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的最新监管要求,发行方案和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是必要且可行的。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保证履行,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制定的上述分红回报规划,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分红条件、政策、监督机制及其他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高效办理,符合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2016年4月22日-2019年4月22日),根据《公司法》、《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共9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程英岭先生、张达先生、黄小峰先生、卫树云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翟胜宝先生、王文兵先生、张洪洲先生。
我们认为: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因任期已经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充分了解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前述9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全部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三)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前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的提名,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名独立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十、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安广实、王烨、张洪洲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24日