车集团1,106.934.93%
合计17,323.4577.19%
2019年度天纳克集团14,029.8725.03%
博戈集团12,075.29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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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巴克集团10,861.7519.38%
住友理工集团5,269.139.40%
长城汽车集团1,684.933.01%
合计43,920.9678.35%
2018年度天纳克集团13,588.6624.77%
威巴克集团11,609.8921.16%
博戈集团10,866.9119.81%
住友理工集团3,669.346.69%
长城汽车集团2,442.644.45%
合计42,177.4376.88%
2017年度威巴克集团15,094.0727.89%
天纳克集团10,586.3219.56%
博戈集团9,385.2417.34%
住友理工集团2,888.595.34%
长城汽车集团2,704.045.00%
合计40,658.2675.13%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公司对该等客户的销售金额为合并数据。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总额5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并在协议中就订单与合作方式、包装和物流服务、验收、质量要求、对账结算及付款等条款进行约定。目前,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导致对发行人重大不利变化的关键合同事项变更情形。

1、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1)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天纳克集团、威巴克集团、博戈集团、住友理工集团和长城汽车集团,上述集团公司下属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集团名称公司名称设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 (实缴)(5%及以上)主要股东
天纳克集团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天纳克(苏州)减振系2006年1月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石阳路22号800.00万美元天纳克毛里求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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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有限公司)
威巴克集团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特瑞堡减震器有限公司)1993年9月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9号地块10,024.27万元VIBRACOUSTIC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IBRACOUSTIC WUXI HOLDING AB
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08年12月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杰瑞路11号960.00万欧元Vibracoustic AG&Co.KG
VIBRACOUSTIC SOUTH AMERICA LTDA.1999年6月未公开披露45,734.18万雷亚尔威巴克集团100%持股
VIBRACOUSTIC TOLUCA SA DE CV1997年8月未公开披露未公开披露威巴克集团100%持股
博戈集团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2007年12月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1818号7,500.00万元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Boge Elastmetall Slovakia a.s.2000年1月STROJ?RENSK? 5 TRNAVA 917 02714.10万欧元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住友理工集团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1994年3月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1-B地块1,000.00万 美元SUMIRIKO AVS NETHERLANDS B.V.
长城汽车集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6月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912,726.90万元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2018年9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299号38,118.14万元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2011年11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299号912,726.90万元长城汽车集团的分公司

注:资料来源自中国信保资信报告、客户或其母公司年度报告。

(2)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市场地位、初次合作时间、发行人在其采购体系中所处地位等相关信息,及发行人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①天纳克集团

天纳克(Tenneco)是世界知名的美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主要为全球主要汽车品牌提供减震器和排气系统产品,为2018年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自2008年开始与天纳克集团旗下多家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合作关系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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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纳克集团国内主要经营主体为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发行人在其减震相关冲压零部件采购中占比约50%;压铸零部件采购的占比约40%;注塑零部件的采购占比约为30%。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天纳克集团交易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且目前合作产品较多,未来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向天纳克集团销售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②威巴克集团

威巴克(Vibracoustic)是全球领先的汽车NVH减震产品制造商,业务范围覆盖超过19个国家,为2018年世界百强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自1998年成立即开始与威巴克集团开展业务合作,业务关系已经稳定发展20余年。

威巴克集团子公司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约60%;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营铝制汽车零部件,其采购发行人的产品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约1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威巴克集团交易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且目前合作产品较多,未来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向威巴克集团销售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③博戈集团

博戈(Boge)总部位于德国,是国际知名的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供应商,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中车的子公司。发行人自2007年开始与博戈集团开展合作,合作关系良好。

博戈集团子公司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规模占其同类型产品采购的比例约1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博戈集团交易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且目前合作产品较多,未来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向博戈集团销售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④住友理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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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理工集团最早成立于1929年,是一家日本制造企业。在汽车(交通工具)领域,住友理工集团主要包括用于控制振动的防振橡胶、树脂软管、氨基甲酸乙酯隔音产品、内饰产品等多种产品。其中减震、防震产品和汽车用软管产品是其最大的业务支柱,整个集团在23个国家拥有106个网点。发行人于2009年开始与住友理工集团开展合作。

在住友理工集团子公司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减震零部件采购金额中,发行人冲压零部件占比约为60%,压铸类零部件占比约为2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住友理工集团交易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且目前合作产品较多,未来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向住友理工集团销售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⑤长城汽车集团

长城汽车自1984年成立,是国内大型汽车制造商,旗下哈弗、欧拉、长城皮卡,及WEY品牌在售车型涵盖SUV、皮卡、轿车、新能源多品类,产品种类众多。根据年度报告披露,长城汽车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962.11亿元,在27家上市整车业中排名第五位。发行人自2014年开始与长城汽车集团开展合作,合作关系稳定。

长城汽车集团向发行人采购的主要主体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向发行人采购产品规模占其同类型采购的比例约为6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交易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且目前合作产品较多,未来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销售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双方交易价格公允。

发行人向客户销售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金工零部件、注塑零部件中多数产品均为独家供应,其中冲压、压铸、金工独家供应比例均超过90%,注塑零部件独家供货比例超70%。

汽车零部件企业需经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现场评审后,才能成为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整体审核难度较大、周期较长。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后,汽车零部件企业与客户开展产品协同研发,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研发及质量优势,发行人与目前主要客户形成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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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主要客户多采用独家供货方式采购,与发行人合作关系时间较长、合作产品品类众多,合作关系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合作零部件产品在产品周期内被替代的情况。故综合来看,发行人零部件产品不存在被替代终止采购的风险。

2、发行人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

发行人主要通过其他方介绍以及主动拜访等方式与主要客户取得联系,在通过客户严格的评审和认证程序后,与其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合作关系。根据行业特性,发行人主要客户均建立了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及合格供应商名录,行业客户的认证和评审一般包括企业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控、环保等方面;整个考核过程时间漫长,通常需要12-24个月的时间。另外,基于汽车零部件对安全质量的严格要求,每个产品均需要经过产品认证且给与认证文件后方可进入批量生产。发行人已通过全部合作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且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发行人零部件产品均在批量生产前通过客户的认证,产品质量得到了客户认可。发行人向客户销售产品采取市场化定价方式,客户一般在一个项目启动前通过比价和评审方式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相关定价公允。

3、不存在成立或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情形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周期均较长,不存在成立或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即成为主要客户的情形。发行人主要单体客户之一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于2018年成立,但该公司为长城汽车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主要承接自长城汽车集团;发行人自2014年开始与长城汽车集团开展合作,故该公司并非发行人新开发客户。

4、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情形的仅有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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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采购销售采购销售采购销售采购
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5,380.9560.8513,643.81193.3213,478.90242.2010,528.38156.30

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一,发行人向其采购部分生产用辅助用料,主要由于该客户对外采购该辅助用料规模较大、价格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该客户采购的辅助用料金额和占比较小,占同期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1.48%、1.80%、1.42%、1.13%。上述交易定价采用参考市场化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定价,定价具有合理性。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存在为部分客户提供委托加工业务,为便于物资及核算管理,按照客户要求,发行人与客户采取销售和采购双向开票的方式开展业务。该部分委托加工业务的对应客户及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605.731,948.752,202.871,780.31
委托加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70%3.48%4.02%3.29%
2常熟市泰山友荻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7.9566.3126.7514.72
委托加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08%0.12%0.05%0.03%

注:委托加工收入系上述双向开票按照净额法核算的金额。

报告期,发行人向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委托加工业务主要为向该客户提供零部件的橡胶件加工;向常熟市泰山友荻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委托加工业务主要为镀锌板的涂覆业务。上述委托加工业务按照市场化方式定价,该部分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5、发行人客户集中度的合理性

(1)发行人客户集中度水平符合行业特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5.13%、76.88%、78.35%、

77.19%,主要系发行人主要客户市场格局因素所致,符合行业特性。具体分析如下:

目前汽车产业链形成了整车厂商、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的多层次分工格局,一般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直接供货整车厂商或者配套知名一级供应商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长期的市场竞争,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形成行业集中趋势,行业内排名靠前的一级供应商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因此,以知名一级供应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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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容易出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发行人主要客户系行业排名靠前的一级汽车供应商,如天纳克集团、威巴克集团、博戈集团、住友理工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该等客户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尤其是减震零部件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使得发行人出现主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情形。

考虑客户结构差异,发行人选取以一级供应商为主要客户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如贝斯特(300580)、蠡湖股份(300694)等作为对比集中度水平的同行业对比公司。经比较,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水平与上述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业务及客户情况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贝斯特 (300580)涡轮增压器精密轴承件等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78.45%72.26%70.91%
蠡湖股份(300694)压气机壳、涡轮壳等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91.91%91.30%90.45%
兆丰股份(300695)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等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77.99%74.13%81.18%
艾可蓝 (300816)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相关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86.99%89.66%89.89%
旭升股份(603305)铝压铸件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70.78%73.75%74.64%
常青股份(603768)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72.90%76.15%80.82%
泉峰股份(603982)汽车传动、引擎零部件产品; 客户主要为一级供应商77.21%78.55%81.11%
平均值79.46%79.40%81.29%
发行人78.35%76.88%75.13%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按照产品相似性选取的同行业公司为凯众股份(603037)、正裕工业(603089)、中鼎股份(000887)和拓普集团(601689),但上述四家公司的客户结构均以下游集中度相对较低的整车厂商或售后服务商为主,因此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占比水平高于上述同行业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客户类型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凯众股份(603037)客户主要为整车厂33.92%45.91%46.46%
正裕工业(603089)客户主要为售后服务商39.05%47.31%45.50%
中鼎股份(000887)客户主要为整车厂20.66%19.93%11.84%
拓普集团(601689)客户主要为整车厂56.36%63.90%61.75%
平均值37.50%44.26%41.39%
发行人78.35%76.88%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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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为一级供应商的汽车零部件可比公司的客户集中度不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客户集中度水平符合行业特性。

(2)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不存在业务依赖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为天纳克集团、威巴克集团、博戈集团、住友理工集团、长城汽车集团,各期收入整体占比分别为75.13%、76.88%、78.35%、

77.19%,整体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客户市场相对集中的行业特点所致。虽然发行人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但不存在发行人对单一客户占比超过30%情形;此外,发行人凭借自身的产品开发、质量管控等优势与该等客户亦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该等客户减震零部件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主要产品亦系独家供应商。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不存在单方面的业务依赖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系主要客户减震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主要产品系独家供应商

汽车行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整个供应商认证和考核过程时间漫长,通常需要12-24个月的时间。由于下游厂商的认证、审核过程较为复杂,配套企业产品定型周期长,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及较高的时间成本,替代成本较高。发行人凭借质量和技术优势获得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并能持续满足后续年度评审要求,发行人与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通过长期的业务发展和积累,发行人已成为主要客户减震产品的重要供应商。发行人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采购占比相对较高,部分客户占比达到50%—60%,且发行人主要产品基本为独家供应;此外,汽车零部件产品生命周期、售后使用周期均相对较长,产品持续供货及停产后的备品备件均需发行人供货。因此,发行人系主要客户重要合作伙伴,不存在单方面业务依赖情况。

②发行人自身优势明显、系与主要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

凭借技术优势及良好的产品质量,发行人取得多家一级供应商及整车厂商的认证资格,部分业务为整车厂商指定一级供应商的相关业务只能由发行人承接。发行人在开发客户方面相对谨慎,主要客户以国际大型供应商为主,下游供应品牌的范围也以国外或者合资品牌占多数,该类客户规模较大,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及需求稳定。未来客户拓展方面,发行人一方面正在积极推进更多优质客户的合作,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整车及零部件厂商崛起,发行人的客户拓展空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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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客户集中水平符合自身业务定位,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单方面依赖情形;发行人自身优势明显,客户拓展空间较大;发行人不存在单家客户占比高于30%的情况,故发行人对客户不存在单方面依赖,发行人客户结构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月度订单一般由客户在前一月末向发行人发出,故发行人的实际在手订单仅为当前未执行完毕的当月及次月订单。但根据汽车行业的特性,单个零部件总需求主要受终端汽车销售、量产周期等因素影响。由发行人定点开发和生产的产品,自量产开始至产品项目量产结束,一般情况下始终由发行人独家供货,故虽然发行人在手实际订单量较小,但该产品的订单长期比较稳定。

发行人主要客户下游对应品牌车型多数为主流、成熟车型,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相对稳定,主要客户的对应车型、对发行人的年度采购需求量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年度采购需求量终端客户
1天纳克集团1.3亿元左右奥迪、特斯拉、沃尔沃、通用、克莱斯勒、福特、上汽、北汽、江铃、蔚来、Jeep
2威巴克集团1亿元左右奥迪、宝马、奔驰、大众、戴勒姆、菲亚特、福特、吉利、捷豹路虎、凯迪拉克、克莱斯勒、日产、欧宝、上汽、通用、现代、一汽
3博戈集团1亿元左右奥迪、宝马、奔驰、大众、菲亚特、福特、广汽、克莱斯勒、通用、沃尔沃
4住友理工集团0.5亿元左右本田、大众、戴姆勒、保时捷、宝马、洋马
5长城汽车集团0.2亿元左右长城、哈佛

7、主要客户未来的发展计划

目前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良好,下游覆盖车型多为市场知名、主流品牌,该等客户未来的生产经营将跟随汽车市场稳定发展。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发行人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未来业务发展计划
1天纳克与全球几乎所有主要的汽车OE(整车)客户开展业务。在竞争激烈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力求扩展世界一流的全球制造,工程和分销足迹以及全球采购能力所带来的显著优势。
2威巴克在2019年车辆产量下降背景下,威巴克2019年仍然能够保持上一年的销售水平,并扩大了其市场领导地位。威巴克将以开发创新,高效的解决方案来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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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友理工开发新事业、新顾客;革新生产技术;强化集团经营基础。2019年收入为4,551.48亿日元,预计到2022年年度收入目标5,300亿日元。
4博戈无锡基地已成功投产试运营,目前已获得戴姆勒公司、宝马公司相关产品项目订单,将大幅缓解德国BOGE在中国市场产能不足的压力,并有利于亚太市场的开拓。在轻量化领域持续的研发与产品投放帮助轻量化业务贡献持续提升,轻量化领域业务复合增长速度预计高于汽车行业整体增速。
5长城汽车集团聚焦SUV品类,打造世界级专业SUV品牌,做走出去的探路者,进而成为全球SUV领导者。 伴随着智能化、互联化、清洁化和共享化的全球趋势,加大先进技术投入,为客户提供智慧出行综合解决方案。2020年销售目标为102万辆。

来源:上述客户或其母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8、发行人客户的采购计划

发行人主要客户以一级供应商为主,发行人与相应客户均处于汽车整车厂上游。发行人客户在定点产品由发行人供货后,主要综合下游整车厂商的产销量及订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产能等因素,制定相关生产、销售计划,并据此安排相关产品的采购计划。根据汽车行业零部件多批次采购的惯例,客户采购订单计划往往按照月度周期安排。发行人一般与主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关系,并通过签订具体产品协议的方式约定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具体种类、型号、技术标准等;在上述协议指导下,双方通过后续月度订单确定交易具体内容。发行人产品工艺齐备,同时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指标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产品在质量、工艺精度及供货稳定性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另外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发行人客户的采购计划和采购要求一般会根据下游整车厂商需求制定,并通过协议或者订单进行约定,在产品定点后根据车型的产销量及客户的具体产能情况变化。整体来看,发行人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相对稳固,替代性风险较低。

9、长城汽车集团销售收入下降情况

(1)该客户收入下降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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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长城汽车集团1,106.931,684.93-31.02%2,442.64-9.67%2,704.04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销售收入分别为2,704.04万元、2,442.64万元、1,684.93万元、1,106.93万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配套终端车型销量下滑所致。长城汽车集团下属的哈佛H2车型自2017年以来因市场原因持续下降,销量自2017年21.51万辆下降至2019年3.79万辆,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配套该车型的产品的销售额大幅下降。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销售金额下降,但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合作关系稳定发展,未发生合同重大变更或大规模产品质量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在研发及预投产项目较多,合作产品型号自2018年末14项增长到2019年末35项,同时多项产品在2019年下半年开始逐步量产;202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已达到1,106.93万元,预计发行人与长城汽车未来交易规模逐步恢复并保持稳定增长。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销售规模下降,主要系单一车型下降原因,不存在合同重大不利变更或大规模产品质量问题;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合作关系稳定,合作项目逐步增多,预计未来年度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的销售规模具有增长空间。

(2)发行人与整车厂的业务合作具有持续性

凭借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合作项目不断增加。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业务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分析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向长城汽车集团尚未执行完毕的在手订单金额为406.30万元;按照发行人与客户的月度订单模式,上述在手订单仅为当前未执行完毕的当月及次月订单。根据行业特性,零部件产品在量产后一般不会更换供应商,产品的订单量将跟随下游整车品牌车型的产销量变动,因此采购具有连续性。另外,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正在开展多个项目的协同研发,在研发阶段结束后也将陆续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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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合作项目不断增加,订单将在产品周期内连续采购,另外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基于良好合作关系,将不断开发和投产新项目,故发行人与长城汽车集团的合作具有持续性。

(3)发行人拓展整车厂客户不存在重大障碍

自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以来,发行人客户主要以国际大型汽车一级供应商为主,在技术和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的基础上,发行人逐步拓展了长城汽车集团、上汽大通等整车客户,发行人拓展客户保持了相对稳健风格。目前发行人拓展整车客户不存在重大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知名终端车型,具备为整车厂客户进行产品开发的工艺及能力

发行人长期为天纳克、威巴克、博戈、住友理工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减震零部件产品,相关产品应用于奥迪、奔驰、宝马、通用等知名车型,对产品品质、工艺要求都相对较高。通过与该等知名客户的长期合作,发行人产品开发、生产工艺能力不断提高,在冲压、压铸、注塑及金工等各类生产工艺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产品开发经验。由于各种零部件的生产工艺相似性较高,发行人基于目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能够满足整车厂商对与发行人相似或相关联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的要求。

②发行人具备供应整车厂商的经验

整车厂商与一级供应商采购的产品规格和型号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整车厂商采购的零部件更多是总成度较高的组件。经过长期与整车厂商长城汽车集团及上汽大通等的合作,发行人在与整车厂商的产品协同开发、合作机制、供货方式等方面积累了相对成熟的经验。在与整车厂商合作过程中,发行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供货的稳定性方面均获得了客户认可,故发行人具备供应整车厂商的经验。

③发行人客户结构符合战略发展需要

自设立开始,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汽车一级供应商,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类型及经营模式均围绕一级供应商开展,目前主要一级供应商客户在减震零部件领域占有率相对较高,且下游选取的整车厂商品牌相对较为成熟、稳定。经长期发展和积累,发行人工艺和产品技术不断提升,逐步可以生产总成程度较高产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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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厂商;但基于稳健的经营风格,考虑到整车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终端,经营发展受消费市场波动不确定性较大,发行人目前仅与国内少数知名整车厂商如长城汽车集团、上汽大通等开展直接合作。未来随着国内汽车企业发展及发行人产能及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发行人将积极开拓优质整车厂客户。综上,发行人具备开拓和经营整车厂商业务的工艺技术和经验,开拓新的整车厂客户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

(1)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等大宗商品物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供应材料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钢材3,088.1723.68%
2铝材4,005.3030.71%
3金属件1,128.928.66%
合计8,222.3963.05%
2019年度
序号供应材料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钢材10,197.4126.51%
2铝材9,560.5024.86%
3金属件3,700.599.62%
合计23,458.5060.99%
2018年度
序号供应材料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钢材11,140.8730.10%
2铝材8,310.51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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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属件3,995.8310.80%
合计23,447.2163.35%
2017年度
序号供应材料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1钢材10,592.3631.31%
2铝材6,705.8119.82%
3金属件4,470.9913.22%
合计21,769.1664.35%

(2)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原材料投入产出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吨

产品大类年份产量实际产出材料投入投入产出率
冲压零部件2020年1-6月2,407.386,729.996,852.7498.21%
2019年度6,741.3820,644.9721,291.4496.96%
2018年度6,775.8821,870.3622,730.2496.22%
2017年度6,711.4923,433.7224,025.9597.54%
压铸零部件2020年1-6月870.281,680.171,773.2294.75%
2019年度2,513.904,118.594,430.2692.96%
2018年度2,010.193,185.603,480.6591.52%
2017年度1,516.582,249.722,543.1088.46%
注塑零部件2020年1-6月1,409.25123.25127.0497.02%
2019年度4,492.59545.49581.3093.84%
2018年度4,438.47558.80577.2296.81%
2017年度3,594.23490.99528.3592.93%
金工零部件2020年1-6月1,394.59925.871,033.7389.57%
2019年度2,456.661,964.462,162.0390.86%
2018年度1,717.531,905.272,084.7391.39%
2017年度1,552.041,556.051,750.8688.87%

注1:实际产出=产品标准材料投入量*产量;投入产出率=实际产出/材料投入;注2:冲压零部件耗用的原材料为钢材及少量铝型材,压铸零部件耗用的原材料为铝锭,注塑零部件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及橡胶,金工零部件耗用的原材料为铝型材及钢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零部件产品的原材料投入产出率相对稳定。其中,压铸零部件产品原材料投入产出率分别为88.46%、91.52%、92.96%、94.75%,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由于汽车轻量化发展背景下,发行人加大压铸零部件的研发及市场拓展力度,生产工艺成熟度不断提升、材料回收利用率提高,使得原材料投入产出效率提升。

(3)原材料采购、消耗与结转的对应关系

1-1-15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与消耗主要材料数量、金额、耗用数量与结转成本数量、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材料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钢材(吨)采购入库6,589.343,088.1721,180.4310,196.1922,791.7311,140.8723,886.7910,592.36
总耗用6,720.183,156.1821,264.9810,257.9622,754.6811,074.6923,804.5010,421.40
其中:生产耗用6,671.213,132.4420,953.4410,105.3022,378.5910,895.1223,387.2710,246.08
其他耗用48.9723.74311.54152.66376.09179.56417.23175.32
铝材及铝锭(吨)采购入库2,927.334,042.046,597.139,673.825,785.008,328.054,625.686,748.04
总耗用2,886.904,012.336,645.809,682.695,723.618,255.504,629.006,732.35
其中:生产耗用2,788.633,887.446,365.689,297.985,491.307,935.924,414.626,438.79
其他耗用98.27124.89280.12384.71232.31319.58214.38293.56
金属件(万件)采购入库1,079.991,118.673,646.163,939.464,271.384,419.884,061.084,500.57
总耗用1,117.941,116.033,673.453,970.834,232.894,378.464,014.064,444.19
其中:生产耗用1,115.571,108.523649.303,936.684,229.104,344.874,014.064,444.19
其他耗用2.377.5124.1534.153.7933.59--

注:生产耗用金额对应结转成本;其他耗用包括少量用于研发或销售的材料耗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材料采购与耗用数量、金额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材料耗用数量及金额略高于结转成本数量及金额主要系主要材料耗用生产领用外,还包括少量研发、对外销售领用。

2、能源

公司主要能源为电、水、天燃气,该等能源供应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上述能源的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采购金额(万元)616.881,512.631,549.801,362.51
采购数量(万度)933.292,334.312,302.032,005.03
单位产量耗电量(度/件)0.150.140.150.15
采购金额(万元)25.7963.5358.5852.21
采购数量(吨)64,395.00157,310.00144,925.00129,030.00
单位产量耗水量(吨/万件)10.599.719.709.65
天然气采购金额(万元)218.02585.01298.29236.83
采购数量(立方米)741,191.001,899,553.94712,517.42768,134.93
单位产量耗天然气量(立方米/万件)121.88117.2247.6957.43
液化石油气采购金额(万元)51.0725.84247.50168.57
采购数量(立方米)142,358.1668,172.85835,200.61634,953.00
单位产量耗天然气量(立23.414.2155.9047.48

1-1-15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和水耗用整体随着产品产量变动而变动,单位耗电量相对稳定。发行人采购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均属于燃气,主要用于压铸零部件产品的铝液熔炼环节。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天然气、液化气及合计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方米/万件)项目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天然气采购金额218.02585.01298.29236.83
液化气采购金额51.0725.84247.50168.57
合计采购金额269.09610.85545.79405.40

2019年,考虑到天然气较液化气具有价格稳定、供热稳定的优点,发行人优选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气能源,导致当年液化气和天然气采购金额此消彼长。此外,2018年、2019年,天然气和液化气的合计单耗保持在0.08立方米/件左右,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545.79万元、610.85万元,合计采购金额变动趋势与压铸零部件产品产销量释放趋势一致。

3、外协加工业务

(1)外协模式及外协采购金额

发行人外协采购模式为包工不包料模式,即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并交付外协供应商进行加工,外协供应商依据加工后交付的工作成果与公司结算加工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金额及其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外协采购金额1,000.992,885.853,495.483,101.98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7.68%7.50%9.44%9.17%

(2)原因和必要性

发行人采用外协加工的原因和必要性主要有两点:①部分产品工序需求量较少,采用自产无法实现规模效应,因此公司未安排或配置相关生产设备及人员,全部外协生产;②由于临时性产能不足,将自制工序部分交由外协进行生产,如冲压成型工序、压铸成型工序等。

(3)外协工序内容

1-1-152

发行人具有全流程的生产制造能力,公司外协加工工序包括冲压成型、压铸成型、涂覆和机加工等工序,相关工艺相对简单、成熟,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4)外协依赖程度

市场上可选外协供应商范围较广,外协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透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单个外协供应商采购比例均未超过50%,因此不存在公司严重依赖外协供应商的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和完整性。

(5)外协定价情况

发行人通过制定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综合考虑技术及设备情况、生产质量、交货能力、配合度和报价水平等因素选择合格外协供应商。

发行人外协加工单价在合作期间内一般保持稳定。公司对外协加工定价采用询价、比价、议价的方式确定,具体定价过程如下:首先,公司将具体要求发给多个外协供应商,外协供应商基于其自身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提交报价结果;其次,公司根据初轮报价情况,结合自主生产成本或了解到的市场动态,比价确定3家左右报价合理的外协供应商;再次,公司与前述供应商进行议价,初步确定合作意向;最后,公司将议价情况及结果送财务部进行核价,并流转各有权部门进行签批确认。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系发行人按照合格供应商标准准入后,通过询价、比价、议价的市场化竞争策略确定的,公司与各外协供应商采用一致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均符合行业惯例,从而保证了外协定价的公允性。此外,外协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相对较低,外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6)外协加工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外协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供应商名称加工内容对应零部件产品外协采购金额占外协采购总额的比例关联关系
2020年 1-6月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压铸成型压铸234.3423.41%不存在
南通通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冲压成型冲压102.9510.28%不存在

1-1-153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冲压成型冲压84.978.49%不存在
无锡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压铸成型压铸81.458.14%不存在
常熟市丰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机加工压铸61.436.14%不存在
合计565.1356.46%-
2019年度无锡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压铸成型压铸494.8517.15%不存在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冲压成型冲压313.7410.87%不存在
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压铸成型压铸291.6710.11%不存在
江阴市云德电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冲压217.337.53%不存在
常熟市丰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机加工压铸216.777.51%不存在
合计1,534.3753.17%-
2018年度江阴市云德电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冲压644.6318.44%不存在
无锡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压铸成型压铸511.2514.63%不存在
无锡市进宝电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冲压364.3410.42%不存在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冲压成型冲压353.7810.12%不存在
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压铸成型压铸292.898.38%不存在
合计2,166.8962.00%-
2017年度江阴市云德电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冲压468.3615.10%不存在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冲压成型冲压407.0113.12%不存在
无锡市进宝电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冲压328.4710.59%不存在
南通通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冲压成型冲压255.778.25%不存在
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压铸成型压铸244.207.87%不存在
合计1,703.8154.93%-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供应商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存在向单个外协供应商采购过高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外协供应商情况如下:

①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2.00万人民币/52.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朱小成持股70.00%;任华持股30.00%

1-1-154

注册地江阴市徐霞客镇阳庄村王安桥1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压铸件、铸件、模具的加工等业务
设立时间1997年6月28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6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616.5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②南通通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通通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杜彐飞持股52.00%;俞杜滨持股48.00%
注册地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5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配件、五金冲压件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6年3月2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6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327.05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③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人民币/25.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张忠安持股50.00%;陆建球持股50.00%
注册地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五金制品、冲压件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2年9月3日
开始合作时间2003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394.36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④无锡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0万人民币/500.00万人民币

1-1-155

股权结构周培清持股51.00%;李琼芳持股49.00%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规划道路西、锡北运河南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0年10月20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6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961.5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⑤常熟市丰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熟市丰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0万人民币/168.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汪耀丽持股50.00%;梁休萍持股50.00%
注册地常熟市支塘镇何市环镇路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研磨抛光材料、研磨抛光机械、制造、加工、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7年1月18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7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80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⑥江阴市云德电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阴市云德电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188.00万人民币/1,188.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陈瑜持股82.00%;周佳敏持股18.00%
注册地江阴市长泾镇泾东村墙东1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镀加工等业务
设立时间1995年2月28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4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00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⑦无锡市进宝电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市进宝电镀有限公司

1-1-156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人民币/5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侯锦嵩持股80.00%;侯进宝持股20.00%
注册地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镇北村)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3年1月9日
开始合作时间2008年开始合作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579.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情况不存在

(7)外协加工的质量控制

为提高委外加工及外协质量,保证生产按计划有序供应,发行人制定《采购控制程序》、《供方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文件,对委外加工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在确定外协供应商时,产品质量是公司选择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保证外协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公司向外协供应商提出加工质量标准要求或提供作业指导意见,必要时由相关生产部门派出相关人员到外协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作业指导或品质控制。品质、技术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协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工艺指导,以保证产品质量。发行人与外协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书》和《外购外协件质量保证协议》中对于外协产品责任分摊进行了具体安排,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①若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需外协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并在交货期内以合格的货物补足。此外,公司有权要求外协供应商承担因拖延交货而产生的超额运费及相关风险和损失;

②外协供应商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被退回,被退回方应查明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报公司审核;返工返修产品需经公司同意,如公司确认外协供应商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再返工返修的,公司有权作报废处理。如同一问题出现三次以上,则可取消外协供应商对该产品配套资格;

③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的生产条件、检测手段、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外协供应商应配合公司人员在生产场所进行检查以及后续整改。

1-1-157

未经公司明确书面授权,外协供应商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生产。外协供应商擅自单方改变加工工艺方法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④外协供应商应履行“三包”承诺,即承诺所供物品是合格产品,不出现缺陷问题,对产品质量负责,外协件需具有可追溯性,应建立历史信息(原材料、生产时间、工序参数、检验记录)等,外协件的生产包装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外协件不掺假、不冒牌、不隐瞒任何缺陷及不足。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委外加工商之间不存在质量纠纷。

(8)外协加工与自产成本的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加工模式下生产成本与自产对比情况如下:

①冲压成型

报告期内,主要冲压成型工序的外协单价和自主生产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产品型号外协 成本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自主成本差异率自主成本差异率自主成本差异率自主成本差异率
OC01B0884600.540.4811.46%0.515.31%0.499.45%0.508.41%
P1031.030.8323.81%0.8817.27%0.8521.44%0.8619.77%
782.133.146.6331.761.4521.23%1.5414.58%1.4818.92%1.5017.48%
712.116.139.8751.211.0712.98%1.136.84%1.137.05%1.164.43%
RS51A5610.580.539.13%0.563.25%0.563.22%0.580.28%
712.116.139.879-021.130.9025.61%0.9518.71%0.9519.03%0.9716.12%
OC01B0070010.410.3615.21%0.388.87%0.3613.13%0.3712.07%
RS51A8860.660.5812.95%0.626.87%0.626.30%0.643.05%
712.122.145.9140.580.546.89%0.580.84%0.554.90%0.563.89%
17.0610702A0.780.7011.44%0.745.33%0.719.44%0.728.41%
OC01B0276110.540.4715.07%0.508.78%0.4813.01%0.4811.95%

注1:参考冲压成型外协定价时考虑因素,公司自主成本根据相关生产人员工资、相关生产设备折旧和能源消耗等各项成本综合测算

注2:行业内,首次确定外协加工单价后,一般不再调整,除非外协供应商变更或其他重大变更

注3:差异率=(外协成本-自主成本)/自主成本

②压铸成型

报告期内,主要压铸成型样本的外协工序单价和自主生产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1-1-158

单位:元/件

产品型号外协 成本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自主成本差异率自主成本差异率自主成本差异率自主成本差异率
732.225.151.7461.621.498.73%1.3718.68%----
1717018A1.081.025.79%0.9513.92%----
732.291.153.558-23.503.0414.95%2.7726.54%----
UH-CB0105-2001.621.2529.27%1.2430.85%1.573.41%--
CM99B0718632.992.1638.37%1.9454.50%2.3626.44%2.758.63%
CM99B0705701.451.0439.23%0.9158.77%1.1625.22%1.385.16%
1721988B0.940.6838.29%0.5960.57%0.7427.04%0.886.89%
1721987B0.930.6836.81%0.5958.86%0.7425.69%0.885.76%
CM99B0718642.872.1632.81%1.9448.30%2.3621.37%2.754.27%
CM99B0718602.872.1632.81%1.9448.30%2.3621.37%2.754.27%
CM99B0718612.95--1.9452.43%2.3624.75%2.757.17%
1722566A1.28--0.7961.62%1.0028.25%1.188.10%

注1:参考压铸成型外协定价时考虑因素,公司自主成本根据人员工资、相关生产设备折旧和其他相关制造费用等各项成本综合测算注2:行业内,首次确定外协加工单价后,一般不再调整,除非外协供应商变更或其他重大变更注3:差异率=(外协成本-自主成本)/自主成本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产品自产成本整体低于外协价格,该部分价差系外协厂商合理加工利润;2019年,公司压铸自产成本低于外协价格明显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压铸零部件产销规模的扩大及生产工艺的改进,产品自产成本明显下降,但公司未及时与外协厂商调整价格所致。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产品采用外协加工方式主要系通过外协方式满足公司产能需求,不存在通过外协加工方式压低产品成本或者进行利益输送情形。

4、劳务外包情况

(1)发行人采购的劳务外包的人数、金额、占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采购的劳务外包的人数、金额、占比如下: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采购劳务外包的人数(人)6111416734
公司员工数量人(人)8498809371,080

1-1-159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合计9109941,1041,114
劳务外包人数占比(%)6.7011.4715.133.0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劳务外包费用(万元)181.51573.01475.95304.58
劳务外包费用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1.401.491.240.79

(2)劳务外包对应的具体生产工序及重要性、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付款单位劳务外包对应的具体生产工序及重要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劳务外包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为冲压、电泳、硫化、注塑、后道工序提供辅助性劳动工作,劳务外包人员的工作内容操作简单重复、技术含量低,系从事一般性生产作业活动。定价方式:发行人参考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对比周边同类企业,同时结合公司自行招聘操作工的薪酬水平,由公司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结算方式:根据劳务外包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按照工人工时按月向劳务外包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付款单位:接受劳务外包服务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3)公司劳务外包不属于劳务派遣

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期内劳务外包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劳务派遣,具体如下:

①关于劳务外包人员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安排以及劳务外包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是否有关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劳务外包人员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的条款。基于劳务外包公司承包的流水线或工序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其他流水线或工序之间的连续性及其相互配合,劳务承包方人员需要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相关正式员工共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工作场所并与其保持工作时间上的大体一致。

1-1-160

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劳务外包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均涉及以外包服务的方式从事相关业务的内容,并且发行人将部分一线简单操作岗位进行外包,普通工人经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亦无需特定职业技能证书或资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劳务外包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外包岗位实际工作完全不相关,也不会对承包方人员完成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包的项目及其工作任务或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障碍或者影响。

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采购的劳务外包服务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和基本形式,不属于劳务派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经检索相关司法判例,劳务派遣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因此劳务派遣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业务或者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者职能工作内容,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一种承揽合同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束。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A、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不同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主要条款包括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劳务派遣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等事宜进行明确约定;而劳务外包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对外包服务内容、服务定价、费用结算等进行约定,并未有人员数量、社保缴费基数等事宜的约定。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各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双方仅约定了具体的用工种类、不同工作内容的服务单价,并未对人员数量等事宜进行约定。因此,在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方面,发行人采购劳务服务的用工形式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

B、用工风险和承担主体不同

1-1-161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如劳务派遣员工因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发生损害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在劳务外包法律关系中,则由承揽方承担用工风险,发包方对承揽方的员工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承担承包方人员的用工风险,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全方位的用工风险。因此,就用工风险承担方面,发行人的用工形式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C、对人员的管理责任不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了劳动人事关系,但员工日常管理实际由用工单位负责;而劳务外包法律关系中对承包方人员的管理责任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发包方不直接对承包方人员进行管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对劳务外包公司方的承包方人员进行直接管理,该等人员的管理职责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并派驻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仅对承包方人员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仅在该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时向劳务外包公司提出更换人员。因此,就人员管理方面,发行人的用工形式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D、决定员工薪酬的主体不同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员工薪酬由用工单位决定,且应当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而劳务外包公司有权决定承包方人员的工资标准,同时承包方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发行人不承担承包方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其仅根据实际劳务总量与劳务外包公司进行费用结算,不直接与承包方人员发生费用。承包方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公积金均由劳务外包公司直接与该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约定。因此,就员工薪酬方面,发行人的用工形式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向各期劳务外包公司采购劳务服务的用工形式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不属于劳务派遣。

(4)公司不存在明显用工困难问题

1-1-162

除受春节等节假日影响外,汽车的生产销售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一般会根据下游汽车行业的需求在全年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季节性特征亦不明显。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与采购劳务外包服务情况的变化波动情况相符,造成对外采购的劳务用工人数占比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一线生产操作工技术含量低、流动性较高所致。发行人报告期内解决临时性用工紧张的手段单一,主要是以劳务外包的方式弥补短期用工缺口。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所面向的岗位经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可替代性强,未出现过因人员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保障用工需求方面的实质性困难。但随着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以及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发行人未来仍可能面临临时用工紧张的风险;发行人外包用工形式在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用工风险承担、人员管理责任、薪酬决定方式、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方面均符合劳务外包的要求和基本形式,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风险。因此,对外采购的劳务用工人数占比波动较大的情况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未来仍可能面临的临时用工紧张,发行人已制定符合行业特征、自身经营特点的应对机制,具体措施如下:①加大自主招聘的宣传力度及投入力度,建立人才引荐奖励制度,通过自有渠道、员工推荐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方式招聘正式员工;②加大与职业技术院校的校企合作,建立在校学生实习基地,保障用工稳定的同时加深潜在的人才储备;③建立稳定的外地劳动力输入渠道,以应对本地劳动力市场短期的供应不足;④完备并落实工资递增、社会保险等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降低员工流动性;⑤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自动化水平。综上所述,发行人在保障用工需求方面不存在困难,发行人已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存在临时性用工紧张的问题,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风险或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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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报告期内,除采购原材料外,发行人采购其他项目主要为销售产品使用的包装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包装物采购金额与各类型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产品大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
产量包装物金额占比产量包装物金额占比
冲压零部件2,407.38136.035.65%6,741.38403.645.99%
压铸零部件870.2839.184.50%2,513.90117.024.65%
注塑零部件1,409.2512.170.86%4,492.5930.720.68%
金工零部件1,394.598.170.59%2,456.669.890.40%
合计6,081.50195.553.22%16,204.53561.273.46%
产品大类2018年度2017年度
产量包装物金额占比产量包装物金额占比
冲压零部件6,775.88316.594.67%6,711.49350.585.22%
压铸零部件2,010.1982.084.08%1,516.5827.991.85%
注塑零部件4,438.4719.720.44%3,594.2320.850.58%
金工零部件1,717.537.080.41%1,552.046.530.42%
合计14,942.07425.472.85%13,374.34405.953.0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装物耗用金额占当期产量比例分别为3.04%、

2.85%、3.46%、3.22%,整体相对稳定。该比例略有波动主要系产品规格型号、包装形式、外销占比等多因素影响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包装物耗用与主要产品产销规模整体较为匹配。

(二)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原材料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钢材(元/千克)4.694.814.894.43
铝材(元/千克)13.7914.6314.7015.24
金属件(元/件)1.071.111.011.17

(1)钢材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钢材包括热轧钢、冷轧钢和镀锌钢等,其中热轧钢的采购占比超过80%。公司热轧钢的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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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自“我爱钢铁网”注2:热轧钢板参考规格为厚度2mm、产地:梅钢、牌号:QSTE380TM注3: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由上可见,发行人钢材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小,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铝材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铝材包括铝锭、铝型材、铝管和铝板等,其中铝锭的采购占比超过50%。公司铝材的采购价格除包括基础材料价格外,还包括一定的加工费。报告期内,发行人铝锭及铝材的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注1:数据来源自“长江有色金属网”

注2:参考规格为A00铝锭

注3:市场价格和公司平均采购单价均系不含税价格

由上可见,发行人采购铝锭和铝材价格变动趋势与A00铝锭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发行人铝锭和铝材平均采购单价略高于市场价格主要系加工费差异。

-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热轧钢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对比(元/吨)
热轧钢平均采购单价市场价格
- 5.00 10.00 15.00 20.00
铝锭及铝材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对比(元/千克)
铝锭平均采购单价铝材平均采购单价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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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属件与市场价格或第三方公开报价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采购的金属件具有定制化特点,因此不存在可供参考的市场公开价格或可供查询的第三方公开报价。

发行人采用行业通行做法,在成本加成基础上协商确定单品金属件的独家供应商及对应采购价格。具体来说,公司一般会向3家或以上的金属件供应商询价,供应商基于自身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提交报价结果,公司结合供应商生产能力、生产质量、交货及时性、生产配合度和议价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综上,发行人金属件的定价过程合理、价格公允。

2、能源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能源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元/度)0.660.650.670.68
水(元/吨)4.004.044.044.05
天然气(元/立方米)2.943.084.193.08
液化石油气(元/立方米)3.593.792.962.65

3、其他

(1)橡胶材料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公司注塑零部件产品中部分为橡胶零部件,其主要原材料为橡胶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橡胶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千克,万元,元/千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38,317.79306,881.30238,852.72194,899.72
金额97.82573.16461.48446.21
单价25.5318.6819.3222.89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橡胶材料品类包括天然橡胶混炼胶和天然橡胶生胶等,其中天然橡胶混炼胶系定制产品。2020年1-6月份,橡胶采购价格上涨较多,主要系原材料结构中价格相对较高的丙烯酸酯橡胶采购占比提升所致,细分型号原材料价格未发生较大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橡胶生胶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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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自wind资讯注2:市场参考价和公司平均采购单价均系不含税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橡胶生胶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塑料粒子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公司注塑零部件产品中部分为塑料零部件,其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塑料粒子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千克,万元,元/千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67,814.44264,229.06242,482.33165,419.93
金额166.35723.92585.44374.81
单价24.5327.4024.1422.66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塑料粒子主要包括聚酰胺66(PA66)等。报告期内,公司聚酰胺66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的对比情况如下:

-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天然胶生胶采购单价与市场参考价对比(元/kg)
市场参考价公司平均采购单价

1-1-167

注1:数据来源自wind资讯注2:市场参考价和公司平均采购单价均系不含税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聚酰胺66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供应商名称金额占比
2020年1-6月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87.7610.68%
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1,347.6810.37%
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660.315.08%
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652.365.02%
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540.934.16%
合计4,589.0435.31%
2019年度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4,151.7010.79%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236.938.42%
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2,685.746.98%
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1,371.993.57%
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1,198.403.12%
合计12,644.7632.87%
2018年度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4,084.7911.04%
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3,554.149.60%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聚酰胺66采购单价与市场参考价对比(元/kg)
市场参考价公司平均采购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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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893.397.82%
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1,542.404.17%
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1,530.244.13%
合计13,604.9636.76%
2017年度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4,436.7213.12%
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3,540.0410.46%
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236.299.57%
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1,187.233.51%
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1,104.443.26%
合计13,504.7239.92%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1、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

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均系发行人长期合作铝锭供应商。铝锭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备选供应商相对较多;公司采购铝锭时一般综合服务响应速度、交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确定,使得主要铝锭供应商各年度采购排名顺序有所波动。经过长期合作验证,两家公司的铝锭产品质量均符合公司要求,此外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服务响应速度、交付能力和价格具有一定优势,故向其采购的份额有所提升,而向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份额相对下降。此外,随着其他供应商采购份额的变动,导致年度间采购排名发生变化。

2020年1-6月份,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入供应商前五名,主要系公司压铸零部件销售规模扩大导致铝锭采购需求增加,该铝锭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综合比较优势,公司与其加强合作所致。此外,公司采购规模占该铝锭供应商收入比例较小,开始合作以来一直低于6%。

综上,发行人2019年前五名供应商发生的变动,主要系公司基于自身生产经营需求进行合理调整以及供应商采购份额波动所致,具有合理性。

2、区分主要原材料类别的主要供应商情况

1-1-169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和金属件,各类别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1)钢材前五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钢材供应商在该类别供应商中的排名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1122
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2211
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3333
上海湘煜实业有限公司4444
上海钎辉实业有限公司55未进前10-
上海梓邻商贸有限公司未进前10未进前1059
上海北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6885
当期前五名钢材供应商采购额占该类别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96.71%93.34%94.82%95.87%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钢材供应商相对稳定,基本情况如下:

①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万人民币/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叶剑根持股90.00%;邬建青持股10.00%
注册地四平路421弄107号A19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4年3月1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3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5,00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②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万人民币/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罗强持股95.00%;陈水林持股5.00%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杨泰路196号1幢667D

1-1-17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2年5月29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0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1,314.55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③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吕波持股100.00%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08弄4号401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9年1月12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3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50,00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④上海湘煜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湘煜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人民币/5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周易华持股80.00%;李武持股20.00%
注册地崇明区潘园公路1800号1062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8年6月16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3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6,50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⑤上海钎辉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钎辉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万人民币/1,000.00万人民币

1-1-171

股权结构卜范涛持股100.00%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18弄10号1层J-639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轴承、紧固件、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9年6月2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8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0,361.05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⑥上海梓邻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梓邻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0万人民币/3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甄善银持股55.00%;杨燕音持股45.00%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2969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5年1月15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7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9,182.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⑦上海北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北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0万人民币/275.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黄海宁持股67.00%;英琪持股10.00%;陆斌持股10.00%;黄雷持股8.00%;瞿钰持股5.00%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毛家路31号12幢1021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钢材、有色金属、建筑装潢材料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2年7月24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4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3,78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2)铝材主要供应商

1-1-172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铝材供应商在该类别供应商中的排名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锭15--
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铝管2410-
顺博集团铝锭3-未进前10-
无锡泽光铝业经销有限公司铝板4233
江苏超今新材料有限公司铝锭58--
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6654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锭81410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铝锭未进前10325
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锭未进前10711
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铝型材未进前10962
当期前五名铝材供应商采购额占该类别采购总额的比例88.24%92.24%88.56%93.83%

注:因搬迁问题,自2019年起,发行人与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采购业务全部转移至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两家公司均受陈发成家族控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铝材供应商中铝锭供应商排序有所波动,主要原因为铝锭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公司铝锭备选供应商相对较多;公司采购铝锭时一般综合服务响应速度、交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确定,使得主要铝锭供应商各年度采购排名顺序有所波动。

①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00.00万美元/ 900.00万美元
股权结构TKN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100.00%
注册地太仓市沙溪镇沙南西路888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各类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1996年11月19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9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压铸零部件销售规模扩大导致铝锭采购需求增加,该铝锭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综合比较优势,公司与其加强合作所致。此外,公司采购规模占该铝锭供应商收入比例较小,开始合作以来一直低于6%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4,138.00万元

1-1-173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②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00万人民币/3,0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0%
注册地邹平县会仙五路东首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铝合金棒材、型材、铝板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3年10月22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7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261,653.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③顺博集团

公司名称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6,500.00万人民币/16,500.00万人民币股本38,600.00万股
股权结构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30%;陈龙根持股24.00%;武义仁财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3.94%;胡金明持股1.76%王增潮持股28.60%;王真见持股27.42%;窦肖华持股13.07%;王启持股7.17%;杜福昌持股7.17%;陈飞持股3.45%;夏跃云持股2.47%;包中生持股2.33%;朱昌补持股1.77%;朱胜德持股1.46%;刘甍等人共持股5.09%
注册地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铝合金锭、汽车配件加工销售等业务再生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
设立时间2016年3月9日2003年03月21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8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06,746.00万元据企业招股书显示,2019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238,459.18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④无锡泽光铝业经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泽光铝业经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1.00万人民币/51.00万人民币

1-1-174

股权结构李金海持股50.00%;邹存钢持股50.00%
注册地无锡市钱皋路168号(国联金属材料市场A7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3年2月18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1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69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⑤江苏超今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超今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10,0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无锡中包铝业有限公司持股50.50%;上海超今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50%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甘北西路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合金铝、铝制品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6年7月28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9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69,682.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⑥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10,0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朱小航持股50.50%;朱林静持股49.50%
注册地张浦镇俱进路西侧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新型铝材料研发,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制品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6年9月7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7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9,495.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1-1-175

⑦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曾用名上海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5,285.00万人民币/ 24,402.5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驰辉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9.10%;上海盈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25%;共青城顺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1%;宁波宸锐禾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7%;上海萨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8%;上海戎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股0.59%
注册地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堰路699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铝合金新材料销售,铝锭、汽车零部件、铝液等生产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9年9月25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2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95,649.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⑧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500万人民币/6,500万人民币10,000万人民币/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陈发成持股95%;陈冬媛持股5%陈旭望持股90%;陈发成持股5%;张明亮持股5%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卫家埭村青昆路101号南通高新区杏园路北、金鼎路东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制品,铝制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主要从事铝液、铝锭、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4年12月16日2015年8月4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4年开始合作2018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5,986.0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6,395.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⑨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

1-1-176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0万人民币/5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陈伟文持股60.00%;陈坤泉持股40.00%
注册地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凤北路28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模具、五金切削、注塑、铝铸件、铝型材加工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4年2月13日
开始合作时间2007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该供应商未提供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⑩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00万人民币/2,0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陆敏持股35.00%;王爱东持股30.00%;赵丰持股20.00%;周晓忠持股15.00%
注册地江阴市顾山镇锡张路162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铝型材的制造、加工、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0年4月20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1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1,31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3)金属件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金属件供应商在该类别供应商中的排名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111未进前10
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349
南京峰佳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32未进前10-
英明精密机件(苏州)有限公司5432
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6655
宾科集团4528

1-1-177

供应商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锡山区秋豪车辆配件厂8763
无锡市帆顺金属制品厂未进前10未进前1074
北杰五金---1
当期前五名金属件供应商采购额占该类别采购总额的比例80.33%81.78%71.06%56.09%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件原材料供应商变动相对较小。

①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

公司名称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程克平持股100.00%
注册地锡山区东港镇利港路(晶石集团老厂区内)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五金加工业务
设立时间2016年5月18日
开始合作时间发行人与该供应商前身企业(程克平夫妻持股100%)自2011年开始合作,并自2016年合作关系转移至目前供应商主体。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764.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②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5,999.75万股
股权结构顾中权持股43.06%;顾小毛持股39.10%;宁国市中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90%;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4%
注册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千秋南路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加工及表面处理业务
设立时间1999年2月4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5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1,610.65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③南京峰佳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峰佳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1-178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殷蓓蓓持股89.00%;吕新生持股5.00%;胡永祥持股2.50%;刘雨潸持股2.50%;缪桂香持股1.00%
注册地南京市秦淮区康馨花园1幢1号-20243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钢材、金属材料加工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8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620.04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④英明精密机件(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明精密机件(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4.30万美元/704.30万美元
股权结构萨摩亚英明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注册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常胜路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及精密五金配件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1年1月12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0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5,406.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⑤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

公司名称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乔利元持股100.00%
注册地锡山区东港镇东湖塘东南村乔巷上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小五金加工业务
设立时间2002年6月19日
开始合作时间2005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30.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1-1-179

⑥宾科集团

公司名称宾科汽车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宾科精密部件(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30.00万美元/430.00万美元1200万美元/1200万美元
股权结构PENNENGINEERING GLOBAL HOLDINGS SRL(宾科工程全球控股受限责任社团)持股100.00%PennEngineering Global Holdings SRL持股100%
注册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1895号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中路99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生产销售等业务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紧固件连接工具、模具等机械零配件生产销售等业务
设立时间2004年2月11日2005年9月16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4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3,000.00万元全球最大的螺母、螺钉等紧固件生产企业之一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⑦锡山区秋豪车辆配件厂

公司名称锡山区秋豪车辆配件厂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李秋婷持股100.00%
注册地锡山区东港镇利港路晶石集团内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车辆配件及小五金的加工、制造业务
设立时间2010年6月1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2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819.8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⑧无锡市帆顺金属制品厂

公司名称无锡市帆顺金属制品厂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宋国裕持股100.00%
注册地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长安社区黎明路36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金属制品、五金冲压件的制造、加工业务

1-1-180

设立时间2011年2月14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4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98.00万元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⑨北杰五金

公司名称锡山区东港北杰五金厂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顾建兵持股100.00%
注册地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勤新村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五金、非标金属结构件的加工业务
设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开始合作时间2013年开始合作
设立/开始合作当年或次年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经营规模已注销
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关系存在关联关系,顾建兵系魏鹤良女婿、魏忠妹夫

3、主要供应商中同类原材料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差异

(1)钢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钢材供应商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报告期上海天骄上海竞冶上海品洋上海湘煜上海钎辉上海梓邻上海北合
2020年1-6月4.554.894.634.714.314.676.21
2019年度4.544.904.574.834.314.336.09
2018年度4.544.894.725.194.365.156.23
2017年度4.124.564.244.97-5.026.34

报告期内,除上海北合采购价格较高外,其他钢材主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显著价格差异,主要系公司向上海北合钢材具体型号为镀锌钢,其他主要钢材供应商采购热轧钢和冷轧钢;镀锌钢由于工艺相对复杂,市场定价相对较高,使得公司向上海北合钢材采购价格相对较高。

(2)铝材

1-1-181

报告期内,发行人铝材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物资类别供应商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铝管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12.5315.0113.21-
铝板无锡泽光铝业经销有限公司19.7320.3220.8221.31
铝型材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17.7418.0517.8616.71
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17.8018.0118.0617.61
铝锭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5313.62--
顺博集团12.35-13.12-
江苏超今新材料有限公司13.2013.09--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2913.0213.3414.06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4.1813.5013.7714.13
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4113.1613.6013.55

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同类别铝材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同类铝材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差异主要系公司向不同供应商购买的铝材因型号、性能和采购时点不同,价格有所差异所致。

(3)金属件

金属件属于定制件,发行人在成本加成基础上协商确定单品金属件供应商及对应采购价格。具体来说,公司一般会向3家或以上的金属件供应商询价,供应商基于自身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提交报价结果,公司结合供应商生产能力、生产质量、交货及时性、生产配合度和议价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件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供应商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1.161.261.532.62
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411.421.411.42
南京峰佳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9.589.019.34-
英明精密机件(苏州)有限公司0.620.660.400.42
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0.540.560.700.65
宾科集团1.191.030.940.83
锡山区秋豪车辆配件厂2.011.892.172.17
无锡市帆顺金属制品厂1.161.181.781.91

1-1-182

供应商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北杰五金---1.58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件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差异主要系公司向不同供应商购买的金属件因型号、性能和加工复杂度点不同,价格有所差异所致。

4、报告期内,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元/件,%

采购物资供应商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均价变动率均价变动率均价变动率均价
钢材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4.550.334.54-0.054.5410.334.12
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4.89-0.204.900.144.897.364.56
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4.631.294.57-3.124.7211.314.24
上海湘煜实业有限公司4.71-2.424.83-6.995.194.484.97
上海钎辉实业有限公司4.31-0.064.31-0.954.36--
上海梓邻商贸有限公司4.677.894.33-16.065.152.755.02
上海北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6.211.906.09-2.126.23-1.856.34
铝材 (铝管)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12.53-16.5415.0113.6413.21--
铝材 (铝板)无锡泽光铝业经销有限公司19.73-2.8920.32-2.4220.82-2.2821.31
铝材 (铝型材)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17.74-1.7118.051.0817.866.8416.71
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17.80-1.1818.01-0.2818.062.5917.61
铝材 (铝锭)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53-8.0413.62----
顺博集团12.35---13.12--
江苏超今新材料有限公司13.200.8713.09----
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292.1013.02-2.4013.34-5.1314.06
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4.184.9813.50-1.9113.77-2.5514.13
上海众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411.9213.16-3.2513.600.4013.55
金属件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1.16-8.381.26-17.451.53-41.562.62
安徽宁国晨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41-0.291.420.371.41-0.431.42
南京峰佳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9.586.279.01-3.539.34--
英明精密机件(苏州)有限公司0.62-4.890.6663.130.40-4.950.42
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0.54-3.660.56-20.630.708.090.65
宾科集团1.1915.381.039.690.9413.780.83

1-1-183

采购物资供应商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均价变动率均价变动率均价变动率均价
锡山区秋豪车辆配件厂2.016.721.89-13.012.17-0.172.17
无锡市帆顺金属制品厂1.16-1.611.18-33.771.78-7.001.91
北杰五金------1.58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需采购原材料,采购时点和采购内容不固定,因此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的采购价格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具体分析如下:

(1)钢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一供应商钢材采购价格变动整体与钢材市场价格整体趋势一致。其中,2019年公司向上海梓邻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单价较上年波动-16.06%,主要系采购材料结构变动所致,单价相对较低的Q235B型号钢材采购数量占比明显上升所致。公司钢材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注1:数据来源自“我爱钢铁网”

注2:热轧钢板参考规格为厚度2mm、产地:梅钢、牌号:QSTE380TM

注3:市场价格和公司热轧钢平均采购单价均系不含税价

(2)铝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一供应商铝材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铝材整体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热轧钢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对比(元/千克)
热轧钢平均采购单价市场价格

1-1-184

注1:数据来源自“长江有色金属网”注2:参考规格为A00铝锭注3:市场价格和公司平均采购单价均系不含税价

(3)金属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件采购价格基本保持稳定。部分供应商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采购具体规格型号结构性变动所致。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221.142,117.703,103.4359.44%
机器设备20,301.339,243.6111,011.4654.24%
工具器具1,920.281,305.31614.8232.02%
运输工具935.28869.4865.807.04%
电子设备及其他665.78501.27164.5124.71%
合计29,043.8114,037.3714,960.0251.51%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100%。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成新率
-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铝锭及铝材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对比(元/千克)
铝锭平均采购单价铝材平均采购单价市场价格

1-1-185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成新率
1压铸机12.0072.75%
2压力机50.0048.52%
3精冲机2.0074.08%
4机械手38.0072.80%
5涂覆设备1.0027.53%
6送料机2.0071.64%
7焊接机器人8.0066.35%
8换档套激光焊接设备1.0070.71%
9铆管机1.0073.08%
10全自动碳氢真空清洗机1.0099.21%

2、主要房屋建筑物

(1)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
1中捷精工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23359号港下东头巷9,856.98自建
2无锡佳捷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5996号东港东港路825,373.13自建
3无锡美捷苏(210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7060号东港东港路621,841.42自建

(2)公司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单位对外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期限
1烟台通吉烟台泰普森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金山路126号4,035.42生产车间、办公楼2019.03.01-2021.02.28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4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宗地位置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取得方式
1苏(2018)无锡市不港下东头巷工业16,253.002056.01.05出让

1-1-186

动产权第0023359号
2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00145号东港镇东升路西、创业路北工业40,000.002068.05.30出让
3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5996号东港东港路8工业29,122.502057.03.07出让
4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7060号东港东港路6工业29,406.502067.03.19出让

2、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商标权3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商标名称 或图形对应商品或服务有效期权利人
11621820车辆悬置减震器; 车辆减震弹簧等2011.08.21-2021.08.20发行人
21653835机器、马达和引擎调速器;减震器等2011.10.21-2021.10.20发行人
324492294运载工具轮毂; 汽车减震器等2018.06.14-2028.06.13发行人

3、专利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类型取得方式
1固定发动机的支架用焊接夹具发行人ZL200810124438.52008.07.16发明原始取得
2降低焊接变形的侧向顶出机构发行人ZL200810124439.X2008.07.16发明原始取得
3连接发动机与底盘的支架生产用焊接夹具发行人ZL200810124440.22008.07.16发明原始取得
4汽车减震器支架的冲压装置发行人ZL200810124441.72008.07.16发明原始取得
5斜锲双作用抽芯式冲压成型模具发行人ZL200810124442.12008.07.16发明原始取得
6汽车发动机减震器支架的冲压装置发行人ZL201010157284.72010.04.14发明原始取得
7小型汽车变速箱支架的第二次焊接夹具发行人ZL201010157288.52010.04.14发明原始取得
8汽车减震器内支撑管的冲孔带翻孔模具发行人ZL201010157296.X2010.04.14发明原始取得
9卷圆一次成形模具发行人ZL201010157306.X2010.04.14发明原始取得

1-1-18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类型取得方式
10连续模的防误送料联动装置发行人ZL201010279134.32010.09.10发明原始取得
11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发行人ZL201210214106.22012.06.26发明原始取得
12发动机支架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210259904.72012.07.25发明原始取得
13外圈连续冲压模具发行人ZL201310161836.5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14变速箱支架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310160531.2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15汽车底盘传动轴减震器装置发行人ZL201310163042.2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16汽车减震器顶胶装置发行人ZL201310163021.0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17汽车前桥与转向连接扭力支架发行人ZL201310163804.9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18变速箱支撑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310163943.1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19汽车减震器连杆缓冲减震外壳保护装置发行人ZL201310160532.7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20汽车前下控制臂后衬套支架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310163944.62013.05.03发明原始取得
21一种自动加油润滑的连续模发行人ZL201410594776.02014.10.29发明原始取得
22一种桶形零件连续模发行人ZL201410593164.X2014.10.29发明原始取得
23一种曲面产品表面精确攻丝装置发行人ZL201410592170.32014.10.29发明原始取得
24汽车引擎局部支撑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410607144.32014.10.31发明原始取得
25汽车支架的冲孔成型模具发行人ZL201410607364.62014.10.31发明原始取得
26翼子板支架连续冲压模具发行人ZL201510613908.42015.09.23发明原始取得
27带翻孔拉伸桶的冷冲压工艺发行人ZL201510614024.02015.09.23发明原始取得
28用于汽车底盘控制臂内嵌圆形件的冲压装置发行人ZL201510613856.02015.09.23发明原始取得
29汽车扭转梁安装支架焊接夹紧定位装置发行人ZL201510613911.62015.09.23发明原始取得
30减震器连杆冲压工艺及冲压模具发行人ZL201510614100.82015.09.23发明原始取得
31磁控溅射微纳米膜的方法发行人ZL201510615099.02015.09.24发明原始取得
32一种用于汽车悬挂减震系统的弹簧垫圈发行人ZL201420634919.12014.10.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8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类型取得方式
33一种折弯整形冲压模具发行人ZL201420636201.62014.10.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4一种桶形零件连续模条料导料机构发行人ZL201420636271.12014.10.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5一种汽车变速箱悬置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420636272.62014.10.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6具有工件识别标示功能的检测装置发行人ZL201520742244.7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7底盘轴衬套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520744418.3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8减震器连杆冲压模具发行人ZL201520744445.0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9后纵臂加强板总成装置发行人ZL201520744442.7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0精密不锈钢产品的焊接工装发行人ZL201520744385.2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1连接车门与车身的铰链发行人ZL201520744357.0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2用于翻孔倒角一体工艺的冷冲压装置发行人ZL201520744521.8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3汽车底盘密闭式液压悬置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520744282.62015.09.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4一种连接底盘与排气管的橡胶支架发行人ZL201620146063.22016.02.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5汽车前悬架摆臂连接轴套套管焊接总成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620149300.02016.02.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6汽车悬挂减震器减压盖装置发行人ZL201620149291.52016.02.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7汽车发动机抗扭支架减震连杆发行人ZL201620149271.82016.02.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8汽车车架橡胶减震衬套发行人ZL201620148561.02016.02.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9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发行人ZL201620424128.52016.05.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0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控制轴组件发行人ZL201620911943.42016.08.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1铆销装配夹具发行人ZL201620900226.12016.08.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2一种汽车减震器夹箍装置发行人ZL201820176654.32018.02.0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3一种汽车刹车踏板四工位凸焊设备发行人ZL201820176168.12018.02.0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8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类型取得方式
54一种汽车六速手动变速箱内部选换挡拨叉总成机构发行人ZL201720408706.02017.04.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5汽车轮毂固定装置发行人ZL201721145004.42017.09.0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6一种点焊机电极结构发行人ZL201820430584.X2018.03.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7一体式底盘传动轴支架发行人ZL201920285381.02019.03.0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8液压底盘衬套发行人ZL201920285382.52019.03.0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9汽车刹车踏板铆轴套模具发行人ZL201821735031.12018.10.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0一种汽车发动机抗摆减震装置发行人ZL201920706490.52019.05.1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1一种汽车刹车踏板发行人ZL201920706499.62019.05.1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2一种发动机连杆冲孔下模刀具发行人ZL201920706500.52019.05.1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3具有多种功能的一次成型模具无锡 绿缘ZL201110178532.02011.06.29发明受让取得
64低散发低污染的EPDM橡胶及其制备方法无锡 绿缘ZL201210528103.62012.12.10发明原始取得
65丙烯酸酯橡胶及其制备方法无锡 绿缘ZL201310461950.X2013.09.30发明原始取得
66一种汽车嵌件阻尼块的制造工艺无锡 绿缘ZL201710415986.22017.06.06发明原始取得
67嵌件骨架智能检测报警系统无锡 绿缘ZL201620898135.92016.08.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8用于零件检测的装置无锡 绿缘ZL201621093969.92016.09.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9一种用于橡胶波纹管耐久性的检测装置无锡 绿缘ZL201621434004.12016.12.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0一种模具弹簧的保护套无锡 绿缘ZL201621473040.92016.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1一种用于橡胶件的切边装置无锡 绿缘ZL201621473087.52016.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2一种用于多骨架装载的装模器无锡 绿缘ZL201621473086.02016.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3一种橡胶产品取模装置无锡 绿缘ZL201720544654.X2017.05.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4一种橡胶注射成型模具无锡 绿缘ZL201720397977.02017.04.1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5用于精密橡胶金属骨架产品的后冲压模具无锡 绿缘ZL201621164397.92016.10.2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6一种内芯压装机构无锡 绿缘ZL201720350945.52017.04.0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9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类型取得方式
77一种汽车减震底座的位置度高度检具无锡 绿缘ZL201720423307.12017.04.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8一种衬套打磨装置无锡 绿缘ZL201720544653.52017.05.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9变速箱齿轮表面处理中侧部结构保护装置无锡 绿缘ZL201720776459.X2017.06.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0变速箱齿轮表面处理中的齿轮轴保护装置无锡 绿缘ZL201720776443.92017.06.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1一种潜伏式进胶结构无锡 绿缘ZL201721614091.32017.11.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2弹性定位结构无锡 绿缘ZL201721624146.92017.11.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3一种橡胶冷流道系统无锡 绿缘ZL201721839370.X2017.12.2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4一种模具真空检测装置无锡 绿缘ZL201821259860.72018.08.0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5一种自动化取料埋料装置无锡 绿缘ZL201821347513.X2018.08.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6一种悬空骨架装模工装无锡 绿缘ZL201821488476.42018.09.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7一种拆边机无锡 绿缘ZL201821630731.42018.09.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8一种半自动热熔铆接机无锡 绿缘ZL201822256771.32018.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9台阶高度差专用检具无锡 绿缘ZL201920045228.02019.01.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0一种注塑机镶件全自动供料取料装置无锡 绿缘ZL201822260616.92018.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1一种带有伸缩节的模具结构无锡 绿缘ZL201921517922.42019.09.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2一种减震衬套压装检具复合式工装及安装结构无锡 绿缘ZL201921525583.42019.09.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3多功能一次成形模具灏昕 汽车ZL201110178551.32011.06.29发明受让取得
94一种减震器支承座的生产工艺灏昕 汽车ZL201611213315.X2016.12.23发明原始取得
95光栅尺自动检测精密装置灏昕 汽车ZL201210259834.52012.07.25发明受让取得
96汽车减震器内支撑管的侧滑块切边模具灏昕 汽车ZL201110178502.X2011.06.29发明受让取得
97汽车发动机减震器支架的侧向冲压装置灏昕 汽车ZL201110185217.02011.07.04发明受让取得
98折弯冲侧孔的冲压复合模具灏昕 汽车ZL201110178396.52011.06.29发明受让取得
99上模浮动的旋切模运动转换机构灏昕 汽车ZL201210357120.82012.09.22发明受让取得

1-1-19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 权人申请号专利 申请日类型取得方式
100抛丸机进出料用小车灏昕 汽车ZL201620686974.42016.06.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1一种减震器支撑座的压铸模具灏昕 汽车ZL201621390920.X2016.12.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2一种减震器内芯的压铸模具灏昕 汽车ZL201621390824.52016.12.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3一种减震器内芯加工用工装灏昕 汽车ZL201621390919.72016.12.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4一种减震器托架的压装工装灏昕 汽车ZL201621390823.02016.12.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5一种减震器连接套的压铸模具灏昕 汽车ZL201621433887.42016.12.2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6压铸机颗粒油注射防溅漏斗灏昕 汽车ZL201720568580.32017.05.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7零件综合检具灏昕 汽车ZL201720576364.32017.05.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8一种用于铝合金压铸融化工序的天平秤灏昕 汽车ZL201721207647.72017.09.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9带有翻边结构的一体式连杆灏昕 汽车ZL201721364091.22017.10.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0一种减少减震器铝合金压铸件旋铆开裂的压铸模具灏昕 汽车ZL201720576316.42017.05.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可有效减小压铸件浇口残留的上下双刀口切边模具结构灏昕 汽车ZL201822225451.12018.12.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2一种盘形压铸件的自动除水装置灏昕 汽车ZL201920675295.02019.05.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3一种浮动对向冲孔模具灏昕 汽车ZL201921263775.22019.08.0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4一种圆盘形铝铸件加工后的自动除水装置灏昕 汽车ZL201921263796.42019.08.0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注:上述专利取得方式涉及受让取得均系发行人及子公司间转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灏昕汽车受让取得专利合计6项,除此以外,灏昕汽车的专利均系原始取得。

(1)转让的基本情况

编号专利名称转让方专利权人申请号专利申请日类型
1多功能一次成形模具中捷有限灏昕汽车ZL201110178551.32011.06.29发明
2汽车减震器内支撑管的侧滑块切边模具中捷有限灏昕汽车ZL201110178502.X2011.06.29发明
3折弯冲侧孔的冲压复合模具中捷有限灏昕汽车ZL201110178396.52011.06.29发明
4汽车发动机减震器支架的侧向冲压装置中捷有限灏昕汽车ZL201110185217.02011.07.04发明

1-1-192

5光栅尺自动检测精密装置中捷有限灏昕汽车ZL201210259834.52012.07.25发明
6上模浮动的旋切模运动转换机构中捷有限灏昕汽车ZL201210357120.82012.09.22发明

自2011年8月设立以来,灏昕汽车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其筹备阶段及设立初期所使用的专利技术均以母公司中捷有限名义申请。为便于灏昕汽车专利产业化应用以及进一步明确母子公司业务定位,中捷有限与灏昕汽车分别于2014年5月、2017年5月签署了《专利权人转让合同》,中捷有限将其拥有的6项发明专利转让给灏昕汽车,该等专利均与灏昕汽车业务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于2014年5月27日、2017年5月30日核准了上述专利权转让行为,上述6项专利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由灏昕汽车拥有该等专利的所有权。

灏昕汽车受让取得的前述专利的转让方为发行人,灏昕汽车系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

(2)相关发明专利的定价依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人转让合同》并经发行人确认,前述发明专利因系发行人向其全资子公司转让,均为无偿转让。发行人统一设置同类产品的研发部门,研发成果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共享,发行人向全资子公司转让专利技术不收取转让费用。因此,发行人向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转让相关发明专利未收取转让费用具有公允性。

(3)相关发明专利的具体应用环节、是否为核心生产技术,报告期实现收入和利润情况

前述灏昕汽车受让的相关发明专利的具体应用等情况如下:

编号专利名称具体运用环节核心生产技术
1多功能一次成形模具压铸工序
2汽车减震器内支撑管的侧滑块切边模具切边工序
3折弯冲侧孔的冲压复合模具切边冲孔工序
4汽车发动机减震器支架的侧向冲压装置压铸后的侧冲孔工序
5光栅尺自动检测精密装置压铸工序
6上模浮动的旋切模运动转换机构压铸后的切边工序

上述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于灏昕汽车核心压铸产品的生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上述专利技术对应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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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约为3,828万元、5,334万元、5,885万元、700万元,合计实现利润分别约为379万元、667万元、1,288万元、129万元。

七、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获得的专业资质和相关荣誉

(一)公司取得的专业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专业资质情况具体如下:

主体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颁发机构
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3360922021.09.25国际标准化组织

(二)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

近年来,公司主要获奖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所获荣誉证书授予单位
1“优秀合作伙伴”无锡安维斯
2“年度优秀绿色供应商”上海通用
3“冲压工艺CAE分析能力银牌证书”上海通用
4“成本贡献奖”无锡威巴克
5“革新优秀奖”上海三立汇众
6“2017年度最佳服务表现供应商”苏州天纳克

九、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来自于公司及其研发团队的自身积累和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技术特点研发历程技术来源技术 先进性
1铝合金焊接技术相较于碳钢和不锈钢,铝合金的焊接性能较差,易产生气孔及裂纹,公司采用MAG焊接方法,通过CMT+脉冲焊接工艺技术减少对母材的热输入量,防止材料过热软化,使组织颗粒细密,提高焊缝强度,减小气孔的产生及形成裂纹的倾向。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CMT焊接设备的基础上应用脉冲焊接工艺,通过热量控制调试验证,使组织颗粒细密,提高焊缝强度,减小气孔的产生及形成裂纹的倾向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2减震器连杆可很好地解决带拉伸桶类连杆零件在生产中2017年在连杆类产品上实现自主国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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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技术特点研发历程技术来源技术 先进性
冲压工艺及冲压模具技术的拉伸桶开裂,拉伸桶圆度和各个孔之间的位置度及翻边的对称度问题。拉伸工艺,同时保证尺寸对称度问题研发
3铝冲压工艺技术铝合金是当前汽车轻量化的公认的理想原材料,铝冲压成形工艺在汽车车身制造工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在铝材塑性变形的基础上,利用模具和冲压设备对板料施加压力,使板料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经过多道工序,从而获得具有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零件。2014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多铝材成型研究,应用钢冲压的原理调试过程成型参数,实现铝板的成型并满足使用性能要求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4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技术该技术能够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换挡力小、结构简单、安装更换方便、成型工艺简单且具有良好的选换手感的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能够有效提高机构的集成度、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换档的密度和尺寸精度以及换档器的强度。2015年至2018年期间,在选换档功能研究完成的基础上,模拟选换档力与行程的关系,换档结构设计,总成装配验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5精冲工艺技术与精冲模具技术相较于普通冲压,精冲技术是一种能够生产具有全光亮带断面冲裁零件的制造技术,其生产的零件尺寸精度高、互换性好。精冲模具因精冲工艺的特殊性具有其独特的模具结构,其冲裁间隙只有料厚的0.5%,且能够在压边力和反顶力同时压紧的状态下进行冲裁加工。为了实现板材夹紧的特殊功能,精冲模具还具有上下插入环的特殊结构。此外,精冲模具加工精度高,模具内部结构复杂,适用于厚板高精度成型。2015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精冲工艺研究,逐步完善精冲间隙和齿型压边圈的高度制定标准,精冲模具加工技术研究,精冲零件生产验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6变速器结合齿圈锥齿精冲成形技术变速器结合齿圈锥齿精冲技术实现了带有锥度的齿形零件的精冲,该技术将挤压与剪切相结合,不仅解决了粉末冶金件的机械性能差的问题,而且解决了机加工件生产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是一种精密零件的高效冲压成型技术。2016年至2018年期间,锥齿成型工艺研究,锥齿模具加工技术研究,锥齿冲压验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7变速箱操纵机构设计与动态模拟仿真技术该技术能够在产品开发初期,对变速箱操纵机构动作过程、选换挡行程、选换挡力进行有限元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设计方案快速判断、修改、优化,大量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节省开发成本。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选换档力的台架设计制作,选换档力与形成的数据收集,模拟分析,模拟验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8变速箱操纵机构智能制造与在线检测技术该技术可根据压装过程中的力和位置变化自动计算压装补偿值,进而修正压装机的最终压装位置,自动生产尺寸稳定,生产效率较高,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可有效降低废品率。例如直径15mm,精度要求h7,长320mm的轴与过盈量在0.01至0.02的轴套装配,压装精度要求为0.2mm,传统压装方法的不良率大约为40%至50%,采用本技术后不良率可降低在约1%左右。2016年至2017年期间,压装工艺的验证,取消压装,智能夹具的开发,修正程序的编写验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9自动变速箱离合器毂滚滚压成形是自动变速箱离合器齿毂制造的一种新工艺,在此工艺过程中,采用带有滚轮的2017年至2018年期间,旋压成型的有限元分析,旋压参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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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技术特点研发历程技术来源技术 先进性
压与旋压成型技术模具进行深拉延来实现齿形的成形。应用深拉延工艺可提高齿毂的生产效率。运用滚轮旋转接触材料,材料与模具之间应力较小,可有效降低相应的成形力。该工艺具有的另一特点选用专有旋压设备对离合器毂进行旋压成形加工,成形精度高、成品率高,互换性好。数的验证,旋压效率的提升
10乘用车驻车机构总成开发制造技术驻车总成是汽车必备的关键安全部件,公司目前与上汽乘用车和上汽变速器有限公司,在驻车机构的总成开发制造上展开深度合作,具备产品有限元分析,样件开发,耐久性试验及关键部件加工制造,总成装配及在线检测技术和制造能力。2019年至2020年期间,驻车爪的厚板小无塌角精冲模开发,凸轮的分体式焊接降成本工艺设计和开发,智能装配和在线检测线开发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1机器人自动化焊接技术熟悉和掌握了弧焊机器人、激光焊机器人的核心焊接应用技术,并通过运用CMT焊接、激光焊接、脉冲焊接等技术手段提高焊接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此外,公司还将机器人自动化焊接应用于柔性生产线,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给生产带来更多的灵活性。通过焊接设备、机器人和变位器的结合应用,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实现一次安装、多工位、360度焊接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2新能源电动车电池盒制造技术攻克铝合金材料的先天技术特性缺陷其中最为重要的机加工扭拧弯曲、粘刀再到MIG焊接溶深、气孔、开裂及应力变形等困难。量产后的零件精度及焊道强度都符合客户要求,产品不良率降低到100PPM,从而降低制造成本。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机加工、焊接工艺参数验证及工序前后调整,减少变形影响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3自动化冲压铆接焊接生产线技术通过冲压成型、铆接、焊接等工艺对汽车零部件进行开发及生产,过程采用CAE软件分析,反复调整成型工艺,消除产品开裂、变薄、回弹等技术难题,最终确定模具开发状态,通过自动化直接把冲压、铆接、焊接整合成一个生产单元,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实现了人力资源的节省。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自动化衔接技术,直接把冲压、铆接、焊接整合单元,提高效率和质量,节省成本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4高压铸造工艺公司拥有多条东洋高压铸造生产线,结合模具技术、取件和喷涂冷却技术的运用,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平均生产节拍为30S/模;通过超低速压铸技术和真空压铸技术的运用,目前可以生产高强度的满足T6工艺要求的零件2016年至2020年期间,模具温度场控制研究,智能模温控制系统,局部定点喷涂技术,真空压铸技术研究,超低速压铸工艺研究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15压铸模具开发技术公司目前具备复杂压铸模具的开发技术,从模具设计,模流分析到加工制造和检验以及样件的分析检测手段。2011年至2020年期间,模流分析、P-Q校验、工艺验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16强力压板精冲工艺公司拥有多条精密开卷校平机的连续精冲生产线,结合模具技术的运用可直接冲压13mm厚度零件,最高生产节拍可达40件/分钟,产品精度高达0.03mm,模具重磨寿命达到2万冲次以上2016年至2020年期间,模具材料的选用与热处理验证,提高模具强度,模具涂层技术的运用,减少模具磨损,模具冷却技术运用,减少高速冲压时热量的聚集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17激光焊接工艺公司拥有IPG 4KW 4工位激光焊接生产线和库卡焊接机器人,具备焊缝跟踪检测功能,定位精度高达0.1mm,公司对激光焊接强度,焊接效率和焊接变形及焊接缺陷的消除上具备2017年至2020年期间,焊接熔深与强度的工艺参数验证总结,焊接变形的有限元分析模拟,焊缝跟踪检测技术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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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技术特点研发历程技术来源技术 先进性
深厚的技术功底,已在多项产品的开发上加以批量运用,并形成经济效益。的运用

发行人上述核心技术均完全由发行人自主研发,不存在委外研发、合作研发或者由原股东投入的情形。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的研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产品研发、制造方面拥有多名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并配备了与之适应的研发设备,确保对主导产品具有独立研发能力,亦已取得了逾百项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发行人在技术储备、专业人才储备和资产投入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继续稳步推进产品研发,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做好未来市场技术储备,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精密冲压零部件业务板块已获得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9项,涵盖了模具设计与制造、冲压技术与工艺、机加工技术与工艺和检测方法等领域;铝压铸业务板块已获得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10项,涵盖了模具设计与制造、压铸技术与工艺等领域,该等专利技术为精密冲压零部件业务以及铝压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产业扩张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发行人经过多年产品研发与创新,在产品轻量化、稳定性、加工精度等各方面均有多个核心技术指标高于同行业可比水平,如发行人的压铸件涉及到一些具有受压载荷的结构件,压变越小,其零件强度越高、承载能力越强,发行人压铸件的压变小于0.03mm,较同行业通常小于0.07mm具有明显优势;稳定性方面,发行人压铸产品的旋铆开裂不良率小于0.3%,冲压产品稳定生产良品率达到

99.9%;加工精度方面,发行人采用17辊高精密进口开卷矫直机可实现板材矫平后0.03mm/100mm?(精冲)的平面度要求,行业平均指标为0.1mm/100mm?。

因此,发行人具备充足的技术储备。

(2)专业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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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拥有一支高素质、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研发人员70人,擅长工作领域包括机械制造、材料成型、焊接、精冲、压铸、自动化工程、表面处理工程等,其中具有二十年以上研发与生产工作经验的研发人员6名,具有十年以上研发与生产工作经验的研发人员20余名,多名研发人员主导或参与了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对应专利的开发、研究、验证等过程,对行业的技术路线、开发流程、业务流程等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因此,发行人具备充足的专业人才储备。

(3)资产投入储备

根据研发需要,发行人购置了相应的研发设备,满足了在力学、产品几何精度、金属材料以及疲劳性能等相关研发需要。发行人拥有的核心研发设备基本情况如下:

研究方向核心研发资产
力学研究发行人具备10kN-60kN的力学检验设备,试验设备力值配置合理,保证所有测量力值能够在设备满量程的20%-80%,除此之外,设备精度高,满量程20kN-60kN的设备全部满足1级精度。设备具备拉、压、弯曲功能,精确测量产品的受力变形,设备软件功能强大,具有应力、应变和位移控制功能,满足多种负责测试条件,且预留丰富的扩展功能。
产品几何精度研究发行人具备海克斯康、蔡司等三坐标4台,海克斯康关节臂1台,GOM 3D蓝光扫描仪1台,2.5D影像仪3台,三丰粗糙度仪2台,三丰轮廓度仪1台,可以方便测量各种产品的几何精度及微观表面质量,并且通过编程减少人为干预,提高测量的重复性和准确度。
金属材料研究发行人具有力学检验设备、成分检验设备、耐腐蚀检验设备以及布氏、洛氏、维氏硬度检测设备。在金属材料检验方面,发行人拥有的光谱仪,具备钢、铝、不锈钢、模具钢等检验能力,能够快速精准地测量出待测产品的具体成分;在耐腐蚀检验方面,发行人具备中性盐雾试验等不同环境的耐腐蚀试验,结合力学和金相检验设备的检验能力,能够更好地对金属材料的物性指标及防腐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疲劳性能研究发行人具备单品及总成部件的单项和总成集合的疲劳试验系统,既能够完成单品的单向疲劳试验, 也可以完成单品多项和总成多向组合的复杂疲劳试验,同时还可以控制力的大小及加载方向、加载频率,也可以位移控制。力值和位移的控制精度均能够达到0.5级,不但能够精确测定产品的疲劳性能还能测定和输出产品的S-N曲线。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程度高,不存在委外研发、合作研发或者由原股东投入的情形。发行人在技术、专业人才、资产投入方面已具备充足的储备,发行人在关键核心生产技术领域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以及技术独立性。

(二)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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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营业收入(万元)16,992.4343,671.9743,186.1642,311.1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万元)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比例75.72%77.90%78.72%78.18%

(三)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1,004.982,511.572,466.282,537.62
营业收入(万元)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4.48%4.48%4.50%4.69%

(四)发行人技术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7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8.2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稳定,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动。

十、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研究开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时间所处阶段及进展经费投入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1支撑环底板连续冲压模具开发2020.01-2020.12小试阶段;进展正常预计研发经费600万元以解决目前市场上现有的冲压模具在对原板材进行上料时一般需配合外界输送装置进行使用,装置本身缺少对板材的送料功能,且现有的冲压模具在对元件冲裁后不方便对元件进行收集,并且元件在一个位置持续下落容易发生局部堆积过多,同时在装置工作时不方便对冲裁后的元件进行拿取的问题。
2汽车底盘支架的铆接减震开发2020.01-2020.12小试阶段;进展正常预计研发经费400万元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支架安装孔内部焊渣的产生,且由于工作焊缝比较长,在生产中也容易产生焊接不良,造成部分产品需要返工,甚至报废的问题。
3乘用车驻车机构总成研2020.01-2020.12小试阶段;进展正常预计研发经费与上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和上海汽车变速箱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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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时间所处阶段及进展经费投入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400万元公司的精冲技术和变速箱操纵机构的总成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减速和驱动机构上的关键件驻车总成,目前已通过台架和整车耐久性试验。
4一种带有螺钉销钉结构的发动机减震支架2020.06-2021.05项目初期;进展正常预计研发经费400万元提供一种带有螺钉销钉结构的发动机减震支架,螺钉销钉固定方式由焊接改进为铆接的方式,铆接效率高,也不会破坏其表处理,从而有效的提高了生产效率。
5一种用于有薄壁收口工艺铸件的模具局部控温结构2020.01-2020.06量产阶段;进展正常预计研发经费120万元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一般模具均为金属制作而成,在压铸铝铸件时由于模具吸收铝液的热量导致制成后工件表面质量差、致密度低的问题。
6一种加强汽车减震装置2020.01-2020.08小试阶段;进展正常预计研发经费220万元一种加强汽车减震装置,能够在汽车行驶发生颠簸时,进行多个方向的减震,能够有效延长该减震器的使用寿命,并且能够提高弹簧的弹性,从而提升汽车乘坐的舒适性。

公司积极进行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相关的创新研发工作,有计划地开展领域内科研及技术开发项目。公司上述在研发项目,一方面能够提升公司模具开发、生产工艺等方面创新创造水平,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在与客户协同开发产品过程中,通过运用精密冲裁、总成等技术,研发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为公司的持续科技创新提供充足的动力。

十一、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子公司领宇香港注册地为香港,但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除此之外,目前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

十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相关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严格以国家颁布的相关行业规章制度要求的各类标准为质量管理的基础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产品质量,建立了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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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的质量管理优势体现在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两方面。一方面,公司全面规范地建立并完善了质量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并将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覆盖至从市场调查、产品设计、试生产、正式投产、仓储、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公司与下游厂商建立了完备的质量反馈体系,公司客户会对公司产品、生产线进行检测、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产品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较强的执行力度,公司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竞争优势。

(三)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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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大会的职权。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本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3、股东大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有:(1)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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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司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司各股东。(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4)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全体股东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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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公司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1)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5)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举手等现场表决方式或其他通讯表决方式,每一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4、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订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作出了决议。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出席了历次董事会,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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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代表监事,并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以上3名监事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应当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检查公司的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1)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3)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4)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4、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评价。公司监事均出席了历次监事会,部分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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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列席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独立董事的构成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可行使以下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及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7)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以书面形式独自发表独立意见:(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2)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3)吸收合并;

(4)股份回购;(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形式的报酬;(6)董事会存在重大分歧的事项;(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8)提名、任免董事;(9)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0)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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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30万元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法人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借款或其它资金往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11)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12)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情况,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督促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不存在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曾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第一届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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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应及时披露;(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监管机构所有问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则、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监管机构报告;(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筹备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任朱敏杰、史科蓉、江海峰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朱敏杰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任彭颖红、史科蓉、魏忠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史科蓉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任彭颖红、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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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杰、张叶飞为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颖红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战略委员会

2017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任魏忠、魏鹤良、史科蓉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魏忠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23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近三年来,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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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存在由股东魏鹤良代收少量货款的情况,主要系2017年初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规范意识尚待提升,部分规模较小客户基于便利性直接向公司股东支付货款所致。上述款项合计金额594.6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10%。公司已按照规定对上述款项进行财务处理,且上述款项已于当年收回。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二)现金交易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的现金销售和现金采购,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销售金额121.54117.1178.92152.34
其中:废料收入105.4241.2439.76144.04
加工收入16.1275.8739.168.31
营业收入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0.540.210.140.28
现金采购金额2.446.065.6318.73
营业成本16,694.9841,558.8140,428.1838,584.60
现金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0.010.010.010.05

报告期内,发行人少量现金销售主要系部分废料、加工收入,主要由于部分废料回收或者加工客户对象系个人或个体户,出于便利性考虑,该部分客户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结算。报告期内,公司该部分现金销售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0.28%、0.14%、0.21%、0.54%,相关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少量现金采购主要系向自然人或者小微企业的零星采购,现金支付相对便利。报告期内,公司该部分现金采购占营业比例分别为0.05%、

0.01%、0.01%、0.01%,相关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相关的收入确认与成本核算遵循公司会计处理的一般性原则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偶发性的加工收入按照客户要求将加工好的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双方对账确认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同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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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成本;对于废料收入每月会将废料进行统一清理,由仓库人员将废料集中处理,并由财务人员监督其称重、定价的过程。通常根据当月废料的市场价格和实际称重的磅单数量确定金额,公司凭借磅单和收据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公司上述现金交易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转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履行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转贷的情况。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通过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五、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本公司系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继承了中捷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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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完全独立;不存在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均属专职,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为专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机构。上述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人员,不存在对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依赖,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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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63.46%的股份,且通过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宝宁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7.54%的股份并在公司任职外,未从事其他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并主持公司日常管理外,魏忠还控制埃玛格、东明天昱及、宝宁投资、诺捷教育、爱玛格幼儿园,魏鹤良还控制普贤投资。上述企业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实际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东明天昱、普贤投资的相关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的情况”之“(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的相关内容。埃玛格、宝宁投资、诺捷教育、爱玛格幼儿园的相关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的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人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二、本人今后也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三、如公司认定本人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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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

四、本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公司目前的关联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魏忠、魏鹤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鹤良、魏忠为父子关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3.46%的股份,且通过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宝宁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7.54%的股份

(2)公司控股子公司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无锡美捷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2灏昕汽车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3无锡佳捷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4领宇香港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5烟台通吉公司持有其92.00%股权
6无锡绿缘公司持有其80.00%股权

(3)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及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埃玛格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营主体魏忠持有其100.00%的股权
2诺捷教育埃玛格持有其98.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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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爱玛格幼儿园埃玛格持有其100.00%的股权
4东明天昱魏忠、魏鹤良担任其普通合伙人
5宝宁投资魏忠、魏鹤良担任其普通合伙人
6普贤投资魏忠、魏鹤良担任其普通合伙人

(4)其他关联方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张君英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人魏鹤良之儿媳、魏忠之妻;间接持有公司7.54%的股权
2魏红实际控制人魏鹤良之女儿、魏忠之妹;间接持有公司4.65%的股权
3魏敏宇实际控制人魏鹤良之孙女、魏忠之女;间接持有公司7.54%的股权
4顾建兵实际控制人魏鹤良之女婿,魏忠之妹夫
5吴雪明实际控制人魏鹤良之妻弟
6张君立张君英之弟
7张叶飞关键管理人员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8范胜董事、质量技术总监
9江海峰董事
10华军董事
11彭颖红独立董事
12史科蓉独立董事
13朱敏杰独立董事
14陆奕监事会主席
15杨惠斌监事
16王月萍监事
17安博瑞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顾建兵持有其50.00%的股权
18南京凯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持股50%的企业独立董事
19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彭颖红担任董事长的企业独立董事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或该等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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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及“(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2、历史关联方(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

序号名称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备注
1明宇香港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企业魏鹤良曾持有其100.00%的股权,已注销。
2无锡市中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魏忠曾持有其85.00%的股权,已注销。
3无锡市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经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魏忠曾持有其40.00%的股权,已注销。
4北杰五金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经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顾建兵曾出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已注销。
5无锡环网商贸有限 公司顾建兵曾持有其70.00%的股权,已注销。
6君利明张君立曾持有其50.00%的股权,已注销。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公司的相关情况如下:

(1)锡山区东港北杰五金厂

①锡山区东港北杰五金厂(以下简称“北杰五金”)成立于2013年8月,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忠之妹夫顾建兵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北杰五金原系发行人供应商,报告期内曾向发行人供应外协件。为有效减少关联交易,北杰五金将其资产全部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后,于2018年9月6日完成注销手续。

②北杰五金注销前已出售全部资产、解散员工;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不存在注销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其资产、业务、人员的情形。

③根据北杰五金注销前负责人顾建兵出具的确认文件,以及其注销前工商、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北杰五金存续期间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自2017年1月1日至其注销前,不存在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2)锡山区东港君利明五金机械配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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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锡山区东港君利明五金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君利明”)成立于2010年4月,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忠之妻弟张君立及王兵各自出资50%的个体工商户。君利明原系发行人供应商,报告期内曾向发行人供应外协件。为有效减少关联交易,君利明将其资产全部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后,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注销手续。

②君利明注销前已经出售全部资产、解散员工;无锡市乔氏五金配件厂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不存在注销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其资产、业务、人员的情形。

③根据君利明注销前负责人王兵、出资人张君立出具的确认文件,以及其注销前工商、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君利明存续期间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自2017年1月1日至其注销前,不存在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3)无锡市中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中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酒店”)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忠与其妹夫顾建兵于2011年6月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魏忠、顾建兵分别持有中捷酒店85%、15%股权,由魏忠担任法定代表人。因中捷酒店成立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存续必要,经股东作出注销决议后,中捷酒店于2018年3月16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捷酒店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经营,无资产、业务、人员,因此不存在注销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其资产、业务、人员的情形。

中捷酒店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自2017年1月1日至其注销前,不存在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4)无锡市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利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科技”)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之一魏忠与陆平、张萍于2001年1月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魏忠、陆平、张萍分别持有利得科技40%、30%、30%股权由魏忠担任法定代表人。2005年4月25日,利得科技因未按照规定接受2003年度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后利得科技未再从事经营活动。因利得科技自2005年4月后未再开展经营活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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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必要,经股东作出注销决议后,利得科技于2018年7月28日完成注销手续。

因多年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注销完成时,利得科技无可供分配的剩余财产、无实际经营业务及员工,因此不存在注销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其资产、业务、人员的情形。利得科技自2005年4月后未再开展经营活动,自2017年1月1日至其注销前,不存在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5)无锡环网商贸有限公司

无锡环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网商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忠与其妹夫顾建兵及自然人戴晓鸽于2011年5月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顾建兵、戴晓鸽、魏忠分别持有环网商贸70%、20%、10%股权,由戴晓鸽担任法定代表人。因环网商贸成立后经营不善,经股东作出注销决议后,环网商贸于2018年5月28日完成注销手续。

环网商贸因自2017年12月起停止实际经营业务,注销完成时,环网商贸无可供分配的剩余财产、无实际经营业务及员工,因此不存在注销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其资产、业务、人员的情形。

自2017年1月1日至其注销前,环网商贸不存在被工商、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6)明宇香港

明宇香港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魏鹤良于2004年12月在中国香港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由魏鹤良持有全部股权,由魏忠担任董事。因明宇香港成立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存续必要,经股东作出注销决定后,明宇香港于2019年5月24日完成注销手续。

明宇香港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经营,无资产、业务、人员,因此不存在注销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其资产、业务、人员的情形。

根据明宇香港股东魏鹤良、董事魏忠出具的确认文件,明宇香港自2017年1月1日至其注销前,不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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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公司注销原因合理,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不存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承接的情形。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公司中,除利得科技曾因未按照规定接受2003年度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外,上述过往关联方中明宇香港、中捷酒店设立后未开展实际经营,其他主体环网商贸、北杰五金、君利明存续期间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君利明销售商品---8.74
埃玛格16.9560.1762.46-
北杰五金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1,182.54
君利明---266.21
安博瑞---17.10
埃玛格出售房产---1,425.12
魏鹤良股权收购---1,262.93
魏忠--637.50-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参见本节“1、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往来、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参见本节“2、偶发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①与君利明的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君利明发生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销售材料------8.740.02%

2017年,公司向君利明销售材料的交易金额为8.7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2%,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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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与埃玛格的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埃玛格发生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交易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水电费等16.950.08%60.170.11%62.460.11%--

2017年,公司向埃玛格转让部分非生产用房产。由于该部分房产尚未独立铺设能源管线,公司在报告期内向埃玛格按照协议价格提供水、电和燃气等基础能源。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向埃玛格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62.46万元、60.17万元、16.9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1%、0.11%、

0.08%,占比较小。

(2)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①与北杰五金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杰五金发生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采购原材料------1,043.192.70%
加工服务------139.350.37%
合计------1,182.543.06%

2017年,公司向北杰五金采购外购件及加工服务,金额为1,182.54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3.06%,占比较小。

A、采购价格公允性

发行人向北杰五金采购定制化产品或服务,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机器成本加上合理损耗率和利润为定价基础,经双方遵循平等、公平等市场原则进行协商确定,采购定价方式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定价方式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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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品及服务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存在向第三方采购同种产品及服务的情形,且产品及服务因材料差异及加工工序不同导致单价差异较大,无法直接进行比较。因此选取向北杰五金采购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产品与同期采购类似产品的材料及工序价格逐项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供应商管件材料规格 (单位:毫米)材料费用主要工序费用报废补偿
材质管件周长壁厚割料平面平头倒角检验清洗包装运输
北杰20#25.5-801.15-6以发行人采购相应材料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0.06- 0.120.06- 0.080.08-0.10.02- 0.030.01- 0.120.01-0.020.01-0.02
乔氏20#17.2-62.451-5.750.05- 0.120.05- 0.070.07-0.090.01- 0.030.02- 0.050.01-0.020.01-0.02
万荣20#36.1-49.961.50.070.070.070.02- 0.030.020.020.01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向北杰五金采购产品的材料费用均以发行人采购相关材料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而主要工序费用及报废补偿因管件材料尺寸、产品重量不同而略有差异,但基本保持一致。综上,发行人向关联方北杰五金的采购定价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定价无显著差异,采购价格公允。

B、采购必要性

发行人向北杰五金关联采购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关联方对产品定制化需求的响应程度高

发行人向北杰五金采购的产品或服务需根据公司技术图纸进行加工,定制化程度高,引入北杰五金进行配套,双方沟通便捷、灵活。

b、关联方对少量、多批次的采购特点反应积极

发行人向北杰五金采购的产品及服务呈现出单价低、数量少、种类多及多批次的特点,北杰五金为个体工商户,员工人数、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均较小,因而经营更加灵活,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反应更加积极,生产组织也更加灵活。

c、供货及售后服务较为方便,具有经济性

北杰五金属于本土个体工商户,发行人向就近采购可以节约运费,降低成本,售后服务相对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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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向北杰五金采购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发行人于2017年底停止向其采购,北杰五金已于2018年9月注销。

②与君利明的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君利明发生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交易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采购原材料------69.940.18%
加工服务------196.270.51%
合计------266.210.69%

2017年,公司向君利明采购外购件和加工服务,交易金额为266.21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0.69%,占比较小。

君利明以成本加成为基础,根据不同规格型号产品的定制要求,综合考虑产品材料耗用量、人工等因素进行报价。公司向君利明采购外购件均具有定制化的特点,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工艺要求差异较大。公司采购部会同财务部等对其报价进行核价后,与其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③与安博瑞的关联采购

2017年,出于厂房装修需要,公司向安博瑞采购LED工矿灯,采购金额合计17.1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为0.05%,占比较小。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76.71511.65454.11407.0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房产、土地转让

2017年11月2日,中捷有限与埃玛格签订了《无锡市不动产转让协议》,将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的房产、土地转让给埃玛格。公司以《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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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江苏)金宁达(2017)(房估)字第WXF110103号、(江苏)金宁达(2017)(房估)字第WXF110104号、(江苏)金宁达(2017)估字第WX103101号)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向埃玛格转让上述房产和土地,转让价款合计为1,425.12万元。2018年2月,公司就本次房产、土地转让办理完成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发行人向埃玛格出售的房产和土地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位置用途性质面积(单位:平方米)评估方法评估价格评估增值率损益
1房产港下镇东头巷、东港镇港下村张巷店铺、招待所部分用途为工交仓储14,868.62成本法1,249.41-3.44%-89.20
2土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工业工业4,880.70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175.71565.08%123.86
总计19,749.32-1,425.127.94%34.66

注:房产中有证房产2,606.42平方米,性质为工交仓储,其余为无证房产。上述土地房产出售前,发行人主要将其用于商业出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性程度较低,因此整体打包出售。该土地房产交易基于评估结果、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作价1,425.12万元,扣除账面净值及相关处置税费确认损益34.66万元。本次评估按照工业用地性质进行评估具备合理性,具体原因如下:

①本次评估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最有效利用原则,土地估价应以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为前提。本次土地评估时,虽然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锡山区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修)的批复(锡政复【2015】13号)已将上述土地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但评估时点上述土地的法定用途为工业用地,且变更土地用途尚具有不确定性,工业用地符合其自身利用条件及法律规定,因此按照工业用地性质进行评估符合国家标准。

②变更土地性质需补交出让金,按工业土地性质评估未损害出让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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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捷有限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2005年12月31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锡锡国土资建出合【2005】第8号),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若变更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且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文件(国土资厅发【2018】4号)印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工业用地调整用途的,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新用途楼面地价乘以新用途建筑面积,减去现状工业用地价格。此外,江苏省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需要通过政府按照工业用地评估作价进行收储或收购,待土地性质变更后投放至土地一级市场。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不会因土地性质变更获得收益,按照工业用地性质进行评估不会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未损害出让人利益。综上,按照工业用地进行评估具备合理性,本次定价以评估价格175.71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定价170.00万元,较评估价格下降3.25%,与评估价格差异较小,因此定价公允。

(2)关联方股权收购

报告期内,为有效整合公司相关业务和资产,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协同效应,公司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先后收购魏鹤良持有的无锡佳捷75.00%的股权、魏忠持有的烟台通吉51.00%的股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方收购标的出售方收购时间交易价格定价原则
发行人无锡佳捷75.00%股权魏鹤良2017年8月1,262.93依据评估值作价
发行人烟台通吉51.00%股权魏忠2018年8月637.50依据评估值作价

公司收购关联方股权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相关内容。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间期初应归还 公司余额资金流出公司金额资金流入公司金额期末应归还公司余额
魏忠2017年度1,101.322,870.373,9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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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初及报告期内魏忠资金拆出原因主要系发行人股改前,公司未充分规范和实施分红政策,发行人控股股东魏忠向发行人拆借资金进行周转。报告期

初发行人向魏忠拆出资金用途及流向主要为投资理财、归还信用卡及其他日常开销;2017年发行人向魏忠拆出资金用途及流向主要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42.40万元、归还前期向子公司借款、投资理财、归还信用卡等。

上述资金拆出均由关联方使用,并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拆借资金未流向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拆借资金已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清。自2017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以规范发行人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公司通过纠正不规范行为、加强内控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已经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财务内控制度,严格禁止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已经全部清理。上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宜已经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其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作出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资金往来行为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账面原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魏忠--57.0857.08
张君立---0.83
应收账款埃玛格12.895.094.76127.50
应付账款安博瑞---3.50
应付股利魏鹤良--999.534,177.16

1-1-225

应付股利魏忠---1,547.85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司内部履行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形已得到有效清理和规范,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该等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进行确认。由此,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设置了合法合规的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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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 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4-00995号)。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大信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包含了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所有重大财务会计信息,但并不包括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所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毛利、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情况或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

公司在管理层分析中,部分采用了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公司以行业相关性、产品用途相似性为主要标准,选取了凯众股份、正裕工业、中鼎股份和拓普集团作为主要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均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其中,凯众股份主要从事底盘悬架系统特种减震元件和操控系统轻量化踏板总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减震元件、踏板总成等;正裕工业主要从事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以及发动机密封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减震器、发动机密封件等;中鼎股份主要从事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降噪减振底盘系统零部件、汽车密封系统零部件、汽车冷却系统零部件等;拓普集团主要从事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橡胶减震产品、内饰功能件、锻铝控制臂等。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做出判断。

1-1-227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1)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行业发展主要受居民收入水平及城市化进程等因素影响。随着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在国内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此外,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汽车产业亦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

(2)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作为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在技术开发、产品质量以及资质认证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并与天纳克(Tenneco)、博戈(Boge)、威巴克(Vibracousitc)、住友理工(Sumito Moriko)、哈金森(Hutchinson)、帝倜阿尔(DTR Automotive)、普利司通(Bridge Stone)、大陆(Continental AG)等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集团,以及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行业地位以及竞争优势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等;人工成本主要包含生产部门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等;制造费用主要包含折旧费、能源成本等。报告期内公司钢材、铝材等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47%、13.61%、13.71%和14.05%,其中2017年相对较高主要系当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较多所致。剔除该部分因素后,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相对稳定。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拓展,期间费用

1-1-228

金额逐年增长,但期间费用率整体保持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补助等因素亦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有关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变动情况的分析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二)影响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公司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120.73万元、54,862.55万元、56,058.47万元和22,442.19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保持稳定增长,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前景良好,主营业务竞争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71%、26.31%、25.87%和25.61%,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表明公司具有相对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52.95万元、6,425.65万元、7,307.76万元和1,899.0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良好说明公司盈利质量相对较高。

上述相关指标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预计在未来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仍将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1-22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99.8355,903.3799.7254,674.9199.6652,415.8396.85
冲压零部件10,087.9944.9527,585.4949.2130,312.7555.2532,455.3359.97
压铸零部件5,756.7225.6512,660.0222.589,423.4317.186,567.6112.14
注塑零部件1,147.725.113,426.466.113,449.986.293,288.236.08
金工零部件2,681.9011.955,290.779.444,564.998.324,236.027.83
其他2,728.9612.166,940.6212.386,923.7712.625,868.6410.84
其他业务收入38.880.17155.110.28187.640.341,704.903.15
合计22,442.19100.0056,058.47100.0054,862.55100.0054,120.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6,661.7699.8041,423.5499.6740,272.4899.6136,970.1795.82
冲压零部件7,886.3447.2421,085.5850.7422,273.0555.0921,951.0956.89
压铸零部件4,256.9325.509,346.9922.498,004.4419.805,667.5014.69
注塑零部件793.434.752,398.375.772,316.915.732,420.646.27
金工零部件2,052.4412.294,138.459.963,402.268.423,058.257.93
其他1,672.6210.024,454.1510.724,275.8210.583,872.6810.04
其他业务成本33.230.20135.270.33155.700.391,614.434.18
合计16,694.98100.0041,558.81100.0040,428.18100.0038,584.6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销售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外1,792.378.006,314.1611.295,889.1310.775,824.3611.11
国内20,610.9492.0049,589.2188.7148,785.7989.2346,591.4688.89
合计22,403.31100.0055,903.37100.0054,674.91100.0052,415.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销售区域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1-230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外1,081.596.493,974.439.593,757.389.333,569.799.66
国内15,580.1693.5137,449.1190.4136,515.1090.6733,400.3890.34
合计16,661.76100.0041,423.54100.0040,272.48100.0036,970.17100.00

三、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1,505,350.99194,684,463.84164,423,013.5289,478,580.33
交易性金融资产95,212,488.21---
应收票据106,400.00-8,003,083.255,082,474.54
应收账款150,086,341.67156,054,791.46166,082,311.63155,967,118.70
应收款项融资6,464,041.6621,055,443.28--
预付款项7,230,949.206,485,834.867,581,711.135,978,043.76
其他应收款937,065.064,905,288.365,343,850.751,264,257.36
存货89,513,489.13104,212,035.67102,823,595.4082,096,869.98
其他流动资产956,311.493,276,238.091,227,741.202,627,194.47
流动资产合计452,012,437.41490,674,095.56455,485,306.88342,494,539.1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49,600,244.24151,756,260.10157,012,007.39160,556,926.87
在建工程3,630,864.50654,517.59413,918.80182,750.79
无形资产31,033,327.5031,111,520.6331,799,906.8716,862,609.99
商誉4,489,404.884,489,404.884,489,404.88-
长期待摊费用9,147,332.7811,998,307.2613,103,651.7412,749,806.73
递延所得税资产2,769,893.073,440,704.614,069,990.952,216,516.30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94,962.2913,343,713.916,726,714.415,002,072.83
非流动资产合计219,166,029.26216,794,428.98217,615,595.04197,570,683.51
资产总计671,178,466.67707,468,524.54673,100,901.92540,065,222.6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与股东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1-1-231

短期借款32,719,804.7332,271,942.1833,373,930.001,000,000.00
应付票据-5,000,000.008,268,203.588,623,098.42
应付账款69,523,087.33106,284,498.41124,336,963.55118,013,961.45
预收款项-489,896.36294,443.20107,199.75
合同负债108,887.87---
应付职工薪酬7,128,689.0613,402,709.0912,597,261.7717,719,140.11
应交税费1,951,612.762,567,665.986,992,361.6613,323,191.14
其他应付款342,353.16290,622.8810,283,681.3358,509,918.18
其他流动负债2,598,649.3712,804,456.75--
流动负债合计114,373,084.28173,111,791.65196,146,845.09217,296,509.0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5,385,100.005,385,100.005,385,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91,873.23---
非流动负债合计5,476,973.235,385,100.005,385,100.00-
负债合计119,850,057.51178,496,891.65201,531,945.09217,296,509.05
股东权益:
股本78,791,100.0078,791,100.0078,791,100.0056,000,000.00
资本公积313,889,276.27313,889,276.27313,889,276.27245,380,376.27
盈余公积15,322,736.0515,322,736.0511,673,510.666,771,070.46
未分配利润137,004,783.40114,992,130.1861,714,483.5110,331,140.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45,007,895.72522,995,242.50466,068,370.44318,482,587.60
少数股东权益6,320,513.445,976,390.395,500,586.394,286,126.00
股东权益合计551,328,409.16528,971,632.89471,568,956.83322,768,713.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71,178,466.67707,468,524.54673,100,901.92540,065,222.6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224,421,878.83560,584,726.42548,625,526.37541,207,304.24
减:营业成本166,949,824.21415,588,141.82404,281,772.48385,845,961.79
税金及附加1,651,103.604,220,235.284,801,579.103,615,195.16
销售费用7,028,238.6519,000,429.5916,937,677.4316,441,402.14
管理费用14,240,339.9834,500,017.4934,739,716.0654,916,436.62
研发费用10,049,837.7525,115,727.4924,662,833.4425,376,158.48

1-1-23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财务费用211,726.64-1,758,811.03-1,680,933.623,244,284.09
其中:利息费用362,613.13564,551.04413,751.27172,096.89
利息收入259,816.572,994,937.081,679,824.66320,785.17
加:其他收益1,483,865.423,206,975.945,616,605.752,056,652.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下同)761,908.22--195,350.4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2,488.21---
信用减值损失521,107.36562,298.70--
资产减值损失-1,633,931.20-1,661,100.53-4,181,079.08-1,133,350.40
资产处置收益-85,584.36-85,155.47-406,302.89577,107.2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950,661.6565,942,004.4265,912,105.2653,463,625.23
加:营业外收入411,787.46661,120.49522,795.77502,820.76
减:营业外支出92,973.77739,111.37233,999.102,783,850.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6,269,475.3465,864,013.5466,200,901.9351,182,595.83
减:所得税费用3,912,699.078,478,762.189,310,275.6710,431,067.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356,776.2757,385,251.3656,890,626.2640,751,528.5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356,776.2757,385,251.3656,890,626.2640,751,528.5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012,653.2256,908,805.7156,285,782.8440,540,893.4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44,123.05476,445.65604,843.42210,635.07
五、综合收益总额22,356,776.2757,385,251.3656,890,626.2640,751,528.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012,653.2256,908,805.7156,285,782.8440,540,893.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44,123.05476,445.65604,843.42210,635.0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80.720.740.81
(二)稀释每股收益0.280.720.740.8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23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0,208,084.69532,436,820.73527,505,156.94546,587,268.44
收到的税费返还421,993.16308,486.392,439,318.074,009,494.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28,449.279,248,514.2315,515,592.1610,800,159.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058,527.12541,993,821.35545,460,067.16561,396,923.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059,106.05315,784,892.15312,067,322.71338,751,498.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904,633.3893,048,702.22100,722,733.2094,290,595.86
支付的各项税费12,034,946.6734,505,353.7939,068,554.9928,661,457.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069,168.1925,577,307.1429,344,999.6226,163,854.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067,854.29468,916,255.29481,203,610.52487,867,406.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0,672.8373,077,566.0664,256,456.6573,529,516.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4,500,000.00--194,278,691.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61,908.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79,003.27919,597.0015,352,359.4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261,908.221,379,003.27919,597.00209,631,050.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198,167.8331,433,604.5050,823,152.6452,140,370.24
投资支付的现金189,100,000.00--194,078,691.2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460,061.0119,475,07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298,167.8331,433,604.5061,283,213.65265,694,135.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36,259.61-30,054,601.23-60,363,616.65-56,063,084.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1,300,000.0024,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00.0033,014,032.00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0.00124,314,032.002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1,300,000.001,000,000.00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228.8510,481,417.2047,668,544.3079,812,786.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1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228.8511,781,417.2048,668,544.3088,812,786.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228.85-11,531,417.2075,645,487.70-63,812,786.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62,860.52403,994.901,252,856.77-3,839,832.66

1-1-23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675,955.1131,895,542.5380,791,184.46-50,186,187.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181,306.10160,285,763.5779,494,579.11129,680,766.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505,350.99192,181,306.10160,285,763.5779,494,579.11

四、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审计了江苏中捷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1-1-235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首次取得方式
灏昕汽车江苏无锡压铸零部件100.00%直接设立
无锡绿缘江苏无锡注塑零部件80.00%直接设立
无锡美捷【注1】江苏无锡无实际经营100.00%直接设立
无锡佳捷【注2】江苏无锡冲压零部件100.00%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烟台通吉【注3】山东烟台金工零部件92.00%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领宇香港香港无实际经营100.00%直接设立

注1:公司于2017年9月收购原控股子公司无锡美捷30%的少数股权,收购后,无锡美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2:公司于2017年8月完成收购无锡佳捷75%的股权,该收购行为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视同在报告期初(即2017年1月1日)即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核算;同年9月,公司完成收购无锡佳捷25%的少数股权

注3: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烟台通吉92%股权,该收购行为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

六、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业务是汽车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和2017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403.31万元、55,903.37万元、54,674.91万元、52,415.83万元。公司国内销售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并经双方对账确认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分别处理如下:(1)采用离岸价结算的,以产品报关离岸为收入的确认时点;(2)对采用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境外地点结算的,经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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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使用产品的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由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产品销售收入有关的内部控制,包括从产品定价、客户信用管理、订单管理、销售发货、销售核对、收入确认直至销售收款的完整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及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抽取了公司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检查公司与客户的主要合作条款,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同时检查订单、产品交付、对账单、开票及付款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结合新收入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评价了公司2020年1-6月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合同履约义务、确定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等。

(3)通过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及背景调查访谈,了解双方开始交易的时间、交易条款、产品质量及退换货情况、公司与客户双方股东、董监高、近亲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同时会计师针对应收账款、销售额及发出商品函证,发出商品监盘、毛利分析及其他和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核查程序,以核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采用抽样测试的方法,对不同客户及不同销售模式下的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测试,检查相关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订单、出货单、货运单据及收货签收记录、对账单等,以核实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此外,会计师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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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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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三)金融工具(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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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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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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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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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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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以及应收票据,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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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五)金融工具(2019年1月1日之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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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连续12个月出现下跌
成本的计算方法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持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4、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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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500.00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组合确定的依据
组合1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以外,不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的款项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分析法
组合2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含1年)5%5%5%
1至2年10%10%10%
2至3年30%30%30%
3至5年60%60%60%
5年以上100%100%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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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5.004.75
机器设备105.009.50
工具器具55.0047.50
运输工具45.00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3-105.0019.0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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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50
软件2-5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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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九)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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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费用。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车间改造工程、厂区零星工程、模具。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具体摊销年限(年)
车间改造工程3
厂区零星工程3-10
模具1-3

(十一)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十二)收入

1、销售商品

当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⑤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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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销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并经双方对账确认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

(2)外销

采用离岸价结算的客户,以产品报关离岸为外销收入的确认时点;采用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境外地点结算的客户,经客户确认使用产品的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主要是汽车零部件的涂覆工序加工业务。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完成涂覆工序加工后的汽车零部件运送给委托方,经双方对账确认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公司财务、业务方面的影响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统称“原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对于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同时,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其对于报告期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和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也不会产生影响。

(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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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十四)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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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之“七、(四)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2)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见本节之“七、(十二)收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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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2018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19年1月1日
资产:
应收票据8,003,083.25-8,003,083.25-
应收款项融资12,241,065.2512,241,065.25
其他应收款5,343,850.7518,160.345,362,011.09
递延所得税资产4,069,990.95-735.644,069,255.31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237,982.004,237,982.00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61,714,483.5118,066.3561,732,549.86
少数股东权益5,500,586.39-641.655,499,944.74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单独列示、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等。本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负债:
预收款项489,896.36-489,896.36-
合同负债489,896.36489,8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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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1、主要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6.5%、15%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17%、16%、13%、10%、9%
教育费附加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流转税额2%
城市维护建设税流转税额7%

2、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中捷精工15%15%15%15%
灏昕汽车15%15%15%15%
无锡绿缘15%15%15%15%
无锡美捷25%25%25%25%
无锡佳捷25%25%25%25%
烟台通吉25%25%25%25%
领宇香港16.5%16.5%16.5%16.5%

(二)税收优惠

1、主要税种的优惠政策

中捷精工于2015年7月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0493),并于2018年11月30日获得复审通过(证书编号GR201832004809),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无锡绿缘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2002316),并于2017年12月7日获得复审通过(证书编号GR201732002885),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

灏昕汽车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1-1-256

GR201432002786),并于2017年12月27日获得复审通过(证书编号GR201732004131),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

根据2017年6月6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公布的财政【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无锡美捷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且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公布的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无锡美捷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且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锡绿缘2019年度、2020年1-6月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率优惠金额分别为236.46万元、723.99万元、798.72万元和265.4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2%、10.94%、12.13%和10.11%。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不大,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3、发行人高新技术证书续期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到期时间

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到期时间
1发行人GR2018320048092018.11.302021.11.29
2无锡绿缘GR20173200028852017.12.072020.12.06
3灏昕汽车GR20173200241312017.12.272020.12.26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

1-1-257

因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11月,目前暂不涉及续期事项;发行人子公司无锡绿缘、灏昕汽车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均于2020年12月到期,目前均已提交相关认定申请材料,预计于2020年12月取得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认定条件”的相关规定,目前发行人子公司无锡绿缘、灏昕汽车能够符合高新企业认定申请相关指标的情况下,且随着持续的研发创新投入,预计将持续满足相关认定条件,故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续期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人目前相关指标与认定条件对比情况如下:

编号认定条件无锡绿缘情况灏昕汽车情况是否符合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无锡绿缘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灏昕汽车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符合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锡绿缘通过自主研发、自主创新逐渐掌握的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绿缘共拥有4项发明专利和26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将相应专利技术应用相关产品中灏昕汽车通过自主研发、自主创新逐渐掌握的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灏昕汽车共拥有7项发明专利和21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将相应专利技术应用至相关产品中符合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无锡绿缘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领域灏昕汽车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领域符合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无锡绿缘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灏昕汽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符合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无锡绿缘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收入总额(标准1)的比例约为7.50%,不低于6%。无锡绿缘在近三个会计年度不涉及在中国境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灏昕汽车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收入总额(标准2)的比例约为5.24%,不低于4%。灏昕汽车在近三个会计年度不涉及在中国境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

1-1-258

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无锡绿缘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灏昕汽车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为13,430.56万元,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符合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无锡绿缘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利及技术,创新能力自我评价已达到相应要求,但仍需技术专家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灏昕汽车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利及技术,创新能力自我评价已达到相应要求,但仍需技术专家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符合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锡绿缘2019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灏昕汽车2019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符合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11月,暂不涉及续期事项;发行人子公司无锡绿缘、灏昕汽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规定,在无锡绿缘、灏昕汽车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相关指标的情况下,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56-27.41-42.3562.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8.39370.70561.66225.6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70.84

1-1-25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其他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取得的投资收益61.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1.88-38.9130.60-252.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78.92
加:所得税影响额-37.62-45.61-83.65-5.3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45-0.731.2417.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193.89259.50465.02-1,795.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8.81%4.56%8.26%-4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275,690.885,628.584,05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385,431.385,163.565,849.71

十、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报告期内基本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中,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以母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以合并财务报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952.832.321.58
速动比率(倍)3.172.231.801.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9.2025.2030.1839.93
资产负债率(合并)(%)17.8625.2329.9440.2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926.645.925.6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半年)1.373.263.213.31
存货周转率(次/年、次/半年)1.673.904.255.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484.484.504.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306.939,977.029,955.827,820.70
利息保障倍数(倍)72.50116.82159.5429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201.275,690.885,628.584,05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007.385,431.385,163.565,849.71

1-1-2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40.930.821.3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150.401.03-0.90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期末普通股股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原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原值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企业所得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所得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产化利息支出);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本化利息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0年1-6月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20.28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60.250.25
2019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510.72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980.690.69
201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350.74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50.680.68
201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40.81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701.171.17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

1-1-261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一)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99.8355,903.3799.7254,674.9199.6652,415.8396.85
冲压零部件10,087.9944.9527,585.4949.2130,312.7555.2532,455.3359.97
压铸零部件5,756.7225.6512,660.0222.589,423.4317.186,567.6112.14
注塑零部件1,147.725.113,426.466.113,449.986.293,288.236.08
金工零部件2,681.9011.955,290.779.444,564.998.324,236.027.83
其他2,728.9612.166,940.6212.386,923.7712.625,868.6410.84
其他业务收入38.880.17155.110.28187.640.341,704.903.15
合计22,442.19100.0056,058.47100.0054,862.55100.0054,120.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和金工零部件的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86.01%、87.04%、87.34%和87.6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62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5,741.5599.9014,479.8399.8614,402.4399.7815,445.6699.42
冲压零部件2,201.6538.316,499.9244.838,039.7055.7010,504.2467.61
压铸零部件1,499.7926.103,313.0322.851,418.999.83900.115.79
注塑零部件354.296.161,028.097.091,133.067.85867.595.58
金工零部件629.4610.951,152.327.951,162.738.061,177.767.58
其他1,056.3418.382,486.4717.152,647.9518.341,995.9612.85
其他业务毛利5.650.1019.830.1431.940.2290.480.58
合计5,747.21100.0014,499.66100.0014,434.38100.0015,536.13100.00

从毛利的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67.61%、55.70%、44.83%和38.31%;而随着汽车轻量化细分领域发展迅速,公司加大压铸零部件市场拓展力度,使得压铸零部件毛利占比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压铸零部件毛利占比分别为5.79%、

9.83%、22.85%和26.10%。

(二)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

1、利润表项目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一、营业收入22,442.1956,058.472.1854,862.551.3754,120.73
减:营业成本16,694.9841,558.812.8040,428.184.7838,584.60
税金及附加165.11422.02-12.11480.1632.82361.52
销售费用702.821,900.0412.181,693.773.021,644.14
管理费用1,424.033,450.00-0.693,473.97-36.745,491.64
研发费用1,004.982,511.571.842,466.28-2.812,537.62
财务费用21.17-175.884.63-168.09-151.81324.43
加:其他收益148.39320.70-42.90561.66173.09205.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下同)76.19---100.0019.54
信用减值损失52.1156.23--

1-1-26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163.39-166.11-60.27-418.11268.91-113.34
资产处置损益-8.56-8.52-79.04-40.63-170.4057.7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95.076,594.200.056,591.2123.285,346.36
加:营业外收入41.1866.1126.4652.283.9750.28
减:营业外支出9.3073.91215.8623.40-91.59278.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626.956,586.40-0.516,620.0929.345,118.26
减:所得税费用391.27847.88-8.93931.03-10.741,043.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35.685,738.530.875,689.0639.604,075.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1.275,690.881.115,628.5838.844,054.09
少数股东损益34.4147.64-21.2360.48187.1521.0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120.73万元、54,862.55万元、56,058.47万元和22,442.1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75.15万元、5,689.06万元、5,738.53万元和2,235.68万元。其中,2017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相对较高,使得当年公司净利润相对较低。

2、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明细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99.8355,903.3799.7254,674.9199.6652,415.8396.85
其他业务收入38.880.17155.110.28187.640.341,704.903.15
营业收入合计22,442.19100.0056,058.47100.0054,862.55100.0054,120.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85%、99.66%、99.72%和99.83%,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报告期内,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较高,主要系当年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售交易金额相对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6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冲压零部件10,087.9945.0327,585.4949.3430,312.7555.4432,455.3361.92
压铸零部件5,756.7225.7012,660.0222.659,423.4317.246,567.6112.53
注塑零部件1,147.725.123,426.466.133,449.986.313,288.236.27
金工零部件2,681.9011.975,290.779.464,564.998.354,236.028.08
其他2,728.9612.186,940.6212.426,923.7712.665,868.6411.20
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100.0055,903.37100.0054,674.91100.0052,415.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和金工零部件,合计收入分别为46,547.19万元、47,751.14万元、48,962.75万元和19,674.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01%、87.04%、87.34%和87.67%,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外销1,792.378.006,314.1611.295,889.1310.775,824.3611.11
内销20,610.9492.0049,589.2188.7148,785.7989.2346,591.4688.89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35,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金工零部件其他

1-1-265

合计22,403.31100.0055,903.37100.0054,674.91100.0052,415.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以内销为主,其中内销收入占比分别为88.89%、

89.23%、88.71%和92.00%,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1.11%、10.77%、11.29%和8.00%。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和国内销售同类产品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零部件销售 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 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冲压内销3.943.1520.013.983.1321.344.263.2024.894.443.0730.85
外销3.461.9543.464.732.7641.575.403.3238.598.274.8341.64
压铸内销6.234.7124.445.844.3725.235.434.7213.105.074.4512.13
外销3.472.2036.483.482.4130.913.172.2030.623.212.1233.93
注塑内销0.740.5130.870.760.5330.000.790.5332.840.860.6326.38
外销0.850.6820.38---------
金工内销1.941.5022.622.021.6319.282.361.8223.092.521.8625.98
外销2.581.5739.123.702.3736.094.332.9033.112.471.5338.27

由于境外销售和国内销售具体产品型号存在明显差异,使得发行人同类型产品内销、外销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整体上看,发行人主要产品外销毛利率水平高于内销,主要系发行人外销产品包装、运输成本差异,使得具体型号产品初始定价相对较高;此外,受出口退税、外汇变动因素影响,发行人外销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

①区分省份的内销数量、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内销售按照省份划分的销售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省份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江苏省6,959.3410,929.6416,214.0727,322.6619,396.2829,622.2516,631.1428,527.77
上海市1,015.354,973.022,773.9413,311.372,854.4911,637.072,852.4710,240.26
山东省955.362,345.351,746.224,549.141,087.383,294.781,270.143,237.81
浙江省632.12713.802,010.091,623.961,168.18667.301,697.34815.00
河北省26.61692.6459.451,526.3073.122,174.0485.822,667.75
其他省358.52956.49808.271,255.771,016.491,390.351,157.251,102.87

1-1-266

合计9,947.2920,610.9423,612.0549,589.2125,595.9448,785.7923,694.1546,591.4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区域在江苏省、上海市及山东省,销售业务区域整体较为稳定。

②按照国别或者地区的外销零部件种类、数量、金额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产品按照国别或者地区统计的零部件种类、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地区零部件种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欧洲冲压72.60193.54157.28585.10139.791,327.79127.612,241.35
压铸221.70764.06580.682,052.32262.42964.25126.75415.96
注塑0.200.17------
金工--14.98228.3728.55466.36--
小计294.51957.77752.932,865.79430.752,758.40254.362,657.31
北美洲冲压148.24497.95432.661,589.42455.621,088.91341.96962.44
压铸0.155.7620.7642.5369.9689.9620.8757.94
金工53.87138.92197.16557.20222.01618.85239.07610.77
小计202.25642.63650.582,189.15747.591797.72601.891,631.15
南美洲冲压5.4590.4152.22861.6074.241,201.1782.591,362.41
金工------14.6916.25
小计5.4590.4152.22861.6074.241,201.1797.281,378.65
亚洲冲压------0.140.50
压铸------0.050.24
小计------0.180.74
合计502.211,690.811,455.735,916.541,252.585,757.30953.715,667.85

注:发行人外销地区中,欧洲包括德国、法国、捷克、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北美洲包括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南美洲包括阿根廷、巴西;亚洲包括韩国等。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欧洲地区的收入规模整体保持稳定,其中冲压零部件呈现逐年降低态势,主要系客户斯洛伐克博戈因项目终止,导致该项目业务规模从2017年1,324.40万元起逐年下降,至2019年该项目已完全结束;外销欧洲的压铸产品快速增长,主要系西班牙住友理工、罗马尼亚住友理工在轻量化产品领域发展较快,近两年对公司采购快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北美洲地区的收入规模逐年提升,主要系发行人与墨西哥威巴克合作关系不断提升,供货产品型号及销售规模持续增加所致;发行人外销南美洲的收入规模逐年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巴西威巴克单一项

1-1-267

目停止量产所致。不过随着发行人与巴西威巴克正在合作研发的多款新产品在2020年及2021年投产,未来双方合作仍有较大空间。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外销地区的销售规模较小,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影响。

③不同国家或地区销售的同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零部件产品按国别或地区划分的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零部件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 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冲压欧洲2.671.8530.493.722.5830.719.506.1435.3617.5610.6339.50
北美洲3.361.7448.303.671.9846.172.391.3344.142.811.5146.38
南美洲16.599.2044.5616.509.8340.4516.1810.1737.1416.509.6041.83
亚洲---------3.632.6527.18
压铸欧洲3.452.2036.283.532.4431.063.672.5231.333.282.2830.61
北美洲39.1317.6954.782.051.5723.541.290.9923.002.781.1757.86
亚洲---------5.375.242.47
注塑欧洲0.850.6820.38---------
金工欧洲---15.2510.3232.3516.3410.9333.07---
北美洲2.581.5739.122.831.7637.632.791.8633.142.551.5937.86
南美洲---------1.110.5153.92

报告期内,各外销区域零部件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等指标的差异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冲压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外销区域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欧洲193.542.671.8530.49%585.103.722.5830.71%
北美洲497.953.361.7448.30%1,589.423.671.9846.17%
南美洲90.4116.599.2044.56%861.6016.509.8340.45%

1-1-268

亚洲--------
地区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欧洲1,327.799.506.1435.36%2,241.3517.5610.6339.50%
北美洲1,088.912.391.3344.14%962.442.811.5146.38%
南美洲1,201.1716.1810.1737.14%1,362.4116.509.6041.83%
亚洲----0.503.632.6527.18%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结构差异较大,使得主要外销区域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存在差异。其中欧洲区域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该区域销售以工艺相对简单的小件产品为主所致。

B、压铸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外销区域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欧洲764.063.452.2036.28%2,052.323.532.4431.06%
北美洲5.7639.1317.6954.78%42.532.051.5723.54%
亚洲--------
地区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欧洲964.253.672.5231.33%415.963.282.2830.61%
北美洲89.961.290.9923.00%57.942.781.1757.86%
亚洲----0.245.375.242.47%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压铸零部件区域基本为欧洲地区,其他区域为少量零散业务或者样品销售。各区域产品结构差异较大,使得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存在明显差异。

C、注塑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外销区域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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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元/件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欧洲0.170.850.6820.38%----
地区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欧洲--------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外销业务仅向欧洲少量零散销售。D、金工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外销区域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北美洲138.922.581.5739.12%557.202.831.7637.63%
欧洲----228.3715.2510.3232.35%
南美洲--------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销售 金额平均 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
北美洲618.852.791.8633.14%610.772.551.5937.86%
欧洲466.3616.3410.9333.07%----
南美洲----16.251.110.5153.92%

报告期内,北美洲金工零部件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相对较低,主要系该区域以小件产品为主所致;北美洲金工零部件与欧洲区域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小。

(3)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项目营业收入销售量平均单价
金额变动率数量变动率金额变动率
2020年1-6月冲压零部件10,087.99-2,587.74-3.90-3.70%
压铸零部件5,756.72-1,022.11-5.637.24%

1-1-270

注塑零部件1,147.72-1,543.61-0.74-2.63%
金工零部件2,681.90-1,366.05-1.96-9.26%
其他2,728.96-3,929.99-0.69-11.54%
2019年冲压零部件27,585.49-9.00%6,815.52-1.76%4.05-7.32%
压铸零部件12,660.0234.35%2,411.0928.71%5.254.37%
注塑零部件3,426.46-0.68%4,534.553.52%0.76-3.80%
金工零部件5,290.7715.90%2,444.5041.75%2.16-18.49%
其他6,940.620.24%8,862.12-25.73%0.7834.48%
2018年冲压零部件30,312.75-6.60%6,937.901.44%4.37-8.00%
压铸零部件9,423.4343.48%1,873.3238.74%5.033.50%
注塑零部件3,449.984.92%4,380.3014.30%0.79-8.14%
金工零部件4,564.997.77%1,724.542.16%2.655.58%
其他6,923.7717.98%11,932.459.09%0.588.14%
2017年冲压零部件32,455.33-6,839.63-4.75-
压铸零部件6,567.61-1,350.21-4.86-
注塑零部件3,288.23-3,832.22-0.86-
金工零部件4,236.02-1,688.12-2.51-
其他5,868.64-10,937.68-0.54-

注:部分尾数调整系数据计算尾差所致。

分产品具体分析如下:

①冲压零部件

报告期内,冲压零部件产品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量(万件)2,587.746,815.526,937.906,839.63
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534.70466.32-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3.904.054.374.75
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2,192.56-2,608.90-
累计贡献(万元)--2,727.26-2,142.58-

注: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本期销售量-上期销售量)*上期平均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本期平均销售价格-上期平均销售价格)*本期销售量;累计贡献=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455.33万元、30,312.75万元、27,585.49万元和10,087.99万元,2018年和2019年分别较上期变化-6.60%

1-1-271

和-9.00%。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动,导致平均销售价格下降所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分别同比下降8.00%、7.32%和3.70%。产品价格具体影响因素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0.88%-2.53%-1.06%
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2.82%-4.79%-6.94%
销售均价变动-3.70%-7.32%-8.00%

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销售占比;产品结构变动对销售均价的影响=销售均价变动-价格调整对销售均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结构构成如下:

产品单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200g/件64.59%62.95%61.74%58.37%
>200g/件35.41%37.05%38.26%41.63%

注: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规格型号众多,鉴于产品定价时很大程度参考单重因素,故根据产品单重的分层变动能够较高程度反应产品单价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平均单价分别同比下降8.00%、7.32%、3.70%,其中,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因素导致的产品均价波动率分别为-6.94%、-4.79%、-2.82%,产品结构变动因素系冲压零部件产品销售均价下降主要因素。在汽车整体轻量化背景下,以金属钢材为主要材料的冲压零部件产品呈现减重趋势,使得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中重量轻、规格小的销售占比提升,导致产品销售均价有所下降。其中,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中200g以下产品的销售占比分别为58.37%、61.74%、62.95%、64.59%,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②压铸零部件

报告期内,压铸零部件产品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量(万件)1,022.112,411.091,873.321,350.21
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2,705.192,544.44-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5.635.255.034.86
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531.40311.38-
累计贡献(万元)-3,236.602,855.82-

1-1-272

报告期内,公司压铸零部件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67.61万元、9,423.43万元、12,660.02万元和5,756.72万元,2018年和2019年分别较上期变化43.48%和34.35%。报告期内,公司压铸零部件销售规模不断增长主要由于在整体汽车行业轻量化发展趋势背景下,公司加大压铸零部件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销量规模不断增加带动收入的快速增加。2018年、2019年,公司压铸零部件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8.74%、28.71%。

③注塑零部件

报告期内,注塑零部件产品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量(万件)1,543.614,534.554,380.303,832.22
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21.48470.28-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0.740.760.790.86
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45.00-308.53-
累计贡献(万元)--23.51161.75-

报告期内,公司注塑零部件收入分别为3,288.23万元、3,449.98万元、3,426.46万元和1,147.7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注塑零部件产品销售规模整体保持稳定。

④金工零部件

报告期内,金工零部件产品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量(万件)1,366.052,444.501,724.541,688.12
销售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905.8091.39-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1.962.162.652.51
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180.02237.58-
累计贡献(万元)-725.78328.97-

报告期内,公司金工零部件收入分别为4,236.02万元、4,564.99万元、5,290.77万元和2,681.9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金工零部件产品销售规模稳定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烟台通吉的收购,烟台通吉主要从事金工零部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1-1-273

⑤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主要是涂覆加工业务和模具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类收入分别为5,868.64万元、6,923.77万元、6,940.62万元和2,728.96万元,销售规模整体保持稳定。

A、涂覆业务

发行人涂覆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采取来料加工方式,通过向客户提供汽车零部件半成品的表面涂覆服务,从而收取客户委托加工费用。

成本核算过程如下:直接材料按当月各工序的实际投入总金额进行计算,除磷化工序使用产品重量为计量单位计算分摊总量外,其余工序使用各产品的涂覆面积作为分摊的计量单位;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辅料以入库产品的标准工时进行分摊。

发行人涂覆业务主要根据合同约定将涂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并经双方对账确认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

发行人涂覆业务一般按照成本加成方式进行定价。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万件,万元

2020年1-6月
客户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天纳克集团0.751,300.66978.8245.6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3997.88233.7210.89%
苏州富力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2149.91210.309.80%
哈金森集团0.111,857.12207.329.66%
康迪泰克集团1.9184.96162.447.57%
平均/合计0.533,390.521,792.6183.51%
2019年度
客户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天纳克集团0.753,757.462,802.9150.00%
苏州富力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21132.20556.189.9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52182.24459.258.19%
哈金森集团0.113,021.36326.115.82%
康迪泰克集团1.64185.10303.695.42%
平均/合计0.617,278.374,448.1479.35%
2018年度
客户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天纳克集团0.594,482.832,626.0844.0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8241.03502.518.44%

1-1-274

哈金森集团0.104,183.43436.567.33%
康迪泰克集团1.54227.49350.905.89%
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0.43592.89253.664.26%
平均/合计0.439,727.674,169.7170.01%
2017年度
客户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天纳克集团0.494,537.462,227.7845.4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3184.15374.237.64%
博戈集团1.03356.01368.217.51%
哈金森集团0.103,355.89336.366.86%
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0.40676.68268.725.48%
平均/合计0.399,110.203,575.3172.94%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公司对该等客户的销售金额为合并数据。

B、模具业务

发行人在与客户开发新产品过程中,会对应开发模具。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客户将按照一定价格向发行人支付模具购买价款。发行人通过模具的开发与销售、相应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获得收益。

成本核算过程:直接材料采用一次投入,按期初在产与本期投入计算材料成本,在模具完工时全部结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各工序加权工时在各模具之间进行分摊;委托加工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对应模具中。

发行人对外销售模具,根据合同及实际执行情况,发行人以取得客户对产品认证合格文件作为确认时点确认模具的销售收入。

a、模具销售情况

发行人模具销售的定价一般是发行人在综合考虑成本及对应产品销售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套,套,万元

2020年1-6月
项目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威巴克集团12.0714.00169.0329.02%
上汽集团73.652.00147.3025.29%
长城汽车集团2.8737.00106.3018.25%
富来思特(无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4.301.0024.304.17%
HBPO de México SA. de CV.21.371.0021.373.67%

1-1-275

平均/合计8.5155.00468.2980.40%
2019年度
项目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住友理工集团11.2229.00325.3724.37%
博戈集团14.7621.00309.8723.21%
威巴克集团5.2054.00281.0321.05%
普利司通(常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44.673.00134.0010.04%
上汽集团27.003.0081.006.07%
平均/合计10.28110.001,131.2684.73%
2018年度
项目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威巴克集团7.8145.00351.5336.33%
博戈集团12.919.00116.1512.00%
普利司通(常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38.463.00115.3711.92%
住友理工集团4.9018.0088.229.12%
富来思特(无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2.155.0060.756.28%
平均/合计9.2179.50732.0375.65%
2017年度
项目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威巴克集团4.6759.00275.2928.46%
博戈集团7.7720.00155.3116.06%
住友理工集团5.8611.0064.426.66%
卡斯马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9.126.0054.705.66%
上海联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7.352.0054.705.66%
平均/合计6.1798.00604.4262.50%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公司对该等客户的销售金额为合并数据。

b、新开发模具及其对应产品收入情况

发行人的模具开发一般对应客户的新品开发。由于汽车零部件的工艺特征,一种型号的产品一般需要通过多副模具连续加工而成,故一种新品的开发对应多副模具的开发。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品及其对应模具开发的情况、新品对应的销售平均单价、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模具类型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冲压零部件模具新增模具数量(套/副)22119148138
新增模具数量占比3.14%14.86%19.89%20.05%

1-1-276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平均单价(元/件)2.204.034.474.49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的销售数量(万件)12.82914.641,068.50888.51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的销售金额(万元)28.253,688.384,778.903,988.42
压铸零部件模具新增模具数量(套/副)8263626
新增模具数量占比4.79%15.12%24.16%27.23%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平均单价(元/件)18.999.4514.395.93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的销售数量(万件)1.5613.106.9511.63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的销售金额(万元)29.59123.8199.9768.94
注塑零部件模具新增模具数量(套/副)8514639
新增模具数量占比3.64%25.19%27.54%28.89%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平均单价(元/件)0.310.690.580.40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的销售数量(万件)0.49218.80587.02462.16
新增模具对应产品的销售金额(万元)0.15150.57339.62184.64

注:新增模具为新开发产品项目对应的模具

(4)区分独家和非独家产品的收入结构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系汽车核心零部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为以销定产、定制化产品,不存在通用零部件范畴的产品。鉴于对汽车零部件质量的高要求及对供应商资质的严格要求,发行人的客户向发行人采购汽车零部件一般采用独家供货的方式。部分客户因综合考虑产品难度、供货稳定性等因素,会对部分产品采取一家以上供应商同时供货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汽车零部件产品按照独家供货、非独家供货分类统计的销售单价、数量、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万件,万元

2020年1-6月
项目是否独家销售单价数量金额
冲压零部件独家3.902,587.7410,087.99
非独家---
压铸零部件独家5.96905.885,395.35
非独家3.11116.24361.37
注塑零部件独家0.821,218.711,001.91
非独家0.45324.90145.81

1-1-277

金工零部件独家1.961,366.052,681.90
非独家---
2019年度
项目是否独家销售单价数量金额
冲压零部件独家4.056,815.5227,585.49
非独家---
压铸零部件独家5.522,183.8912,047.51
非独家2.70227.20612.52
注塑零部件独家0.823,716.403,057.25
非独家0.45818.15369.21
金工零部件独家2.162,444.505,290.77
非独家---
2018年度
项目是否独家销售单价数量金额
冲压零部件独家4.376,937.9030,312.75
非独家---
压铸零部件独家5.091,802.489,169.00
非独家3.5970.84254.43
注塑零部件独家0.893,500.163,100.41
非独家0.40880.14349.57
金工零部件独家2.651,724.544,564.99
非独家---
2017年度
项目是否独家销售单价数量金额
冲压零部件独家4.756,839.6332,455.33
非独家---
压铸零部件独家5.111,130.345,776.58
非独家3.60219.87791.03
注塑零部件独家0.963,102.642,993.78
非独家0.40729.58294.45
金工零部件独家2.511,688.124,236.02
非独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基本由发行人独家供货,其中,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中部分产品存在非独家供应的情形,但整体金额相对较低。发行人独家供货比例较高,有利于发行人与客户保持稳定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独家供货产品价格高于非独家产品,主要系发行人非独家供货的产品型号较少,且单价较低所致。

(5)区分一级供应商及整车厂商的收入结构情况

按照客户类型区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类别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元/件

1-1-278

2020年1-6月
项目客户类型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销售金额占比毛利率
冲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2,547.679,121.203.582.7890.42%22.36%
整车厂商40.08966.7924.1220.079.58%16.81%
小计2,587.7410,087.993.903.05100.00%21.82%
压铸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016.465,679.965.594.1398.67%26.14%
整车厂商5.6676.7713.5710.911.33%19.61%
小计1,022.115,756.725.634.16100.00%26.05%
注塑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543.611,147.720.740.51100.00%30.87%
金工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366.052,681.901.961.50100.00%23.47%
2019年度
项目客户类型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销售金额占比毛利率
冲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6,746.2025,833.373.832.9193.65%23.92%
整车厂商69.331,752.1325.2720.676.35%18.23%
小计6,815.5227,585.494.053.09100.00%23.56%
压铸零部件一级供应商2,411.0912,660.025.253.88100.00%26.17%
注塑零部件一级供应商4,534.553,426.460.760.53100.00%30.00%
金工零部件一级供应商2,444.505,290.772.161.69100.00%21.78%
2018年度
项目客户类型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销售金额占比毛利率
冲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6,848.8327,803.154.062.9791.72%26.77%
整车厂商89.082,509.5928.1721.468.28%23.82%
小计6,937.9030,312.754.373.21100.00%26.52%
压铸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873.319,416.935.034.2799.93%15.05%
整车厂商0.006.502,500.001,950.700.07%21.97%
小计1,873.329,423.435.034.27100.00%15.06%
注塑零部件一级供应商4,380.303,449.980.790.53100.00%32.84%
金工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724.544,564.992.651.97100.00%25.47%
2017年度
项目客户类型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销售价格单位成本销售金额占比毛利率
冲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6,750.5529,720.754.402.9691.57%32.72%
整车厂商89.082,734.5830.7021.938.43%28.55%
小计6,839.6332,455.334.753.21100.00%32.37%
压铸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350.216,567.614.864.20100.00%13.71%

1-1-279

注塑零部件一级供应商3,832.223,288.230.860.63100.00%26.38%
金工零部件一级供应商1,688.124,236.022.511.81100.00%27.80%

报告期内,除少部分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向整车厂商销售外,发行人客户基本为一级供应商。冲压零部件产品、压铸零部件产品不同客户类型比较情况如下:

①冲压零部件

销售单价方面,发行人向一级供应商销售产品单价低于整车厂商,主要系发行人向整车厂商销售的零部件主要为总成组合件及型号较大产品,该类产品单价相对较高。销售毛利率方面,发行人向整车厂商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整车厂商议价能力较强,且发行人为拓展整车厂商业务相对低价策略所致。

②压铸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在2018年、2020年1-6月份存在向整车厂商销售压铸零部件情况,销售金额分别为6.50万元、76.77万元,产品尚处于小规模生产阶段。销售单价方面,发行人向整车厂客户销售产品的价格高于一级供应商,主要系产品规格较大所致;销售毛利率方面,发行人向整车厂客户销售毛利率低于一级供应商,主要系向整车厂客户销售压铸产品处于合作初期,发行人采取低价策略所致。

(6)报告期内新增订单与在手订单的情况

①新增订单的数量和金额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增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期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新增订单数量9,649.9025,525.2727,683.8524,668.42
新增订单金额21,072.1956,077.9957,459.7452,949.13
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55,903.3754,674.9152,415.83
新增订单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94.06%100.31%105.09%101.02%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的订单覆盖率较高,新增订单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差异主要系期初和期末的在手订单存在一定变动所致。

1-1-280

②在手订单未履行完毕部分的数量和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在手订单的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期间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在手未履行完毕订单数量3,756.284,555.884,098.393,263.05
在手未履行完毕订单金额8,250.909,582.009,407.376,622.55

注:各期末在手订单为当期已发货未确认收入金额与未执行订单金额合计数。

客户一般按照月度向发行人发出采购订单,各期末发行人在手订单为当月已发货未确认收入及在手次月订单的合计金额。由于下游厂商的认证、审核过程较为复杂,配套企业产品定型周期长,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及较高的时间成本,替代成本较高,所以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即与整车厂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发生变动。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一般签订年度框架或者长期框架合同,合作关系及订单比较稳定。

(7)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

发行人与客户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退货期限条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退货情况,产品质量问题通常采取退货或者索赔方式解决,未发生大规模退货或换货情况,具体退货数量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年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退货数量2.5247.7720.2630.41
退货金额2.1754.1912.4732.06
退货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1%0.10%0.02%0.06%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退货金额分别为32.06万元、12.47万元、54.19万元和2.17万元,退货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未对发行人经营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发行人退换货金额较小,发生退货时直接冲减当月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跨期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结构分析

1-1-28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明细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6,661.7699.8041,423.5499.6740,272.4899.6136,970.1795.82
其他业务成本33.230.20135.270.33155.700.391,614.434.18
营业成本合计16,694.98100.0041,558.81100.0040,428.18100.0038,584.60100.00

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营业成本也相应上升。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8,584.60万元、40,428.18万元、41,558.81万元和16,694.9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达到95%以上。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冲压零部件7,886.3447.3321,085.5850.9022,273.0555.3121,951.0959.38
压铸零部件4,256.9325.559,346.9922.568,004.4419.885,667.5015.33
注塑零部件793.434.762,398.375.792,316.915.752,420.646.55
金工零部件2,052.4412.324,138.459.993,402.268.453,058.258.27
其他1,672.6210.044,454.1510.754,275.8210.623,872.6810.48
主营业务成本16,661.76100.0041,423.54100.0040,272.48100.0036,970.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1-2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6,970.17万元、40,272.48万元、41,423.54万元和16,661.7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其中2018年和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同比增长8.93%和2.86%,2018年营业成本增速相对较快主要由于当期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较多所致。

(3)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人工支出、制造费用等金额和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9,628.1157.79%25,027.2060.42%24,174.5560.03%22,656.2561.28%
直接人工1,547.949.29%3,897.639.41%3,842.969.54%3,645.139.86%
制造费用5,485.7132.92%12,498.7030.17%12,254.9830.43%10,668.7928.86%
合计16,661.76100.00%41,423.54100.00%40,272.48100.00%36,970.17100.00%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其中,2020年1-6月份,公司营业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整体产销规模下降,使得折旧摊销等固定制造费用占比上升所致。

(4)四大零部件产品对应的原材料、人工支出、制造费用等金额和占比

报告期内,除2020年1-6月份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同比较高外,各期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人工支出、制造费用等占比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零部件产品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金工零部件其他

1-1-283

①冲压零部件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4,731.4460.00%13,554.8064.28%14,489.5665.05%14,268.3665.00%
直接人工740.749.39%2,037.619.66%2,143.119.62%2,101.529.57%
制造费用2,414.1630.61%5,493.1726.05%5,640.3825.32%5,581.2125.43%
小计7,886.34100.00%21,085.58100.00%22,273.05100.00%21,951.0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其中,2020年1-6月制造费用的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受疫情因素影响,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当期产销规模下降,折旧摊销等固定制造费用占比上升所致。

②压铸零部件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268.5053.29%5,261.1656.29%4,108.7651.33%2,915.5151.44%
直接人工293.686.90%547.135.85%502.246.27%367.936.49%
制造费用1,694.7439.81%3,538.7037.86%3,393.4442.39%2,384.0642.07%
小计4,256.93100.00%9,346.99100.00%8,004.44100.00%5,667.5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其中,2019年公司压铸零部件产品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压铸零部件产品产销规模增长较快,规模效应使得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分摊降低;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加强压铸零部件产品生产管理,通过提高人均产出、压铸模具使用次数等措施,降低人工及制造费用总体成本,使得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③注塑零部件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509.5864.22%1,641.4768.44%1,709.0373.76%1,800.5074.38%
直接人工83.0910.47%233.389.73%212.639.18%210.508.70%
制造费用200.7625.30%523.5221.83%395.2617.06%409.6516.92%
小计793.43100.00%2,398.37100.00%2,316.91100.00%2,420.6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其中,2018年注塑零部件直接材料投入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材料价格下降较多所致,2018

1-1-284

年注塑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橡胶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4.38%;2019年,注塑零部件制造费用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大主要系当期设备维修等费用相对较多所致。

④金工零部件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570.6876.53%3,140.4375.88%2,571.7675.59%2,458.3280.38%
直接人工138.596.75%331.698.01%282.868.31%216.657.08%
制造费用343.1816.72%666.3316.10%547.6516.10%383.2912.53%
小计2,052.44100.00%4,138.45100.00%3,402.26100.00%3,058.2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金额逐年增加,与公司金工零部件业务规模增长趋势一致。2018年,发行人收购子公司烟台通吉,当期该子公司产销尚未达到规模效应,制造费用中固定资产摊销占成本比重相对较高,导致整体制造费用占比有所提高。

(5)废料销售及会计处理

①公司废料的一般程序、内控措施

A、废料归集

发行人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料主要系冲压零部件、金工零部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材、铝材边角料和废屑,生产过程中堆放在设备旁地面和废料桶中,由车间指定人员定期将其归集堆放在厂区指定地点。

B、废料销售

销售时点:考虑到废料产生的数量与频率,废钢采购方一般每天1至2次提货,废铝采购方一般每月2次左右提货。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会计处理,要求当期产生的废钢、废铝当期完成处理,期末一般不存在库存。

销售数量:废料采购方指定人员上门提货,公司销售和仓库等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废料采购方提货过程,记录废料装车前后的地磅称重情况,公司与废料采购方在每次提货时均会对废料的称重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并依据地磅单据登记废料销售台账;公司财务部人员依据废料销售台账与废料采购方每月进行对账,经对账一致后开具发票,并及时回收款项。

销售价格:参考当地或网上公开市场价,并综合考虑废料质地、运费等因素,

1-1-285

协商确定废料收购价格。

②废料储存条件及要求

上述废料对储存无特殊条件或要求,常规条件下即可储存。

③废料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废料成本确定及其核算方法

在会计处理上,发行人对废料销售不单独确认为收入,以废料实际回收金额对应冲减相关产品直接材料成本。

④报告期各期各类废料进销存数量

发行人废料销售及时,期末基本不存在库存,报告期各期各类废料的销售数量基本等于其当期产生数量。

⑤每年新增各类废料数量与相关产品投料、产量等之间的匹配关系

A、每年新增各类废料数量与相关产品投料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新增各类主要废料数量与相关产品投料关系如下:

产品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钢类产品废钢数量(吨)1,558.784,569.695,120.945,517.66
钢材投料数量(吨)6,720.1821,264.9822,754.6823,804.50
钢类产品废料率23.20%21.49%22.50%23.18%
铝类产品废铝数量(吨)275.98297.20252.19277.29
铝材投料数量(吨)2,886.906,645.805,723.614,629.00
铝类产品废料率9.56%4.47%4.41%5.99%

注:废料率=该类产品废料数量/该类产品原材料投料数量;钢类产品主要包含冲压零部件产品等;铝类产品主要包含压铸零部件等。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各类产品废料率基本保持稳定,其中2020年1-6月,公司铝类产品废料率相对较高,主要系烟台通吉部分铝挤出设备相对老旧,影响产品生产良率,使得上半年铝类产品废料率提高。

B、每年新增各类废料数量与相关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废钢数量随着冲压零部件产品的产销规模下降而有所减少,废铝数量随着压铸零部件产品的产销规模增长而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废料率相对稳定。整体来看,每年新增废料数量与主营产品产量的变动相匹配。

1-1-286

⑥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对废料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A、废料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和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考虑到材料回收或者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经济价值,以废料回收收取金额冲减初始材料成本可以更准确、真实地反映产品中直接材料成本;此外,公司在对客户进行产品报价时一般按照成本加成模式,在计算产品成本时亦会考虑废料回冲成本因素。因此,公司将生产产出的废料处置金额直接冲减成本,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能够真实反映产品毛利率情况。B、发行人废料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行业惯例,属于废料处理常规做法经查询公开披露信息,如上市公司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3006)、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300876)、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10日获得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亦是采取冲减成本的会计处理方式,上述会计处理属于废料处理常规做法。C、发行人废料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模拟生产产出的废料金额冲减成本前后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报表科目冲减成本a(公司核算方法)不冲减成本b(模拟核算方法)变动情况c=b-a
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22,403.31-
主营业务成本16,661.7617,119.84458.08
主营业务毛利率25.63%23.58%-2.05%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5,903.3755,903.37-
主营业务成本41,423.5442,456.511,032.97
主营业务毛利率25.90%24.05%-1.85%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4,674.9154,674.91-
主营业务成本40,272.4841,298.561,026.08
主营业务毛利率26.34%24.46%-1.88%
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2,415.8352,415.83-
主营业务成本36,970.1737,729.23759.06
主营业务毛利率29.47%28.02%-1.45%

报告期内,模拟测算后主营业务毛利率较模拟测算前分别下降了1.45%、

1.88%、1.85%和2.05%,模拟前后数字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1-1-287

亦不会对财务报表和发行条件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公司现有核算方法能帮助报表使用者更真实准确的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综上所述,发行人废料处理的核算方法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4、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较高,公司营业收入各组成部分的毛利和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主营业务5,741.5525.6314,479.8325.9014,402.4326.3415,445.6629.47
其他业务5.6614.5519.8312.7931.9417.0290.485.31
合计5,747.2125.6114,499.6625.8714,434.3826.3115,536.1328.71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①主营业务分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冲压零部件2,201.6538.356,499.9244.898,039.7055.8210,504.2468.01
压铸零部件1,499.7926.123,313.0322.881,418.999.85900.115.83
注塑零部件354.296.171,028.097.101,133.067.87867.595.62
金工零部件629.4610.961,152.327.961,162.738.071,177.767.63
其他1,056.3418.402,486.4717.172,647.9518.391,995.9612.92
合计5,741.55100.0014,479.83100.0014,402.43100.0015,445.66100.00

②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1-288

冲压零部件3.904.054.374.75
压铸零部件5.635.255.034.86
注塑零部件0.740.760.790.86
金工零部件1.962.162.652.5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冲压零部件3.053.093.213.21
压铸零部件4.163.884.274.20
注塑零部件0.510.530.530.63
金工零部件1.501.691.971.81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冲压零部件21.82%23.56%26.52%32.37%
压铸零部件26.05%26.17%15.06%13.71%
注塑零部件30.87%30.00%32.84%26.38%
金工零部件23.47%21.78%25.47%27.80%

分产品毛利率分析如下:

A、冲压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32.37%、26.52%、23.56%和

21.82%,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销售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3.904.054.374.75
平均销售成本3.053.093.213.21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1.831.992.092.09
单位直接人工0.290.300.310.31
单位制造费用0.930.810.810.82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具体产品单位价格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制造费用、人工分摊等因素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1-28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本期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0.68%-1.91%-0.72%-
2、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本期钢材采购价格变动率-2.66%-1.51%10.38%-
钢材采购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0.95%0.54%-3.33%-
3、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制造费用(万元)2,414.165,493.175,640.385,581.21
直接人工(万元)740.742,037.612,143.112,101.52
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31.27%27.30%25.68%23.67%

注:仅考虑前后两期都有销售的产品单价变动情况,数值采用均价因素分析中“销售单价变动对均价的影响”计算口径。

2018年,发行人冲压零部件毛利率同比下降5.8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成本增加较多所致。一方面,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2018年,占成本比重相对较高的钢材采购价格较2017年大幅上涨,使得冲压零部件产品成本上升,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18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平均采购价格较2017年上涨10.38%,该因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3.3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公司冲压零部件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等固定成本分摊增加,使得冲压零部件毛利率有所下降。2018年,公司冲压零部件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由23.67%提高至25.68%,该因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2.01个百分点。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冲压零部件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年,发行人冲压零部件毛利率同比下降2.96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一方面,公司部分规格型号产品价格有所下降,使得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降价因素引致2019年毛利率同比下降了1.91个百分点。以主要客户长城集团为例,2019年公司销售其部分型号如行驶系总成件价格同比下降13.69%,带动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受当期冲压零部件收入减少因素影响,公司冲压零部件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等固定成本分摊增加,使得冲压零部件毛利率下降。2019年,公司冲压零部件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成本占收入比例由25.68%提高至27.30%,该因素使得毛利率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0年1-6月,发行人冲压零部件毛利率同比下降1.74个百分点,主要系

1-1-290

单位制造费用上涨较多所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上半年开工情况受到一定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使得单位制造费用分摊增加,并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B、压铸零部件a、压铸零部件毛利率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13.71%、15.06%、26.17%和

26.05%,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销售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5.635.255.034.86
平均销售成本4.163.884.274.20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2.222.182.192.16
单位直接人工0.290.230.270.27
单位制造费用1.661.471.811.77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具体产品单位价格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制造费用、人工分摊等因素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本期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0.43%-1.08%-0.22%-
2、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本期铝锭采购价格变动率-4.24%-2.99%-0.08%-
铝锭采购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76%1.30%0.04%-
3、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制造费用(万元)1,694.743,538.703,393.442,384.06
直接人工(万元)293.68547.13502.24367.93
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34.54%32.27%41.34%41.90%

注:仅考虑前后两期都有销售的产品单价变动情况,数值采用均价因素分析中“销售单价变动对均价的影响”计算口径。

2019年,发行人压铸零部件毛利率上升较多主要受固定成本分摊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当期单位成本下降较多所致。具体原因为:一方面,随着压铸零部件产品产销规模扩大,产品固定成本分摊减少。2019年,公司压铸零部件产量较

1-1-291

2018年增加25.08%;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压铸零部件生产的精益管理,通过提高人均产出、压铸模具使用次数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单位成本。2019年,公司人均产值较2018年上升40.32%,压铸模具单位摊销较2018年下降53.57%。综合上述因素,压铸零部件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下降明显,使得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由2018年41.34%下降至32.27%,带动产品毛利率的上升。此外,当期主要原材料铝材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99%,带动压铸零部件产品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2020年1-6月,发行人压铸零部件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b、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情况从汽车减震品类出发,发行人选取凯众股份、正裕工业、中鼎股份和拓普集团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但上述公司未单独披露压铸产品毛利率情况,因此公司另行选取汽车压铸件上市公司爱柯迪(600933)、泉峰汽车(603982)、广东鸿图(002101)进行比较分析。上述汽车压铸件公司的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应用
爱柯迪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雨刮系统、汽车传动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发动机系统、汽车制动系统及其他系统
泉峰汽车铝合金及黑色金属类汽车零部件中高端汽车的热交换系统、传动系统、引擎系统及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驱系统
广东鸿图汽车类压铸件汽车发动机、变速箱配件的缸盖罩、油底壳、变速器壳体等

报告期内,公司压铸零部件产品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毛利率收入毛利率收入毛利率收入毛利率
爱柯迪96,735.1832.13%248,584.6032.35%238,176.5733.43%207,758.2639.11%
泉峰汽车半年报中未披露113,167.5226.31%102,387.3926.28%70,827.9427.89%
广东鸿图129,068.1720.53%364,684.1124.64%354,407.8123.82%316,746.7724.23%
平均值-26.33%-27.77%-27.84%-30.41%
本公司压铸件5,756.7226.05%12,660.0226.17%9,423.4315.06%6,567.6113.71%

注:上述公司均采用其公开披露的汽车压铸件数据

由上表可知,2017和2018年,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

1-1-292

司,2019年和2020年毛利率水平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2017年至2018年,公司压铸零部件产品处于爬坡、发展阶段,工艺也在改进完善过程中,尚未实现规模生产,因此未达到规模企业平均毛利率水平;随着汽车轻量化发展,发行人工艺技术不断提升、规模生产效应显现,2019年开始,毛利率水平逐步接近行业平均。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波动系自身发展阶段变化所致,具有合理性;自规模效应显现后,毛利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近。C、注塑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6.38%、32.84%、30.00%和30.87%,毛利率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销售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0.740.760.790.86
平均销售成本0.510.530.530.63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0.330.360.390.47
单位直接人工0.050.050.050.05
单位制造费用0.130.120.090.11

2018年,公司注塑零部件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上升6.46个百分点,注塑零部件毛利率上升较多主要由于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下降较多所致,具体原因如下:一方面,注塑零部件产品主要原材料橡胶采购价格下降较多,2018年公司橡胶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5.60%,导致毛利率上升了3.9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公司主要规格型号产品产销规模扩大,公司加大主要产品技术工艺改进,使得主要产品成本下降较多,当期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下降1.24%;综合上述因素,当期注塑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

2019年,公司注塑零部件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2.84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产品成本上升所致,具体原因如下:2019年,当期设备维修等费用相对较多,主要产品制造费用分摊增加;2019年,公司注塑零部件产品制造费用由395.26万元提升至523.52万元,导致当期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

1-1-293

4.47%。

2020年1-6月,发行人注塑零部件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D、金工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7.80%、25.47%、21.78%和23.47%,毛利率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销售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1.962.162.652.51
平均销售成本1.501.691.971.81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1.151.281.491.46
单位直接人工0.100.140.160.13
单位制造费用0.250.270.320.23

报告期内,金工零部件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毛利率和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报告期主体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机加工1.831.4023.24%50.49%
铝挤出2.131.6223.71%49.51%
小计1.961.5023.47%100.00%
2019年度机加工2.151.6523.26%70.20%
铝挤出2.201.8018.30%29.80%
小计2.161.6921.78%100.00%
2018年度机加工2.691.9826.13%90.77%
铝挤出2.311.8718.99%9.23%
小计2.651.9725.47%100.00%
2017年度机加工2.511.8127.80%100.00%

2018年,公司金工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2.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铝挤出产品销售占比提高。公司金工零部件产品包括机加工产品和铝挤出产品。随着公司收购烟台通吉完成,金工零部件中铝挤出产品收入占比上升;由于当期铝挤出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使得金工零部件产品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2017年、2018年,公司铝挤出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0.00%、9.23%。另一

1-1-294

方面,机加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受部分高毛利率产品停产影响,公司机加工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1.67个百分点。如上年销售收入前50名细分型号产品中有8款机加工产品不再销售,该部分2017年销售收入占比为10.26%、平均毛利率为37.38%,使得机加工产品毛利率下降。2019年,公司金工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3.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铝挤出产品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如前所述,随着烟台通吉铝挤出产品产销规模扩大,其占金工零部件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2018年、2019年,公司铝挤出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9.23%、29.80%;另一方面,机加工产品毛利率下降。2019年,受制于产能因素,烟台通吉部分机加工件通过直接外部采购满足客户需要,该部分销售毛利率水平较低,该部分销售占比为16.86%,使得机加工产品毛利率下降。综合上述因素,2019年,公司金工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0年1-6月,公司金工零部件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1.69个百分点,主要系铝挤出产品毛利率上升所致。2020年1-6月,公司铝挤出产品主要原材料铝材(铝管)采购价格下降明显,带动铝挤出产品毛利率明显上升。2020年1-6月,公司铝材(铝管)采购价格较2019年下降10.21%,使得铝挤出产品毛利率提升

5.41个百分点,并使得金工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

E、其他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主要是涂覆加工业务和模具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01%、38.24%、35.82%和38.71%,毛利率波动主要受涂覆加工业务与模具业务的毛利率结构波动所影响。

a、涂覆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涂覆加工业务平均价格、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位价格0.550.630.500.45
平均单位成本0.310.380.300.28
平均单位毛利0.240.250.200.17
毛利率43.07%40.69%40.64%37.69%

报告期内,发行人涂覆加工业务产品型号众多,各产品型号间单价、单位成

1-1-295

本差异较大,但各年度间毛利率相对平稳。2018年,公司涂覆加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了2.95个百分点,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当年新承接业务毛利率较高所致。2018年,公司新承接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50.57%,该部分销售占比为16.49%,带动涂覆加工业务毛利率的提高。b、模具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平均价格、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位价格75,641.4679,287.6418,808.2555,581.97
平均单位成本58,524.6067,064.3514,393.8147,043.86
平均单位毛利17,116.8612,223.284,414.458,538.11
毛利率22.63%15.42%23.47%15.36%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36%、23.47%、15.42%、22.63%,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模具业务采取“一模一价”的定价策略,不同模具之间价格和毛利率均有所差异。一方面,为配合获取零部件新品订单,公司在模具报价时重点考虑对应零部件新品的竞争情况及未来收益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模具是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设计和定制的,每套模具均有其独特性和专用性,各模具间由于工艺复杂程度、开发周期、材料耗用等差异较大,造成不同客户的成本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9%、1.76%、2.38%、

2.60%,整体占比较低,上述毛利率的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相对较小。

③不同客户的同类型产品毛利率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客户涉及的公司零部件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零部件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
客户1冲压1,269.4218.953,534.5120.393,715.5424.122,831.8424.04
压铸2,267.6619.564,902.6318.494,553.7711.163,479.8711.05
注塑605.6727.091,948.7530.902,202.8729.721,780.3125.43
金工448.8531.49823.1729.79485.8931.88215.8432.72

1-1-296

客户2冲压2,023.0130.136,589.5932.058,366.4132.7211,918.1637.55
压铸381.1129.28832.4629.15592.2917.35305.8912.46
注塑4.3518.48------
金工1,762.0820.963,136.7420.752,271.1825.462,541.2231.43
客户3冲压2,465.2016.087,050.4116.886,596.1722.406,012.8629.06
压铸1,847.9427.704,167.4430.493,004.9818.992,249.4413.12
金工35.3930.99389.1530.19896.7526.95599.4225.61
客户4冲压815.1930.972,371.7233.782,353.0940.222,271.4346.69
压铸1,045.4427.072,565.9229.341,196.5326.17531.2825.69
注塑13.926.383.105.8124.826.6216.685.53
客户5冲压923.8616.951,684.9318.362,436.1423.882,704.0428.52
压铸76.7719.61--6.5021.97--

A、冲压零部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的冲压零部件产品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
客户11,269.4218.95%3,534.5120.39%3,715.5424.12%2,831.8424.04%
客户22,023.0130.13%6,589.5932.05%8,366.4132.72%11,918.1637.55%
客户32,465.2016.08%7,050.4116.88%6,596.1722.40%6,012.8629.06%
客户4815.1930.97%2,371.7233.78%2,353.0940.22%2,271.4346.69%
客户5923.8616.95%1,684.9318.36%2,436.1423.88%2,704.0428.52%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主要客户中客户1天纳克、客户3博戈及客户5长城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a、客户1。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客户1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对其销售主要以工艺相对简单的小件产品为主,且该部分产品缺少附加值相对较高的涂覆工艺;公司涂覆加工业务对外毛利率长期维持40%以上,涂覆工艺对冲压零部件产品毛利率产生明显影响。

b、客户3。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客户3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部分产品定价相对较低且占比不断提高所致。对于客户3个别产品,公司采取低价策略进行业务拓展,该部分产品毛利率水平处于10%左右水平。随着该部分产品销售占比由2017年0.69%上升至2020年1-6月36.69%,从而使得客户3毛利率

1-1-297

水平相对较低。

c、客户5。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产品客户5客户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主要系该客户系整车厂商客户议价能力相对较强,且公司为拓展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低价策略所致。

B、压铸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的压铸零部件产品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
客户12,267.6619.56%4,902.6318.49%4,553.7711.16%3,479.8711.05%
客户2381.1129.28%832.4629.15%592.2917.35%305.8912.46%
客户31,847.9427.70%4,167.4430.49%3,004.9818.99%2,249.4413.12%
客户41,045.4427.07%2,565.9229.34%1,196.5326.17%531.2825.69%
客户576.7719.61%--6.5021.97%--

报告期内,压铸零部件产品主要客户中客户1毛利率相对较低,而其他主要客户毛利率相对较高。客户1毛利率较低的原因主要系该客户部分产品整体采购规模较大,公司给与一定价格优惠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客户4毛利率较高且相对稳定,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客户4的70%以上压铸零部件收入来源于境外销售,外销毛利率较高;另一方面,销售该客户的产品部分工序采取外协生产,成本相对稳定所致。

C、注塑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的注塑零部件产品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
客户1605.6727.09%1,948.7530.90%2,202.8729.72%1,780.3125.43%
客户24.3518.48%------
客户413.926.38%3.105.81%24.826.62%16.685.53%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零部件产品客户基本为客户1,其他客户2、客户4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主要系前期业务拓展低价策略,或者小批量生产阶段成本较高

1-1-298

所致。

D、金工零部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客户2销售金工零部件产品,各主要客户金工零部件产品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集团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收入毛利率
客户1448.8531.49%823.1729.79%485.8931.88%215.8432.72%
客户21,762.0820.96%3,136.7420.75%2,271.1825.46%2,541.2231.43%
客户335.3930.99%389.1530.19%896.7526.95%599.4225.61%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工零部件产品主要客户中客户1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其以带涂覆工艺产品为主,且涂覆工艺经济附加值较高所致;客户2毛利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部分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减产及发行人自2018年收购烟台通吉后,向该客户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铝挤出产品所致。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①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公司主营业务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A25.63%25.90%26.34%29.47%
冲压零部件平均售价波动1%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B45.03%49.34%55.44%61.92%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幅度C0.45%0.49%0.55%0.62%
毛利率变动D0.33%0.36%0.41%0.43%
毛利率变动幅度E1.28%1.40%1.54%1.47%
压铸零部件平均售价波动1%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B25.70%22.65%17.24%12.53%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幅度C0.26%0.23%0.17%0.13%
毛利率变动D0.19%0.17%0.13%0.09%
毛利率变动幅度E0.73%0.65%0.48%0.30%
注塑零部件平均售价波动1%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B5.12%6.13%6.31%6.27%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幅度C0.05%0.06%0.06%0.06%

1-1-29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毛利率变动D0.04%0.05%0.05%0.04%
毛利率变动幅度E0.15%0.18%0.18%0.15%
金工零部件平均售价波动1%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B11.97%9.46%8.35%8.08%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幅度C0.12%0.09%0.08%0.08%
毛利率变动D0.09%0.07%0.06%0.06%
毛利率变动幅度E0.34%0.27%0.23%0.19%
所有业务平均售价同时波动1%,毛利率变动0.65%0.65%0.64%0.62%
所有业务平均售价同时波动1%,毛利率变动幅度2.50%2.50%2.43%2.12%

注:C=B*1%;D=C*(1-A)/(1+C);E=D/A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平均售价增加1%将分别使毛利率增加0.62%、0.64%、

0.65%和0.65%,增加幅度分别为2.12%、2.43%、2.50%和2.50%,综合毛利对于销售均价的敏感系数分别为2.12、2.43、2.50和2.50,主营业务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构成一定影响。

②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压铸零部件产品和注塑零部件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A25.63%25.90%26.34%29.47%
冲压零部件原材料价格波动1%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B47.33%50.90%55.31%59.38%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C0.47%0.51%0.55%0.59%
毛利率变动D-0.35%-0.38%-0.41%-0.44%
毛利率变动幅度E-1.35%-1.46%-1.56%-1.49%
压铸零部件原材料价格波动1%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B25.55%22.56%19.88%15.33%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C0.26%0.23%0.20%0.15%
毛利率变动D-0.19%-0.17%-0.15%-0.11%
毛利率变动幅度E-0.73%-0.65%-0.56%-0.39%
注塑零部件原材料价格波动1%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B4.76%5.79%5.75%6.55%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C0.05%0.06%0.06%0.07%
毛利率变动D-0.04%-0.04%-0.04%-0.05%
毛利率变动幅度E-0.14%-0.17%-0.16%-0.16%
金工零部件原材料价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B12.32%9.99%8.45%8.27%

1-1-3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格波动1%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C0.12%0.10%0.08%0.08%
毛利率变动D-0.09%-0.07%-0.06%-0.06%
毛利率变动幅度E-0.35%-0.29%-0.24%-0.21%
所有产品原材料价格同时波动1%,毛利率变动-0.67%-0.66%-0.66%-0.66%
所有产品原材料价格同时波动1%,毛利率变动幅度-2.57%-2.55%-2.51%-2.25%

注:C=B*1%;D=C*(A-1);E=D/A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增加1%将分别使毛利率降低0.66%、

0.66%、0.66%和0.67%,降低幅度分别为2.25%、2.51%、2.55%和2.57%,综合毛利对于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数分别为-2.25、-2.51、-2.55和-2.57,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构成一定影响。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冲压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和金工零部件。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同或相似业务领域的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凯众股份(603037)-40.35%45.72%46.00%
正裕工业(603089)-27.59%22.79%25.42%
中鼎股份(000887)-20.69%24.51%25.01%
拓普集团(601689)-29.03%30.11%33.47%
平均值-29.42%30.78%32.48%
本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23.81%24.49%24.62%28.89%

注1: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注2:凯众股份的毛利率采用其公开披露的减震元件产品毛利率;正裕工业的毛利率采用其公开披露的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的毛利率;中鼎股份的毛利率采用其公开披露的降噪减振底盘系统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拓普集团的毛利率采用其公开披露的减震器产品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除凯众股份外,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

5、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情况如下:

1-1-3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67.12177.91203.25148.69
教育费附加28.7776.2587.1063.73
地方教育费附加19.1850.8358.0742.48
房产税28.8563.1369.9751.42
土地使用税11.9232.8739.1033.73
车船使用税1.051.181.591.65
印花税5.6514.9317.5418.06
其他2.584.933.551.76
合计165.11422.02480.16361.52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361.52万元、480.16万元、422.02万元和165.11万元。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702.823.131,900.043.391,693.773.091,644.143.04
管理费用1,424.036.353,450.006.153,473.976.335,491.6410.15
研发费用1,004.984.482,511.574.482,466.284.502,537.624.69
财务费用21.170.09-175.88-0.31-168.09-0.31324.430.60
合计3,153.0114.057,685.7413.717,465.9313.619,997.8318.47
营业收入22,442.19100.0056,058.47100.0054,862.55100.0054,120.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9,997.83万元、7,465.93万元、7,685.74万元和3,153.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18.47%、13.61%、13.71%和14.05%。其中,2017年公司期间费用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2017年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当期股份支付费用1,898.46万元,使得当年管理费用较高;另一方面,受2017年人民币持续升值因素影响,公司当期汇兑损益大幅上升,使得当期汇兑损益提升幅度明显。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36%、13.80%、13.68%和14.19%,大致保持平稳。

1-1-30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图所示: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物流费288.3741.03710.0437.37656.8938.78637.8738.80
职工薪酬172.7624.58428.8322.57394.9923.32412.9325.12
业务招待费63.259.00306.9116.15233.9213.81222.1913.51
市场推广费96.2613.70188.659.93177.4910.48175.8710.70
-3.00% 0.00% 3.00% 6.00% 9.00% 12.00% 15.00% 18.00% 21.00% (1,000.00) -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期间费用率
0.00% 1.00% 2.00% 3.00% 4.00% - 400.00 800.00 1,200.00 1,600.00 2,0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率

1-1-303

售后服务费43.296.16124.546.5579.554.7052.413.19
差旅费11.581.6584.374.4487.415.1652.743.21
折旧费8.801.2537.481.9744.462.6368.424.16
其他18.502.6319.231.0119.041.1221.711.32
合计702.82100.001,900.04100.001,693.77100.001,644.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644.14万元、1,693.77万元、1,900.04万元和702.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4%、3.09%、3.39%和3.1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物流费和职工薪酬等,销售费用随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而增长,销售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凯众股份(603037)-7.29%7.02%6.88%
正裕工业(603089)-5.03%3.92%3.87%
中鼎股份(000887)-5.35%5.19%4.59%
拓普集团(601689)-5.36%4.85%5.29%
平均值-5.76%5.25%5.16%
发行人3.13%3.39%3.09%3.0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与运输距离、运输方式和职工薪酬有关。具体来说,公司以内销为主,大部分客户离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较近,运输费用较低。同时,公司主要使用自有车队为距离较近的内销客户运输产品,使用自有车队的运输费用相对较低。

①物流费合理性分析

A、发行人运输费与公司生产经营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包括境内客户和境外客户,发行人与内外销客户之间对于物流运输的分摊方式如下:

客户分类物流运输分摊方式
内销内销客户集中在江浙沪地区,根据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订单约定,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的费用通常由发行人承担。
外销外销客户集中在欧洲、美洲地区,大多数客户由公司承担送货至出口报关港口的运输费用,少量客户由公司承担境外运输费用。

1-1-304

报告期内,发行人物流费用按国内和境外区分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运费246.3185.41%575.0480.99%531.9880.98%522.9281.98%
外销运费42.0614.59%135.0019.01%124.9119.02%114.9418.02%
合计288.37100.00%710.04100.00%656.89100.00%637.87100.00%

发行人内销运费主要包括自营运输汽车产生费用及第三方货运物流公司的运费,发行人外销运费主要包括运输代理服务费、运输费、进仓费等。发行人运输费的变动主要受产品运输方式、发货数量、产品规格及运输距离等因素影响。2017-2019年,发行人国内和境外销售物流费金额结构占比相对稳定;2020年1-6月,内销运费占比高于其他各期,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当期外销收入占比下降导致相应的外销运费占运费比例相应下降。B、运输费与收入规模的匹配关系

为保证供货效率,针对江浙沪区域的客户,发行人主要采用自有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针对距离较远的,如河北保定、山东烟台等区域的客户,发行人采用第三方物流方式进行配送,运费根据货物的运输距离、货物重量、体积协商定价。

a、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批次、运输重量、运输单价与营业收入及销售数量的匹配关系如下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运输费用(万元)288.37710.04656.89637.87
运输批次(次)2,815.006,961.007,357.006,796.00
运输重量(吨)17,013.8141,827.3239,680.9039,018.48
单位运输费(元/吨)169.49169.76165.54163.48
单位运输费(元/次)1,024.411,020.03892.88938.59
销售数量(万件)10,449.5025,067.7826,848.5124,647.86
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1.291.271.201.22

注:运输重量根据产品的标准净重乘以销售数量。

b、运输区域与营业收入及销售数量的匹配关系如下所示:

运输区域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江浙沪地区营业收入(万元)16,616.4742,258.0041,926.6339,583.02
销售数量(万件)8,606.8120,998.1123,418.9521,180.95
运输费用(万元)107.44269.97265.41236.59

1-1-305

运费占收入比(%)0.650.640.630.60
其他地区营业收入(万元)5,786.8413,645.3712,748.2912,832.80
销售数量(万件)1,842.694,069.673,429.563,466.91
运输费用(万元)180.93440.08391.48401.27
运费占收入比(%)3.133.233.073.13

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2%、1.20%、1.27%、

1.29%,整体相对稳定;此外,运输费用占对应区域收入比例亦相对稳定,报告期内,江浙沪地区运输费用占收入比例分别为0.60%、0.63%、0.64%、0.65%,其他地区占比分别为3.13%、3.07%、3.23%、3.13%。发行人运输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重相对稳定,发行人运输费用变动具有合理性。c、运输费占比与同行业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凯众股份(603037.SH)1.68%1.73%2.11%2.39%
正裕工业(603089.SH)-1.96%1.93%1.79%
中鼎股份(000887.SZ)0.92%1.15%1.15%1.04%
拓普集团(601689.SH)2.20%2.54%2.36%2.47%
同行业平均值1.60%1.85%1.89%1.92%
中捷精工1.29%1.27%1.20%1.22%

注:上述表中数据均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物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当期销售费用物流费用/当期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物流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1.22%、

1.20%、1.27%、1.29%,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运输费用率中间水平;与其他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客户距离、内外销比例及运输方式等差异综合所致。其中,发行人主要以一级供应商客户为主,客户集中度较高且离公司所在地较近;且发行人较多采用自有车队进行运输亦降低整体运输费用。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批次、运输重量、运输单价、运输区域与营业收入及销售数量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业务招待费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主要是公司销售人员为业务洽谈、商务接待等发生的费用,包括招待餐饮费、住宿费等,核算范围包括商务活动中涉及的餐费发票、食品发票、住宿发票等。

1-1-306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业务招待费63.25306.91233.92222.19
营业收入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0.28%0.55%0.43%0.41%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业务招待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1%、0.43%、

0.55%和0.28%,除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客户拜访和招待相对较少外,各期招待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招待费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凯众股份(603037.SH)0.31%0.36%0.49%0.59%
正裕工业(603089.SH)----
中鼎股份(000887.SZ)0.23%0.23%0.16%0.15%
拓普集团(601689.SH)0.24%0.50%0.53%0.43%
同行业平均值0.26%0.36%0.39%0.39%
中捷精工0.28%0.55%0.43%0.41%

注1:上述表中数据均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当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当期营业收入注2:正裕工业销售费用中仅披露市场推广费,为保持口径一致,未列示该公司的比例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招待费占收入比例与凯众股份、拓普集团相接近,并低于中鼎股份,主要系与同行业公司经营规模差异较多所致。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销售行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销售业务开展过程。发行人不断完善销售内控系统建设,推进费用报销流程、合同订单审核流程等制度化、规范化。发行人已建立并实施《反腐败反贿赂管制程序》,并要求销售人员签署《反腐败承诺书》,以预防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贪污、受贿、行贿等腐败行为。发行人在与客户签订合时会与客户签署阳光协议,明确约定反商业贿赂条款和特定关系人申明条款,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取得生产经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不存在因利益输送或商业贿赂等行为而导致的诉讼、仲裁等纠纷,不存在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或被相关监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③售后服务费合理性分析

1-1-3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售后服务费主要为索赔款。根据与客户的质量保证相关条款,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客户会按照质量考核标准向公司寄送《质量索赔单》,公司需对《质量索赔单》进行确认。若责任方在公司,则公司在实际产生索赔义务时,计入当期的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售后服务费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售后服务费43.29124.5479.5552.41
当期主营业务收入22,403.3155,903.3754,674.9152,415.83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19%0.22%0.15%0.10%

鉴于过往售后服务费用相对较小,且占收入比例波动相对较大,公司无法合理预估售后服务费用;因此,公司未对售后服务费进行预估计提,而在实际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售后服务费占收入比例及会计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公司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售后服务费是否计提
凯众股份(603037.SH)0.00%0.48%0.25%0.13%
正裕工业(603089.SH)0.25%0.13%0.10%0.15%
中鼎股份(000887.SZ)0.43%0.42%0.23%0.34%
拓普集团(601689.SH)0.01%0.38%0.16%0.25%
行业平均0.17%0.35%0.19%0.22%
中捷精工0.19%0.22%0.15%0.10%

注:上述表中数据均来自于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售后服务费占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且售后服务费会计处理与主要同行业公司相同。

④折旧费合理性分析

A、销售费用中折旧费对应资产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销售费用中折旧费具体内容包括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对应的折旧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运输设备8.0235.7643.6143.08
工具器具0.380.770.3725.34
电子及其他设备0.400.950.48-

1-1-308

合计8.8037.4844.4668.42

B、销售费用中折旧费运输设备资产明细情况、资产原值、折旧计提金额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折旧费以运输设备费为主,其资产明细情况、资产原值、折旧计提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主体资产类型开始使用日期原值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5-4-3023.13-1.835.495.49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5-4-3023.13-1.835.495.49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6-3-3123.601.395.615.615.61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6-3-3123.601.395.615.615.61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6-3-3121.991.315.225.225.22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6-3-3121.991.315.225.225.22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6-3-3121.991.315.225.225.22
中捷精工运输设备2016-3-3121.991.315.225.225.22
烟台通吉运输设备2014-12-16.68--0.53-
合计8.0235.7643.6143.08

C、销售费用折旧中对应资产净值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折旧中对应资产净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运输设备6.7617.0954.3295.93
工具器具2.522.903.67-
电子及其他设备1.141.500.94-
合计10.4121.4958.9395.93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的折旧费分别为68.42万元、44.46万元、37.48万元、8.80万元,呈现逐年下降态势,主要系部分运输设备折旧已提足、且新增设备较少所致。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输设备为自有货车,新增时间集中在2015年、2016年,折旧年限为4年,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车辆在报告期内已提足折旧,导致销售费用中的折旧费持续下降。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图所示:

1-1-309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841.5159.092,085.2260.441,999.4757.562,002.1036.46
折旧摊销费用260.0018.26649.1318.82656.6918.90647.4111.79
咨询、中介费61.944.35176.205.11222.756.41327.445.96
差旅费59.574.18170.284.94172.894.98149.462.72
业务招待费47.123.31123.513.58111.773.22168.353.07
办公费38.592.7186.752.5170.652.0358.791.07
修理费28.852.0377.272.24138.743.9972.341.32
检测费4.700.3330.940.9017.350.5027.070.49
保险费30.052.1110.980.3220.870.6020.090.37
股份支付------1,898.4634.57
其他51.703.6339.721.1562.781.81120.152.19
合计1,424.03100.003,450.00100.003,473.97100.005,491.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5,491.64万元、3,473.97万元、3,450.00万元和1,424.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5%、6.33%、6.15%和6.35%。

2017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2017年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当期股份支付费用1,898.46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因素外,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相对稳定。

0.00% 3.00% 6.00% 9.00% 12.00% - 1,500.00 3,000.00 4,500.00 6,0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率

1-1-310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凯众股份(603037)-7.33%7.85%6.30%
正裕工业(603089)-6.79%4.99%5.66%
中鼎股份(000887)-7.38%7.30%7.00%
拓普集团(601689)-4.29%3.64%3.33%
平均值-6.45%5.95%5.57%
发行人6.35%6.15%6.33%6.64%

注:发行人2017年的管理费用率剔除了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之间差异较小。

(3)研发费用

①研发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528.4952.591,027.9640.931,022.7641.471,000.5739.43
研发领用原材料223.6722.26969.8538.621,018.9441.311,147.0445.20
折旧摊销费237.4023.62497.9019.82387.1215.70362.2114.27
其他15.421.5315.860.6337.461.5227.811.10
0.00% 1.00% 2.00% 3.00% 4.00% 5.00% -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率

1-1-311

合计1,004.98100.002,511.57100.002,466.28100.002,537.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发生的职工薪酬、研发领用原材料、折旧摊销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537.62万元、2,466.28万元、2,511.57万元和1,004.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9%、4.50%、4.48%和4.48%。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总体较为稳定,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②研发项目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金额费用支出截至2020年6月末实施进度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种带有螺钉销钉结构的发动机减震支架(R58)400.0019.82---未结项
汽车底盘支架的铆接减震开发(R57)400.00133.90---未结项
乘用车驻车总成开发(R56)300.00147.67---未结项
支撑环底板连续冲压模具开发(R55)600.00134.88---未结项
一种用于有薄壁收口工艺铸件的模具局部控温结构120.00121.05---已结项
一种加强汽车减震装置220.00156.13---未结项
一种自动化取料埋料系统63.0031.88---未结项
一种金属片包胶产品去飞边工装100.0047.99---未结项
带金属骨架的液压底盘衬套(R54)500.00211.65129.87--已结项
汽车发动机抗摆减震装置(R53)480.00-398.52--已结项
带有翻孔翻边结构的一体式底盘传动轴支架(R52)350.00-419.54--已结项
高精度汽车轮毂安装板开发(R51)300.00-437.13--已结项
高速列车、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零件装置(R50)300.00-229.93106.50-已结项
翻孔冷冲压工艺零件(R49)400.00--312.80-已结项
汽车刹车踏板自动铆轴套(R48)480.00--422.11-已结项
汽车轮毂固定装置(R47)400.00--365.41-已结项
汽车六速手动变速箱内部选换档拨叉总成机构(R46)250.00--386.21-已结项
汽车悬挂减震器减压盖装置(R45)400.00---533.24已结项

1-1-312

项目预算金额费用支出截至2020年6月末实施进度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汽车前悬架摆臂连接轴套套管焊接总成减震装置(R44)380.00---475.19已结项
汽车发动机抗扭支架减震连杆(R43)400.00---470.53已结项
汽车变速箱内部选换档装置的选换档控制机构(R42)220.00---268.59已结项
汽车底盘密闭式液压悬置减震装置(R36)300.00---100.38已结项
翻边工艺的铝铸拉伸件280.00-286.64--已结项
一种带自动除水装置的圆盘形铝铸件350.00-347.34--已结项
带有翻边结构的一体式连杆250.00--245.45-已结项
减少减震器铝合金压铸件旋铆开裂的压铸模具350.00--307.63-已结项
AuDi C8 Rear Mount产品250.00---124.36已结项
D2UX项目改为二穴的新型模具结构280.00---145.60已结项
汽车减震器支撑座的压铸模具75.00---68.68已结项
汽车减震器内芯的压铸模具87.00---80.97已结项
一种弹性定位结构的研发123.60-123.63--已结项
一种汽车镶嵌件阻尼块的制造工艺139.00-138.92--已结项
一种半自动热熔铆接机160.00--149.08-已结项
一种用于精密橡胶金属骨架产品的后冲压模具172.00--171.11-已结项
自动包装一体化装置190.00---79.55已结项
耐180℃机油黑色及彩色氟橡胶配方及其制备方法195.00---82.36已结项
用于变速箱齿轮表处理保护套的研发47.00---44.04已结项
用于汽车高硬度内芯衬套的研发65.00---64.11已结项
合计10,376.601,004.982,511.572,466.282,537.62

③研发费用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凯众股份(603037)-6.67%4.56%4.84%
正裕工业(603089)-4.11%4.22%4.53%
中鼎股份(000887)-4.87%4.45%3.87%

1-1-313

拓普集团(601689)-5.87%4.80%4.45%
平均值-5.38%4.51%4.42%
发行人4.48%4.48%4.50%4.6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主要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较小。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利息支出36.2656.4641.3817.21
减:利息收入25.98299.49167.9832.08
汇兑损益-30.4415.71-102.58330.22
手续费支出41.3351.4461.099.08
合计21.17-175.88-168.09324.4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及银行手续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24.43万元、-168.09万元、-175.88万元和21.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0%、-0.31%、-0.31%和0.09%。其中2017年公司财务费用相对较高主要系当年度人民币升值造成汇兑损失相对较多所致。

(5)销售、管理、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合理性分析

-0.40% -0.20% 0.00% 0.20% 0.40% 0.60% 0.80% (300.00) (200.00) (100.00) -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率

1-1-314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总数及构成基本维持稳定。为提升工作效率,发行人制定相应的薪酬激励政策,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将员工薪酬与公司发展及各项业务指标相挂钩,同时针对部分核心岗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人员数量、薪酬支出及其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费用类型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万元)172.76428.83394.99412.93
平均人数(人)39414238
人均年薪(万元/人)4.4310.469.4010.87
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0.77%0.76%0.72%0.76%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万元)841.512,085.221,999.472,002.10
平均人数(人)166174183179
人均年薪(万元/人)5.0711.9810.9311.18
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3.75%3.72%3.64%3.70%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万元)528.491,027.961,022.761,000.57
平均人数(人)79738184
人均年薪(万元/人)6.6914.0812.6311.91
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2.35%1.83%1.86%1.85%
无锡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万元/人)6.145.644.91

注1:平均人数=当期各月末人数的平均值;人均年薪=当期职工薪酬金额/当期平均人数。

注2:无锡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为无锡市统计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0年1-6月的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人员数量相对稳定;人均薪酬相对稳定并整体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人员薪酬占收入比重相对稳定,相关人员薪酬支出与发行人经营规模匹配。

综上,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等各部门人员的数量、薪酬水平与发行人经营规模匹配。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年/人

项目可比公司2019年2018年2017年

1-1-315

销售人员 平均薪酬凯众股份(603037.SH)26.1325.8726.49
正裕工业(603089.SH)13.507.7213.43
中鼎股份(000887.SZ)53.4350.7639.11
拓普集团(601689.SH)7.477.286.56
中捷精工10.469.4010.87
管理人员 平均薪酬凯众股份(603037.SH)32.6322.8322.16
正裕工业(603089.SH)11.599.0410.89
中鼎股份(000887.SZ)32.7630.5432.71
拓普集团(601689.SH)10.149.838.11
中捷精工11.9810.9311.18
研发人员 平均薪酬凯众股份(603037.SH)10.479.036.62
正裕工业(603089.SH)8.747.289.51
中鼎股份(000887.SZ)11.8014.458.86
拓普集团(601689.SH)7.396.694.94
中捷精工14.0812.6311.91

注1: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销售、研发、管理费用中的工资金额÷该年度管理、销售、研发期末人数,其中技术人员对应研发人员数量,财务及行政对应管理人员数量。注3:凯众股份所在地上海市,正裕工业浙江省台州市,中鼎股份安徽省宣城市,拓普集团浙江省宁波市。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人均薪酬水平差异主要受公司所处地区、经营规模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管理人员人均薪酬高于拓普集团,低于凯众股份、中鼎股份;其中凯众股份公司所在地位为上海地区,人均薪酬整体较高;中鼎股份营收及利润规模相对较高,使得人均销售、管理人员薪酬偏高。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薪酬差异较小。综上所述,发行人销售、管理、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具有合理性。

7、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56.23万元、-52.1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52.61万元、-30.97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分别为-4.11万元、0.56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0.49万元、-21.70万元。

1-1-316

8、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坏账损失--306.11-75.77
存货跌价损失163.39166.11112.00142.6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6.41
合计163.39166.11418.11113.34

注:2019年起,因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坏账损失由“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波动主要是受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变动的影响。

9、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05.67万元、561.66万元、320.70万元和

148.39万元,均系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的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不低于10.00万元)如下:

(1)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0年1-6月
1无锡市锡山区商务局19年发展资金支持对外经贸转型升级第二批项目84.30
2财政国库工业和信息化局扶持资金20.00
3财政国库区科技发展资助资金10.17

(2)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9年度
1无锡市锡山区财政项目资金98.54
2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补助资金72.90
3财政扶持资金(技改)48.10
4无锡市锡山区经济和信息化扶持资金33.13
5无锡市锡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区科发资金14.87
6东港政府支持品牌、质量、标准建设10.00

1-1-317

(3)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度
1经信局区工发资金项目130.12
2代征代扣手续费105.39
32018年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80.00
4财政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升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60.00
52018年度技术改造引导资金费43.00
62018年度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第二批)扶持项目资金30.00
7区工发市技改资金补贴款20.31
82017年区级环保补助(蓝天工程有机废气治理工程)17.00
9技改资金补贴款14.40
10技改奖励项目区级拨款14.37

(4)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7年度
12017年无锡市商务发展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项目(第一批)100.00
22017年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36.60
32017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22.00
42016年度区工发资金项目10.00
52017年度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第二批)扶持项目资金10.00

10、营业外收入与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与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外收入41.1866.1152.2850.28
其中:政府补助-50.00-20.00
营业外支出9.3073.9123.40278.39
利润总额2,626.956,586.406,620.095,118.26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1.57%1.00%0.79%0.98%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0.35%1.12%0.35%5.44%

①营业外收入

1-1-31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0.28万元、52.28万元、66.11万元和41.1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0.98%、0.79%、1.00%和1.57%。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系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该等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1无锡财政质量管理优秀奖-20.00--
2无锡市锡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军人才奖-1.00--
3无锡市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第三批工发资金-29.00--
4智能制造奖励资金---20.00
合计-50.00-20.00

②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278.39万元、23.40万元、73.91万元和9.30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5.44%、0.35%、1.12%和0.35%,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

(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56-27.41-42.3562.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8.39370.70561.66225.6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70.84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其他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取得的投资收益61.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1.88-38.9130.60-252.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78.92
加:所得税影响额-37.62-45.61-83.65-5.3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45-0.731.2417.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193.89259.50465.02-1,795.62

1-1-31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8.81%4.56%8.26%-4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275,690.885,628.584,05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385,431.385,163.565,849.71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795.62万元、

465.02万元、259.50万元和193.89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4.29%、8.26%、4.56%和8.81%。2017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1,795.6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当期股份支付费用1,898.46 万元。

除2017年度外,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

(四)税收缴纳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主要税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费缴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增值税806.392,290.532,062.911,541.88
企业所得税422.511,018.731,551.07897.63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利润总额2,626.956,586.406,620.095,118.2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94.041,646.601,655.021,279.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8.93-658.64-662.01-511.8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43.2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2.0260.12118.57474.3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4.39---

1-1-32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80.25-200.20-180.55-155.81
所得税费用391.27847.88931.031,043.11

3、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中捷精工于2015年7月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0493),并于2018年11月30日获得复审通过(证书编号GR201832004809),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

无锡绿缘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2002316),并于2017年12月7日获得复审通过(证书编号GR201732002885),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

灏昕汽车于2014年10月3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2002786),并于2017年12月27日获得复审通过(证书编号GR201732004131),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

根据2017年6月6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公布的财政【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无锡美捷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且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公布的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无锡美捷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且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锡绿缘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按25%的法定税率征收,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影响比例如下表:

1-1-32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利润总额2,626.956,586.406,620.095,118.26
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265.47798.72723.99236.46
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10.11%12.13%10.94%4.62%

注: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当期利润总额*25%-当期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率优惠金额分别为236.46万元、723.99万元、798.72万元和265.4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2%、10.94%、

12.13%和10.11%。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十二、发行人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0,150.5415.1219,468.4527.5216,442.3024.438,947.8616.57
交易性金融资产9,521.2514.19------
应收票据10.640.02--800.311.19508.250.94
应收账款15,008.6322.3615,605.4822.0616,608.2324.6715,596.7128.88
应收款项融资646.400.962,105.542.98----
预付款项723.091.08648.580.92758.171.13597.801.11
其他应收款93.710.14490.530.69534.390.79126.430.23
存货8,951.3513.3410,421.2014.7310,282.3615.288,209.6915.20
其他流动资产95.630.14327.620.46122.770.18262.720.49
流动资产合计45,201.2467.3549,067.4169.3645,548.5367.6734,249.4563.42
固定资产14,960.0222.2915,175.6321.4515,701.2023.3316,055.6929.73
在建工程363.090.5465.450.0941.390.0618.280.03
无形资产3,103.334.623,111.154.403,179.994.721,686.263.12
商誉448.940.67448.940.63448.940.67--
长期待摊费用914.731.361,199.831.701,310.371.951,274.98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276.990.41344.070.49407.000.60221.650.41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9.502.761,334.371.89672.671.00500.210.93

1-1-322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资产合计21,916.6032.6521,679.4430.6421,761.5632.3319,757.0736.58
资产总计67,117.85100.0070,746.85100.0067,310.09100.0054,006.5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4,006.52万元、67,310.09万元、70,746.85万元和67,117.85万元,资产总额规模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42%、67.67%、

69.36%和67.35%,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等;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58%、32.33%、30.64%和32.65%,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资产分析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0,150.5422.4619,468.4539.6816,442.3036.108,947.8626.13
交易性金融资产9,521.2521.06------
应收票据10.640.02--800.311.76508.251.48
-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60,000.00 70,000.00 8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

1-1-323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15,008.6333.2015,605.4831.8016,608.2336.4615,596.7145.54
应收款项融资646.401.432,105.544.29----
预付款项723.091.60648.581.32758.171.66597.801.75
其他应收款93.710.21490.531.00534.391.17126.430.37
存货8,951.3519.8010,421.2021.2410,282.3622.578,209.6923.97
其他流动资产95.630.21327.620.67122.770.27262.720.77
流动资产合计45,201.24100.0049,067.41100.0045,548.53100.0034,249.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金额及其变动如下图所示: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1.366.7910.6254.81
银行存款10,138.8619,211.3416,017.957,894.65
其他货币资金0.32250.32413.72998.40
合计10,150.5419,468.4516,442.308,947.86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为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 8,947.86万元、16,442.30万元、19,468.45万元和10,150.54万元,除2020年6月末外,货币资金余额不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35,000.00 40,000.00 45,000.00 5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1-1-324

断增加主要系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所致;此外,2018年末受当期引入外部投资影响,期末货币资金增加较多。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减少较多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累计购买9,46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9,521.25万元,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期末公允价值,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中约定保证本金。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61.21508.25
商业承兑汇票11.20-43.20-
小计11.20-804.41508.25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0.56-4.11-
合计10.64-800.31508.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08.25万元、800.31万元、

0.00万元和10.64万元,主要系公司与少量国内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原计入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2,105.54万元、646.40万元,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

①各期应收票据明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变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期初尚未背书、贴现、托收票据余额825.10804.41508.251,083.42
二、本期增加4,005.1610,186.279,241.728,230.91
三、本期减少4,432.5210,165.588,945.568,806.08
其中:背书转让3,160.639,050.678,832.065,564.50
到期托收金额1,271.891,114.91113.503,241.58

1-1-325

贴现----
四、期末尚未背书、贴现、托收票据余额397.74825.10804.41508.25
加:已背书未终止确认金额259.861,280.44423.80370.00
减:坏账准备0.564.11
五、期末票据账面价值657.042,105.541,224.10878.25

②各期未到期但已贴现或已背书的票据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票据贴现的情形,各期未到期但已背书的票据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终止确认金额1,410.701,222.571,012.441,091.29
未终止确认金额259.861,280.45423.80370.00
合计1,670.572,503.011,436.241,461.29

③报告期内不存在票据被拒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照更为谨慎的原则,对应收票据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拥有国资背景或为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

发行人对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自2019年1月1日起进行追溯调整。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列报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61.21508.25
商业承兑汇票11.20-43.20-

1-1-326

减:坏账准备0.56-4.11-
合计10.64-800.31508.25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646.402,105.54
其中:在库银行承兑汇票386.54825.09
不可终止确认票据259.861,280.45
合计646.402,105.54

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兑付信用良好;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比例较小,相关款项已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各期末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8的要求。

④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相关账龄连续计算。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16,040.2816,668.0917,723.4516,417.60
减:坏账准备1,031.641,062.611,115.22820.8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008.6315,605.4816,608.2315,596.7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动幅度-3.82%-6.04%6.4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18%1.3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66.88%27.84%30.27%28.8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半年)1.373.263.213.3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营业收入的比较如下图所示:

1-1-32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内销为主,一般给予主要客户60-120天的销售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596.71万元、16,608.23万元、15,605.48万元和15,008.6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82%、30.27%、

27.84%和66.88%,总体保持稳定。

发行人销售采用直销方式,根据客户要求在产品完工后将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在与客户完成对账后,发行人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一般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并根据不同客户资质给予60-120天的销售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与收入增速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008.6315,605.4816,608.2315,596.71
较上期末增加额--1,002.751,011.52
较上期末增长率--6.04%6.49%
营业收入22,442.1956,058.4754,862.5554,120.73
较上期增加额-1,195.92741.82
较上期增长率-2.18%1.3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收入比66.88%27.84%30.27%28.82%

注: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系收入金额仅为2020年1-6月份收入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82%、30.27%、

27.84%和66.88%,发行人应收账款整体业务规模相匹配。

-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6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营业收入的比较(单位:万元)
2017年末/2017年2019年末/2019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1-1-328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增速略高于收入增速主要系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多所致。2018年二、三季度,汽车行业产销量出现短暂下滑;而基于过往多年汽车行业的持续增长,下游客户对第四季度及2019年的增长预期较强,当期客户采购规模相对较大。2018年第四季度,发行人收入同比增长

10.30%,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同比有所增加。

②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凯众股份(603037)57.48%26.09%25.85%24.57%
正裕工业(603089)61.58%24.26%30.08%22.89%
中鼎股份(000887)49.69%25.34%23.83%22.02%
拓普集团(601689)52.09%25.32%20.90%25.88%
平均值55.21%25.25%25.16%23.84%
发行人66.88%27.84%30.27%28.82%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③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16,040.28100.00%16,668.09100.00%17,723.45100.00%16,417.60100.00%
期后回款金额13,452.7883.87%16,300.1397.79%17,479.1898.62%16,337.8699.51%

注:2017年、2018年末期后回款金额为期后12个月回款金额,2019年末期后回款金额为期后6个月回款金额,2020年6月末期后回款金额为期后3个月回款金额;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困难,陷入停产待产,导致欠款逾期,经多次多途径沟通,该笔欠款收回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2018年末(该笔款项逾期当年)按100%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51%、98.62%、97.79%、83.87%,各期末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针对严重逾期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

1-1-329

其余应收账款严格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金额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6个月内6个月-1年1-2年2-3年3-5年5年以上
凯众股份(603037)1.00%5.00%20.00%50.00%100.00%100.00%
正裕工业(603089)5.00%5.00%10.00%30.00%100.00%100.00%
中鼎股份(000887)5.00%5.00%10.00%30.00%50.00%100.00%
拓普集团(601689)5.00%5.00%10.00%30.00%60.00%100.00%
发行人5.00%5.00%10.00%30.00%60.00%100.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较为谨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比例如下:

公司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凯众股份(603037)2.32%2.11%2.32%2.45%
正裕工业(603089)7.13%10.00%6.49%6.80%
中鼎股份(000887)6.02%5.79%5.35%5.37%
拓普集团(601689)6.10%5.92%5.55%5.42%
平均值5.39%5.96%4.93%5.01%
中捷精工6.43%6.38%6.29%5.00%

注: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分别为5.00%、6.29%、6.38%、6.4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发行人计提比例高于凯众股份主要系凯众股份对于0-6个月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较低所致。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公司已谨慎考虑应收账款风险,坏账计提比例合理。

⑤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主要由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构成,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占当期应收账款的比重均在99%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1-1-330

账款账面 原值比例坏账 准备账面 原值比例坏账 准备
1年以内15,790.7698.44789.5416,423.8298.53821.19
1至2年7.620.050.76164.530.99161.68
2至3年241.901.51241.3479.740.4879.74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6,040.28100.001,031.6416,668.09100.001,062.61
应收 账款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 原值比例坏账 准备账面 原值比例坏账 准备
1年以内17,643.7199.551,035.4816,417.4399.99820.87
1至2年79.740.4579.740.170.010.02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7,723.45100.001,115.2216,417.60100.00820.8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基本为1年以内,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相对较小。

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前五名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公司名称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占比与本公司关系
2020年6月30日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4,221.0726.32%非关联方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2,726.8417.00%非关联方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1,169.797.29%非关联方
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922.975.75%非关联方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883.555.51%非关联方
合计9,924.2361.87%
2019年12月31日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4,263.7925.58%非关联方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2,515.0615.09%非关联方

1-1-331

时间公司名称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占比与本公司关系
有限公司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1,592.119.55%非关联方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992.985.96%非关联方
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766.314.60%非关联方
合计10,130.2460.78%
2018年12月31日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5,107.2528.82%非关联方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2,154.9812.16%非关联方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1,907.0810.76%非关联方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924.965.22%非关联方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553.563.12%非关联方
合计10,647.8360.08%
2017年12月31日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3,876.2923.61%非关联方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2,674.8616.29%非关联方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2,463.6415.01%非关联方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808.314.92%非关联方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665.714.05%非关联方
合计10,488.8163.88%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稳定,且均为国内知名大型整车制造商和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⑦报告期内逾期账款的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12,502.1377.94%14,431.4786.58%15,236.2785.97%14,349.9087.41%
逾期3,538.1522.06%2,236.6213.42%2,487.1814.03%2,067.7012.59%
合计16,040.28100.00%16,668.09100.00%17,723.45100.00%16,417.60100.00%

1-1-332

发行人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大型整车制造商和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信誉度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基本为信用期内款项,逾期金额及占比相对较低,且不存在长期逾期情况。报告期内,主要逾期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余额、逾期天数、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逾期金额逾期天数逾期 比例坏账准备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0年6月30日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4,221.07773.261-60天18.32%211.053,474.2182.31%
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1,169.79475.711-60天40.67%58.491,059.1390.54%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883.55341.931-60天38.70%44.18779.0788.18%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414.11245.081-60天59.18%20.71414.11100.00%
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41.10241.101年以上100.00%241.10--
合计6,929.622,077.0829.97%575.535,726.5282.64%
2019年12月31日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1,592.11389.501-60天24.46%79.611,592.11100.00%
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41.10241.101年以上100.00%241.10--
威巴克(烟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766.31225.711-30天29.45%38.32766.31100.00%
Vibracoustic de México S.A de C.V.226.28197.161-60天87.13%11.31226.28100.00%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992.98189.481-60天19.08%49.65992.98100.00%
合计3,818.771,242.9532.55%419.993,577.6793.69%
2018年12月31日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2,154.98640.771-60天29.73%107.752,154.98100.00%
上海三立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31.86334.421-60天77.44%21.59431.86100.00%
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41.10241.101年以上100.00%241.10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436.98233.801-30天53.50%21.85436.98100.00%
住理工橡塑(无锡)有限公司924.96125.071-60天13.52%46.25924.96100.00%

1-1-333

年份客户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逾期金额逾期天数逾期 比例坏账准备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合计4,189.881,575.1737.59%438.543,948.7894.25%
2017年12月31日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3,876.29554.261-30天14.30%193.813,876.29100.00%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2,463.64357.141-30天14.50%123.182,463.64100.00%
VIBRACOUSTIC SOUTH AMERICA LTDA.387.22254.231-60天65.66%19.36387.22100.00%
青岛帝倜阿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335.01208.581-60天62.26%16.75335.01100.00%
Boge Elastmetall Slovakia a.s.529.06132.411-30天25.03%26.45529.06100.00%
合计7,591.231,506.6119.85%379.557,591.23100.00%

报告期内,除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主要逾期客户系在信用期到期后次月安排付款,较信用期约定相比存在逾期,但一般在信用期到期后30天左右支付,属正常付款宽限情况,整体期后回款正常。

⑧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凯众股份(603037)3.574.254.14
拓普集团(601689)3.874.413.91
正裕工业(603089)3.433.903.95
中鼎股份(000887)3.744.234.87
行业平均3.654.204.22
本公司3.263.213.31

数据来源:凯众股份、拓普集团、正裕工业、中鼎股份2017-2019年度报告

与同行业应收账款相比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企业,主要系公司销售款项主要以电汇收款为主,以票据结算相对较少所致。

综合同行业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计算,发行人与同行业企业间的应收款项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334

凯众股份(603037)2.002.342.28
拓普集团(601689)2.142.372.54
正裕工业(603089)3.453.933.95
中鼎股份(000887)3.403.594.08
行业平均2.753.063.21
本公司3.013.093.28

注1:应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余额+应收款项融资平均余额)注2:数据来源:凯众股份、拓普集团、正裕工业、中鼎股份2017-2019年度报告。

综合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发行人应收款项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周转率略有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周转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105.54万元和646.40万元。2019年末、2020年6月末,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发生调整,公司将原计入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597.80万元、758.17万元、

648.58万元和723.09万元,占各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11%、1.13%、0.92%和1.08%,主要系预付供应商采购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明细情况如下:

①截至2020年6月30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具体对象预付款项余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背景预付款项账龄预付款项结转情况对应原材料发货情况
上海申芮商贸有限公司313.3643.34%购买表面处理涂料,根据协议,于2019年12月预付500万元1年以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结转比例30.32%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货95.01万元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96.3113.32%预付电费1年以内2020年7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1-1-335

宁波宝聚汇塑业有限公司76.6810.60%购买塑料粒子预付款1年以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结转比例100%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货76.68万元
烟台泰普森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44.426.14%预付厂房租金1年以内预付租金,逐月结转---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石油分公司27.393.79%预付油费1年以内2020年7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小计558.1677.19%

注1:上海申芮商贸有限公司为PPG涂料(天津)公司的经销商,2017年12月开始改由该经销商直接供货,协议约定有额外数量的赠送条款并预付货款,导致各报告期期末该供应商预付金额较大。注2:宁波宝聚汇塑业有限公司系锁定塑料粒子价格,预防涨价。

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具体对象预付款项余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背景预付款项账龄预付款项结转情况对应原材料发货情况
上海申芮商贸有限公司440.0567.85%购买表面处理所需,根据协议,于2019年12月预付500万元1年以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结转比例52.16%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货229.52万元
宁波宝聚汇塑业有限公司88.1513.59%购买塑料粒子1年以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结转比例100.00%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货88.15万元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32.304.98%预付电费1年以内2020年1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石油分公司31.614.87%预付油费1年以内2020年1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烟台泰普森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12.541.93%预付厂房租金1年以内预付租金,逐月结转---
小计604.6493.22%

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具体对象预付款项余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背景预付款项账龄预付款项结转情况对应原材料发货情况
上海申芮商贸有限公司320.2642.24%购买涂料,根据协议,于2018年12月预付400万元1年以内2019年12月已结转2019年12月全部发货
南京峰佳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22.7116.18%购买原材料1年以内2019年3月已结转2019年3月全部发货

1-1-33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54.847.23%预付电费1年以内2019年1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无锡精凯威模具有限公司44.465.86%购买模具,供应商要求预付1年以内2019年3月已结转2019年3月全部发货
上海立深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4.654.57%购买化工原料,供应商要求预付1年以内2019年3月已结转2019年3月月全部发货
小计576.9276.08%

④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主要预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具体对象预付款项余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背景预付款项账龄预付款项结转情况对应原材料发货情况
上海申芮商贸有限公司300.0050.18%购买ppg涂料,根据协议,于2017年12月预付300万元1年以内2018年11月已结转2018年11月全部发货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98.6316.50%预付电费1年以内2018年1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无锡精凯威模具有限公司68.7611.50%购买模具1年以内2018年3月已结转2018年3月全部发货
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31.915.34%购买铝锭1年以内2018年1月已结转2018年1月全部发货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石油分公司28.264.73%预付油费1年以内2018年1月已结转预付费扣款
小计527.5688.25%

综上,发行人预付款项形成均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与预付对象不存在关联关

系,原材料发货及成本结转情况正常,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预付款项规模具备合理性。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6.43万元、534.39万元、

490.53万元和93.71万元,占各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23%、0.79%、0.69%和

0.14%,主要为押金和保证金等。其中,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相对较高主要为购买募集资金项目土地而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8)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1-33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2,144.9923.962,109.1620.242,232.8121.711,734.5021.13
在产品2,500.9527.942,458.5323.592,311.0722.481,692.3420.61
产成品4,305.4048.105,853.5256.175,738.4855.814,782.8458.26
合计8,951.35100.0010,421.20100.0010,282.36100.008,209.69100.00

①存货金额变动情况

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采用“按单生产+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会结合生产情况和客户给与的采购需求计划进行合理备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209.69万元、10,282.36万元、10,421.20万元和8,951.35万元,公司存货整体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2018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加相对较多,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的压铸零部件产品业务增加迅速,使得灏昕汽车的存货规模增加较多,2018年末灏昕汽车的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增加545.66万元;另一方面,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使得存货金额有所增加,2018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价格同比上涨10.38%;此外,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烟台通吉92%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此增加2018年末存货账面价值471.66万元。

②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原值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
原材料2,226.0481.052,192.0482.882,324.7991.981,812.8678.36
在产品2,500.95-2,458.53-2,311.07-1,692.34-
产成品4,561.04255.636,058.25204.745,947.35208.874,948.93166.09
合计9,288.03336.6810,708.82287.6210,583.21300.858,454.13244.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应计提减值而未提减值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

1-1-338

价准备分别为244.44万元、300.85万元、287.62万元和336.68万元。

③报告期内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的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1,757.15215.26253.642,226.04
在产品2,500.95--2,500.95
库存商品3,877.35391.74291.944,561.04
合计8,135.45607.00545.589,288.03
占比87.59%6.54%5.87%100.00%
2019年12月31日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1,850.99219.14121.902,192.04
在产品2,458.53--2,458.53
库存商品5,547.06243.13268.066,058.25
合计9,856.58462.27389.9610,708.82
占比92.04%4.32%3.64%100.00%
2018年12月31日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2,105.0196.03123.762,324.79
在产品2,311.07--2,311.07
库存商品5,344.92299.71302.725,947.35
合计9,760.99395.74426.4810,583.21
占比92.23%3.74%4.03%100.00%
2017年12月31日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1,616.40120.8975.581,812.86
在产品1,692.34--1,692.34
库存商品4,420.50276.27252.164,948.93
合计7,729.23397.16327.748,454.13
占比91.43%4.70%3.8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相应占比分别为91.43%、92.23%、

92.04%、87.59%。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库龄结构相对稳定。

④在产品和半成品的库龄与生产周期相匹配

发行人产品主要包括冲压零部件、金工零部件、压铸零部件、注塑零部件等。不同种类产品因其产品特点、工艺复杂程度以及技术要求等存在不同,其生产周期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同一类产品中细分品种较多,因规格型号、工艺要求等存在差异,引致各细分类产品的生产周期亦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各类主要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周期情况如下:从材料领料到成品入库一般为7-15天左右。

1-1-339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主要为各车间未及时完工入库的半成品、未形成组件的自制半成品以及已领用未消耗的原材料。在产品库龄均在1年以内,符合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

⑤库存商品与销售周期相匹配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分为冲压焊接、压铸、金工等汽车零部件产品和模具。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公司从客户邮件等方式获得订单信息,交货期按客户备货单、滚动预测备货等进行生产和交付安排;同时发行人会合理预计客户的要货计划以及自身实际产能情况,提前合理安排需求量大的产品的库存数量;产品生产完工后转为产成品核算。

库存商品的销售周期长短主要还受客户的结算方式及销售模式的不同而不同。对于境内销售的产品,一般根据库存的备货情况安排发货,备货充足的产品下单后即可安排发货,销售周期长短取决于产品库存备货情况。一般多次送货,1个月左右集中对账。对于境外销售以销定产的产品:一般根据订单生产,通常情况下在订单中的全部产品生产完毕后一起发货,销售周期依赖订单中各个产品的生产进度,该类产品从生产到发货一般需要7-15天,公司发货至确认收入的时间一般在60天左右。此外,模具生产的工艺包括设计、铸造、机加工、装配、调试、检验等,根据复杂程度不同,生产周期从几个月到1年以上不等,待客户确认验收,周期相对较长。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库存商品平均销售周期为60-80天。

⑥存货的结构和对应库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的结构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存货类别2020年6月 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占比(%)占比(%)占比(%)占比(%)
凯众股份 (603037)原材料20.8921.2617.3120.90
在产品5.566.113.474.08
库存商品73.5472.6279.2275.02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正裕工业 (603089)原材料32.8735.4740.0129.21
在产品8.9311.524.506.79
库存商品58.1953.0155.4964.00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1-1-340

中鼎股份 (000887)原材料29.7830.3233.8330.70
在产品14.9116.5315.5415.12
库存商品55.3153.1550.6354.18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拓普集团 (601689)原材料18.7214.6817.4516.48
在产品17.0316.6018.2017.10
库存商品64.2568.7264.3566.42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发行人原材料23.9720.4721.9721.44
在产品26.9322.9621.8420.02
库存商品49.1156.5756.2058.54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分类有一定差异,为便于简化比较将相关科目进行了归集分类处理,具体如下:周转材料归集在原材料中,委托加工物资及自制半成品归集在在产品中,发出商品归集在库存商品中。

由于生产模式、生产周期、销售模式和销售周期等差异,以及存货分类因素,发行人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略有差异。其中,发行人原材料、库存商品占比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在产品占比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相对稳定,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形。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其库龄情况,无法将发行人具体库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但报告期内,发行人库龄情况良好,基本1年以内;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发行人存货不存在大额呆滞情况。

⑦存货的库龄情况及减值

A、报告期各类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如下:

单位:元/千克,元/件

类型主要材料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原材料 采购单价钢材4.694.814.894.43
铝型材18.3719.1016.6717.63
铝锭12.6313.1913.1512.67
金属件1.071.111.011.17
主要产品 销售价格冲压零部件3.904.054.374.75
压铸零部件5.635.255.034.86
注塑零部件0.740.760.790.86
金工零部件1.962.162.652.51

1-1-34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不存在持续大幅下降情形;主要产品价格有所变动,主要细分产品结构变动较大所致,具体产品亦不存在大幅降价情形。因此,原材料价格及产品价格变动趋势来看,发行人存货不存在显著大额存货跌价风险。B、存货的库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8,135.4587.59%9,856.5892.04%9,760.9992.23%7,729.2391.43%
1-2年607.006.54%462.274.32%395.743.74%397.164.70%
2年以上545.585.87%389.963.64%426.484.03%327.743.88%
合计9,288.03100.00%10,708.82100.00%10,583.21100.00%8,454.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其比例分别为91.43%、

92.23%、92.04%和87.59%;从存货库龄来看,发行人存货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库龄较长及呆滞情形。

C、在产品、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的对应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各期末余额与在手订单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在产品2,500.952,458.532,311.071,692.34
库存商品4,561.046,058.255,947.354,948.93
合计7,061.998,516.788,258.426,641.27
在手订单5,019.286,712.296,908.615,413.23
在手订单/存货比例71.07%78.81%83.66%81.51%

发行人一般根据客户的批量订单或采购计划进行生产,并结合生产情况进行适当备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在手订单覆盖比例较高,各期末比例分别为81.51%、83.66%、78.81%、71.07%;少部分未覆盖订单主要根据下游客户采购预测而进行的适当备货。

D、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1-342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凯众股份(603037)0.00%1.55%0.56%0.73%
正裕工业(603089)5.05%5.94%6.81%4.15%
中鼎股份(000887)7.50%7.19%7.12%6.46%
拓普集团(601689)2.07%1.96%1.06%0.59%
行业平均值3.65%4.16%3.89%2.98%
中捷精工3.62%2.69%2.84%2.89%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呆滞库存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谨慎原则对存货进行存货跌价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中间水平。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基本有订单支持,不存在大额存货跌价风险;发行人已对期末存货进行存货跌价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29.23290.6383.90204.58
预缴企业所得税66.405.3734.5757.94
其他-31.624.300.20
合计95.63327.62122.77262.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62.72万元、122.77万元、327.62万元和95.63万元,略有波动。

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4,960.0268.2615,175.6370.0015,701.2072.1516,055.6981.27
在建工程363.091.6665.450.3041.390.1918.280.09
无形资产3,103.3314.163,111.1514.353,179.9914.611,686.268.53

1-1-343

商誉448.942.05448.942.07448.942.06--
长期待摊费用914.734.171,199.835.531,310.376.021,274.986.45
递延所得税资产276.991.26344.071.59407.001.87221.651.12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9.508.441,334.376.16672.673.09500.212.53
非流动资产合计21,916.60100.0021,679.44100.0021,761.56100.0019,757.0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工具器具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3,103.4320.743,220.4521.223,454.4922.003,621.7622.56
机器设备11,011.4673.6111,101.3273.1511,286.9371.8911,361.2770.76
工具器具614.824.11641.864.23706.384.50766.584.77
运输工具65.800.4483.040.55121.350.77170.451.06
电子设备及其他164.511.10128.960.85132.050.84135.630.84
固定资产合计14,960.02100.0015,175.63100.0015,701.20100.0016,055.6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055.69万元、15,701.20万元、15,175.63万元和14,960.02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略有下降主要受计提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1-1-344

折旧影响所致。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8.28万元、41.39万元、65.45万元和363.09万元,占各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03%、0.06%、0.09%和0.54%,在建工程余额及占比较小。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3,073.0699.023,106.7299.863,174.0499.811,678.7999.56
软件30.270.984.430.145.950.197.470.44
无形资产合计3,103.33100.003,111.15100.003,179.99100.001,686.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其中2018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系当年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4)商誉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商誉余额分别为448.94万元、

448.94万元和448.94万元,系2018年8月收购烟台通吉所致。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发行人于2018年8月完成对烟台通吉的收购,收购对价为1,15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的规定,发行人收购烟台通吉确认商誉初始金额为:

单位:万元

合并成本金额
现金1,150.00
合并成本合计1,15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01.06
商誉448.94

1-1-345

②商誉减值测算的过程、可回收金额测算过程中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依据及合理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19年末收购烟台通吉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A减值测试主要参数

项目主要参数
预测期预测期为报表日的后5年,后续为稳定期。预测期5年符合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营业收入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0%、20%、20%、20%、20%,2024年及以后年度增长率为10%;烟台通吉业务处于上升趋势,2019年较2018年收入增长52.19%。根据烟台通吉发展历史、客户定位、业绩增长数据的分析,以及对期后烟台通吉发展规划、战略布局及市场需求的了解,预测较为合理
营业成本根据2019年毛利率为基础预测各期营业成本,公司近年平均毛利水平维持在17%左右
费用类根据历史年度费用明细项并结合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年度费用
折现率管理层根据烟台业务预期未来业绩发展预期情况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风险市场风险溢价情况,计算并确定折现率为11.60%,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所采用的折现率相对比较谨慎,符合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具备合理性

B商誉具体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2,897.693,477.234,172.675,007.215,507.935,507.93
减:营业成本2,402.522,883.033,459.644,151.564,566.724,566.72
期间费用348.08371.70406.04421.24444.37444.37
息税前利润147.08222.50307.00434.40496.84496.84
加:折旧摊销66.7272.6778.6284.5790.5290.52
减:资本性支出66.7272.6778.6284.5790.5290.52
净运营资本的变动149.29173.86292.09267.05160.23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税前)-2.2048.6414.91167.35336.61496.84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11.60%11.60%11.60%11.60%11.60%11.60%
现金流现值-36.89-5.93-47.0040.01129.621,960.3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2,040.15

经测试,烟台通吉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远高于其账面价值,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1-34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模具606.9166.35821.4468.46693.2452.90829.1965.04
厂区零星工程237.8726.00279.3823.29394.6630.12199.3915.64
车间改造工程69.967.6599.018.25222.4716.98246.4019.33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914.73100.001,199.83100.001,310.37100.001,274.9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模具、厂区零星工程和车间改造工程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1,274.98万元、1,310.37万元、1,199.83万元和914.73万元,略有波动。A、发行人主要类型模具基本情况

模具主要类型技术特点工艺流程/用途对应的产品使用寿命、更换频率摊销年限
冲压模具①加工切屑少,是一种节材、节能的加工方法,生产成本较低。②生产效率高、操作简便,易于自动化,每分钟冲压生产可达几十件。③质量稳定,尺寸公差有模具保证,具有“一模一样”的特征。④可加工壁薄、形状复杂、表面质量好、刚性好的制件在常温下,利用冲压模在压力机上对板料(铁板、铝板等)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零件冲压零部件冲压模具经过持续维修一般使用寿命较长;对应产品生命周期一般为五年,其中效益高峰期为三年左右3年
压铸模具型腔模具,热作模具,模仁材料一般为DIEVAR材料,模具型腔工作温度在130-630℃之间,型腔受温度梯度变化和高压注射的交变应力影响,容易产生冲蚀、开裂、掉块、龟裂、断裂、磨损等失效用于压铸件的高压压铸成型压铸零部件分产品型号不同、产品放量速度,相关模具实际使用寿命在几个月至两年不等1年
注塑模具型腔模具,热作模具,模仁材料一般为P20,模具型腔工作温度在160-190℃之间,型腔受温度梯度变化、高压注射的交变应力以及橡胶腐蚀影响,容易产生变形、开裂、腐蚀、刀口磨损等失效用于橡胶件的注射硫化成型注塑零部件分产品型号不同、产品放量速度,相关模具实际使用寿命在几个月至两年不等1年

注:因发行人模具型号较多,按模具类型列示模具的基本情况

B、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模具的新增和淘汰情况

单位:套/副

1-1-347

模具类型项目2020年度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冲压模具期初数量539581584598
本期增加22119148138
本期减少69161151152
期末数量492539581584
压铸模具期初数量17417012863
本期增加36113137131
本期减少501099566
期末数量160174170128
注塑模具期初数量72665465
本期增加13494139
本期减少23432950
期末数量62726654

注:模具数量包括自有模具及客户承担的模具数量。

发行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模具系根据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担成本的自有模具。公司按照模具的使用情况、对应产品业务类型和预计使用寿命相近的组合特征,将模具主要划分为冲压模具、压铸模具、注塑模具。模具摊销使用年限是发行人综合考虑各类型模具使用的损耗程度的差异性、各类型模具的平均使用寿命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中,冲压模具经过持续维修一般使用寿命较长,考虑到产品周期一般为五年,其中模具生产相关产品的效益高峰期为三年左右,与发行人冲压模具的三年摊销周期相匹配;压铸模具和注塑模具分产品型号、产品放量速度等不同,相关模具实际使用寿命在几个月至两年不等,与发行人压铸模具、注塑模具的一年摊销周期相匹配。结合上述因素及报告期内模具的新增、淘汰情况,发行人模具的摊销年限确定为1年、3年具有合理性。C、同行业主要汽车零部件的模具业务核算情况同行业主要汽车零部件的模具业务核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核算会计科目折旧或摊销方法折旧或摊销年限
金鸿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按照预计产量摊销
华达科技其他流动资产摊销1年
常青股份固定资产年限平均法3年
晨光精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5年
凯众股份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5年

1-1-348

联明股份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按产量摊销
宁波华翔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已约定摊销次数的模具按照预定次数摊销,未约定摊销次数的模10万元以上2年摊销,10万元以下1年内摊销
双林股份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年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般将模具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和“固定资产”,且多数公司将模具列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发行人目前的模具核算方式符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模具摊销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采用年限法摊销,基本在5年以内摊销;第二种采用产量法进行分摊。公司现有模具摊销采用第一种摊销模式,在确定模具摊销期限政策时,充分考虑了公司模具的实际使用特点及不同模具使用的损耗程度的差异性,同时参考了同类上市公司的摊销期限,将冲压模具按3年摊销,压铸和注塑模具按1年摊销。从实际摊销时间来看,摊销期限的确定符合公司模具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的模具处理方式谨慎、合理。综上,发行人长期待摊的模具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核算惯例。

(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217.21217.47229.17167.07
可抵扣亏损51.1896.00151.3136.09
其他8.6030.6026.511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276.99344.07407.00221.65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9.19---
递延所得税负债合计9.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21.65万元、407.00万元、344.07万元和276.99万元,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亏损等。

(7)其他非流动资产

1-1-3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设备款968.8052.381,082.6381.13672.67100.00500.21100.00
预付工程款880.7047.62251.7418.87----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1849.50100.001,334.37100.00672.67100.00500.2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00.21万元、672.67万元、1,334.37万元和1849.50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2019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大的原因主要系母公司中捷精工预付设备款增加454.57万元所致,增加的预付设备款主要用途为环保设备更新和自动化改造。2020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增加较多的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开工建设而预付的工程款。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1,036.381,088.491,146.54825.39
其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032.201,062.611,119.33820.89
其他应收款4.1825.8827.214.50
存货跌价准备336.68287.62300.85244.4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4146.4146.4146.41
合计1,419.471,422.521,493.791,116.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1,116.24万元、1,493.79万元、1,422.52万元和1,419.47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1-1-350

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次/半年)1.673.904.255.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半年)1.373.263.213.31

2、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存货周转率(次/年、次/半年)凯众股份(603037)1.172.342.301.99
正裕工业(603089)1.052.774.295.48
中鼎股份(000887)1.493.684.094.60
拓普集团(601689)1.563.173.533.39
平均值1.322.993.553.86
发行人1.673.904.255.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半年)凯众股份(603037)1.623.574.254.14
正裕工业(603089)1.523.433.903.95
中鼎股份(000887)1.683.744.234.87
拓普集团(601689)1.793.874.413.91
平均值1.653.654.204.22
发行人1.373.263.213.3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20次/年、4.25次/年、3.90次/年和1.67次/半年,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存货周转能力较强,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1次/年、3.21次/年、3.26次/年和1.37次/半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给予客户信用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所致。

十三、发行人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主要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351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3,271.9827.303,227.1918.083,337.3916.56100.000.46
应付票据--500.002.80826.824.10862.313.97
应付账款6,952.3158.0110,628.4559.5412,433.7061.7011,801.4054.31
预收款项--48.990.2729.440.1510.720.05
合同负债10.890.09------
应付职工薪酬712.875.951,340.277.511,259.736.251,771.918.15
应交税费195.161.63256.771.44699.243.471,332.326.13
其他应付款34.240.2929.060.161,028.375.105,850.9926.93
其他流动负债259.862.171,280.457.17----
流动负债合计11,437.3195.4317,311.1896.9819,614.6897.3321,729.65100.00
递延收益538.514.49538.513.02%538.512.67--
递延所得税负债9.190.08------
非流动负债合计547.704.57538.513.02538.512.67--
负债合计11,985.01100.0017,849.69100.0020,153.19100.0021,729.6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729.65万元、20,153.19万元、17,849.69万元和11,985.01万元,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97.33%、

96.98%和95.43%,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等;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2.67%、3.02%和

4.57%,主要系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1-1-352

1、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3,271.9828.613,227.1918.083,337.3916.56100.000.46
应付票据--500.002.80826.824.10862.313.97
应付账款6,952.3160.7910,628.4559.5412,433.7061.7011,801.4054.31
预收款项--48.990.2729.440.1510.720.05
合同负债10.890.09------
应付职工薪酬712.876.231,340.277.511,259.736.251,771.918.15
应交税费195.161.71256.771.44699.243.471,332.326.13
其他应付款34.240.3029.060.161,028.375.105,850.9926.93
其他流动负债259.862.271,280.457.17----
流动负债合计11,437.31100.0017,311.18100.0019,614.68100.0021,729.6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1-1-353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100.00100.00
信用借款3,264.013,219.363,237.39-
短期借款利息7.977.84
合计3,271.983,227.193,337.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0.00万元、3,337.39万元、3,227.19万元和3,271.98万元,短期借款规模相对较小。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862.31万元、826.82万元、

500.00万元和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7%、4.10%、2.80%和0.00%,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较为稳定。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付供应商材料款、设备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801.40万元、12,433.70万元、10,628.45万元和6,952.31万元,应付账款余额略有波动主要受期末采购规模影响所致。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1-1-354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货款。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0.72万元、29.44万元、48.99万元,预收款项金额较小。此外,由于相关会计准则调整,2020年6月末原预收款项科目列报的数字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金额为10.89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分别为1,771.91万元、1,259.73万元、1,340.27万元和712.87万元,余额相对稳定。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19年末减少627.4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个人所得税28.1281.2779.36154.76
企业所得税9.4661.03289.37860.49
增值税112.4455.93255.04260.98
房产税23.5940.6332.1820.52
土地使用税5.969.728.966.60
城市维护建设税8.463.9218.6514.55
教育费附加6.062.8013.3210.40
其他税费1.061.472.364.02
合计195.16256.77699.241,332.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分别为1,332.32万元、699.24万元、

256.77万元和195.16万元,主要为应交所得税和增值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355

应付股利----999.5397.205,725.0197.85
其他应付款项34.24100.0029.06100.0028.842.80125.992.15
小计34.24100.0029.06100.001,028.37100.005,850.9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50.99万元、1,028.37万元、29.06万元和34.24万元,其中2017年末和2018年末的应付股利较高系2017年度的股东分红尚未支付完毕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280.45万元、259.86万元,系2019年公司开始适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该部分金额对应期末信用风险较高的已背书转让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538.51万元、538.51万元和538.51万。

(二)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指标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952.832.321.58
速动比率(倍)3.172.231.801.20
资产负债率(合并)(%)17.8625.2329.9440.24
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306.939,977.029,955.827,820.70
利息保障倍数(倍)72.50116.82159.54297.18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1-356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凯众股份(603037)5.137.465.755.81
正裕工业(603089)1.721.351.202.33
中鼎股份(000887)2.202.202.372.30
拓普集团(601689)1.501.591.741.62
平均值2.643.152.773.02
发行人3.952.832.321.58
速动比率(倍)凯众股份(603037)4.306.014.684.67
正裕工业(603089)1.000.820.861.94
中鼎股份(000887)1.681.651.761.73
拓普集团(601689)1.161.221.361.32
平均值2.042.432.172.42
发行人3.172.231.801.20
资产负债率 (合并)(%)凯众股份(603037)13.879.9713.2913.82
正裕工业(603089)43.4337.7943.8632.44
中鼎股份(000887)51.5150.5947.6349.40
拓普集团(601689)32.5134.0933.5339.52
平均值35.3333.1134.5833.80
发行人17.8625.2329.9440.24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8、2.32、2.83和3.95,速动比率分别为

1.20、1.80、2.23和3.17,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40.24%、29.94%、

25.23%和17.86%。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整体情况较好。与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相关比率与主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为接近。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与资产规模较为匹配,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公司具备足够的短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52.95万元、6,425.65万元、7,307.76万元和1,899.07万元,公司拥有充足的现金资产支付到期货款和利息。此外,公司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证。

1-1-357

(三)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7年,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05.8554,199.3854,546.0156,139.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06.7946,891.6348,120.3648,78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077,307.766,425.657,352.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26.19137.9091.9620,963.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29.823,143.366,128.3226,569.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3.63-3,005.46-6,036.36-5,606.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12,431.40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21,178.144,866.858,881.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2-1,153.147,564.55-6,381.2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76.2940.40125.29-383.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67.603,189.558,079.12-5,018.62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15,000.00) (10,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7年2018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58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020.8153,243.6852,750.5254,658.73
收到的税费返还42.2030.85243.93400.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2.84924.851,551.561,080.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05.8554,199.3854,546.0156,139.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05.9131,578.4931,206.7333,875.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90.469,304.8710,072.279,429.06
支付的各项税费1,203.493,450.543,906.862,866.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06.922,557.732,934.502,61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06.7946,891.6348,120.3648,78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077,307.766,425.657,352.95
净利润2,235.685,738.535,689.064,075.1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52.95万元、6,425.65万元、7,307.76万元和1,899.07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075.15万元、5,689.06万元、5,738.53万元和2,235.68万元。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相对较多,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当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较多;另一方面,公司当期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898.46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450.00--19,427.8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6.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7.9091.961,535.2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26.19137.9091.9620,963.11

1-1-35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19.823,143.365,082.325,214.04
投资支付的现金18,910.00--19,407.8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46.011,947.5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29.823,143.366,128.3226,569.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3.63-3,005.46-6,036.36-5,606.31

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20,963.11万元,主要为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19,427.87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1,535.24万元。当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6,569.41万元,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214.04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19,407.87万元,以及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1,947.51万元。

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91.96万元,为公司当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当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6,128.32万元,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82.32万元,以及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1,046.01万元。

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37.90万元,主要为公司当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137.90万元。当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143.36万元,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43.36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9,526.19万元,主要为公司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9,450.00万元,取得银行理财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6.19万元。当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0,529.82万元,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19.82万元,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投资支付的现金18,910.00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36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130.002,4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3,301.401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12,431.402,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130.00100.00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21,048.144,766.857,981.2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17.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21,178.144,866.858,881.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2-1,153.147,564.55-6,381.28

2017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500.00万元,主要为股东向公司增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00.00万元;当期公司收到的银行借款100.00万元。当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8,881.28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00.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981.28万元。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2,431.40万元,主要为股东向公司增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130.00万元;当期公司收到的银行借款3,301.40万元。当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4,866.85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66.85万元。

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5.00万元,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万元。当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178.14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0.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48.14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当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9.32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2万元。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书“第九节 募

1-1-361

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各项资本性支出计划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六)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票据等,其中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用负债。同时,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逐年上升,可预见的未来也不存在流动性的重大不利变化情形,因此,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发行人长期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下游客户整体保持平稳发展,虽然2018年-2019年汽车行业景气度呈现一定程度下降,以及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短期内汽车行业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结合发行人主要客户业务状态、汽车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发行人经营业绩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下游整车厂客户基本为知名厂商,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及经营业绩相对稳定

(1)发行人下游整车厂客户销售情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及长城汽车等整车厂商,其中以一级供应商为主。发行人下游客户如天纳克、威巴克、住友理工、博戈等均为国际大型知名供应商,下游覆盖超40个车型品牌,且以国际知名品牌车型为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对应的下游品牌车型的销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序号终端应用整 车品牌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大众103.17316.99313.97312.23
2别克32.6986.65106.30122.45
3奥迪27.1062.0061.0455.20
4福特10.6123.1538.3584.32
5宝马26.2554.5546.6138.56
6雪佛兰14.5049.1067.3560.17
7长城29.9391.1491.4995.02

1-1-362

8特斯拉5.034.541.401.79
9上汽57.58191.91237.46243.42
10奔驰28.3759.3751.2444.29
11日产4.259.7911.2711.39
12丰田66.78141.12129.76113.16
13标致1.145.9113.9224.11
14吉利47.47122.18138.04124.75
15菲亚特-0.000.040.24
16沃尔沃7.4915.7713.149.15
17现代30.6171.4481.0278.15
18江铃1.562.475.135.52
19广汽13.7738.4453.5250.17
20本田61.13156.22146.52139.43
合计569.431,502.741,607.571,613.52

注:1、上述终端品牌车型按照发行人零部件产品对应销售规模排序;2、2019年度,发行人主营零部件产品中对应上述终端品牌车型的销售占比合计为76%;3、品牌车型销量均为年度国内销量;4、数据来源自搜狐汽车网、达示数据。发行人产品配套车型广泛,覆盖德系、日系、美系、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下游车企品牌主要以大众、别克、奥迪、福特、宝马、雪佛兰、特斯拉等国际知名品牌为主,同时包括国内知名的长城、上汽等自主品牌。一方面,发行人下游整车厂商均以国际大型车企及国内知名整车厂为主,上述车企如大众、奥迪、别克、宝马等车企经营历史悠久,在汽车行业内地位较高且市场份额相对稳定,整体业绩发展相对稳定,且抗风险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发行人下游车型覆盖多数主流车型,上述车型品牌较为成熟、市场知名度较高且整体市场份额较高,即便部分品牌在个别年度存在波动,市场份额往往在上述主流车型中转移,如别克、福特的销售量有所下降,但大众、宝马、奔驰等车系均有所增长,故整体市场份额相对稳定。

(2)发行人下游整车厂客户经营业绩稳定

发行人下游覆盖车型品牌较多,前五大车型对应的整车厂分别为大众汽车集团、通用汽车公司、奥迪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宝马汽车集团,报告期内,上述整车厂商的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大众汽车集团(亿欧元)2,295.502,358.492,526.32
2通用汽车公司(亿美元)1,334.491,330.451,226.97
3奥迪汽车公司(亿欧元)597.89592.48556.80
4福特汽车公司(亿美元)1,568.001,603.001,559.00

1-1-363

序号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5宝马汽车集团(亿欧元)982.82968.551,042.10

注:(1)数据来源:企业年度报告;(2)奥迪汽车公司为大众汽车集团的控股公司,考虑奥迪汽车品牌独立性且销售规模较大,故单独列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游主要整车厂商为国际知名车企,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较高;报告期各年业绩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运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较强。

综上,发行人下游整车品牌以知名、成熟车型品牌为主,市场份额相对稳定,下游整车厂商多数为国际大型及国内知名厂商,规模较大且市场地位较高,业绩发展相对平稳,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发行人下游需求稳定发展。

2、汽车行业2018-2019年景气度下滑属于短期波动,长期来看汽车行业仍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1)我国汽车保有量相对较低,未来提升空间较大

2018年-2019年,受经济增速放缓、汽车消费政策退坡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量出现小幅下降。但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相比发达国家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均值为173辆,是同期美国数值的1/5、日本和德国数值的1/3。在我国经济整体仍保持稳定增长、人均汽车保有量水平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背景下,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我国汽车行业人均保有量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2)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为汽车零部件提供增长动力

相较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在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是汽车行业未来的长期趋势。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且未来对传统能源汽车的替代性将逐渐提高,新能源汽车在补贴政策下性价比较高,一定程度能够刺激了汽车市场自身的需求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对零部件产品增加了新的需求。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1年的0.82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

125.62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05.35%。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销售规模稳定发展,尤其是特斯拉等国际新能源知名品牌,相应销售量大幅增加,销售金额自2017年的245.83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1,576.40万元。

1-1-364

(3)轻量化发展趋势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发展迅速,其中铝压铸产品增速较快。发行人长期从事压铸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报告期紧跟轻量化发展趋势,加大轻量化产品的客户拓展和生产投入,业务实现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压铸零部件的销售金额分别为6,567.61万元、9,423.43万元、12,660.02万元、5,756.72万元,增长速度较快。轻量化发展是行业发展的长期要求,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拓展轻量化业务客户,加大轻量化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投入,促进该类业务长期发展。

3、疫情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整体有限,且发行人经营情况已逐步恢复正常

(1)结合2020年1-6月下游主要客户的复工复产时间、产能恢复情况、对应客户新增订单的金额、数量等,量化新冠疫情的全球扩散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的影响

受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汽车行业内企业在春节后的复工复产均受到一定影响。2020年1-6月,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0%和16.90%。

我国疫情防控政策效果良好,各行业整体受疫情灾害严重影响的时间较短。截至2020年6月末,国内汽车产业链企业基本已经恢复至正常生产状态。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7月份,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20.1万辆和

211.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1.9%和16.4%。

因2020年上半年疫情爆发,发行人及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影响,但发行人及下游主要客户复产复工情况良好、订单已经恢复至正常水平,发行人整体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受疫情影响有限,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公司销售收入情况”之“4、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中关于复产复工、订单变化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内容。

(2)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受新冠疫情引发的复产复工时间延迟、整体行业需求量短期下降,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生产经营及业绩短期有一定不利变化。不过,自新冠疫情爆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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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发行人在加强防疫防控、保证正常生产运营的基础上,采取积极跟踪客户复产复工情况、跟进订单变化及推进新项目研发,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等措施予以应对;同时发行人客户以国际大型一级供应商及国内知名整车厂商为主,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从发行人和下游客户整体的生产经营、及下游客户的订单变化来看,即便在新冠疫情最严重的爆发期间,发行人订单和业务整体并未出现大幅下降,且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已经基本恢复至同期水平。发行人将继续从积极维系并开拓客户、严格产品质量、坚持产品研发等方面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保证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实现。综合来看,新冠疫情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下游整车主要生产国际主流、成熟车型,销售及市场需求相对稳定;汽车行业2018年-2019年出现一定波动,但在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较低、新能源汽车和轻量化趋势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未来汽车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新冠疫情虽然对发行人及汽车产业链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我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发行人业绩不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整体来看,发行人业绩具有可持续性。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不存在以下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不存在上述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四、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业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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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设备和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支付的金额分别为5,214.04万元、5,082.32万元、3,143.36万元和1,619.82万元。上述资本性支出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是为了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保障技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的必要投入。

十五、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十六、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公司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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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经公司2020年6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第一年第二年
1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15,079.3015,079.308,269.746,809.56
2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9,495.189,495.184,792.194,702.99
3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911.004,911.003,522.711,388.29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000.004,000.004,000.00-
合计33,485.4833,485.4820,584.6412,900.84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期部分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应归属于募集资金投向的自筹资金部分。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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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立项备案以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备案项目编号环评批复情况
1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发行人东港经发备[2020]22号锡行审环许[2020]4069号
2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灏昕汽车(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东港经发备[2020]14号锡行审环许[2020]4084号
3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行人锡山经信备[2018]22号锡行审环许[2019]4020号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人不适用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

“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和“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是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解决产能瓶颈的迫切需要,是公司顺应轻量化、节能降耗等行业发展趋势,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对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拓展。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对现有研发体系的完善与升级。该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新产品快速投放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与盈利水平的提升等方面,成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原有业务和上述新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造成重大变化,将会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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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募集资金投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进行,通过购建智能化生产项目、优化并拓展产品结构以及增强公司研发能力等主要措施,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平稳落地、增强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性。具体分析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有助于现有业务的稳步发展;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突破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生产经营规模方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余额为67,117.85万元,余额相对较大,公司管理层具有管理大规模资产及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33,485.48万元,低于公司现有资产规模,且主要用于产能扩张、技术研发投入等,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模式相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汽车零部件产品,特别是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的结构,通过提升技术开发能力、工艺改进能力及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

2、财务状况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120.73万元、54,862.55万元、56,058.47万元和22,442.1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75.15万元、5,689.06万元、5,7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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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2,235.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亦能够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3、技术水平方面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持续产品创新、严格质量控制和同步技术工艺设计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作为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多部门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公司拥有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认定的汽车焊接冲压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经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

同时,公司研发的“汽车前桥与转向连接扭力支架”、“连续模的防误送料联动装置”和“变速箱内嵌橡胶支承减震器”等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4、管理能力方面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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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募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为生产类和研发类两类,其中生产类项目为“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和“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两个项目的产品分别为冲压零部件产品和压铸零部件产品;研发类项目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

行业发展趋势情况见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发展概况”。

(2)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①提升自动化生产能力,缓解公司产能瓶颈,实现规模效应的需要

公司长期立足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专注于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及大型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汽车零部件产品,特别是汽车减震零部件产品。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规模扩张、市场消费需求的驱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部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公司各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新增购置一批国际先进、高精度、高效率及自动化率高的制造加工设备,配套适应整车定制需求的生产线,以扩大生产规模,解决产能瓶颈,形成自动化、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规模化、自动化制造水平将明显提升,产品高附加值、多样化等特征将更加显著,规模化运营有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增厚成本控制和管理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可靠的品质、丰富的品类,满足了越来越多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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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及大型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独家供货要求。随着整车厂将更多零部件业务剥离交由专业零部件供应商的趋势不断加剧,以及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公司应积极布局适应整零合作不断深化的业务结构,为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更多定制化、系统化、模块化的创新创造创意型产品及服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从而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为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③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技术实力的需要

汽车制造业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公司对行业前沿动态和技术创新方向等保持应有的关注,根据市场需求动态变化适时调整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实现路径。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于汽车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促使整车厂商加快车型的设计开发进程。一方面,整车厂与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将不断深化,使整车厂能够聚焦资源于车型的开发和升级改造;另一方面,优秀的零部件供应商要承担更多的模具设计制造、生产工艺改造、技术改进、材料性能提升、验证检测等技术研发职能。因此,公司要保持对行业趋势的前瞻性,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和技术水平,以便深度参与整车厂商车型的过程开发。

公司目前的研发场地、设备等已无法满足未来产品开发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迫切需要加大研发场地的投入,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技术开发效率和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验证检测能力,进而提高与客户的同步开发能力。本项目实施是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发展方向、提高公司技术实力的必要途径。

(3)实现公司发展规划及目标的需要

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到三年内,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变化的汽车减振零部件产品推向市场。

具体包括:①已有产品层面,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变化的传统汽车减震系列产品推向市场,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

②新产品层面,适应行业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领域及轻量化领域减震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使其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驱动力;③研发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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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极改进现有开发制造工艺,加大研发和工艺创新力度,强化公司现有技术优势;④客户层面,扎实立足于现有优质客户群,积极发展新的战略客户,进一步拓宽公司在汽车减震零部件行业的覆盖面。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120.73万元、54,862.55万元、56,058.47万元和22,442.19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继续发展以及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产销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也将相应增大,从而给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带来一定压力。因此,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十分必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国家已将汽车产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作为汽车行业重要的配套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一直受到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与扶持。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技术升级、自我创新等方式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实现产业升级。相关产业政策详见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的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之“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1)国内汽车保有量水平整体偏低,有较大的购车需求提升空间

尽管受购置税减征政策提前透支汽车消费需求、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影响,2018年-2019年的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但从人均汽车保有量来看,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人均汽车保有量。2019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均值为173辆,是同期美国数值的1/5、日本和德国数值的1/3。

①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有利于提升均值以下地区的购车需求

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较低的原因主要是存在较多的低千人保有量地区,且上述地区的城镇化率一般相对较低。截至2018年底,除直辖市外,仍有近20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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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千人汽车保有量在150辆以下,具体如下图:

数据来源:各地统计局官网2000年至2019年,我国城镇化率从36.22%持续推进至60.60%。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消费结构改变,汽车消费,尤其是小城镇的汽车消费将带来突破。目前我国城镇化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将会拉动汽车消费需求的增长,为汽车销售提供良好的基础。

②新一轮刺激政策指向放宽限购,有利于提升均值以上地区的购车需求中国汽车产业经历了三轮刺激政策,分别是2009-2011年的第一轮刺激(内容包括减征燃油车购置税、汽车下乡补贴和以旧换新补贴)、2015-2017年的第二轮刺激(主要是减征燃油车购置税)和2019年开始的第三轮刺激。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0 辆 50 辆 100 辆 150 辆 200 辆 250 辆
2018年各省千人保有量及城镇化率
浙江北京宁夏江苏山东河北广东天津山西辽宁青海陕西吉林福建河南新疆云南上海西藏贵州海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广西湖南江西甘肃
内蒙古黑龙江
千人汽车保有量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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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刺激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放开燃油车车牌照限制,同时配套汽车下乡补贴、以旧换新补贴以及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不再实施减征燃油车购置税政策,是本轮刺激政策有别于前两轮刺激政策的重点。

本轮刺激政策重点转向放宽或取消限购,释放一二线城市堆积需求。2019年8月2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中明确:

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

据华西证券研究所2019年的研究表明,一线城市堆积汽车需求600余万个,按5年消化预计,每年将为行业销量贡献5%弹性。

(2)整车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促进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①整车更新换代速度加快,零部件市场需求扩容

汽车行业新车型的推出与原有车型的升级改款速度加快,已成为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特征。随着我国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以及整体需求的多元化,我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计入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阶段。整车厂商为保持自身竞争优势,适应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全新车型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4年左右缩短到1-3年,旧车改型周期已由原来的6-24个月缩短到4-15个月。汽车车型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以及新车上市后的持续升级需求,也拓展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空间。

②新能源汽车制造技术日趋成熟,相关零部件产业进程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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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工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与传统汽车零部件相比,具有轻量化、智能化等特点,对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将带动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加速创新、加快产业化进程。

③汽车轻量化趋势不可逆转,轻量化零部件产品市场可期

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汽车轻量化概念已成为汽车制造工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整车厂商愈发重视汽车在减重节能方面的表现,对汽车零部件产品重量、强度、制造成本等方面性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内部优化升级,汽车零部件产品逐步以铝代钢、代铁,使得市场空间持续增长。

汽车轻量化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路径,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共识,成为汽车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制造2025》提出到2020年,通过高强度钢、铝镁合金等复合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实现平均整车减重目标5%至20%。明晰的技术路线和有效的政策推动将加快中国汽车轻量化水平提升进程,进一步推动我国汽车轻量化的发展。

(3)国产替代趋势逐步显现,促进国内零部件企业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

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激烈,整车厂商为控制成本,对于原先进口的零部件,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逐渐开始选择具备价格优势和本土服务优势的国内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国产化替代趋势逐步形成。零部件国产化替代趋势使得部分优质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进入外资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进而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3、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条件

(1)充足的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经过多年的运营发展,公司已经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才,建设了高素质的管理团队。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70人,均长期在汽车减震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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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行业从业,对行业的技术路线、开发流程和业务流程等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在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公司建立健全了科学的管理和激励机制,通过考评和奖励措施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丰富的人才储备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2)丰富的技术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储备了丰富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和管理支持。在同步开发方面,公司凭借齐全的产品开发分析软件、高水平的模具开发设计能力、丰富的技术工艺以及快速成型能力,能够满足客户的同步开发要求;在集成方面,公司具备了产品设计开发验证、工艺开发验证、工装设计制造、非标自动生产线开发、生产工艺流程等的集成能力,同时将自动化、信息化生产与精益管理相结合,通过集成开发制造缩短了客户的采购供应链;在模具开发设计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模具开发设计团队和独立的模具开发车间,具备自主模具设计开发能力,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在机器人自动化焊接应用技术方面,公司已掌握了弧焊机器人、激光焊机器人的核心焊接应用技术,能够保证焊接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得到了行业客户的认可,具体表现如下:一方面,公司客户群体从天纳克、博戈橡胶、威巴克、住理工橡塑、哈金森、普利司通和采埃孚等国际知名汽车减震领域一级供应商,扩大为长城汽车和上汽大通等整车厂商;另一方面,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中系、德系、日系、美系和韩系等各大整车系列,覆盖长城、吉利、奇瑞、上汽、广汽、北汽、江淮等自主品牌和奔驰、宝马,奥迪、大众、沃尔沃、丰田、日产、本田、通用、福特、现代、标致、雪铁龙、菲亚特等国际品牌。

整车厂和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确定了某款车型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供应体系通常较为稳定,具有业务关系和需求相对稳定的特点。该特征为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以及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市场和客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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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实施,项目拟投资15,079.30万元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电力装备产业园东升路西、创业路北地块建设,建筑面积29,520平米。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购置冲压焊接生产线,建成后每年将新增高强度汽车零部件6,383万套件/年的生产能力,产能优势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实现公司产能与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与客户的需要,为公司未来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5,079.3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2,310.00万元,基本预备费369.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占总投资比例
第一年第二年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7,058.005,252.0012,310.0081.64%
1.1建安工程4,428.002,952.007,380.0048.94%
1.2设备购置2,630.002,300.004,930.0032.69%
2基本预备费用211.74157.56369.302.45%
3铺底流动资金1,000.001,400.002,400.0015.92%
合计8,269.746,809.5615,079.30100.00%

3、项目工艺技术和设备

(1)工艺流程

本项目是冲压零部件产品的扩建升级,生产工艺与现有产品基本相同,工艺流程见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2)设备购置情况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1-1-379

1冲压设备TE2-800T、台面长5m2720.001,440.00
2冲压设备P2H-500T、台面长4m7160.001,120.00
3冲压设备P2H-500T、台面长4.5m5170.00850.00
4冲压设备多工位机械手1480.001,120.00
5焊接设备弧焊机器人系统1625.00400.00
合计44-4,930.00

4、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电力装备产业园东升路西、创业路北。公司已取得编号为“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0014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该募投资金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5、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计划分6个阶段实施完成,具体如下:

序号阶段/时间(月)T+24
1-34-910-1213-1516-1819-20212223-24
1初步设计
2建安工程
3设备购置及安装
4人员招聘及培训
5生产调试及验证
6试运行

6、环保情况

本项目遵守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定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

2020年4月27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0]4069号),批准项目实施。

7、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正常年份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30,719.36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46%,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17年(含2年建设期)。

1-1-380

(二)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灏昕汽车(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拟投资9,495.18万元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的现有厂区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购置机加工机器人、抛丸机和机器人去毛刺工作站等自动化机加工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附加值。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轻量化汽车零部件2,568万套件/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升轻量化材料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与产业规模。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9,495.1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7,859.40万元,基本预备费235.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占总投资比例
第一年第二年总额
1设备购置及安装3,973.003,886.407,859.4082.77%
2基本预备费用119.19116.59235.782.48%
3铺底流动资金700.00700.001,400.0014.74%
合计4,792.194,702.999,495.18100.00%

3、项目工艺技术和设备

(1)工艺流程

本项目是压铸零部件产品的扩建升级,生产工艺与现有产品基本相同,工艺流程见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2)设备购置情况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1切边机50吨1910.00190.00
2传送带190.6011.40
3高压点冷机2912.0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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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内容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4模温机297.00203.00
5机器人去毛刺工作站1055.00550.00
6热处理退火炉218.0036.00
7抛丸机(滚抛)28.0016.00
8抛丸机(挂抛)125.0025.00
9X-rayELT270.00140.00
10X-ray(在线)ELT2120.00240.00
11CNC+机器人700*4002046.50930.00
12CNC+机器人米克朗6500.003,000.00
13CNC+机器人哈斯10100.001,000.00
14机器人含集成3532.001,120.00
15对刀仪224.0048.00
16修刀器21.002.00
合计1907,859.40

4、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路里西村,即现有生产厂区内,系租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美捷的土地进行生产,该土地已取得编号为“苏(210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70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因此,该募投资金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5、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计划分5个阶段实施完成,具体如下:

序号阶段/时间(月)T+24
1-23-910-141516-181920-212223-24
1初步设计
2设备购置及安装
3人员招聘及培训
4生产调试及验证
5试运行

6、环保情况

本项目遵守国家现行废水、废气、固定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

1-1-382

准,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

2020年5月28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0]4084号),批准项目实施。

7、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正常年份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22,088.47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2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95年(含2年建设期)。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实施,项目拟投资4,911.00万元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的地块建设,建筑面积2,400平米。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资源,配备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试验检测能力、与客户同步开发等能力。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4,911.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557.14万元,研发费用1,176.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占总投资比例
第一年第二年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3,034.96522.183,557.1472.43%
1.1装修投入308.00132.00440.008.96%
1.2设备购置2,726.96390.183,117.1463.47%
2基本预备费151.7526.11177.863.62%
3研发费用336.00840.001,176.0023.95%
3.1研发人员工资280.00700.00980.0019.96%
3.2研发费用(培训费)56.00140.00196.003.99%
项目总投资3,522.711,388.294,911.00100.00%

3、研发设备

本项目设备购置金额为3,117.14万元,主要包括工业CT机、疲劳试验机等

1-1-383

研发设备和软件设备等。

4、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路的现有生产厂区内。系租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佳捷的土地进行研发,该土地已取得编号为“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599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因此,该募投资金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5、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计划分5个阶段实施完成,具体如下:

序号阶段/时间(月)T+24
1-23-910-1213-1415-1617-1920-2122-24
1初步设计
2装修工程
3设备配置及安装
4人员招聘及培训
5试运行

6、环保情况

本项目遵守国家现行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

2019年9月30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行审环许[2019]4020号),批准项目实施。

7、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本项目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将产生积极意义,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和盈利能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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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以2019年的营业收入56,058.47万元作为基数,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当年的收入预测情况,计算得到公司2017-2019年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52%,以此增长率作为公司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则公司在2022年应该增加营运资金投入7,475.42万元,高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故公司董事会最终决定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营运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基期预测期
2019年2020年E2021年E2022年E
营业收入56,058.4763,078.0470,976.5979,864.18
经营性资产: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2,105.542,369.192,665.862,999.68
应收账款15,605.4817,559.5819,758.3622,232.48
预付款项648.58729.79821.18924.01
存货10,421.2011,726.1313,194.4614,846.65
经营性资产小计28,780.8032,384.6936,439.8641,002.81
经营性负债:
应付票据500.00562.61633.06712.33
应付账款10,628.4511,959.3313,456.8615,141.91
预收款项48.9955.1262.0369.79
经营性负债小计11,177.4412,577.0614,151.9515,924.04
营运资金占用额17,603.3619,807.6322,287.9125,078.78
累计增加的营运资金投入额2,204.274,684.557,475.42

注:累计增加的营运资金投入额=本期营运资金占用额-基期营运资金占用额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建立了《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有效实施。同时,为了控制生产经营中资金运作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度,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程序避免

1-1-385

资金运作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对于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活动与发展规划,合理投入使用,并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大幅增强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很难完全产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下降。但是从中长期看,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将大幅增长、产品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也将随之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偿债风险将明显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负债率降低也使公司有更大的债权融资能力。

(四)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建设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随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也将不断增加,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足以抵消新增折旧的影响。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现有的产、供、销模式不会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近两年来由于产能不足制约公司发展的情况,公司旨在充分发挥先进生产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整体竞争力,成为国内具备规模和技术领先优势的汽车减震零部件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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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规划与目标

1、发展战略

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顺应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制定了“轻量化、新能源车、适用性、总成本领先”的四大发展战略。具体如下:

(1)轻量化发展战略:汽车轻量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路径,已经被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以及全球各大汽车制造商所广泛接受,成为汽车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根据全球发展势态,公司制定了轻量化发展战略,将铝制品作为一大发展方向,逐步扩大增强铝冲压、铝焊接及铝压铸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2)新能源车发展战略: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工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正在加速发展,带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因此,公司将开发新能源车相关产品、开发新能源汽车客户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

(3)适用性发展战略: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公司将持续调整经营方向与目标,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施,利用公司现有业务优势,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汽车减震部件业务方面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4)总成本领先发展战略:公司通过逐步推行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方式,降低综合生产制造成本,实现对总成本的控制,从而获取低成本竞争优势。

2、整体经营目标

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到三年内,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变化的汽车零部件产品推向市场。

具体包括:(1)已有产品层面,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变化的汽车减震部件系列产品推向市场,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2)新产品层面,适应行业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领域及轻量化领域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使其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驱动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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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层面,积极改进现有开发制造工艺,加大研发和工艺创新力度,强化公司现有技术优势;(4)客户层面,扎实立足于现有优质客户群,积极发展新的战略客户,进一步拓宽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覆盖面。

3、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在上市后两到三年内,将进一步提升汽车减震部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能力。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市场开拓,成为客户满意的供应商和国内汽车减震部件行业的领先者,成为集设计开发、技术创新和生产制造于一体的汽车减震部件供应商。

(二)发行人拟采取的措施

为积极达成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公司将在业务价值链的关键环节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并将具体实施以下措施:

1、产品开发措施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深刻洞察国内外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领域,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将持续完善核心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系列、识别客户需求,与客户项目实现同步研发,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未来3年内,公司将在保持现有汽车减震部件规模的同时,重点发展和开拓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和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

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增长驱动力包括:(1)已有汽车减震部件产品市场的进一步渗透;(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的涉入;(3)轻量化发展趋势带来的广阔市场前景;(4)与客户同步开发项目类别和数量的进一步丰富;(5)冲压、压铸及注塑技术突破带来的新业务等。

2、市场开拓措施

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战略客户,以实现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客户前期产品开发,及时、有效的应对行业需求变化,帮助客户实现其产品的升级换代。

3、科技创新措施

以创新为动力,坚持观念与思维方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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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追踪并吸收当今汽车减震部件行业先进技术。加大科研投入,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科研成果不断转化为生产力,巩固和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优化研发流程,包括提升研发组织建设及研发团队建设,优化研发与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在市场需求、科技创新以及研发规划之间形成高效、及时的互动平台。

4、品牌经营措施

坚持品牌经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产品质量为保证,强化公司品牌形象,不断强化企业综合素质建设,打造具有一流市场竞争力的国内知名品牌。公司拥有多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未来三年公司将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将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5、人才储备措施

通过吸引、储备高素质人才,形成人才梯队,重点培养一批中高级管理型、技术型人才。进一步加大人才方面的投入,在新项目的建设上,公司将把对人才的投入列入项目的固定投入。引入市场化、现代化的企业激励与考核机制,定编定岗,实现岗位和能力相匹配,强化岗位责任,充分运用考核和激励机制,打造企业价值与员工行为方向一致的高凝聚力文化内核。

6、管理提升措施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管理水平将成为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内部控制制度,适应市场的研发机制、产品质量控制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使公司具备更强的决策力、执行力及风险管控能力。

(三)发行人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实现上述计划所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主要为:1、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实施;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与运作达到预期效益;3、公司所在行业及所处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市场变化;4、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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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法规无重大改变,国家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5、公司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性;6、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资金运用规模都将快速扩大。公司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业务迅速扩展的背景下,在战略规划、机制完善、资源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挑战。公司必须尽快提高各方面的应对能力,才能保持持续发展,实现各项业务发展的计划和目标。

(五)实现上述规划和目标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为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也是公司上述发展计划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公司将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保证公司的规模化经营,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能力。

3、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按照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加快对优秀人才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

4、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5、建立更规范的科学管理体系,增强创新意识、风险意识,按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经营公司。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发展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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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保证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沟通,维护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2020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规定的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3、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4、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5、企业文化建设;6、其他相关信息。

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1、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2、在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3、公司可邀请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访问,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的深入了解;4、董事会认为可行的其他方式。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2020年6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公司对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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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2、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2)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3)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及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1-1-392

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期间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1-1-393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发行人目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1-394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1、股利支付方式更加合理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方式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要求,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股利分配程序进一步完善

《公司章程(草案)》中对股利分配的实施条件,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发放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了股利分配政策的可操作性。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制度

《公司章程(草案)》对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主要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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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的,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1、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1)非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2)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

2、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监事候选人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由职工实行民主选举产生。

3、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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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章程(草案)》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的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章程(草案)》对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的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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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控制的企业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宝宁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无锡玄同、金投信安、王建明、林柱英、王鹏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叶飞、范胜、江海峰、华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陆奕、杨惠斌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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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分别承诺:

(1)在承诺的锁定期内,持续持有公司股份。

(2)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分别承诺:

(1)在承诺的锁定期内,持续持有公司股份。

(2)如本机构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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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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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对公司股份进行同比例增持,且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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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4、本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 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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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相关方承诺

公司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承诺: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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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承诺

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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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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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5、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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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九)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六)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

1、发行人相关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有关部门认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成公司在被有权部门认定违法事实后及时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本人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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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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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募集资金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的发展规划。但由于募股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此之前,如公司净利润未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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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4)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忠、魏鹤良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公司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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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若该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继续履行该承诺;若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将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3)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普贤投资、东明天昱就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如本企业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若该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承诺;若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本企业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本人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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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若该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继续履行该承诺;若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本人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若该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继续履行该承诺;若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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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重要合同指公司履行的合同的金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或毛利额相应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的10%以上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通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商务合同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一般是在长期供货协议下以订单形式向客户进行销售产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主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签订 主体客户名称签署时间产品类别合同类型
1发行人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2020.04.30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2发行人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20.04.29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3发行人威巴克(无锡)减震器有限公司2019.04.11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4发行人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2018.12.05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5发行人普利司通(常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9.08.23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6发行人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2020.04.20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7发行人青岛帝倜阿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4.02.06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8发行人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术有限公司2020.04.26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9发行人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2018.09.15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0发行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12.31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1发行人上海联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8.02.07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2发行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05.29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3发行人卡斯马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16.03.21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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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人张家港市凤凰并铁厂2019.01.01废料框架协议
15烟台 通吉威巴克(无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0.04.14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6烟台 通吉天津平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9.10.25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7无锡 绿缘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4.11.17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18灏昕 汽车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4.11.14以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

(二)重大采购合同

公司主要在长期供货协议下以订单形式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订单数量较多但单笔订单金额较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供货协议如下:

序号签订 主体供应商名称签署时间产品类别合同类型
1发行人上海天骄钢铁物资有限公司2018.02.25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2发行人上海竞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2018.02.25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3发行人锡山区东港鑫之旺五金加工厂2018.02.23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4发行人上海品洋实业有限公司2018.02.25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5发行人无锡泽光铝业经销有限公司2018.02.25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6发行人上海湘煜实业有限公司2018.02.28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7发行人江阴市源盛铝业有限公司2018.02.25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8发行人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11.12.30电镀化学品框架协议
9发行人苏州市相城区欣磊实业有限公司2018.12.18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10发行人江阴市云德电镀有限公司2018.02.27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11发行人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8.02.23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12发行人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2018.12.20铝型材框架协议
13发行人上海钎辉实业有限公司2018.09.18外购、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14烟台 通吉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2020.01.20高韧性铝合金框架协议
15灏昕 汽车昆山市超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8.08.08铝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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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灏昕 汽车帅翼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18.10.09铝锭框架协议
17灏昕 汽车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9.09.01铝锭框架协议
18灏昕 汽车无锡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2017.02.16外购原材料、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19灏昕 汽车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8.10.09铝锭框架协议
20灏昕 汽车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2020.02.01铝锭框架协议
21灏昕 汽车江苏超今新材料有限公司2019.12.01铝锭框架协议
22灏昕 汽车江阴市润达有色铸造有限公司2017.03.01外购原材料、外协五金、冲压件框架协议

(三)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2020年1月14日,发行人与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约定由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度为410万欧元的续期贷款,借款期限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年利率为

1.48%,本贷款由宁波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无条件担保信用证担保。

(四)保荐协议和主承销协议

2020年7月,公司与安信证券签订《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约定由安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全面负责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的保荐及承销工作,持续督导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公司依据协议支付安信证券相关费用。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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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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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魏 忠魏鹤良张叶飞
范 胜江海峰华 军
彭颖红史科蓉朱敏杰

全体监事签名:

陆 奕杨惠斌王月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魏 忠张叶飞范 胜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41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魏 忠魏鹤良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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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 健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万能鑫 林文坛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 侃 钱晓波

_____________________

蒋丽敏

律师事务所负责:

颜华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2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安静兰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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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朝霞王学国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周国章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4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安静周婷婷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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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具体如下: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控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发行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里国工业园东港路8号

联系人:张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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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0-88351766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7楼联系人:孙翊文联系电话:021-3508276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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